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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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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知识培训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培训内容1.1 合同管理基础知识1.2 合同起草与审查1.3 合同签订与履行1.4 合同变更与解除1.5 合同纠纷处理与风险防范第二条培训对象2.1 企业员工2.2 管理层人员2.3 合同管理人员第三条培训时间3.1 培训期限3.2 培训时间安排第四条培训师资4.1 培训教师资质4.2 培训教师职责第五条培训场地与设施5.1 培训场地5.2 培训设施第六条培训费用6.1 培训费用标准6.2 培训费用支付方式第七条培训成果与应用7.1 培训考核7.2 培训证书7.3 培训成果应用第八条培训服务与支持8.1 培训咨询与支持8.2 培训后续服务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违约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培训方违约10.2 参训方违约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方式11.2 争议解决机构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2.1 合同生效条件12.2 合同变更条件12.3 合同解除条件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 培训期间的交通与住宿13.2 培训期间的餐饮安排13.3 培训期间的保险事宜第十四条合同的签订与终止14.1 合同签订14.2 合同终止条件14.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事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培训内容1.1 合同管理基础知识1.1.1 合同的定义与分类1.1.2 合同的要素与结构1.1.3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1.1.4 合同的履行原则与方式1.2 合同起草与审查1.2.1 合同起草的基本要求1.2.3 合同审查的标准与流程1.2.4 合同审查的重点与方法1.3 合同签订与履行1.3.1 合同签订的程序与要求1.3.2 合同履行的原则与监督1.3.3 合同履行的变更与解除1.3.4 合同履行的风险防范与处理1.4 合同变更与解除1.4.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1.4.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1.4.3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法律后果1.4.4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注意事项1.5 合同纠纷处理与风险防范1.5.1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与途径1.5.2 合同纠纷的调解与仲裁1.5.3 合同纠纷的诉讼程序与要点1.5.4 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与方法第二条培训对象2.1 企业员工2.1.1 全体员工合同法律知识培训2.1.2 特定部门(如销售、采购、法务等)的合同管理培训2.2 管理层人员2.2.1 高层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策略与决策培训2.2.2 中层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执行与协调培训2.3 合同管理人员2.3.1 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与业务能力提升培训2.3.2 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与实践技能培训第三条培训时间3.1 培训期限3.1.1 培训课程的总学时3.1.2 培训课程的期限与分阶段实施计划3.2 培训时间安排3.2.1 培训的具体时间与日期3.2.2 培训期间的休息与节假日安排第四条培训师资4.1 培训教师资质4.1.1 培训教师的职业资格证书4.1.2 培训教师的行业经验与教学成果4.2 培训教师职责4.2.1 培训教师的授课职责与要求4.2.2 培训教师的课后辅导与学员沟通第五条培训场地与设施5.1 培训场地5.1.1 培训场地的地理位置与环境5.1.2 培训场地的大小与布局5.2 培训设施5.2.1 培训所需的教室设备与设施5.2.2 培训所需的图书资料与网络资源第六条培训费用6.1 培训费用标准6.1.1 培训费用的计算方式与标准6.1.2 培训费用的支付时间与方式6.2 培训费用支付方式6.2.1 培训费用的预付与尾付方式6.2.2 培训费用的支付凭证与发票开具第七条培训成果与应用7.1 培训考核7.1.1 培训考核的方式与标准7.1.2 培训考核的成绩评定与反馈7.2 培训证书7.2.1 培训证书的发放条件与程序7.2.2 培训证书的法律效力与使用规定7.3 培训成果应用7.3.1 培训成果在公司内部的推广与应用 7.3.2 培训成果在个人职业发展中的应用第八条培训服务与支持8.1 培训咨询与支持8.1.1 培训前咨询服务8.1.2 培训期间的技术与业务支持8.1.3 培训后的跟踪服务与咨询8.2 培训后续服务8.2.1 培训成果的巩固与持续提升8.2.2 培训后的学员互助与交流平台8.2.3 培训后的学员反馈与建议收集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1.1 培训课程的内容与资料9.1.2 培训过程中获取的公司内部信息 9.1.3 培训双方的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9.2 保密期限9.2.1 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规定9.2.2 保密期限的起止时间与计算方式9.3 违约责任9.3.1 违反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9.3.2 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与金额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培训方违约10.1.1 培训方未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10.1.2 培训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培训服务或提前终止培训的违约责任10.2 参训方违约10.2.1 参训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培训费用的违约责任10.2.2 参训方未按约定参加培训或中途退出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方式11.1.1 双方协商解决争议的方式与程序11.1.2 提交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方式与程序11.2 争议解决机构11.2.1 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与地点11.2.2 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效力与执行程序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2.1 合同生效条件12.1.1 合同的签字盖章与生效时间12.1.2 合同生效的附加条件与前提12.2 合同变更条件12.2.1 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变更条件 12.2.2 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与程序12.3 合同解除条件12.3.1 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解除条件 12.3.2 合同解除的书面协议与程序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 培训期间的交通与住宿13.1.1 培训地点与参训人员的交通安排 13.1.2 培训期间的住宿安排与标准13.2 培训期间的餐饮安排13.2.1 培训期间的餐饮服务与标准13.2.2 特殊饮食需求的满足与安排13.3 培训期间的保险事宜13.3.1 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保险13.3.2 保险事故的申报与处理程序第十四条合同的签订与终止14.1 合同签订14.1.1 合同签订的程序与要求14.1.2 合同签订的书面文件与保存14.2 合同终止条件14.2.1 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与程序14.2.2 合同到期终止的条件与程序14.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事项14.3.1 合同终止后的培训成果归属与使用14.3.2 合同终止后的费用结算与处理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附件一:培训课程大纲详细列出培训课程的内容、课时、培训师等详细信息。

辽宁省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 保险基础知识学习资料 条款产品开发

辽宁省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 保险基础知识学习资料 条款产品开发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2010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注及其他约定均为本保险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在辽宁省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取得国家相关资质证明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均可成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本保险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符合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也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储存等经营活动,因意外事故造成雇员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的,或者因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雇员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以下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一)雇员及第三者的死亡赔偿金;(二)雇员及第三者的残疾赔偿金;(三)雇员及第三者的医疗费用赔偿金。

第六条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当地政府在组织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因征用事故发生企业以外的专业救援队伍及设备所发生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对于参加事故抢险救助人员的伤亡,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按照雇员相关赔偿限额予以赔偿。

责任免除第七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非法生产或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以及第三者的财产损失;(三)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以及第三者的任何间接损失;(四)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环境污染导致的赔偿责任;(五)地震、台风、火山爆发、海啸;(六)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核反应、核辐射、核辐射事故造成雇员人身伤亡、第三者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七)其他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第八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一)因职业病,或任何疾病所致的医疗、残疾或死亡;(二)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猝死或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四)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五)任何性质的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各种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款;(六)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率)。

国寿康悦c产品基础知识条款解析投保注意事项费率表26页

国寿康悦c产品基础知识条款解析投保注意事项费率表26页
(二)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三十日(按本合同约定续保的,不受三十日的限制)后因疾 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含特需和国际医疗部)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 构以门诊方式接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恶性肿瘤静脉注射化学治疗、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 法、肿瘤靶向疗法、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或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对其每次门诊实际发生并支 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特殊门诊治疗费用,本公司按照本合同医疗费用保险金计算方法的约定给付 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二)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罹患恶性肿瘤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含特需和 国际医疗部)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以门诊方式接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 恶性肿瘤静脉注射化学治疗、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 对其每次门诊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特殊门诊治疗费用,本公司按 照本合同医疗费用保险金计算方法的约定给付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康悦 C 款
中国人寿超级医保--既保住院又保门诊, 既保公费又保自费,既保普通又保特需。 社保管的,康悦医疗管的更多更到位; 社保不管的,康悦医疗也都管。
目录
01 产品基础知识 02 条款解析 03 投保注意事项 04 费率表
第一部分
产品基础知识
➢ 投保年龄 ➢ 出单方法
➢ 保障内容 ➢ 合同形式
一般医疗费用保险金
(三) 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三十日(按本合同约定续保的,不受三十日的限制)后因疾病 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含特需和国际医疗部)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 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在与住院相同的医院因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在该次住院前七日内(含住院 当日)以及出院后七日内(含出院当日)所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治疗费用, 本公司按照本合同医疗费用保险金计算方法的约定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民法基础知识

民法基础知识

民法基础知识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六项基本原则:平等、公平、自愿、诚信、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3.民法的帝王条款是: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5.胎儿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问题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6.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7.宣告失踪的法定期限:下落不明满2 年。

8.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3 个月。

9.宣告失踪的法律效力: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10.宣告死亡的法定期间:一般:4 年;意外事件:2 年;意外事件并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不受限。

11.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无顺序限制。

12.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一般:1 年;意外事件并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3 个月。

13.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一般:判决作出之日;因意外事件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

14.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婚姻消灭、配偶可单方决定送养子女、债务清理继承开始(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15.死亡宣告被撤销,“离的妻”:未再婚自行恢复;再婚或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不得自行恢复。

16.死亡宣告被撤销,“散的子”: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17.死亡宣告被撤销,“破的家”:财产返还或补偿,恶意申请人还要赔偿损失。

18.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是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19.划分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是年龄与精神状态。

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人)。

20.“无人”包括:不满8 周岁;已满8 周岁但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21.“无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2.“限人”包括:已满8 周岁,不满18 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3.“限人”能够独立从事(有效)纯获利益、与其能力相适应的行为。

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范本文)

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范本文)

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1. 引言中信保是中国信用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是中国领先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作为一家专业的信用保险公司,中信保为出口商提供信用保险服务,帮助他们降低出口风险并促进贸易发展。

本文将介绍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中信保的业务流程和保险条款。

2. 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是中信保与出口商签订的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责任、保险费率、赔偿条件等重要条款。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条款内容:2.1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中信保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

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和情况,保险责任可能包括货物损失、延误、不可抗力等不同方面的保障。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出口商需要和中信保明确保险责任范围,确保其能够得到适当的保障。

2.2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是指出口商需要向中信保支付的保险费用。

保险费率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和风险评估情况而定,一般以货物价值为基础计算。

出口商在购买出口信用保险时需要和中信保商定保险费率,并按时支付保险费用。

2.3 赔偿条件赔偿条件是指触发保险赔偿的条件。

中信保在保险合同中规定了一系列赔偿条件,包括货物损失比例、损失金额等要求。

当出口商遇到符合赔偿条件的情况时,可以向中信保提出理赔申请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3. 理赔基础知识3.1 理赔申请材料出口商在提出理赔申请时,需要向中信保提交一定的理赔申请材料。

常见的理赔申请材料包括理赔申请书、保险合同、理赔证明、货物损失证明等。

出口商需要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以便中信保能够及时处理理赔请求。

3.2 理赔审核中信保在收到理赔申请后,会进行理赔审核。

审核过程中,中信保会对申请材料进行细致的核查和评估,以确定损失情况和赔偿金额的合理性。

出口商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确保理赔审核能够顺利进行。

3.3 赔偿支付经过理赔审核后,中信保将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决定是否支付赔偿。

如果出口商符合赔偿条件并通过审核,中信保会按照约定的方式向出口商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合同培训内容模板

合同培训内容模板

合同培训内容模板一、培训目的- 明确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框架。

- 理解合同的构成要素及其重要性。

- 掌握合同的起草、审查、谈判和执行技巧。

二、培训对象- 企业法务人员、合同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商务谈判人员。

- 其他需要了解合同知识的员工。

三、培训内容1. 合同法基础知识- 合同的定义与分类。

- 合同的法律效力与约束力。

2. 合同的构成要素- 主体资格的审查。

- 合同标的与合同内容的明确性。

- 合同条款的完整性与合法性。

3. 合同的起草技巧- 合同条款的编排与逻辑性。

- 语言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 风险防范条款的设置。

4. 合同的审查要点- 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审查。

- 合同履行的可行性分析。

- 合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5. 合同谈判策略- 谈判前的准备工作。

- 谈判过程中的沟通技巧。

- 谈判结果的记录与确认。

6. 合同执行与监督- 合同履行的监控机制。

- 违约责任的追究与处理。

-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与程序。

7. 合同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的途径与程序。

-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与选择。

- 和解与调解的技巧与方法。

四、培训方式- 理论讲解与案例分析相结合。

- 角色扮演与模拟谈判。

- 小组讨论与互动问答。

五、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具体日期]。

- 培训地点:[具体地点]。

六、培训师资- 资深法律顾问。

- 合同管理专家。

- 行业经验丰富的商务谈判师。

七、培训效果评估- 培训结束后进行知识测试。

- 收集学员反馈,评估培训效果。

- 跟踪学员在实际工作中的合同管理能力。

八、后续支持- 提供合同管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 定期更新合同法规与最佳实践。

- 建立合同管理知识共享平台。

九、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明细。

- 优惠政策及付款方式。

十、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日期。

- 报名流程及所需材料。

- 联系方式与咨询通道。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确保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外贸基础知识之合同的数量条款

外贸基础知识之合同的数量条款

数量条款商品交易中的数量是贸易合同中的主要内容之⼀。

卖⽅必须按合同数量条款的规定如数交付货物。

交货量不⾜时,买⽅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损失;交货量超过时,⼀般也不补给货款。

⽬前,我国进⼝商品到货中“短⽄缺两”的情况时有发⽣,要减少此种现象,合同的数量条款⾸先应当完整准确。

有些货物如粮⾷、⽔果、矿砂等,受本⾝的特性或包装和运输以及计量⼯具的限制,交货量往往难以完全符合合同所规定的数量,为了避免发⽣争议,可在数量条款中订明交货数量的机动幅度,或者规定⼀个“溢短装条款”。

由于各国采⽤计量制度的不同,在计量⽅法上,即使所⽤计量单位的名称相同或相似表⽰的商品实际数量也会有很⼤差别。

同样是加仑,英制加仑就不等于美制加仑,吨,⼜分长吨、公吨、短吨,彼此各不相同。

所以,在实际使⽤时要注意做好换算。

因此,签订外贸合同中的数量条款必须注意掌握以下各点:(1)确规定具体数量和计量单位,采⽤国际计量单位。

(2)必须订明计量⽅法,如散装矿产品⼤多采⽤⽔尺计重,散装液体⽤容量计重,以及粮、糖等⽤衡器计重等。

(3)应在数量条款中规定溢短装条款。

且以订明溢短百分数为妥。

(4)溢短装数量的计价办法⼀般可按合同单价计算,也可在合同中规定其他办法,例如,溢交或短交货物按装船时的价格计算等。

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

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

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伟凯律师事务所2012年10月26日出口信用保险什么是出口信用保险保障出口收汇安全机制 / 支持出口政策工具历史起源出口信用保险目的出口!承保对象和承保风险中信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中信保业务范围出口信用保险(短期、中长期)投资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其他今天的讨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合同风险分析理赔要求和注意事项海尔签订销售合同时的注意事项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简介作用 / 保险标的保险标的为出口贸易中投保人的债权使用范围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简介 / 类型承保风险作用 / 特点特定合同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合同出口商进口商中国信保买方缺资金,卖方不信任无法达成交易投保信用保险调查资信审批限额信用销售,形成应收账款账期结束,支付货款追偿应收款信用期限到期信用保险赔付应收款信用保险(普通模式)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合同的签署合同签署注意事项商务合同进口方信用评估保险合同投保人由合同约定,可以是几家关联公司共同投保。

保费支付义务被保险人出口商,关联方受益人保险范围 (注意排除事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分析海尔境外关联公司投保适用的交易承保范围索赔须知境外关联公司销售合同权益转让协助赔偿义务关联公司股权变更不被承保范围海尔的短期信用险适用的交易出口合同信用证期限标的合同条款要求承保风险商业风险政治风险损失赔偿比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分析标的合同商务合同有效力商务合同条款信用证开立保险除外责任 (negotiable)通用除外责任非信用证情况下的除外责任信用证情况下的除外责任保险单规定的保险责任以外的其他损失海尔签订和执行业务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出口销售合同:合同的签署和执行过程中与中信保流程的衔接接触客户签订合同发货出运货款催收跟踪收汇贸易谈判限额申请出运申报报损索赔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分析赔偿比例及责任限额注意事项保险生效日 / 期限 / 保费支付信用限额是否可循环使用注意限额闲置期最高赔偿限额信用限额特定买方或特定开证行的最高赔偿额信用限额除特别注明外均可循环使用保险人有权单方面调整限额风险提示信用限额使用频率商务合同终止条款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分析保险人的追偿及被保险人的相关责任索赔递交可能损失通知书30日 / 10日, 120日递交相关文件拒绝赔偿因素赔付赔付金额计算扣除款项赔付时间(诉讼/其他担保)追偿追偿义务追偿费用(律师费等)中信保代位求偿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分析被保险人的主要义务:追偿义务保险排他性信息披露及时通知保护债权协助保险人核查资料、实施海外调查和追偿保密:对保单条款、单证及保险人提供的有关买方的信息保密被保险人未履行保单下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保险人有权降低赔偿比例,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或解除保单,并不退还已收的保险费。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民法典主要条款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民法典主要条款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民法典主要条款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石,是规范民事关系的总章程。

其主要条款涵盖了婚姻家庭、财产权益、合同权利等方面。

本文将对民法典主要条款进行汇总,帮助读者了解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内容和规定。

一、婚姻家庭1. 结婚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应达到结婚法定年龄,自愿结婚并取得结婚证书。

婚姻应建立在平等、自愿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

2. 夫妻权利夫妻双方应平等享有基本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应相互帮助、忠实、互相尊重和维护家庭的福祉。

3. 子女权益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

未成年子女享有受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并应当尊重父母的合理教育。

二、财产权益1. 所有权民法典规定,所有权是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权的基本权利。

所有权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转让或者设定质押、抵押等权利。

2. 遗产继承遗产继承是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在死后的分配方式。

民法典规定了继承人的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遗嘱是个人在生前确定财产分配的有效方式。

3. 合同权利合同是民事活动的重要形式,是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下达成的协议。

合同双方有权根据协议内容进行履行,如有违约,受损害方可以要求赔偿。

三、人身权益1. 生命权和健康权民法典规定,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是法律保护的基本权益。

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2. 人格权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他人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3. 隐私权个人的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他人不得非法窥视、公开或者侵犯他人的个人隐私。

四、责任承担1. 违约责任当一方未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对方的损失。

2. 侵权责任侵权行为可能给他人造成损害,侵权方应承担侵权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受损的名誉等。

3. 危险责任危险行为可能导致他人遭受损害,行为人应承担危险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合同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合同法基础必学知识点1. 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指当事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生成、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和形式、合同目的和合同效力。

2.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准备、商议、表示和接受四个步骤。

具体而言,合同需要当事人之间互相准备,并在商议过程中确定合同内容及其约束效力,最后通过表示和接受达成共识。

3.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分为相对效力和绝对效力。

相对效力指合同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而绝对效力指合同对第三人的产生效力。

4.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方式和履行期限。

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是以物品、行为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履行方式,而履行期限可以是约定的期限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确定。

5. 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合同条款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赔偿责任和履行责任,具体责任的承担也取决于违约的情况和合同约定。

6. 合同的无效和撤销: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在成立时就违反法律规定,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的无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而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后一方自愿要求解除合同的行为。

7.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约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而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通过协商、修改或者补充合同的条款。

8. 合同的特殊制度:合同法中还包括一些特殊的合同制度,如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这些合同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特殊的法律效果。

以上是合同法基础必学的知识点,掌握了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助理解合同的成立、履行、违约以及无效和变更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正规范本(通用版)

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正规范本(通用版)

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引言出口信用保险是一种为出口企业提供保障的金融工具,旨在减少因买方违约或政府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风险。

中信保作为中国最大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之一,其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对于出口企业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和理赔流程。

一、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1.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保险金额是指出口企业对于每一笔出口交易可申请保险的最高金额。

保险费率是指根据出口企业的行业风险和买方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的保险费率。

2. 保险责任和范围保险责任和范围是指出口企业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买方违约或政府不可控因素导致的损失或损害可以获得赔付的范围。

3. 保险事故处理保险事故处理是指在出口企业遭受损失或损害时,如何向中信保进行赔付申请和理赔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4. 保险期限和终止条件保险期限是指中信保对于保险赔付责任承担的时间范围。

终止条件是指保险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和条件。

二、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理赔流程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理赔流程主要包括几个步骤:1. 报案在出口企业遭受损失或损害时,需要立即向中信保报案。

报案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如保险合同、销售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

2. 理赔申请根据中信保要求,出口企业需填写理赔申请表格,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如损失和损害证明、赔付计算表、银行账户信息等。

3. 理赔审核中信保将对出口企业提交的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初步审核结果。

初步审核结果可能是批准或拒绝理赔申请。

4. 赔付如果理赔申请获得批准,中信保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

赔付金额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和支付。

5. 理赔结果通知和维权中信保将向出口企业通知理赔结果,并告知出口企业如有继续维权需求应如何操作。

结论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条款及理赔基础知识对于出口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国际贸易条款

国际贸易条款

国际贸易条款贸易是世界各国之间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贸易条款则是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一种约定,旨在规范并保护贸易双方的权益。

本文将讨论国际贸易条款的重要性,并介绍常见的国际贸易条款。

一、国际贸易的重要性国际贸易对于各国来说都至关重要,它不仅可以促进经济增长,拓宽市场,还能够加强国际间的联系和合作。

国际贸易条款的制定和遵守,对于保障贸易的公平和有序起着关键作用。

只有在双方遵守协议的基础上,贸易才能够稳定进行并最大限度地实现利益最大化。

二、常见的1. 价格条款价格条款是国际贸易合同中最基础的条款之一,它规定了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以及支付方式。

常见的价格条款包括CIF价格(成本、保险费与运费),FOB价格(离岸价格),以及EXW价格(工厂交货价格)等。

在制定价格条款时,双方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货物价值、运输风险等因素,确保价格公平合理。

2. 交货与运输条款交货与运输条款规定了货物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常见的条款包括FOB条款(离岸交货),CIF条款(运费、保险费与成本价),以及DDP条款(卖方承担全部费用与风险直到货物交付买方指定地点)等。

合理选择交货与运输条款非常重要,它直接影响到货物的安全性和交付时间。

3. 付款条款付款条款规定了买方应如何支付货款给卖方。

常见的付款条款包括信用证付款、电汇付款以及承兑汇票付款等。

不同的付款方式有不同的支付安全性和灵活性,合同双方应选择最适合自身利益的付款方式。

4. 商品质量与标准条款商品质量与标准条款明确了双方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和标准。

这些条款可以包括质量检验的标准、产品符合性、售后服务和返修等。

双方应充分讨论和明确商品质量与标准条款,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预期并达到交易的目的。

5. 违约与争议解决条款违约与争议解决条款是合同中的防范和解决纠纷的重要内容。

条款中可以明确违约责任、违约赔偿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在制定这些条款时,合同双方应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惯例,以确保在出现纠纷时能够有效解决问题。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律原则与法律条款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律原则与法律条款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律原则与法律条款在当今社会,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基石。

了解法律基础知识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事业单位。

本文将对一些法律原则和法律条款进行汇总和讨论,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的重要性和应用。

一、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指法律理论中的基本原理和准则,它们是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指导。

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法律原则。

1.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法律在适用时对人们一视同仁,不因个人身份、地位、性别、种族等因素而偏袒或歧视。

平等原则在各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都具有重要地位,它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普遍性。

2.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指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有自由行使权利的权利。

这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

自由原则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现代法律体系的核心价值。

3.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法律在处理争议或纠纷时,应当维护公正和公平。

法律的公正原则要求公共权力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二、法律条款法律条款是法律文件中规定具体权利和义务的具体条文。

普通人在实践中更多地直接接触到法律条款。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法律条款的例子。

1. 合同条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约定的文件,用于规范双方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合同的目的、履行方式、责任承担等内容。

2. 劳动法条款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部分法律,劳动法中包含了关于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工时休假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劳动法条款是用于规范劳动关系、平衡雇主和雇员权益的重要依据。

3. 知识产权条款知识产权是指对创造性的思想成果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条款规定了对于原创作品、发明创造等知识产权的权利和保护措施。

这些条款对于创意产业的发展和知识创造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了解法律基础知识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合同条款的内容

合同条款的内容

合同条款的内容
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注册地址、联
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合同的目的和范围,明确合同的目的和范围,确保双方对合
同的理解一致。

3. 条款的定义和解释,对合同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和条款进行定
义和解释,避免双方在理解上的歧义。

4. 合同的有效期和终止条件,明确合同的有效期限和终止条件,确保双方在合同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5. 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标准,明确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标准,确保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能够按照约定进行。

6. 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对合同违约责任和争议解
决方式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
解决。

7. 合同的附则,包括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释、适用法律等附则内容,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以上是合同条款的一般内容,根据不同类型的合同,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调整相应的条款内容。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

做外贸必须了解的常用八大贸易条款

做外贸必须了解的常用八大贸易条款

做外贸必须了解的常用八大贸易条款做外贸必须了解的常用八大贸易条款外贸的开展离不开贸易条款的制定与执行。

贸易条款主要是商业合同中的具体约定,一方面反映出双方合作的愿望和规则,另一方面也为日后执行提供了基础和法律保障。

为帮助各位了解和掌握常用的贸易条款,本文将按照常见的类别进行介绍,共涉及以下八大方面。

1. 价格条款在外贸交易中,价格是一项重要的合作内容。

因此,价格条款约定的详细情况直接影响合同的执行效果。

常见的价格条款有FOB、CIF、DDP等,其中FOB指出离开发港的价格,CIF指到达目的港的价格,DDP指到货的支付货款等等。

各种价格条款的差别在于双方承担的责任和权利不同。

2. 运输条款如果你需要向国外客户运送货物,那么你需要了解运输条款。

运输条款一般涉及运输时间、运输方式、运输费用、运输保险等内容。

常见的运输条款有FOB、CIF、CFR等。

通常情况下,运输条款会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无论你是进口还是出口,都需要对各种运输条款有足够的了解,以避免合同执行上的问题。

3. 付款条款货款支付是贸易合同中的最后一环,同时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环。

贸易合同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协商而制定相应的付款条款。

一般来说,付款方式可以分为现金支付、信用证支付和托收支付等。

其中,信用证支付是最为常见的付款方式,它可以作为双方之间的担保方式。

4. 包装条款货物包装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个良好的包装方案不仅可以保护货物,还可以减少因包装问题导致的损失和争议。

例如,如果贸易合同中包装条款没有规定清晰,导致发货人包装不当,那么可能会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进而影响到合同执行。

5. 行业条款每一个行业都有其特殊的特点和需求,在购买方和销售方之间建立信任关系,需要制定相应的行业条款。

例如,纺织品行业可能需要规定纱线、纱密、颜色、花型等,而钢铁行业则可能涉及硬度、延展性、表面质量等。

在制定行业条款时,需要了解行业的特性,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律原则与法规条款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律原则与法规条款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律原则与法规条款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律原则与法规条款概述:本文旨在对法律基础知识中的法律原则与法规条款进行汇总和简要介绍。

法律的核心在于其法律原则,而法规条款是法律实施和管理的具体规定。

了解法律原则与法规条款,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保障自身权益,并维护社会秩序。

一、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指法律制度所依据的基本原则,是法律条款制定和适用的指导标准。

下面列举了几个常见的法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法治社会中的重要原则,要求国家行政机关、法院、执法人员等在处理事务时必须依法行事,不能越权或滥用职权。

2.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指的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应该以种族、性别、年龄、宗教或地位等身份特征歧视任何个人或群体。

3.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法律中立公正地对待各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刑事案件等中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法治社会中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即公民在法律范围内享有的自由和个人权利,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

二、法规条款法规条款是法律的组成部分,具体规定了各个领域的行为规范和要求。

下面介绍几个典型的法律领域的法规条款:1. 刑法相关条款刑法中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如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等。

这些条款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

2. 婚姻法相关条款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如婚姻登记、家庭财产、夫妻财务等方面的条款。

3.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工资支付、加班休假、劳动保护等相关条款。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如产品质量、假冒伪劣等方面的保护条款。

总结:法律原则与法规条款是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着重要意义。

了解法律原则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精神和宗旨,遵守法律;了解法规条款可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法律条款和法律条文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法律条款和法律条文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法律条款和法律条文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法律条款和法律条文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具有普遍约束力。

而法律的法律条款和法律条文则是法律文件中最为关键和基础的部分。

本文将深入探讨法律条款和法律条文的定义、作用以及相关要素,以加深对法律基本知识的理解。

一、法律条款的定义和作用法律条款是法律文件中具有规范性的具体规定,是法律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

它以简洁明了的文字,对特定的法律事项做出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具体要求和效果。

法律条款的作用是多方面的。

首先,它明确了法律的适用范围和具体细节,使人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

其次,法律条款能够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

此外,法律条款还作为司法实践的依据,为法官和律师提供解释和适用法律的准则。

二、法律条款的基本要素法律条款通常由以下几个基本要素组成:主体、条件、权利和义务。

1. 主体:法律条款中的主体是指被规范对象,也即执行或遵守法律的主体,可以是个人、组织或者国家。

主体的身份和属性对于理解和适用法律条款具有重要意义。

2. 条件:法律条款中的条件是指法律对事件发生的特定要求或限制。

它可以涉及时间、地点、条件等因素,对于事件的合法性和法律效力具有决定性影响。

3. 权利:法律条款中的权利是指主体在特定情况下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这些权利可以包括个人、财产、隐私、言论等方面的权利,保护个体的自由和尊严。

4. 义务:法律条款中的义务是指主体在特定情况下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这些义务可以包括支付税款、保护环境、遵守合同等方面的义务,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三、法律条文的定义和特点法律条文是法律文件中具体规定的表达形式,是法律条款的具体书写格式。

它采用文字方式,以具体的条文结构和用词,对法律的要求进行明确和规范。

法律条文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法律条文通常以简练、准确的语言表述,避免使用模糊或歧义的词句,以确保法律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

协议中常见的条款和内容

协议中常见的条款和内容

协议中常见的条款和内容协议是指各方在达成共识和互相约定的基础上,通过书面形式确定的法律文件。

在商业交流、合作关系、劳动合同等各个领域,协议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协议的内容和条款对于双方的权益保护以及合作关系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下面,本文将介绍协议中常见的条款和内容。

一、定义和解释协议的首要部分通常是定义和解释条款。

这一部分明确了协议所涉及的术语和概念,确保各方对协议条款的理解一致。

定义和解释条款通常采用层级结构,按照字母顺序排列,以便读者能够快速找到关键术语的解释。

二、协议目的和范围协议目的和范围条款清楚地陈述了协议的目的、约定的范围、适用于哪些主体和领域。

目的和范围条款可以避免误解和争议,确保各方在签署协议之前都有明确的认识。

三、权益保护和责任权益保护和责任条款是协议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这些条款明确规定了各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在合作或交易过程中各方的权益能够得到保护,并明确责任分配原则和方式。

四、支付条款支付条款是商业合作中常见的一种条款类型。

这些条款规定了支付的时间、方式、金额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和清偿义务。

支付条款清楚地界定了各方之间的金钱交易规则,确保双方在金融方面的权益平等。

五、保密和机密信息保密和机密信息条款是在商业合作中特别重要的一部分。

这些条款明确规定了各方在合作过程中需要保密的信息,并规定了保密期限和责任。

保密和机密信息条款的存在可以确保商业合作的顺利进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六、解决争议和争议解决解决争议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协议中预防和解决纠纷的重要内容。

这些条款规定了争议解决的方式、程序和机构,并可以涵盖调解、仲裁以及法庭诉讼等方式。

解决争议和争议解决条款的存在可以保障协议履行过程中相关争议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七、终止和违约终止和违约条款是协议中确保双方权益平等的重要内容。

这些条款规定了协议终止的条件和方式,以及违约的后果和处罚。

终止和违约条款确保协议的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遵守协议,并为违反协议者提供法律依据。

合同中的条款项顺序

合同中的条款项顺序

合同中的条款项顺序合同是法律关系的载体,具有法律约束力。

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同各方的权益,条款项的顺序在合同中显得尤为重要。

在合同的条款项顺序设置上,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基础条款合同的基础条款是整个合同的基础,用于定义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这些基础条款通常包括合同双方的身份信息、合同目的、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的有效期限等。

基础条款的设定应当具体明确,避免模糊和歧义,以达到确保各方的权益和义务明确的目的。

二、权益条款权益条款是合同中的重要内容,用于保护合同各方的权益。

这些条款通常包括各方的权益保障、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在设置权益条款时,应当综合考虑各方的利益,确保公平合理,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三、支付条款支付条款是合同中的关键内容,涉及到货款、服务费用等支付事项。

支付条款的设置应当明确支付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要求,以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合同中还应明确支付金额的计算方法和偿付顺序,以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四、履行条款履行条款是合同中的核心内容,用于规定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义务与责任。

这些条款通常包括履行义务的时间要求、质量要求、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

在编写履行条款时,应当考虑到各方的实际情况,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五、争议解决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合同中的重要保障,用于规定各方在合同纠纷解决过程中的方式和程序。

这些条款通常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解决、法院解决等方式。

在设置争议解决条款时,应当考虑到各方的实际情况,并与法律法规相一致。

六、其他条款除了以上的基础条款、权益条款、支付条款、履行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外,合同中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条款。

这些条款可以包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知识产权保护、保密条款等。

在设置其他条款时,应当考虑到双方的需求和诉求,并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合同的条款项顺序应当根据合同的实际情况和内容来确定,以使合同的条款合理分布,层次清晰。

同时,在撰写合同条款时应当注意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术语过多和句子过长,以保证合同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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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保障利益,除基本条款以外的条款,主要体现各产品中 为基本条款所不能体现的个性内容。
5
基本条款知识(1/2)
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的二十四时止 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中止
生效日: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 生效对应日:生效日每年对应的日 保单年度:自本合同生效日(或年生效对应日)起至下一个年生效对应日前一日 宽限期:投保人未按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应交付保险费的次日起六
14
利益条款知识(3/7)
保险期间
保险人对约定的保险事故负保险责任的期间,如
终身、10年、20年等。
保单年度 自保单生效日起,向后推算一年而逐年计算,如
2009年7月28日0时—2010年7月27日24时。
15
名词解释 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 险公司。保险公司 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 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 务的人。给保险公司交钱的人
条款基础知识
1
保险的定义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
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
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
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患
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 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
保险的分类
财产保险:
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的保险
复效力的。
2.4 (6)
6
基本条款知识(2/2)
宽限期 60天
中止 复效两年
2001.5.1 2003.4.30
生效日
生效对应日
终止(失效)
2000.3.1
2001.3.1
2001.3.2
2001.4.30
2003.5.1
7
保险基本条款
保险事故通知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否则被
保险人或受益人将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保险
9
16
名词解释
被保险人: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
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
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
任的最高限额。保险公司承担的额度。
保 险 费: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而支付给
保险人的费用。所交的保费。
已过生日 N=实际年龄 未过生日 N-1=实际年龄
13
利益条款知识(2/7)
保险金额
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
限额。投保时载明于投保书上的基本金额,用于发 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依约给付的金额,如身故 保险金、生存保险金、残疾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 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 起10日内未发生赔付,有权要 求撤销本合同,保险公司无息退 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15
11
利益条款知识(1/7)
保险费(简称保费)
保户购买保险所需支付的费用。
投保年龄
计算被保险人保费时所用的年龄,以法定证件 登记的周岁年龄为准。
12
投保年龄计算
2013-出生年份=N
18 11
名词解释
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险人所承 保的风险及应承担的经济赔偿 或给付责任。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 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 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剧烈伤害 的客观条件。
19 13
利益条款知识(7/7)
现金价值
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是指带 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
公司增加的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
延误的除外。
16
8
保险基本条款 •自杀
针对死亡保障合同,缴费 2 年内不赔 付,缴费2年以上的赔付 。
18
9
保险基本条款
•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
人同意。须书面申请并 经保险公司在保单
上 批注方能生效
20
10
保险基本条款
•合同撤销权
人身保险: 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 的保险
3
什么是条款?
条款:规范性文件内容的表述方式,一般
采取陈述、指示、推荐或要求等形式。
4
条款构成
基本条款:能够反映某一类产品作为保险合同的基
本要素,或作为保险合同的实务操作的程序性事项的条款,
体现产品条款中的共性内容。
利益条款:能够反映某一个产品作为保险合同中各
十日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 中止期: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合同效力自宽限期间届满的次日 起至满两年为中止期
合同效力恢复
复效期;在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保险 公司在核对所有必需材料后,合同恢复效力。这个时间被称为复效期。
终止期:超过复效期的合同就进入终止期,终止的合同是无法恢
责任免除
是对保险人承担责任的限制,即指保险人不负 赔偿和给付责任的范围。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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