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验收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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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验收
标准(1)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 10758-2010
J1154-2011
2010-12-08发布 2010-12-08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
1 总则
1.0.1为了加强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质
量验收标准,保证施工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时速250~350km/h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
施工质量的验收。
时速250km/h以下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电
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参照执行。
1.0.3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建设各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
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对管理层、技术层、
作业层人员的质量责任实行终身追求制度。
1.0.4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建设个方面应做好管理制度、人
员配备、现场管理、过程控制等标准化工作,落实质量、安
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等建设管理要
求。
1.0.5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
相关技术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符
合系统使用功能和安全、质量性能的要求,保证设计使用年
限内正常使用。
1.0.6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器材应符合国
家和铁道行业相关标准及准入的规定。
1.0.7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合同文件和工程技
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当高于
本标准的规定时应符合其要求。
1.0.8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战略,合理利用资源,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
1.0.9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
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避免或减
少伤害。
1.0.10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积极采用机械化、工厂
化、专业化、信息化等施工手段。
1.0.11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采取先进、成熟、科学的
检验检测手段。
质量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
程质量状况。
所用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
定,一起性能应符合质量检测的要求,质量检验人员应具有
规定的资格。
1.0.12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的各类质量检验报告、检验
验收记录和其他工程技术管理资料,应按规定及时填写,并
且严格履行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归档
整理和保存期限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1.0.13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工程施工及验收人员应经过必要
培训并合格后方可上岗。
1.0.14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符合本标准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
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综合。
2.0.2 验收
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验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进场验收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4 检验批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5 检验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6 见证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材料取样、送样、检验或某项检测、试验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
2.0.7 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2.0.8 旁站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2.0.9 工序
工程施工过程的基本单元。
交接检验
由施工得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主控项目
工程中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一般项目
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接触悬挂
接触网中的悬挂部分,主要由承力索、接触线、吊弦、补偿装置、悬挂零件及中心锚结等组成。
回流引线
同牵引回流轨相连,连接到牵引变电所的导体。
无交叉线岔
在道岔处两支接触悬挂不相互交叉,以锚段关节方式来满足弓网关系的线岔。
带辅助悬挂的无交叉线岔
在道岔处增设第三支接触悬挂,并与两支接触悬挂分别形成锚段关节,来满足弓网关系的线岔。
线岔始触区
在道岔处,受电弓开始同时接触两条接触线的区域。
精密测量网
应用卫星定位技术设立并用于高速铁路上下行线路中心线三维定位的测量控制网络。
分别为:CPⅠ、CPⅡ、CPⅢ三级。
综合接地引线
用于牵引变电所、接触网支柱基础预留接地端子或架空地线与高速铁路贯通地线间接地连接导体。
接触网静态检测
在接触网运营前,为检查接触悬挂的某些性能,运用测量装备检查测量接触网的空间几何参数以及在低速无电条件下受电弓沿接触网的滑行检测。
弹性不均匀度
表征同一跨距内,接触悬挂最大弹性与最小弹性差别的静态特性指标。
有U表示:
U=(Umax-Umin)/ (Umax+Umin)×100%
SF6全封闭组合电器
将各组成元件的高压带电部位密封于接地金属外壳内,壳内充以缘性能良好的气体、油或固体绝缘介质,各组成元件(一般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母线、避雷器、电缆终端等)按接线要求,依次连接和组成一个整体而各电器仍保持原性能的装置。
结构紧凑,外形及安装尺寸小,使用方便,且各电器的性能可更好的协调配合。
SF6气体绝缘高压开关柜
使用SF6气体绝缘介质,将各组成元件间隔(一般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母线、避雷器、电缆终端等)按接线要求,依次连接和组成一个整体而各电器仍保持原性能的装置。
综合自动化系统
能够实现全所当地监控、当地维护、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预处理、当地和远程通信功能,以及线路变压器组、接触网馈电线的控制和保护功能为一体的自动化系统。
供电调度系统
用于指挥供电系统运行、事故处理、设备运营维修管理及集中调度的系统。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
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表,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作出检查结论。
3.1.2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 工程采用设备和材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本标准的规
定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2 个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过程控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
位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3 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符合下道工序的施工
条件和技术要求。
相关专业工序之间接口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1.3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各种
检查记录签证人员应报建设单位确认、备案。
4 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
础上进行。
3.1.4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使用的计量仪表、工
器具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1.5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设
计、施工、监理及运营维护等单位,对站前预留的综合接地端子、沟、槽、管、孔以及箱式机房基础等接口的标准和限界进行确认检查。
3.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划分
3.2.1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3.2.2单位工程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
按下列原则确定:
3.2.3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一个相对独立施工阶段划分。
3.2.4分项工程可按工种、工序、设备、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3.2.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划分。
3.2.6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和检验批检验项目应符合表
3.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和要求
3.3.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实物检查。
对设备和材料等的检验,应按进场批次和本标准
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工序质量的检验,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 资料检查。
设备和材料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检验报
告、合格证等);工序的施工记录、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检验报告等。
3 质量责任确认。
对施工作业责任人员质量责任登记记录进行
确认。
3.3.2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全部合格;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查
点,除有专门要求外,80%及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规定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4 施工作业责任人员质量责任登记情况真实、全面。
3.3.3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3.3.4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标准: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2 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3.3.5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符合要求。
3 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符合要求。
4 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3.3.6当检验批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 经返工或更换设备材料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使用要求的检验
批,应予以验收。
3.3.7通过返修处理仍不符合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
工程、严禁验收。
3.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3.4.1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
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查。
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及监理单位验收记录的内容应填写详细具体;对于一般项目可填写概括性结论。
3.4.2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
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参与验收,并按表
3.4.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合
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申请。
3.4.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申请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表,综合质量评定应符合本标准第7章得有关规定。
3.4.5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铁路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4牵引变电所
5接触网
5.1一般规定
5.1.1接触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1 桩基、杯形基础及拉线基础。
2 预留件、预埋件。
3 环形等径预应力混凝土支柱、H型钢柱、圆钢管柱、隧道吊
柱、硬横跨及吊柱。
4 拉线、腕臂装配、补偿装置。
5 承力索架设、接触线架设。
6 中心锚结、定位装置、吊弦及弹性吊索、接触悬挂、电连接
线、线岔。
7 隔离开关及符合隔离开关、避雷器、分段绝缘器、锚段关节
式电分项。
8 附加导线、接触网接地及回流引线、供电电缆。
9 标志牌、支柱号码。
10 接触网静态检测。
5.1.2接触网工程施工前应对现场进行调查,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
时,应及时与监理、设计单位联系,共同确认变更,施工应严格按变更设计执行。
5.1.3接触网基础在路基上施工时,应采用机械钻孔机成孔,且施工
应连续进行。
5.1.4接触网接触网基础宜采用商品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的施工应符
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的规定。
5.1.5承力索宜采用恒张力架线、接触线应采用恒张力架线,架线张
力应根据线材材质、绕线张力等因素选取,且不应小于绕线张力,架线张力偏差不得大于8%。
5.1.6腕臂装配数据、整体吊弦长度应采用专用软件进行计算,参数
的测量利用CPⅢ精测网,采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激
光测量仪等专用测量设备。
5.1.7所有预配件应采用专用的预制平台及器具进行工厂化预制。
5.1.8上部安装时,应采用弹性吊索张力计、电动液压钳等专用工器
具进行施工安装,所有预配件、零部件的螺栓应采用力矩扳手紧固,紧固力矩、防松措施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要求。
5.1.9开口销安装后双向劈开角度不小于120°,开口后不得有裂
纹、断裂现象。
销钉垂直安装时钉帽在上,水平设置的两销钉头应相互倒置安装。
5.1.10接触网安装应保证绝缘距离,保证最小绝缘间隙有困难时应
按设计要求执行。
5.2基础
主控项目
5.2.1水泥、砂石料、钢筋、地脚螺栓等材料应按批次进行经常验
收,其品种、规格、型号、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并应与所配置混凝土的等级相适应。
商品混凝土应有合格实验报告。
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的规定。
5.2.2在混凝土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基础强度等级进行混凝土配合比
试验,并取得配合比试验报告。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同强度等级、同性能的混凝土进行1次配合比试验。
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查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
5.2.3在同条件养护下,基础(含拉线基础)的混凝土试块的抗压极
限强度不得不小于设计值。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50m3混凝土或每个小站制作1组混凝
土试块(每组3块),大于500 m3的车站或区间每100m3制
作1组混凝土试块。
拉线基础每个车站或区间制作1组混凝土试块。
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查验试验报告。
5.2.4基础基础开挖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桩基深度允许偏差+100
mm,
0杯形基础深度允许偏差+50 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5.2.5腕臂柱基础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础螺栓布置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要求。
2 基础中心至线路中心的距离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要求,施
工允许偏差+50 0mm。
3 基础横线路方向的中心线应与线路中心线垂直,允许偏差不
大于1.5°。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5.2.6基础外形尺寸、地脚螺栓长度及间距施工允许偏差符合表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5.2.7硬横跨基础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一组硬横跨两基础中心连线应垂直于车站正线,施工允许
偏差不应大于2°。
2 同一组基础顶面高程应相等,相对偏差不超过50mm,当位
于不同地形、地貌的情况下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同一组硬横跨两基础中心间距施工允许偏差±20mm,且每个
基础的位置符合侧面限界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5.2.8杯形基础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5.2.9锚栓的型号、规格、质量和粘结式锚栓的粘结剂类别应符合设
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检查实物和质量证明文件。
5.2.10桥梁及隧道区段的后植锚栓锚固抗拔力不应小于额定工作荷
载。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300组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专用拉拔工具进行锚栓抗拔力检验。
5.2.11拉线基础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础螺栓布置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要求。
2 基础中心至线路中心的距离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要求,施工允
许偏差+50 0mm。
3 基础横线路方向的中心线应与线路中心线垂直,允许偏差不
大于2°。
4 基础中心与相应下锚支柱基础中心的连线应与线路中心线平
行。
5 拉线基础排水面的尺寸,排水面定点距锚杆环内沿的距离应
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一般项目
5.2.12站场内线路两侧和线路中间的基础顶面高程应符合设计要
求,允许偏差±2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5.2.13基础表面平整无缺损、无漏浆、露筋等现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预埋件
主控项目
5.3.1地脚螺栓、滑槽、接地端子的规格、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要
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检查实物和质量证明文件。
5.3.2桥梁和路基区段预留支柱基础及拉线基础型号、位置应符合设
计要求。
桥上H型钢柱基础预埋钢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检查现场实物,测量检查。
5.3.3预留基础螺栓顺线路方向中心线应与线路中心线平行,垂直线
路方向中心线应与线路中心线垂直,两个方向的允许偏差均不大于1.5°。
螺栓应呈竖直状态,螺栓外露长度、螺栓间距、基础位置及尺寸等应符合表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5.3.4支柱基础、拉线基础预埋螺栓与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应符合设计
要求,允许偏差为+50 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钢卷尺测量检查。
5.3.5隧道内预埋滑槽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隧道预留滑槽型号、位置、埋入深度、垂直度及间距符合设
计要求。
2 同组滑槽横线路方向偏转施工允许偏差为5‰,两槽间距允
许偏差为±5mm。
3 同组滑槽顺线路方向位置允许偏差为±500mm。
4 滑槽不得出现扭转、变形情况,滑槽的倾斜施工允许偏差小
于3mm。
5 滑槽内泡沫填充物完好,不得被混凝土覆盖,滑槽埋入深度
施工允许偏差+5 0mm。
6 接触悬挂下锚滑槽(隧道侧壁)垂直槽道应垂直,水平槽道
应水平。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检查实物,测量检查。
5.3.6桥梁上预留上网电缆孔位置及孔径大小、滑槽型号及位置应符
合设计要求,上网电缆孔顺线路方向位置允许偏差±50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检查现场预留,测量检查。
5.3.7接地端子与贯通地线可靠连接,预留位置、外露及接地电阻符
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检查,查阅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5.3.8预留基础螺栓螺纹完好,拉线和隧道滑槽无锈蚀。
基础表面平
整、无脱落现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9桥梁、路基区段预留基础顶面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
为±2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5.4支柱
主控项目
5.4.1环形等径预应力混凝土支柱应按批次进行进场验收,其规格、
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预应力混凝土支柱》TB/T 2286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检查实物和质量证明
文件。
5.4.2钢柱应按批次进行进场验收,其规格、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
要求和《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钢支柱》TB/T 2921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检查实物和质量证明
文件。
5.4.3环形等径预应力混凝土支柱的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应符合设
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现场检查。
5.4.4环形等径预应力混凝土支柱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
许偏差+50 0mm,同一组硬横梁环形等径预应力混凝土支柱应等
高,施工允许偏差+50 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5.4.5环形等径预应力混凝土支柱承载后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支柱表面光洁平整,无混凝土脱落和露筋现象;
2 不得横向、纵向裂纹。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刻度放大镜观测检查。
5.4.6钢柱型号、规格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现场检查。
5.4.7H型钢柱端面应与线路平行,支柱扭面施工允许偏差2°。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5.4.8支柱侧面限界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在任
何情况下,严禁侵入基本建筑限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5.4.9硬横跨支柱中心连线均应垂直于正线,施工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2°。
同一组硬横跨支柱中心间距,施工允许偏差±2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5.4.10接触网支柱承载后顺线路方向应直立,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