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隐私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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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样本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样本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样本第一条为了保护医院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维护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患者隐私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资料、诊疗报告以及其他与患者个人隐私有关的信息。

第三条医院承诺尊重患者个人隐私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对患者个人隐私信息的保密义务。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隐私保护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第五条医院在收集和使用患者个人信息时,应当明确告知患者收集的目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并取得患者的同意。

第六条医院应当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将其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第三方。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隐私保护教育培训,加强对患者隐私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和教育。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隐私保护违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反馈投诉,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第九条患者有权了解自己个人信息的情况,并有权对不准确、不完整、非法收集和使用自己个人信息的行为提出异议。

第十条患者有权要求医院删除不合法或者不必要的个人信息,医院应当及时予以删除或者做出合理解释。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患者个人信息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将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在重要位置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公开患者隐私保护政策。

第十三条医院对违反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的人员将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给公安等相关机构处理。

第十四条患者如发现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或者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实施不力等情况,可以向医院投诉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提出,并报医院领导审核同意。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以上是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的样本,医院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修改。

为了更好地保护患者的隐私,医院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提高患者隐私保护意识和工作水平,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患者隐私和信息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和信息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和信息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保护患者信息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医务人员、护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患者:指在本医院接受医疗或就诊的个人。

2.患者隐私:指患者的个人身份信息、病历资料、疾病诊疗、治疗记录等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信息。

3.患者信息:指患者的个人身份信息、健康档案、病历资料、医疗费用等与患者相关的信息。

第二章保护患者隐私第四条保护原则1.本医院将保护患者隐私视为头等紧要的事情,敬重患者的个人隐私权和信息保护权。

2.医务人员、护理人员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始终将患者隐私保密予以最大限度的敬重和保护。

第五条隐私信息的收集、使用和披露1.医务人员在患者接受诊疗过程中,仅能够收集与诊疗、护理、病历记录等直接相关的信息,并应当取得患者的明确同意。

2.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用于任何非医疗目的的收集、使用和披露。

3.对于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医务人员必需严格限制信息的查阅范围,并确保信息的安全保管。

第六条保护措施1.医院建立并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包含信息管理制度、网络安全制度等,确保患者隐私不被非法取得和使用。

2.医务人员需经过隐私保护培训,并签署保密承诺书,承诺保护患者隐私。

3.医院对医务人员进行巡查和监督,确保其严格遵守保密要求。

第三章信息保护第七条信息处理原则1.医务人员在处理患者信息时,应采取必需的技术和措施,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机密性。

2.患者信息的处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超出合理且必需的范围。

第八条信息安全管理1.医院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职责,订立信息安全管理措施,包含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急响应等。

2.对于患者信息的存储、传输和处理,应使用加密等安全技术手段保障信息的安全。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Ⅰ 目的尊重、保护患者的隐私,真正体现对患者的人文关怀,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医。

Ⅱ范围适用于全体医务人员。

Ⅰ 制度一、私弊空间保护(一)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提出具有隐蔽性的合理要求,医务人员应遵从患者的要求,为患者提供私弊的诊疗空间。

(二)在就诊、检查、住院过程中,除诊疗需要,任何人不得拍照、录音、录像与本人诊疗需要无关的影像或声频。

(三)医护人员应维护好就诊秩序,有序进行诊疗,男女患者分开,保障接诊时除患者及其家属外,无其他无关人员在场。

(四)在接诊或巡诊过程中,医务人员应语调适中,不得高声向患者宣读或解释病情、诊断结果,如涉及隐私问题的提问或回答,医务人员应尽量单独与患者进行沟通或低声交流。

(五)异性医务人员在进行某些特殊部位的检查治疗时,患者可要求有亲属陪伴或同性医务工作者在场。

(六)在对住院患者进行会诊、检查、治疗、实习教育时,医务人员应遵循患者的意愿,在有隐私保护的措施下再进行。

(七)在实习教学过程中,应提前与患者进行沟通,导师应严格控制观察时间,在观察前将患者情况介绍清楚,不得当面进行介绍;实习生应记录问题,待观察结束后或小声提问,不得大声的在患者面前讨论病情。

二、私人信息保护(一)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向医务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病情、病史、治疗过程、诊断结果、病历等有关患者隐私的全部资料,本院都将予以妥善保管,不得把患者的任何个人信息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

(二)隐私要求保密个人以及与治疗有关的所有内容及记录等信息,与治疗无关的人员在使用病历前需得到医务部同意。

三、免责(一)由于患者将个人信息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资料,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本院均得免责。

(二)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医院披露个人资料时,本医院将根据执法单位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患者资料。

在此情况下任何被披露的信息,本医院均得免责。

Ⅳ参考依据1.《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2.《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3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经研究,我中心就进一步加强患者隐私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通知如下:
一、患者的隐私权是指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病情、家族史、接触史、身体隐蔽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

二、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实施医疗行为时,应以尊重患者的人格为前提,充分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三、在进行体检检查、诊疗操作时,要注意患者的隐私保护;患者在诊治过程中透露的所有资料,医护人员都应予以保密,未经患者同意不能向第三者披露。

四、医疗场所应设置必要的保护设施或者隔离措施,实施诊疗操作涉及隐私保护的,必须用屏风遮挡或关门遮拦。

五、特殊情况下的医疗教学行为 (实习医师参观、性病病史询问或涉及其他隐私问题)应在征得病人同意后进行。

六、除“病案书写和管理制度”规定可以查阅病案的人员外,其它人员如需查阅或使用病案内资料,首先必须征得病人或法定代理人的书面签字同意。

七、要维护和尊重患者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对患者个人隐私的保护,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防止患者个人信息泄露,并确保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的原则、责任、措施和违规处理等内容。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医务人员以及使用医院信息系统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隐私权保护原则1.敬重患者个人隐私权,不得无故收集、使用和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2.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和保护患者个人信息。

3.患者个人信息仅限于医疗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可靠,防止信息被窃取、窜改或损毁。

第四条责任分工原则1.医院设立患者个人信息保护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和监督落实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相关制度。

2.每个科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工作。

3.全部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要加强对患者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严守工作纪律,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五条保密义务原则1.医务人员须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患者个人隐私保护培训。

2.医务人员离岗或调岗时,应按规定交接患者个人信息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带走或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三章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第六条信息收集原则1.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应遵从合法、正当、必需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必需经过患者的同意,明确告知信息的用途和范围。

第七条信息使用原则1.患者个人信息仅限于医疗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非医疗用途。

2.患者个人信息的使用必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授权才略进行。

3.任何在工作中接触到患者个人信息的人员,都应采取必需的措施保护信息的安全。

第八条信息共享原则1.患者个人信息的共享需经过患者的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

2.信息共享的范围和用途必需明确,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合法性。

3.信息共享应遵从最小授权原则,只供应必需的信息。

患者信息保密与隐私保护规章制度

患者信息保密与隐私保护规章制度

患者信息保密与隐私保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医院内患者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合法、规范、严密地处理患者的个人信息,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全部患者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传输、销毁等活动。

第三条定义1.患者信息:指与患者身份相关的个人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患者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病历记录、诊疗方案、费用结算等各类信息。

2.保密:指对患者信息的保护措施,防止未授权人员取得、使用、泄露患者信息。

3.隐私:指患者信息的自主性、私密性、尊严性以及患者对个人信息的掌控权。

第二章患者信息的手记与使用第四条基本原则1.患者信息的手记必需遵从合法、公正、必需的原则,确保患者的知情同意。

2.医院对于患者信息的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并仅限于为患者供应医疗服务、开展学术研究、医务管理等合法目的使用。

第五条手记方式与范围1.医院在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可以手记包含但不限于患者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医院有权手记患者的病历记录、检查报告、药物处方等相关信息。

3.医院应当采取必需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患者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信息使用范围1.严禁将患者信息用于与医院医疗服务无关的商业推广、广告宣传等违法违规活动。

2.医院内部人员在使用患者信息时,应当严守职业道德,依照岗位权限和工作需要合理使用,严禁私自泄露、窜改患者信息。

第七条诊疗信息的共享与沟通1.医院内部不同科室之间应当建立健全的诊疗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病历记录、检查报告、医嘱等信息的及时、准确、可靠传递和查询。

2.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患者同意的前提下,医院可以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患者信息的共享和沟通,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患者信息的保护与掌控第八条信息安全管理责任1.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和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和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患者隐私保护,确保医院患者信息的合法收集、使用、存储和管理,保障患者的隐私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各临床科室、医疗技术科室、行政后勤和临床研究等相关人员。

第二章患者信息的收集、使用和存储第三条患者信息的收集1.医院收集患者信息的目的应当明确,仅限于医疗服务和管理需要,不得超出合理范围。

2.医院在收集患者信息时,应当向患者明确告知信息的收集目的、范围、方式和可能的使用和披露情况,并征得患者的同意。

3.医院不得强制要求患者供应与诊疗无关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第四条患者信息的使用和披露1.医院在使用患者信息时,应当严格依照收集目的和患者同意的范围进行使用,并采取必需的措施保护信息安全。

2.医院未经患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患者信息披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患者本人授权。

3.医院应当建立患者信息使用和披露的审查制度,明确审查权限和程序,保证信息的合法使用和披露。

第五条患者信息的存储和保护1.医院应当建立患者信息的存储和管理制度,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可靠。

2.医院应当采取必需的技术和组织措施,防止患者信息的泄露、损坏、窜改或丢失。

3.医院应当定期对患者信息存储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修复,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第三章员工患者信息保护义务第六条员工的义务和责任1.医院员工应当遵守患者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保护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2.医院员工在处理患者信息时,应当严守保密义务,不得私自查看、使用、披露患者信息,不得将患者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3.医院员工接受患者信息培训后,应当签署保密协议,并依法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承当法律责任。

第七条员工的管理和监督1.医院应当建立员工患者信息管理的制度和流程,并定期组织培训,加强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医院患者隐私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隐私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隐私管理制度1. 引言医院作为重要的医疗机构,其拥有大量患者的个人敏感信息,如病历、诊断报告、检验结果等,这些信息的泄露对患者的隐私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益,建立严格的患者隐私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2. 监管法规医院患者隐私管理制度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同时,还应当遵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

3. 隐私保护措施(1) 数据采集:医院应当确保患者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采集信息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信息将被如何使用。

(2) 数据存储:医院信息系统应当具备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患者信息不被意外泄露或丢失。

(3) 访问控制:医院应当建立权限管理机制,限制员工对患者信息的访问权限,确保信息只被有权人员访问。

(4) 数据加密:敏感患者信息应当进行加密处理,保障其安全性。

4. 隐私审查机制医院应当建立隐私审查机制,对患者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等环节进行监督和审查。

对于违反隐私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确保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5. 安全培训医院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员工对患者隐私的意识和保护意识,确保员工严格遵守隐私规定。

6. 数据共享医院对患者信息的共享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未经患者同意不得擅自分享患者信息。

7. 风险评估医院应当定期进行隐私风险评估,发现隐私风险并及时处理,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

8. 通知机制医院应当建立患者隐私通知机制,告知患者其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等情况,让患者了解自己的信息被如何使用。

9. 外包管理医院对于外包服务商的合作应当先进行隐私审核,保障外包服务商也能遵守隐私规定。

10. 监督机制医院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构对医院的隐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

11. 总结医院患者隐私管理制度不仅仅是一项制度,更重要的是医院对患者隐私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1.患者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医务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医治患者要尊重患者的生命价值、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重其人格权和隐私权。

医务人员要做到语言文明。

2.医院的服务理念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仪表文明,举止文明,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3.医生由于自己职业的特点而获悉患者的病历和其他隐私负有不得泄露和公开的义务;涉及患者隐私的特殊检查报告单,不得向他人泄漏。

医师询问病史中获得患者的隐私,不得向他人泄漏;特别涉及夫妻之间的隐私未征得患者本人同意也不得向其配偶泄漏。

4.检查或查体暴露患者身体时,应有哀伤观念,应有防护设备,避免其他非医务人员围观,必要时患者亲属在场。

医生给妇女身体做检查时,除了检查医生外,其他人员回避(男医生检查妇女时,应有亲属或其他女性在场)。

5.医院做人流手术,妇科检查治疗等,医生在未事先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见习医生不得介入,否则视为严重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行为。

6.单位集体体检涉及个人隐私相关材料一人一袋封存,直接交给本人,体检总表交给体检单位领导。

7.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37条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二: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病人的隐私权,构建和谐关系,制定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院。

3.制定依据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4.释义患者隐私指病人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

尊重和维护患者隐私权是医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

5.内容5.1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5.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信息、病史、病程及诊疗资料。

5.3病历的借阅与复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书。

患者就诊隐私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就诊隐私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就诊隐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患者就诊隐私的保护,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及其下属各部门、科室,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和志愿者在内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患者隐私保护原则第三条合法目的原则患者的个人信息只能依照合法、正当和必需的原则收集、使用和处理。

未经患者同意,不得擅自收集、使用或转让患者个人信息。

第四条最小限度原则在收集、使用和处理患者个人信息时,应仅收集、使用和处理与医疗服务和管理相关的信息,而且收集的数据应满足最小限度原则。

不得向其他机构或个人供应非必需的个人信息。

第五条合理安全措施原则对于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管理,应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与保密,防止患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窜改或损毁。

第六条公开透亮原则医院应公开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管理政策,自动告知患者个人信息的目的、范围、使用方式和有关权利,让患者了解个人信息的取得和使用情况。

第三章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第七条个人信息范围患者个人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病史、体征、诊疗记录、支出信息等。

第八条个人信息手记方式医院可以通过线下和线上方式手记患者个人信息。

线下方式包含诊室、医生站、护士站等;线上方式包含医院网站、移动应用等。

第九条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医院仅在医疗服务和管理的必需范围内使用患者个人信息。

患者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或个人供应。

第十条个人信息的保密医院要求全体员工对患者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患者个人信息泄露给医院外部人员或向外界披露,除非得到患者本人明确授权或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一条个人信息处理安全措施医院要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并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与保密。

患者隐私权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权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权保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维护医院的良好声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的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医务人员和与患者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患者:指就诊于本院,并接受医疗服务的个人。

2.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个人身份有关的各种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年龄、性别、移动电话号码、病历等信息。

第四条患者知情权患者有权了解医院收集、存储、使用和披露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和程序。

第二章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第五条信息收集1.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是为了供应医疗服务,必需经过患者的同意,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2.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的方式包含口头询问、在线咨询、病历记录等。

第六条信息使用1.医院只能在供应医疗服务的必需范围内使用患者的个人信息,禁止将患者个人信息用于非法目的。

2.医院使用患者个人信息应遵守医疗纪录的分类、整理和归档要求,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信息披露1.医院不得未经患者许可,披露患者的个人信息给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亲属、伙伴、其他医务人员等。

2.在法律法规或法院、政府部门要求的情况下,医院可以披露患者个人信息,但应确保披露行为的合法性和必需性。

第八条信息保密责任1.医院的医务人员和与患者相关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保密意识,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2.医务人员和与患者相关的工作人员应签署保密承诺书,并定期接受相关保密培训。

第三章患者个人信息的保护第九条信息存储1.医院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和安全措施,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存储安全。

2.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十条信息安全1.医院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技术手段和管理流程,防止患者个人信息的泄露、窜改和丢失。

2.医院应定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必需的措施除去或降低风险。

医院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制度

医院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制度

医院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疗信息安全,保护患者隐私,规范医院信息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与患者信息相关的工作人员,包含医务人员、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将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标准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责任制,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第二章医院隐私保护制度第四条信息分类保护原则依据信息的紧要性和敏感程度,将医院信息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五条保密责任和义务1.医院工作人员在接触到患者信息时,必需遵守保密原则,严禁泄露患者隐私。

2.医院工作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并依照商定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信息收集与使用1.医院只能收集与患者诊疗相关的信息,并在明确目的和合法合规的情况下使用。

2.医院将建立信息使用审批机制,严格审核医务人员的信息使用申请,确保合法合规。

第七条信息存储与备份1.医院将建立信息存储和备份制度,确保患者信息安全可靠。

2.医院工作人员应定期对信息进行备份,并按要求存储在安全的服务器上。

第八条可追溯性和审计1.医院将建立患者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审计机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医院将定期对信息的使用和访问进行审计,并记录相关操作,留存备查。

第九条信息销毁1.医院将建立信息销毁制度,明确信息销毁的流程和规范。

2.医院工作人员应依照规定的流程,使用专业设备将信息彻底销毁。

第十条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1.医院将定期组织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

2.医院将组织模拟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应对信息安全事件的本领。

第三章医院信息安全制度第十一条信息安全责任制1.医院将明确信息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2.医院将建立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安全防范和防控措施1.医院将建立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包含网络安全、设备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

医院对患者保密制度范本

医院对患者保密制度范本

医院对患者保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保密制度。

第二条患者隐私保护2.1 患者有权对其个人信息、病历资料、诊疗过程等保密。

医院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患者的隐私不受侵犯。

2.2 医院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不得将患者个人信息用于与诊疗无关的用途。

第三条保密措施3.1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对患者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3.2 医院工作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患者隐私,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患者病情。

3.3 医院应当设立保密举报电话和邮箱,方便患者和工作人员反映和处理隐私泄露问题。

3.4 医院应当对泄露患者隐私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患者知情权保障4.1 医院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向患者充分告知诊疗方案、病情、费用等相关信息。

4.2 医院不得隐瞒患者病情,不得误导患者。

4.3 医院应当及时解答患者疑问,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五条培训与宣传5.1 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隐私保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5.2 医院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隐私保护知识,提高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六条监督与检查6.1 医院应当设立隐私保护监督机构,对医院隐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6.2 医院应当定期对隐私保护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的变化。

第七条法律责任7.1 违反本保密制度,泄露患者隐私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7.2 违反本保密制度,给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医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附则8.1 本保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2 本保密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通过以上保密制度范本,医院可以更好地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同时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为患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诊疗环境。

患者隐私保密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患者具有隐私权,隐私权必须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因私获取、利用患者各类信息资料。

保护患者隐私是临床伦理学尊重原则、有利原则和不伤害原则的体现和要求。

由于,医护人员在疾病诊疗活动中所处的地位特殊,会主动或被动地了解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以及个人的习惯、嗜好等隐私秘密.因此,医护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义务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一、医护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凡是涉及到患者的言语,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必须要执行保护性医疗,以免在患者面前谈论,以及在无关人员面前提及,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二、医护人员在查房时,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病情分析必须在病室外进行。

三、患者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仅向医务人员公开,是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私有领域,医护人员有义务为其保守秘密,维护患者的各种利益,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患者隐私。

四、医护人员在为异性患者进行诊疗、护理过程中,进行医疗、护理检查时,若需暴露患者身体部位,应事先征得患者或监护人的同意,必须有二人以上人员在场。

对年长患儿,应视情况,在保证正常医疗护理进行的前提下,对患儿的身体隐私进行适当保护.五、对于可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等,要履行告知义务。

在不违背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要注意尊重患者,不得歧视患者,在向患者和家属告知病情时,使用规范语言,特别要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

患者私人资料必须保密,患者的尊严、文化、宗教背景应受到尊重.包括: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病情。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生理缺陷。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身世。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生活.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与这次疾病有关的特殊生活经历.实验室管理一、责妥善保存各种实验记录、感染者实验记录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

在对个别项目需要填写时,应严格保管调查表,并设专人进行统一管理.二、在对检测项目涉及到患者姓名、疾病等个人隐私时应严格为病人保密。

患者隐私与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与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与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患者隐私和信息的安全性,本医院订立了以下的患者隐私与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一、定义和范围1.1 定义•患者隐私:指患者个人身体、家庭、社会和经济等方面的敏感信息。

•信息保密:指对医院内部信息和患者隐私进行保密和保护的行为。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医院员工、合作单位和个人。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的全部信息系统和传输设备。

二、基本原则2.1 保密原则•全部员工必需严守患者隐私和敏感信息保密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要求。

•未经患者授权,任何人不得私自查看、复制、传播或泄露患者隐私和信息。

•员工离职、调离或职务更改后,仍需连续承当对患者隐私和信息的保密义务。

2.2 审计原则•医院设立相应的患者隐私和信息保密审计制度,定期对员工的保密行为进行审计和检查。

•对于违反患者隐私和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严厉追究责任,包含但不限于警告、惩罚甚至解聘。

2.3 授权原则•患者应当授权医院使用和传递其个人隐私和信息,医院对患者个人隐私和信息的处理应当基于法律和授权的要求。

三、患者隐私保护措施3.1 人员管理•医院将对员工进行身份审查和背景调查,保证其符合保密工作资格。

•医院将对员工进行隐私保护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加强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3.2 信息系统管理•医院将采用专业的信息系统来管理患者隐私和信息,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医院将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测试,及时修复漏洞和强化安全措施。

•对于外部访问医院内部信息系统的人员,必需进行身份认证和权限掌控,并记录认真的操作日志。

3.3 物理环境管理•医院将对存放患者信息的纸质料子和存储介质进行严格管理,设立物理隔离和防护措施。

•对于废弃的纸质料子和存储介质,将进行安全的销毁和处理。

3.4 信息传输管理•医院采用加密和安全传输协议来保护患者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对于外部传输患者信息的设备,必需进行加密和安全配置,并确保其传输渠道的安全性。

患者保密制度范本

患者保密制度范本

患者保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对患者个人信息、病历资料等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严格执行患者保密制度,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病历资料等不被泄露。

第二章患者隐私保护第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工作单位等。

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病历资料,包括病史、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用药记录等。

第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收集、使用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第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得到患者的同意。

第八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篡改、毁损、伪造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的保护制度,明确保密职责和保密措施。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加强保密管理。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的泄露、篡改、毁损。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的查阅、复制、使用、销毁等管理制度。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医疗机构给予批评教育,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篡改、毁损、伪造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患者隐私得到充分保护。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保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患者保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患者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患者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患者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一、保密范围
在医疗机构工作期间,所有医务人员均应当严格遵守患者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患者信息的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病历、诊断结果、治疗方案、药物处方等患者个人隐私信息。

二、信息存储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患者信息存储系统,并严格控制权限,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够查看和操作患者信息。

所有患者信息的存储都应当采取加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不受泄露和侵入。

三、信息传输
患者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必须严格加密,禁止使用非安全通道传输患者信息。

所有传输患者信息的电子设备也应当符合信息安全要求,防止信息泄露风险。

四、信息访问
医务人员只能在工作需要的情况下查看患者信息,禁止私自查看、传播或泄露患者信息。

不得将患者信息用于其他非医疗目的。

五、信息销毁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患者信息销毁机制,定期清理已经无用或过期的患者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所有销毁信息的过程都应当记录和备份,以备查证。

六、违规处理
任何违反患者信息保密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涉及违
法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共同遵守保密规定,保护患者隐私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和谐。

七、其他
患者信息保密管理规定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调整和修改,
所有医务人员都应当密切关注相关规定的更新和通知,严格执行规定
内容。

以上为患者信息保密管理规定,希望全体医务人员认真遵守,确保
患者信息安全,维护患者隐私权益。

患者信息保密制度

患者信息保密制度

患者信息保密制度患者信息保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为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确保患者个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一项制度。

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患者隐私,防止患者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同时提高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

以下将对患者信息保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患者信息收集和保存医疗机构在接待患者时应严格遵守患者信息保密原则,仅收集必要的患者信息并提供相应的保护措施。

患者信息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病历、诊断结果和治疗记录等。

医疗机构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这些患者信息的安全性,例如使用安全的数据库系统,密码保护等。

在患者信息保存方面,医疗机构有责任确保患者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医务人员应妥善保存患者的病历和其他相关医疗记录,并定期备份相关数据,以防止意外情况导致信息丢失或破坏。

二、患者信息使用和共享医务人员在处理患者信息时应确保合法合规,严禁未经患者明确同意或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将患者信息用于非法活动或未经授权的用途。

医务人员应以患者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严格保密患者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患者信息的共享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医疗机构可以在提供医疗服务、研究和教学等合法范围内与其他医疗机构、保险机构、政府主管部门等共享患者信息。

但在进行共享前,医疗机构应与对方机构签订保密协议,并明确约定信息的使用范围和处理方式。

三、患者信息披露当医疗机构收到法律法规、法院传票、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的要求时,医务人员有责任配合配合提供患者信息。

但在这种情况下,医务人员应注意将患者信息限制在必要的范围内,并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患者信息的披露还包括在医患沟通和咨询等情况下,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个人意愿和基于医疗伦理的原则,恰当地披露患者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患者信息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加强对患者信息的安全管理。

对于患者信息的存储,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保密措施,设置权限,实施访问控制,监测信息流动,并备份相关数据。

患者信息保密制度

患者信息保密制度

患者信息保密制度目录1.前言2.定义3.患者信息保密原则4.患者信息手记和存储5.患者信息传递和使用6.患者信息保密的责任与义务7.患者信息安全措施8.违反患者信息保密制度处理9.结束语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加强患者信息的保护,规范医院内患者信息的手记、存储、传递和使用,确保患者的隐私不被泄露,维护患者的权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2. 定义(1)患者信息: 指患者的身份信息、病历资料、诊疗方案、疗效记录、诊断结果、医疗费用等与患者身体和健康相关的全部信息。

(2)患者信息保密: 指对患者信息的手记、存储、传递和使用过程中,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防止患者信息被非授权人员取得、使用和泄露的行为。

3. 患者信息保密原则(1)必需性原则: 患者信息的手记、存储、传递和使用应当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权益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患者信息的数量和范围。

(2)合法性原则: 患者信息的手记、存储、传递和使用必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3)自己乐意原则: 患者应当自己乐意供应个人信息,并有权选择是否填写有关内容,医院不得强制要求患者供应不必需的个人信息。

(4)保密原则: 患者信息仅在医务人员履行职责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的情况下得以传递和使用,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4. 患者信息手记和存储(1)患者信息手记: 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合法取得患者信息的,应当明示患者手记目的和使用范围,并经患者同意后方可进行。

(2)患者信息存储: 医院应当建立安全可靠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存储,采取必需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防止信息丢失、泄露和窜改。

(3)信息备份与恢复: 医院应定期进行患者信息的备份,并建立相应的恢复机制,以应对意外情况和祸害风险。

5. 患者信息传递和使用(1)内部传递与使用: 医务人员在履行医疗职责的过程中需要传递和使用患者信息的,应当以最小化原则为基础,仅限于必需的范围内,严禁擅自将患者信息供应给未授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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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
患者具有隐私权,隐私权必须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因私获取、利用患者各类信息资料。

保护患者隐私是临床伦理学尊重原则、有利原则和不伤害原则的体现和要求。

由于,医护人员在疾病诊疗活动中所处的地位特殊,会主动或被动地了解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以及个人的习惯、嗜好等隐私秘密。

因此,医护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义务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一、医护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凡是涉及到患者的言语,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必须要执行保护性医疗,以免在患者面前谈论,以及在无关人员面前提及,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二、医护人员在查房时,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病情分析必须在病室外进行。

三、患者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仅向医务人员公开,是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私有领域,医护人员有义务为其保守秘密,维护患者的各种利益,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患者隐私。

四、医护人员在为异性患者进行诊疗、护理过程中,进行医疗、护理检查时,若需暴露患者身体部位,应事先征得患者或监护人的同意,必须有二人以上人员在场。

对年长患儿,应视情况,在保证正常医疗护理进行的前提下,对患儿的身体隐私进行适当保护。

五、对于可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等,要履行告知义务。

在不违背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要注意尊重患者,不得歧视患者,在向患者和家属告知病情时,使用规范语言,特别要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

患者私人资料必须保密,患者的尊严、文化、宗教背景应受到尊重。

包括: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病情。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生理缺陷。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身世。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生活。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与这次疾病有关的特殊生活经历。

实验室管理
一、责妥善保存各种实验记录、感染者实验记录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

在对个别项目需要填写时,应严格保管调查表,并设专人进行统一管理。

二、在对检测项目涉及到患者姓名、疾病等个人隐私时应严格为病人保密。

三、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提供任何检测情况或被检者个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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