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
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5.31
•【字号】金政办发〔2021〕43号
•【施行日期】2021.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
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81号)文件精神和省级相关单位具体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市级部门梳理证明事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金华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金华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他事项清单》予以公布,请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司法局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工作情况组织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2
金华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他事项清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31•【字号】浙政函〔2024〕41号•【施行日期】202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浙政函〔2024〕41号金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批准《金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规划》。
《规划》是金华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高水平建设内陆开放枢纽中心城市。
二、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金华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4.5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9.3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555.0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93倍以内。
严格“三条控制线”管控,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灾害风险重点防控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管控,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联动杭州、宁波、温州都市区发展,提升金义都市区“全省第四极”功能,共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
严格保护金衢盆地等区域重要的粮食生产空间,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完善浙中地区农业生产空间布局。
塑造市域中部丘陵山区都市绿心,保育金华山、大盘山等生态屏障,加强生态功能联通。
落实“金华的中心城市形态是组团式城市群的形态”要求,加强市域统筹协调,强化金华、义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11•【字号】金政办发〔2016〕44号•【施行日期】2016.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金华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11日金华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6号)要求,现就我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政府决策部署,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金华政务服务网为依托,加快构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将各类公共资源纳入平台统一交易,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1. 公共服务,资源共享。
立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整合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易信息、评审专家和服务场所等资源,从全程化和一体化两个方面提升交易电子化水平,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和资源共享。
2. 转变职能,创新监管。
按照管办分离、依法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减少政府对交易活动的行政干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以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为依托,创新和完善电子化监管手段,健全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矿区整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矿区整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0.04.28•【字号】浙矿整合办[2010]2号•【施行日期】2010.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矿区整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矿整合办〔2010〕2号)各有关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小组):你市上报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
为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矿区的整合实施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1、抓紧论证确定整合矿区的矿区范围。
要综合考虑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矿山安全生产和矿山开采终止后矿区土地综合利用等因素,科学合理规划矿区范围,并做好整合矿区地质测绘工作,图幅比例尺不小于1:2000。
在此基础上,召集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矿区范围的划定方案进行论证,省、市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派员参与指导。
矿区范围的划定工作要求在5 月15 日前完成,各地要将整合矿区的矿区范围图件及论证意见等相关资料报省整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2、根据论证审查划定的矿区范围,抓紧组织编制整合矿区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并按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登记、备案。
3、整合矿区的采矿权设置指标不再单独上报,由整合矿区所在地国土资源局直接编制采矿权出让实施方案,并按采矿登记发证权限报批。
出让实施方案报批时,须同时报省、市、县(市、区)整合工作协调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符合行政授予条件的,由矿区所在地国土资源局通知采矿权人在6 月底前到原登记发证机关办理矿区范围变更登记手续。
4、要立即制定拟整合矿区整合实施工作计划进度表,并在5 月15 日前报省整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各地要严格按照整合实施工作计划进度表的安排整体推进整合工作,确保在2010 年10 月底前完成整合工作任务。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05•【字号】金政办发〔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金华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5日金华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金华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办法》等规定,现就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安排(一)提请审议项目(3件)。
1.金华市租赁厂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消防救援支队起草;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金华两头乌猪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整合金华市金华火腿保护条例)(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6月底前提交草案送审稿;8月底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3.金华市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科技局牵头起草;8月底前提交草案送审稿;10月底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预备项目(3件)。
1.金华市上山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市文广旅游局牵头起草,9月20日前调研报告及条例草案初稿提交市司法局)2.金华市“后陈经验”传承发展条例(武义县人民政府、市民政局牵头起草,9月20日前调研报告及条例草案初稿提交市司法局)3.金华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市行政执法局牵头起草,9月20日前调研报告及规定草案初稿提交市司法局)(三)调研项目(3件)。
1.金华市金义都市区规划协同管控规定(市资规局牵头起草,9月20日前调研报告提交市司法局)2.金华市磐安中药材保护发展规定(磐安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9月20日前调研报告提交市司法局)3.金华市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管理规定(市建设局牵头起草,9月20日前调研报告提交市司法局)二、政府规章项目安排(一)审议项目(1件)。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9•【字号】金政办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婺城区政府、金义新区(金东区)管委会(政府),市直属各单位:《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19日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计划(2021—2025)》(浙委办发〔2021〕63号)、《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浙治水办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完善市区供排水体制机制,系统提升供水保障、排水运维、污水处理、节水利用的能力水平,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决策部署,以“资源统筹、设施统管、标准统建”为目标,以创新运营养护机制为载体,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抓手,全面深化市区供排水一体化改革,加快形成政策完善、机制健全、厂网一体、智慧监管的供排水工作新格局,为金华打造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浙中板块贡献水务力量。
(二)主要目标——2022年底前,完成市区供水、排水设施统一运营,推进市区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营;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基本建立供排水配套政策标准。
——2023年底前,全面提速市区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市区统一的供排水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供水、排水从源头到末端全程可追溯管理。
——2025年底前,全面补齐市区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基本实现市区供水管网、污水管网两个互联互通,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建设十条举措》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建设十条举措》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21•【字号】金政办发〔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建设十条举措》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金华市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建设十条举措》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21日金华市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建设十条举措为深入贯彻市委八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市两会精神,理顺项目谋划、前期攻坚、建设实施、考核评价全过程工作机制,实现重大项目谋划建设闭环管理,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效益,为“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以下十条举措。
一、建立项目常态谋划机制。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由市领导提出方向性指导意见或重大项目,点题交办相关部门。
各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开展项目谋划,根据市领导要求,结合实际需要及时完成项建、可研、资金拼盘方案等编制和评审,并将谋划成果向分管市领导汇报,同时报送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规局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组成会商小组,定期召开联审会议。
经联审会议通过后下达重大前期项目计划,并从50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中安排前期工作经费。
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每年安排一定经费保障重大项目前期。
二、完善项目动态储备机制。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梳理支持项目建设的政策清单,实时提供给县(市、区)和市属一类国有企业。
各县(市、区)、市属一类国有企业分类建立国家和省规划盘子项目、专项债券项目、争取中央资金、盘活存量资产项目等储备库,及时开展前期研究,分领域报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向市发改委报备。
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
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第1篇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我国矿产资源分布不均,开发利用效率较低,矿山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布局散乱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环境污染,实现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整合实施方案。
二、整合目标1.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2. 促进矿山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
3. 保护生态环境,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影响。
4. 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整合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整合过程合法合规。
2.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地进行整合,确保各方合法权益。
3. 科学合理:根据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科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开发效率。
4. 保护环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四、整合范围与对象1. 整合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国境内非煤矿产资源的整合。
2. 整合对象:主要包括小型矿山企业、零星矿产资源、开发效率低下的矿山企业等。
五、整合措施1. 政策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矿山企业积极参与整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 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竞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3. 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整合过程中的行政审批环节,提高整合效率。
4. 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
5. 技术支持: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6. 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确保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六、整合步骤1. 调查评估:对整合范围内的矿产资源进行调查评估,明确整合目标、任务和重点。
2. 制定方案: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具体的整合实施方案。
[国土资发〔2009〕14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土资发〔2009〕141号(印发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下发以来,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在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改善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和矿山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由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工作量大,政策性强,难度大,目前各地整合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运作不规范,整合工作不彻底。
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促进矿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是矿产开发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调整矿产开发结构、推动产业升级、促进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是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实现矿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具体部署。
要通过进一步推进整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构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
按照成矿地质条件、矿产资源自然赋存状况,科学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专项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合理设置探矿权、采矿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趋于合理。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逐步提高矿产资源勘查技术水平,淘汰落后开采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整装勘查、勘查开发一体化,推动矿产资源进一步向勘查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优良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优势企业集聚,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原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金华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金华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21•【字号】金政办发〔2024〕26号•【施行日期】2024.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金华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24〕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促进金华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21日关于促进金华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促进全市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深化“百团千企拓市场”活动,2024—2026年,全市累计组织300个团组、10000家次以上企业赴境外拓市场,支持重点展会300场以上。
(一)支持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
对企业参加年度展会目录中的重点境内展会,按每个标准展位给予最高50%的资助。
对企业参加年度展会目录中的重点境外展会,按每个标准展位给予最高70%的资助;参加其他境外展会按每个标准展位给予最高50%的资助。
单个展位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高资助4个展位,同一企业全年展位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不含组团参展),年出口超1000万美元企业全年展位费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不含组团参展)。
年度展会目录每年动态调整,由市商务局确定并公布。
(二)支持组团参展及独立办展。
经商协会发起或组织企业集中参展的境外展会,实施差别化展会补助,组团参展资助总额全年不超过600万元;经商协会发起或组织企业赴境外独立办展,按每个标准展位给予最高100%的资助,单个展会资助金额全年最高200万元。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金政办发[2011]62号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正文:----------------------------------------------------------------------------------------------------------------------------------------------------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金政办发〔2011〕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金华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使用。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金华市人民政府机构简称一、市政府机构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金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金华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应急办金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金融办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委金华市物价局市物价局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经信委金华市教育局市教育局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市科技局金华市地震局市地震局金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民宗局金华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金华市监察局市监察局金华市民政局市民政局金华市司法局市司法局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社保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局金华市规划局市规划局金华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市测绘局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金华市水利渔业局市水利局金华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指办金华市农业局市农业局金华市林业局市林业局金华市商务局(金华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金华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金华市卫生局市卫生局金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爱卫办金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口计生委金华市审计局市审计局金华市统计局市统计局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市环保局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行政执法局金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监管局金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办金华市旅游局市旅游局金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机关事务局金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市外侨办金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人防办金华市民防局市民防局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委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办金华市供销合作社市供销社金华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协作办金华市文物局市文物局二、驻外机构金华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京联络处金华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驻沪联络处金华市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驻杭办事处金华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驻深办事处金华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驻厦办事处三、开发区、风景区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金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高新园区管委会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东开发区管委会浙江金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西开发区管委会金磐扶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磐扶贫开发区管委会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金华双龙管委会——结束——。
国土资厅发[2009]91号《关于抓紧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抓紧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总结表扬暨进一步推进整合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要求,现就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排查,确定整合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矿业权实地核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等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业权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需进一步推进整合的矿区逐一登记造册,确定整合范围,抓紧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
在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工作中,应做好与上一轮整合实施方案的衔接。
对未纳入上一轮整合范围的矿山,要认真审查其矿山开发布局、矿山生产规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等情况,凡符合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规定的,都应纳入整合范围;对列入上一轮整合范围但未完成整合任务的,应列入进一步推进整合的重点矿区,编制切实可行的整合实施方案,原则上应实行挂牌督办;对上一轮整合不彻底或存在假整合,整合后矿山生产规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等仍达不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及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要求的矿区,应重新编制整合实施方案,确保整合工作落实到位。
二、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方案编制按照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规定,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整合矿区整合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以下两种形式之一组织编制:(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或实施意见,对市、县整合实施方案编制提出总体要求。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清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清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08•【字号】金政办发〔2019〕17号•【施行日期】2019.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清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金华市清废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 年3月8日金华市清废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86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生态环境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以“危险废物不出市、固体废物不出县”为原则,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县(市)域内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设区市域内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全面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谁负责”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完成存量危险废物“动态清零”年度任务。
推广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应用,形成全过程、信息化的固体废物闭合管理体系。
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95%以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率达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处置率均达90%以上;各县(市、区)城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分别达90%、80%以上,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到2022年,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进一步规范提升,形成完善的固体废物闭环管理体系;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资源化利用率基本达100%。
各类固体废物实现源头减量化、分类资源化、处置无害化的目标。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21•【字号】市委办[2006]94号•【施行日期】2006.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6〕94号2006年8月21日)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夯实信访工作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全面推进“平安金华”、“法治金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06〕39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一)充分认识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市同全国全省的大形势一样,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和矛盾的凸现期,经济结构加速调整,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利益关系日趋复杂,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不断显现,并大量地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矛盾多发、信访较多的情况一时难以彻底改观。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后国家改革发展的攻坚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国家要进行的改革将涉及大格局、大利益的调整,不可避免地会触及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因而很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
基层是信访问题的主要发生地,做好基层信访工作,及时有效地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努力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不断提高基层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市区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市区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6.26•【字号】金政办[2002]55号•【施行日期】2002.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市区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金政办〔2002〕55号)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金华市区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执行。
《金华市区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及仙桥镇、多湖镇、秋滨镇、罗店镇、白龙桥镇、东孝乡、苏孟乡、乾西乡、竹马乡、新狮乡范围内施行。
婺城区、金东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其他乡镇的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分别由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拟定,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施行。
二OO二年六月二十六日金华市区征用土地补偿标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为了切实加强土地征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补偿标准说明:1、征用建设用地参照该区域内的耕地补偿标准补偿;2、征用耕地以外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耕地补偿标准的50%-70%补偿;3、征用未利用地的按照当地耕地补偿费的50%补偿。
二、青苗和苗果木补偿费被征耕地上(林地除外)的青苗和苗果木的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三种方法中的一种计算,抢种的青苗和苗果木不予补偿。
1、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当季作物的产值为年产值的40-50%。
无青苗的不予补偿。
2、被征耕地上既有青苗又有苗果木的,可实行青苗补偿费包干办法。
每平方米包干补偿费为:耕地2~4元,园地(茶、桑、果园等)4~6元。
3、桃、李、柑桔等果树按始果期每株20-30元、盛果期每株40-60元、衰老期每株10~30元补偿。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政策意见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文化大发
展大繁荣的政策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金华政报》
【年(卷),期】2009(000)004
【摘要】<正>(2009年3月19日)市委办[2009]17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文化大市建设,促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1、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每年的增幅应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
【总页数】2页(P13-1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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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01•【字号】金政办发〔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金华市“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1日金华市“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要素资源配置市场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3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打造全省“标准地”改革示范区。
2019年底前,全市省级平台新批工业用地10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全域工业用地8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实行“标准地”招商制度,拓展招商引资新模式,推进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每年全市通过“标准地”招商,引进项目20个以上;建设市级“标准地”推介平台,畅通土地和项目信息对接、匹配的关键环节。
二、实施范围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省级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2019年全域范围内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并探索向其他投资项目延伸推广。
三、主要内容(一)开展区域评价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前提下,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省级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全面完成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安全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考古调查勘探等,为“标准地”出让指标设置奠定基础。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3•【字号】浙政发〔2007〕20号•【施行日期】2007.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2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矿产开发的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结合产业政策的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并、联合等方式,推进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重组,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为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资源保证,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主要目标(到2008年)(一)矿山集约化、规模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全省矿山年平均生产规模达到10万吨以上。
(二)矿山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矿山总数控制在3300个以内。
(三)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隐患得到消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不断下降,矿山死亡事故年均下降20%。
(四)矿山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建成180个“百矿示范”工程和20个省级“绿色矿山”,全省应治理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70%以上。
三、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依据矿产资源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结合矿区的资源条件,按照生产规模、服务年限与资源储量相匹配的要求,科学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
(二)集约开发、规模办矿。
一个矿床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采矿权主体,杜绝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小矿数量,提高办矿规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金华市区“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的实施意见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金华市区“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25•【字号】金政办发〔2019〕67号•【施行日期】2019.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金华市区“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19〕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全面推进金华市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大对城市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和辐射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是指在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中提取百分之一的资金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包括:所有政府性建筑工程、城市主干道临街建设项目、城市次干道用地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临街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含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和各类办公楼、宾馆、商业建筑等)、城市住房;鼓励其它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非公共设施项目和占地5公顷以上的工业企业项目参加“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
“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所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必须是能使公众享受或者参与的场所或者项目。
二、实施内容1.环境艺术设施。
包括城市雕塑、室外壁画、文化长廊、具有艺术造型的城市家具(广告牌、座椅、公用电话、标识系统等)、环艺小品、市政配套设施的艺术装饰等。
2.对公众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
包括图书馆、美术馆、非遗馆以及自助图书馆、室内外文化活动场所、露天表演舞台等。
3.政府性公共文化艺术推广活动。
包括艺术展览、艺术比赛、艺术沙龙、对外艺术交流和文化演出活动等。
4.以冠名等形式捐助政府性文化活动和以冠名形式认建、捐建的公共文化设施和环境艺术设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金政办发[2006]55号【发布部门】金华市政府【发布日期】2006.07.14【实施日期】2006.07.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06〕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金华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六年七月十四日金华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二OO六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及《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05〕7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金华市各类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遵循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创新管理、改善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是指境内各类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第五条企业投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各级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依据国家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和《金华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的规定,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
其他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
第六条市、县(市、区)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经贸)行政主管部门是企业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
市、县(市、区)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负责外商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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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
见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
【发文字号】金政办发[2007]75号
【发布部门】金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9.22
【实施日期】2007.09.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07〕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改进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实现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2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矿山集约化、规模化程度,全市矿山年平均生产规模达10万吨以上。
(二)合理规划矿山布局。
严格按矿产资源规划“三区”划定要求设置采矿权,全市矿山总数控制在540个以内。
(三)改进矿山安全生产状况。
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矿山死亡事故年均下降20%。
(四)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严格按照新标准征收矿山治理备用金,全市应治理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70%。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原则。
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结合矿区资源条件,根据生产规模、服务年限与资源储量相匹配的要求,科学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
(二)集约开发原则。
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小矿数量,鼓励大中型矿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参股、控股、收购等形式整合小矿,走集约化、规模化道路。
对小矿相对集中的矿区,通过联合兼并等方式进行整合,淘汰生产规模低于有关标准的小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