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申请年休假就视为自动放弃吗_
年休休假管理制度
年休休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员工的年休休假事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全职员工。
第三条年休假的计算和休假天数1. 员工入职满一年,即可享有带薪年假,年假天数以入职满一年后,根据员工工龄累积,每增长一年工作年限带薪假期增加1天,年假调整将在员工入职周年日更新计算;员工可在一年内利用年休假天数,不得超出。
2. 具体年休假天数的计算依据如下:2.1 入职满1年不足10年:10天2.2 入职满10年不足20年:15天2.3 入职满20年以上:20天3. 出生年度与入职年度相符的员工,当年不予调整年假天数。
第四条年休假的申请1. 员工应提前至少5天书面提交年休假申请,写明休假时间段,原则上年休假只允许在连休或者公司行政公休日之后申请。
2. 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审批年休假,如不能按员工申请时间段给予安排,公司应当提前15天告知员工。
3. 年休假的申请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调休。
第五条年休假的管理1.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年休假管理制度,保障员工休假权益。
2. 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员工的年休假记录,以便员工了解自己的年休假情况。
3. 公司应合理调配年休假,确保员工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
第六条年休假的补偿1. 年休假不得以现金替代,员工应当按法定规定享受年休假的待遇。
2. 如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休年休假,可以选择在下一年内补休,但需提前与公司协商。
第七条年休假的管理办法1. 未休年休假天数不能折算为现金,连续两年未休年休假的员工将被视为放弃年休假天数。
2. 未休年休假天数可在员工离职时,按未休年休假工资标准乘以剩余年休假天数补偿。
第八条年休假的违纪处理1. 未经公司批准擅自调休的员工,将被扣减相应的工资或扣分。
2. 恶意拖延年休假的员工,将被视为违纪行为,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公司年休假规章制度
公司年休假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一、年休假的基本规定1.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休假。
2. 员工的年休假天数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2)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10天带薪年休假;(3) 工作满20年以上的,享受15天带薪年休假。
3. 员工在一个年度内未能休完年休假的,可以跨年度累计休假,但最长累计不超过两年。
二、年休假的申请和审批1. 员工应当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向所在部门提出当年年休假的申请,并注明拟休假的时间。
2. 部门经理应当在接到员工的申请后,根据部门的工作安排,于5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反馈给员工。
3. 员工在获得年休假批准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休假的,应当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三、年休假的实施和管理1. 员工在休假期间,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2. 员工在休假期间,应当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应对工作上的紧急事项。
3. 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4. 员工在休假期间,如需出国(境)的,应当提前向公司报告并遵守公司的出国(境)管理规定。
四、年休假的监督和检查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员工年休假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员工年休假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年休假制度,不得擅自减少员工年休假天数,不得擅自提高员工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
五、违规处理1. 员工未休完年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休。
2.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公司有权依法予以处理。
3. 管理人员未严格执行年休假制度的,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职工带薪休年假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吗?
龙源期刊网 职工带薪休年假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吗?作者:程文华来源:《职业》2012年第08期我到这家企业已经工作3年了,其间因企业工作繁忙,加之没有合适的人员顶替工作,虽然多次想休带薪休年假,但因担心会给企业的工作带来影响,也怕领导不会批准,所以一直欲言又止。
前些日子,我向企业提出,既然不能休带薪年假,就应该按规定向我支付相应的报酬,却遭到企业的拒绝,负责劳资的人员说:“你从来没有申请过休带薪年假,所以我们就没安排你休假。
”我问:“不提出申请就不能休假,就不会得到相应的报酬吗?”负责劳资的人员肯定地回答说:“是的。
既然你没有向企业申请需要休带薪年假,就视为你已经放弃休假的权利,也就不可能向你多支付工资报酬。
”请问:带薪休年假必须要由个人向企业提出申请吗?否则就会取消相应的权利吗?刘女士所咨询的情况具有相当普遍性。
在这里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因为个人没有向企业提出休带薪年假的申请,企业就不予安排休假,并取消相关待遇,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
为维护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我国实行了休带薪年假制度。
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颁发了《职工带薪休假条例》,2008年8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一般来说,职工的带薪年休假,最好是先由个人提出申请,然后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情况作出统筹安排,双方达成共识和默契,这样既满足了职工享有休假的权利,又不至于影响生产工作,是两全其美的事。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带薪年休假必须要由个人提出申请,不然就予以取消。
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没有提出,企业也应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自动放弃。
否则就必须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处理:“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年休假制度问答MicrosoftWord文档
. 年休假常见问题解答1、是不是只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年休假?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2、新入职的员工在前一家单位离职后曾待业数月,能否认定为连续工作,实践中一般允许中断多久算连续?答:国家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中断多长时间不能被认为连续工作,因此实践中对此问题的认定争议比较大,各种观点见仁见智。
第一种观点:中断多长时间不能被认为连续工作,个别地区作出自己的规定,如重庆市《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可以是在同一单位或者不同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但其中在同一单位或者不同单位间的工作时间不得间断超过一个月以上。
实践中,考虑到员工重新找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一个月的时间是比较合适的。
所以只要不超过在一个月可以不视作中断。
第二种观点:对于“连续工作满12个月”这个条件,当前确实有些企业在理解上存在误区。
有些企业认为,在法律、法规已经将累计工龄作为判别年休假天数依据的情形下,“连续工作满12 个月”是法律对职工“企业工龄”的要求。
出于这种考虑,这些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方可享受年休假。
”还有些企业认为,既然法律规定“连续工作满12 个月”的职工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则那些自其他单位离职后进入本单位工作,且在进入本单位工作前已经过一段时间无工作状态的员工由于已经终结了“连续工作”的状态,故在其再一次连续工作满12个月前不应享有带薪年休假。
从法律规定来看,上述两种观点均是对法律规定内容的扩大性解释。
无论《条例》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 年以上”,还是《实施办法》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是对享有带薪年休假职工资格的认定,其性质类似于民法中所规定的“权利能力”。
河南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4.18
河南XX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全部员工年休假管理,维护员工的年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重审公司年休假管理规定。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且符合公司相关要求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1、连续工作满1年,年休假3天;2、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但最多不超过5天(工作不超过10年的)。
3、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4、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1、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季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3、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根据公司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1、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采取集中安排方式进行。
2、年休假只能在业务淡季或其他不影响生产的时期安排。
五、年休假具体规定(一)、主管级以下员工年休假规定:1、日期安排:每年的3月1日--9月30日(10月、11月、12月、次年1月、2月不做年休假安排)。
2、年休假申请流程: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必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并同时由部门负责人向行政人事部报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没有报备的,按旷工处理;未及时报备行政人事部的,休假员工如出现工资等问题,一律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
3、年休假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休(每年的3月1日--9月30日),否则按旷工处理或其它规定处理。
(二)、副经理级以上人年休假规定:1、年休假日期安排:每年的3月1日--9月30日(10月、11月、12月、次年1月、2月不做年休假安排)。
2、年休假申请流程:若副经理别申请休假的,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并同时向行政人事部报备。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的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今天为你了公司单位休年假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公司根据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
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2、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本年休假制度只针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1、员工在公司转正后满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至3年的,年休假记为3天;已满4至6年的,年休假记为5天;已满7至10年的,年休假记为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过15天。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工作与生活平衡的追求,带薪年休假成为许多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管理带薪年休假,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工作效率,公司制定了以下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以及临时员工。
二、休假申请与批准1. 员工可根据个人需要在每年的年初提出带薪年休假申请,需提前提交至少一个月。
2. 员工须填写《带薪年休假申请表》,包括休假起止日期、休假事由等信息,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3. 人力资源部门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个人申请情况,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休假。
4. 员工申请的带薪年休假,应尽量避免与其他员工重叠,若存在时间冲突,由人力资源部门协调解决。
5. 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员工的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果无法批准休假,应当向员工说明原因。
三、带薪年休假计算与结算1. 带薪年休假的计算方式为:每满一年服务期,享受10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2. 具体年休假的使用时间,由员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但应提前告知人力资源部门并获得批准。
3. 员工可以选择将未使用的年休假累计至下一年度,但最多累计2年,超过2年未使用的年休假将自动作废。
4. 员工离职时,如果尚有未使用的年休假,应按照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进行结算并支付给员工。
四、特殊情况的考虑1. 当公司正值繁忙期或项目紧急时,可能会对员工的带薪年休假申请进行限制。
2. 如果员工需要在繁忙期或项目紧急时休假,需提前进行申请,并附上相应的理由和替代措施。
3.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岗位需求,结合员工申请的理由进行审批,并尽量满足员工的需求。
五、违规处理1.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者超过批准的休假时间,将视为违规处理。
2. 若员工违反带薪年休假规定,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可能面临扣减工资、扣除绩效奖金或其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解释的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并报经公司高层批准后方可生效。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劳动法
一、总则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年休假享受对象1.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 实习生、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年休假时间及天数1. 员工根据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享受以下年休假天数:(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 员工的年休假天数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效,不得跨年度使用。
四、年休假待遇1. 年休假期间,员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 年休假期间,员工的其他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按照规定正常发放。
3.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五、年休假安排1. 员工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年休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3. 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4.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时间休假,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休假。
六、年休假请假手续1. 员工申请年休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
2. 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 员工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七、其他规定1.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休假时间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2.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因个人原因未能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休。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员工请假管理制度11.总则1.1目的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或股东方外派的员工,或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的人员,或外包服务人员。
1.3职责分工1.3.1员工本人应自觉遵守公司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缺勤应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1.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生产班组指定专人于每月22日前向总经办提交考勤记录并请员工签字确认,考勤记录由总经办保存。
1.3.3总经办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汇总、核实和保管全体员工的考勤记录(须有员工签字)。
1.3.4员工的考勤情况将作为考核员工工作表现和对员工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员工考勤记录保存年限不低于两年。
2.考勤管理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员工考勤时间以指纹考勤机记载时间为准。
2.2考勤统计周期为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
2.3工作时间2.3.1根据公司生产运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两种工作时间制度。
2.3.2标准工时制为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8:30,夏季下班时间17:00,冬季下班时间为16:3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11:30至13: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11:30至12:3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不计为工作时间。
2.3.3综合计算工时制适用于生产部实行倒班制的班组员工。
3.迟到与早退上午上班,考勤记录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行为,为迟到;下午下班,考勤记录早于下班时间15分钟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行为,为早退。
4.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4.1工作时间未出勤且未办理请假手续。
4.2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离开公司0.5个工作日(含0.5个工作日)以上。
5.外出管理5.1员工工作时间因公外出,需征得直接上级同意,部门负责人须报备总经理,并经指纹考勤后方可外出,否则视为旷工。
公司年假规定制度范本
公司年假规定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假规定。
第二条年假天数1. 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2. 员工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10天;3. 员工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条年假的申请和审批1. 员工应在每年年底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的年假申请,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年假的安排;2. 员工在年度内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休年假的,应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休假;3. 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年假申请或者未按公司规定安排年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年假。
第四条年假的放弃和补假1. 员工在年度内放弃年假的,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放弃;2. 员工在年度内未休完年假的,可以在下一年度内补休,但补休天数不得超过当年应休年假天数;3. 员工在下一年度内仍未休完年假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休。
第五条年假的计算和核算1. 员工的年假天数按照整年计算,不足一年的按比例计算;2. 员工在年度内休离职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应休年假天数;3. 员工在年度内休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一定天数的,按照公司规定相应减少年假天数。
第六条年假的执行和监督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年假的统一管理和监督;2. 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本部门员工按照本规定执行年假,不得擅自减少员工年假天数;3. 员工在休假期间,公司按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第七条特殊情况1. 员工在年度内发生调动的,应根据调动后的实际工作年限重新计算年假天数;2. 员工在年度内发生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应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应休年假天数,并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予以支付;3. 员工在享受年假期间,公司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员工上班的,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
年休假管理规定
年休假管理规定年休假是指员工在一年内享受的带薪休假,是劳动法规定的员工权益之一。
为了规范年休假的管理,提高企业效益和员工工作满意度,制定了以下管理规定:1. 休假申请与批准:(1) 员工应提前一周向部门经理提交休假申请,并注明休假时间、天数和理由。
(2) 部门经理应在3个工作日内批准或拒绝休假申请,并将批准结果通知员工。
(3) 若休假时间冲突或员工无法得到批准,应与部门经理协商解决。
2. 休假计划与安排:(1) 公司应提前发布全年休假计划,包括公共假期和公司特定休假日等。
(2) 员工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在休假计划内合理安排休假时间,并提前知会部门经理。
(3) 若部门需要员工进行项目或任务安排,请提前通知员工调整休假计划。
3. 休假天数与计算:(1) 员工每满一年工作时间,享有5个带薪年休假天数。
(2) 员工在公司满3个月后,开始累积年休假天数,每个月累积0.42天。
(3) 员工每次休假应至少使用一整天的休假时间,不得拆分。
4. 休假期限和延期:(1) 员工休假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需提前报备部门经理,并在休假开始前办理相关手续。
(2) 若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员工可以申请延期使用年休假至下一年度的6月30日前。
5. 休假补偿与结算:(1) 员工在休假期间,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休假补偿。
(2) 员工离职时,未使用的年休假应按照法定规定进行结算,以现金形式支付。
6. 违规处理:(1) 伪造休假申请或擅自不经批准休假的员工,将受到警告或处罚。
(2) 若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年休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并不予补偿。
以上年休假管理规定是公司为了保障员工权益和调整工作与休假之间的平衡而制定的准则。
公司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保障员工享受年休假的权益。
同时,员工也应按照规定合理、合法地享受年休假。
若有任何违规行为或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
2024年带薪休假管理制度(2篇)
2024年带薪休假管理制度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工作生活质量的追求,带薪休假成为了现代化办公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2024年,带薪休假管理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以满足员工对休假的合理需求,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本文将从休假政策的设置、休假流程的规范、休假安排的灵活性以及休假政策的落实与监督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休假政策的设置1.1 休假天数的设定2024年带薪休假管理制度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休假权益。
根据工龄和职位等级的不同,员工将享有不同的休假天数。
例如,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后将享有5天的带薪年假,每满一年增加1天,最高累积到15天。
此外,员工还将享有特殊休假,如婚假、丧假、产假等。
1.2 休假权限的设置为了保障休假制度的公平和合理性,公司将设立休假权限,员工将根据自己的职位和职责拥有特定的休假权限。
例如,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的员工将享有更高的休假权限,以保持公司正常运营的稳定。
1.3 外出旅行休假的设定在2024年,公司将鼓励员工外出旅行,提升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因此,公司将设立一定天数的外出旅行休假,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公司的需要自由安排休假时间,并享受带薪外出旅行的待遇。
二、休假流程的规范2.1 休假申请的流程为了规范休假流程,公司将建立电子休假申请系统,员工可以通过系统提交休假申请。
休假申请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进行,以便公司合理安排工作。
休假申请系统将设定自动审批功能,根据员工的职位和休假天数自动审批休假申请。
2.2 休假审批的流程休假审批将进行多级审核,以确保休假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低级别的主管将对员工的休假申请进行初步审批,高级主管将对休假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如果员工的休假申请被拒绝,将提供相应的解释和调整建议。
2.3 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在员工休假期间,公司将进行工作的重新安排。
通过合理的岗位调配和工作流程的调整,确保员工休假期间的工作顺利进行。
休假期间,员工将不会接受工作任务和压力,以充分休息和放松。
员工休假及待遇的有规定
员工休假及待遇的有规定一、公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员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二、年休假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根据公司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可以集中也可以分段统筹安排年休假,当年度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有必要可以跨1个年度进行调整安排。
对于公司安排休年休假,因职工个人原因不休的,视为员工自动放弃该项待遇。
3.职工休年休假前,必须个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安排签字同意,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方可休假。
4.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当年度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当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当年度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事假1.职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的,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可准请事假,当年度事假最长不超过2天。
2.请假人必须提前写好请假条,2天以内的,由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请假条须附于考勤同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请事假确需2天以上者,公司将按年休假予以安排。
当年度年休假期满尚需要请假者,公司可根据工作安排及员工本人意愿,作为休息日调休处理。
3.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事假一律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请事假2天以上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职工因事请假,超出年休假及年内休息日的,事假日不发放工资,且每休一天扣除本人两天基职工资。
5.请事假未经批准办理有关手续,而擅自离岗者,按照旷工处理。
6.无特殊情况,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补假者,一律不予承认,缺勤时间按旷工处理。
公司规定未主动申请年休假的,到期视为放弃,有效吗?
公司规定未主动申请年休假的,到期视为放弃,有效吗?法律知识要点: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在连续工作年满一年后,每年享有带薪连续休假的权利。
虽然年休假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益,但在实务中劳动者大多对年休假的相关法律知识不甚了解,未主动申请过年休假,用人单位也不太愿意认真执行年休假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往往以劳动者一方未申请年休假,视为放弃,不应当再要求。
劳动者一方真的没有主动申请年休假就视为放弃了?真不是这样的,用人单位通过约定的方式,如劳动者不主动申请就视为放弃,这种约定侵害劳动者权益,与法律规定相违背,属于无效的约定。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也就是说,单位安排年休假,职工本人不愿意休假的,需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安排劳动者享受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不主动申请就算放弃,这样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
为了更好的阅读和理解上述法律知识要点,笔者分享一篇相关的实务案例,并对案例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整理和汇编,案例中观点仅供学习交流所用!案情简介吴某臻于1996年7月毕业,随后因分配开始工作,后吴某臻进入科技公司工作,并于1999年10月与该公司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2013年3月15日,吴某臻与该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7年七月二十五日,吴某臻因所在公司的部门裁员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
2017年7月26日吴某臻向该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收到。
随后,吴某臻于2018年8月10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科技公司支付申请人吴某臻2008年至今的年休假工资。
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吴某臻的部分仲裁请求。
吴某臻和某公司均不服该仲裁裁决,诉至法院。
该公司辩解称:在职期间曾多次督促吴某臻休年休假,吴某臻故意以各种理由推诿而不休带薪年休假,视为主动放弃,不应支付年休假工资。
员工自动放弃年假协议书
员工自动放弃年假协议书
《员工自动放弃年假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自愿放弃年假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放弃年假
1. 乙方自愿放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年度带薪年休假。
2. 乙方明白放弃年假意味着在协议有效期内,将不再享有带薪年休假及相关待遇。
二、协议期限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 协议期满后,如乙方仍愿意放弃年假,甲乙双方可签订新的协议。
三、其他事项
1. 乙方放弃年假的决定不得影响其正常工作和生活。
2.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如需撤销放弃年假的决定,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撤销。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注意,本协议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在签订类似协议时,请务必遵循法律法规和双方利益,并征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劳务合同年假处理办法
一、前言为了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合同年假处理办法。
二、年假制度1. 劳务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年休假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劳务人员入职满1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3. 劳务人员的年休假天数根据其在单位的累计工作时间确定,按照国家规定计算。
三、年假申请与批准1. 劳务人员应在年假开始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年休假申请,并填写《年休假申请表》。
2. 用人单位应收到年休假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准或驳回。
3. 劳务人员年休假申请批准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休完年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年假期间待遇1. 劳务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待遇。
2. 劳务人员在年休假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其假期可相应延长。
3. 劳务人员在年休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被临时召回,召回期间视为正常工作,按正常工资发放。
五、年假未休处理1. 劳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完年假的,可在下一个年度内补休。
2. 劳务人员在一个年度内未能休完年假的,可根据双方协商,将未休年假天数折算为工资支付。
3. 劳务人员在一个年度内未能休完年假的,不得将未休年假天数累计到下一个年度。
六、特殊情况处理1. 劳务人员因特殊原因(如家庭紧急情况、疾病等)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休完年假的,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年假。
2. 劳务人员在年休假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或疾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七、附则1. 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劳务人员。
2.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实施。
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办法,旨在明确劳务合同年假的相关规定,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和谐关系。
公司年休假规定
公司年休假规定公司年休假规定为了更好地管理员工的工作与生活平衡,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本公司特制定了年休假规定。
以下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1. 年休假的计算标准: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之后,享有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来确定,具体计算如下:- 连续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五年的员工:享受10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 连续工作满五年但不满十年的员工:享受1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 连续工作满十年及以上的员工:享受20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2. 年休假的申请程序:员工在申请年休假前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明确提出休假开始和结束日期,并附上员工与领导的签字确认。
部门主管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团队需要来决定是否批准休假申请。
3. 年休假的使用规范: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意愿选择休假的时间段,但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年休假可分为不同的时间段使用,但每个时间段最短为三天。
- 员工应尽量避免申请长假期,以免对团队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 年休假不得与其他请假或调休时间叠加使用,以确保员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4. 年休假的补偿: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期间,将按照其正常工资的一百百分之百进行工资支付。
此外,员工在休假期间无需履行任何工作职责。
5. 年休假的结转方式:员工将年休假累积到下一年,但最多可累积两年的年休假。
未使用的年休假可在下一年度使用,过期未用的年休假将自动作废。
6. 特殊情况下的年休假处理:如果员工因特殊原因,如生病、怀孕、产假等无法使用年休假,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与员工协商确定其他合适的解决方式。
请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依据公司人事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理。
年休假的目的是为了员工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放松,回归工作时更加专注和有活力,同时也是公司对员工辛勤付出的肯定和回报。
我们希望通过合理的年休假制度,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赢。
最后,希望所有的员工能够充分利用年休假,享受假期的快乐与轻松,回来之后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员工不申请年休假是不是就作废
员工不申请年休假是不是就作废年休假是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多能享受的带薪假期,那年休假是员工自己申请的吗?不申请是不是就作废呢?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员工不申请年休假是否作废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不申请年休假是否作废不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年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若确有必要可跨1个年度安排。
眼下,大多数单位都坚持按照“一般不”的要求执行,严格规定按公历清零职工年假,过时作废。
也有些单位充分照顾到职工的特殊情况,以“若有必要”为原则,对年假做出有弹性的个性化安排:有的把年假清算日期推迟到来年的第一季度末;有的年假每两年才清零;有的在年假清零前主动提醒职工还未休假;有的在年初对部门员工休假安排进行摸底,避免休假扎堆、“撞车”等情况。
注意:员工因为自身原因不休年假,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获得三倍工资补偿,只有常规工资。
年假通常怎么休:1、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2、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3、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假。
年休假未休的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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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
·工友信箱·
自2001年我办理内退手续后,信用社根本就不找帅某催收贷款,而是每月扣收我60%的退休工资,2006年又以上级要将我从单位除名为由将我的住房公积金取出,用于偿还帅某贷款。
现在我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单位继续坚持每月扣发我的养老金500元,使我这个体弱多病者无法生活。
请问我对此笔贷款是否应承担责任? 朱新春
朱新春读者:
信用社内部实行的贷款责任承诺保证制度属于企业的规章制度范畴,通常情况下,其核心内容是:无法由借款人和借款担保人偿还贷款时,信用社内部的贷款责任承诺保证人应当由此赔偿信用社的经济损失。
根据《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3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这种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依法制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因此,你是否应对此笔贷款承担责任,应当同时考虑两个问题:一是该笔贷款是否属于不良贷款,即无法由借款人和借款担保人偿还;二是当初出台这项制度时,是否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确定。
如果当初信用社在推出这项贷款责任承诺保证制度时,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确定,或者这笔贷款不属于不良贷款,则你是不必对这笔贷款承担责任的。
当然,你的贷款责任承诺保证如果符合担保法的规定,你是应当按担保法的要求对这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债务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27号)规定,基本养老金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离退休人员能否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直接关系到离退休人员的
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同时,基本养老金在发放给离退休人员之前,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任何单位不得查封、冻结和划扣。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因此,即使根据内部实行的贷款责任承诺保证制度,你确应对该笔贷款承担责任,你所在单位取出你的公积金、扣发你的养老金的行为,也是明显错误的。
工友
员工不申请年休假就视为自动放弃吗?
《工友》编辑部:
今年1月1日起,国家正式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我所在的单位也随后制定了“员工带薪年休假办法”,其中有一条规定,如果员工不申请带薪年休假,就视同放弃,即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不会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请问: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 小钟
小钟读者:
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享受带薪年休假,是法规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你所在的单位制定的“员工带薪年休假办法”中的规定,其实是人为地给员工带薪年休假设置了不合理的门槛。
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不管员工是否申请休假,用人单位都应该主动让员工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但应按照规定支付休假工资,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除外。
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