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市细节问题汇总71-90知识分享
公司上市审核重点关注十大问题
公司上市审核重点关注十大问题公司上市审核重点关注十大问题公司上市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
审核过程中,监管机构和投资者会重点关注某些问题,以确保公司具备上市的资格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以下是公司上市审核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十大问题:一、财务状况1. 财务报表准确性:审核人员会仔细审查公司的财务报表,确保其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特别注意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2. 会计政策和估计方法:审核人员会评估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估计方法,确保其合理、稳健,并符合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3.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稳定性:审核人员会关注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稳定性,以评估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和风险。
二、内部控制4. 内部控制制度:审核人员会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报告的制作过程、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等,以确保公司具备有效的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管机制。
5. 股东权益保护:审核人员会关注公司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情况,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益的平等和公平待遇等。
三、经营状况6. 行业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审核人员会评估公司所在行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以确定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的盈利能力和增长潜力。
7. 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审核人员会关注公司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以评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法律风险8. 合规情况:审核人员会审查公司的合规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重大诉讼和仲裁纠纷等。
5. 知识产权保护:审核人员会评估公司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五、信息披露和披露合规性10. 信息披露:审核人员会评估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及时性,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得准确、完整和及时的信息。
11. 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审核人员会关注公司内部人员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
本文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相关财务材料。
专题小结企业上市关注十大问题简析
专题小结企业上市关注十大问题简析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专题小结:企业上市关注十大问题简析(2009-05-15 12:44:29)博注:所整理之问题都很小儿科,但是又是在跟客户初步接触时经常聊到的,提早做一点准备,了解一些数据整理一个思路,首先给客户一个好印象,体现投行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呵呵。
一、知识小贴士:何为IPOIPO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的简称,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也就是国内属称的上市。
IPO是公司实现多渠道融资的一种手段;公司通过IPO可以一次性地获得股权性资金以支持企业的发展。
IPO是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重要选择:PO是公司从私人公司走向公众公司的一个过程;IPO是公司、股东及高管价值实现的最佳方式,净资产不再是衡量公司及股东价值的标准,公司市值将成为衡量价值的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IPO就是在公司现有股本的基础上,增量向广大投资者发行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的股份(如果股本超过4亿股,可以不低于10%),发行的股份为可以在证券市场自由流通,公司股东以前持有的股份在锁定一段时间之后也可以全部流通,这样就完成公司的上市过程。
IPO是大多数企业选择的上市方式,对于公司利益除了摊薄每股收益之外没有其他损害。
二、一个经典的追问:上市的利与弊(一)有利方面:从公司、股东、管理层与员工等多个层面来理解1、从公司层面来看:1)帮助企业低成本募集大量资金,成倍放大企业融资能力,壮大公司资金实力。
2)有助于企业建立顺畅的融资渠道,通过实施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手段、重组收购等资本运作,使企业获得巨大的发展和扩张能力。
3)有助于企业规范治理结构和提升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4)有助于提升企业公众形象,扩大市场影响力,实施品牌战略,更容易获得经销商和客户的认可。
5)有助于企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2、从股东层面来看:1)公司现有股东所持股权在锁定一定期限后可以上市流通,为股东提供了具有充足流动性的股份交易场所,公司股东财富将大幅度增值。
IPO知识点企业上市面临的一些风险点
IPO知识点企业上市面临的一些风险点这里的风险严谨的定义是“上市时的可能为拟上市公司带来的损失”,那么一般来说有以下这些内容。
首先是财务舞弊风险:企业存在一些问题,如果不进行处理对上市存在较大的障碍。
但是有的企业可能出于一些侥幸心理,会认为某些问题没有必要让中介机构知道。
确实,中介机构没有办法像神仙一样对什么事情都能洞察到,但是拟上市公司毕竟有水平压制券商会计师的水平的人几率太小,日常的数据中总会有蛛丝马迹。
而且最重要的是,中介机构并没有强制手段让企业做一些事情,但是证监会有。
在财务核查事无巨细的那张表中,绝大部分财务操纵手段和异常交易都现形了,而且必须交出相关材料来。
比如天丰节能,银行对账单是假的。
证监会财务大检查小组拉完银行流水就撤了转稽查处置……这看起来是个低级错误,但是会计师照说应该会对流水的真伪有个基本的判断能力,但是这一环缺失了。
多道防财务舞弊的防线同时击穿,不会是个偶然。
在现在的进一步严格前置审批和准入门槛的大环境下,拟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风险越来越大,并且进一步落实到负有责任的个人身上。
所以在此强烈建议拟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今非昔比,不要再抱着侥幸心理,有问题及早和中介机构尤其是券商沟通,以免无事化小,小事化大。
其次是衍生出来的,行业和经营风险目前国内上市的法律法规体系中,还是对利润等经营业绩有着较高的要求,这就导致一些行业波动性较强的企业必须有较强的市场预知能力才能比较顺利的登陆A股市场。
尤其在现在从IPO申报到发行完成2年多的节奏,加上申报时报告期的3年,企业得小心翼翼地保持这5年里面,尤其是最后一年的利润不能有大幅的下滑(如果亏损了倒也痛快),而在中国大陆这种商业气候和行业兴衰快速变换更迭的地方,报IPO有太多的运气因素。
如果在发行时企业遇到行业爆发,那么股东迅速一夜暴富,如果遇到寒冬,那么企业和中介机构黯然离开也见得多了。
因此,企业的运营者们不应当等到了业绩到了高点时才考虑资本市场的事情,而是应当具有一定的前瞻,提前一些准备。
公司上市常见问题汇总解答
5、某公司现为有限责任公司,如对资产进行评估,存在大幅度升值的可能性。可否先对资产进行评估,依据评估后结果进行调帐,然后进行审计,再依据常规作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如果可以,是否可以连续计算业绩?
如果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在预计该项房屋建筑物的净残值时应当考虑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的因素并作为净残值预留待该项房屋建筑物报废时将净残值中相当于尚可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的部分转入继续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如果不再继续建造房屋建筑物的则将其价值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答:按照审计结果1:1折股,全部变为注册资本。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的规定,对于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但在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存在以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为股本的情况,按上述规定,应交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实际做法是:各地税务部门并未要求企业及相应个人交纳,但是律师应对此是否合法有效明确发表意见。
3、三家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主要操作是①成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②剥离部分不良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③剥离与主业关联度不高的长期股权投资。请问,这是否为整体改制,成立前业绩是否可以连续计算?
答:不属于整体改制,业绩不能连续计算。
答复同上
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
企业上市是很多企业发展的重要阶段,但在整个上市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
对于企业来说,如何应对这些问题,采取有效对策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就来深入探讨一下企业上市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对应的解决对策。
一、资金问题在企业上市过程中,资金问题是首要考虑的挑战。
首先是上市前的资金准备,包括上市前的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确保企业在上市之前能够满足各项准备工作的资金需求。
其次是上市后的资金运作,包括投资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关注、资金的合理运营等。
对策:1. 提前规划:在上市前充分规划资金需求,包括上市前的准备资金和上市后的运营资金,确保资金充足。
2. 多元化融资:采取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多元化的融资方式,分散资金风险。
3. 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和运营。
二、治理结构问题在企业上市后,治理结构问题是一个长期的挑战。
包括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组成、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都需要企业在上市前就有所准备并采取相应对策。
对策:1. 加强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确保公司决策科学监督有力。
2. 保护股东权益:重视股东权益保护,包括信息披露透明、投资者关系维护等,提高股东满意度。
3. 合理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发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市场竞争问题企业上市后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应对来自同行业竞争对手以及新进入市场的竞争者,以确保企业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
对策:1. 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提高企业产品的差异化竞争能力。
2. 市场拓展:积极开拓新的市场和渠道,多样化经营,降低市场风险。
3. 合作共赢: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应对市场挑战。
个人观点:企业上市是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需要企业充分准备和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
在上市过程中,企业需要更加注重长期稳健发展,避免片面追求短期利益,建立良好的治理结构和市场竞争策略,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企业在上市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企业在上市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第一篇:企业在上市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企业上市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企业上市的规模和质量已经成为衡量区域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壮大,抓住历史发展机遇,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和管理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经济高起点、跨越式发展,已经成为我区谋求新一轮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基本现状当前,政府十分重视企业上市工作,企业上市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目前已拥有拟上市企业家,分别为公司。
综观我区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上市氛围日渐浓厚。
我区自开展上市工作以来,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中介机构推介和召开上市报告会、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等形式,并制定出台了区《关于鼓励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权证过户、土地费用、上市成功后有关人员奖励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通过这些措施,激发了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范管理的热情,全区上市氛围日渐浓厚。
(二)上市后备资源不断充实。
截止年底,全区拥有规模以上企业家,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达家。
尤其是“三十强工业企业”中,纳税过千万的有4家,这些企业具有一定资产规模和产销能力,主业突出、行业领先、科技含量较高,有持续增长盈利能力,把这些企业筛选列入培育视野,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大力规范经营运作、内部管理,通过努力是有条件实现上市的。
截止目前,第一梯队:公司已进入上市审核阶段。
第二梯队:正在对年财务进行审计,股份公司名称获市工商局核准,预计月初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
公司已与券商签署上市保荐协议,正在着手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梯队:等企业作为今后发起设立的重点企业,依据上市要求进行培育。
(三)推动企业上市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返还土地收益和土地成本问题,已按照《 0号》、《 8号》、《会议纪要》等有关精神,顺利完成;司土地、房产手续已办理完毕,所需缴纳费用的区级收益已按政策执行,市级部分待上市辅导正式报证监局后,按《0号》文件执行;公司正在券商的协助下进行财务调整,其上市过程中的有关土地问题的请示已上报市政府。
企业上市规则知识点总结
企业上市规则知识点总结一、企业上市的基本概念企业上市是指企业首次向公众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上市之后,股票将成为公众可以自由买卖的资产,从而为公司带来更多的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声誉。
二、企业上市的条件企业上市的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法律地位:公司必须是一家依法设立的公司,并符合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定。
2. 公司的财务状况:证券交易所通常要求上市公司具备一定规模的资产和良好的盈利能力。
3. 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并设置一系列制度和规定来保障股东利益。
4. 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5. 公司行为规范:上市公司必须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得有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三、企业上市的程序企业上市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选择上市交易所:企业首先需要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上市交易所,不同的交易所有不同的上市要求和程序。
2. 制定上市计划:企业需要制定上市的计划,包括筹备工作、时间表、融资规模等。
3.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需要整理财务数据、编制招股说明书,并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4. 审核和批准: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将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上市批准。
5. 发行股票:企业可以通过公开发行、配股、定向发行等方式向公众发行股票。
6. 上市挂牌:企业发行股票完成后,交易所将进行挂牌仪式,企业正式成为上市公司,股票开始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企业上市的风险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企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企业上市所面临的一些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本市场波动:上市公司的股票将受到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股价可能会出现大幅波动,对公司的稳定经营造成困扰。
2. 财务风险:上市公司需要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如果公司的财务数据出现问题,将对公司声誉和股价造成不良影响。
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
企业上市对于任何一家公司来说都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意味着公司将进入更加规范和透明的运营状态,同时也将面临更多的监管和压力。
在企业上市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及时采取对策来解决,以确保上市过程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我对企业上市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对策的一些个人观点和理解。
1. 法律法规的合规问题在企业上市的过程中,首要的问题就是法律法规的合规性。
公司需要审慎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等,以确保在上市过程中不会发生违规行为。
针对这一问题,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法律团队,与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都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 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企业上市需要向公众披露大量的财务数据,包括财务报表、财务指标、财务风险等。
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透明度成为了上市公司必须重视的问题。
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财务核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也需要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合作,接受其独立审计,以增加对外界的信任度。
3. 股权结构的优化和稳定股权结构的优化和稳定是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关键问题。
公司需要对股权结构进行优化,吸引更多的长期稳定投资者,降低股权的流动性和波动性。
也需要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互动,提高股东的满意度,确保股权结构的稳定。
4. 品牌形象和公众认知度企业上市后,其品牌形象和公众认知度将会受到更多的关注。
公司需要加强品牌建设,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公众对公司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责任履行、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等方式,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公众认知度。
5. 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在企业上市之后,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将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权责关系,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和透明。
公司还需要加强对外部监管部门的合作,接受其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的合规经营。
企业上市的常见问题及解决之策
企业上市的常见问题及解决之策企业上市是许多企业家和投资者梦寐以求的目标。
然而,上市并非一帆风顺,其中存在着许多常见问题需要解决。
本文将探讨企业上市的常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之策。
首先,企业上市的一个常见问题是财务报表的准备和审计。
上市公司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接受独立审计师的审计。
然而,许多企业在这方面缺乏经验和专业知识,导致财务报表的准备和审计工作存在困难。
为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可以寻求专业的财务顾问和审计师的帮助。
这些专业人士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指导企业正确编制财务报表,并确保其符合上市要求。
此外,企业还可以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流程,以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企业上市还面临着股权结构的调整和股东关系的管理问题。
上市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股权结构要求,如散户股东比例、大股东持股比例等。
此外,上市后,企业还需要管理好与股东的关系,确保股东利益的平衡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为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可以考虑引入战略投资者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这些投资者通常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资源,能够为企业提供战略指导和资本支持。
同时,企业还可以建立健全的股东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互动,及时回应股东关切,维护股东利益。
第三,企业上市还需要面对市场竞争和品牌建设的问题。
上市后,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然而,许多企业在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方面存在不足,缺乏有效的推广和宣传手段。
为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可以加强市场调研和竞争分析,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的优势和劣势。
同时,企业还可以制定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产品定位、渠道选择、品牌推广等,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的知名度。
此外,企业还可以加强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通过媒体报道和公众活动等方式,提升品牌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最后,企业上市还需要面对法律合规和监管风险的问题。
上市公司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如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
企业上市相关问题
企业上市相关问题一、企业上市的目的1、取得资金来源,即融资。
可以改善资产负债表,向银行抵押贷款,向原始股东分配红利。
2、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竞争力。
3、实现财富增殖或实现退出机制。
二、企业上市途径有哪些1、首发股票上市(IPO)首发上市(IPO)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证券管理部门经过审查,符合发行条件,同意公司通过发行一定数量的社会公众股的方式直接在证券市场上市。
2、买壳上市(RTO)买壳上市是指在证券市场上通过买入一个已经合法上市的公司(壳公司)的控股比例的股份,掌握该公司的控股权后,通过资产的重组,把自己公司的资产与业务注入壳公司,这样,无须经过上市发行新股的申请就直接取得上市的资格。
三、企业上市后的变化1、成为公众公司,社会责任加大。
2、公司治理规范,财务透明,信息公开。
3、接受监管,义务加大。
4、有盈利要求,压力加大。
5、联系资本市场,维护公共关系,成本加大。
四、国内与海外上市比较1、运作所需时间就目前的情况看,相比国内股市,海外股市运作效率要高得多。
只要企业本身符合要求,市场认可,很短时间(在香港、新加坡只要一年左右)即可完成发行上市的运作计划。
因此,企业在选择国内还是境外上市的时候,必须衡量本身对资金需求的迫切性。
2、融资规模与成本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国内发行股票的融资成本仍然比较低。
这句话倒过来说就是,同样的一个发行计划,在国内可以融到更多的资金。
境外资本市场的融资费用也比较高。
在境内外市场IPO的融资费用包括交易所费用、中介费用、推广辅助费用等构成。
融资费用占融资总额的比例在不同市场之间差别很大,从5%到20%不等。
国内企业上市的显性成本很低,但是却可能有不少隐性成本,最大的问题是上市的时间长而且不确定。
香港地区和美国上市的费用较高,一般都在融资总额的10%以上,如果融资额很小(比如有些创业板企业只筹集到几千万港币),比例就可能高达20%。
不过,在境外市场上市的时间较短,而且时间较容易确定。
上市必须要规范的十大问题!
上市必须要规范的十大问题!本旨在总结上市公司在上市过程中需要规范的十大问题,以供参考使用。
下面将针对每个问题进行详细的讨论和解决方案。
问题一:公司治理在上市过程中,合理的公司治理是非常重要的。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并确保各层级职责清晰、权责对等。
解决方案:1. 设立高效的董事会:明确董事的职责和权力,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建立有效的监事会:监督董事会的行为,保证公司运营秩序。
3. 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对董事、高级管理层进行合理的激励与考核,提高公司治理质量。
问题二: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投资者、监管机构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预期的重要依据,必须准确、真实、完整。
解决方案:1. 遵守财务报告准则:确保财务报表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2.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
3. 独立审计:聘请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问题三: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方式和内容披露相关信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解决方案:1. 公司公告:及时、准确地发布公司重要信息,如业绩变动、重大合同等,遵循披露规定的时间节点。
2. 定期报告:按规定周期提交年度报告、中报和季度报告,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风险提示等内容。
3. 非定期报告:对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披露,如重大合同、股权变动等。
问题四: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是严重违法行为,上市公司必须加强监管和防范。
解决方案:1. 内幕信息管理: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内幕信息进行严格管控,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
2. 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记录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并对其行为进行限制。
3. 提高市场监管:注重市场监管,加强对操纵市场行为的打击力度。
问题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证券市场的异常波动可能对公司的股价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需要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化解。
企业上市知识问答汇编
企业上市知识问答1.企业上市的好处是什么?答:首先,从公司层面看:(1)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有资本比例,借助直接融资平台改进企业的资本结构,提高企业自身抗御风险的能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2)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3)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增强企业创业和创新的动力。
(4)有利于企业树立品牌,提高企业形象,更有效地开拓市场,降低融资与交易成本。
(5)有利于完善激励机制,采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等股权激励形式,吸引和留住人才。
(6)有利于企业进行资产并购与重组等资本运作,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行业整合,迅速做大做强。
(7)有利于增强股权流动性,实现股权增值。
其次,从股东层面看:(1)公司现有股东所持股权在锁定一定期限后可以上市流通,为股东提供了具有充足流动性的股份交易场所,公司股东财富将大幅度增值。
(2)确立企业的市场价值,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成倍提升了股东持股的财富价值。
(3)提升个人声誉和自我实现的价值。
最后,从管理层和员工层面看:(1)有利于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现代管理手段,有利于管理闭队的稳定,发挥更大积极性。
(2)增强管理层和员工的安全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2、企业并不缺钱,是否有必要上市?答:有的企业认为,我并不缺钱,干吗要上市呢?其实,对上市应这样认识:(1)融资仅仅是资本市场为企业服务的一个功能,除融资效应外,还有品牌效应、人才效应、财富效应和规范约束作用、创新激励效应等。
(2)资本市场可以为企业进行定价,从而为企业的下一步收购兼并、股权激励、风险投资退出奠定基础。
(3)企业是否缺钱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企业在一个较低的战略高度可能并不缺钱,但是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借助资本市场的功能更大提高自己的战略高度。
(4)当然,我们也并不否认,企业如果资金充裕会引起发审会对上市必要性的关注,但是只要企业对未来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有一个清晰合理的规划,并不会成为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业务管理}上市业务细节问题汇总整理
(业务管理)上市业务细节问题汇总整理业务细节问题汇总41-60四十壹、项目主办人是否能够更换?如果申报材料证监会已经正式受理,则不能更换项目主办人。
于正式受理前,能够更换项目主办人。
四十二、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于当地纳税仍是合且总部纳税?相应法规: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且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规定:(1)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2)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由核算地统壹纳税;2、《企业所得税法》(修订后的,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第七章征收管理第五十条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于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于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于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且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且缴纳企业所得税。
结论:1、目前的税收实践中,当地政府壹般均要求于本地设立子公司,税收于当地缴纳。
2、于目前的法规框架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果没有经过国税总局批准汇总缴纳的,应于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3、从2008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应由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缴纳,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计算且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十三、监事及监事会是否需要对定期方案承担连带责任?相应法规: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24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方案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方案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2、准则第3号、第13号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方案所载资料不存于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准则第3号》的修订说明提及,将“保证定期方案所载资料不存于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的范围扩展到监事会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细节问题汇总整理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专题研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在现阶段非常普遍,很多上市公司也将其作为资产重组的一种重要的手段,主要的做法是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股份以购买资产,如果增发股份比例足够高,那么可以导致控制权的转移,借壳上市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一、主要法律上的概念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含两个基本的概念:非公开发行和资产重组,这正是因为这两个概念属于截然不同的两个法律领域,也分别属于不同的法律规范来约束,因此会有一些争议,会有一些困惑。
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单列一节,其主要要点如下:1、特定对象以现金或者资产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上市公司用同一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向该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视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3、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
4、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特定对象持有或者控制的股份达到法定比例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5、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后,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实施。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规定,则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规定:本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那么有这样几个问题需要明确:1、如果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只是为了购买特定对象的资产,那么毫无疑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由证监会上市部的重组委审核。
2、如果特定对象有的以现金认购股份,有的以资产认购股份,而上市公司会拿募集到的现金去买该特定对象的资产的,属于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特别强调的事项,也属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企业上市应关注问题
(三)规范关联交易 不通过关联交易调节、粉饰经营业绩,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影响公司 业绩的稳定性。 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 签订书面协议; 明确决策权限、程序; 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公允性、决策程序发表意见。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 顾问发表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 关联方不得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关,相关或上下游(不包括辅助配套,如电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被重组方占重组方的比例:
超过20%的,申报财务报表至少需包含重组完成后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重组属于同一公司控
制权人下的非企业合并事项,应编制备考利润表。
50-100%的,将被重组方纳入尽职调查范围并发表相关意见,提交会计师关于被重组方的有关文
件以及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
超过100%的,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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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交易 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 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 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关系、人 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关联交易: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由于关联关系的存在,关联交易可能成为调节公司利润、 侵占公司利益和逃避税收的违法行为;立法对关联交易予以 严格规制,关联关系应根据其实质进行判断,而不仅仅依据 形式。 对于关联交易,应规范和减少;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 应充分论述其必要性,交易价格公允。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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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知识点总结
公司上市知识点总结公司上市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法律法规、财务、市场营销和管理等多个领域。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重点总结公司上市的相关知识点,包括上市流程、要求、利弊以及上市后的管理和治理等方面。
一、公司上市的流程1. 筹备阶段:公司决定上市后,首先要进行上市筹备工作。
这包括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申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审核,确定发行股票的数量和价格等。
同时,公司还需要选择合适的承销商和律师团队来协助完成上市的各项工作。
2. 准备材料:在上市筹备阶段,公司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公司章程、股东资料、财务报表、业务计划书等。
这些文件需要提交给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以确定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
3. 预披露:在上市前,公司需要进行预披露,公布招股意向书,并展开路演活动,向投资者介绍公司业务和发展前景。
4. 登记注册:上市前,公司需要向证券监管机构递交上市申请材料。
一旦通过审核,公司将进行股权登记、发行股票等准备工作。
5. 发行股票:一旦申请通过,公司可以开始发行股票。
通常会选择通过初次公开发行(IPO)的方式,向公众发行股票。
6. 上市交易:一旦股票发行完成,公司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交易后,便开始享受股票市场的流动性,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票。
上市流程中的各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法规和规程进行操作,通常需要多方协调和配合。
一旦上市成功,公司将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提升公司知名度,加速业务扩张。
二、公司上市的要求要进行上市,公司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条件和要求。
这些条件通常由证券交易所和监管机构规定,包括财务状况、治理结构、业务规模等方面。
1. 财务要求:公司需要有一定的财务实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包括连续几年的盈利、合理的资产负债比例、健康的现金流等。
通常需要提交审计报告,以证明公司的财务状况。
此外,公司还要有一定的净资产和净利润水平。
2. 治理结构:公司的治理结构也是上市的要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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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问题汇总(71-90)前言:去年由于考试的原因,某些整理资料没有及时更新和上传,现予以补充,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71-80七十一、夫妻共同控制母公司,是否也是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母公司持有欲上市企业45%的股份,夫持有母公司51的股份,妻持有母公司49%的股份。
同时夫为欲上市企业董事长,妻为欲上市企业董事。
另外有一法人股东持有欲上市企43%的股权,但是未参与欲上市企业任何管理。
问,该二人是否共同为欲上市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是的。
夫妻二人就是★作出实际控制人的判断建议分析一下以下因素:(1)分析母公司章程的规定,确认母公司对拟上市公司45%表决权如何行使。
由于母公司只有夫妻两个股东,如果章程规定需要2位股东均同意母公司才能作出相关决策,将夫妻(即便他俩离婚^_^)作为上市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就比较确定了;(2)拟上市公司的另一法人持股43%,非常接近第一大股东,还需要评断拟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与第一、二股东之间的关系。
七十二、上市公司高管独立性问题?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上市公司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上市公司的工作。
《首发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问:以上两个办法中关于监事的任职是否矛盾,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是否可以在控股股东担任监事?谢谢指导!★同样有这个疑问,呵呵。
★嘿嘿,现在做的一个项目就是总经理在控股股东担任监事的情况。
七十三、请教:变更形成的一人公司注销前需要缴足注册资本吗?现有A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尚未缴足,现在A公司的外方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中方股东(已批准),A公司变为一人有限公司的内资企业,之后A公司打算注销,但是公司法第59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一次缴足注册资本,似乎抵触。
请问A公司注销前还需要注册资本缴足吗?有相关法规吗?假如需要,有什么好的处理方法么?例如减资和股权转让同步进行,程序上是减资在前还是股权转让在前比较容易办理?★根据法理,应当是采用先补足出资使公司合法成立,再将其合法注销★公司就是因为已无存在必要才注销,再去补足出资注销是否过于曲折,而且该中方股东无足够资金缴纳未到位出资,怎么办呢七十四、有限合伙或一人有限可以做公司股东吗?有限合伙或者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可以做上市公司股东吗?★有限合伙可以,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不行,非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可以。
★自然人非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都不可以七十五、村民委员会和公司工会委员会能作为拟上市公司股东吗?村民委员会肯定不行,那么工会呢?★工会肯定是不行的,需要规范!这个问题,论坛中有讨论贴,可以找找!★村民委员会可以是公司的股东,例子见华西村但能不能做上市公司的股东不太清楚,如果不能,可以仿照华西村成立华西集团来控股华西村。
七十六、又遇到整体变更问题:最近遇到一个项目,2006年底在没有券商和律师进入的情况下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因为之前没打算上市又存在未弥补的亏损,当时企业自认为其实盈利能力很强又不甘心,结果折股后的股本大于之前的净资产一点,在后来接触律师后采取了由大股东增资但不变持股比例的办法补足了出资。
我们听企业介绍完以后就觉得当时应该属于出资不实,虽然后来很快就补足了出资,但也要运行三个会计年度方可申报材料。
现有两个问题:1)当时那种情况是否一定属于出资不实?2)运行36个月还是三整年,是否2010年方可申报材料?按照《首发办法》运行三个会计年度,2006年是否也算一个会计年度,也就是说是否到2009年即可申报材料?★应该是运行36个月。
譬如,如果是2006年3月变更,则2009年3月就可以申报。
★出资不实,倒签不就完了吗?★倒签,工商登记的信息怎么倒签呢?★听说最近有一个过会的项目也存在股东增资补足注册资本但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不知道可有高人知道是哪家公司?七十七、发行公司债需要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吗?请问在哪里规定的?发行短期融资券也需要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吗?★发债仅需普通决议通过,可转债例外,因为涉及注册资本变化★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是一般决议。
短融同样。
七十八、股票发行费用之简要总结?★发行费用是指与股票发行上市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与发行上市有关的差旅费(含招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办公费(含置办办公设备如打印机复印机等费用、耗材费、复印印刷费、文件制作费用等)、网上网下发行费、股票登记费、会议费(如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的费用,须与发行直接相关)、咨询费(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费用)、路演费用、财经公关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一般不包括财务顾问费用。
七十九、《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一、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根据前款第(一)项和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的,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根据前款第(二)项规定,相关投资者在增持行为完成后3日内应当就股份增持情况做出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其以简易程序申请的,相关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提出申请。
”二、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概括一下有两点:1、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由事前申请改为事后申请;2、证监会简易程序的处理时间由5个工作日改为10个工作日。
八十、居民企业的认定:某境内自然人A、B在香港设立了C公司,A、B分别为C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对C公司实施全面的控制,后来C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了D外商独资企业,请问,该种情形下,能否将C认定为居民企业?D向C分配利润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咨询了几个人,得到了答复不太一样。
★按10号文及相关税务规定;若A 及B 为中国国籍人士; 且没有境外居留权或外国护照, 其D 外商公司( 若母公司C是BVI 注册, 但在香港注册则按CEPA 规定),则C认定为居民企业. D向C分配利润需要缴纳所得税. 特别是 C 为免税区, 如BVI★楼上的答复可能有误,请看一看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的认定,以及利润分配的规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上述表示已经与旧所得税法完全不同!★据我所知,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如何界定?国家税务总局尚未有实施细则!!81-90八十一、请教:关于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的涉税问题?同一控制人先后成立的两家企业A和B,从事相似的业务。
为解决的同业竞争,A的业务逐步由B承接,现A公司名下仅剩余一处房产和少量存货,股东会想把A直接注销,剩余财产分配给其中一位自然人股东。
请问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涉及到哪些税项?如涉税,可有其他处理方式免点税?★房产处置: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如以前漏交房产税,要补房产税。
免税点有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存货处置或直接分配股东:可能交增值税清算所得:如有清算所得,得交企业所得税★在分配之前会进行税费的汇算清缴的,房产的产权转移可能涉及到房产税、契税、房产税。
八十二、股东之间股权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据本人知悉,目前很多PE对公司进行投资时,一般都会与大股东签署股权对赌协议,对于该等股权对赌协议,在现有的招股说明书,尚未发现有进行披露的,原因为何呢,是监管层不愿意接受吗?如果不进行披露,又是否构成重大信息遗漏呢?个人近期准备对此开展一个研究,请各位不吝指教。
★这是个问题,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其是不能签订带有固定回报条款的协议的,否则在外汇或商务部门审批时可能会遇到障碍,所以很多均采取私底下签订的形式。
八十三、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能否作为拟上市股份公司发起人?公司法并没有禁止,但不知证监会对该类企业作为发起人设立的股份公司的上市申请持何种态度?★根据证监会法律部的解释,职工持股会因不具有法人资格,故不能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
据此推理,该中外合作企业因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不能成为发起人。
★二楼的分析得对,不具备法人资格就不能独立地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而不仅仅是个称呼的区别而已★继续讨论多谢楼上各位热情解答。
但我还是有疑问:目前出现的大量有限合伙形式的风投同样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投资的公司大多是要筹备上市的,如果仅因发起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就不能上市的话,该类风投的投资岂不是面临很大风险?据我目前掌握的信息,部分有限合伙投资的公司已经在证监会申请上市,证监会并未对作为有限合伙的发起人身份提出异议。
★采用有限合伙形式的投资管理公司和被其管理的基金,应该是两回事。
PE投资时,去做股东的是被管理的那只基金,而不是管理基金的那个有限合伙公司。
★不具法人资格的,估计是不行的.★有先例的。
远望谷和金风科技的小股东联创永宣创业投资企业,是中外合作非法人合伙企业;怡亚通的和第二大股东是软银亚洲赛富投资基金★好问题。
法人一般具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自己名称和组织机构及场所,公司是法人,但法人不一定是公司。
况且公司法也没说股东非法人不可。
八十四、新的合伙企业法出台了,那么有限合伙企业到底能不能成为拟上市公司股东?★我纳闷的是,国内那么多优秀的风投,比如鼎晖、深创投什么的,他们的PE是怎么退出的呀?如果A股不允许拟上市股东为有限合伙人,那么,难道他们都是通过发行前转让股权实现退出的吗?知道的老大指点一下吧?★当然可以了!仔细研究公司法去!连个人都可以成为拟上市公司的发起人,有限合伙为什么不可以???★有限合伙公司不是法人,怎么做拟上市股东?即使在有限合伙公司的框架内,仍然最少存在一个负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其责任本身就是没有界定的。
所以,ZJH到现在还是对于有限合伙公司作为拟上市公司股东持否定态度!★1.合伙企业目前在ZJH那过不了,原因我在另一个帖子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