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海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海南州全力开展“健康青海·幸福海南”行动
THE HAINAN TIBETAN AUTONOMOUS PREFECTURE HAS MADE EVERY EFFORT TO CARRY OUT THE "HEALTHY QINGHAI AND HAPPY HAINAN" CAMPAIGNNATIONAL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 FOR SDG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海南州开展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及“两病”医疗保障工作,着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让全州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健康青海·幸福海南”带来的实惠。
健康是人类发展的基础。
全球在改善人类健康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确保人人享有的健康生活”,依然是人类面临的挑战,也是联合国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之一(SDG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健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健康意识的增强,人们更加追求生活质量、关注健康安全,不仅要求看得上病、看得好病,更希望不得病、少得病。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海南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以民生改善为目的,提出实施“健康青海·幸福海南”行动,海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委决策部署,统筹各类资金,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开展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及“两病”医疗保障工作,着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让全州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健康青海·幸福海南”带来的实惠。
行动目标:着力提升全州农牧民健康水平青海省海南州地处高原,独特的气候及饮食习惯,导致高血压疾病发病率较高,也是全省唯一省定地方病病种齐全的地区,碘缺乏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都有大面积分布和流行,是危害农牧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
海南州因地域广袤,牧民群众居住分散,加之防病治病意识淡薄,群众健康知识缺乏,因此群众对高血压的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与全国水平相比较低。
海南省2024年上半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管理法规》辅导汇总模拟试题
海南省2024年上半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管理法规》辅导汇总模拟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在土地估价过程中,确定估价期日是重要内容之一,对估价结果有着干脆的影响。
关于估价期日,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A.估价期日是指与托付方签订合同的日期B.估价期日一般来说只需明确年月C.估价期日只能由估价师依据评估对象的具体状况确定D.同一宗地,在不同的估价期日评估的地价可能不同2、采纳收益还原法进行地价评估时,不属于经营费用的是__。
A.职工工资B.房屋折旧费C.营业税D.改扩建费用3、在国有土地租赁期限内需变更租赁合同约定用途的,承租人应当向__提出申请,经批准,租赁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并依据变更的用途相应调整租金。
A.国有土地全部者代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B.国有土地全部者代表和城市建设管理部门C.国有土地全部者代表和城市房产管理部门D.国有土地全部者代表和城市安排管理部门4、下列关于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表述错误的是__。
A.从规划区域的角度看,两者是点与面的关系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解决城市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之间的数量和空间配置关系;而城市规划解决各类城市内部用地之间数量和空间的关系C.从规划的空间范围看,城市总体规划的范畴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两者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D.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范围局限于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范围是整个区域或行政区划单位5、是收益还原法和剩余法估价的基础。
A:替代原则B:贡献原则C:预期收益原则D:酬劳递增递减原则E: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6、进行标定地价评估时,首先要。
A:确定影响地价的因素B:确定估价方案C:选择估价方法,估算土地价格D:确定宗地估价额E:时间因素7、供应与需求原则的前提是原则。
A:竞争B:超额利润C:替代D:协调E:时间因素8、采纳剩余法评估土地价格,其结果的牢靠性取决于是否遵循了__。
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
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span lang="EN-US"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color:#464445;mso-font-kerning:1.0pt;mso-ansi-language: 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 A"><span 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o-a 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o-a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color:#464445;mso-font-kerning:1.0pt;mso-ansi-language:E 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span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o-a 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第<span lang="EN-US"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 o-a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7<span 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o-a 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号<span lang="EN-US"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color:#464445;mso-font-kerning:1.0pt;mso-ansi-language:E 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span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o-a 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 o-a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 A">2008<span 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o-a 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年<span lang="EN-US"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 o-a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 A">7<span 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o-a 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月<span lang="EN-US"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 o-a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 A">31<span 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o-a 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日<span 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o-a 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通过,现予公布,自<span lang="EN-US"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 o-a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 A">2008<span 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o-a 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年<span lang="EN-US"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 o-a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 A">11<span 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o-a 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月<span lang="EN-US"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 o-a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 A">1<span 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o-a 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日<span style="font-size:10.5pt;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Roman";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color:#464445;background:white;mso-font-kerning:1.0pt;mso-a 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起施行。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17•【字号】南政办〔2023〕58号•【施行日期】2023.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南政办〔2023〕58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青政办〔2023〕55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着力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切实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有效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经州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2023年底前,编制公布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建立事项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
在部分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
到2025年,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优化协同监管机制和方式,大幅提升发现问题和处置风险能力,推动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市场活力充分释放。
二、做好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工作(一)编制公布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
在部分领域,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按州、县两级分事项编制公布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
对纳入清单的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建立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统筹制定综合监管工作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编制了《海南州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以下简称《实施清单》,详见附件1),州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清单》组织并指导各地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
各县要对照《实施清单》,结合本地实际,于2023年10月底前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传统产业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编制公布《xx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以下简称《实施清单》,详见附件2),并依据《实施清单》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
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2022年)
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5.31•【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8号•【施行日期】2022.05.3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2022修正)(1991年9月20日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4年9月26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5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六件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三章保护管理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应当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规划、依法管理、适度利用,妥善处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工作,并主管同级人民政府确定由其管理的自然保护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海洋、渔业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主管有关的自然保护区。
海南藏族自治州
海南藏族自治州
海南藏族自治州,是青海省下辖的一个自治州,总面积4.6万平方公里,辖共和、贵德、贵南、同德、兴海5县和龙羊峡行委,共有41个乡镇,自治州政府驻共和县。
海南州位于著名的青海湖之南,故名海南,是青藏高原的东门户,素有“海藏通衢”之称。
海南州属于典型的高原大陆性气候区。
其特征是大气稀薄,干旱少雨,光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气候温凉寒冷,气温年较差小、日较差大。
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短促凉爽,秋季阴湿多雨,冬季漫长干燥。
全年平均气温在4℃左右,以温凉寒冷气候为主。
境内地形以山地为主,四围环山,盆地居中,高原丘陵和河谷台地相间其中,地势起伏较大,复杂多样。
海南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最高海拔5305米,最低海拔2168米。
2009年12月底,海南有民族21个,总人口为449240人,其中藏族人口282815人,占总人口的62.95%;汉族124196人,占总人口的27.65%。
2013年海南地区生产总值117.12亿元,比上年增长9.0%。
海南州主要旅游景点有:“草原门户”和“百海屏风”,是青藏高原农牧区的天然分界线。
夏天,日月山东、西两面的景色截然不同,故有“过了日月山,又是一重天”之说。
青海湖,面积为4,600平方公里,平均水深19米,是中国最大的咸水湖和内陆湖。
倒淌河,月山西行10公里,有一条“天下江河皆东去,唯有此水向西流”的小河就是倒淌河,其河畔建有倒淌河小镇,不仅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情,而且地处青藏公路的要塞,其附近有黑城子、察汉城等古迹。
原始森林,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丰富,而且山清水秀,是待开发的旅游地。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综合知识真题汇编【2012年-2022年整理版】(二)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综合知识真题汇编【2012 年-2022 年整理版】 (二)1、单选题中国无产阶级最早诞生于_____。
A : 外国资本主义在华开办的企业B : 洋务派开设的工厂C : 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企业D : 辛亥革命后新兴的资本主义企业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中国无产阶级的产生在 19 世纪四五十年代,外国商人在中国通商口岸开办了一批船坞和工厂。
这些外商企业,利用中国廉价的原料和劳动力,剥削中国广大劳动人民。
这样,中国无产阶级就先于中国资产阶级在外商企业里诞生了。
第 1 题所属考点-《毛概》2、多选题科技创新分为_____。
A : 知识创新B : 技术创新C : 管理创新D : 服务创新参考答案: ABC本题解释:【答案】ABC。
解析:科技创新被分成三种类型: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现代科技引领的管理创新。
故本题答案选 ABC。
第 2 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3、单选题有 4 支队伍进行 4 项比赛,每项比赛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名分别得到 5、3、2、1分。
每队的4 项比赛得分之和算作总分,如果已知各队的总分不相同,并且 A 队获得了三项比赛的第一名,问总分最少的队伍最多得多少分?_____A : 7B : 8C : 9D : 10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 B 考点抽屉原理问题解析设四个队分别为 A、B、C、D,得分A>B>C>D。
已知 A 得到 3 个第一,,要使 D 得到最多的分,那么 A 的得分要尽可能低,则第四项比赛得分为 1,A 总得分为5×3+1=16 分; 四项比赛总分为(5+3+2+1)×4=44,故剩余分数 44-16=28;28÷3=9 余 1,则 B 最低得分为 9+1=10,此时 C、D 同分,都为 9 分,不符合题意; 则 B 最低得分为 11,此时 C 得 9 分,D 得 8 分,符合要求,得分情况如下:A:5、5、5、1 ;B:3、3、3、2 ;C:1、1、2、5;D:2、2、1、3。
全国30个自治州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汇总
全国30个自治州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汇总第一篇:全国30个自治州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汇总全国30个自治州自制条例和单行条例汇总临夏回族自治州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旅游资源管理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语言文字管理条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边境经济贸易管理条例(试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毒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生产母畜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森林管护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管理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族教育工作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果洛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二篇:优秀教师单行材料样例优秀教师单行材料——***教委***教师“有付出,才有收获,刺激才够味。
”,这话一点不假,在十六年的教学生涯中,***同志一方面表现得严以律己、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2022修正)
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2022修正)【发文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8号【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5.31【实施日期】2022.05.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2008年7月31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22年5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六件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权属第三章土地权属的确定第四章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确定土地权属,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土地权属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归属。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
第三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具体承办。
土地权属争议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处理。
第四条确定土地权属和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尊重历史和现实,实事求是,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第二章土地权属第五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四)江河、湖泊和海洋冲刷、淤积形成的土地和填海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土地;(五)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的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六)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和土地都已经实际并入国有农、林、牧、茶、渔、盐场(以下统称国有农场)后,原属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七)政府和军队接收的敌伪地产;(八)经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划拨的军事用地;(九)1962年9月27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公布前,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的华侨农场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含合作化之前的个人土地),迄今没有退给农民集体的;(十)《六十条》公布时起至1982年5月14日《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以下简称《征用土地条例》)实施以前,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和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教师教育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教师教育《说明:本卷为历年及近期公务员(国考)考试真题》本卷共15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选题1. 国际奥委会为感谢萨马兰奇对奥林匹克运动的贡献,发行了一枚名为《感谢主席先生》的()。
A.邮票B.邮折C.纪念封D.纪念币【参考答案】C2. 在我国,下列选项中按规定个人所得不应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某劳模家属享受工厂每月的体恤金300 元B.李某家的房子在火灾中受损,保险公司赔付了 2 万元保险金C.某公司的职员取得了设计大奖,组委会颁给了他 3 万元奖金D.单位退休工人的工资【参考答案】C3. 作为特殊认识过程的教学过程,其间接性主要是指()。
A、间接地获得知识B、获得间接经验C、在教师帮助下获得知识D、在同学帮助下获得知识【参考答案】B4. 关于我国人民调节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基民人民检察机关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B.人民调节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C.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必须设立人民调节委员会D.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节民间纠纷,可依法适当收取费用,但不能超出工作经费需要【参考答案】B5.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对自己的学习状况进行自我评估或者凭教师的平常观察记录或与学生的面谈而进行的教学评价属于()。
7. 地震是地球上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下列关于地震的说法,错误的是()。
A.地震活动在时间分布上具有一定的周期性B.环太平洋地震带是地球上地震最活跃的地区C.里氏地震规模每增强一级,释放的能量增加10 倍D.有记录以来最大的一次地震是1960 年智利大地震,其震级为9.5 级【参考答案】C8. 对影响人的诸多因素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遗传对人的发展提供可能性B、人的身心发展受社会环境的制约,但是人接受环境影响是积极的能动的实践过程C、人的发展应完全由教育来承担D、人的社会实践对人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参考答案】C9. 下列行为引发的争议,哪个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行政机关派工作人员到市场上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B.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C.认为行政机关的任免决定不合理D.认为当地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参考答案】B10. 学校()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海南省政府令第216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正文:---------------------------------------------------------------------------------------------------------------------------------------------------- 海南省政府令(第216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已经2008年6月11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罗保铭二○○八年七月十六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将下列177项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市县行使:序号项目名称依据实施机关1以工代赈项目年度安排与资金总量安排《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市、县、自治县发展与改革部门,报省发展与改革部门备案2除涉及国产设备退税与进口设备免税的项目以外,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为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的核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四条市、县、自治县发展与改革部门3投资额在1亿元以下项目的备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市、县、自治县发展与改革部门4城市自来水价格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5除规定由省政府及其部门审批外的国债项目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概算的审批市、县、自治县发展与改革部门6以工代赈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市、县、自治县发展与改革部门7项目剩余资金的调剂使用市、县、自治县发展与改革部门,报省发展与改革部门备案8旅游景区(点)渡船价格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9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6项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报省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0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8项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1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审批《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及经人事部批准的《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琼人劳保〔2007〕214号)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12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94项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13中级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海南省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琼人劳保技〔1999〕115号)第四条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14除在省社会保险局参保的单位以外的特殊工种人员提前退休审批《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报省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5海口市和三亚市辖区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及其他市县辖区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立审批《海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市、县、自治县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16因病或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初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82项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17设立代理记帐机构的审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市、县、自治县财政部门,报省财政部门备案18除主要、重要港口以外的港口规划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一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备案19市县范围内12座以下水路客货及危险品运输管理审批《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交通部〔1987〕交河字680号)第八条市、县、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20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收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9号)第八条海口市、三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21城市建成区内国道、省道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海口市、三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2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收费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六条市、县、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23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市、县、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24农村公路计划建设项目的安排、审批及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琼府办〔2006〕11号)市、县、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25县道建设、养护资金的管理《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琼府办〔2006〕11号)市、县、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26市县立项的港口建设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三条市、县、自治县港口行政管理部门27市县港口经营许可、安全生产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六条市、县、自治县港口行政管理部门28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审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海口市、三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29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第八条市、县、自治县国家、地方税务机关30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36项市、县、自治县国家税务机关,报省国家税务机关备案31企业增值税退税申请的初审《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一般增值税退税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暂行规定》(财预字〔1994〕第55号)《关于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改革后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事宜的通知》(财监字〔1998〕第186号)市、县、自治县财政部门322500元以下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的确定《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第八条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机关33省内高中学籍的备案确认市、县、自治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4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毕业证的验印与发放《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1〕9号)市、县、自治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5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小学学校和初中学校的审批下放市、县、自治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办高中学校的审批下放海口市、三亚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6特殊教育学校(班)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九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报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7闲置土地处置《海南省闲置农业用地处置规定》第三条《海南省闲置建设用地处置规定》第三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备案38入海排污口位置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市、县、自治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9基本农田划区定界的验收确认《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备案4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41由省发展与改革部门立项的建设项目需编制环评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三条《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十条市、县、自治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2采砂审批及收费《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市、县、自治县矿产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省矿产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3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海口市、三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4建设行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建设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市、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45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6项市、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6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2项市、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47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4项市、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8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1项市、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49乡镇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评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50园林等公用行业三级企业资质审批《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市、县、自治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1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第十九条市、县、自治县房地产管理部门5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市、县、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5310万平方米以下拆迁计划的审批《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海口市、三亚市人民政府,报海口市、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54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市、县、自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55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9项市、县、自治县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5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市、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5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7项市、县、自治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58燃气经营许可《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海口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59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市、县、自治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60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产品认定的初审《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第六条、第七条市、县、自治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61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对象的审批市、县、自治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62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审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第十八条海口市、三亚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6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市、县、自治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4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审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五条市、县、自治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5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的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66项海口市、三亚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6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66项海口市、三亚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7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4项市、县、自治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8医疗机构聘请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具有行医资格的人员来琼短期行医审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八条市、县、自治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69100张以下床位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综合医院及门诊部、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的行政审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市、县、自治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70农垦辖区卫生行政许可市、县、自治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71乡村医生的考试和管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市、县、自治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72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八条市、县、自治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73护士执业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98项市、县、自治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74开展X射线介入放射、射线诊断工作审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市、县、自治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75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的受理及初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市、县、自治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76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23项市、县、自治县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7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37项市、县、自治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7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38项市、县、自治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79名片印刷企业许可《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九条市、县、自治县出版行政主管部门80体育健身路径器材管理市、县、自治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81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36项市、县、自治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82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作业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83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有纪念建筑或古建筑变更用途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8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市、县、自治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报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85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初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市、县、自治县出版行政主管部门86电子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初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市、县、自治县出版行政主管部门87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变更初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市、县、自治县出版行政主管部门88电子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变更初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市、县、自治县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设立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初审《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市、县、自治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90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变更初审《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市、县、自治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91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审批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市、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92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57项海口市、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9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8项市、县、自治县气象主管机构,报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94旅游景区内导游的考核管理《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市、县、自治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9530总吨以下驾驶类、45千瓦以下的轮机类沿海近岸职务船员证书的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农业部令第61号)第四十七条市、县、自治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渔业普通船员海上救生、船舶消防救生筏操纵、海上急救等项目考核发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考核发证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市、县、自治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97小型渔船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市、县、自治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98渔业船舶普通船员证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考核发证办法》第五条市、县、自治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99除省属国营林场以外林木采伐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委托市、县、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100省内木材运输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市、县、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101在特定生态区域内推广应用主要农作物、林木品种的审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五条市、县、自治县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102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核发和证件专用章制作《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6项海口市、三亚市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机械年检《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第二条《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第三条市、县、自治县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04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7项市、县、自治县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05拖拉机驾驶员证、行驶证的核发及证件专用章制作《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令第42号)第二条海口市、三亚市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06自来水厂日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下,总库容在5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日开采地下水5000立方米以下的取水许可《海南省取水许可证制度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市、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107除跨市县和跨流域外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8项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08除新建和利用中央补助资金进行除险加固的小(一)型以上规模的水库及堤防建设,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农村饮水项目外,其他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市、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09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3项市、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10100万方以下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六条市、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11河道采砂审批及收费《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市、县、自治县河道主管机关112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市、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113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1项市、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14100万方以下小型蓄水工程扩建、改建和加固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查市、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115新办、变更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批《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市、县、自治县民政部门,报省民政部门备案116涉外婚姻的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海口市、三亚市民政部门117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审批《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第二条市、县、自治县民政部门118民族贸易企业认定《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国家民委关于民族贸易企业销售货物增值税等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市、县、自治县财政、税务、民族宗教行政管理部门119除吊销公证人员执业证书外的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海口市、三亚市司法行政部门120除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外的对律师违法行为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海口市、三亚市司法行政部门121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第十一条市、县、自治县司法行政部门122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市、县、自治县司法行政部门123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第36号令)第四条市、县、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9月24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根据2006年3月30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8年7月31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9年5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三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6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8年4月3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划拨、租赁、转让、承包、抵押和继承。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转让或者承包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也可以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企业,用于非农业建设。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抵押、继承。
第三条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占补平衡,对生态公益林地实行特殊保护。
第四条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土地管理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农垦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的管理工作,其派出机构的职责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正文:----------------------------------------------------------------------------------------------------------------------------------------------------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清理各类开发区,切实落实暂停审批农用地转用的决定,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了积极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但是,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因此,必须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努力盘活土地存量,强化节约利用土地,深化改革,健全法制,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现决定如下:一、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一)牢固树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刻认识我国国情和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本着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严格依法管理土地,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走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工业化、城市化道路。
进一步提高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用地。
对违反法律法规批地、占地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二)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
省国土资源厅系统7 项成果分获2017 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
省国土资源厅系统7项成果分获2017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省国土资源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提高国土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在2017年度青海省29项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厅系统7项成果分获2017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
其中,省第五地质矿产勘查院、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完成的“青藏高原北缘富硒土壤地球化学特征研究及应用”成果荣获一等奖;省第一测绘院、武汉大学完成的“青海省现代测绘基准构建的关键技术与实现”,省第五地质矿产勘查院完成的“沱沱河地区多才玛铅锌矿勘查方法示范与找矿突破”成果荣获二等奖;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完成的“柴达木盆地西部深层卤水钾矿综合研究与找矿突破”,省地质调查院完成的“青海稀有稀散为主三稀资源综合研究与重点评价”,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完成的“青海省祁漫塔格厚覆盖区找矿技术研究和找矿突破”,青海省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局八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完成的“青海省都兰县沟里地区金矿成矿规律研究与找矿突破”成果荣获三等奖。
(王丽华)省国土资源厅全力保障全省交通项目建设用地近日,省国土资源厅与省交通厅召开全省交通项目用地对接协调会,研究解决青海省国家级、省级重点道路项目用地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全省续建、新建交通项目34个,其中11个项目已取得有批准权限人民政府的批复,4个项目待报国土院审批,1个项目报省政府审批,9个项目未申报,9个项目因存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等问题无法呈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通过双方对接沟通,达成了共识,交通项目建设在设计过程中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加强双方对接协调,及时掌握项目建设中用地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力争使每个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厅耕地保护处)省国土资源厅督察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整治项目4月8日至12日,省重大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对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66.03.29•【字号】主席令3届第8号•【施行日期】1966.03.29•【效力等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三届第8号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66年3月29日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1966年3月29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66年3月29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自治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章自治州各级人民委员会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海南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五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自治州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自治州设立下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一)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二)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三)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人民公社社员代表大会和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是自治州的自治机关。
自治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都是地方国家机关。
第四条自治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自治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中,各有关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和人员。
第六条自治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和上级国家机关的领导下,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高举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加强各民族人民的团结,加强对各民族人民的阶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领导各民族人民进行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发扬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革命精神,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文化建设事业,坚决把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
海南藏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
海南藏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11•【字号】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令第4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物业管理正文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令第4号《海南藏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月28日十五届州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州长尕玛朋措2022年4月11日海南藏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2022年1月28日十五届州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令第4号,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建设和谐宜居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及监督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以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权责一致、专业服务、质价相符、公平公开、依法监管的原则。
全社会应当共同维护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构建共商、共治、共享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
第四条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物业管理纳入本地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体系,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市场化。
第五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和采用协议的方式选聘物业企业的审批工作。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备案和调整,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三)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管;(四)负责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机制,处理物业管理投诉;(五)组织开展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调查,建立相关物业管理档案;(六)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人信用评价;(七)定期开展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做好物业服务人、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征集、核查、查询和监管工作;(八)负责对各级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青海青藏高原土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与同德县人民政府行政补偿二审行政判决书
青海青藏高原土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与同德县人民政府行政补偿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补偿【审理法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7【案件字号】(2020)青行终2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富梅吴晓良孔菲【审理法官】刘富梅吴晓良孔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青海青藏高原土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同德县人民政府【当事人】青海青藏高原土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同德县人民政府【当事人-公司】青海青藏高原土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同德县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向海俊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曾莉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徐维斌青海磐瑞律师事务所;宋天莲青海磐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向海俊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曾莉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徐维斌青海磐瑞律师事务所宋天莲青海磐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向海俊曾莉徐维斌宋天莲【代理律所】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青海磐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青海青藏高原土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同德县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同德县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的合法性。
【权责关键词】行政补偿合法违法合法性证据确凿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基本一致。
青藏公司虽对一审查明的事实部分中“户主是青藏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启祥签名的水浇地416.03亩”一节有异议,但其并未提交相关证据。
一审判决认定此节事实证据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同德县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的合法性。
重点需审查该补偿决定中补偿项目是否完整、补偿面积是否准确、是否按补偿标准计算补偿金额。
关于补偿项目是否完整、补偿面积是否准确。
2004年8月28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2024修订)
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2024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9.12•【字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4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测绘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4 号《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7月29日第八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刘小明2024年9月12日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2003年3月2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公布2024年9月1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4号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地图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展示、登载、生产、销售、进口、出口和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监督检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图包括:(一)纸质、布质等介质地图;(二)电子地图、互联网地图;(三)图书、报刊、文件材料、宣传品、视频影像中插附的地图;(四)各类产品附着的地图图形及其他形式的地图。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宣传、网信、旅游文化、教育、商务、市场监管、通信等部门和海关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实施本办法。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国家版图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应当依法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公益性地图,供无偿使用,并加强规范使用公益性地图的宣传和引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收集与地图内容相关的行政区划、地名、交通、水系、植被、公共设施、居民点等的变更情况,用于定期更新公益性地图。
2024年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保安员证》考试题库含答案(通用)
2024年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保安员证》考试题库含答案(通用)1、单选题(共200题)1. 一般来说,最简便的巡逻方式是()。
A: 步巡B: 骑巡C: 车巡D: 舟巡【正确答案】:A2. 保安员在提供保安服务过程中,在任何时候都不能()。
A: 开展报警监控活动B: 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C: 以例行检查的理由搜查他人身体D: 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正确答案】:C3. 治安管理处罚法解决的是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危害社会秩序、情节()的违法问题。
A: 严重B: 不严重C: 很严重D: 极严重【正确答案】:B4. 消防控制室应当不间断地()各种消防设备,保持系统的正常运行。
A: 操作B: 监测C: 检查D: 维修【正确答案】:B5. 与保安从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保安员的()。
A: 纪律B: 权利C: 任务D: 职责【正确答案】:B6.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保安服务。
A: 曾经违反社会公德B: 曾经违反学校纪律C: 曾经被吊销《保安员证》满4年D: 曾经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正确答案】:D7. 保安员小徐在出入口值勤时,本单位的司机小王运输货物外出,小徐在查验货物时发现货物出入单中填写不规范,要求小王返回库房重新填写,小王嫌麻烦不愿去。
小徐下一步做法不正确的是()。
A: 立即通知服务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理B: 与小王商量劝其补办手续C: 看小王是本单位人员立即放行D: 告诉小王手续不全不能通过【正确答案】:C8. 关于保安员的服务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私自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安全防范服务B: 私自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安全管理服务C: 在从业单位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治安管理服务D: 在从业单位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安全防范服务【正确答案】:D9. 保安员提供服务的主要内容是()。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政〔2018〕80号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文:----------------------------------------------------------------------------------------------------------------------------------------------------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政〔2018〕80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第99号令)及《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实施细则》(青府法〔2014〕9号)要求,州政府以2016年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为基数,组织州政府各部门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三次全面清理及涉及证明事项、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根据清理结果,州政府决定:一、对主要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的,制定没有合法依据,或者与同阶位其他规范性文件相互抵触的以及条文的具体表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任务和新要求明显不一致的,所针对的问题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实际工作中已不适用的1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失效(目录见附件1)。
二、对有关条款与新的法律或已经修改的法律、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2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目录见附件2)。
三、继续有效(保留)的规范性文件51件(目录见附件3)。
本决定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并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本决定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其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内容不得继续执行,确定的修改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并结合工作实际,于2019年6月底前提出修改意见,报州政府批准后重新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