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一、党政机关公文种类和格式的区别党的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文主题词表》,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以下简称《国标》)和《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进行公文处理工作(一)文种的区别。
党的机关有14个主要文种,行政机关只有13个文种,其中“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9个文种相同,党的机关有“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等5个独特文种,行政机关有“命令、公告、通告、议案” 等4个独特文种(注1)。
“意见”和“会议纪要”等文种使用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公文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文种,党的机关公文有时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有时将其文种与“通知”文种合并使用(注2)。
(二)秘密等级标识位置的区别。
《办法》规定: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条例》规定:公文序号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公文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公文序号下方(版心左上角第2行)。
两者所处的位置截然不同。
(注3)。
(三)紧急程度级别的区别。
对紧急公文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略有区别;对紧急电报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平急”,行政公文的紧急程度无“特提”级别(注4)。
(四)版头和发文机关标识称谓和格式的区别。
公文的红色反线以上部分,党的机关称为“版头”,行政机关称为“发文机关标识”。
《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及其组成部门的公文版头格式,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的规定与《办法》的规定基本一致;《条例》中规定的《中国共产党x x委员会(x x)》版头格式,用括号内打印文种名称代替“文件”二字,例如“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文件”、“中国共产党x x厅党组(报告)”,而行政机关的公文无此规定和用法。
公文写作的常见错误及避免方法
公文写作的常见错误及避免方法公文写作在各级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公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关系着工作的顺利进行。
然而,由于一些常见错误的存在,很多公文在表达上存在问题,影响了信息的传递和工作效率。
本文将分析公文写作中的常见错误,并提出相应的避免方法。
一、用词不准确在公文写作中,用词不准确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有时候,用词太过庄重、复杂,使得读者难以理解。
有时候,使用俗语或俚语,让公文显得不严谨、不正式。
要避免这种错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使用专业术语:在公文写作中,应尽量使用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术语,这有助于提高表达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2. 简明扼要:公文应力求简洁明了,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词语和长句,让读者一目了然。
3. 避免使用俚语:公文是正式的文件,应避免使用俚语或口语化的表达方式,保持其严肃性和规范性。
二、语法错误语法错误是公文写作中较为常见的错误之一。
错误的语法使用会导致公文的不准确和不规范,影响信息的传递。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语法错误以及相应的避免方法:1. 主谓不一致:主谓不一致会造成句子结构混乱,给读者造成困惑。
应该确保主语和谓语在人称和数上保持一致。
2. 句子结构混乱:句子结构混乱会使读者难以理解公文的意思。
句子的结构应该简洁明了,避免过长复杂的句子。
3. 时态错误:公文中应该使用适当的时态来表达不同的含义。
要确保时态的一致性,避免在一个句子中出现多种时态。
三、格式错误公文的格式错误也是常见的问题,不规范的格式会给读者带来困扰,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误解。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格式错误和相应的避免方法:1. 多余的空行:在公文中,应避免出现过多的空行,这会让公文的排版显得杂乱无章。
要保持段落之间的间距合适。
2. 题注错误:公文中的题注应准确地标注日期、文件编号等信息。
要确保题注的格式规范,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3. 段落结构不清晰:公文中的段落应具有明确的结构和逻辑顺序。
要确保每个段落的主题清晰,段落之间的衔接流畅。
14种公文格式常出错
这14种公文格式常出错,你中过招吗?作为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配套的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在促进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化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然而,公文格式不统一、不规范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看看下面14种公文格式常见错误,你中过吗?错误1:密级公文未标注公文份号,或使用三位阿拉伯数字标注,标注位置较随意。
正确做法:密级公文应标注份号,并用六位三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标注在公文首页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错误2:涉密公文密级过高或过低,保密期限标注为“有效期内”“发布前”“永久”“长期”“普密”等;公文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汉字小写数字书写。
正确做法:涉密公文应根据涉密程度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用三号黑体字顶格编排标注在公文份号的下方位置,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错误3:不急的公文标注紧急程度,且未按规定位置标注;在标题中的文种前面加注紧急程度,如“紧急通知”“紧急请示”“紧急报告”等。
正确做法:紧急公文应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用三号黑体字,顶格编排标注在公文首页版心的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公文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错误4:发文机关标志标注为发文机关名称后加“任免通知”“情况通报”“值班通报”等。
正确做法: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不加“文件”二字),但发文机关名称后不能加文种。
错误5:发文字号要素中的机关代字概括得不准确、不庄重,字数过长;年度使用“()”或“[]”括入,发文顺序号前“0”占位,且加“第”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标注的位置不准确。
正确做法: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机关代字要求准确、规范、精练、无歧义、易识别;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前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上行文的发文字号标注在红色间隔线左上方位置,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公文格式常见十大错误和正确处理方法
附件3公文格式常见十大错误和正确处理方法一、随意调整行间距、字间距――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下可适当调整。
二、多页公文以单面打印:――印刷要求:双面印刷,页码套正。
三、发文字号年份使用【】、[]等符号扩入――发文字号:用六角括号〔〕扩入。
四、签发人顶右侧编排,签发人及签发人姓名均用仿宋字体――签发人: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
五、项目残缺或多余——公文项目:比如说发文机关标志、标题、红色分隔线、版记等等所有公文格式要求的项目,在文件当中不能缺少(特别指出:上行文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缺一不可);比如还在使用主题词,上行文抄送同级机关领导或处室,都是多余的。
六、结构层次序数使用错误――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标注,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七、附件说明编排错误,比如使用“附件一,附件二”编排,附件名称后使用份号、逗号等标点符号。
――附件说明: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其。
八、成文日期右顶格,无发文机关署名――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发文机关署名长于成文日期,发文机关署名居右空二字编排。
成文日期以发文机关首字为准右移二字。
九、附注与成文日期距离过大,附注居中编排――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十、版记编排在附件之前――附件:应当另页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公文写作范文】【公文技法】公文写作中经常出现的错误
公文写作中经常出现的错误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公文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但我们在公文审核过程中,也时常发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
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公文格式不规范公文格式是公文最基本的规范。
对此,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下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专门用一章的篇幅阐述了公文格式的相关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对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不规范的情况。
(一)与标题有关的问题1.无标题或标题要素不全。
按照规定,公文一般应当有标题,且应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个要素组成,如:《国家信访局关于召开第七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的请示》。
其意义在于简明扼要地说明公文的核心内容,让阅文者一目了然,不用看正文也能知道“谁来文”和“什么事”。
但我们在核发文稿或收文办理时经常看到,有的公文没有标题,非得看完全文才知道行文单位的意图;有的公文标题没有发文机关名称;有的公文标题中,事由概括不够准确、精练,让人看了一头雾水。
2.标题编排不美观。
按照规定,标题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呈梯形或菱形。
但一些同志对这一规定把握不准,导致有的标题仅与红色分隔线下空一行,显得十分局促;有的字数较多的标题不分行或分行不恰当;有的回行时把一个词拆开写在了两行,破坏了词义的完整。
(二)与落款有关的问题1.不注意区分加盖印章的落款与不加盖印章的落款在编排上的不同。
按照国家标准,单一机关行文时,加盖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发文机关署名右空二字编排,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公文常见错误及整改要求
常见错误及整改要求一、常见文件格式错误及整改要求对照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不难发现,部分行政机关所印发的文件中存在着一些格式错误。
1. 版心设置不标准整改要求:上边距为37mm±1mm,左边距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注: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
2. 发文机关标识所处位置不标准整改要求:下行文——发文机关标识文字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距离为25mm (至上纸边距离则为37±1mm+25mm=62±1mm)。
上行文——发文机关标识文字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距离为80mm(至上纸边距离则为37±1mm+80mm=117±1mm)。
3. 发文字号中年份处所用括号不正确整改要求:用六角括号“〔〕”括入,如:“〔2008〕”。
4. 发文字号所处位置不标准整改要求:发文字号文字上边缘与发文机关标识文字下边缘之间相隔2行(正文行距),发文字号文字下边缘与红色反线(反线长度与版心宽度相等)之间相隔4mm。
5. 公文总标题所处位置不标准整改要求:公文总标题第一行文字上边缘上与红色反线之间相隔2行(正文行距),公文总标题最后一行文字下边缘下与主送单位第一行文字之间相隔1行(正文行距)。
总标题左右居中。
6. 正文中不同层级标题序号及所带标点符号运用不规范整改要求:一级标题用“一、”,二级标题用“(一)”,三级标题用“1. ”,四级标题用“(1)”。
(注:最常见的错误是三级标题用“1、”标序。
)7. 正文中标题末尾加点号(最常见的是加句号或冒号)整改要求:任何标题末尾都不能加点号。
8. 落款处重复署发文机关名称整改要求:落款处只标成文时间(汉字,“零”写为“○”),不署发文机关名称。
9. 落款处成文时间所处位置不标准整改要求:单一机关发文——落款处成文时间最后一字“日”右空4个汉字位置;2个机关联合发文——落款处成文时间居中,并拉开字距,使左右各空7个汉字位置;3个及以上机关联合发文——落款处成文时间最后一字“日”右空2个汉字位置。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主要区别
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
3
份数序号
只要是带密级的文件就应当标注份号
发文机关认为有必要,也可对不带密级的公文第2行
顶格标识在右上角第1行
5
紧急程度
标注“特急”、“加急”
标注“特急”、“急件”。
6
红色反线
中间印制一颗红色五角星
9
附件
用汉字标识,例如“附件一”。
用阿拉伯数字标识,例如“附件:1”。
10
发文机关署名
印制发文机关名称。
单一发文机关或两个行政机关联合印发公文不署发文机关名称。
11
成文日期
标注位置上在“发文机关署名右下方”,使用阿拉伯数码,“2003年10月26日”。
标注位置则因加盖印章数量的不同而异,必须使用汉字“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红色直线
7
主送机关
“决定”和“意见”等有时不印主送机关名称
“决定”和“意见”印制主送机关名称
8
结构层次
“一、”“(一)”、“1、”“(1)”。
“意见”和“决定”等文种的结构层次序号中第一层平行排列,有的第二层次前后序号连续排列,例如:“一、1.”、“二、5.”、“三、9.”
“一、”“(一)”、“1.”“(1)”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主要区别
要素
党的机关公文
行政机关公文
1
公文文种
共14种,除“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独有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
共13种,除“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独有命令、公告、通告、议案。
2
发文机关标识
1.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中共中央文件》;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讲解
或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形式。 4. 回复函件,要用“复函”这文种。
2. 主送机关 用机关全称、规范 化简称或同类型机关统 称。
上行文,原则上只 能有一个主送机关,以 便公文的处理。
空一行
特别说明:向区政府或区委报送请示、报告的主送 机关应为区政府或区委,而不是区政府办或区委办,或 领导个人。
2. 对报告性公文中涉及人员、编制、土地、规 划、经费等具体工作事项的建议,一律视为 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作退文处理。
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 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 事项。
函的分类
商洽性函。在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协商 或联系工作时使用。如商调函,联系参观学习的函,查询 有关人或事的函,洽谈业务来往的函等。
左空一字
右空一字
编排要求:上行文,发文字号与签发人姓名在
同一行左右空一字。发文字号和“签发人”三字用3 号方正仿宋体,签发人名字用3号方正楷体,两个字 的人名中间空1字。
编排要求:下行文的发文字号居中排布。
第二部分:主体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 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部分称为主体。 其包含有 11个 要素:标题、主送机关、正 文、结束语、附件说明、成文机关、成文日 期、印章、附注、附件、信息公开类别。
一、公文种类
2020/6/13
公文种类 15 种
• 决议 • 决定 • 命令(令) • 公报 • 公告 • 通告 • 意见 • 通知
• 通报 • 报告 • 请示 • 批复 • 议案 •函 • 纪要
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 一种上行公文。“请示”要严格执行“一 文一事”的规定 。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公文中字体、数字、标点符号及常用单位的使用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公文中字体、数字、标点符号及常用单位的使用附件:公文中字体、数字、标点符号及常用单位的使用一、公文字体和层次结构公文标题采用小标宋体字20号。
正文部分用“仿宋GB_2312”三号字。
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二、关于数字的用法(一)多位数的书写为便于阅读,四位以上的整数或小数,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分节:——第一种方式:千分撇整数部分每三位一组,以“,”分节。
小数部分不分节。
四位以内的整数可以不分节。
示例1:624,000 92,300,00019,351,235.235767 1256——第二种方式:千分空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四分之一个汉字,即二分之一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
四位以内的整数可以不加千分空。
示例2:55 235 367.346 23 98 235 358.238 368 (二)纯小数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定位的“0”,小数点是齐阿拉伯数字底线的实心点“.”。
示例:0.46不写为.46或0。
46(三)数值范围在表示数值的范围时,可采用浪纹式连接号“~”或一字线连接号“-”。
前后两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相同时,在不造成歧义的情况下,前一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可省略,如果省略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会造成歧义,则不应省略。
示例:-36~-8℃ 400-429页 l00-l00kg12 500~20 000元9亿~16亿(不写为9~16亿)13万元~17万元(不写为13~17万元)15%~30%(不写为15~30%)4.3×106~5.7×106(不写为4.3~5.7×106)(四)年月日年月日的表达顺序应按照口语中年月日的自然顺序书写。
示例1:2008年8月8日 1997年7月1日“年”“月”可用“-”替代,但年月日不完整时不能替代。
公文标准格式规范及常见错误(0604)
正文,一级标题,3号黑体
正文,三级标题,3号仿宋 GB2312加粗,符号是圆点
正文,二级标题,3号楷体GB2312,括号后23无标点 正文,四级标题,3号仿宋GB2312,不加粗,括号后无标点
(三)格式示例
对齐方式:两端对齐 首行缩进:2字符 间距:段前、段后0行 行距:一般为固定值28磅
版头
主体
版记
版心外
• 份号
• 标题
• 抄送机关
• 页码
• 密级和保密期限 • 紧急程度
• 主送机关 • 正文
•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 期• 文机关标志• 附件说明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署名
• 签发人
• 成文日期
• 印章
• 附注
13
(二)标准格式
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 发文机关: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事由:关于…… 文种:请示、报告、函、通知、通报 格式:一般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 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 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 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 菱形。
18
(二)标准格式
附件正文:1.附件另页编排,应与正文的页码统一按序编排,在版心左上角顶格标注“附件+顺序 号”,用三号黑体字,例“附件1”。
2.位于正文之后、版记之前,与正文之间不留空白页。 3.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格式要求与正文相同。
19
(二)标准格式
页码:1.一般用4号半角TimesNewRoman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 一 条“一”字线(如“— 1 —”);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mm。
注意事项:版记部分必须置于公文最后一面,且为偶数页
公文处理中的常见错误分析及案例解读
公文处理中的常见错误分析及案例解读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行,大家好:根据安排,我与大家交流探讨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特点和规范性要求;二是公文处理中常见错误分析;三是办公厅办文中出现的不规范性案例;四是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向省政府报文易出现的错误和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特点和规范性要求(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主要特点。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与之配套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已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主要特点如下(五个统一):1.统一了公文的定义。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简称五大作用:一是指导工作,传达意图;二是联系工作,交流情况;三是请示工作,答复问题;四是总结工作,推广经验;五是记载工作,积累史料。
)2.统一了公文种类。
统一后的公文种类有15种: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这里大家注意,除了文种种类统一以外,还有一点就是“会议纪要”改成了“纪要”。
15个文种的适用范围: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最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的常见问题总结
最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的常见问题总结处理公文总是要面临许多细节,很难全部在国家标准中找到答案,而即使反复阅读过相关的规定,实际工作中还是难免会犯错,因此,结合GBT9704-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公文处理案例精选》和我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我将网上前人的经验总结重新整理了一下,删去了不符合2012版国家标准的部分,补充了一些新的内容,希望能对各位同行的工作有所助益。
一、行文中的常见错误滥发文件。
主要表现:(1)所发公文属可发可不发之列;(2)所发公文只是照抄照转上级的公文(翻印即可,不必转发);(3)所发公文内容空洞,无具体措施,不解决问题;(4)行文所涉及的问题可用口头请示、汇报或开会等形式解决;(5)行文所涉及的内容已在报上全文公布过;(6)在部门之间意见分歧,未经协商取得一致时就行文。
二、文种使用中的常见错误1.自制文种。
在正式文种之外,随心所欲,生造公文文种并俨然以正式公文行文。
常见的有:“请示报告”“工作思路”“情况”、“汇报”“申请”“郑重声明”等。
2.误用文种。
把属于机关其他应用文,特别是事务文书中的文种,误作为正式公文文种使用的情况。
常见的有:把计划类文种“要点”“打算”“安排”“设想”等作为公文文种直接使用,如《××市委××××年工作要点》。
把属于总结类的文种“小结”“总结”,以及把属于规章制度类的文种“办法”“规程”“须知”“实施细则”等作为正式文种直接使用。
但是,如果将上述应用文用转发或印发通知的形式发布,则是规范用法。
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199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3.越权使用文种。
超出本机关的权限行文,如随意制定“条例”。
实际上“条例”只能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行政规范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在行政机关公文中,“条例”只能应用于特定国家机关制定的法规中,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通过(批准)的地方性法规。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费、书本费,并补助生活费。
C.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在 2005年春节联欢晚会上演出的大型 音乐舞蹈《千手观音》,全国观众受到好评。 D.庆祝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应该成为我们增强民族自信, 重铸辉煌历史的契机。
•
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
A.湍急的黄河水日夜奔流,滋养着周围的土地和人民,也 目睹了岸边所发生的一切。 B.他的办公桌上总是散乱地铺着写满密密麻麻的字。
发文字号要求。
• 公文按办文时限要求,分为特急件、急件
和平件。
• 公文可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下列
属于版头的是(
A、主题词
)
B、附件说明
C、发文机关标志
D、标题
二、主体
(一)标题 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 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 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二、搭配不当。(主要是成分不搭配或照应不周) • 主谓搭配不当——我的身体和业务水平比一年前
提高了许多。
• 动宾搭配不当——稿件发表后,赠送样书和稿酬。
• 修饰语和中心语搭配不当——我国的石拱桥有持
久的历史。
• 主语和宾语搭配不当——秋天的北京是最美的
季节。
• 关联词语搭配不当——只有好好听课,学习成
同类各单位,如“各市、县人民政府”。
主送机关常见错误总结
1、缺主送机关。 2、主送机关表述不规范。 (1)未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泛称主送中,顺序排列错误以及标点符号错误 (3)随意使用统称,如“市内各单位”。 (4)向上级机关行文时,多头主送。
(5)越级主送。
(三)正文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 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 行顶格。
党的机关公文写作及其常见错误分析
★
16
中共 XX 部文件
X办发〔2010〕×号
★
中共 XX 部 (XX )
X办发〔2010〕×号
★
17
18
份号
01
绝密 特急
中共X市委文件
X委发〔2010〕9号
紧急程度: 特急/加急
密级:
★
关于× × × × × × ×的决定
绝密、 机密、 秘密
× × × ×: ×××××××××××××××××××× ××××××××××××××××××××。 附件: 1.× 2. × 2010年7月8日(印章) (此文发至县团级) 主题词: × × ×× 决定
机关之间商洽工作
机关之间询问和答复问题 函 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 请求批准等
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 工作
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询问 和答复问题 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请求 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9
决议和决定
• 《条例》规定: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 事项”。这里涉及对“会议”概念的理解问题。“经 会议讨论通过”主要是指必须经过法定性会议按法定 程序讨论通过,而不包括一般工作性会议。法定性会 议包括党代会、人代会、职代会等。作为国家行政机 关的公文,一般说不涉及法定性会议,主要是涉及工 作性会议的内容, 即使有,也多使用“决定”而不使 用“决议” ,而党的机关根据党章规定,有各种法定 性会议,这就需要按党章所规定的程序使用“决议”。
组通字〔2004〕×号
★
机关名称代字+文种代字+字+发文年度+发文顺序号
22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室文件 中共海南省委文件
琼委干〔2009〕248号 琼委办〔2004〕×号
★
新公文写作格式记忆口诀与常见错误汇总
公文格式新标准口诀《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代替《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新标准,可归纳为如下口诀:主题词儿不再标: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密级紧急左上角:密级、紧急程度从右上角改为左上角印章署名要齐全:增加发文机关署名格式要素成文日期用数字: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公文页码不可少:增加页码格式要素新公文常见错误点1.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写右边,通知、通报、公告、通告没有秘密程度2。
发文字号“国发〔2010〕1号”中要注意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不能颠倒;年份要用“〔〕”不是“[]"、也不是“()”年份要写四位数,不能写成“10”;序号“1号"不能写成“第1号”也不能写成“01”号3。
签发人上行文如“请示"、“报告”有签发人,下行文如“命令”、“通知”、“通告"等没有签发人;且有签发人的时候,签发人应与发文字号在一行居于两端。
4。
标题=发文机关+关于+事由+的+文种注意“关于”与“的”位置,“关于”不能在发文机关前面,如“关于国务院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就是错误地把“关于”提前,而“的"后面一定是文种,如出现“××××的情况报告”就是错误的例子,“情况报告”不是文种,应为“××××情况的报告”.5.成文日期:阿拉伯数字6.版记:主题词已删除7.文种:文种与内容中相矛盾,如标题是“××××的通告”,正文中却出现了“特通知如下"的情况文种杂糅,比如“关于××××的请示报告"附:《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规定国家党政机关共有15种:(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www.shiyebian。
公文格式
3.错用文种
如《关于廉江市营仔港雷州市流沙港装 卸点恢复口岸运作复函》,这是以省政府 名义答复湛江市政府和省口岸办的请示事 项,只能用“批复”,不能用“复函”。 如《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在佛山市 的海关机构设置的复函》,转发上级机关 或其它机关的公文,文种应用通知,原文 用了复函,不正确;批复是被转发的公文 文种,也不是该文的文种,正确的写法应 是《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在佛山的海 关机构设置批复的通知》。
修改
删除
公文格式要素编排主要变化
要素名称
密级和保 密期限 紧急程度
99版国家标准
编排在版心右上角 第一行 编排在版心右上角
2012版国家标准
编排在版心左上角 第二行 编排在版心左上角
发文机关 标志
平行文下行文的发 文机关标识上边缘 距版心上边缘距离 为25㎜; 上行文的发文机关 标识上边缘距版心 上边缘距离为80㎜
(一)标题常见错误
• 主要有:文种重复、缺少文种、错用文 种、介词连用、用词不当、字号、位置 不当、错用标点符号、回行不当等。
1. 文种重复 重复使用文种的情况多是把“意见”和
“函”同时使用,以及转发“通知”时
重复使用“通知”。
例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x x x x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用“通知” 来印发“意见”,造成文种重复。标题 正确写法应该是《关于内蒙古自治区x x x x x x 工作实施意见》。 例二:《关于对x x x x x x的决定 (代拟稿)修改意见的函》“意见”与 “函”同时使用,也属于文种重复的情 况,正确的写法应该是《关于x x x x x x的决定(代拟稿)的修改意见》。
错 词
容易用错的词主要有: (1)截止 — 截至 “截止”和“截至” 均为动词,二者在用法上有区别。“截止” 是不及物动词,后面不能带宾语。如果 “截止”出现在时间之前,需加一个介词 作补语或名词性词语用冒号,如“截止到7 月10日上午,已有80人报到”、“截止到 7月9日,报名参加大会采访报道的媒体共 90家”; ―截至”用于时间之前,不能用于
公文写作格式规范与常见问题
公文写作格式规范与常见问题现针对目前我们公文写作和格式方面一些经常出现的错误,供大家探讨。
公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公文特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13种行政公文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的14种党的主要公文。
广义的公文则涵盖了全部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
1、文种全国党的机关公文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自1996年5月3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为准,全国党的机关公文文体主要有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等14个种类;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文体主要有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13个种类。
文种方面存的问题有三个。
一是党政混用文种。
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为党的机关公文专用,命令、公告、议案为行政机关公文专用,不可混用。
二是生造文种。
把没列为文种的公文种类作为文种使用。
党的机关除《条例》所确定的文种外均不可直接行文,但可作为"印发"、"颁发"式"通知"的"附件"行文。
例如,《关于技术练兵比武的办法》可以改成《××关于印发技术练兵比武的办法的通知》,不能作为文种使用的还有"总结"、"计划"、"安排"、"要点"、"细则"等。
三是"请示""报告"""函"混用。
例如:《××关于办公自动化所需经费的报告》是要求上级解决问题,应该用"请示"而不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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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发文机关署名的区别。《条例》规定党的公文一般都应当印制发文机关名称,两个以上党的机关联合印发公文,发文机关名称居右,上下依次排印,而《国标》规定,单一发文机关或两个行政机关联合印发公文不署发文机关名称;三个以上行政机关联合印发公文的机关名称(可用简称),居中平行排印(注14)。
(二)秘密等级标识位置的区别。《办法》规定: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条例》规定:公文序号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公文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公文序号下方(版心左上角第2行)。两者所处的位置截然不同。
(注3)。
(三)紧急程度级别的区别。对紧急公文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略有区别;对紧急电报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平急”,行政公文的紧急程度无“特提”级别(注4)。
五是标引公文主题词时,表现公文内容的词在前,表现公文形式的词在后;反映公文中心主题的词在前,反映公文各部分内容的词在后,自由词排在反映内容的词之后。上述规定与行政机关公文主题词标引方法比较接近。党政机关公文主题词的附表,均是组织机构和地区词,内容基本相同(注19)。
(十九)公文用纸幅面规格的区别。党的机关规定,公文用纸幅面规格可采用16开型,每页20行,每行25字;也可采用国际标准A4型;《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公文用纸幅面规格一般使用A4型,每页22行,每行28字(使用16开、B5型纸,每页20行,每行25字),两者的用纸幅面规格和版面设置的要求不同。(注20)。
而《办法》规定:除办公厅(室)以外的政府部门未经同级政府同意不能对下级政府行文,两者存在明显区别(注6)。
(二十二)纸质公文与电子公文的区别。有的部委的电子公文格式与纸质公文格式不完全相同;省政府的电子公文格式与纸质公文格式完全相同(版记必须放置双页)。
(二十三)行政公文与业务的区别。
1. 行政公文与业务语气的区别。对同一件事提出建议,如果行政公文是上行文,业务公文是下行文,语气要有区别,不能照抄照搬。
2. 行政公文与业务公文主题词的区别。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应当注意:上级业务主管机关规定的业务文书的主题词与本级政府党政机关的主题词均有区别,避免混同。
(二十四)不同的业务公文引文标注条款的区别。
(二十)公文使用字体、字号的区别。党的机关公文,发文字号及签发人姓名、抄送单位、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印发份数等内容多用小三号仿宋或楷体字,正文的一级标题用黑体字,二级标题用楷体字。行政机关公文的签发人的姓名用3号楷体字,一级标题用黑体字,二级标题及上述其他内容均用仿宋体字。
(二十一)行文关系的区别。《条例》规定:除办公厅(室)以外的党委其他部门,不得对下级党委发布指示性公文。《中共x x部文件》、《中共x x部(**)》用于发布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
(九)印制主送机关名称的区别。党的机关公文“决定”和“意见”等文种不印制主送机关名称;行政机关公文的“决定”和“意见”文种有的印制主送机关名称(注11)。
(十)正文格式的区别。党的机关使用表彰决定和表彰通报文种时,习惯将被表彰的单位名称和个人名单作为附件处理,行政机关则将其作为正文处理(注12)。
(十四)成文日期的使用数字和位置的区别。党政机关公文成文日期的数字、位置均不相同。党的机关公文的成文日期的数字使用阿拉伯数码,居右空2字,例如:“2003年10月26日”;行政机关公文的成文日期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居右空4字,例如:“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注15)。
(十五)印章位置和使用方式的区别。《条例》规定:印制有特定版头的党的机关普发性公文无须盖章;而《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公文除 “会议纪要” 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均应加盖印章。(注16)。
注3:参见《条例》第八条第(四)、(五)项和《国标》8. 1. 2项的内容。
注4:参见《条例》第八条第(四)项和《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内容。
注5:参见《条例》第十条第(一)、(二)项和《国标》8. 1. 4项的内容。
注6:参见《条例》第八条第(四)项和《办法》第十五、十七条的内容。
注7:参见《国标》8. 1. 6项的内容。
注8:参见《国标》8. 1. 5项的内容。
注9:参见《办法》第十条第(六)项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 26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标题的内容。
(六)红色版线的区别。党的机关公文的红色版线中间印制一颗红色五角星,而行政机关公文的红色版线是一条红色直线(注8)。
(七)公文标题的区别。党的机关印发规章类公文时,公文的标题中经常使用书名号等标点符号,《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和书籍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注9)。
(五)签发人姓名排列位置的区别。两个党的机关联合上报的公文,签发人姓名位居一行,主办机关的签发人姓名居前,协办机关的签发人姓名居后,三个及其以上党的机关联合上报公文的签发人姓名的排列顺序是先左右、后上下;两个以上行政机关联合上报的公文,签发人姓名各占一行,上下排列,主办机关的签发人姓名居第1行,协办机关的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机关签发人之下按照发文机关依次排列(注7)。
(十六)附注内容的区别。党的机关公文的附注内容一般用于注明公文的印发和传达范围,而行政机关公文的请示文种使用附注,其内容一般用于注明发文机关经办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注17)。
(十七)关于公文空白页面处理的区别。党的机关公文遇到无正文的页面习惯标注 “此页无正文” ,而《国标》规定: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注18)。
(十八)主题词体系结构和标引方法的异同。党政机关公文主题词体系结构完全不同,但是标引原则有些是相似的。其区别主要有5处:
一是体系结构不同,行政机关公文的主题词表由类别词、类属词和附表组成,党的机关公文主题词表由范畴表、字顺表、附表组成。
二是词量差别大,使用的难易程度不同,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仅收录1049个词,且标注方法简单,且易于掌握;党的机关《公文主题词表》收录的词多达5116条词,还分为范畴表、字顺表,体系结构及词间关系十分复杂,标引难度大。
三是党政机关要求1件公文的主题词数量不同,行政机关公文的主题词除类别词外一般不超过5个,党的机关公文的主题词数量一般不超过10个。
四是党的公文标引自由词时应同时标引相应的上位主题词,单个主题词不能反映公文主题概念时,优先选用最密切、最邻近的两个或几个主题词进行交叉组配、限定组配、不能越级组配,而行政机关公文主题词直接选用最恰当、最接近主题概念的主题词即可。
1. 征求意见类、告知类、移送处理类的审计业务文书的引文,不仅应标注条款项目,还要标注具体内容。
2. 结论性业务文书的引文,仅标注条款项目即可。
(二十五)党政机关公文文种和格式区别的注释。
注1:参见《条例》第七条和《办法》第九条的内容。
注2:参见豫办〔2003〕17号文件。
(八)转发公文的格式区别。党的机关及其办公室转发下级或其他机关公文时,时常将其他机关的公文标题全文照转,外加书名号,放置公文的标题之中,将被转发公文的机关名称作为标题内容,居公文标题之首或其中,用二号宋体字,被转发公文发文日期的数字用阿拉伯数码,居标题之下的括号内,居中排列或居正文之后;行政机关及其办公室转发下级机关或其他机关或部门的公文时部门的名称不作为标题内容,将其放置标题之下一行,用三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列;发文单位名称与其发文日期位居之标题之下一行,外加圆括号,居中排列(注10)。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txt“我羡慕内些老人 羡慕他们手牵手一直走到最后。━交话费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话那么值钱。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一)
一、党政机关公文种类和格式的区别
党的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文主题词表》,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以下简称《国标》)和《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进行公文处理工作
(一)文种的区别。党的机关有14个主要文种,行政机关只有13个文种,其中“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9个文种相同,党的机关有“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等5个独特文种,行政机关有“命令、公告、通告、议案” 等4个独特文种(注1)。
“意见”和“会议纪要”等文种使用的区别。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公文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文种,党的机关公文有时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有时将其文种与“通知”文种合并使用(注2)。
(十一)结构层次序号排列顺序格式的区别。《办法》规定:公文结构层次序号的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 ”、第四层为“(1)”;党的机关公文结构层次序号的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第三层的序号“1”后的标点符号用“、”号,与行政机关的规定不一致。另外,党的机关公文“意见”和“决定”等文种的结构层次序号中第一层平行排列,与行政公文的结构层次序号一致,有的第二层次前后序号连续排列,例如:“一、1. ”、“二、5. ”、“三、9. ”(注13)。
注10:参见《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的报告〉的通知》(中办发〔2003〕2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等部门关于车辆购置税费改革人员划转安置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号)的标题和转发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