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及规范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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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及规范
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时间:2011-08-05
10:47:54
主题分类:文秘工作
索引号:0000000283/2011-10579 关键字:意见,
文号:市政发〔2011〕
5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及规范停车管理,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改善城市停车状况,促进城市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通过政府主导、政策引导、统一规划、科学管理、市场化运营,统筹、整合全市公共停车资源,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提升停车管理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协调,明确职责
(一)市交通管理委员会为全市交通管理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在市交通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物价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和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全市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二)现行涉及停车设施审批、执法等管理体制暂时不变,市城管执法局和市公安交警支队继续分别负责人行道占道停车和车行道停车执法监督与违章处罚。
(三)西安城投集团负责市政府主导下的公共停车资源市场化运营与管理。
二、加快规划编制,推动停车设施有序建设
(四)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加快推进”的原则,由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会同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局、城六区政府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我市“十二五”及中长期停车场发展专项规划。
(五)按照新区不欠账,老城区还旧账的原则,加快编制“十二五”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结合人防设施、地铁车站、交通枢纽等建设项目,充分利用城市广场、绿地的地下地上等资源,在“城六区”及各开发区建成一定数量及规模的公共停车设施。
(六)城市新区(包括新建开发区、集中改造区)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建标准,配建停车场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要分区域、分地段补建、插建停车场(库),以建设现代化立体停车场为主,与地铁、公共交通相衔接,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七)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配建停车场(库)使用情况,由市交通管理委员会牵头,责成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对不按审批规定挪作他用的,严格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用途,使停车场(库)管理逐步纳入我市法制规章建设。
三、强化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加大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力度
(八)根据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由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下达年度计划任务,西安城投集团、城六区和各开发区作为责任主体,按计划完成所在区域
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年末按完成任务量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建筑标准给予奖补。对有条件的单位和社区鼓励建设公共停车场,纳入市上奖补范围,具体奖补政策由市建委、市财政局提出实施办法。
(九)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要尽快制定下半年计划并下达落实,各责任主体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加快组织实施,争取年内启动一批公共停车场(库)的建设。
(十)西安城投集团按照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加大融资力度,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尽快投资建设若干公共设施配套的大型停车场(库)。
(十一)公共停车场(库)作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划拨用地、减免建设配套费、资金补助、优化经营条件等措施,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建立由政府投资、民间投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可投资的多元化投资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资金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资进入公共停车场(库)建设。
(十二)引进专业化的停车设施建设公司,推动停车设施建设产业化,鼓励建设立体式、机械式、多层次的高标准、多功能、现代化的停车场。
四、推进停车设施市场化运作
(十三)市政府授权,由西安城投集团组建西安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停车运营公司),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整合资源、公司化运营,形成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引领示范效应,达到公共停车资源“以运营促融资、以融资促建设、以建设促交通”的良性循环。
(十四)停车运营公司对分属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局设置的城市道路和城市环路、人行道、城市广场及高架桥下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泊位等城市公共停车资源统筹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十五)对新建成的公共停车场(库),可采取招标、拍卖等多种运营方式,不断提高资产收益水平。拍卖经营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全额上缴市财政,其支出可作为财政专项投资,用于相关建设、运营和管理的支出。
五、提高城市停车管理水平
(十六)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要坚持管、堵、疏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城区现有停车需求,分步骤、有计划地对道路及人行道停车泊位进行优化、调整,控制主干道停车,规范路边、人行道停车管理。
(十七)以“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优质服务”为重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标准,通过电子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停车管理信息化水平。对开放式停车车位管理,引入(移动POS机)占道停车管理系统,对封闭式停车场(库)管理,配套建设无接触管理系统,实现停车业务全过程电子信息化管理,基本实现全市公共停车设施智能化管理。
(十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城联动管理。由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牵头,西安城投集团负责具体实施,利用城市一卡通将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平台与城市一卡通结算平台相兼容,建立停车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平台,使其与全市交通管理网络对接,科学引导车辆有序停泊,形成全市停车管理系统联动机制,为停车设施规划及管理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