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式样)--经营代销种子 经营不分装种子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样表
种子生产人员
X名
加工贮藏人员
X名
种子检验人员
X名
科研育种人员
X名
检验仪器
X台
检验室面积
X平方米
加工成套设备
X吨/小时
加工厂房面积
X平方米
仓库面积
X平方米
办公场所面积
X平方米
科研室面积
X平方米
种子生产基地
X亩
申
请
事
项
经营作物
范围
如:马铃薯种薯、包装水稻种子、蔬菜种子、玉米种子等
生产经营
方式
零售、批发
生产经营
区域
惠东县
作物名称
品种名称
品种审定(登记)编号
植物新品种权号
生产地点
加工包装
地点
玉米
甜糯2000
粤审玉XX号
XXX
XXLeabharlann XX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日
审核机关: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申请生产经营种子的作物种类和品种较多的,能够另行附页。
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一份、受理机关二份。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样表)
( )农种申字( )第号
申请单位名称
惠东县XXX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6789
注册地址
惠东县XX镇XX路
通讯地址
惠东县XX镇XX路
法定代表人
张三
身份证号
441323XXXXXXXXXXX
联 系 人
李四
联系电话
13XXXXXXXX
邮政编码
5163XX
电子邮箱
基
本
情
申请单位名称惠东县x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56789123456789注册地址惠东县xx镇xx通讯地址惠东县xx镇xx法定代表人张三身份证号441323xxxxxxxxxxx李四联系电话13xxxxxxxx邮政编码5163xx电子邮箱xxx163com平方米加工成套设备吨小时加工厂房面积平方米仓库面积平方米办公场所面积平方米科研室面积平方米种子生产基地经营作物范围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7.0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施行日期】2016.08.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2016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
部长韩长赋2016年7月8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第四条负责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公开。
第五条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升农作物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公平竞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依法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申请领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品种及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设施。
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5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100平方米以上;(二)检验仪器。
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三)加工设备。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20法信汇编版)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20法信汇编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0.07.0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第5号•【施行日期】2020.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7月8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公布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法信”平台根据2020年7月8日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第5号《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汇编整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第四条负责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公开。
第五条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升农作物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公平竞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依法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申请领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品种及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设施。
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5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100平方米以上;(二)检验仪器。
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备案表
申请人
姓名
手机号码
备案登
记单位
单位名称
(盖章)
经营地址
法人代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负责人)
种子经营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证号
注册资本(万元)
营业面积(㎡)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种子经营者设立的分支机构
需提供材料
(1)种子企业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3)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种子经营单位承诺
保证提供种子经营备案登记的所有材料全部真实、有效。
单位法人(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办事(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办事(一)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办事随着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加速,种子业成为了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速度也呈现出了快速增长的趋势,相应的,国家对于种子生产经营管理也越来越严格。
其中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便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
一、什么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指的是,在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下,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农业部门进行备案,以便在生产经营管理中接受监管和服务。
若有生产经营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将会被退回、吊销备案、行政处罚等。
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的相关要求1. 资质要求: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确保其生产经营的合法性。
2.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事的农作物种子类别、所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产量和销售渠道等相关资料。
3.技术要求: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应当按照相应技术标准,使用合法的育种技术和种质资源,严格进行品种鉴定、检测等程序,确保种子生产质量合格。
4.资金要求: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当地相关部门依法签订有关合同,满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要求,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规范稳定。
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的意义1.加强生产管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能够对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产品品质和种类真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维护有序市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能够防止不合格种子的进入市场,维护市场的公正有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农业持续发展。
3.推动科技创新: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能够促进科技创新,鼓励种子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并承担相对应的社会责任,推动科技创新的进一步发展。
总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的实施,是现代农业生产中重要的一项管理制度。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加强自身管理,推动行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样表)
生产经营方式
生产、加工、包装、批发、零售
生产经营区域
辽宁省
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品种审定(登记)编号
植物新品种权号
生产
地点
加工包装地点
玉米
玉米1号
辽审玉【***】***号
CNA***
***省***市***县
***省***市***县
水稻
水稻1号
辽审玉【***】***号
CNA***
***省
***省***市***县
申请单位名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09576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李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330122197211262张三联系电话86043000邮政编码检验仪器25检验室面积152平方米加工成套设备10吨小时加工厂房面积510平方米仓库面积520平方米办公场所面积200平方米科研室面积250平方米生产基地面积10000生产经营范围稻杂交玉米小麦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油菜蔬菜等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方式生产经营加工包装批发零售生产经营区域浙江省作物种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登记编号植物新品种权号生产地点加工包装地点杂交稻浙审稻2004cna200503197国审稻2009cna200905958国审麦2010cna201204446注
邮政编码
******
电子邮箱
***@**.com
基本情况
种子生产人员
5名
加工贮藏人员
5名
种子检验检验仪器
20台
检验室面积
500平方米
加工成套设备
10吨/小时
加工厂房面积
800平方米
仓库面积
800平方米
办公场所面积
800平方米
科研室面积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式样)、申请表、经营备案登记表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式样).pdf《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式样).pdf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登记表(式样).pdf附件1-1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纸质式样)正本规格420mm×300mm- 1 -- 2 -- 3 -- 4 -- 5 -附件1-2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式样)规格 297mm ×210mm附件2-1附件2-1填写说明: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从事林草种子进出口的填写。
2.经营方式:按批发、零售、进出口、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填写。
3.生产经营种子种类:可填写一般林木种子、林木良种种子、草种子、草良种种子、穗条、花卉种子、种球中的一种或几种。
4. 种子检验、储藏、加工、精选设施设备等情况简介:储藏设施应填写种子低温库(常温库)的地点、面积、储备能力;其他设施设备需填写名称及数量等。
5.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学历、职称、专业技术水平说明三者至少填写一项。
专业技术水平说明填写从事林草种苗相关工作的内容及年限,或者参加相关种苗技术培训的经历。
有多个技术人员的可加行。
6.品种名称及编号:品种名称应与审定证书上的名称一致,并注明品种审(认)定编号。
7. 种(品种)名:应列出所有生产经营的种(品种),如果较多,可以附表。
8.生产地点:要具体到地块,应列出所有生产地点。
附件2-2附件2-2填写说明: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从事苗木进出口的填写。
2.经营方式:按批发、零售、进出口、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填写。
3.生产经营苗木种类:可填写林木苗木、花苗、草苗的其中一种或几种。
4.种(品种)名:应列出所有生产经营的种(品种),如果较多,可以附表。
5.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学历、职称、专业技术水平说明三者至少填写一项。
专业技术水平说明填写从事林草种苗相关工作的内容及年限,或者参加相关种苗技术培训的经历。
有多个技术人员的可加行。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法信汇编版)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法信汇编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1.3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施行日期】2017.11.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7月8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公布*“法信”平台根据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汇编整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第四条负责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公开。
第五条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升农作物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公平竞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依法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申请领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品种及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设施。
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5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100平方米以上;(二)检验仪器。
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三)加工设备。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指南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指南一、前言种子备案管理制度是建立完善种子长效追溯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种子市场秩序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由事前许可向事中事后监管重心转移的重要措施。
根据《种子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委托代销种子、委托生产种子、设立分支机构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种子法》第八十条规定:未按规定备案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种子备案须在中国种业信息网()申请办理。
可自行选择APP备案(手机终端)或PC备案(电脑终端)方式,自主完成账号注册、信息填报、材料上传、备案提交等业务操作,确保网上备案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可不提交纸质材料。
手机上网可直接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APP注册登录。
(扫码下载手机备案APP)二、备案操作流程1电脑版操作流程1.1平台系统登录打开网页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网址/进行访问,将会进入中国种业信息网(或中文搜素中国种业信息网进入),如图所示。
点击左侧网上办事栏里的【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备案用户)】进入农作物种子企业业务办理集成平台(电脑版),如下图所示。
(手机扫描右侧二维码可下载APP使用手机版备案。
)以下是电脑版图解。
点击【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进入登陆页面,如图所示:1.2新用户注册首次进入本系统的用户需要进行注册,点击【立即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如图所示:按顺序逐项填写,“用户名”可填写“阳城县某某某”,“密码”设定自己熟悉且容易记忆的数字即可,位数不限,“确认密码”重复填写上面设定的密码,“用户类型”选企业用户,“注册/管理区域”选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企业名称”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填写,“联系人姓名”可以是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也可以是其他人,“联系人电话”只能填手机号码,“联系人邮箱”可以填QQ邮箱,也可以填其他邮箱,“联系人详细地址”填营业执照上的地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式样)
( )农种申字( )第号
申请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基本情况
种子生产人员
名
加工贮藏人员
名
种子检验人员
名
科研育种人员
名
检验仪器
台
检验室面积
平方米
加工成套设备
吨/小时
加工厂房面积
平方米
仓库面积
平方米
办公场所面积
平方米
科研室面积
平方米
生产基地面积
亩
申请事项
生产经营范围
生产经营方式
生产经营区域
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品种审定(登记)编号
植物新品种权号
生产
地点
加工包装地点
申单位: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审核机关: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注:申请生产经营种子的作物种类和品种较多的,可另附页。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一份、受理机关二份。
种子经营生产备案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种子经营生产秩序,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备案范围1. 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2. 委托代销种子;3. 委托生产种子;4. 设立分支机构;5. 其他需要备案的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三、备案条件1. 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 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3. 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种子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
四、备案程序1. 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从事种子经营生产活动前,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2. 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如实填写备案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 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告知理由。
五、备案材料1. 机构备案表;2. 机构的营业执照;3.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 种子进货凭证;5. 经营种子包装袋的正反两面照片等材料。
六、备案变更与撤销1. 种子生产经营者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变更情况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变更;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变更,并告知理由;3. 种子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撤销备案:(1)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的;(2)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3)违反国家有关种子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的。
七、监督管理1. 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种子经营生产备案的监督管理,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2. 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接受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八、法律责任1. 种子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备案的,由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2. 种子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的,由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3. 种子生产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种子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兰坪县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证书年检登记表
法人代表
经营备案证书编号
经营范围
销售方式
不再分装的农作物种子﹙﹚,销售方式: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检查结果
是否有年检报告书
是否按照经营备案证书核准的名称、地点、种类、有效区域、经营方式、经营农作物种子;
经营的种子是否进行了备案登记,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被检经营户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检审人员:
年月日
是否按相关规定合法从事经营农作物种子种子;
是否有伪造、变造、买卖、租借备案证书的违法行为,种子代销者是否有再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种子或者将种子拆包销售的行为;
是否按相关规定建立以及保存种子经营档案;
委托书、协议、发票、账簿、货运单、检验和检疫报告、调入或购进及销售种子经营档案等是否齐全;
签名盖章
代销或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登记证明
叶发玉
代销或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登记证明
松农种管登字(2009)0011号
2009.01.12
12
钱兵
代销或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登记证明
松农种管登字(2009)0012号
2009.01.12
13
周文军
代销或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登记证明
松农种管登字(2009)0013号
2009.01.12
14
孔凡玲
代销或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登记证明
2009.03.16
48
杨冬青
代销或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登记证明
松农种管登字(2009)0048号
2009.03.16
49
许华平
代销或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登记证明
松农种管登字(2009)0049号
2009.03.16
50
邓群英
代销或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登记证明
松农种管登字(2009)0050号
2009.03.19
松农种管登字(2009)0064号
2009.03.30
65
方光权
代销或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登记证明
松农种管登字(2009)0065号
2009.03.31
66
熊庭高
代销或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登记证明
松农种管登字(2009)0066号
2009.03.31
67
龚才吉
代销或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登记证明
松农种管登字(2009)0067号
2009.08.25
88
谭玉明
农药经营许可证
松农药经申字(2009)0001号
2009.09.22
89
文琼
农药经营许可证
松农药经申字(2009)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