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岩土工程勘察强制性条文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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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110KV线路

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110KV线路
施工标段
AN1#
施工单位
xxx公司
项目经理
xxx
执行标准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工程阶段
基础施工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第5.2.10条: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
2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亦应取一组;
3按大跨越设计的直线塔基础及拉线基础,每腿应取一组,但当基础混凝土量不超过同工程中大转角或终端塔基础时,则应每基取一组;
4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
耐张(转角、终端)塔基;
换位塔基;直线转角塔基。
已按规范要求制作□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及试验报告
直线塔基础基,共制作组,共个施工队
已按规范要求制作□
输电线路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工程名称
xxx110kV升压站-xxx330kV升压站110kV输电线路工程
施工标段/桩号
AN1#
施工单位
xxx公司
项目经理
xxx
执行标准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工程阶段
基础施工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第1.0.3条: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kg
kg
砂(±3%)
kg
kg
石(±3%)
kg
kg
水(±2%)
kg
kg
外加剂(±2%)
kg
kg

岩土工程强制性条文汇总

岩土工程强制性条文汇总

1 遇地下水时应量测水位;
2 (此款取消)

12 3 对工程有影响的多层含水层的水位量测,应采取止水措
施,将被测 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隔开。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序号 13~17 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 4.1.1 在湿陷性黄土场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下列内 容,并应结合建筑 物的特点和设计要求,对场地、地基作
1.0.4 工程勘测所使用的计量仪器、设备,必须按国家计
20 量法的规定定期检 定;对所使用的专业应用软件,应经过

鉴定或验证。
12.1.1 拟建线路经过对线路塔位安全有影响的岩溶强烈发
21 育区时,应进行岩 溶专项勘察。

12.2.1 拟建线路路径上或其附近存在对线路塔位安全有
22 影响的滑坡或有滑坡可能时,应进行滑坡专项勘察。

管路应畅通完好。
4.8.4 升降系统必须灵活自如、钢丝绳应无破损,钢丝绳
49 的长度和直径应符 合机械出厂说明书要求,钢丝绳与提引

器连接处必须牢固口。
50 4.8.5 使用电力的设备,必须保证其接线正确。

51 4.8.6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全可靠。

4.8.9 钻机试车应先在空载状态下进行,对回转、升降、
出评价,对地基处理措施提出建议。
1 黄土地层的时代、成因;
2 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 :
13 3 湿陷系数、自重湿陷系数和湿陷起始压力随深度的变
化;
4 场地湿陷类型和地基湿陷等级的平面分布;
5 变形参数和承载力;
6 地下水等环境水的变化趋势;
7 其他工程地质条件。
4.1.7 采取不扰动土样,必须保持其天然的湿度、密度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4.0.2 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001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编号:002
5.1.2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5.2.2 基础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003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6.1.2杆塔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004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6.2.2 杆塔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005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7.1.2架线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006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7.2.2 架线工程开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007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8.0.2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008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9.0.2 竣工投产前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009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4.4.2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001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4.4.2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002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4.4.2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003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4.4.2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004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4.4.2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005。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十六条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十六条

★适应市场经济不能降低技术标准。

★正确理解、掌握强制性条文十六条是完善工程项目,满足报告通过审查验收的前提,是岩土工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强制性条文不可冒犯,当地方法规与国标抵触时,自行失效。

★强制性条文是行政监督的条令,是行政罚款的依据。

★违反强制性条文每一条的市场代价是(单位)10~30万元、个人责任人占5%的行政罚款,也是单位声誉的严重损害……专业资料专业资料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自200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强制性条文十六条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总则要求1条(1.0.3),对详勘要求4条(4.1.11、4.1.17、4.1.18、4.1.20),对水文地质勘察要求2条(基坑工程4.8.5、7.2.2),对桩基础要求1条(4.9.1),对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要求七条(5.1.1、5.2.1、5.3.1、5.4.1、5.7.2、5.7.8、5.7.10),对成果报告的要求1条(14.3.3)。

2、强制性条文十六条部分内容解析:①总则1.0.3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专业资料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即应遵循先勘察、再设计、后施工之原则。

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即接受项目,签了合同才能勘察;有了方案、平面图才可详勘,否则只能初勘,或按方格网施工以满足详勘。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这项工作一般应在初勘阶段完成。

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专业资料结论正确是起码要求。

提出的基础形式,变形要求应通过提供的承载力与以满足;场地的稳定性评价应准确;提出的建议应是可行的,应能反映出岩土工程师的基本素质。

②4.1.11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强调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评价,不能仅对专业资料场地评价完事。

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计划表(20210210073936)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计划表(20210210073936)
已执行
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级
记录(线地1)
4
3.4.2接地体(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 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
2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已执行
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级
记录(线地1)
5
3.7.10接地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可靠, 并应 便于打开测量接地电阻。
3压后应平直,有明显弯曲时应校直,弯曲度不 得大于2%;
4校直后不得有裂纹, 达不到规定时应割断重接。
已执行
导线压接施工检查及评级
记录
6
8.4.12在一个档距内, 每根导线或架空地线上不应 超过一个接续管和两个补修管,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各类管与耐张线夹出口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2接续管或补修管出口与悬垂线夹中心的距离不 应小于5m。
已执行
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 水泥出厂检验报告 水泥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砂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原材料跟踪管理台账 外加剂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碎石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2
3.0.2分坑测量前应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复核设计 给定的杆塔位中心桩,并应以此作为测量的基准。
已执行
路径复测记录表(线记1)
项目总工:
年月日
项目总监(副总监) :
1
3.1.1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 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已执行
接地施工方案
2
3.1.4接地线不应作其他用途。
已执行
接地施工方案
3
3.3.1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规 定时,不应小于0.6m。角钢、钢管、铜棒、铜管等接地体应垂直配置。 除接地体外, 接地体引出线的垂 直部分和接地装置连接 (焊接) 部位外侧100mm范围内应做防腐处理; 在做防腐处理前, 表面必须除锈并 去掉焊接处残留的焊药。

输电线路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输电线路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设计施工图已经有关
方会审
已执行
施工图会审纪要
变更设计已经设计单
位同意
已执行
设计变更文件
2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测量及 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 等,必须经过检定,并在有 效使用期内。
经纬仪全部检定并在
有效期内使用
已执行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
合格证
全站仪全部检定并在
有效期内使用
已执行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
合格证
钢卷尺已经检定并在
6.1.6(见表A.1)的规定。
4.8级以上的螺栓扭矩标 准值由设计规定,若设计 无规定时,宜按4.8级螺 栓的扭紧力矩标准执行。
合格证齐全有效
已执行
地脚螺栓岀厂质量合格证
预制构件合格证
合格证书及批次复检 报告齐全有效
已执行
基础钢筋质量合格证
钢筋批次复检报告
基础钢筋焊接工艺检验报 告
水泥岀厂质量合格证、水泥 岀厂检验报告
水泥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砂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碎石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原材料跟踪管理台帐
2
3.0.2分坑测量前必须依
据设计给定的数据复核设 计给定的杆塔位中心桩,并
有效期内使用
已执行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
合格证
台秤已经检定并在有
效期内使用
已执行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
合格证
塔尺已经全部检定并 在有效期内使用
已执行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
合格证
游标卡尺已经检定并 在有效期内使用
已执行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
合格证
扭力扳手已经全部检
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已执行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
合格证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计划表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计划表

线路工程施工综合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工程名称 国电定边黄湾50MW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单位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第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芦启瑞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部分电力线路》(DL 5009.2-2013)1 3.1.11林区、草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已执行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施工作业票2 3.2.2材料及器材的存放和保管6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1容器必须密封。

2库房空气应流通,并有专人管理。

3醒目处应设置“有毒有害”标志。

7汽油、柴油等挥发性物品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1应存放在专用区域内,容器应密封。

2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曝晒。

4醒目处应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

已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33.4.24卸扣5严禁用普通材料的螺栓取代卸扣销轴。

已执行 施工安全检查记录4 3.4.25链条葫芦和手动扳手6操作人员严禁站在葫芦正下方,严禁站在重物上面操作,严禁将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起吊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行走或停留。

已执行 施工安全检查记录项目总工:年月日项目总监(副总监):年月日线路工程运输与装卸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工程名称 国电定边黄湾50MW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单位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第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芦启瑞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部分电力线路》(DL 5009.2-2013)14.1.7载送施工人员遵守下列规定2严禁自卸车、挂车、拖拉机等工程车或农用车载人。

已执行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2 4.6.2起重机作业时遵守下列规定:2吊件和起重臂活动范围内的下方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4严禁吊件从人员上空越过。

已执行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施工安全检查记录3 4.6.7严禁起重臂跨越电力线进行作业。

已执行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4.6.11严禁起重机械超载作业,不得吊拔埋在地下、凝固在地面上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word参考模板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word参考模板

66千伏农场变电所移地新建工程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2012年03月批准:日期:审核:日期:编制:日期:目录一、适用范围二、目的三、编制依据四、工程概况五、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5.1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5.2管理制度的建立5.3强制性标准管理5.4资金支持计划5.5培训计划六、强制性条文执行措施6.1管理措施6.2组织措施6.3技术措施一、适用范围1.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输变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试验和检测等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3.本规程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应及时更新替代、补充新增内容。

本计划编制适用用本工程线路。

二、目的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输变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以及本工程顺利的达标投产、创优、质量控制等,特编制此执行计划表。

三、编制依据GB50168-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四、工程概况本工程本期为单回输电线路,线路名称:66kV宝白线农场分歧建设单位:科左中旗农电公司设计单位:长春电力勘测设计院监理单位:黑龙江金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黑龙江恒能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新建线路由66kV宝白线276号T接起向南约2km,跨过西辽河至门达镇富裕屯北侧,从富裕屯西侧向南先后穿越220kV 城双线、220kV梨通线、66kV双林县后向南跨过303国道,右转向东直至新建农场66kV变电站构架止,线路亘长5.667km。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土石方工程-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土石方工程-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SZLX20-TSF-SG01-004单位工程名称科尔沁~阜新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蒙东段)线路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江苏省宏源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田华江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经理陆国智强条执行表号及名称Q/GDW10248.7-2016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第7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3.1.3 表4-2 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序号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要素执行情况相关资料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17.0.2 在海拔高度1000米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7.0.2的规定。

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7.0.2的基础上增加,对110kV~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500kV 增加2片,750kV不需增加。

按规定数量安装标称电压110 220 330绝缘子片数7 13 17电压500 750片数25 32施工图施工记录27.0.9 在海拔不超过1000m的地区,在相应风偏条件下,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应符合表7.0.9-1和表7.0.9-2的规定。

按规定执行施工图施工测量记录313.0.1 导线对地面、建筑物、树木、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的距离,应根据导线运行温度40度情况或覆冰无风情况求得的最大弧垂计算垂直距离,根据最大风情况或覆冰情况求得的最大风偏进行风偏校验。

重覆冰区的线路,还应计算导线不均匀覆冰和验算覆冰情况下的弧垂增大。

按规定执行施工图施工测量记录413.0.2 导线对地面的最小距离,以及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1 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导线对地面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3.0.2-1规定的数值。

按规定执行施工图施工测量记录513.0.4输电线路不应跨越屋顶为可燃材料的建筑物。

输电线路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安全

输电线路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安全
《危险品库房重要设施安全检查 签证记录》编号:
安全检查记录编号:
8
3)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曝 晒。
汽油、柴油等挥发性物品 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 全
带。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
用安全带
施工安全措施编号:
交底记录编号: (深基坑开挖、组塔、平衡挂线、 附件安装、跨越架搭设) 安全施工 作业票编号:
交底记录编号: 土石方开挖作业安全施工作业票 编号:
安全检查记录编号:
11
3.4.24卸扣
5严禁用普通材料的螺栓取 代卸扣销轴。
严禁用普通材料的螺栓取 代卸扣销轴
施工安全措施编号:
交底记录编号: 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记录表编号:
12
3.4.25链条葫芦和手扳葫芦6操作人员严禁站在葫芦正 下方,严禁站在重物上面操作, 严禁将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 而离开现场,起吊过程中严禁 任何人在重物下行走或停留。
无盲炮时,必须从最后一 响算起经5min后方可进入爆破区
有盲炮或炮数不清时,对 火雷管必须经15min后爆 破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爆 破区检查
对电雷管必须将电源切 断并短路、待5min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
5
5.3.16处理盲炮时, 严禁从炮 孔内换取炸药和雷管。重新打 孔时,新孔必须与原孔平行。 新孔距盲炮孔严禁小于0.3m,距药壶边缘严禁小于0.5m。
15
4.5.10索道运行、保养的规定
7货运索道严禁载人。
货运索道严禁载人
施工安全措施编号:
交底记录编号: 索道运输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号: 安全检查记录编号:

工程名称
检查时间
本月施工内容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岩土工程勘察强制性条文

岩土工程勘察强制性条文

1 总侧1.0.1 为保证工程勘察质量,保障工程、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满足工程监督管理基本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 工程勘察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 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建设不同阶段的要求,进行策划、实施,勘察成果应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提供资料真实、结构完整、评价合理、结论可靠、建议可行的勘察报告。

1.0.4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

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2 基本规定2.0.1 工程勘察的策划和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取得拟建工程设计资料,搜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地质资料和环境资料,编制勘察纲要;2 应调查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情况和危害程度;3应查明拟建工程场地地形地貌和工程影响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分布、工程特性,调查对工程不利的地下埋藏物;4 应查明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分布特征,分析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评价地下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5 应分析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提供设计和施工所需岩土参数;6 应提供工程勘察报告。

2.0.2 勘探、取样和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等的原始记录、影像资料和工程勘察报告均应归档保存,并应可追溯。

2.0.3 勘探、取样、测试和试验仪器设备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测试和试验仪器应在标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2.0.4 勘察单位应参与施工验槽,检验开挖揭露的地质条件与工程勘察报告的一致性。

如有异常情况,应提出处理措施或修改设计的建议。

3 勘察要求3.1 勘察纲要3.1.1 工程勘察应在搜集、分析已有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根据勘察目的、任务和现行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针对拟建工程特点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编制勘察纲要。

勘察纲要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概况;2 概述拟建场地环境、工程地质条件、附近参考地质资料(如有);3 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及需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4 执行的技术标准;5 选用的勘探方法;6 勘察工作布置;7 勘探完成后的现场处理;8 拟采取的质量控制、安全保证和环境保护措施;9 拟投入的仪器设备、人员安排、勘察进度计划等;10 勘察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槽等后期服务;11 拟建工程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输电线路设计(结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清单

输电线路设计(结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清单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11.1.3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桩基需进行下列计算和验算。
1所有粧基均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计算内容包括:
1)根据桩基的使用功能和受力特征进行桩基的竖向(抗压或抗拔)承载能力计算和水平承载能力计算;
2)对桩身、连梁及承台承载力进行计算,对于粧身露出地面或粧侧为可液化土、极限承载力小于50kPa (或不排水剪强度小于l0kPa)土层中的细长粧尚应进行桩身压屈验算;
表7.3.1地基变形允许值
杆塔总高度Hg
m
Hg≤50
501<Hg≤100
100<Hg≤150
150<Hg≤200
200<Hg≤250
250<Hg≤300
δ
0.006
0.005
0.004
0.003
0.002
0.001 5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项目名称
强制性条文内容(包括相关规程规范)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
项目名称
强制性条文内容(包括相关规程规范)
执行情况(包括相关设计文件)
检查结果
11.0.2基础应根据杆位或塔位的地质资料进行设计。现场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7.3.1对某些有特殊变形要求的杆塔基础,基础的最大倾斜率不含基础预偏值),当无资料时,应满足表7.3.1的要求。3挡土墙基底的埋置深度,应根据地基承载力、水流冲刷、季节性冻土深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基底嵌入原状土内应大于500mm。4挡土墙每两平方米内应设置一个泄水孔。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十六条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十六条

★适应市场经济不能降低技术标准。

★正确理解、掌握强制性条文十六条是完善工程项目,满足报告通过审查验收的前提,是岩土工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强制性条文不可冒犯,当地方法规与国标抵触时,自行失效。

★强制性条文是行政监督的条令,是行政罚款的依据。

★违反强制性条文每一条的市场代价是(单位)10〜30万元、个人责任人占5%的行政罚款,也是单位声誉的严重损害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J 2001),自200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强制性条文十六条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总则要求1条(1.0.3 ),对详勘要求4条(、、、),对水文地质勘察要求2条(基坑工程、),对桩基础要求1条(),对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要求七条对成果报告的要求1条()。

2、强制性条文十六条部分内容解析:①总则1.0.3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即应遵循先勘察、再设计、后施工之原则。

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即接受项目,签了合同才能勘察;有了方案、平面图才可详勘,否则只能初勘,或按方格网施工以满足详勘。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这项工作一般应在初勘阶段完成。

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结论正确是起码要求。

提出的基础形式,变形要求应通过提供的承载力与以满足;场地的稳定性评价②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强调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评价,不能仅对场地评价完事。

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1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即勘探点可按地物丈量确定,不允许目估。

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即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及荷载资料应向委托方或设计单位索取;荷载反映了高层或是低层建筑物的受力状况,同时决定能用何种基础形式;勘探孔深应按荷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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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7 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5
4.8.5
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在基坑开挖过程中需要对地下水进行控制(降水或隔渗),且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2取土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点的竖向间距,每个场地或每幢建筑物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应为1m~2m,受力层以下取样间距不应大于3m,每一个主要土层的原状土数量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
3地温观测孔应根据拟建场地规模及设计要求确定,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10,单幢建筑物不得少于2个;
4地温观测孔内测温点竖向间距,在季节融化层内不应大于0.5m,多年冻土层内应为0.5m~2m;
5高层建筑群测试剪切波速钻孔数量每幢不应少于1个,单幢高层建筑不应少于2个。
20
8.4.8
桩基冻土工程地质勘察勘探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点的布置应按建筑物的周边、角点或柱列线布置,勘探点间距不应大于20m;
2当持力层层面坡度大于10%或冻土工程性质变化较大时,应加密勘探点;当冻土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一级时,大口径桩或墩应加密勘探点;复杂地基一柱一桩工程应每柱设置勘探点;
3
1.0.3
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4
4.1.11
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
22
8.4.12
冻土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拟建工程概况;
2勘察目的、任务要求、依据的技术标准;
3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勘察等级、勘察方法、任务完成情况;
4场地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
5水文地质特征及其对地基冻胀与融层的影响;
6冻土类型与特征;
7不同设计原则条件下相对应的冻土承载力建议值、桩基设计参数、地基基础方案建议;
4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可液化土层和特殊岩土的分布及其对桩基的危害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5 评价成桩的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7
5.1.1
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岩溶时,应进行岩溶勘察。
8
5.2.1
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滑坡或有滑坡可能时,应进行专门的滑坡勘察。
5 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6 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7 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8 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9 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15
4.1.1
在湿陷性黄土场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下列内容,并应结合建筑物的特点和设计要求,对场地、地基作出评价,对地基处理措施提出建议。
3 对工程有影响的多层含水层的水位量测,应采取止水措施,将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隔开。
14
14.3.3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2 拟建工程概况;
3 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4 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
3控制性勘探点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
21
8.4.9
桩基冻土工程地质勘察勘探点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预计桩端以下不应少于3m,且不应少于20m;
2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满足下卧层验算需要,对需验算沉降的桩基,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且不应小于25m;
3当达到预定深度遇有厚层地下冰或饱冰冻土时,应穿路径上或其附近存在对线路塔位安全有影响的泥石流时,应进行泥石流专项勘察。
《1000kV架空输电电路勘测规范》GB50741-2012
28
11.1.1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经过对塔位安全有影响的岩溶强烈发育区时,应进行岩溶专项勘察。
29
11.2.1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经过滑坡严重地段时,应进行滑坡专项勘察。
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
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6
4.9.1
桩基岩土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查明场地各层岩土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
2 当采用基岩作为桩的持力层时,应查明基岩的岩性、构造、岩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判定有无洞穴、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弱岩层;
3 查明水文条件,评价地下水对桩基设计和施工的影响,判定水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9
5.3.1
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危岩或崩塌时,应进行危岩和崩塌勘察。
10
5.4.1
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有发生泥石流的条件并对工程安全有影响时,应进行专门的泥石流勘察。
11
5.7.8
地震液化的进一步判别应在地面以下15m 的范围内进行;对于桩基和基础埋深大于5m 的天然地基,判别深度应加深至20m。对判别液化而布置的勘探点不应少于3个,勘探孔深度应大于液化判别深度。
2 桩周存在软弱土层,邻近桩侧地面承受局部较大的长期荷载,或地面大面积堆载(包括填土)时;
3 由于降低地下水位,使桩周土中有效应力增大,并产生显著压缩沉降时。
30
11.4.1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路径或其附近存在对塔基安全有影响的泥石流时,应进行泥石流专项勘察。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31
5.4.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桩基,当桩周土层产生的沉降超过基桩的沉降时,应考虑桩侧负摩擦力:
1 桩穿越较厚松散土、自重湿陷性黄土、欠固结土层进入相对较硬土层时;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324-2014
18
4.1.11
多年冻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应设地温观测孔,并应进行地温观测。
19
8.4.6
冻土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取样和测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土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按冻土工程地质条件和设计要求确定,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2/3,且每幢建筑物不得少于4个;
输电线路岩土工程勘察强制性条文清单表
序号
条款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
1.0.4
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2
4.3.2
地面下存在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时,除6 度外,应进行液化判别;
注:本条饱和土液化判别要求不含黄土、粉质粘土。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50021-2001
《330kV-750kV架空输电电路勘测规范》GB50548-2010
24
1.0.4
工程勘测所使用的计量仪器、设备,必须按国家计量法的规定定期检定;对所使用的专业应用软件,应经过鉴定或验证。
25
12.1.1
拟建线路经过对线路塔位安全有影响的岩溶强烈发育区时,应进行岩溶专项勘察。
26
12.2.1
拟建线路路径上或其附近存在对线路塔位安全有影响的滑坡或有滑坡可能时,应进行滑坡专项勘察。
1 黄土地层的时代、成因;
2 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
3 湿陷系数、自重湿陷系数和湿陷起始压力随深度的变化;
4 场地湿陷类型和地基湿陷等级的水平分布;
5 变形参数和承载力;
6 地下水等环境水的变化趋势;
7 其他工程地质条件。
16
4.1.7
采取不扰动土样,必须保持其天然的湿度、密度和结构,并应符合I级土样质量的要求。
17
6.1.1
当地基的湿陷变形、压缩变形或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针对不同土质条件和建筑物的类别,在地基压缩层内或湿陷性黄土层内采取处理措施,各类建筑的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甲类建筑应消除地基的全部湿陷量或采用桩基础穿透全部湿陷性黄土层,或将基础设置在非湿性黄土层上;
2 乙、丙类建筑应消除地基的部分湿陷量。
8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9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10不良地质作用、冻土现象及其对工程危害程度评价,防治措施的建议;
11场地稳定性、适宜性评价,地基冻胀性、融层性评价;
12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冻土地质环境变化防治措施的建议。
23
13.4.4
架空线路施工图勘察阶段应按地貌单元布置地温长期观测孔,并应进行地温观测,观测孔深度不应小于地温年变化深度。
12
5.7.10
凡判别为可液化的场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确定其液化指数和液化等级。
勘察报告除应阐明可液化的土层、各孔的液化指数外,尚应根据各孔液化指数综合确定场地液化等级。
13
7.2.2
地下水位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遇地下水时应量测水位;
2 (此款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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