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这4项新规将影响航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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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环保新规

航运环保新规

航运环保新规第一条为提高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及其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交通部主管全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依照本规定对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海事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确定的职责权限,具体负责本辖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活动的监督管理。

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责任第四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完善安全与防污染条件,保障船舶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

第五条航运公司应当确保向船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并对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进行监控,保持船岸之间的有效联系。

第六条航运公司应当确定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并指定本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安全与防污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航运公司应当具有适任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

航运公司的主要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不得在船上兼职或者跨航运公司兼职。

第八条航运公司应当为船舶配备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适任船员。

第九条航运公司应当确定船长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的最终决定权。

第十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和规范安全与防污染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安全与防污染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并提高对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一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

第十二条航运公司应当根据船舶的种类、航区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岸基、船岸和船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训练演习。

第十三条中国籍船舶发生事故、重大险情或者被滞留时,航运公司应当尽快向船籍港所在地的交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交通部关于印发《关于航运业结构调整的意见》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印发《关于航运业结构调整的意见》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印发《关于航运业结构调整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2.22•【文号】交水发[2001]74号•【施行日期】2001.0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部关于印发《关于航运业结构调整的意见》的通知(交水发[2001]74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今年五到十年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

”航运业在当前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调整结构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针对我国航运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加快航运业结构调整,促进航运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我部提出了《关于航运结构调整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该意见并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落实,进一步促进航运业结构调整。

附件:关于航运业结构调整的意见二00一年二月二十二日关于航运业结构调整的意见为加快航运业结构调整,促进航运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满足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对交通部、财政部《关于加快航运业结构调整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提出加快航运结构调整的意见。

一、航运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中国是世界航运大国,航运业在国民经济、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强国防力量、支援国家重点建设、保障国家重点战略物资运输、促进西部大开发、节约土地和能源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航运业快速发展。

目前拥有船舶24万余艘,6000多万载重吨,航运企业6000多家9种运力规模比改革开放前增加了3倍多。

1999年完成水路货运周转量2.1万亿吨公里,比改革开放初期增长4.6倍,占各种运输方式的53%。

我国外贸进出口货物的84%是通过航运完成的。

航运业对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和对外贸易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我国的外贸运输中有着支配地位。

2023年航运业政策

2023年航运业政策

2023年航运业政策
2023年航运业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推动航运业高质量发展:政府将加大对航运业的支持力度,推动航运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航运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促进航运业的高质量发展。

2.推进绿色航运发展:政府将加强环保意识,推动航运企业采取更加环保的运输方式和技术手段,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

3.深化航运业改革:政府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进航运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促进航运市场的竞争和活力。

4.加强国际合作:政府将积极参与国际航运组织的工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全球航运业的发展。

5.保障航运安全:政府将加强对航运安全的监管和管理,制定更加严格的安全标准和规范,确保航运安全和稳定。

总的来说,2023年航运业政策将继续关注高质量发展、绿色环保、市场化和国际合作等方面,以推动我国航运业不断向前发展。

“营改增”对航运业的影响几何?

“营改增”对航运业的影响几何?

“营改增”对航运业的影响几何?作者:施秀芬来源:《珠江水运》2013年第04期2012年以来,上海市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

然而,对于试点的交通运输业特别是航运业来说,很多企业抱怨“营改增”反而增加了税负,航运企业不幸“躺着也中枪”。

不久,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简称《补充通知》),就试点地区“营改增”的有关税收政策作出补充。

《补充通知》新增4项减税措施,其中第一、三、四项都与航运业相关,那些“躺着中枪”的航运企业遭遇到的损失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弥补,进一步彰显了“营改增”政策减税的初衷。

多收税款全额返还据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景气调查结果显示,28%的航运企业认为税制改革使企业税负大幅增加,仅有6%的航运企业认为企业税负大幅减轻。

此外,港口行业中,有51.61%的企业认为税制改革将导致港口企业税负大幅增加。

另据统计,目前至少有5813家企业因此而加重税负,占全部13.5万家试点企业的4.31%,占比虽不大,但落到具体企业身上,还是会有不能承受之重的感觉,特别是在航运业深陷低迷的当下。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在于抵扣链条不完善。

对上海的交通运输企业而言,一方面,它们要为上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上海市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说:“…营改增‟后,内贸航运企业的税收从原来的6%增加到现在的11%,受冲击最大,船代、船管企业也类似,税收从原来的5%增加到6%,虽然幅度不是很大,但毕竟也受到了冲击。

”另一方面,由于增值税并未覆盖到全行业,很多企业并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由此,交通运输业的进项缺少可以用来抵扣的发票,比如现在很多加油站都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两重因素叠加导致企业税负增加。

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某负责人介绍说,上海一共有103家船代企业,“营改增”后,全部受到冲击,税收都“被增加”。

内河船舶管理新规定(3篇)

内河船舶管理新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内河航运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加强内河船舶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促进内河航运业的健康发展,我国政府近日发布了新的内河船舶管理规定。

以下是对新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总则1. 目的和依据本规定旨在加强内河船舶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维护内河水域环境,促进内河航运业的健康发展。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内河水域从事运输、作业的内河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等。

二、船舶登记与证书1. 船舶登记内河船舶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取得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船舶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对船舶进行登记,并颁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2. 船舶证书内河船舶必须取得以下证书:(1)船舶国籍证书;(2)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3)船舶适航证书;(4)船舶载重线证书;(5)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三、船舶检验与维护1. 船舶检验内河船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船舶适航。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依法对船舶进行检验,并颁发船舶检验证书。

2. 船舶维护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加强对船舶的维护,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状态。

船舶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船舶设备的检查、保养和更换;(2)船舶结构的检查、维护和修理;(3)船舶消防安全系统的检查和维护;(4)船舶防污染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四、船员管理1. 船员资格内河船舶的船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包括船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适任证书编号、适任类别、适任等级、适任专业、发证日期、发证机关等信息。

2. 船员培训船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船员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船舶操作技能培训;(2)水上交通安全培训;(3)应急处理培训;(4)环境保护培训。

五、船舶安全与环保1. 船舶安全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确保船舶安全,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规,防止船舶事故发生。

船舶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船舶设备的正常运行;(2)船舶结构的完好;(3)船员的安全操作;(4)船舶消防、救生设备的齐全有效。

7月1日新规解读

7月1日新规解读

7月1日新规解读
7月1日实施的新规定主要涉及两个领域:公司法和电动车规定。

在新修订的公司法方面,从2024年7月1日起,全体股东的认缴出资额需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并且这一信息需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这一规定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的完善,旨在提高公司财务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

在电动车规定方面,从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了一系列新规定,规范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合规行驶。

这些新规主要针对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在主要道路上的行驶行为,要求骑车人必须佩戴头盔,并检查电池设备是否合格。

这些规定旨在提高交通安全水平,保护骑车人的生命安全。

总的来说,7月1日的新规定涉及到公司法和电动车规定两个方面,分别针对公司财务透明度和电动车行驶安全进行了规范和调整。

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交通安全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重点跟踪航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重点跟踪航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重点跟踪航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22.01.27•【文号】海安全〔2022〕19号•【施行日期】2022.0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重点跟踪航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海安全〔2022〕19号各航运公司,各直属海事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推动航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现将修订后的《重点跟踪航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22年1月27日重点跟踪航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航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加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重点跟踪航运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统一负责全国重点跟踪航运公司的管理工作。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确认重点跟踪航运公司的列入和脱离,并公布、更新重点跟踪航运公司名单;按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重点跟踪航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核查工作。

分支海事管理机构和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地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告拟列入或申请脱离的重点跟踪航运公司名单及相关资料;开展或根据省级主管部门指派开展重点跟踪航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核查工作。

第二章重点跟踪航运公司列入第四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列为重点跟踪航运公司:(一)航运公司拒绝接受省级或地市级主管部门对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或无正当理由对省级或地市级主管部门督促整改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的;(二)所管理船舶发生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且负有对等及以上责任,经调查发现公司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三)所管理船舶三分之一及以上被列入重点跟踪船舶的;(四)所管理船舶发生违法行为后拒绝接受或逃避处理,航运公司未采取纠正措施的;(五)所管理船舶使用伪造、变造、转让、买卖、租借的船舶证书、船员证书从事营运或其他有关活动,或所管理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六)未按规定建立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有效的符合证明或所管理船舶未取得有效的安全管理证书,经海事管理机构督促后仍未整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法规类别: 航运、港监发布部门: 交通部发布日期: 1993-1-11法规内容:第一条为了加强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的管理,保障船舶、设施的航行和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从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各种活动的船舶、设施和人员,以及负责发布海上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国家主管机关)主管全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的统一发布工作。

沿海水域港务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区域主管机关)主管本管辖区内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的统一发布工作。

沿海水域港务监督机构的管辖区域由国家主管机关确定。

第四条海上航行警告由国家主管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以无线电报或者无线电话的形式发布。

海上航行通告由国家主管机关或者区域主管机关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发布。

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从事下列活动,必须事先向所涉及的海区的区域主管机关申请发布海上航行警告、航行通告:(一)改变航道、航槽;(二)划定、改动或者撤销禁航区、抛泥区、水产养殖区、测速区、水上娱乐区;(三)设置或者撤除公用罗经标、消磁场;(四)打捞沉船、沉物;(五)铺设、撤除、检修电缆和管道;(六)设置、撤除系船浮筒及其他建筑物;(七)设置、撤除用于海上勘探开发的设施和其安全区;(八)从事扫海、疏浚、爆破、打桩、拔桩、起重、钻探等作业;(九)进行使船舶航行能力受到限制的超长、超高、笨重拖带作业;(十)进行有碍海上航行安全的海洋地质调查、勘探和水文测量;(十一)进行其他影响海上航行和作业安全的活动。

军事单位划定、改动或者撤销军事禁航区、军事训练区,由国家主管机关或者区域主管机关发布海上航行警告、航行通告。

第六条组织或者从事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所列各项活动的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之日的七天前向该项活动所涉及海区的区域主管机关递交发布海上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书面申请。

7月各省将实施哪些新规

7月各省将实施哪些新规

7月各省将实施哪些新规1.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

2.全国取消流量“漫游”费3.我国购置挂车车辆征收购置税将减半4.日用消费品降低进口关税5.汽车进口关税将相当幅度降低6.科技人员个税优惠将“到账”。

7月,从中央到地方各省,一大波新规即将来袭。

新的规定出台将会给我们的生活、出行、权利与义务带来哪些影响呢?下面就跟着一起来看看吧。

一、台胞来往内地免签。

7月1日起,公安机关实施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台胞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无需办理签注。

同时,公安机关年内将实施电子台胞证。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取消了涉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办理签注以及签注签发管理的相关规定。

据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自7月1日起不再办理台胞签注,口岸边检机关不再查验台胞签注,台胞仅需持有效的台胞证即可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

二、法,新修改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实施,网购到“山寨”专利产品可举报。

从7月1日开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如果接到投诉后,经审查认定是专利侵权的,电商平台就要及时删除或屏蔽相关网页。

专利管理部门的这一决定,主要是根据将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修改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更好维护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和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专利保护领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执法部门发现我国目前专利保护不力,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专利行政执法。

同时,随着展会经济、虚拟经济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兴起,如何有效解决展会期间和网络环境下的专利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据介绍,相比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新修改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在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并且有针对性地增加了加强展会和电子商务领域行政执法等内容,将为进一步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充分维护市场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VGM看过来

VGM看过来

VGM看过来7月1日集装箱称重将强制实施,VGM相关的箱重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对此,班轮公司、货主、港口方均进行相应部署,以确保货物在过渡期内顺利装船安全对航运至关重要,然而在当前集装箱海运过程中,货主往往无法提供准确的货物重量。

错误的货物重量申报引发大量海上运输事故,且这种巨大的风险仍在继续。

由此,国际海事组织(IMO)批准《SOLAS公约》集装箱总重量(VGM)称重规则(VGM新规),以改变现状。

自7月1日起,VGM新规要求所有货主在集装箱装船前向承运人和码头方核实和提供核定VGM。

VGM新规即将执行,与集装箱验证重量相关的箱重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

VGM新规规定,托运人可采用整体称重和累加称重两种方式,不限定称重地点。

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VGM配船称重责任方是托运人,比对方是码头,监督抽查方为海事部门。

班轮公司:无VGM拒载世界范围内的承运人都不允许在其船舶上装载未及时提供VGM信息的集装箱。

为遵循VGM新规,7月1日起,所有班轮公司实施在所有国家实行“无VGM信息,拒绝装载上船”的规定。

截至目前,主要班轮公司均在各自官方网站上发布VGM 提交方式。

以马士基航运为例,托运人可通过马士基航运官网、EDI报文和第三方电子平台三种渠道发送VGM信息。

对班轮公司而言,准确的数据很有必要。

有航运企业人士向《航运交易公报》记者表示:“大多数班轮公司发生过因集装箱重量存在较大偏差,导致船舶稳定性不够,重新回港装箱的问题,这对班轮公司在准班率和运营成本方面均带来负面影响。

一旦集装箱船因超重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则更大。

如今VGM新规推出,班轮公司在这种‘乱象’中有了合理处置的法规性武器。

”有分析指出,承运人对VGM新规实施最为欢迎,态度最积极。

对此,马士基航运表示,因VGM新规的实施,码头方有责任确保在最终确定装船计划前拥有每个订舱的VGM信息。

马士基航运将积极与码头对接――在个别例子中,码头可能对已提交VGM信息的集装箱进行再次称重,马士基航运将采纳码头方的数值作为最终依据。

2024年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确保航运业的安全运营,保障乘客和货物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航运安全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航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运输、航空运输等各类航运业务。

第三条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综合管理。

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和全方位。

(二)风险预防。

航运公司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和风险特征,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预防措施,以及有关培训和应急预案等。

(三)信息共享。

航运公司应当积极参与国内外有关航运安全的信息交流,及时获得安全警示和预警信息,并加以应对。

(四)技术支撑。

航运公司应当发挥现代技术手段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第四条航运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职能部门,并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航运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并按照相关规定报送相关报告。

第六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通报制度,及时上报安全事件,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妥善处理安全事件。

第七条航运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配备合格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九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合理划分。

第十条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要素:(一)安全方针和目标。

航运公司应当制定明确的安全方针和目标,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二)安全责任制。

航运公司应当明确安全管理各级组织的责任,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三)安全管理手册。

航运公司应当编制安全管理手册,明确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四)安全文件和记录。

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档案、安全报告等。

20237月l号环境环保新规

20237月l号环境环保新规

20237月l号环境环保新规
(实用版)
目录
1.引言
2.环保新规的具体内容
3.环保新规的实施影响
4.环保新规的意义
5.结论
正文
2023 年 7 月 1 日,我国开始实施新的环保规定,旨在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促进可持续发展。

新规定包含多项内容,对企业和个人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新规定明确了企业的环保责任。

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

同时,新规定还要求企业公开环保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这些规定对于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

其次,新规定对于个人的环保行为也做出了具体规定。

例如,鼓励大家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鼓励垃圾分类,鼓励低碳出行等。

这些规定旨在培养大众的环保习惯,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新规定的实施,无疑会对我国的环保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它将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大众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对于改善环境状况,保护生态系统,促进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2023 年 7 月 1 日的环保新规是我国环保工作的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在环保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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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日时事政治

2014年7月1日时事政治

2014年7月1日时事政治(国内)1、7月1日,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率先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启动实施。

这次通关一体化改革涉及的企业自主选择申报地点、跨关区放行等功能全部实现。

跨关区通关的货物,最快不到1分钟即可完成全部通关手续。

2、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发布,6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1%,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再创年内新高。

至此,制造业PMI已连续4个月回升,表明制造业延续了平稳增长的良好势头。

汇丰公布的6月中国制造业PMI终值达到50.7,为今年来首次处于扩张区间,也是该指数今年以来的最高点,显示了中国经济企稳态势。

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4版负面清单7月1日出炉。

相比于2013版负面清单,新版负面清单瘦身26.8%,针对外商的特别管理措施由原先的190条调整为139条,减少了51条。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表示,新版负面清单顺利出炉,表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取得积极进展,符合预期。

4、国家副主席李源潮7月1日在北京会见了香港各界青年学生联合访京团。

李源潮说,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建设香港美好明天,要靠青年一代去奋斗和创造。

希望香港青少年坚定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学习中华历史文化,传承爱国爱港优良传统;把握时代机遇,创业创新创优;增强法治意识,维护香港繁荣稳定。

5、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上线一年,连续交易品种的市场规模显著扩大,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

截至6月30日,连续交易时段共成交3.82万亿手,占同期上期所市场总成交量的28.01%。

6、由中央统战部宣传办公室和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共同主办的“中国统一战线新闻网”()7月1日在人民网举行开通仪式。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马利,各民主党派中央副主席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出席开通仪式并共同启动“中国统一战线新闻网”7、从7月1日开始,我国全面进入主汛期,防汛抗洪进入关键时刻和紧要关头。

2023年交通运输部航运政策

2023年交通运输部航运政策

文章主题:2023年交通运输部航运政策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特别是在航运政策领域,2023年交通运输部所制定的政策备受瞩目。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全面评估2023年交通运输部航运政策,以期展现其深度和广度,并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

一、政策背景2023年交通运输部航运政策的制定,首先需要对政策背景进行全面评估。

在当前背景下,我国经济不断壮大,对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对航运市场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全球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等问题也对航运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3年交通运输部航运政策的出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二、政策内容2023年交通运输部航运政策的内容十分丰富,涉及航运市场准入、航运安全监管、环保要求、航运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

其中,对于航运市场准入的调整,将对航运行业的发展和竞争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政策中对航运安全监管的要求更加严格,以保障航运活动的安全和稳定。

在环保要求方面,政策还对船舶排放、航道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推动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政策影响2023年交通运输部航运政策的出台,将对我国航运业产生重大影响。

政策的实施将促进整个航运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了对航运市场的监管和管理,有利于提高航运市场的竞争和服务水平。

对航运安全和环保的要求提高,将推动航运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提高整体运营水平。

政策还将促进航运业内部结构调整和优化,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和升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个人观点从个人的角度来看,我认为2023年交通运输部航运政策的出台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这不仅是对航运市场的一种规范和引导,更是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和升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航运企业需要更加注重自身的发展和提升,增强技术创新和管理能力,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变化。

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大对航运市场的监管和服务,为航运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2017年7月1日外汇管制政策规定内容

2017年7月1日外汇管制政策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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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有1万美元取现额度,额满即止。

每人在5万美元额度内的汇款直接汇出。

新政后:每天只能换等额5万人民币的美元和其他外币。

按照当前汇率约为7100美元,超过额度要申报。

跨境汇款1万美元及等值外币都需要向上申报,5万美金分5次在不同单日汇出。

个人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需提交大额交易申报。

现金交易方面,《管理办法》规定:一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额现金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二是非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

三是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跨境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这份管理条例要求,以后个人换汇,除了要填银行自身的结汇、购汇申请表格外,还需要再填一份《个人购汇申请书》。

船舶停靠新规:取消一船一议明确靠泊等级

船舶停靠新规:取消一船一议明确靠泊等级

船舶停靠新规:取消一船一议明确靠泊等级周献恩;文孜【期刊名称】《珠江水运》【年(卷),期】2014(000)004【总页数】2页(P40-41)【作者】周献恩;文孜【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 根据交通运输部新规定,货运船舶必须按照靠泊等级靠泊。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取消港口接靠超码头设计船型船舶时“一船一议”,明确除按照《规定》进行减载靠泊和移泊外,货运船舶必须按照靠泊等级靠泊,在保障港口和船舶安全的前提下发挥码头潜力。

《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减载靠泊需符合六个条件所确定的设计船型吨级,或已通过码头结构加固改造、并经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所确定的设计船型吨级进行确定。

当最大载重量超过码头靠泊等级的船舶在未满载(包括集装箱船未满箱位)情况下靠泊码头,即减载靠泊时,应符合六个条件:非液体散货码头;码头靠泊等级为25万吨级及以下;码头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性评估为A 级,使用性和耐久性为A级或B级;靠泊船舶应减载至靠泊等级所允许的船舶载重吨之内;核算靠泊限定条件时靠泊速度不小于规范允许的下限,离泊风速不小于八级,紧急离泊波高不小于船舶装卸作业的允许波高;桩基码头竣工验收后的使用年限原则上在15年之内、重力式码头竣工验收后的使用年限原则上在30年之内。

《规定》明确,减载靠泊的码头能力等级由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核定。

对同一码头靠泊不超过核定允许进行减载靠泊或清舱移泊的最大船舶吨级范围、符合靠泊限定条件的船舶,相关管理部门不得要求进行重复论证或核定。

确保港口安全释放码头潜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杨华雄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规定》的出台,是针对船舶大型化迅速发展而沿海港口结构不合理的矛盾而进行的。

杨华雄说,近年来各港口采取大量“一船一议”方式来接靠超码头设计船型的船舶,这既容易带来安全生产隐患,也在一定程度上给港口企业带来经济负担。

针对这一问题,自2006年以来,交通运输部通过对沿海码头采取靠泊能力核查、结构加固改造等一系列措施,释放了部分沿海码头的生产能力,有效缓解了部分矛盾,但仍然不能满足港口生产的需要,“一船一议”的现象仍然大量出现。

该港发布船舶系泊新标准,7月1日生效

该港发布船舶系泊新标准,7月1日生效

该港发布船舶系泊新标准,7月1日生效必和必拓发布了黑德兰港系泊缆绳管理标准更新版,标准里提出了修改后的强制性的系泊的需求, 随着对系泊缆绳新技术应用的一些激励计划的细节的实施,这将适用于所有自2021年7月1日起靠泊必和必拓黑德兰港泊位的船只和船员。

2018年,随着锚泊相关事故的增加,必和必拓发布了黑德兰港系泊缆绳标准和奖励计划。

这些类型的事故可能导致死亡或严重的伤害,船舶漂离泊位导致搁浅或碰撞,或延误商业船舶装载。

这项措施成功地解决了这些事件的根本原因,并使事件发生次数减少了35%。

在2018年以来发生的事故中,必和必拓确定了事故的根本原因,本标准的要求旨在减少这些类别的事故发生。

必和必拓还将继续鼓励该行业采用创新技术,以鼓励该行业进一步的安全发展。

从2021年7月1日AWST 0001起,所有停靠黑德兰港码头的船舶及其船员必须遵守这个规定的强制性要求。

请注意,2018年终端系泊缆绳奖励计划将于2021年4月1日AWST 0001被上述奖励计划取代。

从2021年4月1日到2022年6月30日AWST 2359,新的系泊缆绳技术激励计划将对所有使用该选项的船舶有效。

通过船舶审查程序、终端调查问卷和/或船上检查,确认船舶和船员是否符合要求。

新的系泊缆绳技术激励计划必和必拓将对采用某些新技术的缆绳的船舶提供手续费打折,以激励锚泊缆绳安全改进的进步。

根据必和必拓的决定或批准,该激励措施将适用于采用新技术的产品,旨在减少系泊缆绳的断裂,并制定适当的系泊缆绳管理计划。

目前,必和必拓批准了Wilhelmsen Timm Master 12 Snap Back Arrestor F100 (73mm) 220m和Wilhelmsen Line Management Plan技术。

必和必拓将对替代系泊缆绳技术方案进行审查。

如果停泊在码头的船舶的所有系泊缆绳都安装了Wilhelmsen Timm Master 12 Snap Back Arrestor F100 (73mm) 220m型,且其使用和状况通过Wilhelmsen Line Management Plan持续监控,则该船将受益于:1、每次挂靠港缆绳操作费用从1600澳元降到到600澳元。

集装箱称重规则7月1日正式实施

集装箱称重规则7月1日正式实施

集装箱称重规则7月1日正式实施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远洋航务》
【年(卷),期】2016(0)7
【摘要】根据IMO批准的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OS)称重规则,从7月1日起,所有船公司都将在所有国家实行“无VGM信息,拒装载上船”的规定。

世界范围内的承运人都不允许在其船舶上装载未及时提供VGM信息的装货集装箱。

主要班轮公司均巳在各自官方网站上发布VGM提交方式,中国主要港口均表示可以提供称重服务。

【总页数】1页(P18-18)
【关键词】集装箱;称重;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世界范围;官方网站;班轮公司;船公司;IMO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169.3
【相关文献】
1.集装箱称重规则未对码头作业产生影响 [J], 刘方琦;
2.航运企业积极应对集装箱称重规则 [J], 胡彧
3.交通运输部:7月1日起载货集装箱将实施强制称重 [J], ;
4.新规实施下集装箱强制称重的监管现状及建议 [J], 钱森林;孟飞
5.DPWorld集团为全球码头实施集装箱称重法规准备就绪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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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这4项新规将影响航运业
作者:宁海
来源:《珠江水运》2016年第12期
7月1日起,将这些政策影响航运业的方方面面。

集装箱称重新规(VGM新规)实施
VGM新规的官方标准中文名:核实的集装箱总重;行业习惯叫法:集装箱称重新规。

VGM 是货物总重以及集装箱皮重的总合,包括包装以及垫料。

为了增加海上安全,提升海上安全运输的系数;减少因为不实的集装箱重量造成不合理配载,进而引起的岸上,海上人员伤亡,货物灭失的风险,从2016年7月1日开始生效VGM新规。

托运人(提单上的发货人)是负责称重并提供VGM给承运人的一方;或托运人可以授权第三方(比如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或定舱代理)以托运人的名义提交VGM。

根据SOLAS公约提供的称重方式有2种:整体称重法、累加计算法。

VGM重量不得超过±5% 或1吨(两者取其小者)。

没有提交VGM称重信息的集装箱不得装船。

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
2016年7月1日起,全国14个直属海事局及其所属机构以及港口建设费委托代收单位将开展实施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

一是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今后船舶登记费、船员考试费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征收统一使用《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二是重新设计《港口建设费专用收据》版式,减少存根联和稽核联,只保留收据联和记账联。

三是增设《当场处罚罚款收据》。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实施海事行政处罚需要当场收缴罚款的,一律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制的《当场处罚罚款收据》(注: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四是建立与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的数据交互机制,实现海事规费征管信息系统与财政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交互。

五是优化票据管理流程,提高票据管理的电子化、信息化水平。

新版IGC规则强制实施
最新版的《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IGC Code)将于2016年7月1日生效。

2016版是对原2006版本的更新换版。

新版规范纳入了IMOMSC.370(93)修订的IMOIGC新规则,在独立舱型液化气体船方面确保了新IGC规则的及时实施。

IGC新规虽然基本还是按照旧规的章节格局布局阐述,但各章的内容基本上发生了非常显著的变化。

特别是在舱室布置、稳性和破损稳性、货物围护系统、管路系统以及将LNG用作燃料等方面,充分考虑了当前主流液化气体货物在安全防污染方面的特性和IMO的最新安全要求,对货物围护系统和管路系统的设计拓展到目前业界实践的各种类型,并针对每个类型的构造和安全特点做出明确规定,对于材料的设计和使用也做了明确的规定,例如第4章货物维护系统重新划分了A至G七个部分阐述分类特点、设计载荷、结构完整性、材料与构造、液舱类型、货物维护系统的新结构以及相关导则,第5章增加了对于低温液货岸上接头下部应设置一套低压水帘保护系统以保护船体及舷侧结构等;对于保障气体操作安全的通风和惰性气体操作做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例如对于压力释放阀的型式试验、操作以及应急隔离等都做了进一步的要求;在LNG气体用作燃料方面,则与新编的IGF规则相呼应,做了适当的改编;在防火安全和个人保护方面,则凸显IMO安全方面的特色,做了大量的改编,出台了更加细致严格的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的安全为本的编制思路,比如封闭机器处所的固定灭火装置的要求,以及为消防员配备的附加安全设备从原来的两套增加到三套等。

新版IGC规则已于2016年1月生效,并于2016年7月1日强制实施。

这将影响未来新船设计以及在该日期后铺设龙骨的船舶。

不论是船舶设计单位、船舶建造厂和配套产品制造厂、船舶经营人和管理人、船舶检验机构和安全监管机构,均应充分了解IGC新规与旧版IGC之间的差异以及其修正原因和扩展内容,以便在其工作范围内准确把握相关要求,防止使用旧规设计、建造或管理新船,而造成安全风险。

乘船实名制的实施
7月1日起,浙江将率先在2条省际航线和6条市际航线推行船票实名制。

交通部就《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指出,中国境内实施水路旅客船票实名售票、查验,乘船人购票时需凭有效身份证件,票面将记载乘船人身份信息,此外查票时需要“人、证、票”一致。

最先启动实名的,将是舟山普陀山往返上海吴淞、淳安千岛湖往返安徽黄山深渡码头的2条省际航线,以及舟山普陀到宁波郭巨、象山等6条市际航线。

其他的市内航线,由当地政府自行确定实名制实施时间。

按照规定,省际水路旅客运输(含载货汽车滚装船运输)船舶和相关客运码头实行实名制管理,水上运输距离30公里以下的除外。

省内水路旅客运输和港口码头实行实名制管理的范围,由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并公布实施。

实行实名购买船票,购票人应当提供乘船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购票,购票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乘船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取票时,应当提供乘船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实行实名制管理的船舶及客运码头,乘船人应当配合查验,按要求出示船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港口经营人应当在乘船人登船前,对船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乘船人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对并记录有关信息,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不得允许其登船。

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或其授权委托的船票销售单位)应提前为港口经营人提供包括售票信息在内的必要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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