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1118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苏建质〔2018〕567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苏建质〔2018〕567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为促进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健康发展,加大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力度,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18〕435号)要求,我厅于2018年7月3日至7月20日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检查对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检测监管工作,重点核查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检查、能力验证、见证取样、信用管理、建筑产业现代化检测工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执法检查手册》贯彻执行、行业自律、改革创新等九个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不断改进监管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大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力度,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关于检测监管工作的要求。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和能力验证工作,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定期组织全市检测技术研讨会,对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提高了检测机构的综合能力水平;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研发实施《扬州市不合格检测报告实时传输监管系统》,对不合格检测报告及时督促处理。
本次监督检查共抽查了75家检测机构,重点检查检测人员检测能力、检测场所、检测设备、检测环境、样品管理、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业务软件、部分检测数据的重现性等九个方面工作,对2017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13家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查。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基本要求、监督检查的分类、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计划的下达、监督检查的依据、监督检查抽样、检验过程、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查结果的异议处理、监督检查样品管理、检验结果上报、工作质量考核、监督检查后处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各级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组织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对其结果依法处理的活动。
包括:计划编制、任务下达、抽样、检验、异议处理、结果汇总上报、后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定检产品目录》(修订)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本标准规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指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组织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对其结果依法处理的活动。
包括:计划编制、任务下达、抽样、检验、异议处理、结果汇总上报、后处理等。
3.2检验机构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机构是指经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和验收证书,具备相关产品检验资质,并且符合省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的机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3检验人员本标准规定的检验人员是指检验机构内经省级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且在其取得专业资质的范围内从事抽样、检验工作的人员。
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方案
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方案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关注,建立一个完善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建设方案展开讨论,并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
一、建立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重要性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建立对于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小觑,一旦发生,就可能对人们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通过建立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可以及时发现食品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有效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监管力度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建设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管力度,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出厂检验制度,并进行定期抽检。
同时,政府还需要完善检测机构的设立和资格认定制度,确保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三、提高检测方法的准确性建设食品安全检测体系需要不断提高检测方法的准确性。
现有的检测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要不断进行研究和改进。
政府应加大对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研发支持力度,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合作,推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创新与应用。
四、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食品安全检测体系需要建立一个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
该平台可以收集和整理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包括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安全情况、产品质量信息等。
同时,该平台还可以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知识和预警信息,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检测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建设还需要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检测力度。
中国是一个大国,进口食品数量很大,如果对进口食品的检测不到位,就会给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因此,政府应建立完善的进口食品检测制度,对进口食品进行严格检验和抽检,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六、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建设还需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过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使用不当或者超过安全限量,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
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有关监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食安办[2013]18号【发布部门】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3.10.23【实施日期】2013.10.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有关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食安办〔2013〕18号)各市食安办、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安办、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苏办〔2013〕24号)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苏政办发〔2013〕167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化妆品生产监管职责,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整合并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构划转工作已经完成,自2013年10月10日起,上述监管职责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鉴于市、县机构改革工作正在进行中,为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有关监管工作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机构改革期间,各地食安办、卫生、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按原职责承担相应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食药监办[2011]159号【发布部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1.06.07【实施日期】2011.06.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苏食药监办〔2011〕159号)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局):《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十二五”规划》已经省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十二五”规划(2011年5月)目录一、现状和形势(一)“十一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二)“十二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二)发展目标三、主要任务(一)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二)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五)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六)药物研究和生产监管(七)药品流通和使用监管(八)医疗器械监管(九)稽查执法(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十一)应急管理(十二)信息化建设(十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十四)人才队伍建设(十五)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四、重点工程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程2、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工程3、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程4、省食品药品技术监督中心建设工程5、国家进口药品口岸功能建设工程6、省安全评价监测中心建设工程7、省、市、县三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工程8、信息化建设工程9、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工程10、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规划落实(二)完善规划体系、搞好衔接协调(三)落实经费保障、提高资金效益(四)建立评估制度,强化监督检查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而基本的民生问题,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具有重要意义。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8.31•【字号】苏政办发[2007]107号•【施行日期】2007.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0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江苏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省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目标任务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产品质量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使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对种植养殖业产品高毒高残留农药、“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依法查处农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全省县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增加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电 话:025-84470310
传 真:025-84470257
邮 编:21000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增加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为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通知
(2011年5月30日 国质检食监函[2011]3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经省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推荐,总局决定增加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10家检验机构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增加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为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通知
【法规类别】质量管理监督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国质检食监函[2011]357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1.05.30
【实施日期】2011.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检验机构在承担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指定的承检范围内准确、高效地完成检验任务,不得超范围开展检验工作,不得擅自将有关检验工作委托给其他检验机构。
附件:新增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机构名单
附件:新增化妆品生产许可Fra bibliotek产品检验机构名单
1.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南京光华东街5号
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为了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1.提高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水平,确保食品安全。
2.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
3.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升检验检测人员素质。
4.建立食品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监管与协作。
二、建设内容1.建设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1)支持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的建设,投资购置必要的仪器设备。
(2)建立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建立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技术。
2.前沿科研与技术开发(1)支持食品检验检测科研和技术创新,提高食品检验检测的技术水平。
(2)加强与国内外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
3.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1)建立食品检验检测人员的培养与评价机制,培养一支专业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检验检测队伍。
(2)加大对食品检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3)支持食品检验检测人员的学术交流和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国际视野。
4.建立食品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平台(1)建设食品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互通。
(2)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协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5.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1)健全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评估认证制度,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评估和认证,提高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2)加强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实施步骤和措施1.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2.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完善食品检验检测的监管制度。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
4.加强与国内外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提高食品检验检测能力。
5.加强对食品检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质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质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5.09.15•【字号】苏财规〔2015〕40号•【施行日期】2015.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质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5〕40号)各市、县财政局、质监(市场监管)局:为推进全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构建科学、优质、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改革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调整市县质监部门经费资产财务等管理体制的通知》(苏财行〔2014〕169号)要求,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整合设立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基金,制定《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质监局2015年9月15日附件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推进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以下简称质监)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有机整合,构建科学、优质、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省财政厅有偿使用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省财政厅通过下列渠道设立的专项用于全省质监部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贷款协议约定还本付息的资金:(一)按照《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调整市县质监部门经费资产财务等管理体制的通知》(苏财行〔2014〕169号)规定,通过财政体制结算从市县扣回的省质监局预拨资金;(二)省财政厅补充安排用于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资金;(三)省质监局经省财政厅批准可用于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结余结转资金;(四)基金使用利息收入;(五)其它资金。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苏市监规〔2021〕5 号•【施行日期】2022.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市监规〔2021〕5 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局):《江苏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1年12月31日省市场监管局第2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31日江苏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风险信息采集第三章风险监测的实施第四章标准与判定第五章结果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提高预防和化解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原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对风险监测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是指产品质量存在不符合该产品应当具有的重要性能指标和功能属性,或者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本办法所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市场销售的产品和生产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或未经检验的成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开展信息采集、分析研判、检验检测或验证评价,以及对风险进行有效处置的活动。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7.07•【字号】苏食药监政[2006]256号•【施行日期】2006.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的通知(苏食药监政〔2006〕256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江苏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精神,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法治江苏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要求,省局在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七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江苏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法治江苏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1.指导思想。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中心任务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忠实履行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着力提高行政能力和水平,大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部门,促进社会和谐与公正,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江苏省质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质监部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公告警
江苏省质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质监部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公告警示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质技监稽发[2008]325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8.10.27
【实施日期】2008.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质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质监部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公告警示规定(试行)》
的通知
(苏质技监稽发〔2008〕325号2008年10月27日)
各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现将省局制定的《江苏省质监部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公告警示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情况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江苏省质监部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公告警示规定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督,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公告警示规定是指将有可能造成危害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予以向社会进行公告警示。
质监局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精选
质监局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精选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了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检测和监管水平,质监局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建设。
本文将介绍质监局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让人们的饮食安全举步维艰。
为了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检测和监管水平,质监局以质量监督为主,定位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推进全国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打造“四个一”国家实验室网,即一个国家级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一个国家级农药残留检测实验室、一个国家级兽药残留检测实验室和一个国家级食品添加剂检测实验室。
二、实施方案1.加强质量管理推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体系的完善。
完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2.优化检测技术加强食品检测机构技术水平建设,提高检测精度和效率,保障检测结果可靠性。
推进核心技术攻关和检测方法研发,开展检测仪器和设备创新以及检测标准和方法的制定。
3.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全国食品安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有效整合和共享,构建信息共通、权限分级、一体化的信息管理体系。
强化食品安全信息与大数据、信息技术的融合,提高快速监管能力,加强生产经营者风险管理能力。
4.加强食品检测能力建设依托国家实验室网,扩大检测能力建设市场化拓展,拓宽检测能力的来源,提高检测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加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竞争活力,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检测行业健康发展。
5.推进检测机构评审认证和检测人员资格认证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评审认证和检测人员资格认证,确保认证标准与国际接轨,并且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规要求,增强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水平。
三、总结质监局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是为了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检测和监管水平而制定的,其核心是加强质量管理、优化检测技术、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强食品检测能力建设、推进检测机构评审认证和检测人员资格认证。
江苏省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1118
江苏省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二OO九年十一月目录一、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必要性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与国际接轨和增强我国食品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国内外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比较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国外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通行做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现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我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 (10)(四)我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22)三、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思想、目标和布局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指导思想..........................................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二)建设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建设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各级机构的建设思路和建设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功能和布局3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仪器设备条件建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实验室条件建设 (38)五、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标准 (38)(一)省级检测技术中心 (38)(二)市级质检中心 (39)(三)县级质检中心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江苏省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计划
江苏省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二OO九年十一月目录一、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必要性2<一)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2<二)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与国际接轨和增强我国食品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3二、国内外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比较4<一)国外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通行做法4<二)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现状8<三)我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10<四)我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22三、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思想、目标和布局28<一)指导思想28<二)建设原则28<三)建设目标30<四)各级机构的建设思路和建设标准30<五)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功能和布局330四、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内容28<一)仪器设备条件建设38<二)实验室条件建设38五、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标准38<一)省级检测技术中心38<二)市级质检中心39<三)县级质检中心40六、运作保障40<一)政策保障410<二)经费保障410<三)人员保障413七、运行管理43<一)工程管理44<二)机构管理45<三)运行经费45八、相关配套措施45<一)依法开展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45 <二)加强人员培训与国际交流45<三)开展检验检测技术科学研究46<四)强化信息管理与综合利用46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以先进的仪器设备为手段,以可靠的实验环境为保障,对食品生产和食品质量安全实施科学、公正的检测、监测、鉴定、评价的技术保障体系。
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食品质量安全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是政府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承担着为政府提供技术决策、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的重要职能,在提高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方面发挥着关键和核心作用。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市监规〔2023〕6号)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市监规〔2023〕6号)
无
【期刊名称】《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4()1
【摘要】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检验检测机构:《江苏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12月14日江苏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苏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管理,提升检验检测技术公共服务水平.
【总页数】7页(P43-49)
【作者】无
【作者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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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药品管理【发文字号】苏食药监察[2004]507号【发布部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04.12.17【实施日期】2004.1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察[2004]507号)各市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药监局、公安局、经贸(商贸)委(局)、农林(渔业)局、教育局、卫生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粮食局、检验检疫局、南京关区各海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4]93号)的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八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察[2004]99号),经研究,决定在粮食行业和无锡市先行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江苏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积极探索,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累经验。
附件:《江苏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4]93号)的精神,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察[2004]99号),结合我省实际,就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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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二OO九年十一月目录一、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必要性 (2)(一)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2)(二)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与国际接轨和增强我国食品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3)二、国内外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比较 (4)(一)国外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通行做法 (4)(二)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现状 (8)(三)我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 (10)(四)我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22)三、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思想、目标和布局 28(一)指导思想 (28)(二)建设原则 (28)(三)建设目标 (30)(四)各级机构的建设思路和建设标准 (30)(五)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功能和布局 (330)四、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内容 (28)(一)仪器设备条件建设 (38)(二)实验室条件建设 (38)五、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标准 (38)(一)省级检测技术中心 (38)(二)市级质检中心 (39)(三)县级质检中心 (39)六、运作保障 (40)(一)政策保障 (400)(二)经费保障 (400)(三)人员保障 (403)七、运行管理 (43)(一)项目管理 (44)(二)机构管理 (45)(三)运行经费 (45)八、相关配套措施 (45)(一)依法开展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45)(二)加强人员培训与国际交流 (45)(三)开展检验检测技术科学研究 (46)(四)强化信息管理与综合利用 (46)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以先进的仪器设备为手段,以可靠的实验环境为保障,对食品生产和食品质量安全实施科学、公正的检测、监测、鉴定、评价的技术保障体系。
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食品质量安全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是政府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承担着为政府提供技术决策、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的重要职能,在提高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方面发挥着关键和核心作用。
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对于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提高食品市场竞争力和调节食品进出口贸易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我国各省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建设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目前已形成基本框架。
食品检验是保证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系列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为了充分发挥食品检验机构的作用,合理分配有限的检验资源,鼓励食品检验机构开展有特色食品检验项目,实现错位发展,有效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肩负起作为政府监管食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撑的历史重任,结合我省各级检测机构的实际状况,我们初步设想构建一个以省质检院为龙头,市质检所为骨干,县质检所为基础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一、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必要性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十分重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设施建设,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依法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要真正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必须充分发挥全省各级现有检测机构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级检测机构的优良资源;充分提高各级检测机构及其人员的工作效能;有效避免各级检测机构同水平重复建设;有效避免各级检测机构争饭吃、抢饭吃问题;有效避免对受检单位重复抽样、重复检验问题。
全面做到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统筹规划、明确分工;实现上下协同、资源共享、形成合力;有效提升检测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检测工作水平,从而在全省范围内整体强化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一)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随着我国短缺经济的结束,食品质量安全日益受到重视。
近年来,肥料、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动植物激素、食品添加剂等的广泛推广和应用,在促进食品产量大幅度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食品质量安全的隐患。
加之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产环境的污染,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导致的食品污染和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防止突发性或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这与2003年从“非典”防治工作的需要出发,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与国际接轨和增强我国食品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加入WTO,我国食品将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与国外同类产品进行竞争。
为了保护国内农业产业的发展和本国食品的市场占有率,世界许多国家纷纷利用WTO有关协议,特别是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抵制国外产品,保护国内产业。
我省生产的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类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在价格上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是传统的出口创汇产品。
但近年来发达国家以质量安全为由纷纷设臵技术性壁垒,导致我省蔬菜、茶叶、畜产品、蜂产品、水产品在出口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等国家时屡屡受阻。
由于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在食品出口时,许多检测项目在国内检不了,质量安全状况家底不清,到达贸易国口岸才查出问题,不但使出口企业蒙受损失,也使贸易国对我国整个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产生怀疑;在国外食品进入我国时,许多有毒有害物质检不出,不能有效地构筑技术壁垒。
因此,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已成为维护企业权益,扩大食品出口和抵御国外食品对国内产业冲击的当务之急。
二、国内外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比较(一)国外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通行做法对食品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管理是各国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
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和欧盟各成员国,根据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都建立了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这些检验检测机构不仅满足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而且在检验检测服务过程中,及时将国际上有关食品质量和安全方面的信息提供给政府、企业和农场主,使本国食品生产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调整品种和结构,提高质量,增强竞争力。
同时这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农民的利益,利用自己的经济、技术优势,借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之名,对进口的食品设臵层层技术性壁垒,除制定有针对性、要求苛刻的食品技术标准外,还在检验检测程序、方法等方面设臵障碍。
美国政府对食品质量安全高度重视。
联邦政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机构是农业部下属的动植物卫生检疫局(APHIS)、人类健康事务部下属的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以及环境保护署(EPA)。
其中,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负责肉、禽、蛋及其制品的食用安全、卫生,FDA负责FSIS负责范围之外的食品的安全与卫生。
根据食品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的需要,美国建有食品分品种的专业性监测机构和分区域设臵的全国性、大区性食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同时,各州还根据需要建有州级食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主要负责食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和产地环境质量监督。
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上,联邦政府不依赖于各州政府,他们在全美国设立多个检验中心或实验室,并向全国各地派驻大量的调查员。
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联邦政府与一些州政府签定协议,授权当地一些检验机构按照联邦政府的方法检验食品,并由联邦政府付费。
联邦所有具有食品质量安全监督职能的机构都不具有促进贸易的职能,从而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免受地方和部门经济利益影响和干扰。
美国食品质量安全体系的特征是:总统(政府)、国会、法院3个部门权力相互分离与制约、透明性、制订决议的科学性以及公众参与。
这个体系遵循以下原则:只有安全卫生的食品才可以在市场上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协调决策建立在科学基础上:政府负有强制责任;要求厂商、销售商、进口商及其他人遵守;协调过程对公众是透明的并且是可以参与的。
科学和风险分析是制订美国食品质量安全政策的基础。
在美国食品质量安全法令、法规和政策制定过程中应用了预防方法。
1997年,加拿大政府将农产与农产食品部、卫生部、工业部、渔业与海洋部中与食品检验工作相关的部门合并.成立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负责该国所有的食品检验工作。
该机构在全国分4个大区,下设18个地区性办公室,185个基层办事处,并在408个非政府机构设点。
CFIA拥有22个实验室和研究机构,从事新技术研究、组织测试和咨询指导工作。
CFIA下属的检验员、兽医及其他专业人员有4600多名,目前在国内开展了14个与食品、动植物有关的监控计划。
与此同时,为了能运用于所有食品种类,加拿大还在研究一种综合检验体系,使不同的检验能在相同的准则和指导原则下运作,以降低食品安全的风险。
欧盟各成员国根据欧盟食品安全法令和本国法律,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行政区划和食品品种类型设立全国性、综合性和专业性监测机构,对食品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
仅丹麦就有农业部授权的食品质检机构38个,承担农业部下达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督执法检验任务。
丹麦各地方政府也设有相应的食品质检机构,负责食品产地环境、食品及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测。
食品安全检测监测体系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支撑,也是实施预警的主要信息来源。
欧盟每个国家都注重建立以参比实验室为依托的检测监测体系。
在丹麦,建立了以一般监测和口岸检验为外延、官方检查为内涵、生产者HACCP自检为核心的检验体系和从饲料——收获前——运输——收获——加工——零售——消费者的全程监测体系。
开展了5年之久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其监测内容涉及营养素、微量元素、硝酸盐、有机污染物、霉菌毒素、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污染等;建立了兽医统计数据库(VETSTAT)。
在瑞典,国家食品管理局研究与发展司的化学一处负责农药兽药残留分析方法的建立,化学二处负责建立其它残留物质检测方法。
并进行方法评价和方法标准化,甚至参与日常分析;290个地方自主管理机构进行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还设立了环境监测体系,对牛奶中污染物、膳食中有机污染物进行监测。
日本农林水产省建有一个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负责食品的监测、鉴定和评估,以及地方政府委托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督检验工作。
日本农林水产省设有独立的行政法人组织——农林水产消费技术中心,该中心除东京本部外,在神户、横滨等各大区设有7个分中心,共有技术人员480余名,具体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认证、风险评估等多种技术服务与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