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设计

合集下载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要点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要点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要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层住宅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这些高耸的建筑为人们提供了舒适的居住环境,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挑战。

由于高层住宅建筑人员密集、疏散困难、火势蔓延迅速等特点,防火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探讨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的要点,以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建筑总体布局1、防火间距高层住宅建筑与周边建筑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根据相关规范,高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3 米。

防火间距的设置可以有效防止火灾蔓延,为消防救援提供有利条件。

2、消防车道小区内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4 米,转弯半径不应小于 12 米,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被占用或堵塞。

3、登高操作场地高层住宅建筑应在消防车登高操作面一侧设置登高操作场地。

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 15 米和 10 米,其坡度不应大于 3%。

登高操作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便于消防车辆展开救援作业。

二、建筑结构防火1、耐火等级高层住宅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如承重墙、柱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50h 等。

2、防火分隔建筑内部应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将不同的区域分隔开来,以阻止火势和烟气的蔓延。

例如,楼梯间、前室、电梯井等部位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防止火灾通过竖向通道蔓延。

3、管道井防火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不燃烧体。

三、安全疏散设计1、疏散楼梯高层住宅建筑应至少设置两部疏散楼梯,且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楼梯的宽度应根据居住人数和疏散要求确定,一般不应小于 11 米。

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超高层消防工程要求标准

超高层消防工程要求标准

超高层消防工程要求标准
超高层消防工程的要求标准如下:
1. 建筑设计要求:
- 建筑高度:超过高层建筑的标准,一般指高度超过150米。

- 建筑结构:采用钢结构或混凝土构造以提供足够的结构强度和耐火性能。

- 防火分区:将建筑划分为一定的防火分区,限制火势扩散。

2. 火灾报警系统:
- 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在关键区域设置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等设备,及时发现火灾。

3. 自动灭火系统:
- 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等,提供及时有效的灭火方式。

- 在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供水、加压设备,确保消防水源充足。

4. 疏散设施:
- 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和疏散楼梯,保证人员可以迅速疏散。

- 安装应急照明和导向标志,确保疏散通路的可见性。

5. 应急电源设备:
- 超高层建筑需要备有应急发电设备,以确保消防设备和疏散通道在火灾时的正常运行。

6. 防烟排烟系统:
- 安装防烟排烟设备,以减少烟雾对疏散的影响,同时能为灭火提供清晰的视野。

7. 消防通道和消防电梯:
- 高层建筑需设置独立的消防通道,以保障灭火人员和疏散人员的安全。

- 安装特殊消防电梯,保证在火灾情况下的运行和疏散。

8. 定期检测和维护:
- 对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 进行定期的防火演练和培训,提高建筑内人员的灭火和疏散能力。

超高层消防工程的要求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仅是一般的要求。

大于33层住宅消防要求

大于33层住宅消防要求

大于33层住宅消防要求
1.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2. 高层建筑应设有独立的消防水源设施,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等。

3. 高层建筑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 高层建筑的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烟道、排气道等竖向井道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5. 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应设置在易于疏散的地方,楼梯间应设有足够的疏散宽度和疏散出口。

6. 高层建筑的外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7. 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8. 高层建筑应设有专门的消防控制室,配备专业的消防管理人员。

9. 高层建筑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10. 高层建筑应制定详细的消防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摘要:近年来,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人口迅速增加,导致了土地资源的紧缺。

建设高层、超高层建筑已经成为缓解城市土地资源紧缺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城市发展速度的指标。

于是,高楼林立,高层建筑为人们提供了新的工作、居住条件,同时也为人们提出了一种新的问题:如何防止高层建筑的火灾,以及如何有效地扑救火灾。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设计;问题;解决方案引言: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居住密度也在不断提高,而且建筑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因此,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因此,必须对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进行深入的研究,以确保其正常运行,确保其安全运行。

一、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意义1、有利于确保高层建筑安全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筑的设计受到了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生态环境、空间结构、未来发展等都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完成安全规划和防火设计后,设计者必须重新制定防火安全设计方案,以保证高层建筑在城市规划中的积极作用,保证施工作业中的建筑安全。

同时,设计单位在设计和规划高层建筑时,要留出多条消防通道和安全通道,并对总体消防设计规范、防火分区划分、安全疏散通道、应急装置安装等进行了严格的设计,以保证当有火灾的时候,高层建筑的人们能够在火灾中“自救”。

2、有利于确保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建筑物火灾是危害社会公共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其危险性大、蔓延快、扑救难度大、安全隐患多,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威胁巨大。

所以,在高层建筑的设计中,一般都会考虑到各种防火安全措施,如防火通道、防火门等,以避免或降低火灾的发生。

在高层建筑的设计中,还应包含消防栓、增压稳压设施、自动喷水系统、屋顶消防水箱等方面的设计内容,以应对各种可能的火灾发生,从而有效地消除高层建筑的火灾安全隐患[1]。

二、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1、消防设计不规范有的消防设计者对防火设计的要求不够全面,在进行消防设计时不能根据不同的特点灵活使用;有的消防设计师不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职责,在设计中不够严谨,很容易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一,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应符合建筑法规的要求。

这包括对建筑的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例如,建筑的结构和耐火性能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要满足国家消防部门的要求。

第二,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建筑的消防逃生通道。

每层建筑应该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以保证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逃离火灾现场。

通道的设计应满足相关的规定,通道的宽度、高度和长度等都需要符合相应标准。

第三,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建筑的消防设备。

每层建筑应设置相应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

这些设备应布置在易燃、易爆和易烟的场所,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四,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建筑的防烟措施。

防烟通道应设置在建筑内的关键位置,如楼梯间、走廊和公共区域等。

这些通道应具有良好的防烟性能,以确保被困人员能够安全地逃生。

第五,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建筑的火灾监测系统和报警系统。

建筑应设置火灾报警器、烟雾探测器等系统,以便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这些系统应与当地的消防部门和相关机构联网,以便及时报警和调度。

第六,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建筑的电气安全。

建筑的电路设计和安装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以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

总之,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防火规范是确保建筑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迅速疏散和有效灭火的关键。

这需要考虑建筑的结构、消防设备、防烟措施、火灾监测系统、报警系统和电气安全等方面,以确保建筑的消防安全。

同时,建筑的设计也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确保建筑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有哪些要点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有哪些要点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有哪些要点随着城市的发展,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

然而,高层建筑由于其高度高、人员密集、功能复杂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要点。

一、防火分区设计防火分区是指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

在高层建筑中,合理划分防火分区可以有效地控制火灾的蔓延范围,减少火灾损失。

根据相关规范,高层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应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建筑高度等因素确定。

一般来说,一类高层建筑的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不应超过 1500 平方米,二类高层建筑的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不应超过 1000 平方米。

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可适当增加。

在划分防火分区时,应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

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

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卷帘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和可靠性。

二、安全疏散设计安全疏散是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火灾发生时,确保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到室外安全区域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要合理设置疏散楼梯。

高层建筑应设置不少于两个疏散楼梯,且楼梯应分散布置,避免集中在同一区域。

疏散楼梯应具有足够的宽度和坡度,以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并设置正压送风系统,防止烟雾进入楼梯间。

其次,要合理设置疏散通道。

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通道的宽度应根据人员流量和疏散距离确定,一般不应小于 14 米。

再者,要合理设置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和距离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安全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指示灯具,以便人员在火灾时能够迅速找到。

此外,还应考虑人员疏散的时间。

根据相关规范,高层建筑的人员疏散时间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人员在火灾发展到危险状态之前能够安全疏散。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规范«高层民用修树立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局部修订条文目录2 术语………………………………………………………………………………………………3 修建分类和耐火等级……………………………………………………………………………4 总平面规划战争面布置…………………………………………………………………………4.1 普通规则……………………………………………………………………………………4.2 防火间距……………………………………………………………………………………4.3 消防车道……………………………………………………………………………………6 平安疏散和消防电梯………………………………………………………………………………6.1 普通规则……………………………………………………………………………………7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7.3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池和室外消火栓………………………………………………7.4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室内消火栓和消防水箱………………………………………………7.6 灭火设备………………………………………………………………………………………8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理……………………………………………………………………8.4 机械排烟………………………………………………………………………………………9 电气…………………………………………………………………………………………………9.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9.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9.5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2 术语2.1.07 商业效劳网点commercial serving cubby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效劳用房。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重点是什么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重点是什么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重点是什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

这些高耸入云的建筑在为人们提供更多居住和工作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其中火灾风险尤为突出。

高层建筑由于其高度、人员密集度和复杂的结构,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极大,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做好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至关重要。

那么,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重点究竟是什么呢?一、合理的建筑布局高层建筑的布局设计对于防火至关重要。

首先,要确保建筑物之间有足够的防火间距,以防止火灾从一栋建筑蔓延到另一栋建筑。

防火间距的大小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使用性质、耐火等级等因素来确定。

其次,建筑物内部的功能分区要明确,将不同用途的区域合理划分,如将住宅、商业、办公等区域分开,减少火灾蔓延的可能性。

同时,要设置专门的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要有独立的防火分隔设施,如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以将火灾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在建筑布局中,还要考虑疏散通道的设置。

疏散通道应直通室外,且宽度和数量要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楼梯间、前室等疏散部位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防止烟雾和火势侵入。

二、可靠的防火分隔防火分隔是阻止火势蔓延的重要手段。

在高层建筑中,垂直方向的防火分隔尤为重要。

楼板、楼梯间、电梯井等部位应采用具有足够耐火性能的材料进行分隔,防止火灾通过竖井蔓延。

防火墙应从建筑基础一直砌到屋顶,且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密封性。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关闭,并能保持其防火性能。

管道穿过防火分隔部位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密封,防止火势通过管道蔓延。

对于一些特殊的部位,如玻璃幕墙与楼板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以防止火灾通过幕墙蔓延。

三、安全的疏散设施疏散设施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关键。

高层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楼梯,楼梯的宽度、坡度和扶手高度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以防止烟雾侵入。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无阻,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应清晰可见,引导人员快速疏散。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精选5篇)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精选5篇)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精选5篇)【关键词】超高层建筑;供配电;防雷及保护接地;弱电系统设计1、应注意的问题1.1负荷等级及供电电源1.210KV供电系统设计超高层建筑供电变电所10KV结线,宜采用单母线分段形式,当有多台变压器组供电时可以分多段,一般为两台变压器为一组。

10KV外部接线宜考虑环网供电结线形式,可以完善10KV系统的环网结线,提高10kV 配电网的安全可靠性。

如选用SM6环网配电柜,既能改进用户变电所的高压开关柜的整体质量,提高用户变电所的安全可靠性,又能适当降低电气设备的投资及变配电所的土建面积,同时也为推广用户变电所无人值班创造条件。

10kV用户变电所主结线方案采用中置式开关柜,电源进线柜可以设置保护,变压器出线开关采用断路器柜。

选用断路器柜时主要是针对单台变压器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kVA时采用、断路器作为变压器的主保护。

10KV结线系统采用微机保护系统,微机保护系统主机装于值班室内。

1.3供电配电所设置一般超高层建筑主要用电负荷如中央空调机房、水泵房等均设存地下层,其他较大的用电负荷主要没置存一层及以上的裙楼,而且地L建筑高度不超过200m,由变配电所引至屋顶用电设备的供电距离也还存比较经济合理的范围内,为使变压器尽尽量靠近负荷中心,因此一般在设计中将变配电所设在地下一层,而将柴油发电机房设在变配电所附近。

对于超过200m的超高层建筑,一般在建筑的上部避难层及屋顶也设置了较多的用电设备,当由单个变配电所直接供电不是很经济时,可号虑在上部的避难层再设置一个变配电所,以减少该部位用电设备的供电半径,但设置该变电所应考虑变压器的垂直运输通道以及设备对楼板荷重的影响,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不宜超过800kVA。

各区域配电中心变压器的设置,可根据所供电的服务范同负荷容量来确定。

超高层建筑中设备层负荷相对集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设置箱式变电站供电。

在超高层建筑群中还应考虑1OkV中心开闭所,要确保每个lOkV区域配电中心有10kV双回路供电电源。

最新版: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最新版: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最新版: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1. 总则1.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

对于已建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根据本规范进行防火设计改造。

1.2 规范依据本规范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建筑火灾危险性评估规范》(GB)等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制定。

1.3 防火设计原则1.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3. 保障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4. 科学先进,易于操作。

2. 高层民用建筑定义及分类2.1 高层民用建筑定义本规范所称高层民用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住宅类民用建筑。

2.2 高层民用建筑分类高层民用建筑分为一类和二类。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100m的建筑。

3. 防火分区与防火间距3.1 防火分区高层民用建筑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火灾危险性、建筑高度等因素,合理划分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火分区面积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火灾危险性、建筑高度等因素确定。

2. 防火分区应采用防火墙、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进行分隔。

3. 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分隔设施应具有足够的防火性能和耐火极限。

3.2 防火间距高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火灾危险性、建筑高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火间距应不小于表3.2.1的规定。

2. 防火间距应采用实体防火墙进行分隔。

3. 防火间距内的空地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

4. 防火构造要求4.1 防火墙防火墙应符合下列要求:1. 防火墙应采用不燃材料建造,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2. 防火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3. 防火墙应严密,不应有裂缝、空洞等缺陷。

4.2 防火门防火门应符合下列要求:1. 防火门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一章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0.6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2.0.1 裙房skirtbuilding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

2.0.2 建筑高度buildingaltitude 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

2.0.3 耐火极限durationoffireresistance 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2.0.4 不燃烧体non/combustiblecomponent 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2.0.5 难燃烧体hard/combustiblecomponent 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

2.0.6 燃烧体combustiblecomponent 用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2.0.7 综合楼multiple/usebuilding 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GB50045一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

GB50045一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

【法规类别】技术标准【法规标题】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法规分类】【法规文号】【文件编号】G B50045一95【颁布机关】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批准机关】【颁布日期】1995-11-01【实施日期】1995-11-01【适用地区】【主题词】【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全文】UDC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P GB50045一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tall buildings995-05—03发布 1995-11-01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tall buildingsGB50045-95(含97年、99年、2001、2005年局部修订条款)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施行日期∶l995年1l月l日中国计划l995目次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的通知建标〔1995〕26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l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45—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l1月1日起施行。

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GBJ45—82同时废止。

在执行本规个别规定如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主待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协商解决。

本规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消防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一九九五年五月三日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4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64.1 一般规定 64.2 防火间距 94.3 消防车道 115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125.1 防火和防烟分区 125.2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 135.3 电梯井和管道井 145.4 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卷帘 15 5.5 屋顶金属承重构件和变形缝 166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176.1 一般规定 176.2 疏散楼梯间和楼梯 206.3 消防电梯 227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自动灭火系统1997) 237.1 一般规定 237.2 消防用水量 247.3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池和室外消火栓 267.4 室消防给水管道、室消火栓和消防水箱 277.5 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泵 297.6 灭火设备(自动灭火系统1997) 308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 318.1 一般规定 318.2 自然排烟 328.3 机械防烟 348.4 机械排烟 368.5 通风和空气调节 379 电气 389.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389.2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99.3 灯具 409.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419.5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42附录A 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43 附录B 本规用词说明 48附加说明: 49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

高层住宅设计消防规范

高层住宅设计消防规范

引言:高层住宅设计消防规范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对社会和环境的危害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继续探究高层住宅设计消防规范的相关内容,包括建筑材料选择、建筑结构防火设计、疏散通道设计、消防设备配置和火灾隔离措施等。

正文:1. 建筑材料选择1.1 火阻性能要求:根据国家标准,高层住宅的外墙、屋面和立面采用耐火建筑材料,对其火阻性能应符合国家规定,并经过相关测试认证。

1.2 防火涂料使用:高层住宅内部墙面和天花板等可以使用防火涂料进行加固,增加其耐火性能,从而延缓火势蔓延的速度。

1.3 阻燃材料选用:在高层住宅的装修材料中,应选择具有阻燃性能的材料,如阻燃地板、阻燃墙纸等,减少火灾发生和蔓延的可能性。

2. 建筑结构防火设计2.1 隔墙设计:高层住宅中的隔墙应具备一定的防火功能,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材料,并经过相应的测试认证。

2.2 结构防火涂料:高层住宅建筑结构应使用防火涂料进行加固处理,提高结构的耐火性能,从而保证建筑在火灾发生时的安全性。

2.3 防火门窗设计:高层住宅中的门窗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门窗,能够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蔓延,并确保人员疏散的通道畅通无阻。

3. 疏散通道设计3.1 疏散楼梯设计:高层住宅应设置足够的疏散楼梯,且楼梯宽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人员疏散时的迅速性和安全性。

3.2 疏散通道的防烟设计:高层住宅的疏散通道应设置防烟门、防烟堵板等设施,以减少烟雾对人员疏散的影响,保障逃生通道的畅通。

3.3 疏散标识和照明:在高层住宅的疏散通道中应设置清晰明确的疏散标识和足够亮度的照明设备,以便人员快速找到逃生路线。

4. 消防设备配置4.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层住宅应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灭火,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4.2 灭火器的配置:高层住宅内应设置足够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方便居民在初期火灾阶段进行扑救,保障火灾未形成大范围蔓延。

4.3 火灾报警系统:高层住宅的每个房间都应配备火灾报警器,并与整栋建筑的火灾报警系统相连接,确保火灾能够及时被发现并报警。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要点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要点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要点1.建筑设计要点:高层建筑在设计上应采用耐火结构,考虑应对火灾的能力。

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应具备一定的防火耐火性能,以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尽量延缓火势蔓延的时间。

2.安全疏散通道: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合适数量的安全疏散通道,以确保人员疏散时能够安全、迅速地离开危险区域。

疏散通道设计应满足消防通道的宽度、高度和通畅性要求,并设置合适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照明设施。

3.消防设备:高层建筑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这些设备的设置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消防规范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4.消防车道规划:高层建筑周围应保留足够的消防车道,以保证消防车辆能够迅速到达火灾现场。

消防车道应与建筑物之间有足够的间隔,不得受到任何阻碍和堵塞。

同时,消防车道的宽度和载重量应满足消防车辆的要求。

5.消防电气与自动化系统:高层建筑应配备消防电气与自动化系统,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指示系统等。

这些系统应与建筑物的其他系统(如电力、给排水等)进行协调和联动,以实现及时、有效的火灾报警和灭火控制。

6.高层建筑内部安全:在高层建筑内部,需要设置防烟分区和防烟控制设施,以限制烟气蔓延,保护人员疏散安全。

同时,在高层建筑的公共区域和关键部位应配备适当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灭火毯等,以提供初期灭火的能力。

7.检测与监控系统:高层建筑应配备火灾检测与监控系统,包括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等。

这些系统应能及时发现火灾,并通过报警和联动控制其他消防设备,以迅速控制火灾蔓延。

总之,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消防设备、消防车道、消防电气与自动化系统等多个方面的要点,以确保火灾发生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的有效性。

同时,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消防法规和标准,并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以确保消防设计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45-8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试行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试行日期: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关于颁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经基〔1982) 585号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起试行。

本规范由建设、设计单位负责贯彻实施。

各有关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负有检查监督之责。

在执行本规范个别规定如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基建主管部门的主持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协商解决。

鉴于本规范适用于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其他民用建筑,对于七、八、九层的非单元式住宅和层数超过六层且建筑高度不超过二十四米的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范只规定了高层民用建筑的一般防火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送国家经委和公安部备案。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八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局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上海工业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广州市设计院、东北建筑设计院、上海、广州市公安局及公安部民警干校、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等十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实践经验,吸取了有关这方面的科研成果,参考国外有关资料,并征求了各省、市、自治区和有关部、委所属设计、科研、高等院校和公安消防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会审定稿。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完整版)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完整版)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完整版)模板一: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详细版)1. 引言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制定是为了确保高层建筑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能够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档旨在规范高层建筑的防火措施,为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和建筑管理者提供准确的指导。

2. 术语和定义2.1 高层建筑:指建筑物高度超过40米的建筑。

3. 高层建筑的防火原则3.1 防火分区原则:高层建筑应划分为多个防火分区,每个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墙,以防止火势蔓延。

3.2 防火分隔原则:高层建筑内部的不同功能区域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如防火门、防火墙等,以减少火灾影响范围。

3.3 防火安全通道原则:高层建筑应设置满足安全疏散要求的防火安全通道,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3.4 防火设施原则:高层建筑应装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确保火灾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

4. 高层建筑的防火措施4.1 建筑结构设计:高层建筑的结构应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如采用防火墙、耐火构件等。

4.2 电气系统设计:高层建筑的电气系统应符合相关防火标准,如使用阻燃电线、设置防火墙等。

4.3 燃气系统设计:高层建筑的燃气系统应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如设置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合理布置燃气管道等。

4.4 消防设施设置:高层建筑应设置消防栓、消防水炮等消防设施,以供应急灭火使用。

4.5 疏散通道设计:高层建筑应设置合适数量的疏散通道,并保持通畅,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4.6 防火门设计:高层建筑内部的防火分隔区域应设置防火门,以阻止火势蔓延。

4.7 火灾报警系统设置:高层建筑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发出警报。

4.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高层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启动灭火。

5. 监督与检查高层建筑的施工单位和建筑管理者应加强对防火措施的监督与检查工作,确保高层建筑防火设施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6. 附录本文档涉及的附件有:1. 高层建筑防火检查报告模板2. 高层建筑防火设施维护记录表......7. 法律名词及注释1. 防火墙:为抵抗火势蔓延,采用防燃材料建造,能够分隔火灾的建筑物部分。

规范-高层超高层消防设计

规范-高层超高层消防设计

高层及超高层建筑总平面布局及平面布置消防设计要求1.消防车道外侧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5m。

2.扑救作业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设置在高层建筑扑救面一侧,场地应平整无障碍物;〔2〕应能够承重载重型消防车辆通行和扑救作业;〔3〕建筑高度50m一下的扑救作业场地尺寸不应小于15*8m,建筑高度50m以上的扑救作业场地尺寸不应小于15*15m,并应保证消防车从消防车道顺畅进入消防扑救场地;〔4〕场地的设置间隔距离不应超过30m;〔5〕扑救场地距离建筑物外外檐的最小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6〕住宅小区消防车道宜结合人行通道设置,并采取防止民用车辆进入消防车道的措施。

3.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首层,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平安出口;当地下层数为2层及2层以上时,可设置在负1层,并应符合如下要求:〔1〕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2〕设置在负1层消防控制室距离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不应大于5m,该疏散楼梯不应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楼梯共用。

4.消防水泵房设置在地下的,其泵房门直通平安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5m,1且应设置醒目标识。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防淹措施。

二、高层及超高层建筑防火分区及防火分隔消防设计要求1.儿童活动场所、娱乐场所、消防控制室、锅炉房、消防设备等用房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假设墙上必须开门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2.公共建筑中使用燃气的厨房操作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它房间严格分隔。

3.开设在消防电梯前室的其他电梯应到达消防电梯的防火要求〔停靠层数、集水坑的相关要求除外〕。

4.强弱电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进展防火封堵,建筑高度100m以下高层建筑管道井上的检查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建筑高度100m以上高层建筑管道井上的检查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需要考虑哪些因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

然而,高层建筑由于其高度、人员密集度和复杂的结构,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往往不堪设想。

因此,在高层建筑的设计阶段,消防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高层建筑消防设计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呢?首先,建筑的布局和结构是消防设计的基础。

合理的布局能够有效地阻止火势的蔓延,为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争取宝贵的时间。

在设计时,要考虑防火分区的划分,将建筑划分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防火区域,每个区域之间设置防火墙、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

这样,即使某个区域发生火灾,也能将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防止蔓延到其他区域。

同时,建筑的结构材料也需要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

例如,钢结构需要进行防火处理,以提高其耐火极限;混凝土结构要保证其强度和耐久性,能够在火灾中保持稳定。

此外,楼梯、电梯、管道井等竖向通道的防火处理也不容忽视,要采取防火封堵等措施,防止烟火通过这些通道迅速向上蔓延。

其次,安全疏散是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核心。

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否迅速、安全地疏散到室外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疏散楼梯的数量、位置和宽度都需要根据建筑的高度、面积和人员数量进行合理设计。

一般来说,高层建筑应设置至少两部疏散楼梯,且楼梯应通向室外安全区域。

疏散通道的宽度要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通常根据人员密度计算确定。

同时,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疏散楼梯间应具备良好的防烟、防火性能,设置正压送风系统,防止烟雾进入楼梯间,影响人员疏散。

此外,还要合理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醒目,能够引导人员快速找到疏散通道。

应急照明系统要保证在火灾发生时正常工作,为人员疏散提供足够的照明。

消防设施的配备是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重要保障。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高层建筑中常用的灭火设施之一,能够在火灾初期有效地控制火势。

消火栓系统也是必不可少的,要保证在建筑的各个部位都能有足够的消火栓,并且水压和水量满足灭火需求。

民用高层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重点介绍

民用高层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重点介绍

民用高层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重点介绍摘要:随着时代的进步,国家的发展越来越好,民用高层建筑工程的数量也越来越多,火灾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也迎来了新的挑战,即便大部分民用高层建筑都配置了自控性地灭火装置和预警装置等设备,也会因为相关管理及养护工作的不完善,弱化了安全消防的快捷键,使民众生活的稳定性受到影响。

想要避免这些不良现象的再度发生,就应当进一步注重消防设备的完善,加大消防系统配置监督的力度,对工程主体架构作出全面了解,建立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对策,最小化或消除火灾风险。

关键词:民用高层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引言在民用高层建筑工程中,有关部门不仅要注意建筑工程的质量,还要对民用高层建筑物的相关设计和防火措施进行重点检查和管理。

这不仅可以满足人们对民用高层建筑物的要求,还可以使民用高层建筑物不会因为自身的缺陷引起火灾。

从而为人们提供稳定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因此,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建设项目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着力实施各项消防计划和措施,以提高民用高层建筑物的消防水平。

1提升民用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重要性在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各行各业都在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壮大,而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种问题也在不断涌现出来,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是我们能否快速平稳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在民用高层建筑领域,随着规模与数量的扩大,传统模式下的消防安全问题开始逐渐暴露,消防安全作为民用高层建筑领域中最重要的问题,这些隐患势必会给民用高层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带来诸多挑战,因此我们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全面地了解、分析和研究。

2在建工程消防隐患以及安全监督管理问题2.1监督系统未完善当前,在有关部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缺乏较为完善的监督制度,这就影响整个执法环境。

随着经济水平的飞速发展,法治程度达到了新的水平,执法环境也得到良好的改善,但由于防火监督检查不完善,该行动的执法效果并没有取得很大的进展。

一些企业只注重自身利益,消防监督意识较差,这就导致在企业内部难以开展科学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GB50045-95中关于消防水池容积确定的条文精神与老规范GBJ45-82的主要区别在于:在条件许可条件下,尽量减少消防水池储水容积,这样的改变是现实的,客观的。
三、关于双阀双出口消火栓的采用及消火栓间距之探讨
当高层建筑在我国较普遍兴建的初期,伴随着产生了单阀双出口消火栓。虽然在栓口上设置了闷盖,实际用起来还是存在很多弊端。但在当时都视为“宝贝“,争相采用,还有人大力推广,这是可以理解的。时至今日早已产出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完全克服了单阀双出口消火栓之弊端。全国各大设计院也有采用。几年来绵阳市部分建筑在经过市级以上机关审查时,他们也同意使用及建议某些场合改为双阀双出口消火栓。但在设计队伍中此仍有争论。
第五,如果因为是超高层建筑或普通一类高层,因水箱设置高度不够而设置增压系统,那么对于高区(或叫上区)消防来说,高位水箱的消防储水量单单对直接灭火而言,其意义几乎为零。当然为了使增压系统正常工作及中、下区来讲,高位水箱之消防储量仍然是必须的。
此外,如果建筑中有雨淋系统、水幕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不是又要增加高位水箱的消防储量吗?这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了,还有实际面积与技术问题,甚至在具体问题上根本不可能实现。
中间走廊时,走廊两边面对面设置,则竖管增加一条,管材耗量增加且不说,要多穿多少个房间?对使用及美观有什么好处?所以,笔者认为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较好。
关于消火栓间距问题:
消火栓间距或者消火栓的位置,笔者认为主要依据应是GB50045-95的7.4.6.1条“……消火栓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而7.4.6.3条恐怕不确切“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且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m,裙房不应大于50m”裙房主楼连通,近年来多为营业用房,如商场,此时消火栓间距取50m绝对不可以。即使按GBJ16-87,第8.62条之二“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的要求,消火栓间距取50m也是不行的。而只有在“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时,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库房,可采用1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的情况下,才允许消火栓间距不大于50m。显然GB50045-95关于裙房消火栓间距值不如GBJ16-87要求高,是不舒适的。另外,GB500-45-95中的“不应大于30m3也欠妥、欠严密。笔者认为应改写为“当采用单阀单出口消火栓时,间距不应大于30m,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时间距不应大于50m”为妥,当然还是要以计算为准。
笔者主张,消防电梯井底排水及地下室其他部位,至少有一处的排水集水坑及排水泵应满足GB50045-95,6.3.3.11之要求,另外必须设备用泵,宜为一用一备,自动切换,集水坑高、低水位自动控制水泵之启、闭。必须是消防电源,建议采用QW型无堵塞潜水排污泵,一用一备时压力排水管宜为两条独立的排水水箱中消防储量的意见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7.1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
GBJ84-8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3。
究竟如何理解规范,采用何值(对一类高层而言)才是“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呢?
笔者认为18m3是指10分钟消防总贮量,消防二字含义为:所有消防手段(包括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不存在24m3或36m3的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一般说来火灾发生时,如果有人在火灾现场,则除了灭火器等扑救外,会动用消火栓灭火,绝不会坐视不救而等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作,任其火灾扩大(火灾不到一定程序,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不会动作的)。这样在初起火灾时,即消除队到达现场前之5~10分钟内不可能有6~8股水柱同进使用灭火,一般两股水柱应为现实的,如不放心,加倍也只有4股水柱作用。这是因为:(1)初起火灾不大可能出现火灾层的上、下层同时“灭火”;(2)不大可能有多人同时灭火,如有,那么在消火栓启用同时定会按启动消防泵之按钮,这样就不存在储量不够的问题了。这个时期(5~10分钟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不会动作,故18m3储水量即使是有4股水柱工作,则10分钟也只用去12m3。仍有6m3未动用。另外,有的设计者在高位水箱的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上设置水流指示器(设置与否有争论),当消火栓动用后,即使无人按消火栓箱处启动水泵按钮,则因水流指示器动作,在消防控制室有灯光和音响信号,值班人员可依据情况启动或“延时”启动消防泵。笔者不主张设水流指示器,更不主张由水流指示器信号经控制柜直接启动消防泵。
城乡建设情况保护部主编之“室内消火栓安装图集”87S163,页16-3“双栓室内消火栓安装图”,公安部消防局未提出异议。该图也没有说仅适用于7.4.2条情况。
GBJ16-87,第8.6.2条,室内消火栓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当7~9层住宅设计消防时,如何保证上述一条呢?笔者认为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是合理的。
第二,当发生火灾时无人在现场,如娱乐场所、仓库等等,则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并且该系统只要有一个喷头动作,压力开头将在60秒内动作发出电信号,向控制中心报警,并经控制箱切换启动消防泵。即使几个喷头动作,18m3储水量也仅仅动用约三分之一。
第三,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理想,火灾漫延、扩大,消防队到达现场,消火栓开始使用时,早已不是10分钟的问题了,直接启动消防供水灭火。此时高位水箱中仍有相当量的储水。
GB50045-95,7.4.2条“……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3的塔式住宅,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这里、乃至所有正式规范、规定中皆没有说其它场合不许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特别是在影剧院、职工食堂、大会堂、体育馆、大教室、商场等处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具有独特的优越*,不必出现竖管林立,影响使用,影响美观。
消防电梯井底排水设施设计中仍旧存在很多问题:(1)电梯下到地下室,又在电梯基坑下设集水坑(初设中常见),这是不行的,结构上不好处理,施工也困难,更主要的是潜水泵及压力排水管从哪里进入集水坑?除非加大集水坑面积,使之大于电梯井,但带来不必要的结构困难、施工困难、投资大等。建设电梯不要下到最下一层,至多下到半层。(2)集水坑容积不够、排水量不满足规范要求。(3)多数设计没考虑备用泵,个别设计考虑了备用泵,然而排水泵之电源却是普通电源,一旦发生火灾,普通电源都是要切断的,无论有无备用泵,排水将成为一句空话,此条应务必引起重视。
总之,笔者认为,无论一类高层建筑中有几个消防系统,其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不小于18m3就是符合规范要求的。
二、消防储水池的设置及容积的确定
首先谈谈如何确定是否应设置消防储水池的有关问题。
GB50045-95,7.3.2条是这样写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池:7.3.2.1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7.3.2.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二类居住建筑除外)”;条文有了,但关键是如何理解什么叫“且能满足”及是否“市政给水管道为环状,且有从市政环状管网不同侧引入的两条进水管”,就可以不设消防储水池叫?笔者认为对于大多数城市而言这是不容置疑的,但对于某些特定条件下,这样执行规范仅仅是死抠字眼,是不够负责任的。如某工程处于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展区,其给水管道网为环状,只要水厂供水、流量、压力均能满足某高层建筑需要,假如引入管也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可以不设置消防储水池及加压设施呢?从表面看是可以的。然而,当深入地了解一下情况就会明白不设置消防储水池是不行的。因该开发区有一座水帮,而且仅有一路电源,这与一般大中城市几水厂,甚至一个水厂有两路电源不可同是而语。这一路电源不停电,尤其秋、冬季节,如发生火灾,该水源何以保证供水呢?谈谈消防水池容积确定的有关问题。GB50045-95,7.3.3条及条文说明,明确地说明了各种情况下消防储水池的有效容量应如何确定。在设计工作中,有人认为消防水池容量越大越好、越安全、这种观点是片面的。超规范设置谈不上经济合理,水质也难以保证,何以“安全适用”?如某商业属一类高层,初步设计中的消防设计:该商城地处市中心地带,门前¢800预应力钢筋砼给水管道过,引入管为1条DN200给水管,市政管网虽为枝状,但城市三个水厂已连通供水。该商城室外的环状管网,发生消防时供给室外消防用水应视为无问题的(与规范有出入),此时消防储水池容量应为:40L/s×3.6×3+26L/s×3.6+生活调节水量。笔者认为总容量600m3就可以了,可是竟设计成1200m3,且有屋顶高位水箱总容积290m3,这样将大大增加投资,水质也难以保证。另外,消防水池容积大于500m3时,应分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水池。这个问题在笔者见到的设计中都没有解决。
从现行的规范及笔者所见到的资料里都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储水量是一个18m3还是两个18m3。即一般的将GB50045-95中的18m3的理解为消火栓系统室内10分钟消防用水(故近日有将高位水箱中之10分钟消防储水量定为24m3,因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将GBJ84-85中的18m3理解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分钟消防储量(与原GBJ45-82第6.2.3建筑物内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用水量,按30L/s计算巧合)。因此设计消防检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出现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为36m3的情况(其他情况还多,不一一列举了)。
第四,初起火灾在5~10分钟后,消防队才到达现场,在此之前一般说来,消防泵应没有启动。如果启动了就不存在18m3储水量够不够用的问题。如果没有启动,则因高位水箱位下降到低水位(即消防储量水位)时,生活水泵将启动供水。也就是说在火灾发生后的5~10分钟内,生活水泵继续供水5~10分钟,这样因消防储量已动用,实际上生活泵供水基本上是供给了消防用,因水位已可能是在消防储量以下,生活出水管无水可出,亦即说明供10分钟内消防用水量不止18m3,是够用的。
有人认为,解决两股水柱问题的办法有三:一是增加竖管数量,如商场中就是这样,二是采用两个消火栓并排在一块;三是在中间走廊的对面(面对面)各设一个消火栓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