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约定提取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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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2023年新规出台

公积金2023年新规出台

公积金2023年新规出台2023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公积金缴纳金额上调在2023年的规则修订规则中,并没有明确的提出提高公积金缴纳比例,可是我国在之前实施了员工基本工资提高的政策,这使得公积金的基数增加,在工资增加的基础上,即使公积金缴纳比例不增加,也使得公积金的数额增加。

仅在12月9日,江苏一座城市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最低限额上调到了28000元,较此前增加了3000元左右。

与此同时,从12月份开始,广州,茂名,长春,都开始将自己的公积金支付上限提高到最低。

如果你的公积金额度提高了,那么你的存款就会更多,公司也会给你提供更多的资金。

一,公积金的具体用途变宽公积金不但能用来买房子,有些城市的老式住宅区,考虑到老人们走楼梯不方便,就想着给他们安装一部升降机,说这升降机的成本,可以是自己的公积金,也可以是子女的公积金。

不光是加装电梯,只要是自己的亲属都可以经过本人的同意后,使用公积金账户的钱。

有许多城市通过了这样的提案,包括上海,长春,北京。

最重要的是从2020年起,我国大部分的地区通过了公积金支付大病医疗的政策,如果有了严重的医疗问题,就可以用公积金账户来支付医疗费用,像河北唐山就已经实行了这样的政策。

2. 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由于房价的飞涨,国家为了减轻年轻夫妻们购房的压力,上调了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符合当地的要求后可以在购买首套房及第二套房的时候给予一定的公积金贷款,并且公积金贷款额度已经增加至一百万元。

甚至部分地区,夫妻双方可以一起贷款近一百五十万元。

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制度

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制度

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制度近年来,住房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其中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形成了一套完善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探讨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效果。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制度,雇主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通常是按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缴存。

雇主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入特定的公积金账户,该账户是员工专用的,并具有独立性和可追溯性。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使用范围。

根据管理制度,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首套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支付租金、翻修房屋以及个人账户的部分提取等。

但在提取时,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购房者必须是本市户籍或连续缴存满一定年限等。

三、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制度,员工在满足提取条件后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单位负责对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核实和认定。

一旦审批通过,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将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直接划入其指定的账户。

四、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为了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正常使用和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的流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管理机构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滥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处以相应的罚款和纪律处分。

五、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经过多年的实施,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制度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首先,该制度有效缓解了居民的住房压力,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其次,住房公积金的合理使用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避免了因资金过度集中而造成的房价过快上涨。

然而,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某些地区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不规范和滥用的情况,需要加强监管和惩处。

其次,部分人群依然面临着住房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和政策实施。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流程说明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流程说明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流程说明1.约定提取,办理完住房公积金首次柜台提取后,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下简称联名卡)的员工,可办理约定提取,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款项将按照约定的提取周期自动划转至联名卡,员工可携联名卡到A TM机或建设银行柜台支取。

2.约定提取办理流程,须携带以下资料(1)(2)(3)项,到人力资源部打印以下资料(4)由本人签字后一并交与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代为办理约定提取后,将(1)(4)原件返回本人;(1)《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首次柜台提取时建设银行提供);(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须将正、反面在同一页进行复印;(3)购买新房有贷款,请携带借款合同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复印件;购买新房无贷款,请携带购房合同复印件(请复印关键页:买售人信息、房屋基本情况、计价方式与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签字盖章页),全款发票复印件;购买二手房无贷款,请携带房产证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购买二手房有贷款,请携带房产证复印件,借款合同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4)《约定提取签约申请表》一式两份(首次柜台提取办理成功后到人力资源部打印),由本人签字;3.约定提取周期,2015年1月执行新政策,对各类提取情形的约定提取周期做了详细规定。

详见下表:4.约定提取各类划款日,(1)周期为1个月的,划款日为每月10日;(2)周期为3个月的,划款日为每年1、4、7、10月的10日;(3)周期为6个月的,划款日为每年1、7月的10日;(4)周期为12个月的,划款日为每年1月10日;5.约定提取限额和每次提取金额,约定提取限额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中员工实际申请的提取限额扣除柜台已累计提取后的金额;每次约定提取划款金额为提取当日员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保留10元后的余额,同时累计约定提取额不得超过员工的约定提取限额;6.未尽事宜请拨打公积金中心电话59059001-9,或者拨打建设银行朝阳支行电话51995325。

关于开办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的通知

关于开办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的通知

关于开办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的通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附件1: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操作规范附件2: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表附件3: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终止通知附件1: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操作规范一、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周期、限额及申请条件(一)约定提取周期约定提取周期分为月、季、半年、年,职工可以在《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中自由选择。

1.周期为月的,划款日为每月10日。

2.周期为季的,划款日为每年1、4、7、10月的10日。

3.周期为半年的,划款日为每年1、7月的10日。

4.周期为年的,划款日为每年1月10日。

注:划款日遇节假日顺延,3个工作日内入账到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中。

(二)约定提取限额约定提取限额为职工提取记录单中职工实际申请的提取限额扣除已累计提取后的金额。

约定提取金额为提取当日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10元后的余额,同时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该职工的提取限额。

(三)约定提取申请条件申请约定提取的职工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2.已办理住房公积金卡;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业务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限额;4.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并按月正常汇缴。

二、约定提取申请(一)申请材料1.由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一式3份。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将正背面在同一页进行复印)。

3.《提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已申领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2.0系统)单位版软件密钥的单位职工申请约定提取1.单位经办人员核查职工是否符合约定提取条件。

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申请办理约定提取。

2.单位经办人员根据职工《提取记录单》原件,通过单位版软件生成《申请表》,打印(一式3份)并交由职工确认。

3.职工核对《申请表》信息,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单位经办人员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022年浙江省公积金贷款新政: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2022年浙江省公积金贷款新政: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2022年浙江省公积⾦贷款新政:住房公积⾦提取问题个⼈住房公积⾦贷款(PersonalHousingAccumulationFundLoan)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管理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单位的在职职⼯,在本市购买、建造⾃住住房(包括⼆⼿住房)时,以其拥有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浙江省公积⾦贷款新政:住房公积⾦提取问题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个⼈住房公积⾦贷款(PersonalHousingAccumulationFundLoan)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管理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单位的在职职⼯,在本市购买、建造⾃住住房(包括⼆⼿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的法⼈提供保证⽽向资⾦管理中⼼申请的贷款。

本⽂浙江省公积⾦贷款新政:住房公积⾦提取条件由5店铺⼩编整理编写。

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公布为准。

4⽉3⽇,浙江省直住房公积⾦中⼼、杭州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先后发布通知,决定⾃当⽇起,对公积⾦贷款、租房提取等政策进⾏调整。

职⼯及配偶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额度由80万元提⾼到100万元。

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院长丁建刚将这个政策理解为⽀持和⿎励的导向意义,公积⾦的最⾼贷款额度提⾼25%并不算多。

在该政策出台之前,杭州业内⼀直抱着额度将提⾼到120万元的期待。

由于3⽉30⽇中国⼈民银⾏、住建部、中国银⾏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明确要求降低贷款⾸付⽐例,杭州市公积⾦中⼼将⾸套普通⾃住房最低⾸付款⽐例下调⾄20%;对拥有⼀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公积⾦贷款,再次申请公积⾦贷款购房时,最低⾸付⽐例为30%;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最低⾸付⽐例为40%。

《第⼀财经⽇报》记者注意到,公积⾦贷款申请条件也相应得到了放宽,原先必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公积⾦贷款,现在调整为6个⽉以上即可。

有业内⼈⼠认为,上述政策可加快买房者的购房效率,只要满⾜上述条件就可以购置住房。

公积金提取新规2023

公积金提取新规2023

公积金提取新规2023引言公积金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储备资金,用于购房、教育、医疗等个人需求。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推进,公积金提取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本文将介绍2023年公积金提取新规的相关内容,以便广大职工了解和适应新政策。

一、提取条件调整2023年起,公积金提取条件将有所调整。

主要变化包括:1. 购房提取•首套购房提取:新规将针对首套购房提取进行调整,购房者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提取公积金:–在购房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缴存公积金满3年;–近12个月内无提取、支取公积金记录;–购房所在城市限购政策下符合购房条件。

•二套购房提取:二套购房提取公积金将受到更加严格的限制,具体要求如下:–在购房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缴存公积金满5年;–近12个月内无提取、支取公积金记录;–购房所在城市限购政策下符合购房条件。

2. 租房提取•租房提取条件将有所放宽,租房者只需在所在城市缴存公积金满1年,且近12个月内无提取、支取公积金记录,即可申请提取。

3. 教育、医疗提取•教育、医疗提取条件不变,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符合规定条件方可提取。

二、提取额度限制2023年公积金提取新规对提取额度也做出了一定的调整。

具体规定如下:1. 购房提取•首套购房提取额度:新规规定首套购房提取额度为购房者及其配偶共同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但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30%。

•二套购房提取额度:新规规定二套购房提取额度为购房者及其配偶共同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但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20%。

2. 租房提取•租房提取额度将根据租房者的实际情况,由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具体确定。

3. 教育、医疗提取•教育、医疗提取额度不变,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提取手续和流程2023年公积金提取的手续和流程也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1. 提取申请材料•购房提取:申请人需提供购房合同、身份证、公积金账户流水等相关材料。

•租房提取:申请人需提供租房合同、身份证、公积金账户流水等相关材料。

北京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北京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
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相关业务。
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
【提取要准备啥材料】
① 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② 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③ 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怎么个取法】
例如:你每月房租1500元,而你每月公积金账户入账(自己缴的+公司缴的)总共1360元,那么你最多只能按照1360元/月标准提取,一次提三个月就是1360*3=4080元;如果你每月房租1500元,而你的公积金账户入账(自己缴的+公司缴的)总共1800元,那么你也只能按照1500元/月提取,一次提三个月就是4500元。
北京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客户须知

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客户须知

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客户须知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后,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提取时间,每年自动把客户近12个月的实际还款额从客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划入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每年自动提取的额度不超过协议约定的提取时间上月客户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近12个月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包括提前还款金额)。

一、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条件:1、在成都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领取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2、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本息;3、委托人(委托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均到场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时需提供的资料1、购房合同或购房备案表(购二手房的提供产权证);2、住房贷(借)款合同;3、委托人身份证;4、委托人结婚证;5、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6、银行打印的近期3个月已还款明细(还款存折需提供复印件)。

注:委托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均到场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夫妻可代办,其他情况均需到场办理)。

三、办理委托提取签约的地点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和各区(市)县管理部服务大厅。

四、注意事项1、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名卡号、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更改手续;2、委托人对划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的资金,如有疑问,应及时告知成都公积金中心查询;3、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委托人(如只是共同还款人但不是房屋共有人的客户),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4、委托人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的,不能再在柜台办理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5、以同一笔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委托人,在选择委托提取或柜台提取方式时,必须统一选择同一种方式;6、存在以下情况的客户(包括配偶方、共有人),暂不能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或签订的委托提取协议不能生效:①未办理联名卡的;②住房公积金存在托管账户或只有封存账户的;③任何一方已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了一套住房的委托提取协议且该协议还在有效期内的(如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贷款已结清,且最后一期还款额已自动划款,客户(包括配偶方、共有人)须持身份证、结婚证到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解除上一套房屋的委托提取协议,再签订新的委托提取协议)。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简化已故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材料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简化已故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材料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简化已故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材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07•【字号】京房公积金管委会办〔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积金监管正文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简化已故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材料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办〔2021]3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个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根据《北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要求,参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8 号)精神,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简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材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元以下(不含利息)的已故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时,无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确认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申请提取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已故职工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3.亲属关系材料原件:结婚证、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已故职工配偶、父母、子女之外的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时,除上述1、2项材料,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确认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

二、已故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元以上(不含利息)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销户提取,按原有规定办理。

三、申请人应妥善保管并依法与其他全体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分配所提取的被继承人住房公积金,若有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向公积金中心主张分配被继承人的住房公积金,由申请人负责处理相关争议并承担法律责任。

四、如隐瞒真实情况,通过提交虚假材料、虚假承诺等方式骗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记入不良信息,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公积金个人年度总结(3篇)

公积金个人年度总结(3篇)

第1篇时光荏苒,转眼间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总结时刻。

在这一年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公积金制度对个人和家庭的重要作用。

作为一名普通职工,我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也享受到了公积金带来的诸多便利。

现将我今年的公积金个人年度总结如下:一、公积金缴存情况1. 缴存比例与金额:根据单位规定和个人实际情况,我今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8%,即每月工资的8%进入公积金账户。

截止到2021年底,我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xx万元。

2. 缴存渠道:我选择通过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确保了缴存过程的便捷和准确。

3. 缴存明细:通过查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和手机APP,我详细了解了每月的缴存明细,包括缴存金额、缴存时间、缴存状态等。

二、公积金提取情况1. 提取原因:今年,我因购房需求,申请了一次公积金提取。

在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申请后,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效办理了提取手续,使我顺利完成了购房。

2. 提取金额:根据我的购房合同和贷款金额,我提取了xx万元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和部分贷款。

3. 提取流程:公积金提取流程简单便捷,我只需准备好相关材料,通过手机APP 或现场提交申请,即可办理提取手续。

三、公积金贷款情况1. 贷款原因:为了实现购房梦想,我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

2. 贷款金额:根据我的购房合同和还款能力,我获得了xx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3. 贷款利率:今年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我享受到了优惠的贷款政策。

4. 贷款还款:我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按时足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四、公积金增值收益1. 收益来源: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公积金缴存资金用于购买国债、银行存款等,为缴存者带来增值收益。

2. 收益情况:今年,我的公积金账户增值收益为xx元。

五、公积金政策解读1. 政策变化:今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公积金政策,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等,为缴存者提供了更多优惠。

2. 政策解读:我关注了公积金政策的变化,并积极了解相关政策解读,以便更好地享受公积金带来的福利。

2024公积金提取流程最新政策

2024公积金提取流程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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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有哪些类别?每种类别提取的条件?

公积金提取有哪些类别?每种类别提取的条件?

公积金提取有哪些类别?每种类别提取的条件?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现在可以说公积金是大家都在关注的一个问题,怎样提取公积金也是大多数人遇到的一个难题。

政府政策的调整和房价的提高,很多人都对买房感到压力重大,很多人就想通过提取公积金缓解很多问题并减轻大家的压力。

那么,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公积金提取有哪些类别?每种类别提取的条件?一、公积金提取有哪些类别?公积金提取是指到相关部门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

公积金提取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

二、每种类别提取的条件?1、部分提取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额为:账户内至少留十元。

2、约定提取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提出以后提取的相关约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公积金管理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内。

3、销户提取条件:(1)离退休:拥有离退休证,或者由劳动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2)户口迁出本市:拥有户口迁出证明(公安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4)丧失劳动能力,且已经被解除劳动合同(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户口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6)职工被判处死刑、或其他徒刑(如无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退休年龄:需要人民法院判决书;(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以上内容主要是为大家讲述了公积金提取有哪些类别,以及每种类别提取的条件的相关内容,提取公积金分为不同的类型,不同的类型提取的条件等又不尽相同,所以我们大家办理提取的时候,可以参照本文的内容,根据相关的提取类型对应相关的提取条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

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

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1、住所公积金月底前“账随人走”住建部正加速推动全国住所公积金异地搬运接续渠道建设,将在6月底前上线,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一起,大力推动异地房贷工作,满意缴存员工跨区域购买住所的资金运用需求。

2、住所公积金异地搬运接续渠道启动近年来,住所公积金缴存员工流动性日益增强,员工个人住所公积金账户异地搬运接续事务许多添加。

为便利跨省就业员工处理住所公积金异地转接续事务,住所城乡建设部安排开发了全国住所公积金异地搬运接续渠道。

渠道注册后,全国各地住所公积金处理中心能够统一在渠道上为跨省就业的员工处理住所公积金异地搬运接续事务。

3、哪些城市已接入“渠道”现在,北京、上海、福州、广州、深圳、西安、太原、沈阳、南昌、武汉、石家庄、杭州、郑州等城市均已接入全国住所公积金异地搬运接续渠道。

需求留意的是,运用渠道处理住所公积金异地搬运接续事务的条件是转入地和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均已接入渠道。

如果转入地和转出地都没有接入,或许其间一个没有接入渠道,均不能经过渠道处理。

这种状况下,缴存员工仍需按原办法到公积金中心窗口处理事务。

公积金提取新政注意事项1、公积金缴存份额有约束当下,住所公积金缴存份额不得超越12%。

每年住所公积金处理中心会按你的上年薪酬核定你的缴费基数,然后再依据你的缴费基数由企业和个人别离承当费用。

不管多高薪,公积金缴存份额也不能超越12%。

2、10年未用者最高可提10万元缴存10年(含)以上未运用住所公积金的,可在装修自住住所时,提取运用一次自己及爱人的住所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为10万元。

3、缴存3个月可支取公积金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所且租房的,只需接连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能够支取住所公积金付出房租。

4、提前退休不能提公积金处理离退休的,能够提取住所公积金,并完结其住所公积金账户,但处理提前退休养老或内退的员工不能提取住所公积金。

2020年青岛公积金提取新政

2020年青岛公积金提取新政

2020年青岛公积金提取新政20xx年青岛公积金提取新政5月1日起正式实施,取消部分限制条件和完善简化部分提取要件,下面就随一起来看看吧。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岛城修订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对其中某些业务取消部分限制条件,并完善简化了部分提取要件,新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是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无需再提供本人或配偶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房屋坐落地的证明原件;二是取消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最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贷款还清之日起1年的提款时间限时;三是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办理商贷提取业务的,不受提取次数限制。

以下是青岛公积金提取新政全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房屋产权证是指区(市)级以上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地产权证)。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直系亲属是指职工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每年的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章提取条件第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或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

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处理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处理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处理案例分析标题: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处理案例分析摘要:本文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对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方案探讨。

首先,通过一系列案例分析,梳理了常见的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及其原因。

然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法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帮助从业人员更好地处理此类问题。

一、引言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成为不少企业和员工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探讨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的法律依据和解决方案。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被拒绝2. 案例二:劳动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不明确3. 案例三:员工解除合同后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滞后三、问题梳理通过对以上案例进行分析,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1. 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2. 合同约定方面的问题:劳动合同是否明确约定了员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3. 手续办理方面的问题:员工解除合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办理是否及时?四、解决方案讨论1. 法律法规的解决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程序,并加强监管执行。

2. 合同约定的解决方案: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3. 手续办理的解决方案:企业应及时为员工提供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支持,加强内部协作,提高办理效率。

五、案例分析的意义和局限性1. 案例分析的意义: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和分析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的方方面面。

2. 案例分析的局限性:案例分析只能代表个案,不能涵盖所有情况,因此需要结合具体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进行综合判断。

六、结论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从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手续办理等多个角度进行综合处理。

劳动合同和公积金不一致

劳动合同和公积金不一致

标题:劳动合同与公积金不一致问题探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劳动合同和公积金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在劳动保障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劳动合同与公积金之间存在一些不一致的现象,这给劳动者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参考。

一、劳动合同与公积金不一致的表现1.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与公积金计算基数不一致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与公积金计算基数往往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有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工资数额与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不一致,导致劳动者在享受公积金待遇时受到困扰。

例如,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每月5000元,但实际上发放的工资为每月6000元,而公积金计算基数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准,导致劳动者享受不到应有的公积金待遇。

2. 劳动合同终止与公积金提取不一致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劳动者往往需要提取公积金。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终止与公积金提取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能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导致劳动者在提取公积金时遇到困难。

此外,有些用人单位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各种繁琐的证明材料,增加了劳动者的负担。

3. 劳动合同解除与公积金转移不一致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劳动者公积金的转移问题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能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导致劳动者在新的工作单位无法继续享受公积金待遇。

此外,有些用人单位在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时,也存在推诿、拖延的现象。

二、劳动合同与公积金不一致的原因1. 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与公积金的规定存在一定的不完善之处,导致实际操作中出现不一致的现象。

例如,在劳动合同法中对工资与公积金计算基数的规定不够明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带来了困扰。

2. 用人单位追求利润最大化有些用人单位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故意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从而降低公积金计算基数,减少用人单位的公积金缴纳额。

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金额

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金额

一、引言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人购房资金压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8月1日发布了《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购房人及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可按合同约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金额的相关事宜。

二、提取公积金金额的原则1. 提取金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2. 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提取公积金金额的计算方法1. 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为提取金额上限。

2.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提取金额下限。

3. 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则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提取金额。

四、提取公积金金额的办理流程1. 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申请人需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2.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3)商品房买卖合同;(4)购房首付款支付凭证;(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确认提取金额。

4. 申请人将提取的公积金划转至购买房屋所属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五、注意事项1. 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只适用于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2. 购房人及其配偶各可提取一次购房首付款。

3. 申请人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也不得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4. 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不影响以该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可贷额度计算。

六、总结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金额是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支持缴存人购房需求而推出的一项优惠政策。

购房人在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时,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确保提取金额符合合同约定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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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约定提取简化了
有个客户要做公积金的约定提取,我们约了号,然后我准备资料,很简单,就是一个109表,填四项就行,然后是签字,也不用盖章什么的,客户说原件给我们不放心,她要自己拿着,于是约好了时间,在办理银行见面。

我还没到的时候她就到了,在附近呆着,一会儿我也到了,就给她打电话,她来银行,把准备的资料都给我,就是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我到前台拿了个号,因为已经预约了,所以等的时间不长,一会儿就叫到我了。

我把所有材料都拿出来,工作人员说现在不用公积金联名卡的原件和复印件了,身份证复印件也不需要,只要看一下经办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就行,外加那张109表。

因此很快就办好了,没到10分钟,而且约定提取不是每个季度提4500吗,第一笔是实时到账,今天办了今天就能到账,就可以用公积金联名卡查到。

然后才每个季度到一笔,很简便的,比过去方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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