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合同法
第八章合同法
两物有何关系?
一诺万金 案例
就这个楼,都给他了,三层、两千平米, 包括这里面的资产都给他, 所以我敢狂,敢发出挑战。
属于悬赏广告的意思表 示,也就是法律规定的 合同要约。
法院判决原告孙震与被告邢良坤之间 关于五层吊球陶器制作合同成立并有效。
七、缔约过失责任
1、概念 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 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 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 任。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合同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规定,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 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 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1.承诺应当具备条件 2.承诺方式 3.承诺的期限 4.承诺的生效 5.承诺的撤回与变更
【案例讨论】甲商场是一家主要经营电器的商场。 2004年1月20日,某电视机厂向甲商场发函称:愿 以每台电视机2400元的价格卖给甲商场300台某型 号的电视机。甲商场回函:要以每台2100元的价格 买200台。电视机厂收到商场函后又发一函称:愿 以每台2200元的价格卖给甲商场200台电视,且函 到发货。甲商场因对条件不满意,故未予理睬。1 月30日,该电视机厂将200台电视运至商场,商场 拒绝接收。后该电视机厂到法院起诉甲商场。 问:甲商场与某电视机厂是否存在买卖电视机的 合同?为什么?
中级经济法 基础班 第八章 合同法律制度 例题习题
中级经济法基础班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例题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格式条款的使用必须合法,否则格式条款无效。
下列各项中,属于有效的格式条款有()。
A.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B.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C.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要约中可以撤销的是()。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且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的要约3.美达家具厂得知Z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便于2004年2月1日致函Z机关以每套1000元的优惠价格销售办公桌椅。
Z机关考虑到美达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2月2日回函订购300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8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将桌椅送至Z 机关,验货后七日内电汇付款。
美达家具厂收到函件后,于2月4日又发函Z机关,同意Z 机关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套桌椅定价1000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Z机关所订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900元出售。
Z机关2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
2月7日,美达家具厂电话告知Z机关收到2月6日函件。
该合同的要约为()。
A.2月1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B.2月2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C.2月4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D.2月6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4.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3月8日发出承诺信函,3月10日承诺信函寄至甲,但甲的法定代表人当日去赈灾,3月11日才知悉该函内容,遂于3月12日致函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
A.3月8日B.3月10日C.3月11日D.3月12日5.甲、乙两公司订立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在A地签字盖章后邮寄给B地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合同中签字盖章,同时C地的丙公司为该合同提供保证,D地的丁公司为该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合同的变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合同法》第八章第一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合同法》第八章第一节讲义合同的变更一、合同变更的概念与特征(一)合同变更的概念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
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和合同内容的变更。
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在不改变合同主体的情况下改变合同内容的情形。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订立后消灭前,在不改变合同主体的前提下改变合同内容的协议。
合同主体不变而变更内容的情形:(1)合同当事人订立变更合同内容的协议。
(2)当事人约定的引起变更合同内容的事由出现。
(3)合同当事人中的一方行使变更合同的形成权。
当合同的当事人享有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时,该权利一旦被行使,将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发生变更。
单方变更合同权利的形成权,主要基于如下原因而发生:①合同的直接约定。
②合同约定一定条件的成就。
③法律规定一定条件的成就。
(4)应给付的特定标的物减少,合同义务人不能就原约定的内容为给付。
(5)合同义务人违约,原合同不再继续履行而改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依据合同变更的定义,不是所有引起合同内容变更的法律事实都被称之为“合同的变更”。
上述五种引起合同内容变更的法律事实中,只有第一种法律事实,即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的协议才被称为“合同的变更”。
(二)合同变更的特征1.合同变更是合同当事人实施的法律行为。
2.合同变更改变了原合同权利义务的内容。
合同变更的这一特征使其区别于合同的更改。
合同更改是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订立的消灭旧合同、产生。
第八章合同法3
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 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于 2000年4月15日前提供真丝面料1000米,服 装厂先支付价款8万元,并于5月20日将货款 一次性全部支付。2000年4月15日,服装厂通 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纺织厂回函 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付有一定困难,请求 暂缓履行,服装厂因为要抢在夏季到来之前上 市销售该批真丝服装,没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 行的要求。
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是指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 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或经当 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 合意解除:是指根据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情况 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 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 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 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100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 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合同法》第99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的,该债务的标的物 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 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 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能抵销的除外。当 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 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 期限。
2000年4月25日,因纺织厂没有履行合同,服装 厂致函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在5月10日前履 行合同,否则解除合同。2000年5月20日,纺织 厂仍未履行合同,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道用每米 90元的价格购买了真丝面料1000米,总价款9万 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除合同,返还8万元货款及 利息,并要求纺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多 支付的1万元价款。2000年8月10日,纺织厂要求 履行合同,称服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织厂的 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服装厂应当接受货物。 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 1服装厂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2法院能否支持纺织厂的主张? 3服装厂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同法:全文标准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同法:全文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合同参照人的一致意思表示,对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设立、变更或者消除,以及对民事争议的解决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之间订立合同,适用本法。
第四条合同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保护弱势当事人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五条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内容真实、明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六条合同的意思表示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表达的。
第七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八条合同的履行期限、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九条合同的效力自合同成立时发生。
第十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当事人有撤销合同的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及其后果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法的规定。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
第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对方的要求,约定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增加、减少、变更合同的内容。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履行合同的方式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合同的性质、交易惯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等因素确定。
第十七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其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难以预见的情况,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采取措施减轻损失,并应当为对方承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修订内容
我国于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我国,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 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
订立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5、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 合同的含义 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律全文
目录
02 修订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律全文
总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章其他规定 分则 第九章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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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废止。
废止日期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废止。
合同法课件:第八章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例1:6月1日,甲某向乙某借得人民币5万元,约定同年9月1日前还款。 至9月1日,甲某称同年4月乙某欠甲某5000元粮食款至今尚未归还。 因此只还给乙某4.5万元。乙某的律师认为,粮食款与所欠借款是两 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问:谁的说法正确?
例2:甲方对乙方的债权100万元已超过诉讼时效,乙方对甲方的80万元 债权已到期但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问:甲方是否可以主张用其对乙方的债权抵销自己对乙方的债务? 乙方是否可以用其对甲方的债权抵销自己对甲方的债务?
例3:甲公司卖给乙公司IO万双棉鞋,价款为100万元,甲公司与丙 公司协商,将该1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甲公司将转让的 事实通知乙公司。后丙公司向乙公司主张100万元的债权,乙 公司对丙公司发出书面抵销通知,书面通知指出:甲公司尚欠 乙公司60万元煤炭货款,在甲公司转让债权之前就已经到期, 因此只能给丙公司40万元。丙公司表示反对,指出甲、乙之间 是另一纠纷,另一法律关系,与己无关,不得抵销。
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持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 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 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 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思考:根据法律规定解除权的行使通常不以诉讼为必要,如 果当事人未经通知程序,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是否允许?
违约责任
二、合同解除导致的合同终止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种类
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依法成 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基 于协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法律 行为。
合 协议解除
同 解 除
单方解除
约定解除权
(附解约条)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目的,适用于境内的各类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活动。
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根据自愿原则,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用于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根本原则。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应当基于当事人的自愿,不得强迫、欺诈。
第四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公平的原则确定合同的内容和条件,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第六条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要件:1.合同当事人的合法身份和相对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3.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方式;4.合同价款或者报酬。
第七条合同的形式一般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第八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九条合同一经订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合同的内容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符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予以效力确认或者变更。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恶意串通、欺诈。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的约定应当具备公平、合理性。
第十四条合同的履行地点和方式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商业通行规则等因素确定。
第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的内容和条件,但应当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第十六条当事人一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1.未履行合同义务;2.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3.履行合同义务迟延或者拒绝履行。
新加坡合同法(中文版)
新加坡合同法第一节导论第二节要约和承诺第三节对价第四节设立法律关系的意旨第五节合同条款第六节缔约能力第七节合同的相对性第八节合同之解除第九节误解第十节虚假陈述第十一节胁迫,不当影响及显失公平第十二节非法性与公共政策第十三节约的司法救济第一节导论8.1.1 新加坡的合同法基本上是以英国关于合同的普通法为范式而构建的。
与它的邻居马来西亚和文莱不同的是,新加坡在1965年独立之后并没有试图将合同法法典化,因此新加坡的合同法仍保持法官制定规则的模式。
在某些情况下,法官制定的规则会被特定的成文法所修改。
8.1.2 许多此类立法起源于英国。
首先来说,有13个英国商事法律根据《英国法律适用法》(Application of English Law Act) 第四节(Cap 7A, 1993年修订)的规定直接成为新加坡共和国的立法。
这些立法罗列在该法的第二部分的第一附表里。
其他立法,如《合同第三方权利法》(Contracts( Rights of Third Parties) Act)(Cap 53B, 2002 修订),系模仿英国立法制定的。
在某些领域也有立法采用非英国模式的情形,比如《消费者保护(公平交易)法》(Consumer Protection (Fair Trading) Act)(Cap 52A, 2004年修订)。
该法大致上参照[加拿大]阿尔伯塔与萨卡其万两省的公平交易法制定。
8.1.3 即使是新加坡的法庭本身所发展出的规则也同英国普通法的同类规则有非常大的相似性。
如果关于某个问题新加坡本身没有权威规则时,人们就会理所当然地首先假定新加坡的立场同英国法的立场没有什么区别.第二节要约和承诺协议8.2.1 合同在本质上是双方或者多方之间的协议,该协议条款涉及到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
至于当事人之间是否达成协议,或合意(consensus ad idem), 应通过对事实的客观分析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合同的法律地位,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事主体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信用的义务。
第四条合同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国家保护合同自由,禁止非法干涉和限制合同自由。
第六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序良俗。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的合同对象和合同内容;(二)当事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当事人间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明确;(四)依法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依据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经营方式和交易习惯、诚信原则等约定合同条款。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书面、电报、传真、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使用文字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中文书写。
第十条当事人利用因网络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诚信原则,并按照网络交易的特点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确定合同的内容、格式等。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一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不得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通知对方并经过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受限制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合同不能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合同双方主张合同作为证据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方式、期限、数量等履行义务。
第十七条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与合同约定的方式不同的方式履行合同,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规范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规范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调整合同关系,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协商达成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四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撤销等行为,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适用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六条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 订立合同的内容、标的和数量等主要条款;3.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可以通过数据电文方式订立合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
第八条采用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在订立合同之时明确约定合同的内容、标的和数量等主要条款。
第九条采用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且按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确定合同的内容。
第十条当事人可以通过要约方式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当事人可以通过接受方式订立合同。
第十二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数据电文或者其他形式作出。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自合同订立时生效,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合同的效力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五条合同的效力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也受法律、行政法规的保护。
第十六条合同的效力受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十七条合同的效力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过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合同的效力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经过协商确定。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九条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马来西亚合同法
马来西亚合同法篇一:马来西亚劳务合同篇一:外派劳务合同书(马来西亚)外派劳务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全称:长沙市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甲方代表:乙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护照号码: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资帐户:中国建设银行长岭支行(长沙)工资帐号:丙方全称: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马)有限公司巴贡2&3标项目经理部丙方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配套法规,为保障甲方、乙方和丙方的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书。
甲方向乙方说明了丙方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职业危害及其后果、社会保险、规章制度等情况,乙方已认真阅读本合同书,同意按甲方及丙方有关规定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及工作地点本合同期限:乙方愿意根据丙方的工作安排,从XX年月日起,为期20个月。
如有续约,由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的工作地点:马来西亚沙捞越洲巴贡水电站施工现场。
本合同的货币单位:马币(rm)。
汇率按1马币兑人民币固定计算。
二、生产(工作)任务1、甲方根据丙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丙方所属马来西亚巴贡工地工作。
2、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由丙方安排。
3、乙方同意并服从丙方所安排的岗位、工种、工作;丙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4、乙方必须按照丙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的责任制的要求,保证按质按量地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生产(工作)条件1、丙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丙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丙方制订的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有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
四、各方职责甲方职责:1、甲方负责办理乙方的体检、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甲方提供给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具备如下条件:1)年龄为18-45周岁,熟练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机械操作手及管理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经体检合格)的男性,乙方的专业技术能力要尽可能满足丙方要求。
2017经济法基础知识(财经版)教案:第八章合同法
第八章合同法教学目的:了解合同及合同立法概况,理解并掌握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直至终止全过程的基本制度,明确合同法的重要作用。
课时分配:6学时教学重点:合同的订立、履行教学难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和保全授课方法:讲授法第一节合同及合同法概念一、合同概念(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身份关系的协议,使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法律特征:(1)合同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二)合同的分类:1、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至于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为成立,而不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3、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属于典型的合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较为广泛、普通地存在,法律为其设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规定;无名合同随着社会经济生活得发展而不断地饿出现,但并非典型。
4、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从合同之间存在的主从关系角度观察,能够独立存在,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条件的合同;从合同部具有独立性,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二、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立法概况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二)合同法的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守信原则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合同的订立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即为成立。
(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实体及形式合同,包括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
第三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共利益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修改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和自由,不得违法干涉、阻碍。
第五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当事人约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订立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内容及条款。
第七条当事人应当对合同标的和内容作真实、完整的陈述,不得隐瞒有关事实。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形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附条件,但是所约定的附条件应当是明确的、能够成就的。
第十条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三章合同条款的解释和变更第十一条合同的条款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予以解释。
第十二条合同的条款不明确、不完整或者含有重大瑕疵的,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解释。
第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有关合同的基本事项之外的具体内容,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事先行为或者有关法律规定的,变更合同内容。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条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履行合同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保持真实、完整。
第十七条当事人履行合同,应当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应当合理。
第十九条当事人的履行方式、程度应当符合合同约定。
第二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责任担保,保证合同能够按照约定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条款约定,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前约定合同的转让;但是不得违背公共利益。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约定合同的转让,但是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第八章合同法(最新)2003
4、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1)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到达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
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即为送达。
11
【例题】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 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 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 述正确的是( )。
力。
※ (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属于要约邀请;
(2)商业广告
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 实际上,要约的内容也即是将来要成立的合同的内容,因为承诺原则上不能变更其内容。故如何判定 要约的内容“具体”且“确定”,可参考《合同法》第12条关于合同各项条款的规定。这也是区别要约和要约 邀请的关键所在。
承担的法律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协商和解、第三人调解、仲裁、诉讼。
7
房屋装修合同 张三(以下简称甲方)为装修*****房屋(四小区10-2-12),经与李四(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 订立本合同,以共同恪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合同由***起草。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 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 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 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三)抵充的确定方法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 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 到期的债务;
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 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人可以在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害之间 作出选择。理由是解除合同足以使合同 关系恢复到缔约前的状态,这使不履行 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失去了基础。
2、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同时并存, 认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 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基于债务不履 行的损害赔偿,理由是因不履行发生的 损害在合同解除前已存在,不因解除合 同而失去。
第六节 混同
一、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人的意志无关。 三、效力: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下列情况,债因混同而消灭的( )。 A.互负债务的男女结婚 B.甲法人(债权人)与乙法人(债务人) 合并 C.丙(非法人组织)被丁(非法人组织) 吸收合并 D.戊(非法人组织)与乙(非法人组织) 新设合并
3、方法:
通知抵消,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4、效力
(1)双方的债权债务在抵消数额内消灭; (2)溯及于得为抵消时: ①支付利息的债务消灭; ②迟延责任不再发生; ③债务人发生的违约责任免除。 (3)抵消不得附条件或期限,否则无效。
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 场欠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 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
我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根 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可以采 取其他补救措施,一些学者认为这里的 “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要求实际履行,但 另一些学者对此表示否定。
习题1: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01 年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 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 2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99.03.15•【文号】主席令第15号•【施行日期】1999.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合同法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同第二十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附则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法]经济法练习题-合同法练习
[经济法]经济法练习题-合同法练习第八章合同法练习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合同中,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是( )。
A.买卖合同B.借款合同C.培训合同D.监护合同2.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是以电报或者信件做出的,承诺期限自( )开始计算。
A.电报或信件的受要约人接收的日期B.电报到达受要约人的日期或者信件的邮戳日期C.电报发出之日或者信件的邮戳日期D.电报交发之日或者信件载明的日期3.要约人发出要约后,想要撤回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可以在( )到达受要约人。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时4.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20万元,广告有效期为10天。
乙公司看到该则广告后于第5天自带金额为5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车此时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
依照法律规定,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 )。
A.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承担违约责任B.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C.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5.甲公司应乙公司之约赴京洽谈签约,后因双方对合同价款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而未能签订合同。
对甲公司赴京发生的住宿费和差旅费应由()。
A.甲公司自行承担B.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D.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6.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买一批白糖的合同。
就在B公司将白糖交付A公司时,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出该批白糖实际上是毒品的原料,随予以查封。
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该买卖合同属于()A.有效合同B.无效合同C.效力待定的合同D.可撤销的合同7.根据《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合同中,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该期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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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二)合同订立的竞争程序
1、招标程序
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
要约邀请 要约
承诺
2、拍卖程序—— 开拍、竞价、拍定
要约邀请 要约 承诺
3、悬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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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形式与内容(202页)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包括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 传、传真、电子交换和电子邮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
由甲将香蕉运至乙的冷藏库,运费由乙负
担。到了4月,由于天气比往年热,香蕉
提前成熟。甲自家的冷藏库容纳不了全部
香蕉,于是通知乙请求准备冷藏库,要提
前交货。乙回复说自己的冷藏库暂时没有
空地方,不愿意现在接收香蕉。过了几天
甲看到香蕉部分腐烂,就租车将香蕉运至
乙处。
37
乙让甲查看自己的冷藏库,确实没有地 方,双方都无法采取更好的措施,只有 把香蕉放在外面。后香蕉大约损失了 200公斤。甲要求乙负担部分损失,乙 认为合同尚未到履行期限所以拒绝。 问: (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何时? (2)当甲提前把香蕉运至乙处时,乙的 处理方式有哪些? (3)乙是否应当承担部分损失?理由是 什么?
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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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赔偿范围
1、缔约费用 2、准备履约所支付的费用 3、返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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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有效合同
(一)辨别术语 成立、有效、生效
(二)要件 1、当事人合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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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效力 1、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对当事人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 3、合同条款是处理合同纠纷的依
2
特征:
1、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2、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为目的 3、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4、是债的发生依据
3
(二)合同法的概念、特征及调 整对象
指调整平等主体间交易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 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 和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
第八章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第六节 合同责任
1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及其调整对象
(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社会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合同法上讲的合同指的是民事合同。
18
三、合同的成立
承诺生效的时间即为合同成立的 时间——到达主义
承诺生效的地点即为合同成立的 地点——要约人所在地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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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8-1
【案例介绍】某百货大楼为庆祝开业,从
6月1日至7月31日举办有奖销售活动,活
动期间,凡在百货大楼购物满20元者均可
获得奖券一张。张某因购物获得数张奖券
,其中一张号码为087856。7月31日,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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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回答下列问题: (1)从合同订立程序来看,百货大楼
从事的有奖销售活动属于什么性质的行 为?为什么?
(2)周某是否有权要求百货大楼交付 中奖奖金?为什么?
(3)百货大楼在摇奖后公告领奖期限 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对周某是否具有 约束力?为什么?
22
参考答案:(1)属于要约邀请。因为百货 大楼发布的商业广告,称在大楼购物满20 元者均可获得奖券一张,是邀请不特定的 顾客到百货大楼消费,故属于要约邀请。 (2)有权。因为周某与百货大楼之间的合 同已经成立并生效,百货大楼应依约交付 周某中奖奖金。 (3)百货大楼公告领奖期限的行为是变更 合同的行为。该行为对周某不具有约束力 。因为合同的变更应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不得单方任意变更。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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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效力不定合同
(一)可撤销合同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
误解、显失公平 (二)可补正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 立的合同。
30
三、无效合同
因欠缺法定的生效要件而受到法律的否定 性评价,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没有法律约束 力的状态。 无效的原因——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法律后果—— 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缴财产
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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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甲商场向乙电视生产企业发出采购100 台电视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 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处,时逢甲商场 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 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 诺。该承诺何时生效? ( )
A. 5月1日 B. 5月8日 C. 5月9日 D. 5月10日
① 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② 须在合理期限内作出 ③ 内容须与要约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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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的方式——通知或行为 (3)承诺的期限(要约确定的期限) (4)承诺的效力——到达主义 (5)承诺的撤回——
承诺生效(即到达要约人之前)可 以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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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承诺迟延
①逾期承诺(迟发的承诺) 以新要约为原则,以承诺为例外 ②承诺逾期(迟到的承诺) 以承诺生效为原则,以承诺不生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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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
A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 他形式表明要约不可撤销;
B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 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 工作。
11
(4)要约的失效(200页)
明确拒绝 依法撤销 未作承诺 实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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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 诺
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 示 (1)构成要件
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
规则补 缺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课本 211页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
2、特殊方式
(1)代为履行——除非债务人同意, 不得增加债务人的负担
(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 费用增加,由债务人承担。
(3)部分履行 (4)变更履行(价格变化处理见下页) (5)超额履行
1999年3月15日通过《合同法》, 同年10月1日施行。
4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同民法,自学)
1、平等、自愿原则 2、公平、诚信原则 3、公序良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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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订立合同的一般程序
要约
承诺
(一)一般程序
1、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 意思表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1)构成要件 ① 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② 必须向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
发出 ③ 必须明确表示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 ④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⑤ 须表明要约人受要约内容约束
7
(2)要约邀请——邀请他人向自己 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预备行为,无须担责
一般的商业广告、寄送价目表等
8
(3)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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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缔约过失责任
(一)含义 指当事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
了先合同义务,使另一方遭受损 失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4
(二)构成要件
1、须缔约方违反了先合同义务 2、须相对方遭受了信赖利益损失 3、须违反先合同义务与对方的损
失有因果关系 4、须违反先合同义务者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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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
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
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
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 乙公司遂向
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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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明: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 密机床等重要资产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 决议。依据《合同法》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 否有效?为什么?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 么? (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4)假设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时,乙 公司即予以提供了相应的担保,甲公司应 负什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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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有效。 董事长作为法定代表人有权 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属于代理行为
(2)成立。这是先履行合同义务人行使不安 抗辩权的行为。
(3)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因为不安抗辩权 人在对方于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 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单方解除合 同。
(4)甲公司应即恢复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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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参考答案
(1)5月份 (2)原则上乙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在不
损害自身利益时,乙还可以接受货物, 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可以要求甲承担。 (3)不应该。乙作为债权人在条件不许 可的情况下,可以拒绝接受合同的提前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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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 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 未为履行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 绝先为给付的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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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要件 (1)须当事人互负债务 (2)须合同中未约定履行顺序 (3)须对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债务 (4)须双方债务都已届清偿期 2、行使方式 可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但不可消灭 将理由等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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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安抗辩权
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 如果后履行合同的一方财产状况严 重恶化,有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在后履行债 务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前, 有权拒绝先为履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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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在同一双务合同中 互负债务并有先后履约顺序
(2)须后履约方的履约能力严重恶化
具体情形:课本213页
(3)须该情形可能危及先履约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