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政协跟踪督办都匀鲜肉市场提案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促投资稳增长六条措施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促投资稳增长六条措施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6.27•【字号】•【施行日期】2014.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促投资稳增长六条措施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省促投资稳增长的六条措施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27日关于省促投资稳增长的六条措施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促投资稳增长的六条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61号),现就我州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一、把握政策机遇,千方百计争取国家支持1.紧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动向,着力抓好国家加快中西部铁路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增加对民生领域投入等重大机遇,全力做好项目编制报批、汇报衔接等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全力争取国家调增我省铁路建设计划,加快贵广铁路、沪昆客专等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完成铁路投资35.2亿元,加强推进与成都局框架协议的落实,福泉马场坪贷站与都匀绿荫湖贷站预计完成投资4亿元。
抢抓国家推动新型城镇化机遇,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确保2014年国家补助我州城镇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资金比2013年净增8亿元以上。
在扶贫、教育、卫生、就业等民生领域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州的投入,确保完成全年新增中央补助资金8亿元的目标(其中州扶贫局4亿元、教育局2亿元、卫生局1亿元、人社局1亿元)。
积极争取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1.47万套左右,资金46.35亿元左右。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协办单位:州铁建办、州住建局、州金融办、州扶贫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强化协调服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推行重大项目领导定点联系制度。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肉牛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及对策

畜牧经济184 ·2023.70 引言黔东南州在贵州省制定的“三年打基础、五年育品牌、十年磨一剑”肉牛产业发展方针指导下,全州肉牛产业发展向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方向迈进,发展态势良好。
本文概述近几年黔东南州肉牛产业发展中的工作成效,分析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肉牛产业今后的发展方向提出建议与探讨,以期为黔东南州肉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1 肉牛产业发展现状在黔东南州各级的共同努力下,2022年黔东南州牛存栏39.1万头,出栏肉牛17.07万头,全州肉牛产业在政策扶持、产业布局及全产业链发展等方面相较往年均取得较大发展,发展趋势良好。
1.1 组织保障破解产业难题黔东南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肉牛产业发展,明确由州领导领衔推进,从顶层设计、政策措施、制度收稿日期:2023-05-05基金项目:贵州省肉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GZCYTX2022-03002)*作者(通信作者)简介:陈敏(1985-),男,苗族,贵州台江人,硕士,高级畜牧师,研究方向:畜牧技术推广。
陈敏,刘江静,唐文汉.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肉牛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及对策[J].现代畜牧科技,2023,98(7):184-186. doi :10.19369/ki.2095-9737.2023.07.054. CHEN Min ,LIU Jiangjing ,TANG Wenhan .The Present Development Condition and Countermeasure of Beef Cattle Industry in Qiandongnan Miao and Dong Autonomous Prefecture ,Guizhou Province[J].Modern Animal Husbandry Science & Technology ,2023,98(7):184-186.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肉牛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及对策陈敏1*,刘江静1,唐文汉2(1.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畜牧技术推广站,贵州 凯里 556000;2. 黔东南州饲草饲料站,贵州 凯里 556000)摘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下称“黔东南州”)养牛历史悠久,草山草坡资源丰富,具备发展肉牛养殖业的基础,在全州的共同努力下,肉牛产业取得较大进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黔南州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黔南州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12•【字号】•【施行日期】2015.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黔南州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强黔南州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12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黔南州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17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函〔2014〕10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黔府函〔2015〕235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依法治州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以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为核心,健全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整合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政府监管、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快构建机构健全、队伍稳定、装备完善、广覆盖、专业化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建设原则。
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实率的几点思考

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实率的几点思考为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近年来,州政府办公室从创新督办方式、开展跟踪问效等方面不断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进展。
一、推陈出新,不断创新办理的新机制1、2015年,创新性地实行州长、副州长领衔督办提案制度,即州长、副州长分别领衔督办一件提案,当年由州长、副州长领衔督办的10件提案所提问题均在当年得到解决、采纳或明确了解决方案;2018年又创新性地实行州委常委、州四家班子领导领办重点提案制度。
从州委书记到州政协领导都亲自领衔督办,充分发挥了州政府领导领衔督办件在以点带面、推动提案办理落实方面的作用。
2、2016年,探索性实行州、县市联动,即二级政府领导对重点督办件,结合实际,进行现场实地调研协调办理。
2016年,在督办提案过程中,专程到荔波县、都匀市、贵定等县开展调研,与委员一起多家部门主要领导参与等进行实地察看,走访和调研,召开座谈会交流建议看法和解决问题,提案所提问题州和县市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3、每年在办理后期着重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
邀请部分提案者和承办单位,对B类提案办理答复后的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办,切实推动B类提案向A类提案转化,不断提高办理落实率。
二、多措并举,不断夯实办理工作的基础1、2016年9月州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赴提案办理较为满意的都匀市就如何提高提案落实率开展了专题调研,了解近两年来提案特别是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听取他们对如何进一步提高提案落实率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奠定基础。
2、2018年州政府投入几十万元建成黔南州人大和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平台,所有提案的办理答复及向提案者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和沟通记录均在办理平台上进行。
州政府办建议提案科将在网上开展提案的交办、催办和督办,并上传办理信息和发布办理工作动态。
年底对平台数据进行数据汇总,由过去的人工评分改为平台评分进行考核。
3、近年来,州政府系统提案的办复率、沟通率、满意率为100%,所提问题当年已经全部解决的A类提案占已办理数的33%左右,当年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提案占60%左右。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市场主体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市场主体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31•【字号】黔南府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市场主体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黔南府发〔2022〕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黔南州市场主体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2022年3月31日黔南州市场主体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场主体培育工作部署,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双培育双服务”专项行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全州市场主体总量扩大、结构优化、品质提升、发展提速,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有关要求,把市场主体培育作为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抓手,聚焦规上工业、规上服务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资质以上建筑业、资质以上房地产企业、上市企业、外贸业和物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着力营造良好营商、政策和法治环境。
2022—2025年,全州年均新设立市场主体4万户以上,年均增速9%以上,到2025年超过44万户,进入全省前4位。
其中,个体工商户年均新设立3.1万户以上,年均增速9.8%以上,到2025年达到33.5万户;企业年均新设立9000户以上,年均增速9.4%以上,到2025年达到10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扭转负增长趋势实现正向增长,年均新设立70户以上,到2025年达到6300户。
(培育目标详见附件)二、重点任务(一)围绕“扩规模、提品质”加快工业市场主体培育。
都匀市畜禽屠宰的现状及建议

L f V E sT Oc K AN o P OUL T RY| ND UsT RY ~ o29 9
进 行严 厉打击维 护正常 和合法 生产 ,
确 保 畜 禽及 其 产 品安 全 。
2 - 2 加 强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是 畜 禽 及 其 产 品 安 全 的基 础
都匀市畜禽屠宰的现状及建议
已是 迫 在 眉 睫 。
畜 禽 及 其 产 品质 量 安 全 管 理 必 须 从 饲养户抓 起 , 从饲料 原料 、 加工 、 屠 宰、 销售等多各环节实施全程控制 , 严 格 监 管 。全 程控 制要 求对 每 一 个 生 长 于 生 产 环 节 都 不 能 忽 视 ,只 有 提 高 各 个 环 节 质 量 与 安 全 的 监 控 ,才 能 确 保 最 终 产 品 的 质量 和安 全 。 2 . 4 建 立 健 全 可 追 溯 体 系是 畜 禽 及
任 明 确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所 赋 予 执 法 权
中图 分类 号 : ¥ 8 5 1 . 4 + 3 文献 标 志 码 : B
随着人 民生活水平 不断提 高 , 人 们对生活质 量的要求 愈显迫 切 , 食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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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25•【字号】黔南府办发〔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南州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工作调度,会同责任单位细化分解任务,按时间节点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25日黔南州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23〕7号)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统揽“放管服”改革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推动“放管服”改革走深走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好服务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简政放权,提升行政审批规范度(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法编制、更新州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牵头单位: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以下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市〕人民政府,不再列出)(二)开展各类变相审批、重复审批和不必要审批等违规审批专项清理整治。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打击整顿违法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打击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食品卫生【发文字号】州府办发[2009]121号【发布部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09.11.23【实施日期】2009.1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打击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发〔2009〕12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顶效开发区管委会:《黔西南州打击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黔西南州打击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国务院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及省政府十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黔食药监办〔2009〕411号)的要求,从2009年9月至2010年,在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以下简称“整顿工作”),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我州打击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协调指挥下,通过整顿工作,使各部门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以及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食品添加剂法规和标准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广大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6•【字号】黔南府办函〔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8〕1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州人民政府共收到省、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68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5件,省政协委员提案7件;州人大代表建议169件,州政协委员提案287件)。
为做好2018年州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建议提案办理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落实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要坚持落实“四确定”办理工作制度(确定一位负责人直接分管、确定一名综合科室负责人日常协调、确定业务科室具体办理、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平台),明确办理责任、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切实做到每一件建议提案有人管、有人办、有着落。
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加强沟通、狠抓落实、主动公开,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突出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围绕建议提案所提问题的落实和解决,适时邀请代表、提案者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具体问题和破解难题,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凡应当解决而具备条件可以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并在答复中提出解决方案、落实步骤和落实时间表;应当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在答复中提出计划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时间;对因各种原因确实不可行的,要实事求是向代表、提案者做好解释工作,并在答复中详细阐述理由,提出具体建议;对必须解决而又超出单位责权范围的,要及时上报,提请研究解决。
贵州省黔南州出台十项举措兴建生猪养殖场

第4期湖北畜牧兽医贵州省黔南州出台十项举措兴建生猪养殖场贵州省黔南州出台“十条举措”助力生猪产业振兴。
黔南州成立生猪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生猪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积极恢复生猪产能,推动生猪产业振兴,实现全产业链发展。
“十条举措”包括抓项目,抓重点项目建成投产,提升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育龙头,支持温氏、日泉、智源、正邦等龙头企业提高产能,强化带动,实现每个县(市)建成一个万头猪场,各县(市)自给率达90%以上;推良种,推广良种化养殖,2020年实现良种化推广率达95%以上;重环保,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推动绿色生态健康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规模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建示范,建成105个标准化生猪养殖示范场,打造30个以上特色生猪养殖示范场,建成家庭牧场示范场90家以上。
同时,防疫病强化官方兽医队伍建设,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建成1个无害化处理场,建立猪肉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推加工,重点盯住“双汇”等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努力引进猪肉制品加工大型龙头企业;引导现有龙头企业对现有产业链上下游的配套企业进行整合,推动发展肉类产品向深加工发展;用政策,认真梳理国家用地、金融、保险、补贴、环保等政策,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强技术,加大技术培训,组建生猪专家技术服务团队,做好指导、服务等工作,为生猪产业生产提供坚实的技术服务保障;稳保供,强化“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市场调节作用,强化各个环节的监管,稳定猪肉市场价格。
(来源:中国畜牧业信息网)接种措施,加强疫苗监管与基层地区的冷链系统建设,确保广大养殖户能用上安全放心的疫苗。
还应该联合畜牧兽医部门、市场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加强市场整顿,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兽药、假冒伪劣疫苗的行为。
另外,为转变传统落后的管理模式,应积极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生猪养殖产业,通过发展集约化规模化养殖,能明确与统一生猪养殖规范,保证人畜健康,确保生猪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
黔南州市场监督三定方案

黔南州市场监督三定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市场监督是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和政府职能。
黔南州作为一个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地区,市场活动日益增多。
为了提高市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打击市场违规行为,制定并实施一套完善的市场监督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本方案旨在指导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具体工作,完善市场监督机制,推动黔南州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三定工作目标1. 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实现全覆盖。
确保所有经营者都按规定进行登记,形成规范的市场主体数据库。
2. 建立健全监督执法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加大对市场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
3.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高消费者的信心和满意度。
增加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打造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
三、具体措施和方法3.1 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1. 加大登记宣传力度,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率。
开展市场主体登记的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登记的重要性和好处。
2. 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便利度。
优化登记系统,简化登记手续,缩短登记时间,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
3. 加强登记监管,确保真实性。
建立有效的登记监管机制,加强对登记信息的审核和抽查,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2 建立健全监督执法机制1.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市场监管。
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的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力度。
2. 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3. 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合力。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市场违法行为。
3.3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1. 增加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2. 确保消费者投诉畅通。
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投诉渠道和机制,加强对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和疑虑。
3. 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10•【字号】州府发〔2014〕12 号•【施行日期】2014.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州府发〔2014〕1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强化动物卫生监管社会服务职能,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保障城乡市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加强全州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坚持检疫监督、以检促防、依法治疫的原则,围绕“免疫为基础、检疫为重点、监测为支撑、执法监督为手段”这条主线,按照《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和《贵州省动物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的总体要求,以“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工作目标,全力提升动物卫生监管社会服务职能,采取切实有力管理措施,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
产地检疫开展面达100%;规模养殖场报检受检率达100%;散养户报检受检率达70%以上;屠宰检疫率达100%;进入流通环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持证率均达到100%。
(二)动物疫病溯源。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决议的通知(2021年)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决议的通知(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13•【字号】黔南府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决议的通知黔南府发〔2021〕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报告及其决议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2021年4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21年3月31日州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州长钟阳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州人民政府“十三五”时期和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州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黔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目标要求,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着力实施实体经济引领工程、乡村振兴引领工程、创新黔南引领工程、智慧黔南引领工程、绿色黔南引领工程、民族团结示范引领工程,统筹发展和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3月29日在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代州长钟阳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08•【字号】•【施行日期】2022.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黔南州政府及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明确的任务和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加强依法履职,全力推进法治建设,为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州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州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常务会议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坚持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民法典全面实施。
二是制度化研究依法行政工作。
州政府按时召开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述职会,州政府常务会常态化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压实部门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年度工作要点保质保量整改落实。
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都匀民主决策案例

都匀民主决策案例
都匀是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一个县级市,近年来致力于推进民主决策,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下面就介绍两个都匀民主决策的案例。
1. 都匀市民意调查
为了更好地了解民众的需求和意见,都匀市政府在制定年度计划时进行了一次全市范围内的民意调查。
调查采用网上问卷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涵盖了城区和农村的居民。
通过分析调查结果,政府得出了以下结论:
(1)居民对教育和医疗的需求最为迫切,需要加大投入力度。
(2)市民关注环境保护,对垃圾分类、污水处理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3)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是广大群众的普遍期望。
政府据此制定了年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和反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 都匀市人大代表议案征集
为了更好地倾听人民的声音,都匀市人大代表开展了一次议案征集活动。
通过发放征集表格、组织座谈会等方式,代表们收集了大量群众意见和建议。
最终,代表们提交了多个议案,其中包括:(1)加强老年人福利保障,提高养老金水平。
(2)完善城市交通管理,提高道路安全性。
(3)加强环境保护,推动垃圾分类等措施的全面实施。
这些议案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一些重点问题已经列入了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中。
此外,代表们还通过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议案的内容和目的,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和民众之间的联系。
黔南州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测

黔南州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测
作者:暂无
来源:《湖北畜牧兽医》 2019年第3期
2019年3月12日,从黔南州发改局发解到,在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对猪肉市场价格监测,州发改局启动了全州猪肉、生猪和仔猪市场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实时监测猪肉价格波动情况,确保了全州各地市场猪肉保供稳价。
据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2月底,全州猪肉、生猪和仔猪市场价格与疫情前比上涨幅度较大,但与疫情中期比价格小幅回落。
其中,猪肉(腿肉)平均价格每千克28元,与疫情防控前(2018年10月22日,下同)的每千克24.92元相比,上涨12.36%,与疫情中期(2019年1月1日,下同)最高价每千克31元相比回落9.7%;生猪平均价格每千克17.07元,与疫情防控前每千克16.25元相比上涨5.05%,与疫情中期最高价每千克19.09元相比回落10.6%;仔猪平均价格每千克19.09元,与疫情防控前的每千克16.48元相比上涨15.84%,与疫情中期最高价每千克19.83元相比回落3.7%。
州发改局通过黔昌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较大型的生猪养殖企业,了解州生猪生产供应及其价格变动情况,结合市场价格监测数据分析认为,当前黔南州猪肉、生猪和仔猪市场保供已经平稳度过两节(元旦、春节)等传统猪肉消费旺季,猪肉消费量将有所降低,预计猪肉价格呈稳中有降的走势。
州发改局表示,将继续密切关注猪肉、生猪和仔猪市场动态,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预报,如确有必要立即启动超市、屠宰场等应急保供平台,限价限量销售,保障供应、平抑物价、稳定市场。
(来源:中国畜牧业信息网)。
黔南州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黔南州农业委员会督查督办规定的通知-

黔南州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黔南州农业委员会督查督办规定的通知正文:----------------------------------------------------------------------------------------------------------------------------------------------------黔南州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黔南州农业委员会督查督办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农工局,委属各单位:《黔南州农业委员会督查督办规定》已经委班子领导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黔南州农业委员会督查督办规定二○一七年六月十三日黔南州农业委员会督查督办规定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保证中央、省、州及委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根据全州农业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一)围绕中心的原则。
紧紧围绕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针对各县市及部门对上级和委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对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处置,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
结合日常工作任务,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的全过程。
二、成立组织成立以州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委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所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督查对象全州各县(市、区)农工局、委属各科、所、站、室等。
四、督查内容(一)贯彻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省农业委员会、州委、州政府和州农委有关文件要求及委党组工作安排的各项工作。
1、各县(市、区)及州农委相关部门组织学习文件情况。
2、是否将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有无具体的实施意见。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17•【字号】•【施行日期】2017.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驻黔南有关单位:2016年,州政府共承办省、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13件,其中,省交办人大代表建议22件、政协委员提案25件,州交办人大代表建议199件、政协委员提案167件。
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州政府办公室和各承办单位切实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载体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公开办理结果、强化重点督办、狠抓办理落实,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落实率进一步提高。
2016年,省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满意率均达100%,州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满意率分别达100%和99.3%。
根据州人大、州政协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考核情况,结合州政府办日常调度掌握的情况,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较好的单位有: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黔南州公安局、黔南州水务局、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南州交通运输局、黔南州农业委员会、黔南州扶贫开发局、黔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黔南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黔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较好的单位有:黔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黔南州教育局、黔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黔南州公安局、黔南州交通运输局、黔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黔南州水务局、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匀市人民政府。
希望办理较好的单位再接再厉,其他承办单位认真学习借鉴,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建议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推动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和政府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州打造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通知

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公布日期】2020.10.10•【字号】•【施行日期】2020.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通知第一条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 号)精神,全面推进市场监管依法行政,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州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重大行政决策是指本局作出的涉及本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公众重大利益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决策和国有资产处置等决策。
主要包括州市场监管局职能权限内的下列事项:(一)制定全州市场监督管理年度计划;(二)编制全州市场监督管理各类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三)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财政资金使用;(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重大措施;(五)参与起草的地方法规草案和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六)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七)市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采取的重大应急措施;(八)对外招标、合作项目、政府采购和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等重大事务;(九)重大信访、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十)其他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局法制工作机构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重大行政决策的承办科室要配合法制工作机构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重大决策草案未经局法制工作机构合法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承办单位不得提交局务会集体讨论。
第四条重大行政决策承办部门(单位)应当向局法制工作机构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一)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文本;(二)包含制定背景、必要性、可行性和形成过程的说明;(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州文件等依据目录及文本(或摘要);(四)需要听取公众意见的,应提供意见采纳情况的汇总材料,依法举行听证会的,提供相关汇总材料;(五)需要专家论证的,应提供专家论证结论及其论证情况书面记录;(六)需要做风险评估的,应提交风险评估报告;(七)有关单位(部门)会签意见及采纳情况;(八)进行合法性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南”食之放心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南”食之放心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南”食之放心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都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现将《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南”食之放心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19日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南”食之放心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南”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让游客“食之放心,食之满意”,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州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陈敏尔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开展“食之放心”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社会共治和可追溯体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开展食品综合治理,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食品行业诚信自律,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打造食之放心黔南,为全域旅游全民旅游保驾护航。
二、组织结构为切实做好“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食之放心行动,成立黔南州“食之放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新州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范建和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鸿广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兰顺锋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斌州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成员:岑义培州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科长易勇州局酒类食品监管科科长徐英学州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科长胡朝洪州局食品综合协调科科长刘涛州局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事项,岑义培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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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政协跟踪督办都匀鲜肉市场提案
黔南州政协十一届第14次主席会议决定将王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打击私屠滥宰联合治理机制,加强牲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提案作为2014年州政协主席会议重点督办提案后,7月8日,由州政协副主席李强率领的督办组到都匀市政府进行跟踪督办,听取市政府、市直相关单位陈述答复办理情况。
与会人员围绕提案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了座谈。
督办组根据都匀市常驻人口约25万人的猪肉消费总量计算,上市“放心肉”仅占消费总量的35%,约有16万人食用了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表明私屠滥宰现象比较严重。
督办组就刚从市场抽查的数据表明:一是胜利路市场,屠宰场登记信息显示每天有1-2头生猪上市,然而在市场上却发现约有25头猪销售;二是平惠小区市场,登记有一头生猪上市,却发现有10多头猪在销售。
经了解,一是都匀生猪定点屠宰场管理有漏洞,服务态度简单粗暴,养殖户不愿意将生猪送定点屠宰场;二是部分肉商利用市场管理漏洞,为逃避各种税费到养殖户家中私屠滥宰,暗地上市销售。
为此,市政府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综合执法大队,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食品行政执法力度。
督办组指出,执法一次好一次仅仅是治标,达不到治本
目的,希望监管部门认真履职,找出问题根源,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和避免国家财税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