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基本知识和预防处置规范(2009年版)新华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狂犬病暴露定义
更加科学:真正健康的动物是不可能传播 狂犬病 WHO提出暴露以后观察动物10日,动物还 健康就停止接种。 为什么我们不采用?
前提是非高发区而且动物有完整接种记录 发达国家能够方便快速检测动物唾液或者颅脑 是否有病毒
狂犬病暴露定义理解
平时具体到工作怎么办?
现在很难甄别是不是健康! 高风险:家养动物及野生动物以及蝙蝠咬伤后 还是必须处理 风险低的健康动物比如牛、羊、猪不建议处理, 但是患者要求的还是处理
正在进行计划免疫接种的儿童可按照正常 免疫程序接种狂犬病疫苗。接种狂犬病疫 苗期间也可按照正常免疫程序接种其他疫 苗,但优先接种狂犬病疫苗。 理解:可能的话尽可能先停用计划免疫接 种目的是区别副反应来源
第十二条
接种狂犬病疫苗应当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按照程序正确接种对机体产生抗狂犬病的 免疫力非常关键, 当某一针次出现延迟一天或者数天注射, 其后续针次接种时间按延迟后的原免疫程 序间隔时间相应顺延
06版为“同一厂家” 修改理由:目前一些大城市狂犬 病预防处置门诊并不允许病人带走疫苗,部分门诊的病人 就诊量很大,对某一病人而言,一个月内的5次接种很难 都用同一批号的疫苗。出于可操作性考虑,临床专家建议 将“同一厂家同一批号”改为“同一品牌”。
第十四条
狂犬病病死率达100%,暴露后狂犬病疫苗接种无 禁忌症。 接种后少数人可能出现局部红肿、硬结等,一般 不需做特殊处理。 极个别人的反应可能较重,应当及时就诊。继续原有程序
第十二条
必须强调按时全程 病人自己没按时来可以但是医务人员不能 够算错时间 具体工作:第二针可以适当错一两天、第 三针两三天、第四针可以时间长点、最后 一针可以取消。错后的原免疫程序间隔时 间相应顺延 前三针错后时间太多重来,没特别情况不 要提前
第十三条
应当尽量使用同一品牌狂犬病疫苗完成全 程接种。若无法实现,使用不同品牌的合 格狂犬病疫苗应当继续按原程序完成全程 接种,原则上就诊者不得携带狂犬病疫苗 至异地注射
潜伏期的关键:在病毒到达神经元之前是否有足
够的时间使疫苗的预防治疗产生保护性中和抗体
13
国家新规范修订背景
国家修订原因
随着我国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研制技术进展, 06版规范部分内容不能完全适合工作需要
06版规范缺乏对狂犬病暴露后处置机构和人员的相关
规定
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狂犬病暴露后医学处
第二条
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 为三级
I 级:接触或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 Ⅱ级: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 抓伤、擦伤; Ⅲ级: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或 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或粘膜被污 染。
暴露分级释义
I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接触或喂养动物 2.完好的皮肤被舔
简单说就是有接触未受伤
暴露分级释义
II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裸露的皮肤被轻咬 2.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
简单说受伤了但没有出血
注:肉眼仔细观察暴露处皮肤有无破损,在难以用肉眼判断时,可用酒精 擦拭暴露处,如有疼痛感为II级. ,无疼痛为I级.不能够肯定时算II级。
暴露分级释义
III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接种程序:
注射部位: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2岁以下婴幼儿可在大腿前外侧肌肉内注射。 禁止臀部注射。
由于臀部脂肪较厚,狂犬病疫苗的吸 如不能确定暴露的狂犬病宿主动物的健康状况, 收情况难以预测 对已暴露数月而一直未接种狂犬病疫苗者也应当 且腹股沟免疫反应差
按照接种程序接种疫苗
第十一条
狂犬病暴露后的风险
头面部多处咬伤:50-80%
手指手掌手臂多处咬伤:15-40% 一般情况:10%以下
是否发病跟很多因素有关
第三条
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医师在判定暴露级 别后,根据需要,要立即进行伤口处理;
在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当采取的处 置措施并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 措施
2009版主要内容简介
暴露定义 暴露分级 医生处置流程 分级处置原则 伤口处理方法 疫苗接种程序与方法 几种常见特殊情况处理
儿童计划免疫疫苗 延迟怎么办 同一品牌使用原则 不良反应 冻干疫苗稀
第1 条 第2 条 第3 条 第 4-6条 第 7-9条 第 10 条
病毒分离:广西(1.4%)
抗原/核酸检测:广东(17.8%)、湖南(2.9%)、贵 州(3.4%)
Fekadu报告的5只健康犬的唾液中从第一次分 离出狂犬病毒后存活3~39个月
10
狂犬病传播途径
理论上,狂犬病可以被任何一种哺乳类动物传播,但 人类只能通过感染动物的唾液接触开放的伤口或 粘膜而感染。
理工作指引(2007年版)》
• 已有处置机构和人员的相关规定
国家新规范修订背景
修订依据
WHO及美国CDC(ACIP)推荐的狂犬病暴露后处置指 南 中国狂犬病当前疫苗研究、临床治疗及基层计划免疫 工作现状
组织实施
原卫生部组织中国CDC、中检所、临床专家及基层计 划免疫工作人员于2009年10月10日前完成修订工作
4
狂犬病致病机理
通过周围神经进入分泌腺体: 在唾液中分离到病毒 进入大脑细胞引起全脑炎 在神经系统中向心性移动
通过肌肉周围神经末梢进入神经系统
每小时移 动1毫米
被动物咬伤而感染病毒
神经系统受损和功能紊乱
到临床发病时,病毒已广泛分布于身体内,一 般以严重的神经病学症状和死亡为特征。
临床首发症状通常是伤口部位神经性疼痛(病毒 在背根神经节复制和神经节炎引起)。 麻痹型狂犬病的虚弱无力是周围神经功能障碍 引起。
06版为“皮肤或粘膜破损” 修改理由:1.按照美国CDC对暴 露的定义,应该还包括“开放性伤口或黏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 病动物的唾液或组织”,此种情况属于“non-bite”的情形; 2. 按照WHO对于暴露的分级,英文翻译出来应该是“粘膜或破 损皮肤处”而非“皮肤或粘膜破损处”,即使粘膜未破损,也 存在感染的可能性 。
7
临床症状
愈合的咬伤伤口或周围感觉异常、麻木发痒、刺 痛或蚁走感。出现兴奋、烦躁、恐惧,对外界刺 激如风、水、光、声等异常敏感。
“恐水”症状,伴交感神经兴奋性亢进(流涎、 多汗、心律快、血压增高),继而肌肉瘫痪或颅 神经瘫痪(失音、失语、心律不齐)。
狂犬病的传染源
几乎所有的温血动物对狂犬病毒易感 动物狂犬病以家养动物为主
伤口缝合 特殊部位的伤口处理
与2010年版药典和使用说明书 完全一致的地方。 强调的是合格疫苗,是不是首 剂加倍看各自说明书
第十条 首次暴露后的狂犬病疫苗接 种应当越早越好
一般咬伤者于0(注射当天)、306 、 7、14 和28天各注 版为“ 6岁以下” 修改理由: 对于2岁以上婴幼儿,其上臂三 射狂犬病疫苗1个剂量。 角肌发育应该较完全。 狂犬病疫苗不分体重和年龄,每针次均接种1个剂量。
6
狂犬病脑炎特点
• 狂犬病毒(RABV)首先从咬伤部位侵 入,在伤口附近的横纹肌细胞内小量 增殖,然后从横纹肌细胞侵入邻近的 神经末梢,最终必须进入中枢神经系 统(CNS) 才可能引起狂犬病的症状。 • 绝大多数狂犬病CNS病理学表现为急性脑脊髓炎,常常没有 显著的显微镜下改变,脑部可以轻度肿胀、脑膜和脑实质血 管轻度充血伴有少量炎症细胞浸润,这也是其他急性病毒性 脑炎常见的共同表现。
第 11条 第 12条 第 13条 第 14条 第 15条
2009版主要内容简介
被动免疫制剂使用 再次暴露后处置 抗体检测 不良反应处理 暴露前免疫 处置门诊和持证岗规定 第16-20条 第 21 条 第 22 条 第 23 条 第24-26条 第27-29条
第三十条 如药典或者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发生变更, 本规范的相关内容从其规定。
犬 猫 老鼠?
不合格的疫苗、气溶胶传播、未认识到感染的 供体的器官移植,也可以导致狂犬病。
角膜移植、肝移植
11
狂犬病潜伏期
潜伏期是指暴露(一般指咬伤)之日到狂犬病脑炎症状出 现之间的时间。 一旦暴露和感染发生,潜伏期即开始。
狂犬病潜伏期长短变化是其他病无法比拟的,可短至4日,长 至几年。许多公共机构研究数字表明,面部咬伤后潜伏期大 约5周,肢体咬伤8周。 短潜伏期常见于儿童的面部、头部和颈部严重或多部位咬伤 某些文献提及的长潜伏期(19年或更长),其可能是患者将新近不太明
狂犬病基础知识及暴露预防处置
工作规范(2009年版)
报告主要内容
狂犬病基础知识 2009年版新规范修订背景
2009年版主要内容简介及主要说明
狂犬病病毒
弹状病毒科狂犬病毒属 子弹状外形(75nm×180nm)
理化特性: • 易为脂溶剂(肥皂水等)、 75%乙醇 、碘伏 、紫外线灭活
第四、五条
第四条 判定为I级暴露者,无需进行处置
第五条 判定为Ⅱ级暴露者,
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确认为Ⅱ级暴露者且免疫功能低下的,或者 Ⅱ级暴露位于头面部且致伤动物不能确定健康 时,按照Ⅲ级暴露处置
第六条
判定为Ⅲ级暴露者,
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 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 接种狂犬病疫苗
06版为“狂犬病宿主动物 ” 修改理由:根据WHO和美国 CDC的判定方法, 应首先对伤人的动物进行判断,如确定健康, 则无需进行暴露后免疫(如犬和猫的观察期为10天)
狂犬病暴露定义
第一条: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 或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 抓伤、舔舐粘膜或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 性伤口或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 动物唾液或组织。
犬是狂犬病毒的主要宿主,其易感性中等,幼 犬比成年犬更易感。潜伏期一般为2~7周。 猫对狂犬病高度易感,多半是从狂犬传播而来, 为次要的动物宿主,但很少参与种内传播。
野生动物是狂犬病毒的主要自然贮存宿主
蝙蝠 野生啮齿类的野鼠、松鼠、鼬鼠等;狼;狐狸
9
带毒犬(犬狂犬病毒携带状态)
外表正常的犬咬伤人后,人发病身亡而犬 却健在,为狂犬病毒携带状态
• • •
对季胺类化合物敏感:新洁尔灭
对温度敏感,60℃ 30秒或100℃ 2秒即可被杀灭
易被巴氏消毒、紫外光、酸(PH 4以下)、碱(PH 10以上)灭活。
3
狂犬病毒的感染特点
狂犬病毒(RABV)是一种高度嗜神经性病毒, 狂犬病是一种急性致死性神经系统损伤性疾病。 一旦狂犬病毒进入中枢神经,侵犯脑和脊髓 的神经细胞,并大量增生,则引起神经细胞功能 紊乱和退行性病变,机体开始出现症状。 狂犬病毒在脑神经细胞中大量增生后,通过 传出神经离心性地向外扩散到周围神经及其所支 配的组织中,从而引起广泛的非神经组织的感染。 常累积于唾液腺,病毒大量增生而由唾液腺排除 体外。 一般出现典型的狂犬病症状后一周内死亡。
显的暴露史遗忘了;或者是病毒潜伏在神经系统某些部位,直至被另 一种感染或某些紧张因素所激活。
动物试验表明,病毒在潜伏期中停留在暴露的部位,感 染的鼠切除感染的肢体可以防止狂犬病发生。
12
决定潜伏期时间的因素
伤口暴露情况
1. 暴露部位与脑之间距离 2. 伤口严重程度和伤口的大小 3. 伤口部位病毒的含量 4. 机体的免疫状况 5. 暴露的部位是否富含神经细胞
三步处理同等重要
Ⅲ级暴露者必须是三步处理;重要性是同 等的! 缺一步必须说明原因并且要签字 标准化处理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
第七、八、九条
伤口处理
包括彻底冲洗和消毒处理。 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 或者愈合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理。 清洗或者消毒时如果疼痛剧烈,可给予局部麻 醉
1.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 “贯穿性”表示至少已 伤及真皮层和血管,临床表现为肉眼可见出血
2.破损皮肤被舔:应注意皮肤皲裂、抓挠等各种原因导致的微 小皮肤破损
3.粘膜被动物体液污染:常见情况有与家养动物亲吻、小孩大 便时肛门被舔以及其它粘膜被动物唾液、血液及其它分泌物 污染
出血的损伤或者粘膜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