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整合的税收问题
煤炭行业的政策与法规解读了解相关政策对行业的影响
煤炭行业的政策与法规解读了解相关政策对行业的影响煤炭是我国主要的能源资源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促进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法规。
本文将对煤炭行业相关的政策与法规进行解读,并分析这些政策对煤炭行业的影响。
一、煤炭行业的政策与法规1.《煤炭产业政策》《煤炭产业政策》是我国煤炭行业的基本政策文件,旨在调整和优化我国煤炭产能布局,提高煤炭资源利用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该政策提出了限制煤炭产能过剩、推进煤炭集中整合、实施产能置换等措施,对行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煤炭资源税法》《煤炭资源税法》是我国煤炭资源税收的基本法律规定,旨在调整和规范煤炭资源税的征收。
该法规定了煤炭资源税的税率及征收依据,鼓励煤炭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技术水平,并对高耗能、高污染的煤炭企业加大税收负担,以推动煤炭行业的绿色发展。
3.《煤炭安全生产法》《煤炭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规定,旨在保障煤炭生产安全,减少矿井事故发生。
该法规定了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加强了对煤矿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了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二、政策与法规对煤炭行业的影响1. 促进煤炭产能调整《煤炭产业政策》提出了限制煤炭产能过剩、推进煤炭集中整合等措施,帮助煤炭行业优化产能布局。
这使得那些无法满足环保要求或生产效益不高的小煤矿倒闭,而那些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的煤矿得以扩大产能。
通过调整煤炭产能结构,促使煤炭行业向高效、低耗、环保的方向发展。
2. 加强煤炭资源税收征收《煤炭资源税法》的实施,对煤炭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引导作用。
通过提高煤炭资源税的税率,鼓励煤炭企业加大技术投入,提高资源利用率。
同时,对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加大税收负担,推动煤炭企业向清洁高效方向转型。
3. 提升煤炭安全生产水平《煤炭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加强了对煤矿企业的监管,推动了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煤炭资源整合企业的财务与税费探讨
【 关键词 】 煤炭资源整合 ; 财务与税 费; 涉税 管理措施
煤炭资源整合对煤炭工业 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它
段 ; 高 矿井 安 全 保 障能 力 的 有效 途 径 之一 ; 煤 炭 工业 实 是提 是 现 可持 续 发展 的重 大举 措 。各 地 贯 彻 国家 有 关政 策 ,按 照 煤 炭 工业 生 产 集 约 、 营 专 业 、 经 管理 科 学 、 安全 长效 和可 持 续 发 展 的要 求 , 照 国有 大 型 煤炭 企 业模 式 , 挥 集 团管 理 、 术 、 按 发 技
关 闭岔 上煤 矿 、 石 东 煤 矿 。整 合 前井 田面 积 08 0 k , 大 .7 7 m。 地
是淘汰落后产能 , 化产业布局 , 优 提高产业集 中度 的重要手 质 储 量 5 81 吨 , 产 能 力 2 4 .万 生 1万 吨 / , 年 整合 扩 界 后井 田
面积 达 85 7 m ,地 质 储 量 78 8万 吨 ,矿 井 能 力 扩 大 为 . k 6 9 1 O万 吨 / , 井 服务 年 限 2 。 2 年 矿 5年 ( ) 州煤 电集 团汾 源煤 业 有 限公 司 二 霍 霍 州 煤 电 集 团汾 源煤 业有 限 公 司 是 由霍 卅 煤 电集 团 、 I 山 西汾 河 焦 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州 煤 电 集 团 吕梁 山煤 电有 限 公 霍 司 合 资组 建 的股 份 制 公 司 。该 板 块 以汾 源 煤 业 文 明煤 矿 ( 原 炭 窑沟 煤 矿 ) 主体 , 为 整合 相邻 的石盆 圪 洞 煤矿 、 华尖 咀 煤矿 、 老榆 背 煤 矿 、 黄 苇 煤 矿 、 北 山西 金 诚 。以上六 矿 整合 前 井 田面 积 45 k 地 质储 量 63 41 .9 m , 2 . 万 吨 ,生 产 能 力 4 5万 吨 / , 整 合 扩 界 后 井 田 面 积 达 年
浅谈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遇到的几个问题及建议
1 在 问 题 存
1 1 整 合 规 则 变数 大 、 整 合 周 期 长
国家统 筹兼顾 ,快 步提 高 了矿井 的安 全准入 标准 、保 留矿 井 的 规模及 采煤方 法改 革标 准 。资源 整合后 ,基 建 、技改 矿井 数量 多 , 技改 时间长 ,加之 有些 矿井 资金 投人不 到位 ,整 合矿 井投 资者 之 间 意见有 分歧 或者地 质条 件发 生变 化引起 设计 变更 等也 影响 了技 改进 度 。技 改 工作 尚未完 成 ,政 府又 出 台了新 的整合 标准 ,原 来整 合矿 井规模 又远 远低 于新 的标 准 ,令 整合矿 井再 次进 入整 合重组 的复杂 程序 ,原有 整改方 案不 得不重 新设 计 ,已结 束或 正在施 工 的工程 不 得不报废 或 叫停 。
业 安全 隐患越 来越 多 、越 来越严 重 的不安 全局 面 。这 种 自相 矛盾 , 常常使企业举 步维艰 ,无意 识地坑 害 了各 方利益 。
14 旧观 念 制 抑 企 业 发 展
地方 政府 ,特别 是职 能部 门 ,习惯 了过去 与矿 主打 交道 时履行 职 能的模 式或规 矩 ,遵 循 着 早已根深 蒂 固的管理 思维 ,一 时难 以适 应 大集 团控股或 托管 后的经 营模 式 ,在大集 团 的 日常 运作 中 ,存在 代沟 现象 ,不 利于企业 正常发展 。 15 对矿 井的真 实情况把 握 不. 准 整合煤 矿相 当一部 分资 源储 量匮 乏 ,发展潜 力不 大 ,周边煤 矿 越层 越界 现象严 重 ,在短暂 的调 研时 间内 ,要想 准确 把握 矿井 的储 量 等基本情 况难 度很 大 。矿 主没 有提供 矿井 真实 资料 ,对 矿井 的真 实情 况遮遮 掩掩 ,即使 是 已完成 改制 的煤矿 ,真 实情况 也 只能一 知 半解 ,给 资源整 合工作 带来 了极 大的不 便 ,也给 整合后 的煤 炭企 业 可持续 发展 战略 、矿井 的安 全生产 、企 业 内部的 和谐发 展带 来 了潜
煤矿税收优惠方案
煤矿税收优惠方案1. 背景介绍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煤炭产业始终是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由于煤炭生产过程中伴随着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和安全风险,因此煤矿企业的运营成本相对较高。
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煤矿企业的经营负担,推动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
2. 税收优惠政策2.1 资源税优惠政策国家对于煤炭等矿产资源的征收资源税,已经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降低了煤矿企业的实际负担。
其中主要包括:•暂停煤炭专用资源税•煤炭资源税基准单位由吨调整为立方米,并将标准下调至每立方米0.3元人民币,同时增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扣除项目。
•对于资源税纳税人,实际缴纳金额超过境内同类资源税纳税人平均税额50%以上,其超出部分税款之上可退税。
2.2 增值税优惠政策在煤炭销售环节,国家对煤炭销售环节征收增值税,但也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其中主要包括:•对生产构成要素单项达到5万元以上的小型煤矿,可按4%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对于进口燃料煤、天然气等,实行13%征收率。
•对第一税务机关限期清摆燃煤、燃油等固体废物的,免征增值税。
2.3 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了鼓励煤矿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和改善环境质量,国家也对所得税的征收进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对环境保护投入,煤矿企业可享受税前扣除。
•对企业在煤炭矿井采用先进、未成熟技术或新技术开展生产第一次取得收益的,在支出总额10%以内的,允许加计扣除项目费用。
•对于专业技术人才及其培训费用可享受税前扣除。
3. 市场反应以上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推动了煤炭产业的发展,内容较多的企业逐渐趋于稳定了营运情况,对于生产设备的更新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也有所增加,煤炭产品的质量与安全也得到了保障。
同时,由于优惠措施的实施,煤炭的价格方面也有一定的下降。
4. 结论煤矿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煤矿企业的财务负担,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并有助于促进煤炭产业的持续发展。
煤炭企业涉税风险
煤炭企业涉税风险煤炭企业是我国的重要能源产业,其纳税额占据全国税收的一部分。
由于行业特点以及企业经营模式的复杂性,煤炭企业在税收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探讨煤炭企业涉税风险的现状及应对措施。
一、煤炭企业涉税风险现状1. 税收逃避风险煤炭企业往往利用各种手段规避税收,如虚报成本、滞留财务账目、转移资金等。
这些行为导致企业纳税基数不真实,严重影响了税收的正常征收。
煤炭企业经营范围广泛,地域分布广,税收监管难度较大。
一些企业可能利用地方保护主义和监管漏洞,逃避税收的监管。
煤炭企业涉税事务繁杂,可能由于人力资源不足或管理不善而导致涉税合规风险。
一些企业可能因为对税收政策不了解或信息不畅,而在申报、缴纳税款等方面出现问题。
4. 税收风险管理不足煤炭企业对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和专业的税收管理人员,使得税收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
随着中国煤炭企业在海外投资的增加,涉及跨境税收问题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
跨境投资涉及到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双重征税等问题,增加了税收风险。
二、应对措施1. 加强税收监管税收部门应加强对煤炭企业的税收监管力度,通过加强数据监测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的税收违法行为。
2. 完善税收政策税收政策应更加贴近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鼓励合规经营,减少税收优惠滥用,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纳税积极性。
3. 强化税收宣传税收部门应加大对煤炭企业的税收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纳税意识,规范企业税收行为,促进企业主动合规。
4. 加强内部管理煤炭企业应加强内部税收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规范企业税收行为,减少税收风险。
煤炭企业应加强税收政策和税法法规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税收法律意识和税收管理能力,减少涉税风险。
6. 强化跨境投资税收管理针对跨境投资的税收风险,煤炭企业应加强对跨境投资的税收政策了解,谨慎规划投资结构和资金流向,尽量避免双重征税和其他跨境税收风险。
浅探煤炭企业会计中常见的税务问题及处理对策
浅探煤炭企业会计中常见的税务问题及处理对策煤炭企业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企业之一,煤炭企业会计中常见的税务问题及处理对策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煤炭企业会计中的税务问题进行浅探,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对策。
一、煤炭企业会计中常见的税务问题1. 税务政策的不确定性煤炭企业涉及的税收政策众多,而且政策经常改变,企业往往难以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导致在税务处理上存在不确定性,容易犯错或者错失优惠政策。
2. 税务风险管理煤炭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难免出现税务风险,例如漏报税收、税务筹划不当等,这些税务风险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将对企业产生巨大的不利影响。
3. 税务会计处理不当煤炭企业在税务会计处理中常常出现漏报、错报、漏税、偷税等问题,导致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出现困难,甚至引发税务纠纷,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二、煤炭企业会计中常见的税务处理对策1. 加强税收政策的学习与分析煤炭企业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分析,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做好政策的研究和运用,确保企业能够正确地把握税收政策。
2. 强化税务风险管理煤炭企业要建立健全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税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方面处于较低的风险水平。
3. 完善税务会计处理制度煤炭企业要建立健全的税务会计处理制度,严格执行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规范税务会计处理流程,确保会计处理合规、规范、准确。
4. 推行税务合规管理煤炭企业要加强对税收合规管理的推行,在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中加强税务合规管理,规范税务行为,遵守税收法规,确保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5. 提高税务会计人员素质煤炭企业要加强对税务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税务会计人员的税收政策和会计知识水平,增强他们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确保税务会计人员在工作中能够正确处理税务会计问题。
6. 建立健全税务合规审计机制煤炭企业要建立健全税务合规审计机制,加强对税务合规审计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税务合规问题,确保企业在税务合规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浅议煤炭资源整合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议煤炭资源整合中存在问题及对策【摘要】当前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大部分整合主体已接管被整合矿井,并签订了并购协议,但在整合过程中问题不断出现,文章针对整合中企业的定位、风险、利益划分、资金、人才等一些重点突出问题,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资源整合;问题;对策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部分企业的整合工作已近尾声,通过资源整合,改善了矿山安全生产状况,保护了生态环境,优化了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整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本文就整合当中和整合以后将会遇到的一些问题,结合企业实际,提出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资源整合中存在的问题(一)整合风险问题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风险主要涉及补偿价格的确定、整合协议的签订与执行。
如何合理确定补偿价格是一个困扰重组的问题:既要使被整合煤矿主满意,也要使整合企业满意,要确定出一个使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从而推进资源整合步伐。
目前大多数煤矿已开始按照协议分阶段偿付补偿价款,但有些被整合矿井的产权问题尚未明晰,为企业兼并重组留下隐患。
因为被整合煤矿前身大多也是2006至2007年整合过的煤矿,有些整合煤矿手续尚未办理完善,产权未完全转移,成为这次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的潜在隐患。
(二)身份定位问题资源整合新成立企业多是国有大型重点煤炭企业控股,民营企业、自然人甚至政府参股。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由于在短期内兼并重组大量小煤矿,如何去管理这些重组企业是其面临的首要问题,而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将给整合后的煤矿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可能会出现部分煤矿经营管理不善,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整合后的企业由于出资结构复杂,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因为是国有企业控股,管理人员大多是国有企业派驻,势必将国有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管理理念也带到整合企业当中,而参股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或自然人,其经营理念是效益优先,与国有企业产生冲突。
所以,整合后的新设企业身份如何定位,生产经营如何管理,将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
太原市煤炭资源整合税收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测算煤炭资源整合对我市税收收入及财政收入的影响,在市煤炭局、国税、地税及县(市、区)财政局的大力配合下,笔者对我市区域内煤炭生产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
一、煤炭资源整合的实施情况根据全省煤炭资源整合的工作要求,太原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从2008年正式开始,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煤炭整合的主要内容和步骤是:2008年关闭年产9万吨煤矿68座,2009年在此基础上继续关闭77座,到2010年底全市保留地方煤矿53座。
逐步使市辖区退出煤炭产业工作,三个县(市)古交市、清徐县、娄烦县以辖区内骨干矿井为龙头,采取多种方式对煤炭资源、资金、资产、技术、管理、人才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重组,努力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扩大井田面积,减少矿井数量,提高产业集中度。
通过集中投入、改善装备,提高机械化水平和煤炭资源回收率。
据不完全统计,我们对现有资料进行了分析。
煤炭资源整合前,我市市属及县区的煤矿有198座,总产能4229万吨/年。
根据兼并重组方案,太原市拟保留53座煤矿,总产能4335万吨/年。
其中,52座矿转入提升改造阶段,建设总规模4185万吨/年,保留新增能力2166万吨/年。
矿井建设投产期1-3年。
按照目前煤矿的现有条件,预计30%的矿井,约15座在2010年年底可投产,预计原煤产量为1000万吨。
60%的矿井,约31座可在2011年改造完成投产,10%的矿井2012年改建完成投产。
二、整合前的税收情况煤炭生产企业在国税局缴纳的税款,按税种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税收入按税种分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维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其他。
其中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和地税同时征收,2009年以前新办企业在国税征收,其余在地税征收,2009年以后按照原在国税征收仍在国税征收、原在地税征收仍在地税征收的原则进行征收。
增值税收入按照中央、省、市75∶7.5∶17.5比例分成(县级企业17.5%留县),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按照中央、省、市60∶12∶28比例分成(县级企业28%留县),资源税收入按照省、市(县)30∶70比例分成。
浅探煤炭企业会计中常见的税务问题及处理对策
浅探煤炭企业会计中常见的税务问题及处理对策煤炭企业是我国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炭企业会计与税务问题一直是煤炭企业经营中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煤炭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支柱行业,其税务问题也不容忽视。
针对煤炭企业会计中常见的税务问题,本文将从利润分配、成本费用、资金运作等方面进行浅探,并提出一些处理对策,以期为煤炭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提供参考。
一、利润分配方面的税务问题及处理对策煤炭企业作为盈利实体,对利润的分配是其一项重要的经营活动。
但在利润分配方面容易出现的税务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对利润分配的税务计算问题,其二是对利润分配的税务合规性问题。
对于利润分配的税务计算问题,煤炭企业需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合理计算所得利润,并按规定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煤炭企业可能存在着不正当的减免所得税的行为,即通过虚报成本、假冒费用等手段,以减少应纳税额,这种行为不但影响了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也违反了税法的规定,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处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处理对策:煤炭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成本费用的核算和管理,确保所得税的合规征收。
加强内部审计,规范经营行为,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加强对员工的税法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税法意识和合规意识。
对于利润分配的税务合规性问题,煤炭企业需遵守税法的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地进行利润分配。
在利润分配的过程中,需保证符合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并对分配的税务风险做出评估和预警,确保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处理对策:煤炭企业应加强对税法的学习和掌握,建立健全的财税管理制度,规范利润分配行为,避免利润分配方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分配方案,以应对税法的变化和税务政策的调整。
二、成本费用方面的税务问题及处理对策煤炭企业作为生产企业,其成本费用的准确核算和合理分摊,对企业的发展和经营能力具有重要影响。
煤炭企业的税收筹划研究-以山西省为例
煤炭企业的税收筹划研究-以山西省为例,不少于1000字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推动,煤炭产业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中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
在山西省内,煤炭企业更是占了重要的地位。
然而,在如今市场经济的竞争下,煤炭企业面临着很大的税收压力。
因此,对于煤炭企业而言,进行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了促进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一、煤炭企业税收压力分析在中国,煤炭是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它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家庭、农业等领域。
随着国家能源需求不断增长,煤炭呈现出了供不应求的状态。
然而,尽管煤炭产业拥有广大的市场和利润,但是煤炭企业在征税和突发事件等方面却经常遭受到较大的压力。
首先,煤炭产业还是一个资源型产业。
不同于其他行业,煤炭企业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从地下开采煤炭资源,而这些资源的质量、存量与地域性等因素,决定了煤炭企业往往需要承受较多的生产成本。
再者,煤炭是由采矿、加工、销售等环节组成的较为复杂的产业链。
生产环节中,煤炭企业除了需要控制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之外,还需要承担很多矿难事故、环保责任、劳动安全等方面的压力。
其次,煤炭企业所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十分繁琐。
煤炭企业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等。
其中,增值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煤炭企业应缴纳的三项主要税种。
这些税种不仅涉及到更高的税负,还会因为国家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强等原因,出现税率的调整、政策的调整等变动,给企业的运营带来不确定性。
二、煤炭企业税收筹划思路由此可见,煤炭企业在面临征税、突发事件等方面时承受的压力非常大。
如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税收筹划,是企业发展和生存的关键。
煤炭企业的税收筹划主要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1. 合理优化企业的税收结构煤炭企业应该首先合理优化企业的税收结构,合理利用税收政策上的各种优惠。
比如,如果企业有资本性支出或折旧等,可以利用这些支出来减免所得税等其他税项,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企业的税负。
2. 建立适当的财务制度对于煤炭企业而言,建立适当的财务制度非常重要。
涉税问题系列(三):煤炭采掘行业常见涉税问题及对策
涉税问题系列(三):煤炭采掘行业常见涉税问题及对策1. 前言煤炭采掘行业是我国传统能源行业,对于能源保障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逐步完善,煤炭采掘行业所面临的税收问题也越来越多,处理好税收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煤炭采掘行业常见涉税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对策措施,以便纳税人更好地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优化企业税收筹划,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2. 常见涉税问题2.1 按照行业特点进行税收筹划煤炭采掘行业具有行业特点,如营业周期长、投资额大、贸易结构单一等,因此需要根据行业特点进行税收筹划,提高企业税收合规性和经济效益。
然而,目前仍有一些企业通过虚增成本、设立外部关联企业等手段进行非法避税,甚至恶意逃税,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
这些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可能会对企业自身带来重大风险。
2.2 在利润转移中存在的问题利润转移是企业为逃避税收所采用的一种手段,煤炭采掘行业的一些企业也存在这一问题。
具体体现为,企业通过跨境贸易、转移定价、虚构交易等途径,将利润转移至税收较低的地区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从而达到避税的效果。
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可能涉及到虚增成本、虚开发票等问题,这些行为将可能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
2.3 违法抵扣行为煤炭采掘行业中,一些企业利用虚增技术,虚加税额、虚开据、虚开发票等手段对销售收入进行非法抵扣,以达到逃避税收的目的。
这些行为被视为税收违法,一旦被查处,将对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可能影响到企业的形象和信誉。
3. 对策措施3.1 规范企业税收行为煤炭采掘行业中,企业应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税收行为,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税收风险。
企业应加强内部审计,对涉税业务开展税务风险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此外,企业应做好记账凭证的保管工作,以便日后查证。
3.2 强化税收风险识别和预防煤炭采掘企业应该加强内外部风险识别,对公司内部进行风险评估,针对风险点加强风险预防,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并加以解决,避免税收风险的发生。
煤炭资源整合财务风险及防范措施
煤炭资源整合财务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山西是我国煤炭资源大省,也是全国最主要的能源基地之一,肩负着保障国家经济建设对煤炭需求的重大使命。
煤炭资源整合是当前山西省调整煤炭产业结构、促进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本文针对煤炭资源整合中面临的财务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关键词:煤炭资源整合;财务风险;防范措施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0-0195-01近年来,煤炭工业作为我国矿业的重要支撑和改革试点行业,已经开始步入了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时期。
2006年以来,市场需求趋缓与产能快速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使得煤价上涨空间缩小、成本不断增加,煤炭企业的负担变得越来越重,而国家针对煤炭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调整给国内的煤炭市场带来了巨大冲击。
此外,煤炭企业仍然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负担和较重的税务负担。
一、煤炭资源整合概述煤炭资源整合,是指以现保留的合法煤矿为基础,通过两座以上的煤矿的井田合并、联合改造,以及已关闭煤矿的剩余资源及其它零星边角资源进行整合,或对布局不合理和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实施依法关闭,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产权关系,鼓励“五大集团”等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为主体,对地方中小型煤矿以收购、控股、兼并、参股、联营等方式进行整合和改造,实现低成本扩张,推进大集团、大公司战略实施,最终实现资源统一规划,全面提升矿井生产、技术、安全保障等综合能力。
二、煤炭资源整合中面临的财务风险(一)信息收集阶段的财务风险1.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
在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各大煤炭企业为下一轮跑马圈地抢占优势资源摩拳擦掌。
但是在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由于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并购方往往对整合的目标煤矿的财务风险估计不足。
并购方对目标煤矿资源储量,产能情况,技术装备,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等情况不甚了解,以致无法准确地判断目标企业的资产价值的盈利能力,从而导致并购后的整合难度;而且很多矿主没有提供矿井真实资料的诚心,对矿井的真实情况遮遮掩掩。
煤炭行业地方税收分析
煤炭行业地方税收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作为主要的能源资源之一,在国家能源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煤炭行业的发展对地方经济起到关键作用,也为地方政府带来了可观的税收收入。
本文将对煤炭行业地方税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对地方税收的影响及相关问题。
一、煤炭行业对地方税收的重要性煤炭行业作为重要的能源供应链,对地方经济的贡献不可小觑。
首先,煤炭行业直接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提高了地方居民的收入水平,从而增加了居民的纳税意愿和能力。
其次,煤炭行业作为原材料供应商,与其他行业有着密切的联系,通过产业链拉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间接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增长。
最重要的是,煤炭行业作为资源行业,具有较高的税负,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大量的税收收入,这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煤炭行业地方税收的来源煤炭行业地方税收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所得税:煤炭企业是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企业所得税是煤炭企业必须缴纳的税种。
煤炭企业利润的增加将带来企业所得税的增加,从而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更多的财政收入。
2.资源税:煤炭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其开采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了引导煤炭企业进行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国家对煤炭资源实行了征收资源税的政策。
资源税收入主要归属于地方政府,并且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沿线地方,从而提高了地方财政收入。
3.城市维护建设税:煤炭企业位于地方城市,其生产经营活动对地方城市基础设施有一定的消耗和影响。
因此,地方政府可以依法按照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税务税负多少,征收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4.土地使用税:煤炭企业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煤炭企业占用土地面积和土地价值的一定比例,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煤炭行业地方税收存在的问题尽管煤炭行业对地方税收的贡献较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税制设计不合理:现行的税制对煤炭行业的税负较重,这对煤炭企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压力。
尤其是在当前环保压力和国内煤炭需求减少的背景下,煤炭企业的盈利能力受到了很大影响。
浅谈煤炭资源整合税务风险与防范
势下 要 实现 经 济可 持 续发 展 , 现 产 业结 构 优化 升 级 , 须 加 实 必
快实 现企 业转 型 发展 的步 伐 。省 委 、 政 府根 据 山西省 的 实际 省 情况 做 出了“ 型发 展 、 全发 展 、 转 安 和谐发 展 ” 的重大 决策 。要 以
山西省 是我 国的煤 炭大 省 , 重化 工基 地 , 高污 染 、 高能 耗 的 传统 工业 经济是 山西 省 国民经 济 的重要 组成 部分 。 为一个 以 作 煤炭 资源 为基 础 的老 工业 基地 , 当前 复 杂的 国际 国 内经济 形 在
主体 企 业 与被 兼并 重 组 整合 企 业均 要 经 共 同确 认 的有 资 质 单位 对资 源 和所 有矿 井资 产 进行评 估 ,双 方通 过企 业 并购 、 联合 重 组 、 股参 股 等形 式在 当地 注 册具 有独 立 法人 资格 的子 控 公 司。 企业 性质 均为 有限 责任公 司 , 主体企 业 控股不 小于 5 % , 1 被 整合块 段所 有矿 井 的股份 最高 为 4 % 。 营方 式采取 主 体企 9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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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煤炭资源整合 税务风 险与防范
霍 州煤 电集 团鑫 磊 煤 业 畅 艳 【 摘 要】 为从根本上解决煤矿企业“ 小 、 、 的格局及 安全基 础薄弱的现状 , 多、 散 乱” 提升煤炭产业集 中度和产业水平 , 高安 全生产水 提
平, 山西省开展 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文章立足于山西省在 资源整合 中的 实务 , 针对煤炭 资源整合 面临的新 问题 , 从资 源整合 带来的税务
截至 21 0 0年 1 , 2月 资源 整合 工 作 开展 一 年 多来 , 从过 已
煤炭行业涉税问题解析
第四节 销售环节 一、销售产品取得的现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风险 (一)情景再现 某煤炭采洗企业2020年8月,采取现金交易的方式销售给A企业精煤25 吨共计3.25万元,该煤炭企业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未计 销售收入,少缴税款。 (二)风险描述 企业以现金交易的方式销售产品,隐瞒应税收入。
二、销售产品后长期挂往来账或预收账款,在产品发出后不及时确认 收入的风险 (一)情景再现 某煤炭开采企业于2020年6月销售给C企业1500吨产品,价税合计200 万元,由于产品短缺未及时全部发出,该企业将该笔货款挂在“预收 账款”科目,当年10月货物全部发出,在货物发出时该企业未及时结 转销售收入并核算相应的税金,未按规定时限确认收入,减少当期收 入,延期缴纳税款。 (二)风险描述 1.销售煤炭、煤泥、煤矸石等产品取得的收入挂往来账户,隐瞒应税 收入。2.任意调节收入,不缴、少缴或推迟缴纳税款。由于货物未全 部发出,或购货方不及时索要发票,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的 部分煤炭企业,在货物发出时不及时结转销售收入并核算相应的税金, 减少当期收入,延期缴纳税款。
二、多开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风险 (一)情景再现 某煤炭洗选企业A公司,于2020年7月采购原煤800万吨,其中90%左 右的原煤从关联企业B公司购买且由A公司负责运输,10%左右从其他非 关联企业购买,由销售方负责运输。A公司从运输企业C公司取得运输 发票302份,金额8800万元,运输发票载明运输数量累计780万吨,超 出与B公司交易数量近60万吨。该企业取得的所有运输发票在当年已 申报抵扣,存在多开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少缴税款的风险。 (二)风险描述 企业取得不规范的运输发票,或采取多开运输发票的抵扣进项税额, 从而少缴增值税税款。
三、销售煤炭附属产品不入账,隐匿收入的风险 (一)情景再现 某洗煤企业2020年6月销售给A公司煤泥1000吨,取得收入7万元。会 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70000元贷:其他应付款—A公司70000元该 企业7月纳税申报时,少申报销售煤泥的收入7万元。 (二)风险描述 1.销售掺煤矸石的煤炭给不需要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收入不按 规定入账。2.赠送煤矸石、尾矿不入账。3.销售洗煤环节产生的煤泥、 洗矸石等副产品,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煤炭资源整合税务风险及防范探讨
煤炭资源整合税务风险及防范探讨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7-000-01摘要煤炭资源的整合过程是一个比较复杂担又较具有专业知识的一个过程,它需要企业的工程技术、企业的财会等一些专业人员的参与。
集这些专业人员的智慧和经验,做好煤炭资源的整合问题,充分运用和把握煤炭资源经营风险的防范措施和国家法律、法规。
企业能够做到减少煤炭资源的应纳税款、合法的减少纳税成本、节约煤炭资源的税务支出,从而实现企业经营的高效收益。
关键词煤炭资源整合税务风险防范措施我国地大物博,资源丰富,但是在自然资源方面,我国存在一种少气、贫油,富煤的状况。
在这种情况下,煤炭则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众所周知,我国煤炭行业往往存在着“乱、散、多”的粗放的、不科学的发展格局,这些问题已经解决,但是,在煤炭行业还存在着煤炭资源的税收风险、价格核定等问题,为了改变这一格局,促进煤炭行业的的健康、安全发展,将探讨一下煤炭资源的税收整合问题和防范问题。
一、煤炭资源整合的含义煤炭资源的整合即:是以现在存在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的煤矿为基础,对两座及其以上的煤田进行合并和对国家已经下令关闭的煤矿资源以及其他较为零星资源进行合并,从而达到规划的统一,促进矿井生产、安全保障、综合技术的提升;同时,强行关闭一些仍不不具有安全生产技术和条件的以及布局不合理的煤矿。
二、煤炭资源整合存在的价格核定问题和税收风险(一)煤炭资源整合存在的价格核定问题根据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我们可知物品的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现实生活中,煤炭资源的价格会因不用的地区,不同的开采技术、不同的开采成本等其他因素而造成差别悬殊,有的价格较高而有的价格则比较低一些。
往往煤炭资源的价格影响着煤炭行业资源整合过程中交易的积极性。
(二)税收风险问题科学的企业筹划能够给企业带来高效的收益,但是税收筹划也暗存着一些风险。
如果忽视这些风险不管不问,往往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煤炭资源税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财税研究Finance and Tax一、长期以来煤炭资源税制度存在的问题1.煤炭资源浪费严重,资源税未能发挥预期调控作用资源税以往对煤炭采用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即按开采量或销售量为计税依据。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便于征管,但也存在着许多不足。
从量计征,开采者占有国家资源产品,在产品开采出来销售以后才向国家纳税,开采过程中,开采者破坏和浪费掉的资源并不纳税,损失部分全部由国家承担。
因此造成了开采者的掠夺和破坏。
2.资源税税负低、作用小我国现行资源税制不仅范围小,不能适用对资源保护的客观需要,而且征税范围的税额标准普遍较低,未能起到对已征税项目资源的保护作用。
随着石油等资源的稀缺状况日益显现,其价格不断飚升。
由于我国资源税征收的范围小,税率低,比重小,尤其是在资源战略地位日益显现的今天,资源税保护资源的重要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出来。
3.资源税的征收与盈利不匹配、与矿山品位不匹配从量计征时,由于各个地区各个矿山实际相差较大,因此对于很多品位低的矿山来说很不利。
比如,以原矿产量计算资源税,一个原矿品位30%的矿山,生产一吨精粉需要消耗三吨原矿,只需缴纳三吨的资源税,若是原矿品位15%以下的矿山,一吨精粉就要缴纳七八吨原矿的资源税。
从量计征不考虑矿山实际盈利的情况,行情无论好坏,资源税是一样的。
二、煤炭资源税功能缺失的原因1.煤炭资源税的税法要素缺陷煤炭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量或自用数量,由于之前都是从量计征,有些煤炭企业的实际产量要远远大于上报产量,企业常常浪费资源;从价计征,有助于促进煤炭企业提高资源的使用率。
此外,定额税率与课税对象的价值量不存在关系,税收总额不受课税对象价值量变化的影响。
这样的税率适用于对价格稳定、质量等级和品种规格单一的大宗产品征税。
而煤炭价格不断攀升,煤炭的质量等级和品种规格有很多不同,而税率并未能合理对应。
2.煤炭资源税税率较政府性基金和收费费率低由于计税依据和税率的影响,与涉煤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费率之和相比,煤炭资源税税率较低。
煤炭资源整合中的企业税收筹划探讨
煤炭资源整合中的企业税收筹划探讨王旭汾西矿业集团贺西煤矿【摘要】税收筹划从行为过程和法律处理上与逃税、节税有本质区别,它是以科学规范的方法进行成本与效益的分析。
税收筹划要做到超前性、计划性、专业性,并从企业战略和具体策略总体上系统地进行考虑。
【关键词】煤炭资源整合煤炭企业税收筹划近年来,煤炭行业跨地区兼并收购及集团化经营模式成为趋势。
但我们应当清醒认识到,在煤炭资源整合时期,要最大化实现利润,仍然面临诸多问题。
这就需要企业经营管理者不仅要加强对企业成本控制、提高产品售价,也需要更科学地减轻企业的税负。
而目前,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不失为增加企业效益、降低企业费用支出的重要选择。
一、税收筹划及特点税收筹划指纳税人通过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等事项的事先安排。
在合法的前提下,通过选择和规划,达到税收负担最小化的经济活动。
这其中包含三层意思:一、税收筹划必须是合法的,至少是不违反税法的;二、税收筹划是事先计划好的;三是税收筹划的目的应是纳税人税收负担的最小化。
为此,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节税有显著的性质差异。
纳税筹划的主干内容是节税,但在其筹划过程中较多地运用了税法缺陷,有避税的成分存在。
从法律处理上来看,逃税是违法行为,而节税是一种合理的财务行为。
由于纳税筹划行为的内容涵盖了避税和节税,故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就包括对避税和节税的后果。
二、煤炭资源整合前的税收筹划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煤炭资源整合,究其本质是煤炭企业之间的整合。
税收成本往往关系到并购的成败及交易框架的确定,对于专业的并购律师及公司法律师而言,并购的税收筹划问题不得不详加研究。
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可以降低企业并购的成本,实现并购的最大效益。
甚至可以影响企业并购后的兴衰存亡。
企业并购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涉及很多环节,包括选择并购目标企业、选择并购出资方式、选择并购所需资金融资方式、选择并购会计处理方法等环节,不同的环节可以开展不同的税收筹划。
1.资产收购的税收筹划。
从政府的角度反思煤炭资源整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_以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为例
从政府的角度反思煤炭资源整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______以山西煤炭资源整合为例刘南斗,张菁菁(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摘要】2006年3月山西省政府第187号令公布了《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开始在山西省全面实行。
由此在全国多个省份掀起了一场到今天还在持续的煤炭资源整合“风暴”。
在这一场煤炭资源整合“风暴”中,政府发挥着主导作用。
本文将以山西煤炭资源整合为例,站在政府的视角,运用兼并重组分析模型,从效能、外部合法性、内部合法性等三个大的方面反思煤炭资源整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
希望本文能够为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及其它资源的整合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煤炭资源整合问题建议政府一.煤炭资源整合概述煤炭资源整合是指以现有合法煤矿为基础,对两座以上的井田合并和对已关闭煤矿的资源、储量及其它零星边角的空白资源、储量合并,实现统一规划,提升矿井生产、安全、技术保障等综合能力,并对布局不合理和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实施关闭。
①煤炭作为一种重要的矿产资源,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能源之一。
但是多年来我国煤炭领域存在着“多、小、散、乱”的开发格局和“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草菅人命、腐蚀干部”等问题。
因此,煤炭资源整合是势在必行。
煤炭资源的整合对于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安全生产、保护矿区生态环境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府在这次煤炭资源整合中起着主导作用,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制定政策从而为整合工作提供规范性依据和进行指导;二是编制和审批规划,使整合工作分阶段、按计划实施;三是按照国家政策和已经批复的规划指导兼并重组双方寻找合作对象并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四是提供证照办理等服务,加快整合工作进程。
可以说,政府是这次煤炭资源整合的主导者和推动者。
但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这次煤炭资源整合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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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中的税收政策
法律条款
政策依据: 全国统一税政 省内规定条款
政策解析
流转税政策: 增值税政策 营业税政策 其它各税政策 契税 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
所得税政策: 税收管辖 所得税处理
整合中的税收政策
1
政策依据—流转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 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 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
煤炭资源整合 的税收问题
山西财专 李瑶主讲
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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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
整合对税收的影响
整合的方式及性质
整合中的税收政策 会计税收处理差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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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后的税收问题
整合对税收的影响(2009)
1
预计整合对税收影响
产量下降影响:增值税减收约26亿元。 影响下游用煤企业多抵扣进项税近8亿元。
价格下降影响原煤洗煤行业和煤炭运销 行业增值税约减收31亿元。
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界定应把握四点: 1.原企业并不解散; 2 .必须是将资产、负债同时转让的行为; 3 .受让企业对转让企业的债务承担承继义 务; 4 .支付的对价可以是股权支付也可能是非 股权支付或二者的结合,但一般应以股权 支付为主。
企业整体股权转让的界定应把握四点: 1.股权转让的主体是企业全部股东,客 体是股东所拥有的股权。 2 .股权转让不涉及原企业资产所有权的 变化。 3 .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 权支付或两者的结合。 4 .全部股权转让仅是股东的变化,原企 业的法人主体资格地位并不灭失。
处臵办法:采矿权转让应进行采矿权评估,办理 变更登记手续。 对国家出资勘察形成的采矿权,应由国务院或省 级政府对评估的采矿权价款进行确认。 对通过行政审批无偿取得的国有煤矿采矿权,应 经评估机构对企业资源保有量进行评估,经规定 程序批准后,资源价款转为国有资本金。 对过去通过行政审批无偿取得的非国有煤矿采矿 权,政府可与采矿权人、投资者充分协商,将其 剩余资源价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形成政府控股 或参股的股份制企业。
2 政策解析—增值税法规解析 第二,整合资产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涉及设备等固定资产出售的: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 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 收增值税;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 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 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 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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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对税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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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税收完成情况
2009年提高了矿产品税率。煤炭行业 增收79亿元,逆势上扬,弥补了量价
齐跌造成的税收短收缺口 。
近年来,山西省税收弹性(国税收入增幅与GDP 增幅的比值)不断走高,税收长期快于经济增长。 2009年全省GDP小幅增长,而税收却有所下降, 税收与经济呈现反向变动趋势。
《关于青海省黄河尼那水电站整体资产出售行为 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2005]504号) 《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 复》(国税函„2009‟5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 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09]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 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170号)
关闭式
•对少数没有 整合价值或整 合起来困难较 大的煤矿,予 以关闭。对关 闭的煤矿,视 具体情况由县 政府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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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整合基本程序: 1、直接洽谈。2、进行可行性论证。3、履行审 批手续。4、对被兼并煤炭企业现有资产,特别是 企业煤炭资源保有量进行清查、评估。 5、确定产权转让价格,其中国有煤矿应经国资委 进行价格确认。 6、签署兼并协议。
企业整体资产出售的界定应把握四点: 1 .资产出售单纯仅涉及企业资产(存货、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而不包括企业 的债权、债务,更不包括劳动力。 2 .原企业的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由出售 方自行处臵。 3 .买方不承担原企业未缴纳税款的承继 义务。 4 .支付的对价为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 或两者的结合。
2、上述控股公司将受让获得的实物资产再投 资给其他公司的行为,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所涉及的固定资 产征收增值税问题,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 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 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企业转让井口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1997‟5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2]1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转让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7]10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偿转让资产使用权的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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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在山西省原煤洗煤行业 内在增长动力强劲拉升下,全省完成 国税收入239.4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 的24.84%。月度收入差距逐月缩小, 3月份组织收入达到了85.3亿元,超过 前两月平均水平15亿元。
整合的主要方式及性质
1
主
要
方
式
2
性
质
分
析
1
整合的主要方式
1 不变式 煤炭资源整合的方式有两大类: 一类是不改变企业产权的整合方 2 买断式 式,如托管和租赁;一类是改变 企业产权的整合方式,如并购。
兼并协议应载明下列内容:1、兼并各方基本情况。 2、兼并方式。3、兼并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 4、债权债务的承继及清偿办法。5、资产移交方 式或资产变动事项。6、职工安臵办法。7、履行 兼并协议,办理产权转让交割及兼并双方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被兼并煤炭企业采矿权的处臵: 对被兼并煤炭企业采矿权的处臵,是资 源整合的核心、重中之重。 法律依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 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 管理暂行规定》 《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 用办法》
国税函[2005]504号:青海省三江股份有限 公司将其所属的黄河尼那水电站整体资产 出售给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非整体 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不 属于企业的整体产权交易行为。因此,在 青海省黄河尼那水电站整体资产出售过程 中,其发生的销售货物行为应照章征收增 值税,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的行 为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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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析—增值税法规解析
整合方式 纳税义务 非应税 应税 非应税 以股权转让名义 收到非股权收益 的,因纳税。 备注
第一,不同整合方式下增值税纳税义务:
整体产权转让 整体资产转让 整体股权转让
整体资产出售
应税
整体产权交易与整体资产转让主要差别在于: 整体产权交易应当是企业整体资产、债权、债 务和劳动力的一揽子转让,而所得税法中整体资 产转让的定义没有涉及劳动力转让问题,是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转让,不包括分支机构(无 论是否独立核算)。 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主体是企业,交易的对象是 企业的资产,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涉及货物所有权 转移的,仍属于资产转让行为,均应当照章征收 增值税。而企业产权转让的主体是企业的产权人, 交易的对象是企业的产权,性质上属于股权转让, 而股权转让是不征流转税的,两者属于不同的交 易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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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分析
根据税法口径归并的煤炭资源整合类型
四种类型:企业整体产权转让 企业整体资产转让 企业整体股权转让 企业整体资产出售 三种支付对价办法:股权支付 非股权支付 两者的结合
企业整体产权转让的界定应把握六点: 1.必须是煤矿企业将其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 力全部转让的行为,四者缺一不可; 2 .劳动力的转让应以受让人是否按《劳动法》 与原企业职工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妥善安臵企业 全部职工为标准; 3 .支付的对价包括股权支付或非股权支付; 4 .原企业可能解散也可能不解散,具体由双方 协商决定。 5 .受让企业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承继义务; 6 .必须经过法定的转让程序。
整合中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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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财产行为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若干 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 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 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
整合中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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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析—增值税基本法规
国税函„2009‟585
1、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所属资产、 负债及相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控股公司,但 保留上市公司资格的行为,不属于《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 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规 定的整体转让企业产权行为。对其资产重组 过程中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等行为,应照章 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所得税
《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兼 并重组税收管理和服务的通知》 晋地税函 [2009]11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 于进一步做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涉税服务 的意见》(晋政办„2009‟171号)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煤炭生产行 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晋地税函 „2010‟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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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的主要方式
五
不变式 •单独保留 煤矿,原 办矿性质 不变,由 原采矿权 人按规定 缴纳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