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行车记录装置数据在事故调查和嫌疑车辆调查中的应用研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Research on the application of vehicle data recording device data in
accident investigation and suspected vehicle investigation
ZHOU Wenhui, MA Mingyue
(Research Institute for Road Safety of MPS,Beijing 100062,China)
摘 要:近年来,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 等车载行车记录装置越来越多地装备在车辆上,这为开展车辆事故调查、嫌疑车辆调查提供了良好的手段。
本文梳理了车载行车记录装置涉及的法规、标准情况,介绍了主要车载行车记录装置记录的主要数据情况,重点阐述了车载行车记录装置数据在事故调查中的应用和存在的问题、改进的办法,以及车载行车记录装置数据在嫌疑车辆调查中的应用,希望能为车载行车记录装置的查验工作,以及在事故调查和嫌疑车调查中的应用提供借鉴。
关键词:事件数据记录系统;行驶记录仪;查验;事故调查;嫌疑车调查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vehicle incident data recording system (EDR) and other on-board data recording devices are
more and more equipped on vehicles, which provides a good means for vehicle accident investigation and suspected vehicle investigation.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involved in the on-board data recording device, introduces the main data recorded by the main on-board data recording device, focuses on the application of on-board data recording device data in accident investigation, existing problems and improvement methods, as well as the application of on-board data recording device data in suspected vehicle investigation, hoping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inspection of vehicle data recording device, as well as the application in accident investigation and suspected vehicle investigation.
Keywords: Event data recording system; traveling data recorder; inspection; accident investigation; suspected vehicle
investigation
周文辉,马明月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北京100062,中国)
车载行车记录装置数据在事故调查和
嫌疑车辆调查中的应用研究
1车载行车记录装置涉及的相关法规、标准情况
使用车载行车记录装置(包括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行驶记录仪、具有卫星定位装置的行驶记录仪、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等,下同)的数据,能
够提升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置水平,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是未来的趋势,因而受到政策、法规的支持,目前也已形成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保障,主要如下: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1703107)
1.1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装备和使用车载事件记录装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
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8.6.5规定:所有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其他货车应装备行驶记录仪;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货车装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专用校车和卧铺客车、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还应装备车内外视频监控录像系统。
8.6.6规定:乘用车应配备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或符合标准规定的车载视频行驶记录装置。
在上述规定下,所有乘用车、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其他货车,均应装备车载事件记录装置。
需要说明的是,GB 7258-2017中“乘用车应配备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的规定,因为配套标准未及时跟进等原因,将推迟至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1.2车载事件记录装置产品标准较为完善,执法使用标准日趋完善
目前车载事件记录装置产品标准已基本完善,为后续的使用和再开发、再利用奠定了基础。
主要产品标准有:
(1)《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GB 39732-2020)已发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GB/T 38892-2020)已发布,已与2020年12月1日实施。
(3)《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2012),适用于所有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其他货车装备的行驶记录仪。
(4)交通行业标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技术》(JT/T 794-2011),适用于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中安装在车辆上的终端设备。
车载事件记录装置执法使用标准正日趋完善,为后续的使用和再开发、再利用做了良好的制度铺垫。
主要标准有:
(1)公安行业标准(GA)“汽车车载电子数据取证技术规范”自2020年4月起征询意见。
(2)司法行业标准《汽车电子数据检验技术规范》(SF/T 0077-2020)已于2020年5月29日发布实施。
2主要车载行车记录装置记录的主要数据情况
本节主要介绍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汽车行驶记录仪三类车载数据记录装置记录的主要数据情况。
2.1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记录的主要数据
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是由一个或多个车载电子模块构成,具有监测、采集并记录碰撞事件发生前和发生后车辆和乘员保护系统的数据功能的装置或系统。
根据《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GB 39732-2020),配备EDR系统必须记录的车辆数据有:速度变化量、最大纵向速度变化量及达到的时间、车辆速度、行车制动使用情况、驾驶员安全带状态、加速踏板开度、发动机转数、本次事件距离上次事件的时间间隔等数据。
配备EDR系统必须记录的装置相关数据有:纵向加速度、横向加速度、横向速度变化量、最大横向速度变化量及达到的时间、最大记录合量速度变化量的平方及达到的时间、横摆角速度、转向角度、挡位、制动踏板位置、驻车系统状态、转向信号开关状态、驾驶人正面气囊展开时间、驾驶人侧面气囊展开时间、驾驶人侧面气帘展开时间、轮胎压力监测系统报警状态、制动系统报警状态、定速巡航系统状态、自适应巡航系统状态、防抱制动系统状态、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状态、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状态、牵引力控制系统状态等。
另外,还记录车辆识别代号,记录EDR数据的ECU硬件编号、序列号、软件标号等数据。
2.2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记录的主要数据
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是指安装在车辆上,以视频流方式显示、记录和存储车辆行驶前方影像,并且记录和存储的视频数据可被读取的系统。
根据《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GB/T 38892-2020),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记录的主要数据是动态图像,该标准要求“系统记录和存储的视频流图像应流畅、清晰,能满足人工对车辆轮廓、车辆号牌、交通标志和视野中景物等的识别”。
视频流数据中还应至少叠加日期和时间信息(精确到秒)、车辆识别代号信息。
系统应至少保存4小时以上的录像,视频数据流以MP4格式存储,图像帧率不小于25帧/秒。
2.3汽车行驶记录仪记录的主要数据
汽车行驶记录仪,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位置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数据通信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
根据《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2012),汽车行驶记录仪记录的主要数据是:行驶速度记录,即以1秒的时间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车辆行驶状态数据;事故疑点记录,即以0.2秒的时间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行驶结束前20秒实时时间对应的行驶状态数据,该行驶状态数据为,车辆行驶速度、制动、近光、远光、转向等状态信号和行驶结束时的位置信息;超时驾驶记录;位置信息记录;驾驶人身份记录;里程记录;安装参数记录(包括机动车号牌号码、机动车号牌分类、车辆识别代码等);日志记录等。
3车载行车记录装置行车在事故调查中的应用
还原事故发生时的情况,是判定事故“直接原因”的最重要工作,而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完成整个事故调查的最关键步骤。
利用车载事件记录装置可以真实还原事故发生时的情况,是目前判定事故“直接原因”的最有效手段,能为后续的间接原因判定、延伸深度调查和法院判决提供最关键的支撑。
从这个角度来看,车载事件记录装置是交通警察在事故调查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和助手。
3.1协助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一般的交通事故,通过分析车载行车记录装置中记录的速度、制动踏板、加速踏板等信息,再加上现场勘查的数据,综合后基本可以得出事故发生前后的车辆运动状态、碰撞情况和车辆自身状态信息,有力协助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常用的分析判别用例如图1、2所示[1]:
3.2车载行车记录装置数据在事故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车载行车记录装置记录的数据在事故调查中具有关键性作用,但在具体应用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1)读取的数据多以字符串方式展示,不便于一线执法和事故调查人员阅读和解读。
(2)复杂交通事故往往是由于多个因素造成的结果,对于较为复杂的交通事故,大部分EDR 无法记录整个事故发生过程的所有事件,导致在碰撞中出现某个或某些事故信息丢失问题。
如图
3
所示的事故,EDR 图1 碰撞后车辆速度变化量随时间的变化
图2 碰撞前车辆速度、发动机转速、节气门开度、制动踏板情况随时间的变化
就有可能无法完整记录有关数据[2]。
(3)车载行车记录装置记录的数据应用在事故责任认定和司法实践中,还需要解决一系列的规范性等方面的问题。
4车载行车记录装置行车在嫌疑车辆调查中的应用
传统车辆以机械元器件和系统为主,因此对车辆的查验、检验、路检路查等均以眼看手摸尺量等传统的方式为主。
随着车辆电子元器件和软件系统使用的逐渐增多,传统车辆的管理也出现了困境。
以拼组装、盗抢车、走私车为例,违法犯罪分子多通过更换零部件、重新打刻车辆机械的识别代号等方式,为涉事车辆伪造合法身份,传统的方式很难甄别和取证,而通过直接读取车载电子数据的手段,则可以直观有效地及时发现问题车辆,获取较高质量的违法犯罪证据。
如前所述,另外,车载行车记
录装置记录了部分车辆身份信息,如EDR 记录有车辆识别代号,记录EDR 数据的ECU 硬件编号、序列号、软件标号等数据,能够有效协助判别车辆唯一性等身份信息。
5结语
车载行车记录装置记录了丰富的车辆操作情况、运动状态和车辆身份信息,本文简要介绍了将
上述数据应用在事故调查和嫌疑车辆调查工作中的考虑,今后,还可进一步研究上述数据用于道路交
通执法、交通安全评估、车辆质量调查、事故深度调查等方面的可行性和具体方略。
参考文献
[1] Augustus “Chip” Chidester, John Hinch,
T h o m a s C. M e r c e r , K e i t h S. S c h u l t z. R e c o r d i n g Automotive Crash Event Data.
[2] H a m p t o n C. G a b l e r , D o u g l a s J. G a b a u e r , Heidi L. Newell. Use of Event Data Recorder (EDR) Technology for Highway Crash Data Analysis.
[3]张宇宽. EDR 技术在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的应用. [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9(8):98-105.
图3 目前的
EDR 可能无法记录复杂碰撞场景中的所有数据
图4 目前的EDR 可能无法记录复杂碰撞场景中
的所有数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