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本级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审核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公布日期】2022.06.16•【字号】琼人社发〔2022〕59号•【施行日期】2022.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一)在我省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以下简称参保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裁员率条件。
30人以上的参保企业2021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企业裁员率的计算方法为企业上年度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与上年度平均参保缴费人数之比。
2.缴费条件。
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且2021年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3.其他条件。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
(二)实施范围。
除参保企业外,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9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14•【字号】琼府办[2006]10号•【施行日期】2006.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06]10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三月十四日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的意见(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为加快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我省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依法清理劳动关系(一)企业在实施改制、关闭、破产之前,应对劳动关系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应当在本企业办公区和职工生活区张榜公布。
(二)纳入安置范围的职工必须是企业实施改制、关闭、破产时依法认定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
(三)下列人员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实际从未履行合同,属于挂靠或寄户人员;2.企业实施改制、关闭、破产前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已终止劳动关系;3.因私出国(境)定居、不再与原企业保持劳动关系;4.企业实施改制、关闭、破产前已被开除、除名或履行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5.长期离岗无法联系的职工,企业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后仍逾期不归;6.已办理停薪留职的人员,期满后未回单位报到又未办理辞职手续;7.被借调人员(凡能转移劳动关系的,企业应协助其办理转移手续),既不转移劳动关系又不回原单位工作、企业送达上岗通知15日后职工无正当理由不回单位报到;8.其他依法确认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1.22•【字号】琼府〔2022〕40号•【施行日期】2022.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琼府〔2022〕40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海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11月22日海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规定为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政策衔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关于参保范围第一条本省下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企业及其职工;(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三)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四)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职工;(五)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六)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人员。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外国人、港澳台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在我省灵活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凭居住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外国组织代表机构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组织代表机构及其所雇用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重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得重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得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补缴社保保险费审批表.doc
2、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1寸彩照3张。
3、补缴人员名单详见《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4、补缴社会保险费审批表与《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同时存档。
单位申请补缴社保费理由
盖章
年月日
社
保经办机构
经办科(股)
室申核意见
经审核,该单位申请补缴职工人,其中应参保未参保补缴人,欠费补缴人,符合粤府[2006]96号文及《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暂行办法》的规定条件,拟同意办理补缴社保费手续,呈局领导审批。
盖章
初审人:复核人:年月日
局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年月日
表一补缴社保保险费审批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或个人)
单位
社保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
国有□县以上集体□机关□社会团体□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事业□外资□私营□
补缴(类型)人数
应参保未参保补缴人数
欠费补缴人数
补缴险种
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
补缴起止
年月
年月起至年月止
年月起至年月止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怎么开?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怎么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要职⼯提供本⼈有效⾝份证件⾄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申办⼈有效⾝份证件⾄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证明。
⼀、缴纳证明怎么开1、参保⼈员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申请(1)提供本⼈有效件⾄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申请。
委托他⼈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及被委托⼈的有效⾝份证件。
(2)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代居民⾝份证或经认证的⽹上办事⽤户名,通过社会保险⾃助服务⼀体机打印参保证明,可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社会保险业务⽤章”。
2、参保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申办⼈有效⾝份证件⾄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如果社保局不能查到你的社保缴纳记录,是不可能给你开社保参保证明,需要所在的⼯作单位有给你参保的记录。
3、缴费单位必须在⼀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项社会保险登记。
4、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已参统的缴费单位到⽬前缴纳基本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续;原实⾏基本养⽼保险⾏业统筹的缴费单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社保补缴有时间限制吗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缴的数额外,从⽋缴之⽇起,按⽇加收千分之⼆的滞纳⾦。
”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的,由劳动保障⾏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员⼯主张⽤⼈单位为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是具有强制性的,不应受到时效的限制。
主张这项权利不仅是劳动者的“私权”,同样也是国家的“公权”。
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不主张此项权利,国家有关部门也应当强制要求⽤⼈单位履⾏缴费义务。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要职⼯到带着⾝份证、保障卡等相关证件去社保局进⾏办理,如果社保局不能查到你的社保缴纳记录,是不可能给你开社保参保证明,需要所在的⼯作单位有给你参保的记录。
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用户手册
文档编号:第1.0版分册名称:##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用户手册名目第一章前言§1.1编制目的本文介绍##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的功能、操作步骤和关注要点,关怀参保单位掌握使用申报平台。
本文的预期读者为使用##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
§1.2文档结构本文描述##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的功能讲明、操作步骤和关注要点。
本文按照一级菜单划分业务各章、二级菜单划分各小节的原那么进行组织。
在每个具体业务模块的操作讲明中,按照功能讲明、操作步骤、关注要点等条目进行安排。
其中“功能讲明〞要紧讲明本业务模块所实现的功能,包含对数据处理的概述;“操作步骤〞要紧讲明界面内容的分类、具体操作步骤的顺序、输进限制、业务分支选择等信息;关注要点要紧讲明此模块的办理条件、重点输进工程的内容、方式、长度、类型等必要的限制等。
§1.3一般约定界面上用红色标识的数据项为必须输进项;第二章总体流程介绍要使用好网上申报系统,需要对网上申报系统的经办流程有一个清晰熟悉。
企业在同一个结算月份内的业务办理,分不要通过如下两张图的流程:图A〔申报流程〕,图B〔结算流程〕。
申报流程〔图A〕:1、企业在网上录进社保业务。
2、待业务录进结束后,能够通过信息提交功能确认经办的业务数据。
3、企业提交的数据上传至社保分中心。
4、分中心处理企业提交的网上业务。
5、分中心能够在网上查瞧自己办理每一笔业务的状态〔通过、不通过〕。
6、关于不通过的业务能够进行业务删除,重新办理申报业务。
图 B提交流程〔图B〕:网报系统目前的功能是社保征收工作的局部业务关于网上没有实现的业务,企业还需要到分中心前台办理。
在办理缴费结算的之前,企业应该满足两个条件:1、网上的业务办理完毕。
2、社保前台的业务办理完毕。
之后能够通过提交结算功能,告知社保中心能够进行申报结算,生成单位缴费通知单。
第三章企业网上申报§3.1登录系统§3.1.1登录系统§3.1.1.1功能讲明##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采纳##远博公司数字证书验证用户身份的真实性,确保网上传输信息的保密性、数据完整性、发送信息的不可否认性、交互身份确实定性。
社保纠纷的处理方式
社保纠纷的处理方式社保纠纷的处理方式(一)司法救济方式司法实践证明,不区分各种社会保险纠纷的性质而将其一概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效果不理想,弊端很多。
首先,判决难以明确、具体。
社会保险费的应缴数额是根据劳动者的月工资总额计算的,由于劳动者每月工资总额总是处于变动之中,当人民法院判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办社会保险时,判决主文难以对每月应补交的社会保险险种及其数额、补交时间逐一明确。
而且,社会保险费缴纳数额的核定权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机关。
所以,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不得不笼统地判决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交社会保险费,而将补交的`具体数额交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机关核定。
其次,判决难以执行,有损司法权威。
由于社会保险纠纷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需要相关相关行政部门的协助。
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机关与人民法院在可补交的险种、补交的时间等诸多方面存在分歧。
导致判决难以执行。
再次,不利于及时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将社保纠纷作为劳动争议寻求司法救济,必须经过“一裁二审”的漫长过程,即使其诉讼请求最终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结果还是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机关为其补交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纠纷的性质决定了在适用司法救济方式时必须严格限定其适用范围。
具体包括两种情形:1、对于社会保险赔偿纠纷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
2、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处理方式从对社会保险纠纷的性质分析中可知,对于社会保险参保纠纷、因瑕疵缴纳行为引起的纠纷及保险金发放纠纷这三种纠纷均应采用行政处理方式,而不应作为民事案件予以受理。
理由如下:首先,社会保险费用由社会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履行追缴职责,可以发挥业务娴熟的资源优势。
社会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对缴费单位的缴费情况、用人情况、工资变动情况、每年的缴费基数等,都有比较及时、充分的了解和娴熟的业务技能与认知能力保障,它们能随时发现缴费单位违法缴纳保险费的情况。
海南省社会保险缴费汇总申报表
应邀金额 (7)
1121.56 20.02 60.08 400.56 24.04
合计
20028.00
20028.00
备注
填报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
注:1、(5)=(1)×(3);(6)=(2)×(4);(7)=(5)+(6);
2、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社保机构存档,一份由参保单位保存)。
社保机构审核人: 经办人:
420.58
1626.26
社保机构(章)
2
4005.60
4005.60
1%
1%
工伤保险费
2
4005.60
4005.60
8%
8%
生育保险费
2
4005.60
4005.600.6% Nhomakorabea0%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
年 月 日 单位:元
单位缴费金额 个人缴费金额
(5)
(6)
801.12 20.02 40.06 320.44 24.04
320.44 0
20.02 80.12
海南省社会保险缴费汇总申报表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章):
申报缴费所属期: 年 月 申报时间
险种
项目
人数
工资总额
费率(%)
单位缴费总额 (1)
职工缴费基数总额 (2)
单位(3)
个人 (4)
基本养老保险费
2
4005.60
4005.60
20%
20%
失业保险费
2
4005.60
4005.60
1%
1%
基本医疗保险费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6.05.30•【字号】琼财企[2006]636号•【施行日期】2006.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企[2006]636号)省属各企业:为了加快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用好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人劳厅二○○六年五月三十日附件: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快省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改革步伐,用好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改革专项资金),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改革专项资金是省政府为促进国有企业改革而设立的政府专项资金。
第三条省财政厅应在商业银行设立改革专项资金专户,对改革专项资金收支实施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
第四条改革专项资金的来源(一)经省政府批准,从省工业发展资金安排的资金。
(二)省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中经批准用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资金。
(四)企业改制、关闭、破产剩余净资产处置收入,包括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收入和有关税费返还所得收入中经批准用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资金。
(五)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结余资金中按规定可调整用于安置职工的部分。
(六)上年度改革专项资金余额结转。
(七)其它资金来源。
第五条改革专项资金使用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统筹兼顾改革发展稳定,区分轻重缓急,量入为出,注重效果。
第六条改革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一)为实施企业改制、关闭、破产而需由政府支付的前期工作费用,包括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费用的补助。
海口市社保局办理社保补缴可以吗?
海口市社保局办理社保补缴可以吗?近期,一些不法份子冒充社保局工作人员,通过信息或短信骗取参保人信任,以代理办理社保为由,骗取钱财。
大家有很多疑问,海口市社保局办理社保补缴可以吗?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补缴?相关补缴流程是什么?怎么样才不会被骗?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海口市社保局办理社保补缴的相关知识。
近期,一些不法份子冒充社保局工作人员,通过信息或短信骗取参保人信任,以代理办理社保为由,骗取钱财。
大家有很多疑问,海口市社保局办理社保补缴可以吗?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补缴?相关补缴流程是什么?怎么样才不会被骗?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海口市社保局办理社保补缴的相关知识。
▲一、补缴条件用人单位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办理补缴。
海口市社保补缴单位或他人代办与个人办理的流程大致相同,需要注意的是海口本市户籍可以直接补缴社保,外地户籍只有非农业户口在本地已有工作的的条件下才能补缴社保。
▲二、补缴材料1、填写《海南省补缴社会保险申报(审批)表》、《海南省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和《海南省省本级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证明材料清单》以上表格均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2、补缴跨年度社会保险费必须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原始工资会计凭证、原始工资发放表、人事档案;未能提供原始工资发放表、原始工资会计凭证的,必须同时提供欠缴期间原始劳动关系证明、人事档案、招工(录用)审批表、公司原始花名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关补缴社会保险文书或政策性文件。
注:1、补缴当年社会保险费只提供第1点中的材料(各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就行。
2、已办理退休人员和其他已终止社会保险关系人的员不再办理补缴手续。
3、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不得补缴社会保险费,刑满后也不得不得补缴服刑期间社会保险费。
▲三、补缴流程1、用人单位按规定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大厅办理申报。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补缴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复核和领导审批等程序处理,必要时还须到相关单位进行实地稽查核定,对符合补缴条件的及时办理应收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传送地税系统征收。
社会保险业务表单
附件2-1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名称(公章)申请日期:1 / 2232 / 223填写说明1、本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填写。
2、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填写简称。
3、地址、邮编: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及邮编。
4、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代码证》中的相应信息。
5、工商登记信息:企业单位填写,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相应信息,其中执照种类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等;经济类型按GB/T12402-2000《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填写。
6、批准成立信息:非企业单位填写,指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书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相应信息。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信息。
8、经办人员:填写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有关信息。
9、单位类型:填写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个体工商户、其他。
10、经费来源:按照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分类填写。
11、隶属关系:按中央属、部属、省属、市属、县属、乡镇属和军队分类填写。
12、主管部门:填写参保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本项可以不填写。
13、职工人数:在参保单位工作并领取工资的实有在职人数。
14、退休人数:参保单位原在编人员中已办理退休的人数。
15、开户银行、户名、银行账号: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的开户银行、户名及银行账号。
16、参加险种及时间、参保地:参保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参加的各类险种及参加时间、参保地,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分类填写。
个人应该如何补缴社会保险
个⼈应该如何补缴社会保险个⼈补缴社会保险⾸先需要准备好相关证件和资料,并携带它们前往户⼝所在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社会保险的补缴。
申请需要在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补缴申请书,并进⾏提交。
在申请成功后,就可以补缴社会保险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政策不同,要求提交的材料也会有所不同。
⼀、个⼈应该如何补缴?普通⼈进⾏补缴⽅式如下所⽰:(⼀)以个⼈名义参保的(包括灵活就业⾝份参保的——部分城市),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话,可以进⾏补缴。
职⼯应参加⽽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应按参加险种补缴社会保险费;因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少缴各险种保险费的,⽤⼈单位和职⼯应按规定予以补⾜(涉及1996年12⽉底前的缴费基数除外);(三)如果是⾃⼰离职,⼊职新公式之后先补缴之前⽉份的话,可以找公司给补缴。
⼆、有哪些情况可以补缴社会保险?(⼀)从单位离职后,社保断缴不超过三个⽉,可以补缴社保:很多时候,从原单位离职后,因为没有找到新⼯作,造成社保断缴⼏个⽉。
按规定,⼀般不超过3个⽉都可以补缴社保,如果社保断缴超过三个⽉,对于其他保障待遇就会受到影响,所以个⼈补缴社保时要注意社保断缴实际情况。
挂靠公司代缴社保,⼀般都有补缴社保的业务。
补缴社保也就是补缴3个⽉,超过三个⽉也不能补缴,当然每个地区的补缴政策各不相同。
(⼆)由于企业原因未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已经跟单位签订正式的,按规定,职⼯⼊职30⽇内必须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续。
⽐如说企业没有给职⼯缴纳社保,企业职⼯可以,要求企业给⾃⼰补缴社保,当然了该承担的费⽤职⼯也要承担⼀部分。
三、社保补缴的时效是多久?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条规定,⽤⼈单位应当⾃⽤⼯之⽇起三⼗⽇内为其职⼯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三条规定⽤⼈单位未按时⾜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
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补缴业务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补缴业务管理的通知朝社保发〔2011〕5号关于加大社会保险补缴业务治理的通知辖区内各用人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爱护参保人员及参保单位利益,加大社会保险补缴业务治理,杜绝非正常补缴现象(试用期期间未依法为职员缴纳保险、不足额缴费等缘故造成补缴的)发生,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治理中心(以下简称“朝阳区社保中心”)重新制定了社会保险补缴业务治理规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凡需办理社会保险补缴业务,应在朝阳区社保中心稽核监察部进行补缴登记备案。
二、凡多次显现非正常补缴业务的用人单位,将被列为重点稽核监察对象,由朝阳区社保中心稽核监察部对其社会保险缴费情形进行实地稽核。
关于咨询题严峻的,将移交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劳动监察及行政处理。
三、按照《关于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有关咨询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1]39号)文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用采取以下方式:每月15日(含15日)前,采纳支票、刷卡两种收款方式,每月15日后采纳刷卡一种收款方式。
四、补缴业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请参见附件《朝阳区社会保险补缴业务办理规范》。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主题词:社会保险补缴通知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治理中心 2011年8月12日印附件:朝阳区社会保险补缴业务办理规范一、社会保险补缴业务办理流程1、补缴历年社会保险业务①用人单位补缴历年社会保险,需到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社会保险科办理审批手续。
②用人单位需登陆朝阳区社会保险网预约取号。
③用人单位需在预约日期当天,持补缴业务所需材料到朝阳区社保中心稽核监察部324室办理补缴登记备案。
④用人单位持稽核监察部门出具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到朝阳区社保中心经办大厅一层收缴柜台办理补缴业务。
社会保险年检申报表怎么填写?
社会保险年检申报表怎么填写?社会保险年检申报表中,实发⼯资总额按照企业列⼊成本的⼯资性⽀出,职⼯⼈数按照参保⼈数填写,企业缴费基数按照实际缴纳社保基数填写。
企业每年应当办理社保年检,带上相关材料去社保局填写申报表。
⼀、年检申报表怎么写?1、“发⼈数”栏根据参保单位年各⽉⼯资单计算的年平均⼈数填写。
2、“实发⼯资总额”栏根据参保单位年“应付职⼯薪酬明细账”借⽅发⽣额及直接列⼊成本费⽤的⼯资性⽀出(包括各种补贴、津贴、奖⾦等)计算填写。
3、“职⼯⼈数”栏根据参保单位年末劳资统计职⼯总数填写(包括固定⼯、临时⽤⼯等)。
4、“参保⼈数”栏根据参保单位年末实际参保⼈数填写。
5、“应发⼯资总额”栏根据参保单位年“应付职⼯薪酬明细账”贷⽅发⽣额及直接列⼊成本费⽤的⼯资性⽀出计算填写。
6、“单位缴费基数”栏根据参保单位“应付职⼯薪酬明细账”借⽅发⽣额及直接列⼊成本费⽤的⼯资性⽀出计算填写。
7、“个⼈缴费基数”栏填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年度个⼈缴费基数。
⼆、补缴的⼿续是怎样的?1、同⼀缴费年度缴纳当年养⽼保险费的被保险⼈,如果同⼀缴费年度有可选的补缴期,可以多次补缴。
2、申请补缴时,由参保⼈本⼈持原件向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经办机构按参保⼈补缴时选择的缴费标准以及补缴年限进⾏补缴。
3、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经办机构⼯作⼈员根据参保⼈申请,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费补缴申请表》(以下简称《补缴申请表》),并由本⼈确认后,经办⼈员签字盖章。
4、申请补缴⼈员持《补缴申请表》和本⼈⾝份证到指定银⾏缴费。
5、在同⼀缴费年度内应缴费未缴费的参保⼈,下⼀⾃然年度信息系统⾃动作废其上年度征集计划,不为其产⽣下⼀年度征集计划,待参保⼈本⼈下⼀年度持⾝份证原件到经办机构选择缴费标准和缴费年限后,经办机构为其打印《征集计划单》,参保⼈持《征集计划单》到指定银⾏进⾏缴费。
综上所述,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年检,要在社保局填写申报表,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参保职⼯⼈数、缴费基数和职⼯⼈数等如实填写。
保险业未完成任务情况说明
1.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怎么写第一,关于我工作知识方面存在不足。
通过反省,我深刻明白工作能力缺乏的唯一解决之道就是刻苦学习。
因此今后对于工作方面存在不懂之处,我应自己刻苦地学习。
第二,关于我的工作作风懒散。
通过反省,我已经认识到一个人存在工作懈怠、偷懒、怕吃苦等习惯的原因恰恰是因为缺少锻炼,缺少挫折。
倘若一个经历过磨练和艰辛地人,就会更加珍惜自己的工作。
因此,通过此次检讨让我一定程度上经历了一份艰辛,而我也希望通过自己今后刻苦用心的工作,更多的体验一份艰辛,克服自己工作懈怠、偷懒、怕吃苦的坏毛病。
第三,我的危机意识严重欠缺。
今后我在日常工作中,在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更应该逐渐地学习领悟一些银行其他工作的整体情况,这样让我在今后的任何一项工作中都能清晰明朗,就能够更加明白自己工作的意义,以便于更好的工作。
以下是我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失误错误的个人感触。
其实,承认错误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次经历磨练与痛心的过程,但我就必须承认错误,勇敢、积极得去面对和解决。
此次工作态度不端正导致的工作失误,我内心觉得很对不起领导,我知道领导对我的工作情况很关心,对我今后的发展也有期待。
在此,我发誓今后我一定要积极努力地改正错误,以十分充足的干劲投身于自己工作当中,踏踏实实地做好工作,为我行的发展尽自己最大的一份力量。
尊敬的领导同志:经过此次错误,我感到深深的自责和内疚之余,更认识到我这样行为的结果是严重的,对于经理指出的不诚信问题,也是我感到最内疚的一点。
然而,经过经理的严肃指正错误之后,我已经意识到再怎么遗憾和难过都对我弥补错误无济于事,第一我应该严肃地承认错误,认真地面对它,我必须努力地反省错误、检讨错误。
我检讨错误之外,更应该积极地去承担因我犯错带来的一些影响,今后我一定要对自己的言行方面严加要求,尽力杜绝此类错误的发生。
我必将以最最踏实的工作态度,诚实守信地对待未来的工作。
第一,今后我无论是在工作方面与严肃自律方面,我都要提起十分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