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18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会评专家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初评会议评审专家名单
作物遗传育种与园艺组
林业组
养殖业组
科普组
工人、农民技术创新组
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组
油气工程组
轻工组
纺织组
化工组
非金属材料组
金属材料组
机械组
动力电气与民核组
电子与科学仪器组
计算机与自动控制组
土木建筑组
水利组
交通运输一组
交通运输二组
标准计量与文体科技组
环境保护组
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监测组
内科与预防医学组
中医组
中药组
药物与生物医学工程组
通信组
农艺组
农业工程组
资源调查组
矿山工程组
外科与耳鼻咽喉颌组
创新团队评审组。
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
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10月编制说明为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进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做好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我办编制了《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主要内容包括: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各奖种提名书及填写要求、提名项目汇总表、含配套音频的PPT电子文件制作流程、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学科(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专家回避申请表以及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等。
请提名者在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的提名工作中严格依照执行。
目录山西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一)提名书 (3)山西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二)提名书 (25)山西省自然科学奖提名书 (53)山西省技术发明奖提名书 (79)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提名书 (106)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提名书 (135)山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奖提名书 (162)山西省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书 (180)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 (208)含配套音频的PPT电子文件制作流程 (209)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学科(专业)评审组 (211)专家回避申请表 (215)2018年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 (216)山西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一)提名书( 年度) 一、被提名人基本情况学科(专业)评审组序 号姓 名 性 别 民 族贴 照 片 处 身份证号 党 派 出生日期出 生 地文化程度 学 位 授予时间职 称院 士当选时间职 务提名者 (盖章或签字)单位名 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电子信箱住宅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住宅电话传 真受教育情况: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制工作简历:年月至年月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二、被提名人简介三、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纸页不敷,可另增页)四、主要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技术创新要点(纸页不敷,可另增页)五、被提名人在科学技术基础条件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主要贡献及当前所从事的研究开发工作情况(纸页不敷,可另增页)六、被提名人曾获奖励情况获奖时间获奖项目名称奖项名称奖励等级及排名授奖部门本表所填科技奖励及荣誉称号是指:1.国务院设立的科技奖励;2.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的科技奖励;3.经科技部或省科技厅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4.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5.省部级和国家的荣誉称号、表彰。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8.10.22•【字号】•【施行日期】2018.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的通知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总体部署和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为全面提升我省能源革命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扎实落实《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实施方案》,依据《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7]160号)相关要求,现将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积极组织项目申报。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晋企事业单位);有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和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基础和设备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和良好的信誉;有与国内外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合作的基础。
2、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必须是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未有在研的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应属于国内外本技术领域高层次专家,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组织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组织、协调与研究。
课题负责人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3、项目承担单位是重大专项执行的责任主体,实行法人管理责任制。
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负责制,课题由课题负责人负责。
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享有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计划执行权、科研人员聘用权、经费支配权等科研自主权,并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履行科研诚信第一责任主体的责任,对项目实施科研诚信作出具体安排。
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不予通过项目
郭文军,米俊峰,丁有成,郝晋峰,翟耀 红,屈海军,祁国欢,王淼章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 铁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 中铁十二局集 科技进步奖 司,无锡瑞盛高铁科技有限公 团有限公司 (一) 司
二等
该项目应用时间不满两年。
20
复杂艰险山区铁路车站工程高 填方边坡稳定性分析与控制技 术研究
周应兵,肖世国,郭瑞,刘大伟,刘跃辉, 王宁
秦磊
山西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提名单位
奖励类别
提名 等级
形式审查不予通过原因
运城市人民政 杰出贡献奖
府
(二)
通过
1.无应用证明。 2.项目完成人员有调整但未提供人员调整证明。
山西省水利厅
科技进步奖 (一)
三等
1.该项目无科技成果证明且应用时间不满两年。 2.提供1项专利授理通知书且未授权。
3 格盟国际经营管理模式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 铁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 司,西南交通大学
中铁十二局集 科技进步奖 团有限公司 (一)
三等 该项目应用时间不满两年。
21
旋流分选分级一体化技术研究 樊民强,贾怀军,董连平,靳建顺,田利
与应用
军,仝效,樊盼盼,常晓华,高磊,陈文武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理工大学,大同煤矿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同大科技研究院
输厅
(一)
三等
1.该项目应用时间不满两年。 2.项目完成人员有调整但未提供人员调整证明。
山西省农业农 村厅
自然科学奖
一等
1.所附1项论著未提供出版时间,不能确定出版两年以 上;1项论著出版时间未满两年。 2.项目完成人员有调整但未提供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第 2 页,共 10 页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18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建议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18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建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7.08.25•【字号】•【施行日期】2017.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18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建议的通知为做好2018年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指南编制工作,现面向全省征集关键技术建议。
征集范围包括节能和资源、环境、生物技术及制药、医疗器械、应急产业和公共安全、城镇化和城市发展领域。
一、征集重点(一)节能和资源、环境产业根据《山西省“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关于转发〈循环发展引领行动〉的通知》,支持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
加强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再制造产业化技术等领域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6]59号),水污染防治重点支持水生态保护、水污染防治、环境监测与应急保障等重点环保领域的技术研究,支持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生态需水和水量调度、水体生态问题诊断和修复等领域的关键技术、产品和装备。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发[2017]430号),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针对有机物污染、臭氧污染以及烟气污染等防治与控制关键技术进行研究。
支持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研究。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开展土壤环境基准、土壤环境容量与承载能力、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污染生态效应、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人体健康关系等研究,开展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药剂)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8.10.25•【字号】•【施行日期】2018.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专家):为鼓励在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别是鼓励原始创新、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创新型山西建设和山西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晋政发〔2018〕28号)及《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晋科创发〔2018〕80号)的规定,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要求具体如下:一、提名要求(一)提名范围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范围包括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共6类奖项。
1.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该奖项分为两类,授予下列个人和组织:(1)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建树的个人;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个人。
该候选人应当仍然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
(2)在科技创新中做出具有颠覆性重大创新创造的个人和组织。
该颠覆性重大创新创造是指基于坚实的科学原理,另辟蹊径,对已有传统或者主流技术产生整体或者根本性替代效果的全新技术或者现有技术的跨学科、跨领域的集成创新。
项目成果经实施应用,创造了显著且可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可催生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或新模式,显著推进科学发展和技术进步,对现有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或者思维方式产生深刻变革。
2.自然科学奖该奖项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重要科学发现的个人。
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的公示(第172号)
附件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清单科学技术进步奖(9项)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提名单位项目简介推广应用情况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提名意见1 大跨度钢网格结构拔杆群整体提升关键技术的研究及应用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太原理工大学雷宏刚、白少华、路国运、范宝秀、邢颖、杨秀刁、李宏武、郝明霞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课题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新能源与节能/高效节能技术/建筑节能技术中的“精致建造和绿色建筑施工技术”,是山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太原理工大学依托国家基金等科技立项进行的研发与提升。
针对大跨空间网格传统提升工艺进行设备开发、关键技术改进与信息化处理,形成了拔杆群整体提升智能化同步提升技术与检测控制平台,大幅提升了空间网架吊装效率与控制精度。
该项目在奥运老山自行车馆、太原机场航站楼、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馆、烟台火车站、一汽大众组装(焊接)车间、北京新机场等重点建设工程中得到成功应用,一次性整体提升面积可达2万㎡,应用跨度可达170M。
课题关键技术已被业内同行借鉴并推广应用到几千个项目。
该成果已登记为2018年度山西省建设科技重大成果。
发明专利:1.一种简易圆管甩击装置中国2015005001492.一种高压管道甩击装置中国201510050012X3.网架螺栓球C型凹槽吊装保护装置及其施工方法中国2007102004007实用新型专利:1.钢球火焰坡口切割机中国2015203804532.一种自动提升装置中国20162043987373.360°变幅独立提升装置中国20162086624044.一种网架拼装下弦吊挂件安装稳定器中国2017208435903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相关栏目符合填写要求。
同意提名该项目为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著作:1.钢结构事故分析与处理中国ISBN7-80159-386-32.钢结构设计原理中国ISBN978-7-03-016606-73.土木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ISBN 978-7-5609-5001-34.土木工程结构检测鉴定与加固改造新进展ISBN 978-7-5160-0308-4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提名单位项目简介推广应用情况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提名意见2 基于异形幕墙精度控制及连接点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刘建青、王宏业、王维、梁振、苏丽、乔敏玲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该项目应用三维测量技术,创新了异形幕墙的测量控制方法。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8.03.01•【字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和科技部《关于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为积极动员和做好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推动科技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评企业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我省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评价工作组织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坚持“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企业自主评价、地方科技部门具体实施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统筹组织的工作模式。
按照属地原则,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作为本区域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线自评,及时开展企业注册信息核对和评价信息形式审查,按要求做好入库企业抽查,核实处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相关异议、投诉、举报信息等。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7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7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7.05.24•【字号】•【施行日期】2017.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7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地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按照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17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将充分发挥政府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进一步注重原始创新和重大发明创造,并向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别是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有重大或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倾斜。
具体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和条件201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范围包括科学技术进步类、自然科学类以及技术发明类共三类奖项。
推荐项目应符合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相应类别奖项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具体条件如下:(一)科学技术进步类奖该奖授予在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
项目应提供围绕项目创新点的先进性、创造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做出客观、真实、准确评价的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推荐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评审)的科技成果。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行业准入方式,并已通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或行政审批的科技成果,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技术标准等。
3、已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且仍在有效保护期内的科技成果。
4、执行国家或省级产业化类科技计划,并按照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合格,并做出了正式验收结论的科技成果,可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类奖中成果转化类奖。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1.02•【字号】•【施行日期】2019.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各相关厅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族科学素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科学文明,树道德新风,根据《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国科办智〔2018〕92号)文件要求,科技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开展以“科技创新强国富民”为主题的2018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活动。
我省将积极组织全省有关单位参加此次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作品要求1.时间要求参选作品应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
时长为2-5分钟。
2.内容要求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2)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3)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4)作品应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合,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5)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6)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8.05.22•【字号】•【施行日期】2018.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条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
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8.12.06
•【字号】
•【施行日期】2018.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奖励
正文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关于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18〕112号),“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于2018年11月1日开通,到2018年12月25日18:00时关闭,书面提名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工作时间。
因网络出现故障,提名系统于2018年12月5日开通。
现将网络系统关闭时间顺延至2019年1月28日18:00时,书面提名材料受理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至2月1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相关事项按照《关于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请有关单位(专家)及广大科技工作者广而告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2月6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12.13•【字号】•【施行日期】2023.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名奖项种类及条件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中,我省可提名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其中,最高科学技术奖提名数额不超过2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数额总计不超过8人(项),在限额范围内择优提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数量不限,坚持优中选优。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1号)《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国科发奖〔2023〕225号)的有关要求。
同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
(二)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二、提名要求(一)提名单位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2018年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2018年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8.05.02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5.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
正文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2018年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属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现将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2018年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18〕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此通知认真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请务必于5月21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电子版发送至:*****************。
联系人:刘冬吴玉祥
联系电话:************
附件:
1、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2018年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8年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表格资料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5月2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省属科研单位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省属科研单位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8.08.10•【字号】•【施行日期】2018.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省属科研单位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我省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部署,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强我省省属科研单位科研条件建设,提升科研仪器装备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
按照省财政预算安排,本年度继续开展省属科研单位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工作,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支持省属科研单位(包括省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科研机构)和中央驻晋科研机构,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型产业和民生领域,购置行业急需的,能形成行业或区域共享的,用于实验、分析测试和科学研究的科研仪器设备。
项目申报单位如有两项及以上到期未验收项目,本年度原则上不予支持新项目。
二、工作要求1.申报单位请从山西省科技厅网站--下载中心--分类下载--山西省科研基础条件类中下载《山西省省属科研单位科研设备购置申请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2.申报项目经费预算要明确、合理,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3.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并盖组织部门公章。
4.为促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对单台价值超过20万元的科研仪器设备,在项目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将科研仪器纳入山西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外开放共享。
同时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重复购置,本年度拟对以财政性资金为主、采购价格2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实行查重评议。
三、项目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项目申报时间:2018年8月14日—9月7日寄送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山西省科技厅资源处913、915室联系人:吕晋杰姜伟琪联系电话:************************电子邮箱:139****************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8月10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18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18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4.16•【字号】•【施行日期】201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18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科普工作协调制度成员单位,山西综改区管委会、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8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69号)要求,2018年科技活动周定于5月19—26日在全省范围内举办。
为切实办好今年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我省科技活动周的主题为“科技创新强晋富民”。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动员号召全省科技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靠科技创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让科技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泛地惠及全省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重点活动内容2018年科技活动周在活动内容安排上,突出科技创新支撑强晋富民这条主线,统筹设计各项活动,广泛开展科技政策宣传,充分展示军民科技融合、科技创新成果,充分展示科技成果转化催生的新产品和新产业,增强全省人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服务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主要内容如下:(一)组织军民科技融合及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对接活动。
军民融合发展是从国家发展和安全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复杂安全威胁、赢得国家战略优势的重大举措。
要积极组织开展军民科技融合及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对接活动,大力促进军转民、民转军等科学技术产业化,通过展示军民科技融合、民用科技、双创等领域科技创新重大成就,凸显军民科技融合、科技创新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公众理解军民科技融合和科技创新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签订2018年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任务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签订2018年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8.07.19•【字号】•【施行日期】2018.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签订2018年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任务的通知各市科技局、58个贫困县科技局、省直涉农厅局、省农业科学院、山西农业大学、各有关单位:《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预算的通知》(晋财教〔2018〕112号)已于2018年6月印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核实计划任务,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接洽经费事宜,抓紧组织落实。
具体通知如下:一、网络填报2018年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填报采用网络+纸质的方式,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2018年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项目资金表(附件1),登录山西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实名注册后,填写项目任务书(附件2),项目全部人员书面签订“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附件3)。
二、具体要求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项目任务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财政拨款情况必须与计划项目名单中相关内容一致;项目实施时间为1年,即2018年1月-2018年12月。
2、“三区”科技人才即科技特派员需按要求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做好与受援县科技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对接。
在服务好项目单位的同时,要积极投入到贫困村脱贫攻坚的工作中,根据受援县贫困村的数量,单人或者多人对接贫困村,了解科技需求,提供科技服务,结合自己的专业每人每年至少举办1次培训班,培训乡土人才、农民等不低于30人次,确保每个贫困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
3、由省、市属单位选派的科技特派员,以项目为单位,组建产业扶贫技术团队;以县为单位,组建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发文字号】晋科计发[2005]56号【发布部门】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05.06.29【实施日期】2005.06.2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2018修订)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晋科计发[2005]56号)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其它有关单位:为了做好我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质量,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科学技术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ОО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第三章评审组织第四章推荐第五章评审第六章监督及异议处理第七章授奖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质量,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省科学技术奖所设科学技术杰出贡献类、科学技术进步类、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各类奖项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省科学技术奖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教兴晋、人才强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四条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省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创造性突出贡献的公民或者组织,并对同一项目授奖的公民、组织按照贡献大小排序。
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
名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布部门】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7.11.09
【实施日期】2017.1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
知》(国科奖字〔2017〕44号)有关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要求,现将我省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种类及条件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中,我省可提名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其中,最高科学技术奖提名数量不限,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坚持优中选优。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数量不限,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外
国人或组织。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二)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三)2016年、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