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重大资金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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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支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试行方法
依据县教体局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经校领导班子集体争论,现制订学校《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支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试行方法》如下:
一、重大决策
(一)重大决策范围
重大决策是指对我校教育改革、进展中带有全局性和政策性的打算、决议。
包括学校教育事业进展的长远规划、年度方案、教育教学改革意见、党组学校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任免、奖惩和涉及重大平安、政治稳定等的打算和决议。
(二)重大决策原则
重大决策的原则是依据“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凡重大决策,既要贯彻上级的精神,又要广泛征求全体老师、同学及同学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必要时还应召开询问会,方可作出重大决策。
学校行政班子决策实行校长负责制,在充分争论的基础上,由校长作出决策。
(三)重大决策细则
重大决策一般由职能科室草拟方案,征求老师和相关科
室的建议意见后,再提交学校行政会集体争论打算。
会议审议、打算事项一般应由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就议题做简明扼要的说明;班子成员就议题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归纳争论状况,作出打算。
行政会原则上每周一次,由校长召集并主持;行政班子成员都必需坚决执行会议决议,个人无权转变。
行政班子成员在班子会上个人意见被拒绝后,允许保留,也可以建议提请下次复议,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需坚决执行班子会的决议。
会议内容,除经会议或会议主持人同意在肯定范围内传达或对外公布外,行政班子成员不得随便向外传播和泄漏,违者要严厉追究责任。
二、干部任免
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任免程序
依据“校长负责制”的精神,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任免, 在教育局规定的职数内,实行备案制,可由校长提名。
任免程序如下:
(一)学校党支部会议组织争论、发布干部考察预报、进行干部综合素养民主测评、征求党风廉政意见、作干部任前公示;
(二)学校向教体局报任免请示、学校党支部会议纪要、党支部关于拟任职的干部状况意见、职务人选民主推举状况和考察材料、任前公示状况、党支部会议争论干部任免表决
票汇总表、干部任开除务备案表、备案的中层干部名册、中层干部任免表及个人基本信息表。
(三)教体局党委行文批复备案名单。
三、重大项目支配
(一)基础建设。
1、学校重大基建项目,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打算执行。
2、小修理项目由学校领导班子办公会同意后,由后勤组织实施。
3、重大基建项目竣工后,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小修理项目学校领导班子验收。
(二)教学设施设施选购。
教育教学设施设施,包括电视机、计算机、复印机、速印机、教学仪器设施等,均走政府选购办进行选购,学校不进行额外选购。
学校行政会依据相关政策和学校进展需要,在征求财务主管意见的基础上,争论争论后,向相关主管局提出大额度资金使用请示。
在相关主管局批示后,学校按相关主管局签署的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