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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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质量评价的指导思想
1、通过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促进教师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并对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2、建立激励机制,以评促教,以评促改,提升教师整体
素养,实现教学工作的规范化。
二、教学质量评价的基本原则
在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过程中,依据学校制定评价指标,
依据学校具体状况,保持客观、全面、统一、公正、公平的原则,科
学地评价每位教师的教学质量,以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升。
三、教学质量的具体要求
1、教学目标明确、具体、重难点处理得当。
2、教学程序体现主体意识,教学思路清,结构严谨,能
体现知识的形成过程。
3、教学方法灵便、新颖,体现精讲多练,思维革新,教
学手段运用合理。
4、注重情感教育在课堂中的体现。
5、教学基本功扎实,驾驭课堂能力强。
6、教学目标的达成效果好。
7、教学个性体现特色意识。
四、教学质量评价的实施
1、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
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为我校每学期所有任课的专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包括外聘教师、返聘教师〕。
2、评价方式:
主要包括同学评价、教研室评价、校领导评价、教学督导评价和常规教学考核评价等五个方面,评价结果采用百分制,使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尽可能全面、公正、合理。
3、评价的组织实施及内容:
〔1〕目的
通过对教学过程中的检查和评价,验证所提供的教学质量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2〕合用范围
合用于本校向同学提供的各项教学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3〕使命
1、教务处负责安排和组织对各教学部门或者岗位的日检、周检、月检和考核工作。
2、主管校长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或者人员对各教学部门或者教学岗位进行抽检和评价。
五、工作程序
1、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分为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
2、教学质量的内部评价。
(1)教学质量的内部评价
各教师每周对自己的教学工作进行自查,并记录。
各年级组长、学科负责人每周对教学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项要制订改正措施,并负责跟踪和验证,如必须向上级请示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副校长汇报,并做好记录。
(2)教学质量的月检
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主管副校长。
(3)教学质量的期中、期末检查
主管副校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质量进行期中、期末检查,并记录。
(4)教学质量的抽检
学校的主要领导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抽检,抽检工作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3、教学质量的外部评价
(1)通过对同学发放和采集《满意度调查表》和召开"师生座谈会'的方式,了解师生对教学质量的改善。
(2)对学校的教学质量社会评价,以参加政府和上级部门组织的考评活动为主,并以获得的相应的奖牌、证书的形式确认。
篇 2:西团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团西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一、评价目的、意义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存的基础,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是教学工作的中心,强化教学质量检查是提升教学质量确实保。
为确保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确保本学校的生存和进一步发展,必须强化教学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同时,通过教学质量的评价,让教师获得全面、准确、真正的教学反馈信息,为教师的自我提升提供服务;也为教师的评优、晋级提供客观依据。
二、评价机构
由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小组来完成。
评价小组由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小组成员、教务处成员组成,由张勇校长任组长。
三、评价对象
本校的在编教师和在本校代课的教师。
四、教师开新课和新开课必必须进行试讲,由教务处组织相应教师参加听课和评课,由教务处依据试讲状况决定能否上课。
五、教师每期行课前必必须依据 2022 版课程标准制定出本期课程教学进度计划〔一式三份〕,交由学校教务处审核签字、校长复核签字批准后执行。
教师必须严格按教学进度计划进行教学。
每学期的中期和期末定期对全体教师的教学进度进行检查并记载
检查状况,此间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六、教师的教学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教学环节的假设干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更新知识结构,结合最新科研成果,教书育人;认真备课,认真钻研教材,教案、板书、板画必须规范,保持用普通话教学;检查小组成员按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数不定期听全校教师的课,做好记载,给出评价并按月上报教务处,课后及时与教师交换看法,以便改善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
七、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撰写教案,严禁无教案上课。
课后应依据课程特点适当布置作业,认真批改,检查小组成员不定期抽检教师教案和同学作业,做好记载,给出评价并按月上报教务处。
八、每期不定期组织同学座谈会,听取同学对各位教师教学状况的反映;及时反馈看法。
对反映较差的应提出限期改善要求,对反映很好的要组织其它教师听公开课,共同提升教学质量。
九、配合教务处做好每年的同学评教工作,结合学院的检查状况,给每位教师一个公正的评价。
评价的结果作为评优、晋职晋级的依据。
团西中心小学
篇 3: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课堂教学是教师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是整个教学活动的核心,课堂教学质量的凹凸直接影响到学院整体的教育教学水平。
为切实确保课堂教学效果,有效监控日常课堂教学状态,继续推动学院教学质量的稳定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价原则
第二条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
教学活动是一个教与学的复杂过程,涉及众多的可控或者不可控因素,单纯评等很难反映课堂教学的实际全貌,评价人员应采用定量评等与定性描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客观反映课堂教学的实际质量。
第三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涉及众多指标内涵的具体把握,不同评价人员应在统一评价基准的基础上解读各自课堂状况,客观公正地反映课堂教学实际,实事求是地评价课堂教学质量。
第四条职称差异性评价原则。
教师职称不同在某种意义上其所体现的内在积淀不一,于是不同职称教师的教学基本要求也有所差异,评价人员应将课堂教学的实际状况结合教师的职称差异做出评价。
三、评价内容
第五条评价对象:
1.课堂评价对象:
〔1〕承当本院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含双肩挑、柔
性引进、兼职外聘及外籍教师等〕;
〔2〕全院参加教学活动的各班级〔包括公选课〕。
2.专题评价对象:
相关文件规定必须要进行专项评价的教师。
第六条具体内容:
1.课堂评价由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班级教学状况征询两
部分组成。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理论教学、理论施行教学、施
行教学和体育教学四大类,其评价用表参见附件 1~4。
〔2〕班级教学状况征询分教师教学状况征询与班级学习状
态征询两大类,前者由同学随堂填写,具体用表参见附件5~8;后者由授课教师在课间当场完成,征询表参见附件 9。
2.专题评价有课堂评价与说课评价等形式,课堂评价用表
参见附件 1~9,说课评价用表参见附件 10。
四、评价办法
第七条课堂评价执行随堂听课,预先不通知;教师日常授
课时应按《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规定带足相关教学资料,主动
提供查验。
第八条课堂评价时应记全课堂教学场景,进行班级教学状
况征询,除依据评价内涵综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外,还应在分析课堂教学得失的基础上提出中肯的看法或者建议。
第九条课堂评价共分 A 〔优秀〕、B 〔合格〕、C 〔合格〕、D 〔不合格〕 4 个等级,每一个等级的分值区间如下表:
等级 A 〔优秀〕 B 〔合格〕 C 〔合格〕 D 〔不合格〕分
值 90<90、75<75、60<60
第十条课堂评价应在评价指标核定等级所对应的分值区
间内视实际教学状况准确赋分。
班级教学状况征询均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该项无效;进行教师教学状况征询时,假设所有指标全选"好'或者全选"较差',则此票无效。
第十一条课堂评价综合得分按各项实际分值直接统计,按总分对应的分值区间确定最后评价等级。
班级教学状况征询结果作为课堂评价的参照依据,均按分项统计。
五、评价效用
第十二条课堂评价中院、系部教学督导的评价结果作为确定课程免评或者专题评价的主要依据,是课程评价、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的重要指标;课堂评价过程中所采集的违规信息
作为教师或者管理人员教学差错及事故的认定依据。
第十三条同一学年院、系部教学督导对教师同一课程随堂评价均为 A,该课程可免评 2 年,免评期内按 A 计入。
第十四条教学督导随堂评价为 C 及以下的本院教师〔含双
肩挑〕,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教学资料专项检查,各别分析原因,
匡助提升。
第十五条教学督导随堂评价为 D 的本院教师〔含双肩挑〕,
将由学院领导牵头组织专题评价,确定最终评价结果。
第十六条兼职教师、柔性引进教师的教学督导随堂评价为 D、教学督导随堂评价连续 2 次为 C 或者浮现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的,学
院再也不进行专题评价,下一学期开始再也不聘用。
第十七条学院专题评价为 C 的教师,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不超过 8 课时/周,由系部匡助提升,学期结束前学院组织专题评价,确
定最终评价结果。
第十八条学院专题评价为 D 的教师,再也不安排下一学期
的教学任务,限期进修提升,按新进教师程序重新考核试教后方
可继续安排教学任务,考核不合格者,学院不予聘用;考核合格者,主观不努力再次导致评价为 D 的,学院不予聘用。
六、信息处理
第十九条教学督导随堂评价综合信息、学院专题评价信息
均以书面形式直接告知教师本人,教师本人认同或者有异议,均
请在《听课评议信息反馈〔B〕》 "被评教师看法'栏中注明;相关
信息也一并告知开课系部主任。
第二十条学院专题评价结果直接报院长室,由院长办公会
议具体认定。
学院对任课教师的停课、限课处理看法,以抄告单
的形式书面通知教师本人。
第二十一条对教师或者管理人员违规处理:教学差错由教务处认定,以抄告单的形式书面通知教师本人;教学事故由院长办公会议认定,以学院文件的形式发布。
七、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学督导处负责解释。
原温职院教〔2022〕15 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1.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理论〕
2.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理论施行〕
3.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施行〕 4.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体育〕
5.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状况征询表〔理论〕
6.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状况征询表〔理论施行〕
7.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状况征询表〔施行〕
8.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状况征询表〔体育〕
9.职业技术学院班级学习状态征询表
10.职业技术学院说课质量评价表
篇 4: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课堂教学是教师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是整个教学活动的
核心,教师教学质量的凹凸是学院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
为了确保教学效果,有效监控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
承当本院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含双肩挑、柔性引进、外聘及外籍教师等〕。
二、评价内容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共分四个等级,每一个等级的分值区间及中值分如下:
等级 A 〔优秀〕 B 〔合格〕 C 〔合格〕 D 〔不合格〕分
值 9090、7575、6060
中值分 95826730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暂分理论教学、施行教学和体育教学三项标准,具体评价由教师评价、同学评价两部份构成,评价用表参见附件 1~6。
三、评价办法
1、对承当本院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执行随堂评价,预先不通知;教师日常授课时应带足相关教学资料,主动提供查验。
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主要有教师评价与同学评价:
〔1〕教师评价:主要有领导评价、督导评价、同仁评价等;
〔2〕同学评价:主要有教学督导随堂组织测评、教务处学期网上测评等。
3、教师随堂听课应记全主要信息,除依据评价用表内涵作
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外,还应分析所听这次课的得失,提出中肯
的看法和建议;教学督导还应视实际听课人数随机选取 10~20 名
同学组织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综合评价的依据。
4、教务处每学期组织的同学网上测评仅限于同学已学课程,实际参评同学数不少于应参评同学数的 90%,总分计算时剔除实
际参评同学前 20%和后 20%的分值,按教师任教课程的得分排序。
5、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用选项评价,各项指标为单项选择打"',多项选择无效;假设所有指标全选"A'或者全选"D'也无效。
6、"评价项目'折算时各项取中值分,按算术平均数计算总
分,并按总分对应的分值区间确定最后评价等级。
四、评价效用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职称晋升和申报
岗位津贴进档或者降档的必备条件;上一学年同学评教成绩与教学督导随堂评价总评成绩均不低于 B 者方可参加课堂教学评优活动。
2、教师同一课程在院教学督导随堂评价、教务处学期网上
测评中均连续 3 次为 A 者,该课程免教学督导随堂评价二年,免
评期内按 A 计入。
3、教务处组织学期网上测评为 C 及以下、教学督导随堂评
价为 C 及以下或者同一课程连续 2 次在教务处组织学期网上测评进
入各系〔部〕后 20%的教师,各系〔部〕应进行各别诫勉谈话。
4、本院教师〔含双肩挑〕在教务处组织学期网上测评为 D、教学督导随堂评价为 D、同一课程在教务处组织学期网上测评与教学督导随堂评价均为 C 或者同一课程连续 2 次在教务处组织学期网上测评进入各系〔部〕后 10%的,将由院领导牵头组织专题评价,确定最终评价结果。
5、外聘教师、柔性引进教师在教务处组织学期网上测评为
D、教学督导随堂评价为 D、同一课程连续 2 次在教务处组织学期网上测评进入各系〔部〕后 20%、同一课程连续 2 次在教学督导随堂评价为 C 或者浮现教学事故的,学院再也不复评,下学期开始不予聘用。
6、学院专题评价为 C 的教师,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不超过
8 课时/周,由系〔部〕匡助提升,学期结束前学院组织专题评价,确定最终评价结果。
7、学院专题评价结果为 D 的院内教师,再也不安排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限期进修提升,按新进教师程序重新考核试教后方可继续安排教学任务,考核不合格者,学院不予聘用;考核合格者,主观不努力再次导致评价为 D 的,学院不予聘用。
8、随堂评价采集的违规信息,作为教师或者管理人员教学差错及事故的认定依据。
五、附则
1、教学督导随堂评价综合信息、学院专题评价结果均以书
面的形式直接告知教师本人,不管束师本人认同还是有异疑,均请在《随堂听课评议反馈书》 "被评教师看法'栏中注明;相关信息也一并以开课系〔部〕为单位通知到系〔部〕主任。
2、教务处每学期组织的同学网上测评,各任课教师可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查阅本人的测评结果。
3、学院专题评价结果直接报院长室,由院长办公会议具体认定。
学院对任课教师的停课、限课处理看法,以抄告单的形式书面通知教师本人。
4、对教师或者管理人员违规处理:教学差错由教务处认定,以抄告单的形式书面通知教师本人;教学事故由院长办公会议认定,以学院文件的形式发布。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学督导处负责解释。
原温职院〔2005〕44 号、温职院〔2005〕52 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1、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理论〕
〔教师专用〕
2、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理论〕
〔同学专用〕
3、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施行〕
〔教师专用〕
4、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施行〕
〔同学专用〕
5、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体育〕〔教师专用〕
6、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体育〕〔同学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