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总体考虑
主体功能区战略
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城市规划和发展中,主体功能区战略是指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根据各区域的特点和优势,确定其发展的主要功能和定位。
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制定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宜居性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要性、制定原则以及实施措施。
战略的重要性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制定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环节,它可以帮助城市合理利用资源,优化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的品质和竞争力。
通过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可以有效避免城市功能重叠,提高城市的居住、商业、文化和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制定原则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战略应基于客观数据和城市发展的实际需求,科学分析城市的特点和问题,确保战略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灵活性:城市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有机整体,战略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随时根据城市发展的变化进行调整。
3.全面性:战略应该全面考虑城市的各个方面,包括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层面,确保各个领域的发展得以平衡。
4.可持续性:战略应该注重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避免走弯路或者短期行为对城市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实施措施1.确定主体功能区划分:根据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发展需求,确定各个主体功能区的划分,明确各功能区的主要功能和定位。
2.加强区域规划设计:针对各功能区域,制定相应的详细规划方案,包括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绿化规划等,确保各区域的规划设计符合整体发展需求。
3.推动政策法规支持:建立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支持体系,促进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顺利实施,包括财税激励政策、规划管理制度等。
4.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对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5.加强沟通与协调: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实施,确保各项措施的协调配合。
在城市发展中,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城市品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务院关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主体功能区的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区域政策的任务,按照200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分层次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要求,现就做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意义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坚持以人为本,缩小地区间公共服务的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有利于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有利于打破行政区划,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和改善区域调控。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人口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粮食生产规划、交通规划、防灾减灾规划等在空间开发和布局的基本依据。
同时,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以上述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为支撑,并在政策、法规和实施管理等方面做好衔接工作。
二、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在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基础上,前瞻性、全局性地谋划好未来全国人口和经济的基本格局,引导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简述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理论依据和意义
简述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理论依据和意义主体功能区的划分与建设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体功能区,是根据不同区域资源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按区域分工和协调发展原则,划分为具有某种特定主体功能区的空间单元,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
其中,重点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主要职能是促进经济增长和增强财政创收能力,强化其对经济绩效考核;而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主要职能是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弱化其对经济绩效考核。
主体功能区,是我国现阶段加强国土空间管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理论创新和探索,也是我国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举措,对我国今后区域开发格局的构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我国区域发展受到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区域自身发展能力的双重约束,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是缓解资源缓解承载力的重要途径。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建设的经济学理论基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经济学理论尽管我国国土幅员辽阔,但可利用土地面积有限,空间资源短缺且分布不均衡,可利用的国土空间资源多集中在中东部,而西部地区多是高原、山地、沙漠等难以利用的空间;我国生态环境脆弱,干旱半干旱的土地面积占国土面积53%,许多地区不适合大规模工业化与城市化;我国耕地、矿产、水、生物资源虽然总量丰富,但资源质量较差,分布地域差异大,人均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全国600多座城市中有400多座城市面临不同程度的缺水状况,100多座城市严重缺水;随着经济发展,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不断加剧,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温室气体大量排放,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发等等问题的出现,已经给居民生活带来巨大影响,部分地区污染程度已经超过了区域承载能力,开始出现了生态退化、环境质量下降等问题。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大问题思考
别指标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切实维 护国家级主体功能区的全局意义和 权威性。省级主体功能区的指标体 系应该尽可能符合国家级主体功能 区的指标体系,但是由于各省四类主 体功能区的比重、特征和分布各不相 同,允许省级主体功能区选择建立适 应本省实际的指标体系及其阈值标 准。另外,积极促进主体功能区指标 体系及其阈值标准纳人各级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加快实现电 子化和信息化,为国内外各类投资者 提供基本信息和参考,同时也接受社 会各界的监督。
我国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有《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作 为支撑,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有《城 乡规划法》为依据,但是实施《全国主 体功能区规划》却没有相关的法律法 规作为依据,这不利于主体功能区规 划和战略的稳定持续推进。“十二五” 期间,利用主体功能区从规划提升到 战略层面的有利时机。加快研究制定 事关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的法律法 规,促进相关立法进程。在短期内难 以制定出台主体功能区专门法律的 情况下.可考虑先制定出台主体功能 区专门的条例,从专门法律层面保障 主体功能区战略的稳步实施。同时。 应推动国务院有关部门率先制定出 台相关的行政法规,针对主体功能区
首先,加强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土 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 系规划、区域规划等空间性规划的衔 接,逐步通过修编调整在各类空间性 规划中体现主体功能区的战略理念
和目标要求。
其次,加强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产 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各领 域专项规划之间的协调,依据主体功 能区规划的战略要求来调整和编制 各类专项规划,实现主体功能区规划
“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推进形 成主体功能区”。20(0年。党的十七 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加强国土规划。 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 域政策,调整经济布局。围绕推进基 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 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2010年,国 务院颁布《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对
对于我国主体功能区的认识
对于我国主体功能区的认识对于我国主体功能区的认识摘要: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明确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
主体功能区划作为未来引导和约束我国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的总体方案,将对我国规范空间开发秩序产生深远和实质的影响。
而在我国的“十三五”规划中建议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完善政策,发布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图和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目录,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
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
本文主要介绍主体功能区的内涵、理论基础、划分依据及其影响。
关键字:主题功能区、区域规划、划分依据一、主体功能区的内涵主体功能区是根据区域发展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在不同层次区域中的战略地位等, 对区域发展理念、方向和模式加以确定的类型区, 突出区域发展的总体要求。
主体功能区是超越一般功能和特殊功能基础之上的功能定位, 但又不排斥一般功能和特殊功能的存在和发挥。
主体功能区可以从不同空间尺度进行划分, 既可以有以市、县为基本单元的主体功能区, 也可以有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主体功能区, 取决于空间管理的要求和能力。
主体功能区的类型、边界和范围在较长时期内应保持稳定, 但可以随着区域发展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在不同层次区域中的战略地位等因素发生变化而调整。
主体功能区中的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开发”主要是指大规模工业化和城镇化人类活动。
优化开发是指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 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方式、质量和效益, 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重点开发并不是指所有方面都要重点开发, 而是指重点开发那些维护区域主体功能的开发活动。
发改委详释《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录)
发改委详释《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录)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思路和开发模式的重大转变,是国家区域调控理念和调控方式的重大创新,对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财经》综合报道】 6月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秘书长杨伟民和发展规划司司长李守信介绍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情况,并答记者问。
下为发布会实录: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主持人陈文俊:女士们、先生们,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给大家介绍《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关情况,今天请来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先生,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杨伟民先生和发展规划司司长李守信先生。
首先请徐宪平主任介绍情况。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
很高兴就《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关情况,向新闻界的朋友们作一介绍。
2010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
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思路和开发模式的重大转变,是国家区域调控理念和调控方式的重大创新,对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简要介绍三方面情况。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和过程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我国基本国情,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了主体功能区的战略构想,“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了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基本方向,党的十七大报告把“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一项新要求。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为编制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务院下发了指导规划编制工作的两个文件,并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部署。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文、附件、附图)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附件、附图)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效、协调、可持续的国⼟空间开发格局⽬录序⾔第⼀篇规划背景第⼀章规划背景第⼀节⾃然状况第⼆节综合评价第三节突出问题第四节⾯临趋势第⼆篇指导思想与规划⽬标第⼆章指导思想第⼀节开发理念第⼆节主体功能区划分第三节重⼤关系第三章开发原则第⼀节优化结构第⼆节保护⾃然第三节集约开发第四节协调开发第五节陆海统筹第四章战略⽬标第⼀节主要⽬标第⼆节战略任务第三节未来展望第三篇国家层⾯主体功能区第五章优化开发区域第⼀节功能定位和发展⽅向第⼆节国家层⾯的优化开发区域第六章重点开发区域第⼀节功能定位和发展⽅向第⼆节国家层⾯的重点开发区域第七章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第⼀节功能定位和发展⽅向第⼆节发展重点第三节其他农业地区第⼋章限制开发区域(重点⽣态功能区)第⼀节功能定位和类型第⼆节规划⽬标第三节发展⽅向第四节开发管制原则第九章禁⽌开发区域第⼀节功能定位第⼆节管制原则第三节近期任务第四篇能源与资源第⼗章能源与资源第⼀节主要原则第⼆节能源开发布局第三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第四节⽔资源开发利⽤第五篇保障措施第⼗⼀章区域政策第⼀节财政政策第⼆节投资政策第三节产业政策第四节⼟地政策第五节农业政策第六节⼈⼝政策第七节民族政策第⼋节环境政策第九节应对⽓候变化政策第⼗⼆章绩效考核评价第⼀节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第⼆节强化考核结果运⽤第六篇规划实施第⼗三章规划实施第⼀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第⼆节省级⼈民政府的职责第三节监测评估附件1:国家重点⽣态功能区名录附件2:国家禁⽌开发区域名录表1 国家级⾃然保护区表2 世界⽂化⾃然遗产表3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表4 国家森林公园表5 国家地质公园附件3:附图图1 中国地形图图2 ⼈均可利⽤⼟地资源评价图图3 ⼈均可利⽤⽔资源评价图图4 ⽣态脆弱性评价图图5 ⾃然灾害危险性评价图图6 ⽬前开发强度⽰意图图7 开发区分布图图8 城市化战略格局⽰意图图9 农业战略格局⽰意图图10 ⽣态安全战略格局⽰意图图11 国家重点⽣态功能区⽰意图图12 国家禁⽌开发区域⽰意图图13 ⽔资源开发利⽤率评价图图14 多年平均降⽔量分布图图15 ⼆氧化硫排放分布图图16 化学需氧量排放分布图图17 ⽣态重要性评价图图18 ⼈⼝集聚度评价图图19 地均地区⽣产总值分布图图20 交通优势度评价图序⾔国⼟空间(1)是宝贵资源,是我们赖以⽣存和发展的家园。
国家主体功能区
国家主体功能区国家主体功能区是指国家确定的有着特定的功能和任务的区域,是国家长期规划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主体功能区的划定是基于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并且具有相关的环境规划、生态保护、资源配置等要素。
主体功能区的划定和建设对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关于国家主体功能区的一些相关解读。
首先,国家主体功能区的划定是基于多种因素的综合考虑。
国家在划定主体功能区时,会考虑到区域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产业布局、社会发展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通过对这些因素的分析和评估,确定合适的主体功能区划分方案。
其次,国家主体功能区的划定是为了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
主体功能区的划定可以合理引导产业布局,推动区域之间的协同发展。
比如,在经济发展方面,可以将重点产业集中在特定的区域,形成产业集群,提高经济效益。
在生态环境方面,可以将生态保护区划定为主体功能区,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再次,国家主体功能区的划定可以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通过划定主体功能区,可以避免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过度开发和利用,降低环境的破坏程度。
对于一些矿产资源丰富的区域,可以将其划定为资源开发区,推动资源的高效利用。
在一些生态脆弱区域,可以将其划定为生态保护区,加强对自然生态的保护。
最后,国家主体功能区的合理划定可以提高国家整体发展的效率和质量。
主体功能区的划定可以更好地协调国家各个地区的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率。
同时,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建设,可以提高国家发展的质量,推动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综上所述,国家主体功能区的划定是国家长远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意义。
通过合理的划定和规划,可以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提高国家整体发展的效率和质量。
国家主体功能区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浅谈我国主体功能区划
浅谈我国主体功能区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概念:主体功能区即各地区所具有的、代表该地区的核心功能。
各个地区因为核心(主体)功能的不同,相互分工协作,共同富裕、共同发展。
核心(主体)功能是自身资源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也是更高层级的区域所赋予的。
主体功能区指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将特定区域确定为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类型的一种空间单元。
主体功能不同,区域类型就会有差异。
大致可分为以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城市化地区,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农业地区,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生态地区等。
图1 中国地形图我国国土空间具有以下特点:——陆地国土空间辽阔,但适宜开发的面积少。
我国陆地国土空间面积广大,居世界第三位,但山地多,平地少,约60%的陆地国土空间为山地和高原。
适宜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面积有180余万平方公里,但扣除必须保护的耕地和已有建设用地,今后可用于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及其他方面建设的面积只有28万平方公里左右,约占全国陆地国土总面积的3%。
适宜开发的国土面积较少,决定了我国必须走空间节约集约的发展道路。
——水资源总量丰富,但空间分布不均。
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位,但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28%。
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水资源分布与土地资源、经济布局不相匹配。
南方地区水资源量占全国的81%,北方地区仅占19%;北方地区水资源供需紧张,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达到了48%。
水体污染、水生态环境恶化问题突出,南方一些水资源充裕地区出现水质型缺水。
水资源短缺,既影响着经济发展,也制约着人口和经济的均衡分布,还带来了许多生态问题。
——能源和矿产资源丰富,但总体上相对短缺。
我国能源和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品种齐全,但主要化石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难以满足现代化建设需要。
能源和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生态脆弱或生态功能重要的地区,并与主要消费地呈逆向分布。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定位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对全国定位第一层次:【国家中心城市】北京、上海、广州1、——强化北京的首都功能和【全国中心城市】地位,着眼建设【世界城市】,发展首都经济,增强文化软实力,提升国际化程度和国际影响力。
加快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
强化创新功能,加快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的建设,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市。
2、——优化提升上海核心城市的功能,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国际大都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强化创新能力和现代服务功能,率先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增强辐射带动长江三角洲其他地区、长江流域和全国发展的能力。
3、——增强广州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功能,强化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的地位,建设国际大都市。
第二层次:【大区域中心】天津、重庆、深圳、成都、西安1、——提升天津的国际港口城市、生态城市和北方经济中心功能,重点开发天津滨海新区,构筑高水平的产业结构,建设成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先进制造业和技术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增强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能力。
2、——增强深圳科技研发和高端服务功能,继续发挥经济特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际化城市】。
3、——构建以重庆主城区为核心,以“一小时经济圈”地区为重点,以主要交通干线和长江为轴线的空间开发格局。
【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全国重要的金融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以及高新技术产业、汽车摩托车、石油天然气化工和装备制造基地,内陆开放高地和出口商品加工基地。
——强化重庆主城区的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先进制造和综合服务水平,建设全国重要的金融、科技创新、教育文化、商贸物流中心,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4、——强化成都中心城市功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通信枢纽和商贸物流、金融、文化教育中心。
主体功能区划分的主要原则
主体功能区划分的主要原则“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
”因此,我国关于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基本上是从资源环境承载力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三个角度出发。
这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战略调整和转变,也是“十一五”及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首先应该对一些事关主体功能区划全局的重大战略性问题给予深入研究和探讨。
主体功能区划分的主要原则1.国土部分覆盖的原则区划从理论上讲是一个全国土覆盖的概念,主体功能区划从长远看也应该实现国土的全覆盖。
国外的标准区域,如美国的经济区域(EA)、欧盟的NUTS,主要是为区域统计和监管提供基本信息,因而是国土全覆盖的。
但是,问题地区的确定,如膨胀区、萧条区、落后区的划分,主要是为制定和实施区域政策服务,往往是国土部分覆盖的。
考虑到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市场机制尚未健全,政府的财力、管理能力和手段有限,现阶段的主体功能区划可以考虑按照国土部分覆盖的原则进行。
也就是说,确定四类主体功能区的标准后,只有符合标准的区域划入四类主体功能区,其他区域目前并不进入,待以后时机成熟调整标准后逐步划入四类主体功能区内。
这样划分的目的就是使得最重要、最典型的区域而不是所有区域都纳入主体功能区划体系,有利于政府根据现阶段能力制定和实施切实有效可行的分类政策,确保主体功能区划的实效。
同时,也可以回答“四类主体功能区不能概括所有类型地区、四类主体功能区之外再加上一类潜力开发地区或者保留开发地区”等等的观点和争论。
2.适度突破行政区的原则我国地区经济是一个以行政区为主导的经济体系,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分割在短时期内很难消除。
目前的行政区划是综合考虑历史沿革、民族宗教、文化习俗等因素逐步形成的,带有浓厚的时代色彩和烙印,有些地区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涉及到利益分配、权利调整、民族宗教等敏感性问题,在短时期内很难及时调整。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含图)-2011最新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2011年6月初,《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正式发布。
《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全文如下:国发[2007]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主体功能区的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区域政策的任务,按照200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分层次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要求,现就做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意义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坚持以人为本,缩小地区间公共服务的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有利于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有利于打破行政区划,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和改善区域调控。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人口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粮食生产规划、交通规划、防灾减灾规划等在空间开发和布局的基本依据。
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
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指在统一的国家空间规划框架内,根据区域发展的需要和资源环境的条件,确定不同地区的主体功能,合理布局各类功能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
该规划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对于推动地区协调发展和优化空间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在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主体功能区是指以特定功能为主导的区域,包括经济功能区、生态功能区和人口功能区。
经济功能区是指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重点发展产业、推动创新和科技进步的区域。
生态功能区是指以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为目标,主要保障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性发展的区域。
人口功能区是指以人口发展和人口资源利用为目标,主要集中人口资源,提供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的发展的区域。
其次,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需求和资源条件进行合理布局。
在经济功能区方面,要充分利用各地资源,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在生态功能区方面,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在人口功能区方面,要合理统筹人口资源,实现人口分布的合理化,提高人口的素质和福利水平。
此外,在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还要注重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优化空间布局。
通过协同发展,可以充分发挥各区域的优势,形成合理的区域经济布局和人口分布结构,促进各地区的互补和协同发展。
同时,还要加强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遏制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和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最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方式。
通过合理布局和科学规划,可以有效控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环境的破坏,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同时,还可以提高各地区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
综上所述,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通过合理布局各类功能区和协调发展各地区,可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1. 简介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中国政府制定的一项重大战略规划,旨在优化各地区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该规划针对全国不同地区的特点和需求,明确了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指导和支撑。
2. 规划目标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主要目标如下:•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合理规划,推动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提升区域竞争力:将区域优势转化为经济竞争力,增强地方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竞争力。
•保护生态环境:通过科学规划和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实现区域协调发展:通过资源整合和产业协同,实现区域间的协调发展,促进区域间经济、社会和人口的均衡布局。
3. 规划原则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科学性原则:规划制定需基于充分调研和科学分析,确保规划合理、科学和可行。
•综合性原则:规划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需求和影响,确保规划结果综合协调。
•区域性原则:规划要充分考虑各地区的特点和需求,确保规划贴近实际、符合地方实际情况。
•可持续性原则:规划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规划目标的长期实现。
•可行性原则:规划要考虑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划能够在实践中得以有效实施。
4. 规划内容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4.1 功能定位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和需求,确定各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包括经济功能、生态功能、文化功能等。
4.2 产业发展规划中将对各地区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向进行调整和优化,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型,促进各地区经济的稳定增长。
4.3 资源整合规划中将对各地区的资源进行整合和配置,优化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地方资源的共享和互补发展。
4.4 生态保护规划中将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4.5 区域协调发展规划中将推动各地区间的协调发展,加强区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区域间的经济、社会和人口的均衡发展。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中国区域经济热点问题透视”结课论文《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国家层面主体功能区”内容解析国家层面的主体功能区是全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主要支撑。
一、优化开发区域即优化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是:优化空间结构、优化城镇布局、优化人口分布、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方式、优化基础设施布局、优化生态系统格局。
(一)环渤海地区京津冀地区是全国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的基地,北方的经济中心。
辽中南地区是全国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新型原材料基地,重要的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基地。
山东半岛地区是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蓝色经济区。
环渤海地区的发展,不难看出,算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区域之一,其中作为中心城市的北京、天津、辽宁、大连、青岛等区域无不与周边区域优势互补,形成强有力的产业链,发展的重心也不再是单纯的追求GDP,而是走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环渤海地区的居民大多生活水平较高,生活质量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医疗等基本保障也相对完善。
然而环渤海地区的发展也并非没有劣势,京津冀等地区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将经济增长建立在环境破坏之上,虽然近几年开始了治理整顿有所恢复,但沙尘暴等天气依旧频繁,北京在今年夏季遭遇了暴雨的侵袭,天津也因早期的重工业发展所以城市规划方面有些欠缺,这方面山东半岛地区具备优势,在发展的同时追求人类与环境的协调,黄河三角洲更是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达成了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二)长江三角洲地区上海作为长三角地区的国际化大城市,被人们称为“魔都”已注定了上海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无论是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还是服务业都媲美国际化大都市,许多外国人认识现代化的中国也是通过上海,经过2010世博会后上海在国际上的地位无疑又上升到一个层次,真正成为中国对外的名片。
主体功能区规划
主体功能区规划概述主体功能区规划是一种城市规划的方法,旨在通过将不同的功能区划分为相应的区域,以促进城市的有序发展和提升人居环境。
通过合理规划主体功能区,可以有效解决城市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优化。
目标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城市的高效合理发展,并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通过合理划分不同功能区域,将不同的功能进行整合和协调,实现城市的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发展。
同时,主体功能区规划还旨在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
原则主体功能区规划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综合性原则:综合考虑城市的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因素,合理规划各类功能区域,实现协调发展。
2.相对完整性原则:主体功能区应该相对独立、完整,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功能和配套设施。
3.侧重重点原则: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和特点,明确主体功能区的发展重点和特色,突出特定功能。
4.有序开发原则:合理控制土地开发节奏和规模,防止无序扩张和资源浪费。
主要区划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和特点,主体功能区规划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区域:生活功能区生活功能区是城市居民的主要居住区域,包括住宅、商业、文化、教育、医疗等基本设施和服务。
生活功能区应该紧密配套,满足居民的各类需求,提供舒适的居住和宜人的环境。
办公功能区办公功能区是城市的商业中心和办公中心,包括各类行政办公楼、商务大厦、金融机构等。
办公功能区应该交通便利,并配备完善的配套设施,为企业和机构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
工业功能区工业功能区是城市的工业生产区域,包括工业园区、工业开发区等。
工业功能区应具备良好的交通条件和基础设施,为企业提供便利的生产和经营环境。
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是城市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等。
生态保护区的规划目标是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
公共设施区公共设施区包括公园、广场、体育场馆、图书馆等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
公共设施区应该满足居民的休闲娱乐、健身运动和文化教育等需求,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十六,完)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六,完)(1)国⼟空间,是指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下的地域空间,是国民⽣存的场所和环境,包括陆地、陆上⽔域、内⽔、领海、领空等。
(2)党的⼗七⼤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
国家“⼗⼀五”规划纲要要求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主体功能区的范围、功能定位、发展⽅向和区域政策。
《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对编制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
(3)战略性,指本规划是从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度,对未来国⼟空间开发作出的总体部署。
基础性,指本规划是在对国⼟空间各基本要素综合评价基础上编制的,是编制其他各类空间规划的基本依据,是制定区域政策的基本平台。
约束性,指本规划明确的主体功能区范围、定位、开发原则等,对各类开发活动具有约束⼒。
(4)我国陆地国⼟空间中,⼭地约占33%,⾼原约占26%,盆地约占19%,平原约占12%,丘陵约占10%。
(5)这⾥的⾃然灾害主要指洪涝、⼲旱灾害,台风、冰雹、暴雪、沙尘暴等⽓象灾害,⽕⼭、地震灾害,⼭体崩塌、滑坡、泥⽯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灾和重⼤⽣物灾害等。
(6)据2005年全国⽔⼒资源理论蕴藏量复查,64.7%的⽔⼒资源集中在四川、云南和西藏。
(7)化⽯能源主要指煤炭、⽯油、天然⽓、煤层⽓、油砂油、页岩油等。
(8)2008年全国查明矿产资源储量中,77%的煤炭资源集中在⼭西、内蒙古、陕西和新疆,75.9%的铁矿资源集中在辽宁、四川、河北、安徽、⼭西、云南、⼭东和内蒙古,62.4%的铜矿资源集中在江西、西藏、云南、内蒙古和⼭西。
(9)经济发展和⼯业化城镇化,必然要落到具体的国⼟空间。
从国⼟空间的⾓度观察,⼯业化城镇化就是农业空间和⽣态空间转化为城市化空间的过程。
(10)⽣态系统是指在⼀定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在各种⽣物之间以及⽣物群落与其⽆机环境之间,通过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相互作⽤的⼀个统⼀整体。
发改委详释《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录)
发改委详释《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录)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思路和开发模式的重大转变,是国家区域调控理念和调控方式的重大创新,对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财经》综合报道】 6月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秘书长杨伟民和发展规划司司长李守信介绍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情况,并答记者问。
下为发布会实录: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主持人陈文俊:女士们、先生们,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给大家介绍《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关情况,今天请来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先生,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杨伟民先生和发展规划司司长李守信先生。
首先请徐宪平主任介绍情况。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
很高兴就《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关情况,向新闻界的朋友们作一介绍。
2010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
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思路和开发模式的重大转变,是国家区域调控理念和调控方式的重大创新,对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简要介绍三方面情况。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和过程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我国基本国情,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了主体功能区的战略构想,“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了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基本方向,党的十七大报告把“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一项新要求。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为编制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务院下发了指导规划编制工作的两个文件,并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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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协调、和谐、可持续的家园——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总体考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2007年9月24日)同志们:刚才,培炎副总理深刻阐述了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大意义、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对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
下面,我代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就规划的总体考虑作一介绍。
一、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的现状和问题国土空间是宝贵的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首先要认识我们变化的家园。
(一)我国国土空间的自然状况我国幅员辽阔,仅陆地面积就有960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三位,还有广阔的海洋国土,自然状况多样,气候条件复杂。
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从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的角度看,我国国土空间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多样性。
我国国土空间类型复杂多样。
从地势看,由西到东存在着海拔差异明显的三大阶梯;从地形看,既有平原、丘陵,也有高原、山地和盆地,其中高原和山地占59%,平原仅占12%;从气候看,既有季风气候,也有温带大陆性气候,还有高寒气候。
二是非均衡性。
我国自然状况和人口分布差异明显。
从资源分布看,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水土资源、能源资源和其他矿产资源,在区域之间的分布很不均衡。
从降水分布看,从西北向东、向南逐渐增加,既有年降水量高达2000毫米以上的地区,也有小于100甚至25毫米的地区。
从人口分布看,东南人口密集,西北人口稀疏,以瑷珲—腾冲线为界,94%的人口居住在该线以东,6%的人口居住在该线以西。
三是脆弱性。
我国生态环境总体上比较脆弱。
干旱半干旱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53%;荒漠化土地分布广泛,仅沙化土地就有174万平方公里,占18%。
此外,还有大量冻融侵蚀敏感区、水土流失区等生态脆弱地区。
我国国土空间的多样性、非均衡性和脆弱性表明:第一,不是所有的国土空间都适宜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必须尊重自然,科学开发;第二,虽然我国国土辽阔,但由于人口众多,以及不适宜开发的面积很大,人均拥有的适宜开发的国土空间并不大,必须节约空间,集约开发;第三,不应是所有国土空间都承担同样的功能,必须因地制宜,分类发展,分类管理,分类考核。
(二)国土空间开发的主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推进,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
与此同时,我国国土空间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这种变化,有力地支撑了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的问题。
一是空间结构不合理。
生产空间偏多,特别是工矿生产占用空间偏多,生态空间偏少;农村居住空间偏多,城市居住空间偏少。
二是耕地面积减少过多过快。
全国耕地由1998年的19.45亿亩,减少到2006年的18.27亿亩,已逼近18亿亩的“红线”,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面临重大挑战。
三是生态系统整体功能退化。
一些地区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肆意开发,带来森林破坏、湿地萎缩、河湖干涸、沙漠化石漠化严重、水土流失加剧、地质灾害频发等生态环境问题,许多国土成了不适宜人居的空间。
四是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失衡。
一些地区超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过度开发,带来水资源短缺、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环境污染加剧、交通拥挤等,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增大。
二、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基本思路(一)主体功能区的划分一定尺度的空间单元都具有多种功能,但必有一种主体功能。
就划分主体功能而言,也有不同的角度和方法。
“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是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以是否适宜开展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为标准划分的。
开发与发展的含义不同。
限制或禁止开发并不是限制或禁止发展,只是特指在这一区域限制或禁止进行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活动。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既要突出主体功能,也要兼顾和发挥好其他功能。
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作为我国主要的工业化和城镇化空间,其主体功能是集聚经济和人口,但也要保护好基本农田、森林、水源,提供一定数量的生态产品和农产品。
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作为我国重要的农业空间和主要的生态空间,其主体功能是提供农产品和生态产品,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和生态系统稳定,但也要发展其他适宜经济,也就是发展与当地资源环境相适宜的产业。
(二)主体功能区的层次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分层次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的要求,全国主体功能区由国家主体功能区和省级主体功能区组成,分国家和省级两个层次编制规划。
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主要是解决国土空间开发的全局性问题,包括国土空间开发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开发原则,国家层面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目标,以及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绩效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国家主体功能区不覆盖全部国土。
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一方面要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将本行政区范围内国家主体功能区确定为相同类型的区域,保证数量、位置和范围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对本行政区国家主体功能区以外的国土空间,根据国家确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为省级主体功能区。
市县两级行政区空间尺度较小,空间开发和管理的问题更具体,不必再划定主体功能区。
主要任务是,落实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对本市县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划定功能区,明确各功能区的空间“红线”;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明确各功能区定位、发展方向;根据规划,管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等。
(三)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方法步骤一是确定评价指标。
目前,已确定了可利用土地资源、可利用水资源、生态系统脆弱性、生态重要性、自然灾害危险性、环境容量、人口集聚度、经济发展水平、交通可达性和战略选择等指标。
二是评价国土空间。
就是根据各项指标的数值,利用遥感、地理信息等空间分析技术,对国土空间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三是划定主体功能区。
就是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各类主体功能区的数量以及每个主体功能区的位置、范围等。
四是确定功能定位。
就是确定每个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目标以及开发原则和开发时序。
五是明确政策措施。
就是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定位等,制定差别化的区域政策等。
三、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战略目标和原则(一)战略目标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总的战略目标就是要构筑一个协调、和谐、可持续的家园,实现经济持续增长、城乡区域差距缩小、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和国际竞争力提高。
——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格局。
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成为以集聚经济和人口为主体功能,同时具有提供生态产品和农产品功能的城镇化空间;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成为以提供农产品和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同时具有发展其他适宜经济功能的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
——基本实现人口分布与经济布局相协调。
实行大区域均衡、小区域集中的开发模式,主要的城镇化空间集中全国60%左右的人口和70%左右的经济。
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在经济总量继续增加的同时,人口总量有序减少。
——基本实现人口和经济的分布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和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
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通过控制开发强度,形成生活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态空间结构合理、疏密得当的空间格局。
——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通过有序转移人口、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及适度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产业,使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公共服务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地区和城乡间生活水平的差距缩小。
(二)空间开发原则实现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目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优化结构。
要按照生活、生态、生产的顺序调整空间结构。
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和城市居住空间,保持种植业生产空间,合理减少农村居住空间,稳定制造业空间,压缩并修复采掘业空间,扩大服务业和交通等基础设施的空间。
——保护自然。
要以保护好自然生态为前提、以环境容量和水土资源为基础进行开发。
工业化和城镇化要建立在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综合评价基础上,矿产资源开发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要避免对农业、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有限开发。
要把绝大部分国土作为保障生态安全和农产品供给安全的空间。
严格控制全国建设用地总规模。
各类主体功能区都必须控制开发强度,保障耕地面积不减少,稳定或扩大绿色生态空间。
——集约开发。
要把城市群作为城镇化的主体形态。
城市发展要充分利用现有建成区空间,城市和各类开发区要提高单位面积产出率。
集约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交通建设要尽可能利用既有交通走廊。
——协调开发。
要按照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要求进行开发。
集聚经济的区域要同时集聚相应规模的人口,人口和经济集聚的规模不能超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人口超载的区域要促进人口有序转移。
——陆海统筹。
要充分考虑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合理划分海岸线功能,做到分段明确,相对集中,互不干扰。
严格保护海岸线资源和岛屿,避免对海域环境的破坏。
严格控制填海造地规模。
四、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和方向(一)优化开发区域优化开发区域是指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密集,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问题更加突出的区域。
提出优化开发区域,既是针对一些经济密集区存在过度开发隐患,必须优化发展内涵的迫切要求,也是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增强我国国家竞争力的战略需要。
优化开发区域要成为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区域,全国重要的人口和经济密集区,带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
要把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保持经济持续增长,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是指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较好的区域。
提出重点开发区域,既是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拓展发展空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避免经济发展过于依赖少数区域,减轻其人口、资源、环境压力的需要。
重点开发区域也不是全部国土都要开发,必须控制开发强度;在集聚经济的同时,必须集聚相应规模的人口;在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好耕地,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
重点开发区域要成为集聚经济和人口的重要区域,支撑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要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加快经济发展,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承接优化开发区域的产业转移,承接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转移。
要区分近期、中期和远期开发时序,对目前尚不需要开发的区域,要作为预留发展区域予以必要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