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事业经费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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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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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文件河海常校政[2007]11号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07‟1号)文件精神,按照河海校政[2007]33号《关于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和继续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于2007年1月下旬-2007年5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实施。

为确保在学校统一布置和要求下按时保质完成校区的资产清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一)调整成立校区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长:李乃富周建方副组长:彭雷秦进东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刘丹平孙彦歆朱天宇汤黎光吴震岱张继国李云孟颂范新南胡钢郭祥林梁缙英蒋建平韩绪军潘洪林负责领导全校区的资产清查工作,确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对校区各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二)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资产清查办公室主任:秦进东副主任:韩绪军梁缙英成员:乔熙谭春凤高敏汪健杨飞跃谭德维陆志刚胡彤莹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校区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处理校区资产清查工作的日常事宜,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部。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通过资产清查工作,摸清校区“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校区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的建设,推动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共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分类实施”的原则,在学校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下,校区各相关单位负责分级、分类具体组织实施。

此次资产清查时间紧,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单位一定高度重视,熟悉政策,明确要求,逐级落实,责任到人。

主要负责人要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资产管理员要集中精力和时间做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征询意见和建议

征询意见和建议

征询意见和建议为加强节能工作和推进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规范校区水电管理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成本意识和节能意识,合理、有效地使用校区的水电资源,促进校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参照《河海大学水电计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拟订了《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水电计量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询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请于6月12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后勤管理部上官国华的信箱。

谢谢!附件: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水电计量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常州校区后勤管理部 2009年6月5日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水电计量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节能工作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校区水电管理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成本意识和节能意识,合理、有效地使用校区的水电资源,促进校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参照《河海大学水电计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校区特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水电计量管理组织机构校区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教学院部领导组成的水电计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1、制订学校节水节电管理办法;2、审核各单位年度水电使用计划及水电经费分配方案;3、考核各单位节水节电完成情况;4、拟订校区节水节电奖罚方案。

全校区节水节电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由校区节水节电办公室(以下简称节水节电办)负责。

第三条水电计量管理原则1、资源节约、效益优先原则。

通过水电计量管理改革,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强化节约观念和意识,以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校区的可持续发展。

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校区鼓励各部门合理、有效使用水电资源,特别是在优势学科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给予一定的水电补贴倾斜政策。

2、指标划拨、量化管理原则。

根据常州市水电管理部门对校区核定的总体容量、指标等因素,结合校区事业发展需要和年度使用情况,核定各单位年度用水用电指标,年初由财务部将水电经费下达到各单位。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学生宿舍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学生宿舍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文件河海常校政…2009‟16号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学生社区日常维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区日常维修经费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学生社区日常维修工作的时效和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社区日常维修经费的使用范围是指学生社区的水、电、管道、网络、门窗、家俱、屋面等设施的日常、小型维修。

第三条资产管理部是校区修缮工程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校区对学生社区日常维修经费进行管理。

第四条学生工作部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社区日常维修经费的使用单位。

第二章学生社区日常维修经费计划第五条学生社区日常维修经费采用预算管理。

第六条学生工作部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根据资产管理部“关于申报下一年度修缮项目经费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科学、合理、全面地编制下一年度学生社区日常维修经费预算,资产管理部根据使用单位上报的经费计划及上年度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经费核实,并负责向校区申报下年度学生社区日常维修经费额度。

第三章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第七条学生社区日常维修经费必须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第八条学生社区日常维修经费必须严格按校区下达的年度经费额度控制使用。

第九条如遇有特殊情况,经费使用出现超支等情况,须由学生工作部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提出论证报告,经资产管理部等部门共同进行项目分析、审核同意后,由资产管理部向校区提出申请预算调整报告,预算调整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日常维修工程管理第十条学生社区日常维修实行派工单制或现场定工包干制。

派工单由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下发,后勤服务集团根据派工单中维修项目进行组织施工。

维修工作结束后,由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工程质量验收、核实、填报现场用工数量。

遇突发维修或紧急抢修项目,由学生社区直接与后勤服务集团物业服务部联系,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相关手续在完成抢修任务后补办。

第十一条在施工过程中,资产管理部负责对维修项目的服务、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

- 2 -第十二条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维修单位负责,做到文明施工。

大学常州校区事业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常州校区事业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文件河海常校政[2002]104号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事业经费预算治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常州校区的事业经费预算(以下简称预算)治理,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及执行结果的绩效考评,逐步建立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预算治理机制,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校区各项事业的进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财政部有关部门预算治理的要求,结合校区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校区预算治理的目标:一是确保各项事业打算对资金的需要,促进事业的进展;二是要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做到少花钞票、多办事、办好事。

通过预算治理从质和量两方面优化资源配置,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校区年度预确实是综合反映除国家和地点政府拨付的差不多建设投资和独立核算的校办产业经营收支以外的全部资金收支打算,具体包括收入预算、差不多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第四条收入预算指校区年度内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可能取得的用于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的非偿还性资金的收入打算,具体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等。

第五条差不多支出预确实是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差不多支出打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人员经费预算包括:差不多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助、抚恤和生活补贴、助学金、临时工工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人员经费等。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内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物业治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和其他公用费用等。

第六条项目支出预确实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进展目标,在差不多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打算。

河海大学文件【范本模板】

河海大学文件【范本模板】

河海大学文件河海校政〔2016〕166号────────────────────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单位:为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动和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科技发展综合实力,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在反复研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河海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3]84号)进行了修订,经校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河海大学2016年12月30日河海大学校长办公室2016年12月31日印发录入:于洪军校对:王志文附件河海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动和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科技发展综合实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规和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归口管理的科研项目(不含军工项目)。

设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按照相应办法执行.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项目经费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第四条科研经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学院(系)及科研基地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

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第五条科技、财务、人事、资产、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明确责权,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部门文件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部门文件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部门文件河海常校教务〔2017〕12号关于选拔2016级“英才计划”学员的通知各学院: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探索拔尖人才培养新模式,强化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一批有较强实践创新能力的学术英才,根据《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英才计划”实施方案(修订)》(河海常校政〔2014〕50号),经研究决定,组织选拔2016级“英才计划”学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及要求1.面向2016级本科生,择优选拔一定实践创新能力、学术发展潜力大、综合素质高的学生进入“英才计划”培养。

按照年级学生总数6%的比例,2016级“英才计划”总名额为85名。

其中,机电工程学院30名,物联网工程学院 31名,企业管理学院24 名。

2.申请进入“英才计划”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按照“英才计划”学员选拔办法(附件1)做好组织和选拔工作。

(注:转专业同学,学分绩点按照大一原专业计算,面试和综合考察在转入后的新专业进行后,统一排序)二、日程安排1. 9月上旬,学院对2016级学生进行宣传动员,学生自主申报并填写申请表(附件2)。

2. 9月中下旬,学院组织选拔工作,按名额分配提出拟入选名单,对名单进行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区“英才计划”工作指导小组审核(附件3)。

月上旬,校区“英才计划”工作指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发文公布入选2016级“英才计划”学员名单。

月中旬,学院结合学员初选导师意向,统一为学员选配导师,制定“英才计划”学员年度培养方案(附件4)。

附件1:“英才计划”学员选拔办法附件2:“英才计划”学员申请表附件3:XX学院“英才计划”学员选拔结果汇总表附件4:“英才计划”学员年度培养方案教务部二○一七年九月三日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教务部 2017年9月3日印发录入:张友琴校对:周仲海附件1:“英才计划”学员选拔办法一、选拔时间每年9月份二、选拔对象二年级在读本科生三、选拔条件1.学习成绩优秀,大学一年级必修课绩点排名专业前20%,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纪行为。

大学常州校区事业经费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常州校区事业经费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条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的原则
(一)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对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建立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安排,并体现出预算年度校区整体的事业发展计划。
(二)追踪问效的原则。对当年安排的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
第三章 预算编制方法
<员工管理企业学院>
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
<工厂生产管理学院>
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
<财务管理学院>
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
<销售经理学院>
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
<销售人员培训学院>
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文件
河海常校政[ ]104号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事业经费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三)大型修缮项目,是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鉴定需要对其危险性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修缮和大型专业设备修理等项目。
(四)大型购置项目,是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基本支出以外的设备购置项目。
(五)大型会议项目,是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召开的”一类会议”和经国务院批准召开的国际性会议等项目。
第十六条申报各项目支出预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财政资金或学校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范围。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常州校区的事业经费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及执行结果的绩效考评,逐步建立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校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财政部有关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校区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河海常校政〔2009〕2号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廉洁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河海常校政〔2009〕2号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廉洁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文件河海常校政…2009‟2号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廉洁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校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管理人员正确行使职权,做到廉洁自律,同时也为了促进企业在校区建设及经营活动中更好地遵纪守法,经研究决定,校区在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中实行廉洁保证金制度。

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条适用对象凡参与校区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和物资设备采购的供应商,都适用本办法。

按照校区相关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经过招投标或商务谈判,取得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和物资供应资格的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需交纳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其在工程项目建设和物资设备供应过程中廉洁行为的保证金,并作出相应廉洁承诺。

第二条廉洁承诺的内容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物资设备的供应商需向校区承诺,在建设或经营项目的全过程中保证做到:1、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2、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校区部门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4、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

6、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条廉洁保证金的标准(一)工程建设(含修缮工程)1、项目经费500万元以上,交纳廉洁保证金10万元;2、项目经费100—500万元,交纳廉洁保证金5万元;3、项目经费50—100万元,交纳廉洁保证金3万元;4、项目经费20—50万元,交纳廉洁保证金1万元。

工程建设(含维修工程)项目,按项目逐个签订廉洁承诺书,并交纳廉洁保证金。

(二)物资采购1、项目经费(含年累计数额)300万元以上,交纳廉洁保证金10万元;2、项目经费(含年累计数额)100—300万元,交纳廉洁保证金5万元;3、项目经费(含年累计数额)50—100万元,交纳廉洁保证金3万元;4、项目经费20—50万元,交纳廉洁保证金1万元。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事业经费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事业经费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河海大学校区文件河海常校政[20021104号河海大学校区事业经费预算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校区的事业经费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及执行结果的绩效考评,逐步建立公开、公平、规、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校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财政部有关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校区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区预算管理的目标:一是确保各项事业计划对资金的需要,促进事业的发展;二是要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通过预算管理从质和量两方面优化资源配置,节约支出,提髙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校区年度预算是综合反映除国家和地方政府拨付的基本建设投资和独立核算的校办产业经营收支以外的全部资金收支计划,具体包括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第四条收入预算指校区年度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可能取得的用于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的非偿还性资金的收入计划,具体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等。

第五条基本支出预算是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人员经费预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助、抚恤和生活补贴、助学金、临时工工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人员经费等。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和其他公用费用等。

第六条项目支出预算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主要包括:(一)专项计划项目,是指国家批准设立的有关事业发展的专项计划、工程、基金等项目。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单一来源采购仪器设备和家具采购申请表
经费总价:万元
(附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依照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向一家供给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效劳,能够采纳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给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形不能从其他供给商处采购的;
3、必需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效劳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给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填表须知:
依照教学、科研工作的特殊要求,需要购买指定品牌、指定型号或指定供给商的仪器设备和家具的,用户必需填写本表,并组织三人及以上专家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论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由资产治理部按程序执行。

具体要求:
一、预算金额在1万元~5万元(含5万元)的,由用户单位组织专家论证,用户单位、经费治理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资产治理部直接执行;
二、预算金额在5万~20万元(含20万元)的,由用户单位组织专家论证,用户单位签署意见,资产治理部组织由用户、经费治理部门、纪监审办公室参加的审核会议审议,同意后由资产治理部按程序执行;
3、预算金额在20万~50万元(含50万元)的,由用户单位组织专家论证,用户单位签署意见,资产治理部组织由用户、经费治理部门、纪监审办公室、财务部参加的审核会议审议,报请校区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资产治理部按程序执行;
4、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用户单位组织很多于五人的专家进行论证,用户单位签署意见,报请校区采购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由资产治理部按程序执行,报纪监审办公室备案。

河海大学事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河海大学事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河海大学事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事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第17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财[2008]12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及《高等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业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学校审计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学校及下属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以及各项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条事业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学校加强资金和财产物资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第四条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二)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第五条对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预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及编制和审批的程序是否符合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规定,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按预算执行,是否真实、合法,会计核算是否合规,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三)预算调整有无合理的原因和明确的调整项目、数额和说明,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并经批准后执行;(四)学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保证预算的完成采取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是否合法、有效;(五)收支预算实际执行结果与计划的差异情况,产生差异的原因是否合理。

第六条对财务收入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是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隐瞒、截留、挪用、拖欠或设置帐外帐、“小金库”等问题;(二)收费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是否合法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会计处理是否合规、合法,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乱集资问题;(三)各项收费票据是否规范统一,是否从学校财务处统一领取,并按规定使用和缴销;(四)在有关收入中,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将应当上缴的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五)各项收入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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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文件河海常校政[2002]104号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事业经费预算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常州校区的事业经费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及执行结果的绩效考评,逐步建立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校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财政部有关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校区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区预算管理的目标:一是确保各项事业计划对资金的需要,促进事业的发展;二是要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通过预算管理从质和量两方面优化资源配置,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校区年度预算是综合反映除国家和地方政府拨付的基本建设投资和独立核算的校办产业经营收支以外的全部资金收支计划,具体包括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第四条收入预算指校区年度内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可能取得的用于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的非偿还性资金的收入计划,具体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等。

第五条基本支出预算是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人员经费预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助、抚恤和生活补贴、助学金、临时工工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人员经费等。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内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和其他公用费用等。

第六条项目支出预算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主要包括:(一)专项计划项目,是指国家批准设立的有关事业发展的专项计划、工程、基金等项目。

(二)专项业务项目,是指单位为履行其职能,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中持续发生的特定支出项目,主要包括:教学科研资料讲议印刷费、教学科研用试剂耗材费、生产实习费、招生经费、教材编审费、教学科研差旅费、军训费、租赁费、大型设施专项运行维护费、网络运行维护及网络月租费、教学改革专项经费等。

(三)大型修缮项目,是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鉴定需要对其危险性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修缮和大型专业设备修理等项目。

(四)大型购置项目,是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基本支出以外的设备购置项目。

(五)大型会议项目,是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召开的“一类会议”和经国务院批准召开的国际性会议等项目。

(六)其他项目,是指除基本建设类项目和行政事业类项目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

第二章预算编制原则第七条预算编制坚持的总原则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第八条收入预算的编制应保证合法性、准确性,注重完整性,并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既要考虑经费来源渠道的增加和收入标准的增长,又要尽量核实收入,避免赤字隐患。

第九条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预算内外资金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二)优先保障的原则。

预算安排首先应当保障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校区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三)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

根据校区各部门所承担的职能和业务特点,以部门或实物量为测算对象,逐步建立起各类支出的单项定额标准。

第十条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的原则(一)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

对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建立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安排,并体现出预算年度校区整体的事业发展计划。

(二)追踪问效的原则。

对当年安排的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

第三章预算编制方法第十一条财务部作为校区经费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校区预算的编制、审核、申报等工作。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实行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财务部根据校区各部门职能和任务要求以及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进行预算收支分类,根据年度收入预算情况逐项确定支出控制指标,按照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统筹安排。

第十三条年度收入预算由财务部根据校区事业发展规模及收入增长能力统一分析编制。

第十四条基本支出预算由校区各单位申报的基层支出预算汇编组成。

各单位应全面考虑本单位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并参考以前年度各相关支出的执行情况,按统一格式填制并附加说明后向财务部申报,由财务部组织审核后编制,并逐步建立起基本支出预算的各类定额标准。

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的申报(参附表一),根据国家有关工资及经费管理政策、社会物价水平等,按照上年实际支出情况,并考虑必要的支出增长因素分析填报。

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的申报(参附表二),在分析上年各项日常维持性支出的基础上,根据本年度事业计划和发展规模,确定相关维持性支出的口径、范围和标准。

第十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由各单位根据校区事业发展规划和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后申报。

财务部按照有关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要求,组织校区专家咨询组对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并结合校区年度综合财力进行筛选排序后编制。

第十六条申报各项目支出预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符合财政资金或学校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范围。

2、单位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安排的项目。

3、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第十七条各单位向校区申报项目支出预算,必须报送项目申报文本。

项目文本分甲类文本和乙类文本两种类型(参附表三),除专项业务项目填报乙类文本以外,其他项目均填按甲类文本。

财务部积极组织向教育部申报项目经费,若经批准进入教育部项目库,则作为中央级预算项目管理,未能进入教育部项目库的,校区将根据项目建设方向和财力可能,决定是否作为校区级项目编入年度预算。

第四章预算申报及审批程序第十八条预算申报和审批程序实行两个“二上二下”制。

(一)申报中央预算的“二上二下”制每年七月,校区按规定格式编报下一年度的预算,报学校审核汇总后统一向教育部申报(一上)。

教育部根据财政部审核确定的基本支出定额和项目审批情况,分别下达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和项目预算控制数(一下)。

学校再根据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正式编制下年度预算并上报教育部(二上),经审核批准后正式执行(二下)。

(二)申报学校预算的“二上二下”制每年十二月,校区各单位按规定格式向财务部申报下一年度的预算,经财务部审核分析后统一编制常州校区下年度预算,向学校申报(一上)。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及财力情况,统筹安排,下达校区预算控制数(一下)。

校区各部门根据下达的控制数重新制订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计划,由财务部编制正式预算上报学校(二上),经学校批准后执行(二下)。

第十九条对已经按十七条规定被列入教育部项目库的中央级项目预算,经教育部下文批复后,由学校直接下达执行。

第五章预算控制和预算调整第二十条财务部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依法积极组织收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到位,保证收入预算的正确执行。

因收入能力及渠道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收入预算,在没有收入来源增加时不得追加支出预算。

第二十一条基本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批准的内容及标准控制各项支出,原则上不做调整,对单位应该估计到的费用开支,由于工作疏忽未列入预算的一律不予追加。

执行中发生的非财政补助收入超收部分,原则上不再安排当年的基本支出,可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安排项目支出或结转下年使用;发生的短收,则须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调减当年预算。

若遇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基本支出预算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调整。

第二十二条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各单位不得自行调整。

执行过程中,因项目发生终止、撤销、变更,引起预算调整的,项目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二十三条校区下达各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在使用过程中坚持“统筹安排、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项目支出预算严格按已定计划实施,并坚持“超支不补、结余收回”的原则,对教育部项目在完成后,结余的资金报经教育部批准同意后,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财务部将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定期分析、检查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并对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活动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五条支出预算中按规定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须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绩效考评第二十六条年度终了,各单位须将各项经费使用情况逐项统计并上报财务部,财务部将对年度预算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并进行合理性、合法性、效益性评价。

其中:各类项目支出还需详细说明项目完成情况、实现的目标、达到的效果等,由校区专家咨询组验收、总结并进行绩效考评,考评工作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对中央级项目的完成情况、实现的绩效、项目验收和总结材料需报教育部,接受教育部对该项目的验收及绩效考评。

第二十八条校区对预算执行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的行为,依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申报表;2、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申报表;3、甲类项目申报书;4、乙类项目申报书。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附表一: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申报表填报单位:单位:元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合计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养老失业等社保金其他小计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和生活补助医疗费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助学金其他校内津贴临时工资加班费及其他独生子女费探亲其他单位负责人:填表人:8附表二: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申报表填报单位:单位: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购置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图书资料购置其他合计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表说明】1、培训费、福利费由组织人事部归口申报;2、招待费由三办归口申报;3、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由资产部归口申报;4、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由后勤部归口申报。

9附表三:项目申报书(甲)项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单位:上级单位:中央部门: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项目类型1.行政事业类项目□2.基本建设类项目□3.其他类项目□项目属性1.延续项目□2.新增项目□类预算科目款项目申报理由及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实施阶段目标内容时间(月)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项目组织实施条件项目采购方式1.集中采购□2.部门组织统一采购□3.单位分散采购□品名数量金额附件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附件2: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单位: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依据项目资金来源来源项目金额合计财政拨款其中:申请当年财政预算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项目支出明细预算支出明细项目金额合计1.2.3.4.5.6.7.8.9.10.11.测算依据及说明项目申报书(乙)项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单位:上级单位:中央部门: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项目类型1.行政事业类项目□2.其他类项目□项目属性1.延续项目□2.新增项目□类预算科目款项目申请理由及项目主要内容附: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附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单位: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依据项目资金来源来源项目金额合计财政拨款其中:申请当年财政预算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项目支出明细预算支出明细项目金额合计1.2.3.4.5.6.7.8.9.10.测算依据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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