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市场处-深圳市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介绍v14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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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管理资料管理介绍

实名制管理资料管理介绍
XX项目 实名制资料汇报
XX有限公司
目录
一、施工企业项目现场安装实名制管理系统 二、施工企业落实相应考勤管理制度 三、施工企业落实工资发放清单制度 四、农民工劳动合同花名册 五、施工企业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签订 六、考勤表 七、施工企业按月结清劳务人员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 八、施工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开户证明) 九、施工企业清欠告示牌设立(维权告示牌) 十、施工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十一、施工企业从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工资(工资发放流水) 十二、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 十三、施工企业现场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现场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班组长为 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 十四、施工现场按规定要求在工地现场设置农民工业余学校
一、施工企业项目现场安装实名制管理系统
实名制通道2个,考勤机4台
二、施工企业落实相应考勤管理制度
三、施工企业落实工资发放清单制度
四、农民工劳动合同花名册
2018年原有花名册
2020年3月住建局下发新版花名册
注:1、项目部建立作业人员花名册。2、可以以班组为单位,分开成册,便于与工资
确认单对应。
九、施工企业清欠告示牌设立(维权告示牌)
(插入现场清欠告示牌)
十、施工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插入公司与用户签发的委托合同)
十一、施工企业从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工资(工资发放流水)
十二、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
(插入公司的保证金证书)
十三、施工企业现场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现场负责人、劳务 负责人、班组长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
十四、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
施工企业用工合 同和劳动合同的 签订
2020年3月版本

建设领域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培训(实名制平台)PPT课件

建设领域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培训(实名制平台)PPT课件
户撤销手续。 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的,应当取得建设单位对工程完工且施工单位已结清工
人工资的确认意见。分包单位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的,应当取得施工总承包单位关于分包工程 已完工且分包单位已结清工人工资的确认意见。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开工报告备案手续的,应当提供工资支 付专用账户的开立等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开立作为建设资金落实 的具体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属于开工备案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 对未能解决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在本市范围内暂停颁发新项目的施工许可证直至
妥善解决为止。
01 政策文件——基本原则



谁用工谁负责 施工总承包 企业负总责
凸显班组
01 政策文件——实名制管理
实名信息登记
签订劳 动合同
岗前培训
入场登记
出工考勤
离场登记
01 政策文件——工资支付分账管理
答:企业CA登录不上平台可能有以下原因: ①使用了win10系统(建议使用WIN7系统操作); ②安装错误驱动(广东CA、NET CA和广州CA 的驱动是不同的,下载链接参考常 见问题26); ③没有添加城建功能,GDCA和NET CA可以登录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是 否有城建功能,GZCS可以点击证联客户端“缴费”栏查看; ④可能CA已过期或并不是机构CA; ⑤浏览器使用不当,电脑的IE版本没有升级到9以上(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 极速浏览器,并把浏览器调成兼容模式); ⑥没有企业编号(建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 ★在满足①-⑥点的条件下如果使用广州CA登录显示密码错误,请咨询平台工作人 员

《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

《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

《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我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办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我市建设工程为什么要推行实施《实名制管理办法》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实名制管理是国家、省、市的明确要求,目前多数省市已落地实施,我市应全面加大贯彻落实力度。

实施实名制管理的必要性如下:(一)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实名制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抓手,是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

实名制管理利用人脸、虹膜、指纹等个人信息载体,对一线工人、重要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安全技术操作岗位的人员进行考勤,以确保其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实名制管理同时整合了实名管理、安全管理、培训管理、资格管理、工资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手段,能全面提升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规范建筑用工市场:人力资源是行业发展的根本,施工现场一线从业人员是实现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实名制管理以“管人”为核心,能够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劳务工人的动态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三)减少薪资纠纷问题: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信息,为解决薪资纠纷、工伤理赔等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其他省市及我市实名制应用情况来看,实名制管理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务工欠薪问题。

(四)破除信息孤岛:实名制管理以信息化为辅助手段,实现建筑工地项目人员信息公开透明,连接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信息系统,解决建筑业信息不对称现象,为进一步管控企业施工质量安全行为提供数据基础。

二、本办法所称“实名制管理”是指什么本办法所称实名制管理是指利用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建设工程项目人员身份信息、居住信息、劳动关系、工资发放、考勤信息、工作经历、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执业证书、安全培训证书等基本信息,建立现场人员的信息档案,对建设工程项目人员进行组织化、信息化管理的制度。

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项目管理层应用操作介绍(PPT32页)

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项目管理层应用操作介绍(PPT32页)

➢ 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应用流程
目 录/CONTENTS
01 创建承包企业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账号 02 作业企业申请入场创建平台管理账号 03 作业企业班组管理创建与人员进场 04 项目现场管理系统人员进出场使用
0 1
创建承包企业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账号
创建承包企业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账号
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项目管理层 应用操 作介绍( PPT32 页)培训 课件培 训讲义 培训ppt教程 管理课 件教程ppt
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项目管理层 应用操 作介绍( PPT32 页)培训 课件培 训讲义 培训ppt教程 管理课 件教程ppt
作业企业申请入场创建平台管理账号
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项目管理层 应用操 作介绍( PPT32 页)培训 课件培 训讲义 培训ppt教程 管理课 件教程ppt
作业企业申请入场创建平台管理账号
作业企业申请入场创建平台管理账号
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项目管理层 应用操 作介绍( PPT32 页)培训 课件培 训讲义 培训ppt教程 管理课 件教程ppt
作业企业申请入场创建平台管理账号
01
作业企业三大核心要素
1、审核作业企业资质是否齐全; 2、审核安全生产资质是否齐全; 3、添加法人与项目经理相关信息;
四、劳务单位提供实名制数据时,必须同时提交所有人
名制管理小组,落实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责任人,指导项目 工考勤明细,根据系统进行比对工作,要求劳务单位在工资
部落实考勤工作, 配备专职的实名制及劳务管理员,具体 发放时要做到人人签字并提交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考
负责现场的实名制管理工作。
勤表;确保所有数据有据可依、有证可查,保证数据的真实、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通知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通知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03.06.30•【字号】深建字[2003]55号•【施行日期】200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通知(2003年6月30日深建字[2003]55号)为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更好地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招标投标条例》,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和规范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管理,我局结合建设工程的专业、规模、技术难度等因素,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现予印发,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深圳市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土石方工程二类:挖或填土石方量≥50000立方米,且挖或填深度≥10m的机械土石方工程。

三类:挖或填土石方量≥30000立方米,且挖或填深度≥6m的机械土石方工程。

四类:(1)二、三类工程以外的机械土石方工程;(2)人工土石方工程。

二、打桩工程二类:(1)桩径>480㎜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2)钻(冲)孔桩;(3)地下连续墙;(4)打预制方(管)桩。

三类:(1)桩径≤480㎜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2)人工挖孔桩;(3)打钢板桩。

三、软基加固及支护工程二类:(1)采用桩径>480㎜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的支护工程;(2)采用钻(冲)孔桩的支护工程;(3)采用地下连续墙的支护工程;(4)采用打预制方(管)桩的支护工程。

三类:(1)采用桩径≤480㎜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的支护工程;(2)采用人工挖孔桩的支护工程;(3)采用打钢板桩施工的支护工程;(4)锚杆及护坡;(5)软基加固或深井降水;(6)旋喷桩或深层搅拌桩等其它支护工程。

四、住宅建筑一类:檐高≥70m,层数≥25层,面积≥25000平方米;二类:檐高≥40m,层数≥15层,面积≥15000平方米;三类:檐高≥21m,层数≥7层,面积≥4000平方米;四类:檐高<21m,层数<7层,面积<4000平方米。

建筑工地合同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合同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合同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一、背景
为了加强对建筑工地合同工的管理,提升工地安全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实名制管理制度。

二、目的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工地合同工的身份真实可靠,提
高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的合同工,包括施工人员、搬运工、装修工等。

四、实名制流程
1. 施工单位在招聘合同工时,要求合同工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等。

2. 施工单位对合同工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确保身份证明的真实性。

3. 施工单位将合同工的个人信息录入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并与身份证明进行关联。

4. 工地管理人员在进入工地时,要求所有合同工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

5. 工地管理人员通过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对合同工进行身份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工地。

五、责任和处罚
1. 施工单位负责对合同工的身份核实工作,确保录入的信息真实准确。

2. 工地管理人员负责对合同工进行身份核验,发现虚假身份或
其他违规行为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 合同工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解雇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督和检查
1. 有关部门将定期对建筑工地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实名制管
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施工单位和工地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及
时整改问题。

七、其他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向所有建筑工地施行。

以上为建筑工地合同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敬请遵守。

---。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通知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通知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深建字[2003]55号【发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日期】2003.06.30【实施日期】2003.07.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废止《关于发布<深圳市燃气燃烧器具销售目录和实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的通告》等20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通知(2003年6月30日深建字[2003]55号)为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更好地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招标投标条例》,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和规范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管理,我局结合建设工程的专业、规模、技术难度等因素,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现予印发,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一、土石方工程二类:挖或填土石方量≥50000立方米,且挖或填深度≥10m的机械土石方工程。

三类:挖或填土石方量≥30000立方米,且挖或填深度≥6m的机械土石方工程。

四类:(1)二、三类工程以外的机械土石方工程;(2)人工土石方工程。

二、打桩工程二类:(1)桩径>480㎜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2)钻(冲)孔桩;(3)地下连续墙;(4)打预制方(管)桩。

三类:(1)桩径≤480㎜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2)人工挖孔桩;(3)打钢板桩。

三、软基加固及支护工程二类:(1)采用桩径>480㎜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的支护工程;(2)采用钻(冲)孔桩的支护工程;(3)采用地下连续墙的支护工程;(4)采用打预制方(管)桩的支护工程。

三类:(1)采用桩径≤480㎜沉管灌注桩或夯扩桩的支护工程;(2)采用人工挖孔桩的支护工程;(3)采用打钢板桩施工的支护工程;(4)锚杆及护坡;(5)软基加固或深井降水;(6)旋喷桩或深层搅拌桩等其它支护工程。

深圳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深圳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设领域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人合法权益,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深圳市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必须依照本办法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建设领域人员包括:(一)劳务工人;(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三)各类注册执业人员: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四)现场专业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监理员、材料员、资料员、见证员、取样员、标准员、机械员;(五)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第四条实名制管理,是指在施工现场,利用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采集人员信息,核验人员身份,记录从业人员的劳动考勤、安全生产教育及技能培训过程、考核及工资发放等信息,实现建筑工地的组织化管理、人员素养提升和治安综合治理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用工主体为实名制管理的责任人.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实名制工作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下同)对实名制工作负直接责任。

分包企业的劳务用工管理应纳入总承包企业劳务用工管理范围,自觉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领域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事权,负责各行政区域内实名制管理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实名制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建筑施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相关协议

建筑施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相关协议

建筑施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相关协议目录1.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2.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3.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证明4.建设单位、建筑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5.工资性工程款、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案例6.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审核表7.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督检查表8.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支付公示表9.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示10.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11.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情况统计表12.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附件1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参考文本)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总包单位):丙方(银行):根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为保证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人,为项目专户资金提供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专户设立及管理第一条专户的设立乙方须在丙方处设立××建筑公司××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用于××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不得擅自动用专户资金。

第二条专户的管理工程建设期间,丙方负责对专户进行管理。

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

第二章托管职责、期限第三条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设立专户,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二)专户首笔由甲方划入的工资性工程预付款(额度为工资性工程款的1%),在该工程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抵扣一半,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从工程款中抵扣。

(三)及时向甲方、乙方披露受托资金的相关信息,每月12日前向甲、乙双方提供受托资金流向信息。

第四条协议期限丙方对专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自资金划入受托监管账户之日起至收到甲方、乙方开具的“关于撤销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为止。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劳务.doc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劳务.doc

附件 1协议编号:工人工资专户监管协议甲方:乙方:丙方:(监管银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建筑领域劳务工人工资分账管理相关规定,丙方承诺对在其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工人(简称“劳务工”,下同)实行实名制的基础上开展工资分账制负总责,并协调、督促在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单位均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建劳务工工资分账制,确保劳务工工资按时按月足额拨付到劳务工工资专户。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磋商,乙、丙方双方委托甲方为某某某工程劳务工工资专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监管银行,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某某某工程项目的劳务工工资只能通过工资专户进行支付,账户信息如下:工资专户户名:工资专户账号:开户银行名称:1.1 工资专户的第一笔款项由丙方从工程款中按工人工资分账管理的规定拔付资金存入该账户。

1.2 丙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工人工资缴存:每月按照乙方提供的月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乙方开设的工人工资专户。

2.乙方按划入金额向丙方提供建安发票,作为工程款收入。

3.丙方或丙方委托的单位向工人工资专户划付工人工资后,甲方对丙方提交的《工人工资专户到账证明》(附件 1-1 )进行确认盖章并交丙方。

4.合同期限:4.1 本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按照工人工资分账管理的规定退回账户资金之日止,在此期间,除符合工人工资分账管理的规定、《深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面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劳务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或出现以下情况外均不得退回账户资金。

(A)甲方存在违约情况并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后退回账户资金;(B)在乙方和丙方解除项目施工合同时,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方能解除对资金的监管。

4.2 乙方、丙方未申请工人工资转出的,本合同期限顺延,甲方须继续按照本协议履约,直至乙方、丙方申请转出工人工资或按照工人工资分账管理的规定、《深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面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劳务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取消分账管理账户为止。

深圳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分账管理

深圳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分账管理

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领域的劳务工人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人工资问题,维护劳务工人合法权益,推动建筑行业自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报建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以下情形可不适用本规程:(一)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包括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价款500万元以下的;(二)工期在2个月以下的;(三)市、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应急工程项目的.在前款情形下,施工单位仍需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做好工人工资的发放流程管理,保证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定期开展检查落实。

建设、监理等相关单位应对建筑施工单位支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监督、督查。

存在第一款情形不适用本规程的,施工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应提供合同、会议纪要等相关证明材料.第四条本规程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工程项目的业主单位、代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及合作出资单位等.本规程所称施工单位,是指依法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等单位。

本规程所称分账管理,是指施工单位将建设项目中的劳务工人工资与工程款等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在深圳市辖区内的商业银行按照项目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简称专用账户)专用于支付劳务工人工资。

专用账户的开户、使用和管理应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该账户除发放劳务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提取现金。

第五条建设单位按照“谁出资、谁负责”的原则,对建设项目工人工资支付承担拨付和监管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或直接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拨付工程款,对建筑施工企业支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人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行为管理的通知-深建规〔2017〕4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行为管理的通知-深建规〔2017〕4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行为管理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行为管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水平与承包单位综合实力、履约能力和信誉密切相关。

在我市查处有关案件时发现,如建筑市场存在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实际承包人的综合实力、履约能力以及信誉均较差,工程质量与安全存在较多问题。

为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行为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建设单位负责制,强化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龙头,其管理水平、履职情况与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息息相关。

为强化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在招标等发包环节加强对转包挂靠行为的甄别。

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在建设工程发包环节,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投标人是否存在挂靠行为进行甄别,坚持“择优与竞价”的价值取向,选择实力较强、信誉较好、价格合理的中标单位。

在合同签订前,建设单位可要求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不转包挂靠承诺书》。

(二)加强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

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不得以施工单位不报告而不知情为由,疏于管理。

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擅自分包专业工程、劳务且建设单位未尽管理职责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核查和报告建设工程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行为。

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3个月后、4个月内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书面报送《转包挂靠核查情况报告书》。

本通知发布之日尚未竣工验收的,须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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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30日前,全市各建筑工地必须全
部完成“两制”
于5月30日前落实“两制” 完成与“深圳市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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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建局政策要求
6月份起,市住建局将会同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执法。
前期一些欠薪较多的建筑工地将列为必查的对象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该停业整改的一律停业整改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55条的规定,对未开展“两制”的相关单位可
上岗,从源头上排除造成工程质量和安 全事故问题的人为因素。
通过实名制管理,为薪资发放提供 依据,为解决薪资纠纷提供证据。 通过分账制管理,从根本上避免薪 资纠纷,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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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两制”落地时间要求 “两制”出台的背景
深圳市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介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董科长 2017.05
目录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两制”落地时间要求 “两制”出台的背景
开展“两制”的意义 “两制”调研情况 “两制”的内容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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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建局政策要求
政府、企业、从业人制和分账制管理的本质就是:通过对建筑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规范 用工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解决薪资纠纷,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规范用工管理
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解决薪资纠纷
“两制”管理能够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 将劳务人员与项目绑定,实时动态监管, • 工现场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的动态管理, 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到人,未经培训的人 规范建筑市场施工企业分包和用工行为。 员不得进入工地,特殊工种未持证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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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 健康发展的意见》
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 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全面实 施劳务工工资分账管理。
十三五规划
深圳市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要求
《深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 全面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 欠劳务工工资问题专项治
源头上排除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的人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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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两制”是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迫切需要
国务院和省住建厅抽查 了130多个项目,或多 或少存在问题,问题影 响严重
只有全面贯彻“两 制”,才能为我市建 筑业发展营造一个公 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两制”落地时间要求 “两制”出台的背景
开展“两制”的意义 “两制”调研情况 “两制”的内容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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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两制”是产业队伍发展和劳务工人权益保障的基础
1.人力资源是行业发展的根本
2.开展“两制”是产业队伍发展和劳务工人 权益保障的基础 3.开展“两制”是保障工人权益、打击违法 违规企业、保护优秀企业的有效手段
6.1
• 起草完成《深圳市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6.7
• 市住房和建设局召开企业座谈会,共收集企业书面意见共33条
6.22
• 会同人社局到市公安局调研,就管理模式、数据共享、居住证明等提出了修改意见
7.13
• 赴香港考察建筑工地管理
8.10
• 完成全局相关部门意见征集
开展“两制”的意义 “两制”调研情况 “两制”的内容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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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调研情况
• 成立调研小组,会同人社局、公安局、清华大学赴合肥调研,并初步完成意见征集
5.11
• 初步征求了是建筑业协会、建筑、监理、劳务企业的意见
5.13
• 局部分处室及事业单位(法规处、质安处、信息中心、质安总站、造价站)征求意见
4.是建筑产业队伍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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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两制”是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
质量、安全事故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深圳市17年来发生安全事故7起,死亡7人
工人的意识、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势在必行 将劳务工人与项目绑定,实时动态监管,进行落实到人头的安全培训教育,从
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纳入全国征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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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两制”落地时间要求 “两制”出台的背景
开展“两制”的意义 “两制”调研情况 “两制”的内容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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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两制”是各级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明确要求
《关于全面治理拖欠 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 见(国办发[2016]1 号)》
《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 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19号)》
《关于印发全面治理工程建设 领域拖欠劳务工工资问题专项
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6
《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异 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 实施意见(粤府办 [2016]111号)》
2市场不规范
1问题众多
3加强监管 4营造公平环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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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原因
市场秩序不够规范
推进“两制”是加 强建筑市场监管改 革的必然要求
开展“两制”,建立规范的建筑市场秩序,实现多赢
“两制”管理以“管人”为核心、以工人工资分账管理为抓手,以信息化系统为载体,能 够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的动态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施工企业分 包和用工行为。
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
明施工十项标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 劳务工欠薪调处和开展劳务 工实名制分账制工作情况的
通报》
《在劳务工实名制和分账制 管理再动员再部署现场会的 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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