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方案】2018年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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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认证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认证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认证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8.07.27•【字号】•【施行日期】2018.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认证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为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行为,提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承检工作质量,为开展监督抽查、工业产品许可证发证检及风险监测等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做好2018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类监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评价对象本次分类监管考核评价的对象为:本市2017年度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检验机构,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和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附件1)。

其他获得资质认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

一个法人单位具有多个国家中心、市授权站的,以法人单位为考核评价单位,不再单独对法人单位所属的国家中心和省级质监站单独考核评价。

二、分类标准根据考核结果,检验机构工作质量由高到低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四个类别。

其中,Ⅰ类检验机构比例不超过15%,Ⅱ类检验机构比例不超过55%,考核年度内检验报告数量低于500份的检验机构不得评为Ⅰ类,得分低于60分的检验机构直接划为Ⅳ类。

检验机构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一律评为Ⅳ类或降为Ⅳ类:一是在抽查等工作中发现检验能力、资质、人员或设备与所提供材料严重失实;二是考核年度及考核期间检验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是考核年度存在超范围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授权签字人超范围签发检验报告等违规违纪行为;四是分包监督抽查、生产许可和风险监测等工作任务;五是擅自租借其他单位检测设备开展监督抽查、生产许可和风险监测等工作;六是泄露监督抽查、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风险监测结果信息;七是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存在其他严重的工作质量问题。

质量监督小组实施方案

质量监督小组实施方案

质量监督小组实施方案一、背景。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公司决定设立质量监督小组,制定并实施质量监督小组实施方案。

二、目的。

质量监督小组的设立旨在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

三、组建。

1. 质量监督小组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建,成员包括生产、质检、技术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业人员。

2. 小组成员应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质量监督工作。

四、职责。

1. 制定并完善质量监督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2. 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3. 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4. 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对员工进行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

五、工作流程。

1. 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合作的原则,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质量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每个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执行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工作的全面、及时、有效。

六、监督措施。

1. 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

2. 对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抽样检验,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3. 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建立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质量管理培训,建立员工培训档案,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

七、总结。

质量监督小组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保障用户权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希望全体小组成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努力,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监督督查工作方案范文

监督督查工作方案范文

监督督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方案概述
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督查工作机制,以保证各项工作都能在规定时
间内完成,达到高质量、高效率的目标。

二、方案目标
1.建立完整的监督督查工作机制;
2.保证各项工作都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达到高质量、高效率的监督督查效果。

三、监督机制
1.建立整体监督机制,由负责人统一把控整个监督督查流程;
2.实行分层管理制度,确保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量明确;
3.强化督查督办机制,严格督促各部门解决问题。

四、工作流程
1.每日开展工作安排,明确当日的工作目标;
2.每周举行例会,总结一周的工作成果和存在的问题;
3.每月开展专题研究,研究存在的重要问题;
4.每季度开展总结会,总结季度的工作成果和存在的问题;
5.每年开展全员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

五、督办机制
1.连续两次未完成督办任务的人员,视为违纪,并进行记录;
2.连续三次未完成督办任务的人员,视为不适合从事监督督查工作,并
进行调整;
3.每季度对各部门督办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部门进行
整改,不合格部分整改后再由考核人员复查。

六、工作结果
本方案实施后,能够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督查工作机制,各项工作都能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

同时,通过强化督查督办机制,能够保持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升,达到高质量、高效率的监督督查效果。

七、总结
本方案对于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督查工作机制是十分有益的。

应用本方案,能够大大提升监督督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质量事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更关系到百姓的衣食住行,是维系社会稳定和提升国家形象的重要一环。

下面是啦店铺给大家整理的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同志们:今天召开这次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主要是表彰20**年度全市质监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总结20**年全市质监系统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年重点工作。

刚才,为20**年全市质监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颁奖,我代表市局党组,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下面,根据市局党组研究的意见,我讲四个问题。

一、20**年主要工作情况20**年以来,xx市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黄蓝经济”大局,坚持“夯实基础,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的工作路径,突出全面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这条主线,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强化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事业实现了新的突破和跨越式发展。

截止去年年底,全市系统固定资产达到?亿元,同比增加?%;实现上缴收入?万元,同比增长?%;完成总收入?万元,同比增长?%。

市局被省局表彰为20**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和20**年度“规范基层管理,加强基础建设”先进单位。

(一)积极谋划,全力推进,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

一是国家石油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批筹建。

今年1月10日,国家石油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批筹建,成为xx市第一个获批筹建的国家级质检中心。

二是xx港经济开发区“一站两中心”建设拉开帷幕。

去年11月22日,我们和xx港经济开发区联合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一站两中心”建设正式启动,建设工程将于今年11月完成。

三是黄河三角洲质检中心建设顺利推进。

所有中心建设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设计方案已经市政府、省局有关领导同意,现已报请市规划建设部门审批。

四是山东省橡胶轮胎及原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山东省车轮及刹车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投入使用。

定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8.05.14•【字号】定质监发〔2018〕87号•【施行日期】2018.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定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定质监发〔2018〕87号各县区质监局,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特检所:为推动落实《定西市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全面推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局结合《2018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及工作推进计划,制定了《定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定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5月14日定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定西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机制的工作指导方案》、省质监局《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等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品质工程攻关行动试点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品质工程攻关行动试点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品质工程攻关行动试点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02.01•【文号】交办安监〔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品质工程攻关行动试点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交办安监〔2018〕18号北京、重庆、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宁夏等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品质工程攻关行动试点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8年2月1日品质工程攻关行动试点方案(2018—2020年)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以及交通运输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为解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开展品质工程攻关创新,提炼、推广先进工程技术管理经验,完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交通运输部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3年的品质工程攻关行动,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理念,落实交通强国战略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进品质工程建设,推广品质工程攻关经验,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建成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网络,更好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群众安全便捷、高效出行的需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5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级执法抽查情况的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5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级执法抽查情况的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5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级执法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6.15•【字号】•【施行日期】2018.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5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级执法抽查情况的通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安全质量责任意识,按照2018年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及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8年5月组织开展了市区两级联合执法大检查,双随机专项执法抽查,差别化监管工程专项执法抽查,“五一”期间专项执法抽查,冬奥会、世园会专项执法抽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抽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项执法抽查等。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市级执法抽查总体情况2018年5月,共抽查房建工程88项,总建筑面积609.66万平方米。

上述抽查涉及保障房工程34项,建筑面积419.6万平方米。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质量类6份,安全类2份),进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58起,拟按一般程序行政处罚进行立案31起。

抽查市政工程6项,总造价10.2亿元,进行安全类简易程序行政处罚1起。

同时,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规定,对在5月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应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记分处理。

二、市级执法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针对5月市级执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现将典型问题通报如下:(一)工程质量方面1.未按工程设计图纸要求施工(1)北京市房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的生产车间等5项(新建标准厂房及配套附属用房)工程,北京国奇能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为该工程钢结构工程分包施工单位。

建设质量监督方案

建设质量监督方案

建设质量监督方案引言建设质量监督方案是指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规避建设工程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并解决建设工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的一套措施和方案。

建设质量监督方案需要在政府和建筑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制定和实施,以确保企业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并达到建设质量标准。

监督方案1.建立监督机制针对不同的建设工程,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建设工程的每个阶段都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监督机制应分别面向合同阶段、设计评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阶段等。

在每个阶段,由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专业的技术评估和验收,确保每个阶段都按照建设质量标准有序进行。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施工现场设立指定的施工单位和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的各项工作严格管理。

保证施工人员熟悉建设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内容,检查施工现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质量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的质量评估机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标准进行科学的评估和对比,以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此外,建立评估机制还可以为施工企业提供建设质量方面的改进和完善建议。

4.加强监督措施在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中,加强质量监督措施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对施工现场质量问题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馈,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并对问题加以评估和整改。

总结建设质量监督方案是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建设质量标准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方案。

实行建设质量监督方案有助于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标准、规避工程建设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而保证政府、企业与社会的利益。

因此,建设质量监督方案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城市化建设水平和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德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德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德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8.08.31•【字号】德市质监办〔2018〕28号•【施行日期】2018.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德市质监办〔2018〕28号机关各科(室、分局)、直属各单位:《会议管理制度》已经市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大家,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质监局办公室2018年8月31日德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议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会议秩序,强化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类型分为:局务会议、局领导例会会议、专题会议、干部职工大会。

第三条局务会议制度(一)会议时间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局领导召集并主持。

参加人员:局领导,有关科(室、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同志参加(列席)。

(三)主要任务 1.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有关会议、文件及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

2.研究审议以局或局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及管理办法。

3.听取重要工作汇报,讨论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事项。

4.通报、协调重要工作安排。

5.其他需要由局务会议审议的事项。

(四)会议程序 1.确定议题。

凡提请局务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须会前填写议题申报单(见附件1),送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送局办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纳入局务会议议题。

2.准备材料。

议题涉及其他部门的,须会前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议题属于规范性文件或涉及合同、协议的,须会前通过法宣科合法性审核。

议题汇报单位按参会人员人数准备相应数量的书面汇报材料。

3.下发通知。

会议通知原则上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相关人员。

(五)会务工作局务会议议题收集、下发通知、会场布置、摄影照相、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督查督办等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修正)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修正)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02年5月21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公布,根据2010年7月28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2015年12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和2018年9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交通、水利、铁路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并可委托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专业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监督。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规定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培训。

第五条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按其章程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业务技术培训和质量行为自律教育,组织工程质量评优活动,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第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工程安全质量督查方案范本

工程安全质量督查方案范本

工程安全质量督查方案范本一、背景与目的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问题日益凸显。

在此背景下,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督查成为迫切的需要。

本督查方案旨在建立健全的工程安全质量督查体系,全面提升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和质量优良。

二、督查对象本督查方案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道路桥梁、水利水电工程等各类工程。

三、督查内容1.施工安全督查(1)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配置、危险化学品管理等;(2)检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包括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3)检查施工设备和机械的安全操作及维护情况,包括设备检查记录、维护保养情况等。

2.施工质量督查(1)检查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文件的使用情况,包括施工方案、质量检查记录、验收报告等;(2)检查施工材料采购和使用情况,包括质量检验记录、材料合格证明等;(3)检查工程质量检测和验收情况,包括检测报告、验收记录等。

四、督查方法1.定期巡查每个月对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不定期巡查,主要目的是了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

2.专项检查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需要,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安全和质量督查,主要针对特定问题或重点环节进行检查。

3.抽样检查随机抽取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抽样检查,主要目的是检测和评估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

五、督查程序1.组织人员由专业的安全、质量督查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督查。

2.督查工作督查组按照预定的时间和计划进行巡查、专项检查和抽样检查工作,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3.督查报告督查组按照督查的情况编制督查报告,将问题与整改建议明确反映到督查报告中。

六、督查结果处理1.问题整改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2.奖惩措施对于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好、达到规定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规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和纠正。

2018年度第一次质量安全检查方案(I)

2018年度第一次质量安全检查方案(I)

2018年度第⼀次质量安全检查⽅案(I)2018年第⼀次全区建设⼯程质量安全督查⼯作⽅案——2018年3⽉8⽇编制根据年度⼯作部署,定于2018年3⽉12⽇~3⽉31⽇分组分批开展第⼀次全区建设⼯程质量安全督查。

本次督查包括建设⼯程质量安全检查、起重设备专项检查、重⼤危险源专项检查、检测样品唯⼀性标识推⼴使⽤、住宅⼯程⽤户满意度提升⾏动专项检查等内容。

具体⽅案如下:⼀、检查⽬的(⼀)了解各地在建⼯程质量安全状况,督促各地监督机构和参建各⽅加强⼯程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程质量安全⽔平。

(⼆)了解各地住宅⼯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活动以及实施样板制度的情况。

(三)了解各地住宅⼯程质量满意度四年专项提升⾏动的开展情况,加强治理⼯作与监督⼯作的有效结合。

(四)了解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机构以及施⼯、监理单位2018年春节后复⼯建筑施⼯安全⽣产⼯作履职情况。

(五)了解各地信息化管理⼯作情况。

⼆、检查范围(⼀)全区14个设区市及其所辖1~4个县(市、区),抽查的具体县(市、区)由各督查⼩组确定。

(⼆)检查项⽬主要是在建房屋建筑⼯程,重点是在建的住宅⼯程、学校⼯程以及保障性住房⼯程。

三、检查⼯程数量本次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程宜抽取主体在建的房屋建筑⼯程,设区市、县(区)抽查⼯程数量均不少于2个。

按照“双随机⼀公开”的原则,抽查⼯程将由检查⼩组提前半天在区质安监系统的项⽬库中随机抽取,或采⽤扫马路的形式抽取受检⼯程。

原则上两种⽅式抽取的⼯程数量各占50%。

重点抽查2017年11⽉以来发⽣过安全⽣产死亡事故的企业所承接的⼯程项⽬(详见附件12)。

四、检查内容(⼀)⼯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⒈贯彻落实《⾃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安全⽣产⼯作的通知》(桂建管〔2018〕16号)精神,排查整治施⼯现场安全隐患情况;查处安全⽣产违法违规⾏为以及⽣产安全事故情况;着⼒提升安全保障能⼒情况。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20•【文号】认办实〔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认办实〔2018〕5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关于加强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的要求,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实施的有效性,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和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认监委公告2006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决定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2018年度能力验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能力验证计划的设置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分设A、B、C三类项目。

(一)A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征集、审核并发布的能力验证项目。

取得国家认监委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相关检验检测项目(参数或者方法标准)已经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参加。

鼓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获得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企业、高校等其他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

2018年度A类项目共19项(见附件1)。

(二)B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征集、审核并发布的能力验证项目,鼓励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

2018年度B类项目共18项(见附件2)。

(三)C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能力验证组织者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项目(包括实验室间比对)。

能力验证组织者包括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PTP)”,也包括其他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具有能力验证组织经验的技术机构。

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扬州市推进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扬州市推进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扬州市推进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8.12.11•【字号】扬质监发〔2018〕105号•【施行日期】2018.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关于印发《扬州市推进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扬质监发〔2018〕105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及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市计量所:现将《扬州市推进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12月11日扬州市推进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全面推广“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强制检定系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系统在我市的对接和应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省局、市委、市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决策部署,在全市计量部门全面推广使用总局开发的“强制检定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台账维护、网上约检、预约受理和检定结果登记一网通办,全国互联,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社会提供优质的计量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同时,为实现精准监管夯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1、认真做好培训和数据初始化工作。

在省局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市局有针对性地组织计量行政管理人员、法定技术机构的“强制检定系统”应用培训和现场讲解。

要求按照数据初始化模板要求,于2018的12月17日前完成各级计量行政部门用户信息、计量技术机构用户信息及检定能力信息录入和权限分配工作。

“江苏省重点管理计量器具检定监督管理系统”中企业历史数据已录入“强制检定系统”,相关企业应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钢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钢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钢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8.05.03•【字号】沪质技监监〔2018〕193号•【施行日期】2018.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钢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沪质技监监〔2018〕193号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市质量技监局执法总队、业务受理中心,相关行业协会、相关技术机构: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关于提高供给质量的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的部署要求,根据《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钢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8〕115号)精神,决定在2018年全市范围内继续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分类处理涉及“地条钢”的企业,持续开展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严厉打击钢铁、水泥产品违法生产行为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排摸,对涉嫌生产“地条钢”和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企业的信息组织调查核实,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生产行为,并通报相关部门,应移交司法的一律移交。

二、分类处理涉及“地条钢”的获证企业(一)如有被政府相关部门明确认定为涉及违规生产“地条钢”的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立即对企业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没有被认定为涉及违规生产“地条钢”的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可参照行业协会联合发文《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详见附件)进行界定,并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做到“四个彻底”(彻底拆除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除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拆除后是否保持获证条件要求。

技术质量监督调查方案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技术质量监督调查方案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技术质量监督调查方案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技术质量监督调查方案1、实践方案(1)、调查目的:如何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在社会经济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2)、调查对象:抚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职工(3)、调查方式:本次调查是以抚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总体,采用随机抽样和分层抽样相结合的方法选取调查对象.具体的做法是:从办公室中选择了一定的人数询问,询问结果基本上能够科学地反映他们的观点. (4)、调查内容:当前我国的技术监督工作主要包括计量标准化和质量管理与监督。

它所涉及的行业领域有产品、工程、服务,渗透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诸如工农业生产、科学研究、对外贸易、国防军工、医药卫生、环境保护、商品流通等等,与国家经济发展有重要的联系。

在这里,技术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能、计量在社会经济中发挥什么作用。

(5)、调查步骤:本次调查采取询问的方法收集资料.分为二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主要调查他们技术监督工作的职能;第二个部分内容由工作者回答,主要询问技术监督工作的目的,对社会经济发展观点;技术质量监督调查方案在今年的两会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重要话题。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__年政府突出抓好的三方面工作之一,就是着力建设和谐社会。

为此我县开展了“‘四问’大讨论”暨“为上犹发展建言献策”的专题调研活动。

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我们对此深感责任重大。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和谐和创业、富民兴县的决策,我们应该把质监工作主动融入“ 和谐创业、富民兴县” 活动中去,努力提高质监工作有效性,服务企业,服务上犹经济。

全面履行职责,积极抓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强化日常监管,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

我们国家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不同的消费层次对产品有不同的需求,不同地区的群体由于生活习惯、各方面条件的差异,对产品也有不同的需求,用同一标准强求一律的做法显然是不利于提高产品的适应性的。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食品相关产品危害因素专项调查分析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食品相关产品危害因素专项调查分析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食品相关产品危害因素专项调查分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8.06.19•【字号】沪质技监定〔2018〕278号•【施行日期】2018.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食品相关产品危害因素专项调查分析工作的通知沪质技监定〔2018〕278号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效率和精准度,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食品相关产品危害因素专项调查分析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对食品相关产品从生产到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专项调查分析,找到生产全过程中的关键风险点,并有针对性提出危害防范管理措施,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

二、调查对象本市企业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包括食品用纸制品、饮料瓶、热饮料理机等3类。

其中,发证产品的危害因素专项调查分析重点放在发证审查细则要求未涵盖的内容。

三、调查内容本次食品相关产品危害因素专项调查分析重点包括如下内容:(一)我国现行不同类别食品相关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国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相关舆情;(二)不同类别食品相关产品危害因素行业状况;(三)不同类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环境卫生、原料采购、添加剂使用、产品标识、产品检验、管理体系等生产全过程危害因素控制状况;(四)不同类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素点,及控制危害因素点的可行性建议。

四、承担单位本次食品相关产品危害因素专项调查分析工作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由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3家单位分别承担,具体项目分工见附表。

五、工作安排(一)方案制定(6月底前)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滑雪场特种设备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滑雪场特种设备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滑雪场特种设备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8.01.25•【字号】京质监发〔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滑雪场特种设备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京质监发〔2018〕12号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房山区、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特检中心,国家索检中心,各有关单位:近期国内部分城市发生了多起滑雪场安全事故,其中部分事故涉及滑雪场内使用的客运索道,市委、市政府对滑雪场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按照领导批示要求,市质监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初,组织开展全市滑雪场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开展安全自查,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全市各滑雪场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一)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落实设备安全生产、使用、检查维护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各项制度;特别是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修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安排专业人员,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维护,对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运索道、电梯等特种设备一律停止运营使用,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认真执行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工作要求(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人员有操作证;设备依法检验合格;有应急预案并演练,有演练记录)。

(四)加强节日巡查巡检,做好应急值守,精心准备,认真备勤;加强信息传递,保证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及时按照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理,并向所在区质监部门报告。

二、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一)各区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此次滑雪场特种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工作,要将文件要求和检查内容传达到辖区内每一家滑雪场,确保专项工作开展全覆盖、无死角。

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获得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获得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获得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日期】2018.10.26
•【字号】扬质监发〔2018〕92号
•【施行日期】2018.10.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获得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扬质监发〔2018〕92号市局各队、所(中心):
经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18年9月3日评审通过,扬州市玉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何兆才、陈中岑已具备助理工程师资格;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史金梁等4人已具备助理工程师资格;扬州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王枭等3人已具备助理工程师资格(名单附后)。

特此通知。

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0月26日关于公布2018年度获得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资
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扬州市玉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人)
何兆才、陈中岑
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4人)史金梁、吕灏、王鹏宇、刘昶
扬州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3人)王枭、焦慧扬、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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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方案】2018年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方案
2016年全市质量技术监督
工作方案
2016年全市质监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市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局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准确把握新常态这一大逻辑,深刻领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五位一体”,全面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各项任务,为促进丹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丹东“十三五”高质量开局、高水平起步提供坚实的质量和安全保障。

2016年全市质监工作要着重把握以下工作重点:
一、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1、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发挥质量强市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科学制定《丹东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组织全市26个成员单位和县(市、区)局抓好落实,努力形成质量共治格局。

[牵头部门:质量处;配合单位:各业务处,法宣处,各县(市、区)局]
2、积极推动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

8月前出台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质量奖励评审制度,向社会征集评审专家,建立评审专家库。

以培育典型为示范导向,大力推动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牵头部门:质量处;配合单位:各业务处,法宣处,各县(市、区)局]
3、开展丹东名牌产品评定工作。

完善丹东名牌产品评审机制,加大采用先进标准分值比例,提高评定水平和影响力,11月底
前完成评定和发布工作。

[牵头部门:质量处;配合单位:各业务处,法宣处,各县(市、区)局]
4、培育省名牌和区域品牌。

3至10月份开展辽宁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全市争取获得省名牌12个。

加强对名牌产品企业的监管,维护名牌产品形象。

助推凤城市建设特种燃料锅炉制造基地,打造特色显著、竞争力强的区域品牌。

[牵头部门:质量处;配合单位:法宣处,各县(市、区)局]
5、积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

开展建立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的研究,加强地标产品的申请、发掘、培育。

2016年力争“丹东塔醋”地标产品申办成功,培育2-3个作为重点申报对象。

[牵头部门:科技处;配合单位:相关县(市、区)局]
6、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工作。

规范统计调查工作流程和制度,完善抽样、合格率计算等工作,强化统计分析深度,做到数据准确、分析翔实。

2016年实现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90.7%以上,10月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质量处;配合单位:监督处、市质检所]
7、加快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

完善我市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的采集工作,及时更新数据,实现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加大对负面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力度,营造积极向上的质量发展环境。

[牵头部门:质量处;配合单位:各业务处,稽查局,各县(市、区)局]
二、强化安全监管工作
8、认真做好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11月份前完成对丹东地区轻纺、机械、电器、化工四个行业市级监督抽查任务,提升监督抽查的有效性。

抽查结果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公布。

[牵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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