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教师-word范文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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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教师

篇一:反家庭暴力法

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作为社会的“毒瘤”,具有严重危害性,不仅侵害妇女、儿童、老人等受害人的身心健康,而且危害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妇女维权合议庭、家暴“110”报警中心、伤情鉴定机构、家暴“110”投诉站、家暴庇护中心、妇女法律援助工作部、维护妇女儿童权

益工作组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网,不断满足妇女群众维权服务需求,拓

宽维权领域,创新维权方式,强化维权功能。我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

保障家庭成员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筑牢法治的坚固防线。要加强妇女儿童源

头维权,围绕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反家庭暴

力法的贯彻实施。要健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家庭纠纷调解、利益表达维护、庇护救助工作机制,创新集信访受理、普法咨询、法律援助、

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帮扶救助于一体的基层维权服务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人

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巾帼维权志愿者作用,依法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加

优质、便捷、贴心的维权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婚姻家庭纠纷对家庭成员尤其是

未成年人权益的侵害,切实维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合法权益。从我做起、反对暴力、珍爱家庭、善待家人、履行责任,建设没有暴力、平等沟通的家庭环境,

建设相互尊重、和谐相处的家庭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积极发声,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强化全社会共

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

篇二:“反家庭暴力”活动工作总结

张湾区财政局开展“反家庭暴力”活动工作总结

张湾区在全区实施创建“无家庭暴力社区(村),打造和谐张湾”活动,我局

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严格按照张妇维字[201X]2号文件要求来组织落实,把

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证创建活动有序进行。

成立了张湾区财政局开展“反家庭暴力”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的开展给

予组织上的保障,使这项工作开展的有领导、有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二、通过构筑各种活动平台,达到户户参与、人人有责的创建新局面。

1、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疏通信访工作渠道,对妇女儿童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矛盾纠纷、上访件给予高度重视,积极有效的化解、遏制此类矛盾纠纷。

3、利用“五五”普法和有关节日时间,宣传学习《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4、3月8日,在举办“庆三八”活动中,对妇女法律法规、妇女维权的宣传和

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5、在“三八维权周”内积极开展活动,组织妇女干部、职工到其

他单位参观学习;召开座谈会,交流思想,倾听民生,解决困难;办维权板报,宣传法律法规等。

虽然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创建活动,也受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

不足,如:由于没有现在可循的模式,一些制度职责还没有完全建立和运行,

活动效果的辐射面还不广等。今后,我们将继续把这项工作作为妇联和综合治

理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新的有效方法,大胆创新,使这项工作能够真正的发

挥其应有的作用,切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事件发生,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在婚

姻家庭中的权益,维护家庭安宁和社会稳定。

篇三:反家庭暴力法讲座

反家庭暴力法讲座

湖南普利律师事务所黄瑾律师

一、立法目的: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当前家庭暴力的现状:有资料表明,中国2.7亿家庭中,有30%存在家庭

暴力行为,除了殴打等暴力行为外,危害性最大的精神暴力,即冷暴力,家庭

暴力已成为影响和破坏婚姻家庭幸福的重要因素,已经影响了社会稳定和谐,

成为了亟待解决的严峻问题。

三、立法的必要性:由于缺乏法律的支撑,缺乏足够的司法干预,缺乏行之有

效的社会救济渠道,受害者得到支持十分有限,根本就不能制止家庭暴力,有

些受害者报警或寻求妇联帮助后,反而会招来更大家庭暴力,导致那些受害者

对生活无望,甚至选择自杀,还有一些受害者因自卫而杀人,这是在家庭暴力

恶性循环中不可避免的恶果,特别是一些受性虐待的妇女,她们叫天天不应,

叫地地不灵,由此可见,没有专门的法律做保障,要想杜绝家庭暴力简直就是

天方夜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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