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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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六篇)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六篇)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____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____规定,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____、__基本路线以及____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分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分局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局领导每年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____次督查。

(二)分局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本局电子督查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

第五条督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一)负责对上级国税机关和省、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办、督查工作。

(二)负责分局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局领导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工作。

(三)负责督促分局各部门建立健全制度,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分局的全局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实行督办。

(五)负责对上级和分局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的分办、督查工作。

(六)负责将分局贯彻上级国税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机关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分局其他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负责专项督查工作。

督查督办制度范例(4篇)

督查督办制度范例(4篇)

督查督办制度范例章程:一、目的和任务1. 督查督办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监督和督办,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2. 督查督办的任务是对各部门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并及时跟进,加强沟通协调,促进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3. 督查督办的范围涉及各部门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计划、任务、进展、问题等方面。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 督查督办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协调和推动督查督办工作。

2. 督查组: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督查督办工作,包括问题调查、跟进和反馈。

3. 相关部门:负责配合督查督办工作,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支持。

三、工作流程1. 确定要督查督办的任务和重点。

2. 组织督查组展开调查和收集相关信息。

3. 分析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和工作计划。

4. 跟进问题的解决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5. 定期向督查督办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

6. 提供工作总结和评估,为相关部门改善工作提供参考。

四、考核与奖惩1. 对督查督办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并关注督查督办的实际效果。

2. 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五、保密措施1. 对于督查督办过程中的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避免泄露。

2. 督查督办工作涉及的敏感信息,需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处理。

六、宣传和培训1. 加强对督查督办制度的宣传,提升相关人员的理解和认同。

2. 组织培训,提升督查督办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发生变更,须经督查督办委员会审议并及时公布。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以上为督查督办制度的参考范本,具体制度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督查督办制度范例(2)一、引言随着社会发展和公共事务的复杂化,督查督办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在各个领域的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5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5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督查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法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单位督查督办工作是指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

第三条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加强信息沟通,确保督查督办结果真实可信,以期达到科学决策、依法依规、高效运行的目标。

第二章督查督办的程序与方式第四条督查督办可以通过实地检查、召开会议、查阅档案、召集座谈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督查督办的程序包括:立案、受理、调查、汇总、交办、反馈。

第六条督查督办的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受督查督办单位有权了解督查督办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被督查督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团组进行现场检查,并按时完成督办任务。

第三章督查督办的责任与权力第八条督查督办的责任主体包括上级单位、有关部门等。

第九条督查督办的责任主体应当明确责任范围和职责,成立专门的督查督办工作组。

第十条督查督办工作组负责具体的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组织调研、制定相应的督办方案、解决问题等。

第十一条督查督办工作组有权要求被督查督办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配合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督查督办的权力包括:对被督查督办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要求整改、追究责任等。

第四章督查督办的效果与评估第十三条督查督办应当关注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问题的解决情况,并及时反馈。

第十四条督查督办的效果应当通过定期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工作。

第十五条督查督办的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五章督查督办的保障与奖惩第十六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包括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的保障。

第十七条对于整改不达标或故意拖延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对于优秀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4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4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引言: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是指为了保证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落地,针对重点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的一种组织机制和工作流程。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主体、内容以及具体操作步骤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目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 确保重点工作的正常进行:重点工作对于组织和个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保证重点工作顺利进行,能够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的达成。

2. 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能够及时发现重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提升工作组织和协调能力: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和良好协调。

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能够增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和协作,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和组织能力。

二、主体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主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领导层:负责制定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目标、内容和流程,同时对督查督办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决策支持。

2. 责任部门:负责具体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对重点工作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3. 执行部门:负责根据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和措施,并主动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三、内容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目标设定:制定明确的重点工作目标,包括任务、时间和质量要求等,以便于督查督办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评估。

2. 流程安排:根据重点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确立督查督办的具体流程,包括督查督办的时机、频次、方式和内容等。

3. 责任分工:明确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的责任分工,明确各责任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以确保工作的有效推进。

4. 数据报告:建立数据统计和分析的机制,及时进行数据收集和报告,实施数据分析和挖掘,为督查督办工作提供支持和依据。

5. 问题解决:建立问题发现和解决的机制,及时处理重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问题扩大和蔓延。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5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5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和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督查责任1. 各部门应明确相应重点工作的督查责任人,由部门领导指定。

2. 督查责任人应具备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能够独立开展督查工作。

3. 督查责任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工作,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督查内容1. 督查内容包括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问题发现及时报告和协调解决等方面。

2. 督查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确保督查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督查工作应注重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章督查方式1. 督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文件查阅、听取汇报、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

2. 督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被督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综合分析。

3. 在督查工作中,应注意保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督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第五章督查结果1. 督查结果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并提出问题整改的建议。

2. 针对督查结果,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问题整改,并跟踪督办工作的进展情况。

3. 对于督查结果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继续做好工作。

第六章督查报告1. 督查责任人应编写督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督查范围、督查方式、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建议等。

2. 督查报告应及时提交给部门领导,并抄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3. 督查报告应明确要求被督查单位和相关部门和人员在一定时间内进行问题整改,并定期报告整改情况。

第七章督查工作保障1. 部门应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部门应为督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和经费支持,并及时解决督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3. 部门应建立督查工作的信息化平台,便于对重点工作进行监控和汇总。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3篇)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3篇)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健全公司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效能建设,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重点工作开展,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安全运行和稳健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督查工作必须依据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评估和评审公司的管理行为、管理能力和管理状况,并针对性的提出督查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内部督查工作旨在监督公司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和反馈,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作督查对象,包括各部门、项目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经营班子。

第二章内部督查工作职能及职权第五条公司成立人事督察部,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制度及规范的建设及落实,首先,检查督导并协助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范(流程)的制定与确认。

若还没有建立制度、流程,则牵头督导并组织制订,疏通渠道,快速报批,并检查执行。

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工作情况计划、目标有无,是否按照计划、目标开展工作,工作进展,人员与工作的匹配度和饱和度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团队协作及资源利用情况。

催办及落实总经理会议精神、指示及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的节点、归口处理,协调并催办相关部门工作,跟踪并落实工作进程,组织汇总并结果上报。

督查督办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核查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制度、任务指标(年、季、月、周),以及制度、计划、指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并组织上报执行结果;(二)公司重点项目和重点事项的推进和落实情况;(三)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有关会议、文件等的落实情况;(四)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目标责任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五)参加对各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检查,要求负责部门提交次月合同权利义务变更的;(六)编制汇总检查每月合同的简报或提示表;对不按合同规定管理的行为及时报告;每月____日前将各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内部通报,通报包含风险提醒及通报责任人。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3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3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督办督查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工作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督办督查工作,具体指相关职责和程序。

第三条本制度的核心原则是规范、公开、高效、便民。

第二章督办督查工作职责第四条督办督查工作是指对本单位内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跟进和反馈,以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有效落实。

第五条督办督查工作职责分为:(一)对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提出问题和建议;(二)追踪和沟通工作进展,及时了解工作情况;(三)督促工作责任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四)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五)定期撰写工作报告,向上级汇报。

第六条督办督查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各项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二)工作任务的落实;(三)重要决策和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四)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组织与推进情况;(五)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情况;(六)单位内部管理和工作流程的改进。

第三章督办督查工作程序第七条督办督查工作程序分为以下步骤:(一)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二)制定督办计划和时限;(三)执行督办计划,跟踪和督促工作进展;(四)收集和整理问题和建议,提出解决措施;(五)编写督办工作报告;(六)上报督办工作报告并进行总结分析。

第四章督办督查工作流程第八条督办督查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省略,详细描述工作流程,包括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分派任务、跟踪督促、整理问题建议、编写报告、上报并总结分析等环节)第五章督办督查工作评估机制第九条为确保督办督查工作的质量,建立督查工作评估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期对督办督查工作进行自评和互评;(二)开展督办督查工作培训和交流活动;(三)设立督办督查工作奖励和惩罚机制。

第六章督办督查工作保障第十条为保障督办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以下保障措施:(一)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设备;(二)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数据支持;(三)提供必要的人员配备;(四)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五)确保督办工作人员的待遇和福利;(六)建立健全的督办制度和规范。

督查督办制度(三篇)

督查督办制度(三篇)

督查督办制度为了加强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政府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决定建立和完善督查督办制度。

本制度范文如下: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督查督办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加强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政府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高效。

1.2 基本原则督查督办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协同合作、追究责任。

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应当依法履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督查督办工作的过程应当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协同合作,推动问题的解决;对于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应当追究相应责任。

二、主要内容和程序2.1 督查对象和范围本督查督办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包括市、县、乡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相关行业和领域。

督查范围主要包括政策落实、绩效评估、工作进展等方面。

2.2 督查方式和频次督查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政策调研、问题调查等方式。

督查频次要根据不同的工作情况和需要确定,既要充分发挥督查的作用,又要避免频繁打扰工作。

2.3 督查报告和通报督查工作完成后,应当及时形成督查报告,包括问题的发现、调查过程、解决方案等内容,并向上级政府和社会公开通报。

督查报告应当客观、准确、真实。

2.4 督办措施和跟踪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督办,明确具体的解决措施和责任人,定期跟踪督办进展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5 督查评估和问责定期对督查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机制。

对于工作不到位、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应当追究相应责任,进行问责。

三、责任和监督机制3.1 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责任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应当落实督查督办制度,受理督查任务、配合督查工作、积极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2 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督上级政府应当对下级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包括督促督办、组织验收等方式,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4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4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濮阳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办理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领导和所领导的批示件以及其他交办事项,提高工作执行力,推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是指对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其他____、交办案件的落实和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坚持突出重点、讲求时效、确保落实的原则,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范围(一)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文件作出的需要我所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重要工作部署;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二)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领导明确要求我所办理并报告办理结果的批示件,或批请我所主要负责人阅处、研究、考虑,但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批示件。

(三)全省动物卫生监督与疫病防控工作会议、所长办公会议、所务会议、专题会议,全省动物卫生监督与疫病防控工作年度计划,我所年度、季度工作计划等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四)所领导批示给各科室办理的要求报告办理结果的批示件。

(五)其他需要督查督办事项。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程序(一)拟办。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上级领导的批示内容和要求,办公室以《文件呈批表》提出拟办意见,报所领导批示审定。

(二)立项。

按照所领导批示精神,对需要报告办理结果的重要工作任务,办公室将其列入督查督办工作范围,并进行督查督办立项登记。

(三)交办。

办公室以《文件处理表》向所领导批示的承办科室交办工作任务,提出相关办理要求。

(四)承办。

承办科室接到《文件处理表》后,按要求和时限认真办理,按时办结。

多个科室共同承办的,牵头承办科室要做好承办____工作。

(五)督办。

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掌握督查事项办理进展情况,适时提醒、督促承办科室抓紧办理。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为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上级指示、集团工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条例。

督查督办工作主要密切环绕集团党总支、业务的中心工作进行,坚持领导负责、分流承办、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及时发现、推广各部门落实领导决策的新经验,督促并协调解决各部门在落实领导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督查督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部室、子公司有义务接受督查,并按要求回复承办结果。

督查督办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催促检查;(二)对集团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重大决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催促检查;(三)对集团领导指示和交办事项的督办;(四)对市长热线转来或者集团员工反映的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的催促检查;(五)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督查督办工作的程序可分为立项、拟办→交办→催办、查办→办结→立卷归档等五个环节。

在集团做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之后,或者在接到集团领导的指示、交办事项之后,办公室要登记立项,并及时提出拟办科室。

立项要坚持一事一项的基本原则,一个工作部署或者一项决策,立为一项。

其中重大和复琐事项,在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后,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并报集团领导审定。

集团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的性质,采用书面形式将督查督办事项交有关部门办理。

在交办时要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为及时了解督查督办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集团办公室到承办部门催办,适时加以催办查办,同时,要积极协助被督查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艰难。

( 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并上报办理结果。

集团办公室对承办部门上报的办理结果报告,要认真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符合交办时所提出的要求,情况是否清晰,工作是否落实。

办理结果符合要求的,集团办公室负责人审阅后,及时向领导汇报,同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对不符合交办要求的,要退回承办部门补办或者重办。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2篇)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2篇)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多项工作的执行落实,提升管理水平,强化____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部门公司办公室是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督查督办工作。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围绕公司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狠抓落实。

积极有效地对公司各部门贯彻落实公司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和公司总经理交办事项等进行督促、检查、催办、协调和反馈。

第四条督查督办的主要内容一、工作要求和文件要求;二、总经理办公会、周例会和专项工作会等确定的重要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决策事项;三、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督查督办的实施一、督办。

主要是对已布置的工作进行监督、督办。

(一)每周五下午15。

____时前,各部门将领导要求本周内完成的工作完成情况书面反馈办公室,对未按时、按质完成的事项要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完成时间。

(二)次月____日,各部门要将领导要求在上月内完成的工作和公司各类文件规定时间节点需完成的工作完成情况书面反馈办公室,对未按时、按质完成的事项要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完成时间。

(三)对周内、月度内未完成的工作,需其它部门配合的,应提出需配合的具体部门,由办公室汇报公司领导同意后责成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四)对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又没有说明原因、提出完成时间的,办公室在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采取立项督办。

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口头或书面通知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并提出督查要求,办理时限;对业务交叉、涉及几个部门的督办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征得领导同意意见后,由主办部门牵头与协办部门共同办理。

二、督查。

主要是对落实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办法、规定、通知等文件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一)办公室每月至少对公司各部门落实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办法、规定、通知等文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并将检查情况和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罚意见书面报总经理。

(二)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或工作,办公室从开始就要进行连续不断地跟踪督查,及时反馈信息,随时为公司领导提供动态的督查信息,直至全过程办结。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4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4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制度旨在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

通过建立和落实严格的督查督办制度,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问题的及时解决和工作质量的提升。

二、督查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确保项目按计划、按要求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2. 原则:(1) 统一领导,明确责任:明确督查的领导和责任主体,形成统一指挥体系。

(2) 及时准确:督查要及时开展,准确把握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3) 严肃认真:督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严肃追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 公正公平:督查要公正公平,不偏袒,不追求形式主义。

(5) 积极创新:督查要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督效果。

(6) 落实整改: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督查程序1. 制定督查计划:根据重点工作的进度和重要性,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督查计划。

2. 督查通知:在督查前,向责任主体发出督查通知,明确督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3. 督查实施:按计划进行现场督查,对工作进展、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 整理督查材料:将督查过程中获得的材料进行整理,形成督查报告。

5. 督查报告上报:将督查报告上报给相关领导,包括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问题和整改情况等内容。

6. 督查结果通知:将督查结果及整改要求通知责任主体,督促其积极整改。

四、督办的方式和措施1. 督促报告制度:对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不明、进度滞后的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督促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解决。

2. 例会督办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办,及时解决问题。

3. 工作分解制度:将重点工作分解给相关责任主体,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定期与责任主体进行沟通督促。

4. 督查督办记录制度:督查和督办的过程要做好记录,形成督查督办台账,便于追踪和监督。

五、督查督办的评估和考核1. 评估指标:根据督查和督办情况,制定量化的评估指标,包括工作进展、问题解决、工作质量等方面。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5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5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工作进展的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落实工作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督办督查工作是对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第四条督办督查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防范工作中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督办督查工作应坚持公正、客观、科学、准确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督办督查工作的方式包括书面督办、现场督查、座谈会等。

第七条督办督查工作的结果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涉及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和解决。

第二章督办督查工作流程第一节督办工作流程第八条督办工作的周期一般为每个工作周期的开始和结束阶段。

第九条督办工作的主要环节包括督办任务的确定、执行情况的监督、问题的解决和结果的反馈。

第十条督办任务的确定应由领导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任务要求进行安排,并书面通知到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督办任务的执行情况应由相关人员按照任务要求进行具体的行动,并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出现问题时,相关人员应及时上报问题,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解决。

第十三条督办工作的结果应由相关人员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改进意见。

第二节督查工作流程第十四条督查工作的周期一般为每个阶段的开始和结束。

第十五条督查工作的主要环节包括督查计划的制定、督查组的组建、实地督查和督查报告的编制。

第十六条督查计划的制定应由领导或主管部门根据任务要求和工作进展进行安排,并确定督查的重点和范围。

第十七条督查组的组建应由相关人员组成,人员的选拔应考虑到专业能力、经验和责任心等因素。

第十八条实地督查是指督查组前往工作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督查报告应由督查组根据实地督查的情况进行撰写,要真实反映工作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三节督办督查工作的要求第二十条督办督查工作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故意歪曲和隐瞒事实。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3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3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直属税务局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实现督查督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的原则(一)办公室根据督办任务检查、协调、调度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并在督查督办过程中及时向领导反馈督查督办工作开展情况,做到讲真话、报实情、反映真实情况。

(二)实事求是。

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地了解现实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问题,防止以偏概全、弄虚作假和做表面文章。

(三)提高效率。

严格按要求时限完成督查督办事项,做到高效、快捷。

(四)注重实效。

以严谨的作风、务实的态度,着眼于及时、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督查督办的内容(一)年度工作会议、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决定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年度重要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局长指示、批办的其它工作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三、督查督办的程序(一)分发。

对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由办公室人员进行登记,根据批示和交办事项内容,下发《督查督办通知单》转相关责任科室办理。

(二)承办。

承办科室应按照督办内容和时限要求认真进行办理。

如认为承办事项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应说明理由,由办公室转其他科室办理。

(三)督办。

督办事项下达后,督查人员应对承办科室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情况进行督办。

对有时限要求的,承办科室应在要求时限内完成。

(四)督查。

对于局领导批示的重要事项要进行实地督查,及时促进工作落实。

(五)反馈。

对承办科室上报的反馈报告及时呈送领导阅批;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退回承办科室进一步办理。

四、督查督办的要求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办理督办事项。

对违反时限规定,特别是拖延、推诿而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对在督查督办时发现其人员工作态度差,敷衍了2事,完成任务不力,工作出现重大差错或监督改正事项逾期未改正的,给予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五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五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一、目的规范学校重点工作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学校领导重要批示、学校重要工作的布置、会议重要决定等重点工作按计划实施。

二、范围适用于学校领导的重要批示、行政办公会议重要事项及其它重要事项的督查与督办。

三、定义工作督办。

代表学校校分管领导督促、跟踪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向主要领导汇报、提出奖惩建议。

四、职责1、纪委工作者代表负责重点工作的确认及督办结果的审核;此项工作纳入中层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的绩效考核中的重点工作。

2、纪委工作者负责督办事项的整理、组织相关部门跟进、向管理者汇报,提出处理建议报管理者;3、责任部门:负责督办事项的完成并承担相关责任;4、相关部门。

负责协助督办事项的完成并提出建议。

五、内容1、纪检办公室负责将拟办的事项整理好,要求有明确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完成时间、检查人和要求等。

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2、将督办工作交由承办部门并组织检查。

了解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3、责任部门应把工作进展情况如实汇报并承担相关责任。

4、负责与责任单位做好工作总结并提出处理建议。

5、其它需要协助的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奖罚1、责任单位对所督办的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工作或工作不到位的,对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

造成影响或损失的专项处理。

2、责任单位对所督办的工作按要求完成出色的,按绩效考核办法进行重点工作奖励,特别突出的专项奖励。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二)濮阳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办理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领导和所领导的批示件以及其他交办事项,提高工作执行力,推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是指对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其他举报、交办案件的落实和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坚持突出重点、讲求时效、确保落实的原则,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5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5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督查督办工作,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是指将督查和督办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在进行督办,推动问题的解决,从而提高单位的运行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制度。

第三条督查是指对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为下一步推动问题解决提供依据和数据。

第四条督办是指在督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和催办,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并确保问题的解决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督查督办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实事求是,公正透明。

第六条单位督查督办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的责任和作用,形成合力,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单位督查督办工作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程序,保护被督查督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应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果。

第二章督查的任务和职责第九条单位督查的任务是对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为下一步推动问题解决提供依据和数据。

第十条单位督查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和评估;(二)发现问题,并进行整理、分析、总结,形成督查报告;(三)提出问题解决的建议和措施,并协调各方力量,推动问题的解决;(四)督促督办单位按时解决问题,并跟踪问题解决的进展和效果;(五)定期向上级汇报督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结果。

第十一条单位督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正透明;(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形成合力,明确责任,全面推进问题的解决;(四)及时跟踪,强化督办,确保问题的解决质量和效果。

(五)保护被督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督查的程序和方法第十二条单位督查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确定督查任务和范围,明确督查目标和要求;(二)组织督查人员,制定督查计划和方案;(三)组织督查调研,搜集相关资料和信息;(四)开展实地走访,听取意见和建议;(五)整理督查材料,形成督查报告;(六)交办问题和提出建议;(七)跟踪督办,督促问题解决;(八)评估和总结,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4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4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单位督查督办是指上级机关对下级单位进行监督,并要求下级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的工作。

为了规范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可以制定以下制度:1. 目标和原则:制定明确的目标和原则,明确督查督办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单位工作的改进和问题的解决,并确保督查督办工作公正、公平、透明。

2. 职责和权限:明确上级机关和下级单位的职责和权限,上级机关应明确指定责任人并授予督查督办权限,下级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按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解决情况。

3. 信息反馈:建立健全的信息反馈机制,督查督办工作应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督查结果和问题解决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和及时反馈。

4. 运作流程: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明确督查督办的各个环节和具体步骤,包括问题发现、问题报告、问题解决和结果评估等,确保工作有条不紊、高效有序地进行。

5. 考核和奖惩:建立督查督办工作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对于积极主动解决问题、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屡教不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单位,应进行相应的批评和处罚。

6. 审批和备案:督查督办工作的结果应经上级机关审批,并及时备案,确保工作的合法、规范和有效。

以上是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一些建议,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2)是指为加强对单位工作的监督和督办,制定的一套规范化、程序化的工作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督查和督办的范围和对象:明确督查和督办的领域,确定需要督查和督办的单位和个人。

2. 督查和督办的目标和任务:明确督查和督办的目标和任务,例如检查单位工作是否遵守相关规定,是否达到预定目标等。

3. 督查和督办的组织机构和责任:设立专门的督查和督办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督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4. 督查和督办的程序和方法:制定督查和督办的具体程序和方法,包括督查和督办的周期、目标、内容、方式等。

5. 督查和督办的结果和反馈:督查和督办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督查单位和个人,对达到预期效果的进行肯定和表扬,对存在问题的进行整改和督促。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三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三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引言: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是指为了保证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落地,针对重点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的一种组织机制和工作流程。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主体、内容以及具体操作步骤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目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 确保重点工作的正常进行:重点工作对于组织和个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保证重点工作顺利进行,能够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的达成。

2. 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能够及时发现重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提升工作组织和协调能力: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和良好协调。

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能够增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和协作,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和组织能力。

二、主体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主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领导层:负责制定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目标、内容和流程,同时对督查督办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决策支持。

2. 责任部门:负责具体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对重点工作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3. 执行部门:负责根据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和措施,并主动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三、内容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目标设定:制定明确的重点工作目标,包括任务、时间和质量要求等,以便于督查督办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评估。

2. 流程安排:根据重点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确立督查督办的具体流程,包括督查督办的时机、频次、方式和内容等。

3. 责任分工:明确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的责任分工,明确各责任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以确保工作的有效推进。

4. 数据报告:建立数据统计和分析的机制,及时进行数据收集和报告,实施数据分析和挖掘,为督查督办工作提供支持和依据。

5. 问题解决:建立问题发现和解决的机制,及时处理重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问题扩大和蔓延。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五篇)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五篇)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三)各部门(单位)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四)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五)公司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六)同级部门(单位)委托的督办事项;(七)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三条组织领导建立以行政管理部为主、其它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行政管理部专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

第四条公司其它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公司领导的要求,落实各项督查工作。

第五条行政管理部通过《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六条工作程序督查督办工作包括。

督查立项与任务分解、领导批示、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事项立项。

督查立项由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

(二)公司领导批示。

行政管理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中列明督查事项的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部门(单位)实施。

(三)承办。

相关部门(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

接受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单位)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或公司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承办部门(单位)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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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本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本局电子督查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

第五条督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对上级机关和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招商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办、督查工作。

(二)负责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局领导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工作。

(三)负责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全局的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实行督办。

(五)负责对上级和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的分办、督查工作。

(六)负责将贯彻上级招商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部门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分局其他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负责专项督查工作。

第七条分局通过电子督查系统进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二章
权限管理
第八条用户权限。

用户权限分为分局领导权限、督查员权限、部门领导权限、部门内勤权限和一般干部权限五个
级次。

第九条分局领导权限。

分局领导拥有分局督查事项批示权、延期事项审批权、办理结果复审权(包括退办权、完成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全部事项跟踪查询权。

第十条督查员权限。

督查员是分局系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管理分局所有用户的信息和权限,包括建立用户账号、设置用户初始登录口令和权限级次等。

具体包括:系统维护权、督查事项立项权、延期事项审核权、办理结果初审权(包括不需要领导复审事项的退办权、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催办权、全部事项的跟踪查询权、督查通报(督查专报)上传权、考核结果的审核、调整、公示权。

第十一条部门领导和部门内勤权限。

(一)本部门承办事项批示权、办理结果的审核上报权、延期申请的审批和审核上报权、部门承办事项的跟踪查询权。

(二)部门领导直接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和办理结果反馈权。

(三)本部门分管工作的考核权和考核结果录入上报权。

第十二条一般干部权限。

本人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办理结果反馈权和阅读查询权。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工作程序。

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领导批示、分办、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
归档等程序。

第十四条督查事项立项。

督查事项立项由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立项时要注明公开或不公开,对公开事项所有人员均可通过分局内网“督查督办”模块浏览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非公开的事项只能由事项流经的人员阅读查询。

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一)上级国税机关和分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分局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奋斗目标。

(三)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和交办、督办事项。

(四)分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党支部会议等重要会议确定的重要工作事项。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人民来信来访办理情况和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第十五条领导批示。

局办公室对需列入督查督办的工作,应在电子督查系统中列明督查工作的事项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经分局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单位实施。

对需要会签的督查事项,可同时转报多个领导批示,领导会签后,督查员可根据领导批示意见修改具体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立项分办。

办公室根据局领导的要求和督查内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定期拟出督查事项进行分类立项,分解下达给有关部门办理。

对涉及几个部门的综合
性督查事项,要分别注明主办和协办部门,明确责任范围;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要时由办公室报请分局领导批准成立督查小组开展督查。

第十七条承办。

有关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

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员或分局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而非整个事项的最终完成时间。

一般承办单位的完成时限为整个事项最终完成时限前三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的在具体事项督办要求中另行说明。

对时限紧迫、内容重要的上级决定、指示应随到、随办;对一些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落实难度大的督查事项,要实施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对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对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督查任务,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并由分局进行协调。

第十八条督查事项办理。

各承办单位接到督查事项后,要及时组织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形成专题报告,经承办单位领导审签后上报。

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对需上报的报表、表格等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并在反馈结论栏中写明所上传附件的名称。

第十九条延期处理。

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必须在事项到期前,通过电子督查系统
办理延期申请。

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经承办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督查员初审,督查员初审后根据具体情况批复申请人或转报主管领导审批。

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延期申请,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申请人,在批复申请人时,应明确具体完成时间。

第二十条督办。

督查事项由负责督查的部门按照职责和局领导的要求进行督办。

督查员应定期通过电子督查系统的“事项跟踪”功能,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查事项的完成情况,加快办理速度,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反馈。

承办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办公室要及时将承办单位的反馈情况向分局领导汇报。

督查事项办结后,承办单位要整理办结报告,报送办公室和有关领导审结,一般情况下,年度工作情况,每季反馈一次;分局奋斗目标,半年反馈一次;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反馈。

第二十二条审核。

分局对承办单位报送的督查事项按下例程序进行审核。

(一)由督查员进行初审,督查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办理结果做出退办、核销存档或转报主管领导审核等处理。

(二)主管领导对督查员转报的办理结果应签署审核意见,对完成合格的事项应在系统内核销存档,对完成不合格
的事项应在系统内进行退办,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三)对退办的事项,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期限。

(四)对承办单位送报的办理结果,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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