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土建)

合集下载

关于(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关于(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LJD-FY-201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黑建造价[2010]5号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略..目录一、总说明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三、费用项目组成(一)直接费(二)企业管理费(三) 利润(四) 其他费用(五) 安全文明施工费(六) 规费(七) 税金四、费用标准(一)通用措施费(二)企业管理费.. (三)利润四)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六)规费(七)税金(八)人工单价(九)工程价格风险费五、费用计算规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二)定额计价六、费用计算程序(一)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1.分部分项工程(定额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2.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二)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定额计价)七、有关规定.. 八、附录略..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本《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为可竞争费用,其,户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限。

5.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费用。

建设部关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解释

建设部关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解释

建设部关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解释(1)名称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统一解释和勘误表的通知类别概算预算及定额文号建标造字[1996]44号年度 2000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统一解释和勘误表的通知建标造字[1996]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处):现将《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统一解释和勘误表印发给你们,以便做好单位估价表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附件:《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统一解释和勘误表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解释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问:本章部分挖掘机规格在《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缺项答:缺项部分补充(见附表)。

2.问:1 325子目水的含量是否有误答:无误。

3.问:内燃压路机的吨位如何考虑答:内燃压路机是以8t的吨位考虑。

4.问:车床的规格答:车床的规格执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724。

5.问:机械挖土缺项部分,可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答:可以。

6.问:钢板剪断机的规格执行什么定额答:钢板剪断机的规格执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7 40。

7.问:高压油泵、真空泵、单级离心泵的规格执行什么定额答:高压油泵的规格执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8 35。

真空泵的规格执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8 28。

单级离心泵的规格执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8 1。

8.问:氧割设备应如何组价答:氧割设备单价为24.82元/台班。

9.问:提升设备如何组价答:提升设备单价为53.15元/台班。

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资料

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资料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LJD-FY-20101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黑建造价[2010]5号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略2目录一、总说明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三、费用项目组成(一)直接费(二)企业管理费(三) 利润(四) 其他费用(五) 安全文明施工费(六) 规费(七) 税金四、费用标准(一)通用措施费(二)企业管理费(三)利润四)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1(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六)规费(七)税金(八)人工单价(九)工程价格风险费五、费用计算规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二)定额计价六、费用计算程序(一)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1.分部分项工程(定额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2.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二)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定额计价)七、有关规定八、附录略2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本《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为可竞争费用,其,户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限。

5.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费用。

黑龙江省建筑及装饰工程施工消耗量定额哈尔滨单价表(2006)土建工程施工

黑龙江省建筑及装饰工程施工消耗量定额哈尔滨单价表(2006)土建工程施工

一、《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设部《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土建)》(2000年),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及施工工艺,科学的管理和施工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与"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为投标报价、确定中标价、约定合同造价、进行工程结算服务。

五、本定额项目划分与"计价规范"项目的工作内容相对应,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与"计价规范"一致,但个别项目的计量单位与"计价规范"的计量单位不一致,在计算工程量时应将定额项目的计量单位调整为与"计价规范"项目的计量单位一致。

六、本定额是按规定的计量单位表现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数量。

七、本定额主要由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两部分组成。

其中措施消耗部分为市场竞争部分。

八、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材料损耗(其中包括施工现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详见附录)。

凡未能计量的材料均列入其他材料费中,以"%"表示。

但材料损耗应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行调整。

九、本定额消耗量已包含人工幅度差、机械幅度差(详见表总-1、表总-2)。

此二项应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行调整。

十、本定额凡注有"以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而"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黑龙江省定额解释(全套)

黑龙江省定额解释(全套)

2004新版消耗量定额(土建)总说明一、《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设部《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土建)》(2000年),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及施工工艺,科学的管理和施工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与“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为投标报价、确定中标价、约定合同造价、进行工程结算服务。

五、本定额项目划分与“计价规范"项目的工作内容相对应,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与“计价规范”一致,但个别项目的计量单位与“计价规范”的计量单位不一致,在计算工程量时应将定额项目的计量单位调整为与“计价规范”项目的计量单位一致.六、本定额是按规定的计量单位表现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数量。

七、本定额主要是由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两部分组成。

其中措施消耗部分为市场竞争部分.八、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材料损耗(其中包括施工现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详见附录)。

凡未能计量的材料均列入其他材料费中,以“%"表示。

但材料损耗应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行调整。

九、本定额消耗量已包含人工幅度差、机械幅度差(详见表总—1、表总—2).此二项就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行调整。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自然层的层高在2.2m以上者(含2。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范文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范文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LJD-FY-2010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黑建造价[2010]5号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略目录一、总说明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三、费用项目组成(一)直接费(二)企业管理费(三)利润(四)其他费用(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六)规费(七)税金四、费用标准(一)通用措施费(二)企业管理费(三)利润(四)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六)规费(七)税金(八)人工费单价(九)工程价格风险费五、费用计算规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二)定额计价六、费用计算程序(一)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1.分部分项工程(定额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2.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二)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定额计价)七、有关规定八、附录略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本《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为可竞争费用,其,户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限。

5.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费用。

25087_黑龙江省新土建问题解释

25087_黑龙江省新土建问题解释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土建)》有关问题解释(一)总则001. 工程水电费如何计算?△(1)挂表时,可按表的计量数计算,建设单位支付实际单价与定额单价差;(2)无表时,可按定额直接费1.05%计算,也可按定额含量计算,并找差。

002.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如何执行?△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根据我省的具体情况,原则上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办法,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各地市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结算文件执行。

003. 有关建筑面积解释的适用范围:△以下有关建筑面积的解释,仅适用于2000年预算定额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004. 周转性材料是否允许找价差?△周转性材料允许找价差。

005. 虎窗是否计算建筑面积?△虎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006. 坡屋面檐口高度如何取定?△分为两种情况:(1)坡屋面下加以利用时,坡屋面檐口高度,按坡屋面板的平均高度取定。

(2)坡屋面不加以利用时,檐口高度算至滴水檐。

007. 室外楼梯、大厅多层平台楼梯、地下楼梯如何计算建筑面积?△室内楼梯(包括大厅多层平台楼梯或旋转楼梯)不论高度如何,按其自然层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室外楼梯作为主要通道,或用于疏散及消防安全楼梯等不论何种结构(爬楼除外)按自然层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电动扶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地下楼梯按其自然层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二)土石方工程008. 场内土方水平机械运输如何计算?△场内土方水平机械运输:运距以单位工程中心点至土方堆放中心点为准。

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1km以内、3km以内,执行补充定额。

009. 土建定额1-117机械垂直提土项目如何使用?△(1)土建定额1-117(基坑深2m以外)项目适用于垂直运桩土,同时也适用于机械挖土方(深2m以外)时在基底另行人工挖土部分的垂直运土(见例题)。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土建、装饰部分)解释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土建、装饰部分)解释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土建、装饰部分)解释土建定额总说明1、实验室出具的配合比与定额配合比不同时,能否调整?答:不能调整2、砌筑用砂浆M2.5、M5.0配合比如何调整?答:《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等定额中M2.5和M5.0砌筑砂浆配合比作以下调整:(1) 砌筑用水泥砂浆,M2.5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12t调整0.15t;M5.0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8t调整为0.21t。

(2) 砌筑用混合砂浆,M2.5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12t调整为0.117t;M5.0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8t调整为0.194t。

上述配合比调整从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开始执行,在此之前已办理过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无维护结构的底层阳台,但有挡墙(栏板或栏杆),起高度在1.2M 以下者是否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答:凡有挡墙(栏板或栏杆)的底层阳台都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2、单层建筑物设有部分楼层建筑,如何计算建筑面积?答:单层建筑物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面积之,二层及三层以上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但必须死活层高超过2.2M时才能计算建筑面积。

对于地下室、半地下室,也要求层高超过2.2M时才能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围”中有哪些修改?答:有部分规则作如下修改:(1)第2条改为“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第5条改为“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3)第7条改为“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投—层建筑面积计算。

门厅、大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精编版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精编版

……………………………………………………………最新资料推荐…………………………………………………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LJD-FY-2010……………………………………………………………最新资料推荐…………………………………………………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黑建造价[2010]5号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略……………………………………………………………最新资料推荐…………………………………………………目录一、总说明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三、费用项目组成(一)直接费(二)企业管理费(三) 利润(四) 其他费用(五) 安全文明施工费(六) 规费(七) 税金四、费用标准(一)通用措施费(二)企业管理费(三)利润四)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五)安全文明施工费……………………………………………………………最新资料推荐…………………………………………………(六)规费(七)税金(八)人工单价(九)工程价格风险费五、费用计算规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二)定额计价六、费用计算程序(一)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1.分部分项工程(定额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2.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二)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定额计价)七、有关规定八、附录略……………………………………………………………最新资料推荐…………………………………………………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资料

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资料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LJD-FY-20101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黑建造价[2010]5号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略2目录一、总说明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三、费用项目组成(一)直接费(二)企业管理费(三) 利润(四) 其他费用(五) 安全文明施工费(六) 规费(七) 税金四、费用标准(一)通用措施费(二)企业管理费(三)利润四)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1(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六)规费(七)税金(八)人工单价(九)工程价格风险费五、费用计算规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二)定额计价六、费用计算程序(一)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1.分部分项工程(定额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2.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二)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定额计价)七、有关规定八、附录略2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本《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为可竞争费用,其,户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限。

5.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费用。

黑龙江地区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定额(土建)

黑龙江地区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定额(土建)

总说明一、我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土建上、下册)》(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编制的,同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定额项目进行了修编和补充。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一定计量单位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价格表现的。

它主要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和竣工结算、招标工程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综合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等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设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因此,除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或允许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等与本定额规定不同改变定额。

五、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人工单价为22.88元/工日。

六、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00年《黑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取定的。

七、本定额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针对工作物对象,按照机械容量或性能,综合配备的。

台班用量中已考虑了在各种施工条件下影响工效的机械幅度差。

在实际施工中采用的机械种类、规格、型号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项目中有注明者及特殊情况外),均不得换算。

八、定额中规定需要计取机械停滞台班费用的机械是:①挖土机械,②水平运输机械,③起重机械(包括履带吊、塔吊、汽车吊、轮胎吊),④打桩机械,⑤动力机械,⑥地下工程机械。

机械停滞3个小时以内者,不计算停滞台班,停滞超过3个小时按0.5个台班计算,停滞达到6小时按1个台班计算。

九、定额中已考虑了机械的下列停滞因素;①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已考虑的停滞;②法定假日的停滞;③严寒期的停滞;④机械故障造成的停滞;⑤自然气候影响的停滞;⑥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停滞;⑦机械幅度差已包括的内容。

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资料

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资料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LJD-FY-20101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黑建造价[2010]5号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略2目录一、总说明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三、费用项目组成(一)直接费(二)企业管理费(三) 利润(四) 其他费用(五) 安全文明施工费(六) 规费(七) 税金四、费用标准(一)通用措施费(二)企业管理费(三)利润四)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1(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六)规费(七)税金(八)人工单价(九)工程价格风险费五、费用计算规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二)定额计价六、费用计算程序(一)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1.分部分项工程(定额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2.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二)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定额计价)七、有关规定八、附录略2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本《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为可竞争费用,其,户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限。

5.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费用。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0).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0).

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工程的土石方无论工程量大小均按相应的工程类别标准计取各项费用;单位构
筑物总挖(填)土石方量在 2000m3 以内的按相应的工程类别标准计取各项费用;只有单位构筑物
总挖(填)土石方量超过 2000m3 的超出部分按独立土石方取费标准执行。
012.单位工程中有不同的高度是否可以按最高的高度确定类别?
单桩承载力 300t 以内每根桩 2500 元; 单桩承载力 300~350t 每根桩 10000 元; 单桩承载力 350~500t 每超 1t,增加试桩费 10 元/根。 试桩费用的内容包括试桩工具、仪器费,设备的摊销、安装、运输费,原料、燃料、试 验人员工资、管理费及税金等。 注:“以内”包括本身。 039.单位工程由不同的结构形式组成时如何确定工程类别? 答:一个单位工程由不同的结构形式组成时,以占建筑面积最多的结构形式为主确定工 程类别。 040.装饰工程的日工资标准是多少?取费基础是多少? 答:按照黑建经字[1999]第 8 号文件规定,装饰工程的日工资标准为 22.88~50 元/ 工日,取费基础是 22.88 元/工日。超过 22.88 元/工日的差价计入有关费用。 041.小区(厂区)直埋保温管如何套项?如何取费? 答:小区(厂区)直埋保温管套市政定额项目,按市政二类计取各项费用。 042.土建工程类别划分表中的跨度如何理解? 答:这里的跨度是指两柱轴线之间的距离。
016.如何确定冬季施工增加费的标准?
答:《费用定额》规定,冬季施工增加费是可浮动的费用项目,其浮动的标准从 4 个方面考虑: ⑴工程施工全部在规定的冬季施工期间内(例如,北纬 48○以北:10 月 20 日至下年 4 月 20
日),此项费用不能浮动,其标准按各类工程规定标准确定;
⑵工程施工部分在规定的冬季施工期间(例如,北纬 48○以北:11 月 27 日至下年 3 月 1 日),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土建)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土建)

总说明一、我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土建上、下册)》(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编制的,同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定额项目进行了修编和补充。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一定计量单位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价格表现的。

它主要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和竣工结算、招标工程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综合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等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设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因此,除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或允许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等与本定额规定不同改变定额。

五、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人工单价为22.88元/工日。

六、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00年《黑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取定的。

七、本定额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针对工作物对象,按照机械容量或性能,综合配备的。

台班用量中已考虑了在各种施工条件下影响工效的机械幅度差。

在实际施工中采用的机械种类、规格、型号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项目中有注明者及特殊情况外),均不得换算。

八、定额中规定需要计取机械停滞台班费用的机械是:①挖土机械,②水平运输机械,③起重机械(包括履带吊、塔吊、汽车吊、轮胎吊),④打桩机械,⑤动力机械,⑥地下工程机械。

机械停滞3个小时以内者,不计算停滞台班,停滞超过3个小时按0.5个台班计算,停滞达到6小时按1个台班计算。

九、定额中已考虑了机械的下列停滞因素;①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已考虑的停滞;②法定假日的停滞;③严寒期的停滞;④机械故障造成的停滞;⑤自然气候影响的停滞;⑥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停滞;⑦机械幅度差已包括的内容。

黑龙江省最新预算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概要

黑龙江省最新预算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概要

总说明《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HLJD-JZ-2010)(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相配套,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和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指导性计价标准。

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人工消耗量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

人工单价按53.00元/工日确定。

二、材料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和场内运输、堆放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2.凡能计量的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均已列出品种、规格、数量;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分别以百分比(%)或“元”表示,列为其他材料费。

3.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未包括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发生时应按下表计算损耗量,并入工程量内。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废品率4.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已考虑了材料的周转次数及同一城镇内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5.施工工具用具消耗材料,已纳入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

6.材料单价是结合哈尔滨市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取定。

黑龙江省建筑预算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doc

黑龙江省建筑预算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doc

总说明《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HLJD-JZ-2010)(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相配套,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和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指导性计价标准。

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人工消耗量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

人工单价按53.00元/工日确定。

二、材料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和场内运输、堆放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2.凡能计量的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均已列出品种、规格、数量;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分别以百分比(%)或“元”表示,列为其他材料费。

3.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未包括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发生时应按下表计算损耗量,并入工程量内。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废品率4.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已考虑了材料的周转次数及同一城镇内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5.施工工具用具消耗材料,已纳入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

6.材料单价是结合哈尔滨市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取定。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电气·上册)总说明一、《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电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选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电气照明工程及10KV以下部分电气设备、架空线路及建筑物附属的有线电视、广播,电视共用天线、室内电话、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消防电气报警设施及安全防范设备等的安装工程。

共计18章、226个子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三、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单位估价表、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可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4、水、电供应土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5、正常的气候、地埋条件和试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2、综合工日的单价是根据黑建经字[1999]第8号文件的定额工工资标准为第每工日22.88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级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劳动保护费。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2、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所列的用量,按当地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3、用量很水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4、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5、主要材料损耗率见附录。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1) 换算原因当设计要求构件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在预算定额中没有相符合的项目时,就产生了混凝土强度等级或石子粒径的换算(2)换算特点混凝土用量不变人工费、机械费不变,只换算混凝土强度等级或石子粒径(3) 换算公式换算定额基价=原定额基价+定额混凝土用量× (换入混凝土基价-换出混凝土基价。

热门城市:桂林律师宁德律师湘潭律师陕西律师清远律师东莞律师商丘律师珠海律师长沙律师鹤岗律师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在建筑,都在施工。

对于工程很多人都觉得可以赚很多的钱,但是很少人知道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么来的,又是怎么算出来的,计算的依据是什么了,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的,对于相关的事项,这次就让365法律小编带大家来了解▲黑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构件混凝土换算(1) 换算原因当设计要求构件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在预算定额中没有相符合的项目时,就产生了混凝土强度等级或石子粒径的换算。

(2)换算特点混凝土用量不变,人工费、机械费不变,只换算混凝土强度等级或石子粒径。

(3) 换算公式换算定额基价=原定额基价+定额混凝土用量×(换入混凝土基价-换出混凝土基价)▲二、楼地面混凝土换算(1)换算原因楼地面混凝土面层的定额单位一般是平方米。

因此,当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就产生了定额基价的换算。

(2)换算特点同抹灰沙浆的换算特点。

(3)换算公式换算后定额基价 = 原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K-1) + 换入砂浆用量×换入砂浆基价-换出砂浆用量×换出砂浆基价式中:K——工、机费换算系数 K= 混凝土设计厚度/混凝土定额厚度各层换入混凝土用量=(定额混凝土用量)/(定额混凝土厚度)×设计混凝土厚度换出混凝土用量=定额混凝土用量▲三、乘系数换算乘系数换算是指在使用预算定额项目时,定额的一部分或全部乘以规定的系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总说明一、我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土建上、下册)》(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编制的,同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定额项目进行了修编和补充。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一定计量单位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价格表现的。

它主要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和竣工结算、招标工程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综合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等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设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因此,除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或允许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等与本定额规定不同改变定额。

五、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人工单价为22.88元/工日。

六、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00年《黑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取定的。

七、本定额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针对工作物对象,按照机械容量或性能,综合配备的。

台班用量中已考虑了在各种施工条件下影响工效的机械幅度差。

在实际施工中采用的机械种类、规格、型号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项目中有注明者及特殊情况外),均不得换算。

八、定额中规定需要计取机械停滞台班费用的机械是:①挖土机械,②水平运输机械,③起重机械(包括履带吊、塔吊、汽车吊、轮胎吊),④打桩机械,⑤动力机械,⑥地下工程机械。

机械停滞3个小时以内者,不计算停滞台班,停滞超过3个小时按0.5个台班计算,停滞达到6小时按1个台班计算。

九、定额中已考虑了机械的下列停滞因素;①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已考虑的停滞;②法定假日的停滞;③严寒期的停滞;④机械故障造成的停滞;⑤自然气候影响的停滞;⑥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停滞;⑦机械幅度差已包括的内容。

除上述七种情况所造成的机械停滞外,可以计取机械停滞台班费。

机械停滞台班费=停滞台班量×(折旧费+10% 经常修理费+人工费)十、在施工中如同时使用塔吊和卷扬机时,可按塔吊定额项目执行;如使用人工或其它简易垂直运输工具时,按卷扬机定额项目执行。

当使用其他类型垂直运输机械时,不许换算。

十一、本定额的建筑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的使用量是按合格品确定的,并考虑了场内运输损耗和操作损耗。

材料单价是依据2000年《哈尔滨市建筑材料预算价格》,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

十二、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如发生再次搬运的,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二次搬运费项下列支。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安装是按机械回转半径15m以内运距考虑的;如超过15m时,应按构件1km运输的相应定额项目执行(注:回转半径15m以外是指在自然地面范围内)。

十三、本定额除第三章脚手架工程、第十三章垂直运输机械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第十四章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台班定额项目计算超高费用。

十四、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中包括施工现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

凡未能计量的材料均列入其他材料费中,以“元”表示。

2.本定额施工措施性消耗材料、周转性的模板、支撑、脚手架料、安全网、挡土板和临时固定用螺栓等的数量,均为周转摊销量,已考虑了材料的周转次数和周转性材料在材料编制划区范围内的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3.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已纳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不在定额消耗量之内。

十五、本定额的周转性材料,已包括同一城镇内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十六、在单位工程中设计钢筋、铁件总用量=[图示用量×(1+损耗率+搭接用量率)]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按实计算钢筋、铁件增减量,套用第五章中钢筋、铁件增减定额项目。

定额中所列的钢筋与设计图纸中的钢筋级别不同时,可以换算(钢筋损耗率和搭接用量率详见第五章说明)。

十七、木制门窗及其它细木作工程,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在定额项目中均计算了木材干燥费。

十八、定额中的木材是按工程材取定的,如承发包双方同意使用锯材时,其红白松锯材量乘1.15系数,硬杂木锯材乘1.21系数计算。

十九、根据劳动定额的规定,木种分类如下:第一类:红松、樟子松、水桐木。

第二类:白松、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第三类:椿木、楠木、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青松、东北榆木、柏木、樟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柚木。

第四类:槐木、柞木、檀木、色木、荔木、麻栗木、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二十、定额中的木材:1.木结构部分以一、二类木种为准(木扶手以三、四类木种为准),如使用其它类木种时,应按各章的规定调整。

2.木模板材:现浇构件以三、四类木种为准,预制构件以二、三类木种为准,如使用其它类木种时,应按下表调整。

表0-1安装(打桩)损耗。

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应按下表计算损耗量,并入工程量内。

其中:运输堆放损耗有两部分组成,预制厂到现场堆放点占75%,现场堆放点到回转半径15米以内占25%(注:预制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托架及长度在9m以上的梁、板、柱不计算损耗量)。

表0-2二十二、砂浆和混凝土用砂,是按干燥状态的净砂(中砂)计算的。

在材料预算价格中,考虑了砂子在自然湿度条件下的膨胀因素。

调制砂浆用的石灰膏,是按60%袋白灰、40%生石灰(块末比3∶7)淋制的,各地实际用料与本定额出入较大时,可由当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进行调整。

二十三、定额中施工用水、用电系按城镇自来水和供电局供电形式考虑的,如供水、供电为其他形式者,可按实计算。

在施工中由建设单位供水、供电时,施工单位应按水、电表的计量数向建设单位交纳费用。

二十四、在施工现场以外加工的成型钢筋和木门窗的运输,按第五章和第六章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二十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二十六、本定额项目中凡带有“()”的均未计算价格(各种配合比除外),发生时可按本地市的材料预算价格,列入定额基价。

二十七、本定额凡注有“以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而“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不包括首层),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的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前面的规定计算。

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说明一、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中Ⅰ、Ⅱ、Ⅲ类土壤为定额中的“普通土”;Ⅳ类土壤为定额中的“坚土”;Ⅴ类土壤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普坚石”;Ⅺ~ⅩⅥ类为“特坚石”。

二、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发生时另行计算。

挖土方如有地表水需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三、人工土石方1.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按定额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2.在同一沟槽或坑内土壤类别不同时,应分别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其坡度系数按土壤类别加权计算。

3.沉井的挖土下沉以人挖机吊为主,下沉时沉井外的土方塌陷与排水以及与沉井校正的配合,已包括在定额中。

4.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