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准则下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财税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金融准则下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之财税处理
根据新金融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的财税处理原则,我们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定义及公允价
值计量模型;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和计入利润表的情况;税收方面的处理;以及对金融资产准备金的影响。
首先,根据新准则,金融资产可以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利润表的两种情况。
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指的是准则要求将其变动
计入账户综合收益中,后续转为其他综合收益(OCI)。
其计量模型为公
允价值模型或现金流量重估模型。
其次,对于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和计入利润表的情况,根据新准则要求,在金融资产出售或处置、金融资产不再满足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时,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将转入利润表,并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对在
其他综合收益中计入的金额,在后续转为其他综合收益转回到利润表的情
况下,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在税收方面的处理中,根据我国的相关法规,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在税务处理上一般是按照临时差异的处理原则进行,即将其计入暂
时性差异中。
当这些差异实现时,将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征收所得税或缴纳
递延所得税,并计入相关的利润表。
最后,新金融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对金融资产准备金的影响也是需要考虑的。
根据新准则,金融资产
减值损失应当计入利润表中,但如果这些金融资产符合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条件,并且其减值损失在之后的会计期间内发生了回转,那么相应的减值计提金额也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回到利润表中。
综上所述,根据新金融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财税处理原则,需要考虑公允价值计量模型、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和计入利润表的情况、税收方面的处理,以及对金融资产准备金的影响。
这些原则在实际操作中需要遵循相关法规,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