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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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4.09
•【字号】济政办发[2010]40号
•【施行日期】2010.04.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0〕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四月九日济南市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济南市地震局为市政府直属财政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一、职责调整
(一)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二)加强社会管理职能,依法监督、检查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
(三)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在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中,按职责权限审查
批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抗震设防要求。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拟订防震减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统一规划建设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管理地震监测台网(站);拟定全市地震监测短临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区地震监测及地震趋势研究、会商,并提出预测意见;负责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人工爆破的有关事宜。
(三)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抗震设防要求,按照管理权限审查批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抗震设防要求;依法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进行管理;管理辖区内地震灾害预测,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参与拟订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拟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指导有关部门规划、建设、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协助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五)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建设地震科普教育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六)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际合作与交流及与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
(七)承担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必要时行使市抗震救灾指挥
部办事机构的职责。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地震局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及相关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拟订防震减灾有关政策;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负责监督国家、省、市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全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工作进行检查;负责在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中按照管理权限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抗震设防要求提出审查意见。
(三)科技监测处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与信息系统建设;负责管理地震监测台网(站),处理地震观测资料、观测数据;负责本地区地震监测预报及地震趋势研究、会商,并提出预测意见;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人工爆破有关事宜;管理群测群防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地震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科
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地震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地震科技国际合作与交流及与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四)震害防御处
负责组织地震小区划工作及地震小区划成果的管理、推广和应用;负责震害预测工作;组织管理震害防御重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居、社区、学校、企业防震保安工作;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建设地震科普教育基地,负责防震减灾图书资料、声像资料的编辑与管理。
(五)应急救援处
拟订全市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全市各部门、单位拟订地震应急预案;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地震应急工作;指导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的研究;协助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负责建立和管理地震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指导地震应急演练工作;指导有关部门规划、建设、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负责地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地震局事业编制31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副局级),处长(主任)5名、副处长(副主任)5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