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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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责任和方案明确
施工单位应制定现场消防工作制度和防火救灾方案,明确各区域消防责任人。
2.动火许可制度
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许可制度,划定动火作业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动火区与易燃易爆库房应保持30米以上的距离,动火区不得置于高压线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时,应采取防火措施。严禁在施工楼内生火取暖和烘烤其它物品。
3.消防设施布置和管理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过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临时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备两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仓库或堆料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
4.施工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木质品仓库禁止使用碘钨灯和60w以上的白炽灯。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用电配线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电气线路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夜间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总、分配电箱内均应贴上电路图。配电箱外要上锁,并应标明负责人(电工)姓名和联络电话。
一级总配电柜(箱)及供电部分
(1)配线统一采用8米(含埋地部分)水泥杆或电信标准防腐木杆,杆梢径大于130MM;
(2)主配线采用VLJ—120*4或VLJ—90*4把线,必须使用专用卡具,线路需要绷直,垂度不大于0.3米;线杆间距不大于30米;
(3)进出线以穿管地埋方式进入总配电室,埋深0.8米,其2.0M以下及埋地部分加PVC50保护管;
(4)杆上线路可分回路设置,间距0.2米为宜;如图所示;
(5)采用统一整体箱式总配电房,箱体采用40mm夹心彩钢板。
方案1型:箱体1.8米*2.4米;对应变压器200KVA及以下,主开250A,住进线90*4及以内;配置进线总计量柜/配电分计量柜(柜主开250A,分开150A)。
方案2型:箱体1.8米*3.3米;对应变压器250/315KVA,主开400A,住进线120*4;配置进线总计量柜/配电分计量柜2台(柜分主开250A,分开150A)。
方案3型:箱体1.8米*4.2米;对应变压器400/500KVA,主开600A,住进线120*42组;配置进线总计量柜/配电分计量柜2台(柜分主开400A,分开250A)。
内设开门自动照明系统,安装垫层150mm;每天用电高峰期,根据项目
用电实际要求,做好早、中、晚三次总箱各相电流检查记录,及时调整三相平衡。以上可根据现场实际设备配置相应调整。
二级配电柜(箱)及供电线路部分:
(1)采用《通知》要求标准防雨配电柜(箱);如图所示;
(2)现场统一采用钢脚手制作维护及双层防雨篷,安全检修距离不小于1米,如图所示;
(3)方案A型:主开250A,分开125;方案B型:主开150A,分开100;
(4)配电箱,开关箱应固定设置:箱体下方的支架螺栓固定在200MM至300MM高的水泥台(水泥台长,宽应与箱体的长宽相近)上,并保证箱体中心点与地面之间距离为1.4M-1.6M;
(5)配电箱板厚不小于1.5MM,箱内元件要上在“二层底”上;
(6)配电箱进出线要求采用下进下出;
(7)箱内设置零排地排,严禁鸡爪接线;
(8)配电箱均要设置统一形式防雨棚;
(9)配电箱必须有编号,以便甲方或监理检查时记录;
(10)配电箱下方制作300厚混凝土基座。
三级开关箱及供电线路部分:
(1)按《通知》要求对应配置,按20A、40A、63A、100A、250A设置开关箱标准;
(2)电焊机设63A、100A专用箱作为二次防触电保护;
(3)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水磨石机等经常需要挪动位置的机械设备可采用移动式开关箱。
5.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起重装置必须根据相关工作安全守则要求进行作业。吊运松散材料例如石块、砖瓦、散装水泥或其它材料,必须使用已检验合规格的吊斗或吊笼;气焊用乙炔瓶及氧气瓶,必须使用已检验合规格的专用吊笼进行吊运。
现场常用机械设备应设立操作告示牌,提醒操作工人随时注意安全操作守则。
6.安全防护管理
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和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部位必须设有安全防护围栏或盖板。
(1)安全通道搭设必须采用钢制脚手架杆,钢管脚手架杆件必须全部涂有黄色防锈油漆,剪刀撑刷红白相间。
(2)安全通道脚手架立杆间距和步距均≤1.8m,底部设扫地杆(距地250mm)、竖向加斜撑。斜道搭设必须与建筑物或脚手架连接,如无连接,必须设可靠支撑。
(3)土方施工阶段,应根据放、护坡方式,确定马道或斜道的稳固措施。具体作法:运料斜道宽度为1.8m以上,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宽度宜为1m,坡度宜采用1:3。斜道面上每隔250~300mm设一道防滑条,厚度为20~30mm。斜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外围均设置不低于180mm挡脚板和1.2m
高的防护栏杆。斜道应设剪刀撑、横向斜撑,外挂密目安全网,通道路面使用脚手板满铺。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通道口(包括龙门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设双层防护。
具体作法:护头棚长为5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护头棚双层满铺不小于50mm厚的木脚手板,两层之间间距宜为300mm。外围立杆间距不大于1。
结构首层的出入口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并设置警示牌。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从一层开始应每隔6层沿通道和出入口一侧设置一道防护棚架。多层结构防护棚的长度不小于3米,高层不小于5m,非出入口和护头棚两侧用密目立网封闭。
(5)在通道入口外设置安全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