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关于西旅国际中心商业楼层委托销售代理协议的公告.
兵马俑国际旅游广场招商文本

兵马俑国际旅游广场招商文本兵马俑是中国乃至世界文化遗产的代表之一,自从1974年被发掘出土,就备受全球游客的青睐。
兵马俑陵园毗邻西安市区,是西安最重要的旅游景点之一,因此成为了诸多企业和商家争相竞逐的目标。
为进一步开发和利用兵马俑旅游资源,提升兵马俑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特推出兵马俑国际旅游广场招商计划,欢迎世界各地的投资商予以好好考虑。
一、项目概述兵马俑国际旅游广场将于曲江新区的兵马俑陵园旁建设,总投资额超过50亿元人民币。
项目由商业购物中心、高档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国际会议中心等组成,占地面积达75万平方米,其中商业购物中心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
二、项目介绍1. 商业购物中心商业购物中心规划包括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等,集购物、餐饮、娱乐为一体,成为国际旅游者的必经之地,同时也是当地居民日常消费的首选地。
2. 高档酒店目前,兵马俑景区周边没有高档酒店,兵马俑国际旅游广场将引进国际一流品牌酒店,打造旅游市场的高品质落脚点,为广大游客提供贴心、舒适的住宿体验。
3. 文化娱乐场所包括电影院、博物馆、艺术展览厅、儿童游乐区等文化娱乐场所,通过文化的方式向世界展示兵马俑的魅力。
4. 国际会议中心兵马俑国际旅游广场将配置一座国际级别的会议中心,为世界各地的企业和机构提供高端的商务会议设施和服务,并设有会议支持中心、媒体中心、商务俱乐部等专业业务配套设施。
三、项目优势1. 地理位置优越兵马俑国际旅游广场位于曲江新区兵马俑陵园旁,十分便利,地理位置非常优越,交通便捷,游客量可观,商机无限。
2. 品牌效应以兵马俑命名的国际旅游广场,对中外游客都具有强烈的吸引力,打造了品牌效益。
无论是对于投资商还是顾客来说,兵马俑国际旅游广场都是一个极具吸引力的词汇。
3. 天然市场目前,西安作为国内一线城市的发展势头非常强劲,旅游业发展更是如日中天。
由于兵马俑陵园是中国乃至世界文化遗产的代表之一,因此对商业客流的吸引力也极大。
000721西安饮食:关于挂牌转让西安旅游大厦六层的房产及辅助资产的公2020-11-18

证券代码:000721证券简称:西安饮食公告编号:2020—052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西安旅游大厦六层的房产及辅助资产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1、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将西安旅游大厦六层房产及辅助资产(以下简称“西旅大厦”)通过西安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转让。
2、本转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转让事项已获得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批准。
4、公司已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对西旅大厦的资产状况进行了评估。
一、交易概述1、本公司将西旅大厦的资产,以不低于1,831.57万元的价格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予以转让,转让后公司名下不再拥有此项资产。
2、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3 人列席会议。
与会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挂牌转让西安旅游大厦六层房产及辅助资产的议案》,公司将所拥有的西旅大厦资产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予以挂牌转让。
3、西旅大厦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该交易事项未来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1、资产基本情况本次交易标的为西安旅游大厦六层房产及辅助资产,其中六层房产建筑面积1440.01㎡,于2008年购置取得,购置总价为8,604,259.74元(含契税);负一层停车位6个,建筑面积为331.14㎡,于2009年购置取得,购置总价为887,271.30元。
以上房产建筑面积共计1771.15㎡,均办理房产权证。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旅游行业】西安市旅游局

【旅游行业】西安市旅
游局
西安市旅游局
关于对2003年度旅行社门市部
整顿复核情况的通报
各旅行社:
根据国家旅游局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要求,西安市旅游局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西安市旅行社门市部管理办法》,从今年4月份开始,对西安地区注册的旅行社门市部进行了集中整顿复核,此次整顿复核,通过自查自纠、材料上报和现场检查,集中清理了一批违规违纪的门市部,有效解决了门市部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在规范“四统一”的秩序,纠正变相转让经营权方面收到了明显效果。
整顿中对达到要求的29家旅行社的89个门市部予以通过复核;对15家旅行社的22个门市部予以撤销;对3家旅行社的5个门市部责令停业整顿;对5家旅行社的5个门市部暂缓通过复核、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整顿复核情况
(一)通过复核的旅行社门市部:
1.国际旅行社门市部
2.国内旅行社门市部
(二)撤销的门市部
(三)未按要求进行整顿复核,暂缓通过的门市部
(四)违规进行广告宣传,责令停业整顿的门市部
二、其他事项:
(一)通过复核德门市部,请按规定及时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换发《门市部经营资格证》;已被撤销的
门市部,请尽快办理有关手续。
(二)责令停业整顿和限期整改的门市部,务必尽快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旅游局行管处。
(三)各社要继续加强对门市部发布广告的监督管理,不允许以门市部私自发布广告或变相进行广告宣
传,违者依法处理。
二004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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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行社营销策划方案

西安旅行社营销策划方案一、市场分析西安作为我国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前来观光旅游。
近年来,西安旅游市场发展迅猛,但竞争也日益激烈。
目前,西安旅行社市场主要集中在传统线下渠道,互联网渠道仍然相对薄弱。
这为旅行社提供了拓展市场的机会。
本文将从市场分析、目标客户、策划目标、营销策略和执行计划等方面,为西安旅行社的营销策划提供具体建议。
1.市场规模和趋势分析根据西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游客接待量达到1.2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500亿元,同比增长18%。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游客接待量减少,但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控制,预计2021年游客量将有所恢复。
西安旅游市场仍然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2.竞争分析西安旅行社市场竞争主要分为线下渠道和线上渠道两大类。
线下渠道包括旅游展会、旅行社门店、合作机构等;线上渠道主要包括旅游网站、社交媒体等。
目前,传统线下渠道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线上渠道正逐渐崭露头角。
3.目标客户分析西安旅游市场的目标客户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独自旅行的个人游客:包括独自旅行的年轻人、商务旅行者等。
(2)家庭旅行的游客:包括带着孩子来旅游的家庭、三代同堂的家庭等。
(3)文化爱好者:对历史文化感兴趣的游客,包括学生、老师、文化从业者等。
(4)商务旅行者:因商务原因来西安的游客,包括参加会议、商务洽谈等。
二、策划目标根据市场分析和目标客户分析,西安旅行社的策划目标可以具体定为:(1)提升线上品牌知名度和互联网渠道的销售额;(2)增加年轻游客、家庭游客和商务旅行者的客户比例;(3)提供专业、个性化和高品质的旅游产品和服务;(4)增加复购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三、营销策略1.品牌建设与推广(1)品牌定位:将西安旅行社的品牌定位为专业、信誉度高、服务贴心的旅游品牌。
(2)品牌标识设计:设计公司标识、网站界面和吉祥物形象,通过视觉形象塑造品牌形象。
旅游服务公司与酒店合作协议3篇

旅游服务公司与酒店合作协议3篇篇1本协议旨在明确旅游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酒店(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共同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服务。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方作为旅游服务提供商,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包括行程安排、导游服务、交通服务等。
2. 乙方作为酒店服务提供商,向甲方提供旅游者的住宿服务。
3. 双方共同合作,确保旅游者在整个行程中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二、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
三、合作模式1. 甲方与乙方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合作细节,包括服务标准、价格、结算方式等。
2. 甲方将旅游者预定的住宿信息及时与乙方沟通,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为旅游者安排住宿。
3. 双方共同制定并执行旅游行程计划,确保旅游者得到满意的旅游体验。
4. 甲方在旅游者入住前向乙方提供旅游者的基本信息,以便乙方为旅游者提供更个性化的服务。
5. 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模式开展合作,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
四、服务标准与质量保证1. 甲方应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导游和优质的服务,确保旅游者的安全。
2. 乙方应提供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确保旅游者的住宿体验。
3. 双方应共同制定并执行服务质量标准,确保旅游服务质量。
4. 若因甲、乙双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旅游者投诉或损失,双方应共同承担责任,并采取措施解决。
五、价格与结算1. 甲方与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和合作内容,共同商定合作价格。
2.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和结算方式进行结算,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3. 若价格需要调整,双方应提前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六、违约责任1. 若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合作无法继续进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若因甲、乙双方共同原因导致合作出现问题,双方应共同承担责任,并采取措施解决。
七、其他约定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西安奥特莱斯 西安奥特莱斯开发热之后遭遇经营困局

西安奥特莱斯西安奥特莱斯开发热之后遭遇经营困局原标题:西安奥特莱斯开发热之后遭遇经营困局刚刚过去的“黑五”,让全球不少地方的奥特莱斯客满为患。
事实上,打着“名品+折扣”的旗号,近年来国内市场的奥莱项目也是不断涌现,那么,它们生存的究竟怎么样?西安旅游转让草堂奥莱项目接手三年缺乏运营能力接手三年却进行转让。
西安旅游转让草堂奥特莱斯35%股权的议案上周通过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这意味着这笔股权交易已获得多数投资者认可。
”一位投行人士告诉华商报记者,奥特莱斯项目并非西安旅游核心业务。
事实上,早在半个月前,这笔逾1.4亿元的股权交易披露以后,就因交易对象是西安旅游全资子公司、溢价率达442.48%等细节引起外界关注。
深交所也发来关注函,要求对交易合理性、估值准确性等予以说明。
西安旅游在回复深交所时表示,奥莱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7378.55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0027.12万元,评估增值32648.57万元,增值率442.48%。
评估增值率较高主要是因存货-开发成本评估增值。
此外,企业拿地较早,并且拿地成本较低,项目所在的草堂基地系西安高新区“两带四区七园区(基地)”中的重要板块之一,周边区域地价等上涨幅度较大,加之2017-2018年西安市房地产销售价格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综合导致评估增值。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奥莱公司是正在进行的秦岭奥特莱斯小镇项目开发商。
2015年3月,西安旅游以2523.46万元收购了西安双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奥莱公司5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对西安旅游而言,收购奥莱公司股权是开拓新业务,但该项目进展并不算顺利。
在2016年年报中,西安旅游曾披露,草堂奥莱项目2015年9月29日开工,预计2017年9月29日竣工。
然而,截至今年11月中旬,购物广场主体工程已完工,剩余室内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空调安装工程等正在进行中,尚未取得营业收入。
西安旅游集散中心简介

西安旅游集散中心
“西安旅游集散中心”以建设散客自助游最方便城市为目标;打造集旅游咨询、散客集散、优秀旅游企业培育孵化三位一体的一站式精品旅游集散中心为宗旨。
严格按照国家5A级标准和要求,集国内一流旅游集散中心、西部首批双层敞篷豪华旅游观光巴士运营中心、西安高端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优秀旅游企业培育孵化中心于一体,整体提升了西安旅游的服务功能与品牌效应,可实现区域旅游资源的互联共享。
“西安旅游集散中心”,以建设散客自助游最方便城市为目标,方便市民游客休闲旅游为宗旨,严格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和要求建设的,集旅游咨询、散客集散、优秀旅游企业培育孵化三位一体的一站式精品旅游集散中心,该项目的实施将会把西安及周边地区的优势旅游资源高度整合,为市民及散客出行提供最经济、便捷的游览途径。
高品质旅游服务全城共享,网络化景区链接旅游品牌。
“西安旅游集散中心”可提升西安旅游的服务功能与品牌效应,实现区域旅游资源的互联共享。
“西安旅游集散中心”,位于大雁塔南广场东侧,是西安旅游资源的重要展示窗口,是旅客采购旅游产品的集散平台,为西安市旅游局指定的集旅游咨询、散客集散、优秀旅游企业培育孵化三位一体的一站式旅游产品服务中心。
旅游产品包括:周边游、省内游、国内游、出国游、自驾游、巴士观光旅游、定制旅游、代订房、代订餐、景区推广、旅游咨询等服务项目。
作为西安市民的旅游出发地,外地游客的赴陕聚集地,我们会定期为广大游客举行各式各类的与旅游、休闲、文化相关的活动等,促进旅游同行间的交流,为市民提供更加优秀、创新、便捷、经济的旅游产品。
酒店第三方代理销售业务的合同

甲方:(酒店名称)地址:(酒店地址)法定代表人:(酒店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第三方代理公司名称)地址:(代理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鉴于甲方拥有一定的酒店客房资源,需要通过线上渠道进行销售以扩大市场影响力,乙方具备线上销售经验和资源,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1 乙方作为甲方酒店客房的第三方代理,负责在携程、美团、飞猪等线上旅游平台以及乙方自有的线上渠道进行甲方酒店客房的销售。
1.2 乙方应保证销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客户能够获得真实可靠的客房信息。
第二条合作期限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自动续签。
2.2 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三条销售价格及佣金3.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客房最低价,在平台上设定销售价格,并在此基础上加价进行销售。
3.2 乙方销售甲方酒店客房的佣金比例为销售额的10%,甲方应在每月结算日向乙方支付佣金。
3.3 佣金支付方式:甲方每月通过银行转账将佣金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2 本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仍有效。
第五条责任与义务5.1 甲方责任:(1)提供真实、准确的酒店客房信息;(2)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佣金;(3)保证酒店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5.2 乙方责任:(1)按照约定价格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更改;(2)确保销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3)维护甲方酒店品牌形象,提高甲方酒店知名度。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代理销售合同范本

旅游代理销售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优质的旅游产品和资源,乙方具有市场拓展和销售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在[特定区域/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的旅游产品。
二、代理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准确、详细的旅游产品信息和资料。
(2)确保旅游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标准。
(3)及时处理乙方反馈的客户投诉和问题。
(4)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佣金。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积极推广和销售甲方的旅游产品。
(2)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和规定。
(3)向甲方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
(4)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和声誉。
四、代理销售佣金1. 双方约定按照[具体比例或金额]计算代理销售佣金。
2. 佣金结算方式为[具体结算周期和方式]。
五、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严格保密。
六、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具体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赔偿标准另行约定。
七、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书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格诉讼案

主格诉讼案西安“赛格国际购物中心”。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今日头条官方认证账号6月14日发布文章:位于西安的“赛格国际购物中心”,作为我国西部地区最大商业项目之一,目前正陷入一桩巨额诉讼案之中。
近日,陕西省浙江商会常务副会长林孙忠向媒体实名举报,称他依法中标并投入数亿元的“赛格国际购物中心”项目,不仅没拿到分文收益,连本钱都没收回。
“并不是项目赔钱了,而是被套路了。
”小林说。
资料显示,“赛格国际购物中心”2018年销售额达到70.86亿元,在西部57家重点商业项目中,该销售业绩排名第一,比第二名高出46亿余元。
觉得自身权益受损的林孙忠,只好求助司法部门,他觉得本来能胜诉官司,在陕西却接连败诉。
直至2018年6月28日,最高法将陕西高院判决进行纠正,并发回重审。
因该项目是浙商在陕投资的重大工程,涉案标的额又很高,所以牵动着不少人的心。
“危险”的合作据林孙忠介绍,他是2003年到西安开始投资创业的,次年3月成立了陕西浙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乐公司)。
经过几年发展,林孙忠在当地商界慢慢成长起来,与温州老乡一起开发了几个批发市场,并被推选为陕西省浙江商会常务副会长。
大约在2007年,长安大学准备对校本部西院进行综合开发。
这个位置在西安最繁华的“小寨商圈”,不仅距陕西历史博物馆以及大雁塔景区很近,周边还有陕西师范大学、西安财经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等高校。
长安大学的总体开发,是要建一座商场,以此来吸引学生和青年群体消费,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当初,对外招标的项目名称为“长安大学本部西院科技开发综合楼(简称长大综合楼)”。
在广大浙商及家族支持下,林孙忠的浙乐公司最终依法中标。
2008年7月16日,长安大学作为甲方与浙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
按照设计方案,该项目建设规模为主楼地上24层,地下2层,总投资在2.3亿元左右。
具体合作方式为,浙乐公司以预交租金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
建成后,长安大学再租给浙乐公司。
旅游分销合作合同范本

旅游分销合作合同范本甲方(分销商):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商):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合作内容1.1 甲方作为乙方的旅游分销商,负责在所辖区域内推广和销售乙方的旅游产品。
(1)旅游线路:包括国内游、出境游、邮轮、签证等;(2)旅游住宿:包括酒店、民宿、公寓等;(3)旅游交通:包括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4)旅游保险:为甲方提供的旅游产品购买相关保险。
二、合作期限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2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续签本合同。
三、分销价格及支付方式3.1 乙方提供旅游产品的分销价格,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
(1)预订款项:甲方在预订乙方旅游产品时,需支付预订款项;(2)结算款项:甲方在旅游产品实际出团后,按照实际销售金额扣除预订款项后,支付给乙方。
四、合作权益(1)在合作区域内独家分销乙方的旅游产品;(2)享受乙方提供的旅游产品优惠政策;(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售后服务。
(1)甲方在合作区域内销售乙方的旅游产品,需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宣传和推广;(2)甲方需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款项;(3)乙方有权对甲方的销售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保密条款5.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
六、违约责任6.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如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景区门票销售代理合同(国际版)

旅游景区门票销售代理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委托方):(公司名称)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代理方):(公司名称)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某旅游景区的门票销售权,乙方具备门票销售代理能力,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旅游景区门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1.1 甲方同意将旅游景区的门票销售权委托给乙方代理销售。
1.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销售旅游景区的门票。
二、代理范围2.1 乙方的代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代理范围,如地域、销售渠道等)。
2.2 乙方应在代理范围内积极开展门票销售活动,提高门票销售额。
三、代理期限3.1 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具体代理期限)。
3.2 代理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四、代理价格及结算4.1 门票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4.2 乙方应按约定的销售价格销售门票,不得擅自调整。
4.3 门票销售收入的结算方式为:(具体结算方式,如按月结算、按季度结算等)。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 甲方应保证门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门票库存信息,确保乙方正常销售。
5.3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诚信经营。
6.2 乙方应积极开展门票销售活动,提高门票销售额。
6.3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或委托他人代理销售门票。
七、违约责任7.1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门票销售额的(具体比例)。
7.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门票销售额的(具体比例)。
八、争议解决8.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包价销售旅游合同范本

包价销售旅游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旅行社):_______乙方(客户):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提供包价旅游服务,乙方接受包价旅游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旅游服务内容1.1 甲方提供的旅游服务包括:交通、住宿、餐饮、景点门票、导游服务等。
1.2 乙方选择的旅游线路为:_______。
1.3 旅游出发日期为:_______,返回日期为:_______。
二、费用及支付2.1 乙方应支付的旅游费用为:_______元/人,总计:_______元。
2.2 乙方支付旅游费用的方式为:_______。
2.3 乙方应在出行前_______日将旅游费用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旅游预订。
三、旅游行程安排3.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行程安排,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3.2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但应保证乙方的旅游体验不受影响。
3.3 甲方应在行程中提供合格的导游服务,确保乙方的安全和权益。
四、乙方义务4.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行程安排参加旅游活动。
4.2 乙方应遵守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不得擅自离团。
4.3 乙方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得损害甲方及他人的权益。
五、违约责任5.1 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旅游费用的_______%。
5.2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旅游预订,且不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5.3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旅游费用的_______%。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7.1 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7.2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
景区门票 包销协议

景区门票包销协议
景区门票包销协议是指景区与销售商之间达成的关于门票销售的协议。
在这样的协议中,通常会包含以下内容:
1. 合作期限,协议会规定合作的时间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2. 销售区域,协议会明确规定销售商可以销售景区门票的区域范围,可能是特定的城市、地区或国家。
3. 销售数量,协议会规定销售商需要承诺的门票销售数量,以及达成一定销售额的目标。
4. 价格和结算,协议会明确规定门票的销售价格、结算方式以及结算周期。
5. 推广和市场支持,协议可能会包括景区为销售商提供的市场推广支持,比如广告、宣传材料等。
6. 退换政策,协议可能会包括门票的退换政策,以及相关的手
续费用和流程。
7.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可能会涉及景区门票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商标、版权等方面的保护。
8. 其他条款,协议可能还包括其他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条款,比如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
景区门票包销协议对于景区和销售商都非常重要,能够建立双方合作的基础和框架,保障双方的权益,促进门票销售和旅游业的发展。
双方在签订协议前应该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合作的具体细节,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
同时,双方也需要遵守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条款,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6.09.20
•【文号】证监公司字[2006]219号
•【施行日期】2006.09.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
(证监公司字[2006]219号)
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
经审核,我会对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西安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委托公告

西安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委托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1.02.05•【字号】•【施行日期】2021.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西安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委托公告委托机关:西安市商务局受委托组织:西安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商贸业发展,加强商务行业监管,发挥商贸业服务保障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西安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西安市商务局委托西安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行使有关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一、委托执法范围西安市辖区范围。
二、委托执法权限西安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西安市会展业促进条例》、《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旧电气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洗染业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西安市辖区内,以西安市商务局的名义,在西安市商务局的执法权限内依法对上述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责任(一)受委托组织责任1、在受委托执法范围、权限和时限内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时,可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措施,但不得实施行政强制;2、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开展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活动,对外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必须加盖委托机关印章;3、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应执行双人、持证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还应遵守《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各项要求;4、承担以自己名义实施受委托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5、自觉接受委托机关的指导、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执法活动中遇到的重要、疑难问题应及时向委托机关报告;6、积极、主动、全面履行受委托的行政执法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受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委托给任何第三方行使;7、建立相应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管理;8、做好因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而衍生的其他工作。
西安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西安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商务局
•【公布日期】2020.09.11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9.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
正文
西安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国家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商务部计划认定第二批国家级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20】290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于9月12日前将申报文件及资料报送我局。
联系人:马飞电话:************
邮箱:***************。
酒店加景点门票授权书

授权单位:[授权单位名称]授权人:[授权人姓名]授权日期:[授权日期]尊敬的[酒店名称]:鉴于[授权单位名称]与[酒店名称]在旅游服务领域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便于双方共同为游客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现特此授权[酒店名称]在指定期间内,代理销售[授权单位名称]旗下景点的门票,具体授权内容如下:一、授权范围1. [酒店名称]在授权期间内,有权代理销售[授权单位名称]旗下[景点名称]的门票。
2. [酒店名称]代理销售的门票包括但不限于成人票、儿童票、团体票等。
3. [酒店名称]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和游客需求,对门票价格进行合理调整。
二、授权期限1. 本授权书自[授权日期]起,有效期为[授权期限],自授权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2. 如需续签授权,双方应提前[续签提前通知时间]进行协商,并签订新的授权协议。
三、授权费用1. [酒店名称]在代理销售门票过程中,应按照[授权单位名称]的规定,向游客收取门票费用。
2. [酒店名称]有权在收取门票费用的基础上,按照[授权单位名称]规定的比例,提取代理佣金。
3. [授权单位名称]将在每月[结算周期]结束后,向[酒店名称]支付当月的代理佣金。
四、双方责任1. [酒店名称]应确保所销售的门票为[授权单位名称]旗下景点的正品门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2. [酒店名称]在销售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游客合法权益。
3. [授权单位名称]应对[酒店名称]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门票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4. [酒店名称]在授权期间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门票销售出现问题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其他事项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 本授权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盖章):[授权单位名称]授权人(签字):[授权人姓名]授权日期:[授权日期]酒店(盖章):[酒店名称]授权人(签字):[授权人姓名]授权日期:[授权日期]特此授权!。
国旅授权书

授权编号:[授权编号]兹有我国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国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授权[授权方全称](以下简称“授权方”)作为国旅的授权代理,代表国旅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以下业务:一、授权范围1. 代理国旅的旅游产品销售,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线路、酒店预订、机票预订等;2. 代办国旅的旅游咨询服务,为游客提供行程规划、旅游保险等相关服务;3. 代办国旅的旅游团队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旅游团组报名、行程安排、导游派遣等;4. 代办国旅的旅游产品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纠纷处理、退票改签等;5. 其他经国旅书面同意的旅游相关业务。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自[授权日期]起,至[授权终止日期]止。
授权期满前,如授权方有意继续代理国旅业务,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国旅,经国旅同意后,本授权书自动续期。
三、授权条件1. 授权方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具备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2. 授权方须具备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3. 授权方须具备专业的旅游服务团队,能够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4. 授权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旅游行业的规范和标准。
四、双方权利义务1. 国旅有权对授权方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确保授权方按照国旅的要求提供服务;2. 国旅有权对授权方进行业务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授权方有权终止授权;3. 授权方应按照国旅的要求,开展业务,确保服务质量,维护国旅的声誉;4. 授权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游客权益受损,国旅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5. 双方应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五、保密条款授权方在授权期间,对国旅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国旅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六、违约责任1. 如授权方违反本授权书的规定,造成国旅损失,授权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如国旅违反本授权书的规定,造成授权方损失,国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本授权书签订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授权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酒店转让的公告和告知义务

酒店转让的公告和告知义务公告和告知义务书尊敬的各位客人:为了确保商业转让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特此向各位客人发布酒店转让的公告,并明确相关告知义务。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一、关于酒店转让1. 本酒店位于XXXX市XXXX区XXXX路XX号,是一家经营多年的高档精品酒店。
2. 酒店转让价格、转让条件以及相关手续已经备案并公示,详情可在酒店前台处索取转让公告或向工作人员咨询。
3. 酒店转让将涉及酒店资产和经营权的过户,交易完成后,新经营方将负责酒店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二、告知义务1. 酒店管理人员将以最真实、准确、明确的资料和事实向客人提供必要的转让信息和咨询服务。
2. 酒店管理人员将在酒店内醒目位置公示转让公告,包括转让价格、条件、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3. 酒店管理人员将确保转让过程的透明度,并接受客人在转让过程中的监督和咨询。
4. 酒店管理人员将保护客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客人的选择权,并积极协助客人解决转让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5. 酒店管理人员将不参与任何有损客人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误导、隐瞒、偷盗、欺骗等。
三、客人权益保护1. 客人享有了解酒店转让相关信息的权利,请咨询酒店管理人员或索取酒店转让公告。
2. 客人享有提出问题和意见的权利,请及时向酒店管理人员反馈意见或投诉。
3. 酒店将保护客人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未经客人同意不得将其泄漏或用于其他目的。
4. 客人在转让过程中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酒店不得强制或诱导客人参与转让行为。
四、免责声明1. 酒店转让公告和告知义务书的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转让合同或协议的一部分。
2. 酒店不对转让交易的成功与否承担责任,客人需自行评估转让风险和决策。
3. 酒店不对任何第三方的言论、行为或承诺承担责任,客人按自己的判断或通过律师等专业人士核实相关信息。
五、其他事项1. 酒店管理人员将尽力解答客人关于转让的疑问,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 如客人对酒店转让过程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联系酒店管理部门或拨打酒店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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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公告编号:2011-12号
关于西旅国际中心商业楼层委托销售代理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顺利完成西旅国际中心F1~F8层商业楼层的销售工作,公司拟委托西安力源置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置业”)对西旅国际中心F1~F8层商业楼层进行代理销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力源置业的基本情况
名称:西安力源置业咨询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610100100051446
注册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96号1幢10911号
法定代表人:张声桥
三、代理协议主要内容
1、签署协议各方的法定名称
委托方: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西安力源置业咨询有限公司
2、标的物
西旅国际中心项目F1~F8层整体地上商业。
3、委托期限及方式
委托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委托方与受托方寻找的买家签约收款完毕。
委托方式为整体销售。
4、服务内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下列服务:
(一)提供与上述房屋买卖相关的咨询;
(二)寻找房屋买受人;
(三)协助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四)协助交易双方履行买卖合同。
5、佣金及支付
(一)在委托人房屋成功出售(即标的物业出售过户)之前,受托人不收取委托人任何费用。
(二)委托人在与受托人提供的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依据购房者支付委托人房价款的进度,按本协议约定向受托人支付相关佣金费用,总佣金费用为总成交额的4%。
(1)在交易对方向委托人支付完毕首期交易款项(不低于6000万人民币)之日起3日内,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佣金总额的30%。
(2)在交易对方向委托人支付完毕第二期交易款项(含首期款不低于1.6亿人民币)之日起3日内,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佣金总额的50%。
(3)在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完毕全部房屋过户手续之日起3日内,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剩余20%佣金。
(三)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正式合法发票后,委托人3日内向受托人
支付相应款项。
6、双方责任
(一)委托人责任
(1)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所出售房屋的有效证件及详细资料,作为受托人提供委托服务的依据;
(2)委托人保证其出售的房屋具备合法出售条件;
(3)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开展的代理销售工作;
(4)委托人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佣金,并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和变更本协议;
(5)不得与受托人介绍过的客户自行成交;
(6)自行负责合同的谈判及履行。
(二)受托人责任
(1)受托人就市场行情、房屋交易程序、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等方面为委托人提供咨询与服务;
(2)受托人应积极主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维护委托方权益,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
(3)受托人应按与委托人约定的委托事项要求开展代理活动,委托事项变化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
(4)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委托人咨询,解答相关问题及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
(5)受托人充分利用自身所拥有的途径和优势,对委托人房屋进行推介,并协助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协助交易双方办理相关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6)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它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
7、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违约责任
(1)委托人逾期支付佣金,每逾期一日,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委托人在委托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委托协议的,给受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向受托人支付本协议交易金额的10%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有权要求补充赔偿;
(二)受托人违约责任
(1)受托人不能向委托人提供正式合法发票的,委托人有权延迟付款。
(2)受托人在受托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委托协议的,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向委托人支付本协议交易金额的10%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受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补充赔偿。
8、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协议变更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协议解除
(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
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方可解除本协议。
(2)受托人所推荐之买受人单方解除或终止房屋买卖合同,本协议予以终止,受托方须在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佣金。
如有逾期,按应返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对公司完成西旅国际中心商业楼层的销售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完成本次交易,将会影响公司销售费用增加。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西旅国际中心商业楼层委托销售代理协议》的内容,其协议的制定有利于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有利于协助交易双方履行买卖合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合理的,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
本交易事项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附件:
1.西安力源置业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委托销售代理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