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综合整治(2)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治理交通拥堵和交通污染情况专项工作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4.12.29
【实施日期】2014.12.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府治理交通拥堵和交通污染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2月29日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治理交通拥堵和交通污染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交通拥堵和交通污染的治理工作,把保障交通顺畅、减少交通污染作为一项重要工程列入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通过完善交通设施,大力推进干线道路、轨道等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使我市路网密度和核心区轨道网密度均处于国内城市较高水平;通过出台黄标车限行、禁行措施,加快黄标车的淘汰,缓解汽车尾气排放造成的大气污染;通过规范路边停车管理,充分合理地利用了现有停车资源;通过启动“法治通城”行动,整合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使我市交通秩序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上述措施使我市交通拥堵和交通污染日趋恶化的状况得到了一定的遏制。
会议指出,目前我市交通形势依然严峻,治理交通拥堵和交通污染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截至2014年12月20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
深圳交通运输总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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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与其他一线城市轨道万人公里数对 比 目前5条轨道线路共 178公里 ,500米仅 覆盖34%人 口和39%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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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 ,进 一步强化轨道交通在城市客运交通的骨
干地位 。
按期完成轨道三期7、 9、 11号 线建设 ,确 保在⒛ 16年 年底前建成并投入 运营 ,新 增里程 106公 里 。加快推进三期修编6、 8、 10号 线 ,2、 3、 4、 5、 9 号线延长线 的建设 ,新 增里程150公 里 ,重 点推进8号 线前期工作 ,力 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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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 ∶具有海港 、空港 、铁路和陆路 口岸 目标 ∶全球性物流枢纽 、公交都市 、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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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形成海上丝绸之路枢纽港,现 有万吨级以上泊位臼个 ,其 中集装箱专 用泊位砭个 ,⒛ 14年 集装箱吞吐量达2们4万标准箱 ,连续两年保持全球第三。
■ 开辟国际班轮航线
形成深圳新的区域发展格局 。
环珠江 口湾区综合交通交通体系
“深莞惠-河 汕 ”大都市区
基于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跨境电商企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战略研究
基于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跨境电商企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战略研究陈文静(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佛山528300)[摘要]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物流配送、结构互补性等优势对跨境电商企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跨境电商“三大问题、二个视角、三个方向”做了深入研究,从政府和企业角度构建了高质量发展创新战略模式,为跨境电商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参考依据。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创新战略;高质量发展[中图分类号]F72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6043(2023)10-0088-03[作者简介]陈文静(1985—),女,江西吉安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商务。
根据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1年跨境电商交易额仅占货物贸易额的比重为17.19%,2020年该比重上升至38.86%。
我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也逐年增长,2011—2020年年均增长率高达24.82%。
由于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海外消费量出现了爆发式增加,为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新的渠道,也为国际市场发展创造了更多的机会。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政策为建立完善的产业链进行了全面的策划,为我国跨境电商起到强有力的支撑。
伴随《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跨境电商具有区位、物流配送、结构互补性等优势,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企业创造了史无前例的成长空间。
学者任保平、何厚聪(2022)提出数字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逻辑,在微观层面上通过数字赋能扩大规模经济效应等促进高质量发展,在中观层面上通过数字赋能助推产业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在宏观层面通过提高生产率助推高质量发展。
而目前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在政务、产业转型等方面缺少数字技术赋能;二是在产业上,未形成产业集群发挥规模效应;三是人力资源因素限制了生产率的提高。
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将从创新技术、产业规模以及人力资源三大方向分析粤港澳大湾区目前跨境电商发展的阻碍因素,从政府和企业的两大角度提供针对性的对策,以期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
深府〔2017〕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居环境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13日— 1 —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2016年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深圳向更高标准迈进、为全国城市空气治理树立标杆”要求,进一步将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到国际先进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形势与挑战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市政府于2013年9月印发了《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深府办〔2013〕19号),提出了我市2013—2016年期间40条具体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手段,在全市范围限行黄标车、禁燃高污染燃料、淘汰全部散煤和普通工业用煤、全面推广水性涂料、实施远洋船舶污染治理,形成了政府引导、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
至2016年,深圳市岸电覆盖港口泊位数量、新能源公交车数量全国最多,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全国最高。
通过落实计划,全市2016年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放总量较2012年分别下降约1.1万吨、0.7万吨、3.3万吨、2.0— 2 —万吨和5.1万吨,降幅分别为41%、27%、28%、33%和34%;2016年PM2.5年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较2012年值下降达11微克/立方米,连续三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稳居全国74个重点城市前十位。
尽管深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在国内大中型城市中空气质量较优,但对比国际先进都市,仍有较大差距,并存在PM2.5年均浓度持续改善难度大,臭氧逐渐成为主要大气污染物等问题。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16•【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5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公路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5号《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已经2023年10月27日十四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王伟中2023年11月16日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保障道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的治理。
本办法所称超限,是指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超过道路、道路桥梁、道路隧道、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
本办法所称超载,是指货车载物超过核定的载质量。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行业自律、企业管控的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治理工作联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治理职责,将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并将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相关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模板)
附件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
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
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
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
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深府[2006]268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2006年12月31日深府〔2006〕268号)自2006年7月1日以来,我市在龙华、布吉等六街道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改进行政执法状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时机已基本成熟。
为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和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复函》(国法函〔2000〕8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进一步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创新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进行政执法状况、提高行政执行力为目标,通过科学、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实现管理重心下移,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权责分割、执法效率不高、基层执法薄弱等问题,建立起规范协调、精简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
进一步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精简统一,高效便民原则。
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实现决策权与执行权、审批权和处罚权的分离;合理划分部门职能,确保纵向不重叠、横向不交叉;精简、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实行人随事走,费随事转,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2.13•【字号】深府〔2017〕1号•【施行日期】2017.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深府〔2017〕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居环境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13日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2016年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深圳向更高标准迈进、为全国城市空气治理树立标杆”要求,进一步将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到国际先进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形势与挑战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市政府于2013年9月印发了《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深府办〔2013〕19号),提出了我市2013—2016年期间40条具体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手段,在全市范围限行黄标车、禁燃高污染燃料、淘汰全部散煤和普通工业用煤、全面推广水性涂料、实施远洋船舶污染治理,形成了政府引导、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
至2016年,深圳市岸电覆盖港口泊位数量、新能源公交车数量全国最多,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全国最高。
通过落实计划,全市2016年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放总量较2012年分别下降约1.1万吨、0.7万吨、3.3万吨、2.0万吨和5.1万吨,降幅分别为41%、27%、28%、33%和34%;2016年PM2.5年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较2012年值下降达11微克/立方米,连续三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稳居全国74个重点城市前十位。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摘要)o[提要](1)深圳湾口岸:承担香港往深圳南山和西部滨海地区、东莞西部地区以及广州方向的过境交通,以货运功能为主;(2)皇岗口岸:承担香港往深圳福田、罗湖和中部分区以及往东莞、广州方向的过境交通,兼有客、货运交通功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摘要)总则第1条本规划是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即将完成期限的条件下,为适应新的城市发展形势和目标要求,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是指导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
第2条深圳在经历了领先一步的快速发展后,率先遭遇空间发展困境和资源瓶颈制约。
本规划致力于有效破解以下四个方面的发展难题:1.基础性资源的紧约束;2.城市发展的结构性矛盾;3.社会发展模式的脆弱性;4.战略性空间的低效利用。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改革和创新,探索资源紧约束条件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成功路径。
2.坚持“环境优先”、“生态立市”的理念,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3.提升城市在区域和国家整体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应对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
4.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更好地服务香港,支持香港繁荣稳定,在粤港澳合作中发挥先行、先导、先试的示范作用。
5.在坚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前提下,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综合调控职能,统筹协调城市发展。
第4条本规划在深入总结历次总体规划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工作模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1.工作重点由增量空间建设向存量空间优化转变;2.工作内容由单一的物质性规划向综合性规划转变。
第一章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第5条城市性质深圳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
第6条城市职能深圳的主要城市职能是:1.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践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科学发展模式的示范区。
2.国家支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服务基地,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12.31•【字号】粤环〔2014〕130号•【施行日期】2014.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粤环〔2014〕130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综合治理,降低VOCs的排放总量,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范围(一)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重点行业开展VOCs综合整治,坚持重点突出、以点带面、分步实施,以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带动全省开展重点企业VOCs达标治理和污染减排工作,加强重点行业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和废气治理。
到2017年底,全省VOCs 重点企业全部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重点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比2013年明显下降,稳定达到相关控制标准要求。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括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纺织印染、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生活服务业等13个重点行业。
二、重点行业整治要点(一)炼油与石化行业。
适用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行业代码及类别名称为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C2511)、以石油馏分/天然气为原料的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行业。
全省石化行业综合治理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77号)执行。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交通局•【公布日期】2006.04.18•【字号】深交[2006]251号•【施行日期】2006.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2006年4月18日深交〔2006〕251号) 《深圳市交通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交通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共25项)编号行政许可事项1从事道路客运、货运经营2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3从事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4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5营业性道路客、货运输车辆投入营运6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7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8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9城市中小型客车线路经营权10城市中小型客车投入营运11城市公共大巴线路经营权12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13设置、撤销渡口14港口岸线的使用(初审)15港口建设项目16水运工程开工许可17从事港口经营18港口危险货物装卸、过驳、储存、仓储和危险货物集装箱拆装箱19市管地方公路建设项目开工20需利用、占用公路、公路用地21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供水等管线设施22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牌23公路用地上的树木更新、砍伐24超限运输车辆需行驶公路、桥梁、隧道及使用汽车渡轮25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有损害公路的机具在公路行驶01号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货运经营一、行政许可内容(一)从事道路客运(包括公路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和包车客运)经营;(二)从事道路货运经营(不含危险货物运输)。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令第406号发布)第八条、第二十二条;(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发布);(三)《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发布)。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4.17•【字号】浙财建〔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浙财建〔2024〕28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部门:《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财政厅2024年4月17日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为深入推进我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进一步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持续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特制定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各级财政专项等资金,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发挥财政政策措施杠杆作用,加快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满足群众高品质多样化需求,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
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商家适度让利。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与金融、标准、产业政策的协同,形成“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良性互动。
(二)坚持全力保障、顶格支持。
中央有政策支持的,按“能早则早”最快速度做好项目储备;国家规定需地方联动的,尽最大可能支持保障投入强度,优化调整存量资金,全面推进四大行动落地落细。
(三)坚持聚焦重点、惠企利民。
加强财政政策集成,强化资金统筹,集中财力保障“安全隐患大、设备能耗高、群众需求强、拉动效应好”的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惠企利民,实实在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四)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推进。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治安管理【发布部门】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深圳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日期】2012.10.31【实施日期】2012.10.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近期,我市相继发生数起涉及泥头车(专指重型、中型、轻型、微型及自卸低速货车)安全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进一步加强泥头车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泥头车致人伤亡等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泥头车安全管理工作新机制,实施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管,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厉的执法,通力整治“泥头车乱象”。
(二)目标任务。
全面加强泥头车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一年内全市泥头车安全事故的起数和伤亡人数显著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实现泥头车安全状况根本好转。
二、加强领导,综合协调泥头车安全管理(三)加强组织领导。
市设立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相关整治工作的统筹、指导、监督与协调。
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泥头车安全管理工作,要从“生命最可贵、安全最重要”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泥头车整治好、管理好。
(四)明确职责分工。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对从事泥头车运输经营的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予以行政许可管理,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格证并实施执法监督检查;住房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程行业监管,监督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雇请具有合法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接土石方外运业务,严禁泥头车无证、超高、超载或者带泥离开工地,每周向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及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土石方工程开工信息;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核定泥头车通行线路和时段,核发《余泥渣土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查处泥头车超载、超速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城管部门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对运输余泥渣土的车辆核发《城市垃圾(建筑垃圾)准运证》。
《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文本)
《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文本)<5648>字节girlwen 2004-6-1 15:24:18发表于房地产门户-搜房网>业主论坛> 蓝天绿都家园业主论坛lt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加强城市建设监督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的规划区为深圳市行政辖区,包括深圳经济特区(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和宝安区、龙岗区,总面积2020平方公里。
第三条本规划的期限为2003-2005年。
第四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以及必要的图纸、说明组成。
第五条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二章目标与规模第六条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国际化城市和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以及建设高科技城市、现代物流枢纽城市、区域性的金融中心城市、美丽的海滨旅游城市、高品位的文化和生态城市的功能定位,近期建设规划重点落实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城市空间发展、支柱产业发展和交通运输发展等5个方面的目标与对策,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
第七条推动区域合作,进一步提升深圳在“珠三角”城市群的中心地位。
1、促进深港两地在各个领域的全方位合作,重点加强跨境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口岸通关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
2、加强与“珠三角”地区城市间产业的分工与协作,增强城市间的城际快速交通联系,提高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资源共享水平,推动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的合作,特别是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资源分配的合作,促进区域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和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第八条强化城市集约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综合整治(2)
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综合整治(2)一、问题呈现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自上世纪 80 年代开始发展,是我国现代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其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1.道路运输过程中,货物安全得不到保障,存在货损、货丢失等问题。
2.运输车辆违规超载、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现象屡禁不止,影响行车安全。
3.集装箱进出口流程中,操作不规范、管理混乱,易发生事故和纠纷。
4.道路通行、停车等秩序混乱,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乱象严重。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公众出行安全和城市形象,呼唤着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的综合整治。
二、综合整治方案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深圳市政府提出了以下综合整治方案:1. 加强执法力度深圳市交通警察局将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维稳监控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车辆一经查处,将立即吊销驾驶证,并对车辆和货物处以相应罚款。
2. 完善管理机制深圳市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并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运输企业“运力一证制”、“车辆定位系统”等先进管理模式,规范行业发展。
3. 加强标准化建设深圳市物流协会将引导运输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和落实货物保险、货物配送保障等服务,提高行业标准化水平。
4. 稳妥推进专项整治深圳市政府将开展集装箱协调管理、整治“中转压箱底”、“放箱压箱”等突出问题,加强卡口管理和技术监督力度,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5. 落实责任体系深圳市交管、物流、公安等部门将加强数据共享,形成道路运输行业企业、协会、管理部门共同治理的社会共治格局,压实各方责任,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三、整治成效综合整治方案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逐步得到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管理得到加强道路运输过程中,货物安全得到了保障,货损、货丢失等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2. 行车安全形势逐步好转运输车辆违规超载、超速行驶等现象明显下降,道路安全形势逐步好转。
每日舆情快报第429期20100928范文
9月28日,《深圳特区报》报道,今年前8个月,经深圳口岸出口集装箱17.7万个,同比增长13.2倍;价值5.6亿美元,增长15.5倍;出口均价每个3153美元,上涨16%。有专家提醒,深圳集装箱制造企业应密切关注世界贸易形势,防止盲目生产。
3.机场出入境客流提前两月过百万
4.午夜的士:要拉客,先交“车位费”
9月27日,《第一现场》报道,近期不少的士司机投诉,在一些娱乐场所半夜拉客时,遭到保安暴力索要车位费。对此,大部分司机默许了这一“潜规则”。
此外,记者在深圳机场调查时,还发现一辆牌号为粤B12T37的绿的不但违规停靠,司机甚至公然帮蓝牌车拉客。记者向机场运政人员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却以记者没有填写投诉表为由拒绝制进行执法。
21.北京地铁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
9月28日,《深圳特区报》报道,26日下午,北京地铁首个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室正式挂牌。今后,北京市民乘坐轨道交通发生纠纷时,可以到专业的调解室协商解决。
送:委领导
发:秘书处、综法处、规划处、建设处、安全处、公交处、港航处、物流处、空港处,执法支队、市轨道办、设施处,龙岗交通运输局、市客运交通管理局
5.我市地铁票价听证会今举行
9月28日,《深圳特区报》报道,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听证会将于今日在五洲宾馆召开,届时22位听证代表将就市发改委此前提交的三套票价听证方案进行听证。
6.《免费乘地铁被拒自认遭歧视》追踪报道:市交委复函拟修改相关政策
9月28日,《深圳特区报》报道,今年8月,深圳市人大代表朱玉童就两位外地残疾人被地铁公司拒绝优惠这一事件向深圳市交通委员会质询,要求解决。
5.货车司机高速转弯 快递员当场身亡
9月27日,《第一现场》报道,27日上午,在蛇口码头兴海大道招商物流路段,一辆车牌号为粤B04707的货柜车转弯时车速过快,撞到旁边一位骑摩托车的快递人员,该快递员当场死亡。
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2024修正)
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2024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6.11•【字号】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7号•【施行日期】2024.06.1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2005年4月29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26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经2020年6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等十三项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4年4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经2024年5月30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等三项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船舶、设施和人员第三章航行、停泊和作业第四章通航安全保障第五章海上搜救和事故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圳海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深圳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深圳海域内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等与海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港航业发展需要,支持海上交通安全设施、设备的建设,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深圳海事部门(以下简称海事部门)负责深圳海域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海洋综合执法、海警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海上搜救机构(以下简称海救机构)负责海上交通事故和险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废止《全面整治深圳关口、通道户外广告的通告》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废止《全面整治深圳关口、通道户外广告的通告》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8.01.16
•【字号】深城管规[2008]2号
•【施行日期】2008.0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广告管理
正文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废止《全面整治深圳关口、通道户外广告的通告》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城管规〔2008〕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全面整治深圳关口、通道户外广告的通告》(深城管通〔1998〕2号)、《深圳市余泥渣土专业运输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资质审查暂行办法》(深城管〔1998〕137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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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
近年来,随着我市港口业的迅猛发展和外部形势的不断变化,港口产业链及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俗称拖车行业)内矛盾凸显,发生了多起不稳定群体性事件。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使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置。
鉴于拖车行业长期存在的多、小、散、杂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如遇经营环境波动及被别有用心者利用,极易再次爆发不稳定事件。
为解决拖车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以规范“挂靠”经营为主的综合整治。
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拖车行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黄敏
副组长:马勇智
成员: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公安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法制办、总工会、各区政府、光明、坪山新区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物流处。
负责
综合整治的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
办公室组成如下:主任:马勇智(兼)
副主任:吴晓明
成员:市交通运输委秘书处、综法处、安全处、港航处、物流处,执法支队,各交通运输局、应急中心,以及各区政府、光明、坪山新区、市相关部门有关工作人员
二、任务及分工
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从2010年6月18日至12月31日,在已开展的拖车行业管理工作基础上,结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规范“挂靠”经营为整治重点,着力解决企业、司机、车主反映的劳动用工不规范、营运环境治安差、沟通平台缺少、运价结算不透明等问题,初步实现拖车行业规范化管理、企业与所有拖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治安环境明显改善、企业基本建立工会组织、行业和谐发展等目标。
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市交通运输委
对在挂靠经营模式下企业对车主和司机管理缺失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办法,结合行业管理,在行政许可、车辆年审、年度考核、安全监管等方面强化监管,加大整治力度,建立起政府行业管理到位、企业、车主、司机权益责任明确的长效机制。
(二)市发展改革委
指导拖车行业协会对拖车主要运营线路成本、运价进行调研测算并定期发布行业运费指导价;继续请示国家发改委,尽快解决港口外堆场提出的操作费替代闸口费问题。
(三)市法制办
利用特区立法权或采取规范性文件方式,研究制定《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运输管理条例》,明确企业、车主、司机三者间的权利、义务。
(四)市公安局
加大追查“5.31”事件的组织者,对参与打砸事件的骨干分子进行严厉打击,并及时将查处情况通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专项行动,对港口后方、拖车主要停放地、重点行驶路段,针对车辆、货物、证件、轮胎、燃油、电瓶的偷、盗、抢、砸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协调蛇口公安交警部门在交通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在港区拖车必经通道安装车牌自动识别系统,严厉打击假牌、套牌非法营运车辆;协调电信部门对煽动闹事、罢驶等信息进行拦截、屏蔽,及时删除。
(五)规划国土委
尽快完成已确定的东西部港区拖车停车场、堆场及加油站等相关设施的规划和土地整备工作。
(六)科工贸信委
严厉查处东、西部港区、主要交通要道、停车场等场所
非法买卖油品行为。
(七)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挂靠模式下企业与司机之间的劳动关系,指导、监督企业与司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保障司机工资、正常休息、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劳动权益,并加大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的查处力度。
(八)市总工会
在拖车行业中全面建立工会组织,搭建司机与企业沟通的平台,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司机依法维护权益。
(九)各区政府,光明、坪山新区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主动积极、全面地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此次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协调解决企业、司机、车主反映的劳动用工不规范、营运环境治安差、沟通平台缺少、运价结算不透明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制定方案,采取措施,安排专人专职抓落实。
(二)各区、各部门于6月18日前,将本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分管领导、联络员(含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区、各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整治工作情况
以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