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课件
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
跨国公司通常会利用各国税制的差异 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整体税负。这 种行为可能导致税收不公和财政收入 损失,引发各国税务当局的关注。
为了应对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行为, 各国税务当局需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 作,制定更加严格的反避税规则,并 加强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管。
国际税收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其他税收
总结词
除了以上几种税收外,还有许多其他 类型的税收。
详细描述
其他税收包括财产税、遗产税、赠与 税、资源税等。这些税收在不同国家 有不同的征收方式和标准,但都是国 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03
国际税收的征收管理
国际税收的征收方式
源泉征收
由收入来源国对纳税人的跨国所得进行征收,是国 际税收的基本方式。
跨国公司的税收管理
01
02
03
统一税收政策
跨国公司需要遵循各东道 国的税收政策,确保按时 缴纳税款,避免因违反税 收法规而遭受处罚。
合理税务筹划
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合理的 税务筹划,降低整体税负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防范税收风险
跨国公司需关注各东道国 的税收法规变化,及时调 整自身的税收策略,以防 范税收风险。
国际税收的争议与解决
国际税收争议
由于各国税收法规和税收 征管存在差异,跨国纳税 人和跨国企业之间容易产 生国际税收争议。
协商解决机制
国际社会正在推动建立更 加有效的协商解决机制, 以解决国际税收争议,促 进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
国际仲裁机制
一些国家之间已经建立了 国际仲裁机制,为解决国 际税收争议提供了一种有 效的途径。
02
国际税收的种类与特点
所得税
总结词
国际税收简述
财政学
8
第三节 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和消除
❖ 一、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
2024/3/20
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有关国家对同 一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或税源行使税收管辖 权的交叉重叠或冲突。这种税收管辖权的重叠主要有以下 几种形式:
(1)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2)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3)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与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重叠。 (4)当一个纳税人同时具有两个国家国籍的情况下,也会造 成这两个国家同时对其行使公民管辖权的交叉或重叠,造 成国际重复征税。
财政学
22
第四节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 三、国际反避税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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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用正常交易价格原则调整转让定价
▪ 调整转让定价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 第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也称不被控制的价格法,即比照 没有任何人为控制因素的、卖给无关联买主的价格来确定。
❖二、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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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域管辖权
▪ 一个主权国家按照领土原则(又称属地原则)所 确立起来的税收管辖权,称为地域管辖权。在实 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以收益、所得来源地或财 产存在地为征税标志。也就是说,它要求纳税人 就来源于本国领土范围内的全部收益、所得和财 产缴税。
第30讲_国际税收概述
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与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重叠。
总结:
高频考点
要点
概念
国际税收实质(税收分配和税收协调关系)
原则
国际税收原则(3项:单一、受益、中性)+国际税法原则(4项:优先、独占、分享、无差异)
税收管辖权
概念+分类(地域、居民、公民)+约束居民管辖权的国际惯例(自然人标准3项、法人标准5项)+约束来源地管辖权的国际惯例(经营所得、劳动所得等)+管辖权重叠方式(3种)
(3)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4)控股权标准(又称资本控制标准)
(5)主要营业活动所在地标准
【例题·多选题】在国际税收中,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 )。(2017年)
A.住所标准
B.居所标准
C.停留时间标准
D.家庭所在地标准
E.经济活动中心标准
【答案】ABC
【解析】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停留时间标准。
从居住国的角度看,就是资本输出中性:资本输出中性要求税法既不鼓励也不阻碍资本的输出,使国内投资者和海外投资者的相同税前所得适用相同的税率
三、国际税法原则
国际税法原则
含义
优先征税原则
在国际税收关系中,确定将某项课税客体划归来源国,由来源国优先行使征税权的一项原则
独占征税原则
在签订国际税收协定时,将某项税收客体排他性地划归某一国,由该国单独行使征税权力的一项原则
按照单一原则和受益原则,所有跨境交易的所得,至少应按照来源国的税率征税,且不应超过居住国的税率
单一课税原则和受益原则是国际税收问题谈判的出发点,是来源国和居民国税收管辖权分配的国际惯例
国际税收名词解释
一、术语解释第一章1.国际税收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然而,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涉外税收“涉外税收”一词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如我国在1991年开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该税在2008年废止)、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工商统一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属于我国的涉外税收。
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然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
涉外税收只不过是把国家税收制度中的涉外部分独立出来,单独设立了税种。
3.财政降格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国家集团。
它们由地理上相邻近的国家组成,对内通过一定的协调活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或其他经济活动障碍,以便使成员国的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对外则在经济政策方面保持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
人们将这种地区性的经济联合称为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各国制定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别国的储蓄和投资,进而削弱其他国家的税基,那么这种税收政策就属于恶性的,国家之间制定这种税收政策所产生的税收竞争为恶性税收竞争。
第二章1.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由于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家主权的行使范围一般要遵从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因此,一国的税收管辖权在征税范围问题上也必须遵从属地原则或属人原则。
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1.国际税收: international taxation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2.流转税circulation tax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3.地域管辖权area jurisdiction 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4.居民管辖权resident jurisdiction 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5.公民管辖权citizen jurisdiction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6.税收饶让抵免tax sparing credit税收饶让抵免简称税收饶让,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7.抵免限额limit of tax credit抵免限额是允许纳税人抵免本国税款的最高数额(maximum deduction),它并不一定等于纳税人的实际抵免额。
纳税人被允许的实际抵免额为其来源国已纳的所得税额与抵免限额相比的较小者8.避税地tax haven那些可以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它的存在是跨国纳税人得以进行国际避税活动的重要前提条件。
9.国际避税international tax avoidance国际避税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各国涉外税收法规和国际税法中的漏洞,在从事跨越国境的活动中,通过种种合法手段,规避或减小有关国家纳税义务的行为。
10.税收筹划tax planning是公司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重要目的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减轻公司经营的税务成本。
第4章 国际税收
2.2 避免同种税收管辖权重叠所 造成的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约束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 约束地域管辖权的国际规范
约束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
1.约束对自然人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
(1)长期性住所(permanent home) (2)重要利益中心(center of vital interests) (3)习惯性住所(habitual abode) (4)国籍(nationality) 2.约束对法人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
抵免法
4.费用分摊
费用分摊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据实分摊法,即
要根据费用与外国所得之间的实际联系对费用 进行分摊;二是公式分摊法,即要根据纳税人 在国外资产占其总资产的比重或国外毛收入占 全部毛收入的比重来分摊费用。
抵免法
5.税收饶让抵免
税收饶让抵免简称税收饶让,它是指一国政府
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 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 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税收饶让不是一种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而是居住国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本国居民采 取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简要分析
免税法下, 居住国政府完全放弃居民(公民) 管辖权, 彻底免除了纳税人的国际重复征税。 扣税法下, 居住国政府没有放弃居民(公民) 管辖权, 但只是部分免除了纳税人的国际重复征税。 抵免法下, 居住国政府既没有放弃居民(公民) 管辖 权, 又彻底免除了纳税人的国际重复征税。 税收饶让法下, 在抵免法的基础上, 纳税人确实享受 到了非居住国政府 的税收优惠。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抵免法、税收饶让法来 解决国际重复征税。
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国际重复征税?为什么会发生所 得的国际重复征税? 2.减除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哪些? 3.免税法一般适用于哪些所得? 4.什么是抵免限额?如何计算抵免限额? 5.母公司如何在外国税收抵免的情况下缴 纳本国税款? 6.什么是税收饶让?它有何意义?
国际税收知识点
第一章导论1.1国际税收的含义1.1.1 什么是国际税收一、税收的基本概念1.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后盾所进行的一种分配2.税收是一国政府同它的政治权力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之间所发生的征纳关系。
二、国际税收的概念1.具备税收的基本特征2.概念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对税收的分配关系。
(葛惟熹)国际税收是各国课征税收的国际影响和各国间的税收协调,体现了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各国对其管辖权下跨国流动的人员、资本和货物的征税关系。
(朱青)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由于对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纳税人行使税收管辖权而引起的一系列税收活动,它体现了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程永昌)1.1.2 国际税收的本质⏹国际税收的本质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对税收的分配关系。
(葛惟熹)⏹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
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朱青)⏹国际税收活动体现的是涉及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程永昌)⏹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对同一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
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1)合作性协调---税收协定(2)非合作性协调---税收的国际竞争1.1.3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与区别⏹联系: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国家税收受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的影响。
⏹区别:(1)国家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2)国家税收体现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体现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税种,而国际税收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税法Ⅱ第三章国际税收
第三章国际税收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国际税收抵免制度第三节国际税收协定第四节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第五节国际税收合作【知识点】国际税收概述一、概念国际税收是指对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开展跨境交易行为征税的一系列税收法律规范的总称。
【提示1】国家间对商品服务、所得、财产课税的制度差异是国际税收产生的基础。
【提示2】国际税收的实质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
【提示3】跨境交易从资本或资源的输入、输出角度,可分为“出境交易”和“入境交易”。
“出境交易”是资本或资源从本国输出到外国的交易,“出境交易”主要涉及对居民纳税人的境外所得进行征税的问题。
“入境交易”是资本或资源从某一外国输入到本国的交易。
“入境交易”主要涉及对非居民纳税人的境内所得进行征税的问题。
【提示4】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和防范国际避税,可以由一国通过国内立法单方面采取措施进行,但通过国家间签订税收协定,以双边或多边方式采取措施可提高国际税收治理的效率。
【典型例题】(2017年考题)国际税收产生的基础是()。
A.跨境贸易和投资等活动的出现B.不同国家之间税收合作的需要C.两个和两个以上国家都对跨境交易征税的结果D.国家间对商品服务、所得和财产课税的制度差异『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国家间对商品服务、所得、财产课税的制度差异是国际税收产生的基础。
二、国际税收原则和国际税法原则(一)国际税收原则:(解决按什么标准征税,国家间如何分配征税权)1.单一课税原则:跨境交易产生的收入只应该被课征一道税和至少应该被课征一道税。
2.受益原则:纳税人以从政府公共支出中获得的利益大小为税收负担分配的标准。
【提示1】国际税收规则将跨境交易中的积极所得(主要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的征税权主要给予来源国,将消极所得(主要通过投资活动取得的收入)的征税权主要给予居住国。
【提示2】跨境交易中,个人主要获得的是投资所得,企业主要获得的是生产经营所得。
按照受益原则,居住国更关心对个人的征税权,将对个人的征税权分配给居住国比较合理,应将对企业的征税权分配给来源国。
国际税收-名词解释
实用文档国际税收1.国际税收: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和财产(简称跨国所得)进行重叠交叉征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与国的税收分配关系。
2.税收管辖权:国家在税收领域中的主权,是国家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管理权力。
3.属地原则:一个国家以地域的概念作为其行使权力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原则。
按照属地原则,一国政府在行使其权力时,必需受这个国家领土疆界内的全部空间范围所制约。
(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4.属人原则:一国政府以人的概念作为其行使权力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原则。
按照属人原则,一国政府在行使其权力时,必需受人的概念范围所制约。
(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5.经营所得:一个人在某个固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6.常设机构: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7.投资所得:投资者将其资金、财产或权利提供给他人使用所获取的报酬,它包括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
8.财产收益:因财产所有权转移而取得的所得,即转让、销售不动产和动产取得的所得。
9.不动产所得:因让渡不动产的收益权而取得的固定或不固定的收益,即出租、使用不动产的所得,不动产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
10.法律性重复征税:是指由于法律上对同一纳税人采取不同权力原则所造成的重复征税。
11.经济性重复征税:是指对同一经济渊源的不同纳税人的重复征税。
12.国际双重征税:两个或以上国家各自基于其税收管辖权,对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的交叉重叠征税。
13.抵免限额:居住国政府允许其居民抵免的国外已纳所得税款的最高额,是以不超过国外应税所得额按照本国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额度。
14.综合抵免限额:居住国政府根据跨国纳税人从外国取得的全部所得,汇总计算统一的抵免限额。
15.税收饶让: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税优惠的那一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税收抵免,不再按居住国税法规定的税率予以补征。
税法 第十四章 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协定
本章主要考点 重点内容: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和类 型;消除和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国 际避税的主要方法;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 和两个范本特点。 难点内容:抵免法的计算;国际反避 税的措施。
第一节
国际税收协定概 述
一、国际税收 1、定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 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 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和地区之间 的税收分配关系. 2、国际税收和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1)联 系: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它 依附于国家税收的征收者和缴纳者。(2)区别: 两者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国家税收反映的是一 国范围内的税收征纳关系。国际税收反映的是国 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其处理依据是国家的各 种协议和各种规范。 3、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的区别:涉外税收本质上 是国家税收的延伸,是一国政府对外国人征收的 各种税收的统称。
间接抵免 1、定义:是对跨国纳税人在非居住国非直接缴纳的税款,允许部分冲抵其居 住国纳税义务。 适用于跨国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 包括一层间接抵免和多层间接抵免 (1)一层间接抵免:适用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外国税收抵免。 母公司从国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收入的相应利润(即还原出来的那部分国外 子公司所得),就是母公司来自国外子公司的所得,因而也就可以并入母公 司总所得进行征税。 其计算步骤如下: ①母公司从子公司分回的股息应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子公司所得税× 母公司股息/子公司税后所得 ②母公司来自子公司的税前所得=母公司分得的股息(税后)+母公司股 息应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 ③抵免限额=母公司来自子公司的税前所得×母公司所得税税率 ④比较: 当①母公司已承担税额<③抵免限额时,允许抵免税额=实缴税额,差额应 补税; 当①母公司已承担税额≥③抵免限额时,允许抵免税额=抵免限额 思路:先将从子公司分回的股息,由税后还原为税前所得。然后计算该税前 所得已经在子公司承担的所得税和抵免限额。最后取小者为实际允许抵免的 税额。
税收基础知识(国际税收)
04
国际税收的筹划与优化
国际税收筹划的概念与原则
总结词
国际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国际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涉税事务,以达到降低税负、提高经 济效益的目的。
详细描述
国际税收筹划应遵循合法性、预见性、全局性和谨慎性的原则,确保筹划行为既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又能为企 业带来实际的税收利益。
国际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总结词
国际税收起源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随着国际贸易和跨国公司的兴起而发展。
详细描述
最初,国际税收主要关注避免双重征税和税收欺诈。如今,国际税收已发展成 为一个复杂的体系,涉及多个国家之间的税收协调与合作。
国际税收的体系与原则
总结词
国际税收体系由税收管辖权、税收协 定和国际税收原则构成。
详细描述
税收管辖权决定了各国在税收方面的 权利和义务,税收协定则用于协调国 家间的税收关系,国际税收原则旨在 确保公平、中立、透明和效率的税收 分配。
02
国际税收的种类与特点
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通常根据纳税人 居住地或国籍来确定征税权。各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征收 方式不尽相同,但一般都会对不同来源的所得进行分类征收 。
跨境税收征管合作
中国加强与有关国家的跨境税收征管合作,共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降低税收风险。
中国国际税收的未来发展与趋势
深化国际税收合作
中国将继续深化与其他国家的国际税收合作,共同应对跨国逃避税 和税收欺诈等全球性挑战。
完善国际税收体系
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国际税收体系,优化税收政策,提高税收法治化 水平,为国内外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
声誉受损,企业应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保持良好的纳税记录。
国际税收名词解释
一、术语解释第一章1.国际税收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然而,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涉外税收“涉外税收”一词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如我国在1991年开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该税在2008年废止)、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工商统一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属于我国的涉外税收。
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然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
涉外税收只不过是把国家税收制度中的涉外部分独立出来,单独设立了税种。
3.财政降格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国家集团。
它们由地理上相邻近的国家组成,对内通过一定的协调活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或其他经济活动障碍,以便使成员国的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对外则在经济政策方面保持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
人们将这种地区性的经济联合称为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各国制定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别国的储蓄和投资,进而削弱其他国家的税基,那么这种税收政策就属于恶性的,国家之间制定这种税收政策所产生的税收竞争为恶性税收竞争。
第二章1.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由于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家主权的行使范围一般要遵从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因此,一国的税收管辖权在征税范围问题上也必须遵从属地原则或属人原则。
国际税收
第一章导论国际税收: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国家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一种特殊分配。
第二,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后盾所进行的特殊分配。
第三,税收是在一个国家政治权力管辖范围内的征纳关系。
国际税收概念的5个要点:第一,国际税收是一种税收活动;第二,国际税收是指一系列的税收活动;第三,国际税收是指由于对跨国纳税人征税而引起的一系列税收活动;第四,国际税收是指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或地区财权利益的税收活动;第五,国际税收体现的是涉及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的基本特征1.国际税收的课税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2.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具有跨国性3.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对象具有跨国性4.国际税收的关系实质具有双重性5.国际税收问题的处理调整依据具有双重性国际税收产生的条件1、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与纳税人收入的国际化是国际税收形成的经济前提。
(跨国投资的发展)2、所得税的普遍实施,对跨国所得重叠征税是国际税收形成的直接动因。
(制度前提)国际税收的发展国际税收的萌芽阶段:在1843年由比利时和法国签订全世界第一个双边税收协定之前,国际税收还处于一个萌芽阶段。
非规范化的税收协定阶段税收协定的规范化阶段:两种国际税收协定的范本,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定的《关于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范本》和联合国专家小组制定的《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范本》(QECD范本、联合国范本)第二章税收管辖权国际税收涉及的所得税纳税人:1.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为自然人与法人。
(必须是跨国的)2.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负有双重交叉纳税义务。
国际税收涉及的直接税的征税对象1.国际税收涉及的所得税的征税对象1)跨国一般经常性所得:经营所得,劳务所得,投资所得,租赁所得,其他所得。
2)跨国超额所得3)跨国资本利得4)跨国其他所得2.国际税收涉及的一般财产税的征税对象1)跨国一般静态财产价值,跨国一般静态财产价值是指跨国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各项跨国财产价值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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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税收管辖权的现状
1.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例如:中国 2.实行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例如:拉美地区的一些国家 3.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例如:美国、利比里亚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教育处
(一)居民税收管辖权
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 的前提。 自然人居民:①住所标准;②居所标准(利益中 心);③时间标准;④意愿标准;⑤国籍标准。 法人居民:①注册地标准;②管理控制中心标准; ③总机构标准;④选举权标准。 判断居民与非居民的目的是确定纳税人在该国 的纳税义务,居民具有无限纳税义务 (全球所得征 税),非居民具有有限纳税义务(国内所得征税)
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税收 法规存在差异或冲突而带来了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为了消除国际经 济发展的税收障碍以及防止税收竞争给各国利益造成的损害,一国与他国 之间有必要开展一定的税收协调,于是就产生了国际税收。
概念:国税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依据各自的征税权对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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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税收产生的条件
前提条件:收入国际化 现实条件:所得税制的普遍建立 同时要注意的是国际税收的两个基本要素 1、纳税人的跨国性质 2、课说对象的跨国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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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
对哪些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 国家主权行使范围一般遵从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国际经济活动的跨国纳税人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 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甲国 税收利益
乙国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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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的概念包含了以下三层含义:
1.国际税收同国家税收一样,必须凭借政治权力来进行分 配。如果没各国政府同它们各自管辖范围下纳税人所形成 的征纳关系,那么也就无从产生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国际税收以国际间的经济贸易活动为前提。只有跨国的 纳税人,在同时承担几个国家的纳税义务的前提下,才要 能引起几个国这的税收分配关系。 3.国际税收同税收是有区别的两个范畴。其根本差别在于 国际税收只涉及国家之间的财权利益分配,而不涉主其他 的分配关系或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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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罗蒂涉税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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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罗蒂涉税案分析
国际上两件名人涉税案引人注目,一件是意 大利著名歌唱家帕瓦罗蒂涉税案,另一件是德 国网球明星贝克尔逃税案。两案的主角都是世 界级名人,基本案情和争论焦点也很近似,但 结果却大相径庭,贝克尔逃税被罚,而帕瓦罗 蒂则“幸免于罪”。出现这样的结果,并不是 帕瓦罗蒂有什么高招,而是意大利反避税法律 存在漏洞。参与此案公诉的检察官表示,他们 不会放弃再次上诉的机会。
居民税收管辖权 属人原则 税收管辖权 公民税收管辖权
属地原则——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属人原则:(居住国原则、国籍国原则) 一国可以对本国的全部公民和居民行使政治权力 ;一国有权对 本国居民或公民的一切所得征税。 属地原则:(收入来源国原则、财产所在国原则、商品流转国原则) 一国政府可以在本国区域内的领土和空间行使政治权力;一国有 权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一切所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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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本质
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 联系:(1)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
(2)国家税收受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影响 区别:(1)二者反映的关系不同:国家税收反映国与纳税人的税收 分配关系,国际税收反映国家之间的财权分配关 系, 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2)二者的课税对象不同:国内商品流转额、所得和财产收入, 跨国所得和国际商品流转额。 (3)二者的强制性不同:国家税收—依托政治权力(公共权力) 强制性明显, 国际税收是在其基础上产生的税收 问题,没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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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辖权的种类
(1)、居民税收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 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 2 )、公民税收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 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 3 )、收入(所得)来源税收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 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2
2、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东道国: 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 国际直接投资
居住国:企业(个人)所得税(抵免) 东道国: 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 小股权比重股票投资
国际间接投资
债券投资
居住国: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东道国:利息预提税 居住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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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对于自然人而言,居民是与参观者或游客相对应的概念。某人是一国 的居民,意味着他已在该国居住较长的时间或打算在该国长期居住, 而不是以过境客的身份对该国做短暂的访问或逗留。
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主要有:
1.住所标准 住所(domicile)是一个民法上的概念,一般是指一个人固定的或永久 性的居住地。 2.居所标准 居所(residence)在实践中一般是指一个人连续居住了较长时期但又不 准备永久居住的居住地。 3.停留时间标准 许多国家规定,一个人在本国尽管没有住所或居所,但在一个所得年 度中他在本国实际停留(physical presence)的时间较长,超过了规定 的天数,则也要被视为本国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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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1
1、商品课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关税—— 影响贸易量,影响贸易条件。(主要影响是税率和完税价格) 国内商品税—— 多方位的深层次影响
进入本国的外国商品:税收管辖权——消费地原 则
涉及 出口的本国商品:税收管辖权——原产地原则 避免商品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是:各国实行统一的商品课税原则,在世 界范围内推行消费地原则。 原因1:统一消费地原则,对于同一产品各国规定的税率差异大,可 使各国发挥比较优势; 原因2:根据国家间税收公平的原则,一国只应对本国的消费者课税。
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概述 税收管辖权问题 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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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税收概述
(一)国际税收的本质
税收是一国政府凭借手中的政治权力在其管辖权范围进行的一种强制 课征。在封闭的经济条件下,税收不会对他国产生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