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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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管理制度及流程

结核病管理制度及流程

结核病管理制度及流程结核病是一种潜伏期长,在人类历史上一直存在的传染病。

目前,结核病在我国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传染性和危害性。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流行,建立完备的结核病管理制度和流程非常重要。

一、结核病管理制度1.政府主导:由政府牵头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由政府统一领导、协调、管理全国结核病的防治工作。

2.多部门合作:卫生部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司法部门等各部门合作,加强合作对结核病的防治力度。

3.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结核病预防、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认识和防治意识。

4.责任到位: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5.严格隔离:对患者实行医学隔离,严格控制结核病的传播来源。

6.规范管理:完善结核病病例登记、诊断和治疗管理制度,规范结核病诊断、治疗和报告的操作流程。

7.加强技术支持:提高结核病的防治技术,加强相关科研和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二、结核病管理流程1.疾病监测不断加强结核病的监测,确保每一例结核病病例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2.疾病诊断对发现的疑似结核病患者,应及时进行结核菌检测。

对确诊的结核病患者,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报告,并全面检查患者胸部的X线影像以及病理学和细菌检查结果等信息。

3.疾病隔离对结核病患者进行医学隔离,遵循管理规定,保证隔离的质量和效果,降低结核病的传播风险。

4.治疗管理对确诊的结核病患者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的治疗管理。

按时按量服药,反复疗程结合,确保治疗效果。

5.疾病预防对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庭成员和其他接触者进行疫苗接种,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卫生教育。

6.重症患者管理对那些疗效差、复发多、或有其他临床并发症的结核病患者进行特殊的管理和护理,降低其病死率和致残率。

7.病例追踪对已治愈的结核病患者进行追踪管理,监测其恢复情况,随访到底,防止病情反复。

三、结核病管理流程详细描述1.疾病监测为了及时掌握全国结核病的流行动态,定期组织和开展结核病的监测。

肺结核患者工作制度

肺结核患者工作制度

肺结核患者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肺结核患者的管理,提高治疗效果,减少疾病传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肺结核患者的诊断、治疗、随访和管理活动。

三、组织架构1. 成立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协调、指导、监督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工作的开展。

2. 设立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各项工作。

四、工作内容1. 肺结核患者诊断(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测等相关资料,做出肺结核的诊断。

(2)对于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当进行痰涂片检查和痰培养检查,确诊后纳入肺结核患者管理。

2. 肺结核患者治疗(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体质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2)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评估患者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3)患者应当严格按照医嘱用药,不得自行停药或更换药物。

3. 肺结核患者随访(1)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和生活状况。

(2)随访过程中,发现患者病情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等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4. 肺结核患者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肺结核患者档案,完整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治疗、随访等情况。

(2)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对肺结核的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3)医疗机构应当开展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掌握肺结核疫情动态。

五、工作流程1. 肺结核患者就诊: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经诊断怀疑为肺结核的患者,由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和确诊。

2. 肺结核患者治疗: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制定治疗方案,患者按照医嘱用药。

3. 肺结核患者随访:医疗机构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和生活状况。

4. 肺结核患者管理:医疗机构建立患者档案,加强患者教育,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六、工作要求1.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结核病防控领导小组、预案、致家长一封信

结核病防控领导小组、预案、致家长一封信

结核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王相羽副组长:宋远达组员:宋继畅王守方刁俊响尉艳真汪子灵刘新民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预案程庄镇宋楼小学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妥善处置学校群体性结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的各项要求,我校将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防控结核病的应急能力,制订本预案。

一、严格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总负责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具体落实人员分工、资金保证、部门协调。

组长:协助总负责人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副组长:具体负责学校卫生监督。

组员:班主任负责做好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统计,本班的卫生打扫。

保健教师负责校园消毒、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及资料汇总,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二、学校结核病预防措施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进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教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特别注意卫生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换衣被等。

4、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5、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有结核病史及有结核病家族史,体质较差学生,要注意重点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诊治。

三、学校发生肺结核病的处置办法(一)对疫情的处置1、学校一旦发现首例肺结核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

2、积极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清疫情的来龙去脉。

如果传染源在学校内,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传染源。

3、当疫情呈个别散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无须停课时应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工作,另一方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与排查,做好记录。

学校肺结核病管理制度

学校肺结核病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学校卫生室负责具体实施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包括健康教育、病例筛查、病例报告、转诊、随访等。

3. 各级教师、班主任、宿舍管理员等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肺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防治措施1. 健康教育:学校应定期开展肺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对肺结核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2. 体检筛查:学校应将结核病检查项目纳入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

3. 疫情报告: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

4. 转诊治疗: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学校应及时将其转诊至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5. 随访管理:学校应定期对肺结核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确保治疗效果。

6. 环境卫生:学校应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通风、清洁,减少肺结核病的传播风险。

四、病例报告及处理1. 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学校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采取隔离措施。

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查,确诊后通知学校。

3. 学校应及时将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转诊至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4. 学校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病例调查、追踪、隔离等工作。

五、监督检查1. 学校卫生室应定期对肺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学校应将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3. 学校应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肺结核病防治工作情况。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40贵医〔2017〕40号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

40贵医〔2017〕40号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

贵医〔2017〕40号
关于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及
诊断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青海省卫计委《关于印发青海省“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疾控[2016]26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及诊断(涂阴)小组,其成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巷列加
成员:马恩波赵俊才李正海
二、诊断(涂阴)小组:
组长:巷列加
成员:马恩波赵俊才李正海张生栋王胜和
马绍云张存香妥玉霞力洁
2017年2月10日抄送:档
贵德县人民医院 2017年2月10日印发。

结核病工作管理制度

结核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核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以及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成立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三)监督、检查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四)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五)处理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结核病防治科(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结核病防治人员,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设备;(三)有合格的防治人员;(四)有完善的防治管理制度;(五)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九条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二)对结核病疫情进行监测、报告和评估;(三)对结核病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康复和随访;(四)开展结核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五)提供结核病防治咨询和服务。

第三章防治措施第十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预防接种:根据国家规定,对易感人群进行结核病疫苗的预防接种。

(二)健康教育: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三)疫情监测:建立健全结核病疫情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结核病疫情调查。

(四)病例报告:医疗机构和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结核病病例。

(五)病例追踪:对报告的结核病病例进行追踪管理,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结核病领导小组及职责

结核病领导小组及职责

结核病领导小组及职责结核病是一种常见的传染病,严重危害着人民的健康。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治疗结核病,我国建立了结核病领导小组,其职责是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制定和实施结核病防治措施,加强对结核病的监测和管理等。

一、结核病领导小组的组成结核病领导小组是由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公安、司法、社区、妇联、工会、企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代表组成的。

二、结核病领导小组的职责1.制定和实施结核病防治措施。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结核病防治方案、工作计划、标准和规程,确保全民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

2.加强对结核病的监测和管理。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建立结核病监测和管理系统,对结核病的发病率、死亡率、治愈率、复发率等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

3.组织和开展宣传教育。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结核病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结核病的预防、治疗知识,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防病意识。

4.加强结核病的诊治和管理。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结核病的诊治和管理,制定和完善结核病诊治和管理标准,提高结核病的诊治和管理水平。

5.加强结核病疫苗接种工作。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加强结核病疫苗接种工作,建立和完善结核病疫苗接种制度,提高结核病疫苗接种的覆盖率。

6.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科研和技术支持。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科研和技术支持,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三、结核病领导小组的作用结核病领导小组的建立和工作,对于有效控制和治疗结核病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形成合力,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它可以加强结核病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结核病领导小组是我国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和作用不可忽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领导小组的建设和工作,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和早康复的目标。

学校结核病病应急预案

学校结核病病应急预案

学校结核病应急预案一、目的为了有效控制结核病在我校的发生、流行,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原则,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结核病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学校结核病例,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卫生保健老师、保卫科长、辅导员等为成员。

2. 设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四、预防措施1. 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结核病防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建立健全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包括病例报告、监测、排查、隔离、治疗等。

3. 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对新入学的学生和教职工进行结核病筛查。

4. 落实学生因病缺勤追踪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结核病病例。

5. 加强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的联系和协作,共同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

五、应急处置1. 发现结核病病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展开工作。

2. 对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做好病例的追踪、观察和治疗工作。

3. 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必要时进行结核病筛查。

4. 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积极配合做好疫情调查和控制工作。

5.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如暂停集体活动、加强通风换气等。

6. 对学校环境进行消毒处理,消除疫情隐患。

7. 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师生员工树立战胜疫情的信心。

六、后期处置1. 对疫情进行总结和评估,查找不足,完善应急预案。

2. 对参与应急处理的师生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3. 恢复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

七、培训和演练1. 定期组织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治知识和技能。

结核病防控处置预案

结核病防控处置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在学校、社区等集体单位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结核病防治意识,减少结核病的发生和传播。

2. 及时发现,早期治疗:加强结核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减少结核病的传播风险。

3. 科学防控,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科学、规范地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

4. 联防联控,协同作战: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防控合力,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

三、组织机构1. 成立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学校、社区等组成,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2. 设立结核病防控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宣传培训、病例报告、疫情监测、防控措施落实等。

四、防控措施1. 健康教育- 加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讲座、宣传栏、海报等,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2. 病例报告- 建立健全结核病报告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学校、社区等要及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

- 加强疫情监测,对报告的病例进行及时核实和调查。

3. 病例管理- 对确诊病例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结核菌传播。

- 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做好防护措施。

4. 防治措施- 加强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提高诊疗水平。

- 推广使用结核病防治药物,规范治疗流程。

- 开展结核病疫苗接种,提高人群免疫力。

5. 应急处理-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迅速响应。

-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

-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五、保障措施1. 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2. 物资保障:加强结核病防治药品、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沐川县人民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及治疗管理和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质量,减少结核病在人群中的传播。

根据县卫生局《沐川县结核病防治定点医院医防合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1、结核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晓锋副组长:万凯钟顺贤石玉华成员:刘春华杨学容蒋元奎陈学强程明海宋国敏宋启富汤绍清职责:负责全院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协调。

2、结核门诊组长:程明海副组长:廖旭雁成员:急诊科医护人员职责:按照肺结核治疗规范(2012版)开展结核病诊断和治疗工作,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12版》做好《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登记本》。

开展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

负责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3、结核病病房组长:蒋元奎副组长:陈学强成员:内科医护人员职责:负责住院肺结核患者的治疗工作。

4、药房组长:汤绍清成员:药房人员职责:为患者提供药品,免费的抗结核药品,发放和领用手续要齐全。

5、检验科组长:宋启富副组长:宋锐成员:检验科检验人员职责: 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12版》的要求设立结核病痰检实验室,开展痰检工作,《痰涂片检查登记本》登记工作。

6、放射科组长:宋国敏成员:放射科人员职责:对结核患者进行胸部X片检查工作。

7、预防保健科组长:杨学容成员: 预防保健科人员职责: 1、负责《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工作。

2、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工作。

3、负责病人追访工作。

4、预防保健科每季对各科室结核病的治疗,报告,门诊日志,疑似病人登记,放射科,检验科进行检查。

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按规定进行奖惩。

二、工作目标及内容通过加强结核病控制管理,达到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率、治疗管理率和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减少结核病在人群中传播的目的。

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7篇)

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7篇)

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一、引言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传染病,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为保障校园健康,预防结核病的传播,制定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以加强结核病的宣传、筛查、治疗和管理工作,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和学生的健康。

二、宣传工作1.开展结核病知识讲座通过开展结核病知识讲座,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识和了解,加强对结核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培养正确的卫生习惯。

2.制作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张贴在教室、宿舍等易引起关注的地方,提醒师生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开展主题班会和课堂教育利用班主任工作和课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加强个人卫生的重要性。

三、筛查工作1.健康体检每学年开始时,要对全体学生进行健康体检,重点关注结核病相关症状和体征,及时发现患者并予以隔离。

2.检疫房管理设置检疫房,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定期对疑似病例提供医疗救治,确保校园内结核病传播的隔离防控工作。

四、治疗工作1.提供免费医疗服务学校与当地卫生部门合作,为病患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确保学生和教职工患者及时得到治疗。

2.建立健全患者追踪制度建立患者信息档案,跟踪患者的治疗情况,确保患者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治疗,并加强对患者的心理疏导和关怀工作。

3.加强与家庭的沟通和合作与患者家庭保持密切联系,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共同为患儿提供更好的治疗和护理服务。

五、管理工作1.建立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学校领导、卫生部门和专家组成的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相关工作的落实。

2.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校园内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定期消毒,减少病原菌传播的风险。

3.加强结核病病情监测与统计工作建立结核病病情监测与统计系统,及时掌握学校内结核病的发病情况和趋势,为防控工作提供科学数据支持。

六、总结与展望通过本次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的实施,将全面加强结核病的宣传、筛查、治疗和管理工作,提高全体师生和教职工的预防意识,确保学校环境的安全和学生的健康。

幼儿园结核病防控管理工作制度

幼儿园结核病防控管理工作制度

幼儿园结核病防控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结核病防控工作,保障师幼身心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结核病防控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幼防控意识,确保幼儿园结核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第四条幼儿园应加强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合作,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幼儿园应成立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分管卫生保健工作的副园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幼儿园应设立结核病防控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结核病防控工作。

办公室设在本园卫生保健室,由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具体负责。

第七条幼儿园应配备专(兼)职结核病防控工作人员,负责本园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防控措施第八条幼儿园应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幼防控知识水平。

定期组织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使全体教职工了解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第九条幼儿园应加强师幼健康监测,开展定期体检。

对新入园幼儿进行结核病筛查,对教职工进行结核病排查。

发现疑似结核病病例,应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幼儿园应加强空气质量管理,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定期对幼儿园环境进行消毒,减少结核病菌的传播。

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幼饮食卫生。

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管,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加强幼儿个人卫生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教育幼儿勤洗手、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等。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结核病病例,应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加强与其他幼儿园及教育机构的合作,共享结核病防控信息,共同提高防控水平。

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三和实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核病防治法》,切实做好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特成立三和实验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苏柏寒
副组长:何巧文李松云张玉桂陈伟荣
成员:曾环彬、杨运辉、曾宪忠、李新亮、文德志
各位班主任后勤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宪忠老师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职责:
组长:主持全校系统结核病防控工作,为全校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协助校长抓好结核病防控工作。

成员:曾宪忠为三和实验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人;各班班主任为传染病防控第一责任人。

惠阳区三和实验学校
二〇一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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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肺结核病归口管理制度

医院肺结核病归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预防和控制肺结核病的传播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包括病例报告、疫情监测、健康教育、转诊等。

3. 临床科室负责肺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治疗、转诊等工作。

4. 医院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肺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病例报告1.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人,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上报至医院感染管理科。

2. 医院感染管理科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信息报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对于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医生应填写《结核病报告卡》,于24小时内上报至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疫情监测1. 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肺结核病疫情进行监测,包括病例报告、治疗情况、转诊情况等。

2. 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疫情监测结果,及时向医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五、健康教育1. 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织开展肺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治意识。

2. 医院通过多种渠道,如门诊大厅、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向患者及公众普及肺结核病防治知识。

六、转诊1.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人,应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诊。

2.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协调肺结核病患者的转诊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七、考核与奖惩1. 医院将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解释。

幼儿园结核病防控工作制度

幼儿园结核病防控工作制度

幼儿园结核病防控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幼儿园结核病的防控工作,保障幼儿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幼儿园成立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全面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防控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和幼儿对结核病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结核病的发生。

2. 依法防控,科学管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全面覆盖,重点监控。

对幼儿园内的所有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定期健康检查,重点关注有结核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

4. 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报告上级卫生部门,并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四、防控措施1. 宣传教育(1)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提高教职工和幼儿对结核病的认识。

(2)利用幼儿园宣传栏、家长微信群等渠道,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3)组织教职工参加结核病防治培训,提高防控能力。

2. 健康检查(1)对新入园的幼儿进行结核病筛查,确保入园幼儿身体健康。

(2)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治疗结核病。

(3)对有结核病史或接触史的教职工和幼儿进行重点监控,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 环境卫生(1)保持幼儿园内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减少结核病传播途径。

(2)加强室内通风,确保空气流通,降低结核病传播风险。

(3)提供充足的洗手设施,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 疫情报告与处理(1)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报告上级卫生部门,并采取隔离措施。

(2)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资料。

(3)对确诊患者进行治疗,确保其治愈后方可返回幼儿园。

五、培训与演练1. 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防控能力。

2. 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控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

幼儿园肺结核传染病应急预案

幼儿园肺结核传染病应急预案

幼儿园肺结核传染病应急预案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结核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传染病的防控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稳定,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本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控领导小组组长:园长副组长:副园长、后勤主任、各年级组长组员:班主任、配班教师、保健医生二、工作重点1.做好结核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多种形式对幼儿进行预防结核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

2.组织全园教职工传阅学习有关结核传染病的知识,增强教职工责任感。

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幼儿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3.搞好幼儿园环境卫生,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三、应急处理措施1.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结核病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教师请假,不得带病入园、上班。

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园、上班;2.如一个班级中有同时五人以上发烧,应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并采取隔离措施,避免疫情扩散;3.如确诊为结核病,应立即将患者隔离治疗,并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4.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确保及时发现和隔离患者;5.加强园内卫生管理,对患者所在班级及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防止疫情扩散;6.对患者及密切接触者提供心理支持和关爱,帮助他们度过难关;7.加强对教职工和幼儿的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8.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四、预防措施1.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幼儿园环境进行消毒;3.加强幼儿晨检、午检和晚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4.加强教职工健康检查,定期进行结核病筛查;5.严格执行入园、离园制度,防止传染源入园;6.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获取疫情信息,做好防控工作;7.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结核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

结核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结核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以及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结核病防控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科学防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领导,落实防控责任,保障防控工作经费,提高防控工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成立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一)制定结核病防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三)监督检查结核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四)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五)定期分析结核病疫情,提出防控措施。

第七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结核病防治科(室),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各级疾控机构应当加强对结核病疫情的监测、分析和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九条加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认识,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第十条开展结核病筛查,对重点人群进行免费筛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第十一条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集体单位的结核病防控工作,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隔离传染源。

第十二条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减少结核病传播风险。

第十三条对结核病患者进行规范治疗,实行免费抗结核药物供应,确保患者完成疗程。

第十四条加强结核病疫情监测,建立结核病疫情报告系统,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第四章治疗管理第十五条结核病患者应当到指定的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治疗。

第十六条结核病防治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结核病防治规范,为患者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中学结核病防控工作预案

中学结核病防控工作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发现、隔离、治疗结核病患者,降低结核病在学校内的传播风险。

2. 提高全校师生对结核病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治能力。

3. 确保学校结核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

2.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1)主任:校长(2)副主任:分管副校长、校医(3)成员:各班主任、年级组长、宿管人员等3. 各班主任、年级组长、宿管人员等具体负责班级、年级、宿舍的结核病防控工作。

四、防控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识。

(2)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2. 做好入学新生体检(1)新生入学时,学校组织进行结核病筛查。

(2)对筛查出的疑似病例,及时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确诊。

3. 加强日常管理(1)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通风换气。

(2)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消毒。

(3)加强学生晨检、午检、晚检,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

4. 做好病例报告与隔离治疗(1)对确诊为结核病的病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2)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治疗。

5. 加强师生健康管理(1)加强师生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2)鼓励师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五、应急处置1. 疫情报告(1)发现疑似病例,班主任、年级组长、宿管人员等立即报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上级卫生部门。

幼儿园结核病防控管理工作制度

幼儿园结核病防控管理工作制度

幼儿园结核病防控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结核病的防控工作,保障幼儿和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幼儿园应成立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分管卫生保健工作的副园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保健医生、后勤主任、各班班主任等。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防控工作计划、组织培训、监督落实等工作。

三、防控工作目标1. 建立完善的结核病防控制度,确保幼儿园内无结核病传播。

2. 提高教职工和幼儿对结核病的认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3. 定期开展结核病筛查,及时发现并隔离治疗感染者。

4. 加强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四、防控措施1. 宣传教育(1)通过培训、讲座、宣传册等形式,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教职工和幼儿的防控意识。

(2)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考核,确保每位教职工掌握相关知识。

2. 健康监测(1)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送检。

(2)对入园幼儿进行结核病筛查,建立健康档案。

(3)对入园幼儿进行定期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 环境卫生(1)加强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

(2)定期对幼儿园进行消毒,特别是卫生间、食堂等公共场所。

(3)加强通风设施建设,确保空气流通。

4. 病例管理(1)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报告上级卫生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2)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筛查。

(3)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五、培训与演练1. 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应对疫情的能力。

2. 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控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监督与评估1. 幼儿园应定期对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上级卫生部门应定期对幼儿园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幼儿园做好防控工作。

3. 对在结核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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