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F供应商管理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HSF供应商管理程序
(QC080000-2017/ISO9001-2015)
1.0目的
为了对供货商(包括委外加工厂商)进行选择、评价和有效控制,确保采购或委外加工的物料和服务及相关过程满足规定的要求,并对供货商的供货业绩进行鉴控,持续提高供应链的质量与HSF控制、生产及交付能力。

2.0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物料、委外加工及辅料供货商之选择、评鉴和日常管理鉴督。

3.0职责:
采购部:
a.负责依公司管理要求召集品保和工程人员对供货商进行选择、评鉴;
b.督促供货商质量、HSF合约履行能力的鉴定;
c.供货商进行日常供货业绩的评价、鉴控、评审及数据分析。

品保部:
a.负责对供货商质量、HSF管理系统以及质量控制能力的评鉴及辅导;
b.IQC负责进料检验与判定,协助采购进行供货商之管理与稽核,并审查其所提供之质量与产品环保状况进行确认,是否符合本公司之绿色部品要求或客户之特定要求;
c.IQC负责供货商质量绩效的评估。

工程部:
a.建立工程标准(含客户HSF要求),以便对供货商进行相应的要求与管控;
b.供货商工程技术能力的评鉴、样品承认、制程材料异常分析。

4.0定义:无。

5.0内容:
5.1调查。

5.1.1采购部根据公司需求寻找合适的供货商,并对供货商的基本状况及业界口碑进行初步调查。

在新供货商选择前应先对其基本状况进行前期调查,并与同行业的厂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

5.1.2选择意向确定后,由采购发出《供应商基本资料调查表》进行基本状况调查,并发出《新供应商评估表》请供货商进行自评,以了解供货商之机器设备、规模、客户群等综合状况,初步评估供货商之综合供货品质及HSF管控能力。

5.1.3供货商在做自我评估时,应如实反应实际管制状况,将调查结果回馈给希尔单位,采购必须确认调查内容的真实性。

5.1.4在确认各项调查结果符合要求后,采购根据客户和实际要求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候选范围。

5.1.5如出现以下情况,可不进行供货商调查(但需在合格供货商名册中注明):
◆.海外供货商;
◆.顾客指定供货商;
◆.其它供货商(如金额少,不定期供货的供货商)。

5.2选择。

5.2.1采购在供货商调查合格后,应鉴别其供货能力及质量与HSF是否达到要
求,安排日期召集品保部、
工程部依《新供应商评估表》根据分工不同对供货商的合约履行能力、质量和HSF管理系统运行状况、制程质量管控能力、工程技术能力等实地进行全面评估;评审小组应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的进行客观评鉴。

5.2.2当评估供货商结束后,采购依据品保部汇总的稽核结果质量/HSF体系分值均在80%以上者(包括80%)列为合格供货商;70%以下者(不包括70%)列为不合格供货商;70%-80%之间者,列为保留供货商,对缺失问题点发出《应商稽核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要求供货商回复并进行追踪。

5.2.3对供货商稽核合格后,采购应要求供货商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数据,以证实其质量与HSF保证能力,可包括以下内容:质量、HSF体系认证证书;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2.4对稽核合格的供货商,采购将其登录于《合格供货商名册》,《合格供货商名册》每三个月更新一次,并分发给相关单位。

5.2.5客户指定具备唯一供货能力的第三方、海外供货商、取得SONY绿色伙伴认定资格供货商、进口材料之代理商可免于稽核,可以仅作样品承认或根据厂商回签的《厂商数据表》评估,要求供货商提供《材质成份表》或《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不使用禁用物质保证函》、《有害物质测试报告》即可登录于《合格供货商名册》(名册上需注明免于稽核之原因)。

5.2.6客户指定之第三方时,对客户指定之供货商如需变更,需事先以联络单形式知会客户,得到认可后方可变更,对于客户的指定要求也可以联络单形式发以供货商处,转达客户要求,并要求其达成。

5.2.7对国家授权的计量试验室和行业内垄断的,可以不做稽核。

5.2.8对生产辅料供货商可不做实地稽核,但需提供相关的有害物质测试证明数据(《有害物质测试报告》、《材质成份表》、《材质证明书》、《不使用禁用物质保证函》等)。

5.2.9供应商分类
AⅠ类---重要原物料(塑胶粒&油漆)之供方。

BⅡ类---主要原物料(组装件、保护膜类)之供方。

CⅢ类---包材、辅耗材类之供方。

DⅣ类---模具表面处理厂商及其它测试机构类之供方。

5.3样品承认。

5.3.1项目对初步选定之供货商,要求其提供产品所含成份(需含有害物质之要求),其数据信息来源于客户产品。

5.3.2采购部在要求供货商提供样品时应同时要求其提供零件承认书,具体要求参见《供应商零件批准控制程序》。

5.4供货商有害物质风险等级划分。

5.4.1根据本公司物料含有有害物质指令禁止使用物质的风险大小,分为高风险、低风险两个个等级供商。

A.高风险供货商:油漆、稀释剂、电镀类供应商;
B.低风险供货商:塑胶粒子、泡棉、包材、标签、辅料类。

5.5供货商的考核。

5.5.1采购部配合品保部依据《合格供应商月评价表》进行月度绩效评估。

5.5.2由品保部负责对供货商进行月份考核,采购给予配合A、B、C、D等级的评价,A、B级厂商为合格供货商,C、D级为不合格供货商,评分标准:≥90
分为A级、70-89分为B级、60-69分为C级、0-60分为D级。

5.5.3采购部需将评估报告发至各供货商。

供方评价结果连续3次为C级,需限期2个月整改,以实际情况减少订单分配,整改无效取消其供方资格。

评价结果连续三次为D级,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无效,取消其供方资格。

B类供方对其不良点进行改善。

A类供方可依实际情况加大订单量。

5.6为确保供货商质量与HSF管理体系保持稳定,须适当的安排对合格供货商进行稽核或辅导。

5.6.1稽核或辅导时机。

5.6.1.1国际大厂、跨国集团公司,生产基地在国外或外地的公司可不进行年度稽核;
5.6.1.2代理商可不进行年度稽核,只需新导入时提供相关的资料即可;
5.6.1.3我司II&III类供应商可依据供应商稽查表进行稽核,IV类供应商不需年度稽核,但须年底对其资质证书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及时向厂商索要更新后证书。

5.6.1.4对于交货品质稳定之厂商可不需每年进行稽核,但3年需至少进行一次年度稽核。

采购、品保也可依据厂商交货状况对厂商进行书面评鉴和现场稽核,有些供应商不方便进行现场稽核时,可进行书面评鉴。

5.6.1.5当质量、有害物质发生重大异常时,品保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稽核或辅导。

5.6.2稽核小组按计划的安排实施稽核,稽核结果记录于《新供应商评估表》与《应商稽核纠正预防措施要求》。

5.6.3现场稽核结果同稽核组长于稽核结束后现场报告,并取得被稽核厂商之
认可。

5.6.4稽核小组应要求被稽核厂商针对稽核中所发现的不符合项,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填写《应商稽核纠正预防措施要求》并附相关客观证据予希尔。

5.6.5稽核小组应对稽核改善效果进行追踪,直至结案。

5.6.6品保部汇整厂商稽核结果交采购单位,依此确定该供货商是否可持续成为合格供货商之重要依据,由品保部统一保存(计分标准:0→很差,1→好,2→非常好)。

5.6.7稽核结果:当评估供货商结束后,采购依据《新供应商评估表》之结果,分值均在80%以上者(包括80%)可列为合格供货商;70%以下者(不包括60%)列为不合格供货商;70%-80%之间者,列为保留供货商。

5.6.8对于评鉴合格及保留供货商由采购列入《合格供货商名册》提报部门经理核准后,作为本公司后续合作之供货商,保留供货商需在合格供货商名册中加以注明。

5.6.9评鉴为保留厂商者,由采购部将评鉴结果和供货商稽核《稽核缺失改善追踪表》传给供厂商,并要求供货商在一个月内回复改善方案。

期间如有必要可至供货商端进行辅导,半年内稽核小组根据交货质量稳定情况决定是否对保留供货商进行追踪评鉴,如果追踪评鉴仍未能达到80%标准者,则取消保留供货商资格,并在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成为候选厂商。

5.6.10针对合格供货商,如有以下情况发生,采购应在第一时间撤销其合格供货商。

a)采用欺骗行为骗取初评人员的,如假营业执照、假借公司场地等;
b)被发现有商誉不良之厂商;
c)被政府撤销营业执照列为不合法之供货商;
d)被客户撤销资格之供货商(针对客户指定之供货商);
e)RoHS检测超标,不改善之供货商。

5.7合格供货商数据管理
5.7.1《供货商质量合约书》、《不使用禁用物质保证函》──正式确定交易后签定。

《供货商质量合约书》后续版本升级时需要求供货商重签。

5.7.2第三方有害物质测试报告、《材质成份表》、《材质证明书》、《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每年提供一次,从制作日期开始计算,有效期为一年(第三方测试报告为测试日期加一个日历年)。

5.7.3质量与HSF管制要求方面的资料,由品保部负责确认、鉴督、跟催,文控负责分发,如发现供货商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时,由IQC通知或辅导供货商重新提供数据。

5.8供货商交货异常管制。

5.8.1供货商在公司内任何流程中出现重大质量、HSF异常时,必须3小时内通知到希尔公司,以便对已出货品及在途品进行追溯,并于24小时内回报处理结果。

5.8.2以下问题发生时品保部需开立该厂商的异常物料《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表》,采购立即暂停对该供货商下单。

a)供货商交货质量出现重大异常,直接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b)供货商交货质量连续发生三次或三次以上相同问题时;
c)私自更改物料性能、生产工艺,造成物料变更的;
d)有害物质检测,规格含量超标准的。

5.8.3要求供货商对《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表》必须提出有效、确实、诚意的改善方案,必要时需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实际评鉴改善情况,经厂内最高质量主管确认后,方可入料交货,同时需追踪改善后的三批物料情况,效果确认稳定后方可结案。

5.9信息沟通。

5.9.1采购部应将公司对质量、HSF管制要求的相关信息准确及时的传达给供货商,以便供货商同步了解本公司最新产品要求相关的信息并确保所发出信息得到有效传达.
5.10供货商收到希尔的《采购订单》、工程图面及HSF信息等应建立收文管理和版次管理,并在内部将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并确保符合希尔公司要求。

6.0参考文件:
6.1《有害物质技术标准》
6.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3《纠正预防控制程序》
7.0相关记录:
合格供应商列表
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4).xls
供应商稽核表
新供应商评估表
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