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信息发布流程

合集下载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与传播实施细则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与传播实施细则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与传播实施细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快速发布与传播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与传播的实施细则:一、建立完善的预警发布体系:1. 在国家、省级、地市级等各级气象监测机构设立预警发布中心,并配备专业的气象预报员和信息发布人员。

2. 根据不同级别的灾害,制定相应的预警信号,如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等级别,以便民众理解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 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和传输的技术系统,包括气象仪器设备、通讯设施、数据传输网络等,保证预警信息的及时发布和传达。

二、加强预警信息的采集和监测:1. 加强对气象类传感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采集和及时传输。

2. 建立气象监测人员的值班制度,24小时不间断地对天气情况进行监测,一旦发现预警信号,立即采取行动。

三、快速发布预警信息:1. 在预警发布中心设立专门的预警信息发布岗位,配备专业人员负责信息的录入和发布。

2. 采用多种媒体渠道同时发布预警信息,包括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确保信息能够覆盖到尽可能多的受众群体。

3. 预警信息的发布应简明扼要,直接表达灾害的类型、级别、影响区域、预计发生时间等重要内容,以便民众快速理解和采取行动。

四、加强预警信息的宣传和培训:1. 利用媒体宣传预警信息的重要性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必要性,提高公众对预警信息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

2. 组织定期的预警信息培训,培养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重点群体的灾害应对能力。

3. 制作宣传资料和教育手册,向公众普及常见的气象灾害知识和应对技巧。

五、强化应急响应机制:1. 各级政府应建立灾害应急部门,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 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机构和人员的应对能力,磨练各项应急措施的执行效率。

3.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跨部门、跨行业的灾害联防机制,共同应对灾害的挑战。

以上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与传播的实施细则。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工作,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市和区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以下简称气象台站)为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向社会发布的预警信息。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包括台风、大风、暴雨、暴雪、寒潮、低温、霜冻、道路结冰、冰雹、高温、干旱、雷电、大雾、霾等十四类,并根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以及发展态势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第四条市和区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实行属地发布制度。

区县(市)气象台站负责发布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未设气象台站的江北区,由市气象台负责发布该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除气象台站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及混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近似信号。

第六条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灾害防御、救助等相关部门报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灾害防御、救助等相关部门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条本市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权威媒体传播渠道。

“**发布”官方微博,**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电台新闻广播、应急广播,甬派客户端,宁聚客户端,中国**网、**天气网,“**气象”微信公众号,“**气象”官方微博,中国天气频道(**应急)等媒体作为市级权威媒体,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传播任务。

各区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会同当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确定其他媒体作为权威媒体,承担各自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传播任务。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气象灾害是大自然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它可能给我们的生活、生产带来巨大的影响甚至损失。

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这些灾害带来的危害,及时、准确地发布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至关重要。

下面,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办法。

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及含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一般分为多种类型,常见的包括暴雨预警信号、雷电预警信号、大风预警信号、高温预警信号、寒潮预警信号等。

每种预警信号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和标准。

暴雨预警信号通常根据降雨量的大小和持续时间来划分。

比如,暴雨蓝色预警表示 12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黄色预警则表示 6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橙色预警表示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红色预警表示 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10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雷电预警信号主要依据雷电活动的强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来确定。

大风预警信号则是根据平均风力或者阵风风力的大小进行划分。

高温预警信号与气温的高低以及持续时间有关,寒潮预警信号则与气温的大幅下降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相关。

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主体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主体通常是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

这些专业的气象机构通过先进的监测设备和科学的分析方法,对气象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和分析,从而能够准确地判断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并及时发布相应的预警信号。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突发事件或者紧急情况,经过授权的其他相关部门也可能参与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工作中,以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快速、广泛地传达给公众。

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流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有着严格的流程。

首先,气象监测人员会通过各种气象观测设备和手段,对天气状况进行实时监测,收集大量的气象数据。

中央气象台大雾预警发布标准

中央气象台大雾预警发布标准

中央气象台大雾预警发布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中央气象台大雾预警发布标准大雾是一种常见的气象现象,通常会对交通、能见度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为了及时有效地通知社会公众,中央气象台设立了大雾预警发布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是基于气象条件、影响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大雾引发的问题。

一、大雾的定义大雾是指在陆地上空,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现象。

通常在清晨或夜间出现,是由于地表温度下降导致空气中的水汽凝结成雾而形成的。

大雾使得能见度急剧降低,对交通、航空、农业等都会造成较大影响。

二、大雾预警等级根据大雾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程度,中央气象台将大雾预警划分为不同等级,分别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1. 蓝色预警:当气象条件出现大雾可能性较大时,中央气象台发布蓝色预警。

此时大雾对交通等造成的影响较小,公众可以继续正常生活,但需注意提前做好防范准备。

2. 黄色预警:当出现较浓的大雾,能见度明显下降,交通受到一定影响时,中央气象台发布黄色预警。

公众需减少外出,避免交通拥堵等问题。

3. 橙色预警:当大雾导致交通受阻、航班取消等情况较为严重时,中央气象台发布橙色预警。

此时公众需尽量避免外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安全。

4. 红色预警:当大雾对社会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危害,可能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时,中央气象台发布红色预警。

此时公众需尽量避免外出,注意听从官方指导。

三、大雾预警发布流程根据大雾的气象条件和对社会的影响程度,中央气象台会及时发布相应等级的大雾预警。

预警发布流程一般如下:1. 气象条件监测:气象部门通过气象雷达、卫星遥感等设备监测地面天气状况,判断是否有大雾发生的可能性。

2. 预警等级确定:根据监测结果和预测分析,确定大雾的可能等级,决定是否发布预警。

3. 预警发布:一旦确定发布预警,中央气象台会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渠道向公众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4. 预警更新:随着气象条件的变化,中央气象台会及时更新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最新情况。

无锡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无锡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无锡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09•【字号】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施行日期】2013.06.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无锡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4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汪泉2013年5月9日无锡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防御气象灾害,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传播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包括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连阴雨(雪)等灾害。

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包括:(一)气象灾害的种类、强度、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发展趋势、影响区域、防御指南;(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名称和图标,预警信息级别;(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单位名称、发布时间。

第四条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

第五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范围。

第六条市、市(县)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与传播工作。

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以及公安、安监、国土、住保房管、建设、农业、水利、交通运输、旅游、教育、市政园林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及应急工作。

广播电视、信息化和无线电、新闻出版等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通信运营商等单位(以下统称信息传播机构)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工作。

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最新版】

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最新版】

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布与传播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是指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向社会发布的公众气象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本办法所称公众气象预报,是指天气现象、云、风向、风速、气温、湿度、气压、降水、能见度等气象要素预报。

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道路结冰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号。

本办法所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将制作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向社会公开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是指组织和个人将已发布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依法转播、转载的过程。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做好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广播、电子显示装置等专用传播设施,并保障设施正常运转。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专用传播设施。

第八条学校、旅游景点、公共交通、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工矿企业等场所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根据需要设置或者完善广播、电子显示装置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设施。

气象科学数据共享发布实施细则(讨论稿)

气象科学数据共享发布实施细则(讨论稿)

3、通过 GTS 获取的近 5 年全球高空各类气象观测报告。
4、我国参加国际交换的 28 个站的历年定时、月、年统计值。
海洋
1、通过 GTS 进行全球交换 40 条船舶的近 5 年海洋气象观测报告;
2、通过 GTS 获取的近 5 年全球海洋各类气象观测报告。
辐射
国际交换的 10 个辐射气象站历年的日、月、年统计值。
历史气候代用资料
气象灾害
雷达
近 3 天天气雷达图象产品;
卫星
对外公开广播的卫星图像和监测报告
科学实验
服务产品
其他资料
注: (1)、各类数据均包括数据集目录信息 (2)、0 级数据均为在线发布
5
1 级共享数据基本内容
地面
1、通过 GTS 交换站的我国近 5 年地面气象站定时 4 次观测报告;
2、2 区协交换的我国地面气候月报;
其他资料
注: (1)各类数据均有“国外赠送或通过交换、购买等途径获得的各种国外气象数据集和 出版物(有协议规定不允许对外提供的除外)”资料。 (2)地面“六要素”指:气温(含最高/低)、降水、湿度、气压、风、日照。 (3)2 级数据根据共享服务系统能力和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每个具体数据集在线 或离线发布方式
卫星
1、经过定位和定标的卫星1级观测数据(1B数据和展宽数据)及
相关的分区图像和数据;
2、通过卫星资料反演的 2、3 级物理量产品。
科学实验
我国参与国际或区域组织的气象科学考察、试验获得并达到资料
释放年限(根据具体的考察、试验来确定)的气象观测数据产品。
服务产品
历史天气图及天气图数据产品(micaps 格式)
4、全球主要城市月、年气候标准值

天气预报发布的流程与方法

天气预报发布的流程与方法

天气预报发布的流程与方法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天气预报发布的流程与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数据收集气象部门首先需要收集大量的气象数据,包括气温、湿度、气压、风速、风向等。

气象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内容

气象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内容

气象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气象信息管理,促进气象信息的准确、快速、安全、及时传递,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气象信息报送工作的各级气象部门、各类气象预报员、气象观测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条气象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发挥各级气象部门的作用。

第四条气象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应当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尊重信息提供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气象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应当符合信息化发展的要求,科技兴军,规范化管理,确保气象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气象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应当严格执行主管部门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第七条气象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人才培养,提高气象预报员、气象观测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素质,培养一支高素质、创新能力强的气象信息报送人员队伍。

第八条气象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九条气象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应当根据气象信息报送的实际需要和技术要求,配备先进的报送设备,确保信息传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气象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应当开展定期的技术培训,加强员工的技术交流,提高信息传输的效率和精准度。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十一条气象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由国家气象局负责统一管理,各级气象部门和气象预报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国家气象局组织编制气象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对信息报送工作的流程、程序、技术要求等进行具体规范。

第十三条各级气象部门和气象预报单位负责制定和完善本级气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和规定,明确信息报送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国家气象局设立信息报送管理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全国范围的气象信息报送工作。

第十五条各级气象部门和气象预报单位设立信息报送管理岗位,明确信息报送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气象信息管理规定(3篇)

气象信息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信息管理,确保气象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气象部门、气象服务机构以及使用气象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气象信息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气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形成全国气象信息管理网络;(三)安全可靠,加强信息安全保障,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破坏;(四)科学合理,提高气象信息质量,促进气象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气象信息管理工作。

第五条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管理工作,按照上级气象主管机构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二章气象信息收集与处理第六条气象信息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各类气象信息,包括观测数据、预报数据、气候分析数据等;(二)准确性,确保收集的气象信息真实可靠;(三)及时性,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气象信息的收集任务。

第七条气象信息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对气象信息进行处理;(二)规范性,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信息处理;(三)保密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气象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第八条气象信息收集与处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气象观测数据收集与处理;(二)气象预报数据收集与处理;(三)气候分析数据收集与处理;(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收集与处理;(五)其他气象信息收集与处理。

第三章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第九条气象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发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构、篡改;(二)及时性,及时发布气象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三)权威性,发布的信息应当具有权威性,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四)安全性,加强信息安全保障,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破坏。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气象信息服务发展,培育气象信息服务市场,规范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气象信息服务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和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是指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利用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开展面向用户需求的信息服务活动。

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依法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支持与气象信息服务有关的科研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气象信息产业发展。

第六条气象信息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统计与公示制度。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向其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实行前成立的,应当自实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备案;本办法实行后成立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备案。

第八条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主要技术人员信息;(四)信息服务提供方式和范围说明。

第九条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使用合法渠道获得的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二)建立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三)遵守气象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第十条鼓励建立气象信息服务行业组织。

昆山市气象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昆山市气象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昆山市气象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为加强昆山市气象局门户网站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昆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各科室在履行气象行政管理职责或提供气象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及掌握的可公开或应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二、成立昆山市气象局网站信息发布领导小组,组长王建明,副组长沈玉峰、周卫兵,小组成员为许秋铭、龚纪峰、郁泰立。

三、昆山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实行网站信息员制度。

领导小组成员即为指定网站信息员,负责本科室有关信息在局网站上发布,并对发布的信息实行专职专责。

无信息员科室由局办公室网站信息员负责该科室信息发布日常事务。

四、局办公室负责网站的综合管理。

局网站信息发布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按照所属科室分别负责局办公室、预报服务科、地面测报科、防雷中心等与本科室有关的政策法规、文件、要闻、公示公告和科普知识等信息的发布,但涉密信息或气象工作中不宜公开发布的不得上网发布。

五、网站信息发布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主管,谁管理;谁承诺,谁办理”原则。

各科室负责的上网内容,由各科室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把关。

六、拟对外公开的信息在上网发布前,应书面经科室负责人审查同意,并对审查上传的内容进行登记建档。

七、信息发布必须保证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一致性和时效性,各科室应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八、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有害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乡镇短期天气预报订正与发布平台功能及运行

乡镇短期天气预报订正与发布平台功能及运行

乡镇短期天气预报订正与发布平台功能及运行乡镇短期天气预报订正与发布平台是一种为了提供准确的、可靠的天气信息,帮助农民、旅游者和各行各业做出合理决策的重要工具。

该平台在为广大用户提供天气信息的还需要具备订正和发布功能,以确保天气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下面将介绍乡镇短期天气预报订正与发布平台的功能及操作方法。

一、功能介绍1. 天气信息查询:用户可通过输入所在的乡镇名称或者选择相应的乡镇地图,快速查询并了解当地的天气情况,包括温度、湿度、风力风向、天气状况等。

2. 天气信息订正:平台设有天气信息订正功能,当用户发现平台上的天气信息有误时,可提交订正申请并填写正确的天气信息,以帮助平台更新和改正错误的信息。

3. 天气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由政府气象部门或者专业气象机构出具的官方天气信息,确保用户所获取的天气信息准确可靠。

三、平台管理1. 管理员权限:平台设有管理员权限,管理员负责审核用户提交的天气信息订正申请,确保用户提交的天气信息准确可靠。

2. 天气信息维护:管理员还负责维护平台上的天气信息,确保平台上所发布和展示的天气信息准确无误。

3. 技术支持:平台对于用户所提出的技术和使用问题,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确保用户能够顺利使用平台功能。

四、使用建议1. 提高用户参与度:平台可以设置奖励制度,鼓励用户对天气信息进行订正和参与讨论,提高用户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2. 加强宣传推广:平台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例如结合当地政府、宣传媒体等进行合作,提高平台知名度和影响力。

3. 定期维护升级:平台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升级,提高平台的稳定性和用户体验,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

天气预报制作流程

天气预报制作流程

天气预报制作流程
目录
1.天气预报的制作过程 <1>气象资料的收集 <2>气象资料的加工 <3>分析与预报 <4>预报的发布
2.天气预报的过去与现在 3.预报服务产品的类别 4.天气预报日常用语 5.预报服务产品时效
卫星观测 雷达观测
地面观测 其他观测
4、预报的发布
❖ 预报员、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把预报数据通过各 种方式向各个媒体、观众、不同的部门进行传送 和发布。 电视、广播电台,现在的新兴媒体,网络—像中 国天气网、永康气象信息网;手机、报纸、电子 显示屏;还有电子信箱、信函等其他的一些。
气象雷达通过方向性很强的 天线向空间发射脉冲无线电 波,它在传播过程中和大气 发生各种相互作用。
如大气中水汽凝结物(云、 雾和降水)对雷达发射波的 散射和吸收。
地面观测
地面气象观测是气象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每个气象 台站的基本任务之一, 必须严肃、认真、负责地做好地面气 象观测工作。
2004年 “云 娜”影响,台 州大陈最大风 速达58.7m/s
卫 星 云 图
台风云系
天 气 雷 达
❖ 雷达回波图:一般天气雷达可探测50-500公 里半径范围内的降水、台风等天气回波的强度、 范围、移向、移速等演变情况。
天气预报需会商
无论是天气学方法,还是数值预报方法,或 者是其他预报方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就需 要预报员对各种预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当天 气情况比较复杂,或者灾害性天气来临前,预报专 家们就要进行天气会商,甚至还与外地、外国的专 家交换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得出比较可靠 的预报意见。
其它观测
移动车应急观测 闪电定位观测 农业气象观测 气象无人机观测 气象实景观测 远洋商船移动观测 ……

气象报采编流程规范

气象报采编流程规范

9
最后在“统计区”中可以看到自己上传的稿件列表。 图片上传成功后,只能看到图片说明看不到图片
完整版pt
10
采编
编审流程:
创建新稿或取稿:
完整版pt
11
操作顺序:
(1)作者信息:核对正文内的作者与上传用户的信息 是否一致,当不一致时,修改为正文内作者;
(2)当内容作者为多位作者时,作者信息只填写第一 作者;完整版pt23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1.每个人的电脑上都会有名为“fitfile”的文件夹,它是 飞腾文件的备份目录,请勿移动或删除它。
2.在签报前请确认您负责的版面已经在公用的发排机 器上“联机存盘”、“发排” 过。
3.发排时,注意发排路径下有两个选项(收集图片数 据、忽略图像路径)一定为空。
远程投稿:
- 粘贴文字时一定是纯文本
- 文字附件一定是文本格式的附件,附件中标题 一定要占一行。
- 图片不超过5M
完整版pt
3
远程投稿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上载附件内容无标题行。
完整版pt
4
1.插入文字附件时,附件内容中标题没有占一行。如:
完整版pt
5
当这样的文本在附件中上载时,在投稿区和采编中会 可以看到这样的结果:
完整版pt
21
排版后检查:
1.文件列表标记; 2.图片说明与图片对应; 3.版面整体有无改变 4. 转版的衔接。只要有改动就应通知接版重新接版。
注意: 1.未排下的文字稿和图片要做撤签、改签、调版等处
理。 2.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复制版面,而应进行调版处理。
完整版pt
22
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1. 有时在签发图片时机器显示不反应,是由于服务 器响应各用户的操作申请排队所致,这时签发速度会 比较慢。解决办法:耐心等待1分钟,不要重复签发图 片。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提高气象信息服务质量,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天气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提高气象信息服务水平,准确及时发布气象信息;2.加强对气象信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确保服务质量;3.规范气象信息服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4.提高公众对气象信息的认知和理解,提高自救能力。

三、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包括气象部门、气象媒体、气象专家等。

四、管理要求1.气象信息发布(1)气象信息发布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发布气象信息,包括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气象监测数据等;(2)应当遵循国家统一标准,确保信息内容全面准确;(3)应当维护信息发布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信息满足用户需求。

2.气象信息服务机构管理(1)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2)培训员工,提高服务水平和素质;(3)及时处理用户反馈和投诉,确保用户满意;(4)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信息不被篡改或泄露。

3.气象专家管理(1)气象专家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得发布虚假信息;(2)应当积极参与气象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气象防灾意识;(3)应当加强自身素质提升,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4.信息保密管理(1)对涉密气象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未授权人员;(2)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制度,规范信息处理流程;(3)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五、监督检查1.相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气象信息服务机构和专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信息发布情况、服务质量、安全保密制度执行情况等;2.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要求整改,对严重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六、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和其他相关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由气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备案后执行;以上是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气象信息服务质量,为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提供可靠的气象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气象信息发布流程
1、在遇到关键性灾害性转折性天气时,气象台和科技服务中心及时发布重要天气信息。

2、达到预警信号发布标准时,由主要领导签发,按照发布规定,编发相应颜色的预警信号。

遇有重大气象灾害预警由主要领导向市政府应急办及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天气情况,并将预警信息内容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市政府分管领导预审。

市政府分管领导预审通过后,市气象局立即填写《市气象灾害预警手机短信发布表》并盖章,及时通过市政府应急办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签发。

紧急情况下,市政府分管领导可通过手机短信回复“同意发布”,市气象局先行组织发布,并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签发手续。

3、市气象局通过气象预警发布平台将《市气象灾害预警手机短信发布表》及预警信息内容以传真、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电话告知等方式通知移动、联通、电信、广播、电视等发布单位指定的联系责任人。

3、接到上级业务部门的气象应急响应时,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记录应急启动响应开始和终止时间。

4、通过政府办公网、气象预警平台、电话传真、电视天气预报、电子显示屏、96121、大喇叭等渠道,将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到市委、市政府、市直机关、乡镇和街道行政村,提醒采取措施,提前做好防御。

5、常规天气预报由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负责核对、审查;重要天气信息由气象台值班人员核对、审查;重大气象灾害预警由局领导审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