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路路产赔偿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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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辽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辽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高速公路是连接城市之间的重要交通枢纽,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便利民众出行具有重要意义。

辽宁省作为东北地区的重要省份,其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详细介绍辽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以便广大司机朋友们在出行时能够更好地了解相关收费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辽宁省的高速公路收费形式。

辽宁省的高速公路采取了计重计费的收费方式,即根据车辆的不同类型和行驶里程来进行收费。

在辽宁省,高速公路收费分为小型车、大型车和特大型车三种类型,分别对应不同的收费标准。

对于小型车辆,辽宁省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一般是按照每公里0.5-0.8元不等来计费。

而对于大型车和特大型车,其收费标准则相对较高,一般在1-1.5元每公里不等。

此外,辽宁省的高速公路还针对不同的路段和档次进行了不同的收费标准,例如在一些特定的高速路段和特大型车辆通行的路段,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另外,辽宁省的高速公路还实行了不同的收费时间段。

一般来说,白天和夜晚的收费标准是不同的,白天的收费标准相对较高,而夜晚的收费标准则相对较低。

这也为司机朋友们在出行时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总的来说,辽宁省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相对较为合理,既考虑了车辆类型和行驶里程,又兼顾了不同时间段的收费差异。

这样的收费标准不仅能够保障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和维护,也能够为广大司机朋友们提供更加便利和舒适的出行体验。

在实际行驶中,司机朋友们在选择高速公路出行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车辆类型和行驶里程来合理选择路线,并提前了解相关的收费标准,以便能够更好地规划行程和节约成本。

综上所述,辽宁省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相对合理,既兼顾了车辆类型和行驶里程,又考虑了不同时间段的收费差异。

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们在出行时能够更加了解相关收费情况,选择合适的路线,安全出行。

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为广大司机朋友们提供更加便利和舒适的出行环境。

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3]56号

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3]56号

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3]56号2003年3月30日)各市物价局、财政局,省交通厅:近年来我省公路建设得到快速发展,为了加强公路管理,保证路产路权不受侵害,保障公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在各市制定的公路路产赔(补)偿费基础上,统一制定了辽宁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收费标准,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辽宁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标准见附件。

二、本收费标准适用于省内所有国、省、县、乡级公路,高速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收费标准另文规定。

三、公路管理部门所属的各级路政管理机构为公路路产赔(补)偿费的执收单位,其它单位和个人无权收取公路路产赔(补)偿费。

四、任何损坏、占用、利用公路路产的行为,都要按本收费标准规定缴纳赔(补)偿费。

逾期交费按日加收3‰滞纳金。

五、公路路产赔(补)偿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执行本收费标准前,有关路政管理部门应到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办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和《非税收入征收委托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制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支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接受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收费标准自2003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到期后根据执行情况重新核定。

各市制定的公路路产赔(补)偿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辽宁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标准说明:1、本标准所列项目如发生部分损害且可进行部分修复的,按实际修复造价计算,但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

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标准

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标准

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标准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标准是指在公路交通事故中,对于因事故造成公路路产损坏的赔偿标准。

公路路产包括路面、路基、桥梁、隧道、路灯、护栏等各种设施。

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标准的确立,旨在维护公路设施的完整性,保障公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同时也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和警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公路路产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公路路产的具体价值、损坏程度、修复成本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公路路产的价值是由相关部门评定的,损坏程度和修复成本可以通过工程测量来确定。

其次,对于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到公路管理部门的维护成本和损失成本。

公路路产的维护成本是指公路管理部门为保障公路设施完好,进行定期维护和修复所需的费用。

而损失成本则是指因公路路产损坏导致交通拥堵、事故发生等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成本因素,以合理、公正地确定赔偿数额。

再次,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标准的确定还应当考虑到责任的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中公路路产的损坏,应当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来确定赔偿数额。

如果是因为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公路路产损坏,责任应当由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承担。

而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的公路路产损坏,责任的划分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最后,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既要保障公路管理部门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到交通事故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公路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协商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结果。

总之,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公路路产的价值、维护成本、损失成本、责任划分等多个因素。

只有在合理、公正的基础上确定赔偿标准,才能更好地维护公路设施的完整性,保障公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标准

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标准

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标准
说明:1、长度少于1米,按1米计算; 2、面积和体积以四舍五入计算;3、拱涵直径1米以下240元,1米以上2米以下500元/米,2米以上1000元/米;4、盖板涵跨径1米以下300元,1米以上2米以下400元/米,2米以上800元/米。

临时占用公路收费标准
说明:1、占用时间需超过公路管理部门原批准的时间,必须办理延期占用手续;
2、经批准后,按限期一次性收取占用费,不得先占用后交费;
3、临时占用公路包括:堆放各种建筑材料和其他物品,自搭的各式简易棚屋及违背公路管理条例的其他活动。

辽宁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收费标准

辽宁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收费标准
附表:
辽宁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收费标准
项目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一、损坏、挖掘
(一)路面
1.水泥混凝土路面
平方米
290
腐蚀路面按
20-50%计收
2.沥青混凝土路面
平方米
170
3.普通沥青路面
平方米
100
4.砂石路面
平方米
50
5.路面基层(不含砂石路)
平方米
100
6.污染(无腐蚀性)
平方米
20
散落砂石、垃圾等
(二)路基、路肩、防护
1.路基、边坡
平方米
60
2.土路肩
平方米
60
3.土边沟

60
4.石砌边沟
立方米
400
5.石砌边沟盖板
平方米
80
6.平交道口圆管涵
节(2米)
800
直径75CM以下
7、平交道口圆管涵
节(2米)
1200
直径75CM以上
8.平交道口圆管涵缘石

100
9.混凝土泄水槽

400
10.路缘石

200
(四)绿化
1.珍贵路树

130+20×树龄
雪松、龙柏、银杏等
2.一般路树

40+15×树龄
杨、柳、槐树等
3.灌木

20+10×树龄
水腊、忍冬、红瑞木等
4.损坏树头、树枝

整树20%—50%
5.绿篱

150
黄杨、榆树、水腊等
项目
单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公路路产是指建设、安装在公路绿化带内的设施、装置及其他随路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等,是公路建设和使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公路路产有时会遭到损坏或破坏,这就引发了损坏公路路产赔偿的问题。

在制定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公路路产的价值、损坏程度、修复成本以及对公路使用者的影响等。

下面,我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制定。

首先,公路路产的价值是制定赔偿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公路路产的价值是通过评估设施的品质、功能以及使用寿命等来确定的。

例如,一个公路标志牌的价格远远低于一座立交桥的价格。

因此,在制定赔偿标准时,需要根据公路路产的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和计算。

其次,损坏公路路产的程度也是制定赔偿标准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损坏公路路产的程度可以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等级。

轻度损坏可能只需要进行简单的修复,而重度损坏可能需要进行全面的更换或重建。

因此,损坏程度的评估和分类对于确定赔偿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修复公路路产的成本也是制定赔偿标准的一个重要因素。

修复公路路产的成本包括材料费用、人工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不同类型的公路路产修复成本差异巨大,因此,在制定赔偿标准时,需要对不同类型的公路路产进行具体评估,确定其修复成本,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进行合理调整。

最后,损坏公路路产对公路使用者的影响也应该被纳入考虑。

例如,一座损坏的立交桥可能会导致交通拥堵、事故发生等问题,而一块破损的公路标志牌可能会给驾驶员带来困惑和隐患。

因此,在确定赔偿标准时,应该根据损坏公路路产对公路使用者的影响程度进行合理的补偿。

总之,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公路路产的价值、损坏程度、修复成本以及对公路使用者的影响等多个因素。

只有在综合考虑了这些因素后,才能制定出公正、合理的赔偿标准,保障公路路产的维护和秩序。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相关法规和法律制度,明确损坏公路路产的责任主体及其赔偿责任,以确保赔偿标准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收费标准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收费标准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6.10.23•【字号】辽价函[2006]160号•【施行日期】2006.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函[2006]160号)省交通厅: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受损路产得到及时、有效的养护维修,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公路法》、《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52号)的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测算,现将我省高速公路路产赔偿费收费标准做如下调整,并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见附件。

高速公路路产赔偿费标准包括:1、挖掘、占用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2、损坏高速公路构造物赔偿标准3、损坏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赔偿标准4、损坏高速公路收费设施赔偿标准5、损坏高速公路花、草、树木赔偿标准二、收费范围和对象:1、因交通事故造成高速公路路产损坏的责任人;2、经高速公路主管部门批准,因特殊需要必须挖掘、占用、利用高速公路路产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三、对故意损坏或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占用、利用高速公路路产的当事人,除按规定处以罚款及追究相关责任外,还应按本规定收取路产赔偿费。

四、辽宁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是收取路产赔偿费的执行主体。

高速公路路产赔偿费主要用于修复损坏的路产和购置与路政管理有关的设备、工具等。

五、在实际执行中,本文所列项目如发生部分损坏且可修复的,收费标准按实际修复造价计算,但不得超过规定的全额收费标准;本文未列的高速公路设施如发生损坏,按相关规定和作价办法据实核算赔偿标准。

当事人与路政管理部门因赔偿费额发生争议时,可申请有资质的价格认证部门进行造价认证,当事人可按认证价格进行赔偿。

辽宁省202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辽宁省202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辽宁省202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赔偿哪些内容?辽宁省赔偿标准中有医疗费、误⼯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死亡赔偿⾦等⼀系列费⽤要进⾏计算。

下⾯就让店铺的⼩编为⼤家解读吧。

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
根据2020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得出⼀下数据:
城镇居民⼈均可⽀配收⼊ 40376元
农村居民⼈均可⽀配收⼊17450元
具体赔偿项⽬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居民⼈均收⼊×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均收⼊×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平均⼯资×6个⽉
4、被扶养⼈⽣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均年消费性⽀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般⼯作⼈员出差伙⾷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费=受害⼈误⼯收⼊(天/⽉/年)×误⼯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普通器具的合理费⽤
10、交通费=实际发⽣的合理费⽤
11、住宿费=国家机关⼀般⼯作⼈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2022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2022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2022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 找法网2021-11-29 10:329999+阅读54点赞1转发
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22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2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78元每日70.08元城镇误工农村居民人均纯...
根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22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2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该数据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七条确定.
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干职工平均工资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印发 2022年8月13日。

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标准.docx

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标准.docx

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标准.docx 【一: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标准】1. 引言此文档旨在规定公路路产损坏的赔偿标准,包括损坏类型、赔偿范围、赔偿计算方法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见附录。

2. 路产损坏类型2.1 路桥设施损坏- 桥梁损坏- 全部或部分损坏- 损坏程度评估方法- 赔偿计算方法- 隧道损坏- 全部或部分损坏- 损坏程度评估方法- 赔偿计算方法2.2 栅栏、标志等设施损坏- 栅栏损坏- 损坏程度评估方法 - 赔偿计算方法- 道路标志损坏- 损坏程度评估方法 - 赔偿计算方法3. 赔偿范围3.1 直接经济损失- 修复费用- 施工费用- 材料费用- 劳务费用- 临时交通疏导费用 - 交通引导员工资 - 交通设备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3.2 间接经济损失- 通行费减损- 道路通行能力下降造成的其他损失4. 赔偿计算方法4.1 损坏程度评估- 损坏程度等级划分- 损坏程度评估方法4.2 赔偿计算公式- 具体损坏类型的赔偿计算公式5. 附件见附件1:路桥设施损坏程度评估表见附件2:栅栏、标志损坏程度评估表【二: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标准】1. 引言此文档规定了公路路产损坏的赔偿标准,包括损坏类型、赔偿范围、赔偿计算方法等内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详见附录。

2. 路产损坏类型2.1 路面损坏- 露沥青- 损坏程度评估方法 - 赔偿计算方法- 路面凹陷- 损坏程度评估方法 - 赔偿计算方法2.2 基础设施损坏- 排水系统损坏- 损坏程度评估方法 - 赔偿计算方法- 边坡、护坡损坏- 损坏程度评估方法 - 赔偿计算方法3. 赔偿范围3.1 直接经济损失- 修复费用- 施工费用- 材料费用- 劳务费用- 临时交通疏导费用- 交通引导员工资- 交通设备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3.2 间接经济损失- 通行费减损- 道路通行能力下降造成的其他损失4. 赔偿计算方法4.1 损坏程度评估- 损坏程度等级划分- 损坏程度评估方法4.2 赔偿计算公式- 具体损坏类型的赔偿计算公式5. 附件见附件1:路面损坏程度评估表见附件2:基础设施损坏程度评估表附录:1. 法律名词及注释:见附件3【附件1:路面损坏程度评估表】(表格内容省略)【附件2:基础设施损坏程度评估表】(表格内容省略)【附件3:法律名词及注释】(注释内容省略)。

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标准

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标准
130
200-300
13
条石挡土墙
立方米
170
200-300
14
混凝土挡土墙
立方米
420
800-900
15
锚杆挡土墙
立方米
1800-2000
16
路基
立方米
40-55
80-110
17
公路用地内取土
立方米
20-25
50-80
18
公路用地内取石
立方米
80-100
19
挖掘公路
平方米
200
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
11
钢筋砼护栏柱

110-150
12
钢筋砼防撞护栏

840-900
不足1米按1米计
13
不锈钢护栏

400
14
钢筋砼钢管组合护栏

800
15
钢筋砼穿管栏杠

400
16
中央开口活动栅栏

1050
17
波型防撞护栏板

1200
18
波型防撞护栏端头组件

500-1000
护栏端头和四车道中央分隔带端头按下限收;路侧端头和六车道中央分隔带端头按上限收
20
反光里程牌版面
平方米
900
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
21
反光里程牌立柱

200
不含基座
22
界牌
平方米
100-150
130-150
不含基座,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
23
反光界牌版面
平方米
900
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

标准3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docx

标准3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docx

标准3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docx范本一:标准3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一、概述本文档为标准3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详细说明,包括赔偿条件、赔偿标准、赔偿程序等内容。

二、赔偿条件1. 公路路产的损坏必须是由于其他交通参与方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2. 损坏公路路产必须是由于合理使用,没有超过其设计寿命或正常磨损造成;3. 损坏公路路产必须是在公路维护管理部门正常监督和维护范围内发生。

三、赔偿标准1. 具体赔偿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公路路产进行分类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路牌、路灯、护栏等;2. 损坏程度的标准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对应不同的赔偿额度;3. 赔偿额度的确定以评估专家的评估结果为准。

四、赔偿程序1. 当损坏公路路产发生时,受损方需立即向公路维护管理部门报告损坏情况;2. 公路维护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评估损坏的程度和赔偿额度;3.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损坏方赔偿给受损方。

五、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表。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路维护管理部门:指负责公路维护和管理工作的政府机构或管理部门;2. 评估专家: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评估损坏公路路产损坏程度和赔偿额度的专业人士。

范本二:标准3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一、简介本文档是关于标准3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详细说明,包括赔偿条件、赔偿标准、赔偿程序等内容。

二、赔偿条件损坏公路路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赔偿:1. 公路路产的损坏是由于其他交通参与方或自然灾害等原因所致;2. 损坏公路路产必须是由于合理使用,没有超过其设计寿命或正常磨损造成;3. 损坏公路路产必须是在公路维护管理部门正常监督和维护范围内发生。

三、赔偿标准赔偿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公路路产进行分类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路牌、路灯、护栏等。

具体的赔偿金额根据损坏程度进行划分,包括轻微、一般和严重。

赔偿金额由评估专家根据实际损坏程度进行评估,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赔偿程序1. 当公路路产损坏发生时,受损方需立即向公路维护管理部门报告损坏情况;2. 公路维护管理部门将派遣评估专家对损坏程度及赔偿金额进行评估;3. 双方根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赔偿金额;4. 损坏方需将赔偿金额支付给受损方。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06.27•【字号】辽政发[1994]26号•【施行日期】1994.08.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发[1994]2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辽宁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七日辽宁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保障养护和改善公路的资金来源,加快我省公路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养路费(以下简称养路费)是国家按照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向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修理、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的专项事业费。

第三条我省境内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养路费。

第四条省交通行政部门对全省养路费征收稽查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

其所属的养路费征收稽查机构具体负责养路费征收稽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养路费征收稽查机构负责本辖区的养路费征收稽查工作。

第五条计划、财政、农机、银行等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协助交通行政部门做好养路费征收稽查工作。

第六条征稽人员执行职务应当统一着装,持省统一制发的证件。

征稽专用车辆应当装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志、标牌,并由公安机关批准,安装红色闪光警灯和警报器。

第二章征收和减征免征范围第七条下列车辆应当全额缴纳养路费:(一)各种民用机动客车、货车、特种车、平板车、专用车、牵引车、挂车、胶轮拖拉机、摩托车(含二轮、侧三轮)以及公路运输畜力车;(二)军队、武警系统参加地方营业运输、承包民用工程以及租给地方单位、个人的车辆;(三)军队、武警系统内企业的车辆;(四)跨行公路在20公里以上的(不含20公里)公共汽车、电车;(五)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车辆;(六)驻我省的国际组织、外国办事机构及个人使用的车辆;(七)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在我省兴办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和个人使用的车辆;(八)本办法规定减征免征范围外的其他机动车辆。

辽宁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收费标准

辽宁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收费标准
附表:
辽宁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收费标准
项目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一、损坏、挖掘
(一)路面
1.水泥混凝土路面
平方米
290
腐蚀路面按
20-50%计收
2.沥青混凝土路面
平方米
170
3.普通沥青路面
平方米
100
4.砂石路面
平方米
50
5.路面基层(不含砂石路)
平方米
100
6.污染(无腐蚀性)
平方米
20
散落砂石、垃圾等
平方米/天
3
2.标志、广告
平方米/天
1
3.利用边沟上下水
米/天
10
项目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5.埋设电杆
根/年
120
占用期限2年以下的按标准的50%收取;占用期限2—5年的按标准收取;占用期限5年以上的按标准的2倍收取,最多收取10年费用
6.利用桥梁、隧道设置管线(直径10CM及以下)
米/年
40
7.利用桥梁、隧道设置管线(直径10CM以上)
维修费
米/年
400
县级
公路
补偿费

200
维修费
米/年
300
乡级公路
补偿费

100
维修费
米/年
200
13.设置龙门架
座/年
2500
14.跨空架设管、线
米/日
3
未达到国家规定高度建设要求的。各种缆、线按组计算,管道按单管计算。
项目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15.倾倒残土、垃圾

500
按车额定载重计收

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标准

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标准
19 挖掘公路
20 挖掘公路用地
21 挖掘路肩
单位
现行单价(元) 普通公路 高速公路
平方米 130-170
240
平方米 110-150 340-380
备注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米 立方米 平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45-55
20 波型防撞护栏托架 21 波型防撞护栏立柱 22 叶片式防眩板 23 金属板式防眩板 24 钢筋混凝土防撞墩

个 根 片 节 立方米
7000
80 420 160 850-900 700
25 水泥涵管

200-280
26 锥形标志筒

27 防撞桶

28 隔音墙( 24 砖墙)
平方米
29 缆索护栏立柱
30-50
不足 1 平方米按 1 平方米计
25-35
35-55
100-150
15-20
45-60
不足 1 米按 1 米计
160-240 200-300
200-300
230-250 200-300
130
200-300
170
200-300
不足 1 立方米按 1 立方米计
420
800-900
1800-2000
22 桥梁伸缩缝 23 钢材拖挂损坏水泥路面 24 钢材拖挂损坏沥青路面 25 汽车轮毂损坏水泥路面 26 汽车轮毂损坏沥青路面 27 汽修千斤顶损坏路面
污水、泥石、玻璃等散落 28
物污染路面 工业废污水、油污污染路 29 面 30 酸类、化学物质污染路面 公路用地、路肩内倾倒废 31 土、垃圾 二、安全设施 序

关于公路路产占用、损坏赔(补)偿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公路路产占用、损坏赔(补)偿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公路路产占用、损坏赔(补)偿收费项目及收费
标准的通知》
各地(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为切实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号)有关规定,制定全区公路路产占用、损坏赔(补)偿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藏自治区公路路产占用、损坏赔(补)偿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本通知所称公路路产是指西藏自治区管养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的公路、公路用地及其附属设施。

三、各级公路管理机构为公路路产占用、损坏赔(补)偿费的执收单位。

四、收费单位应及时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所收费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路产损坏赔(补)偿费全额用于受损公路的修复或维护,公路路产占用费全额用于修复路产、路政办案及装备、路产损坏价格鉴定以及爱路护路协作奖励。

主动接受价格、财政、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09年10月15日起执行。

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核定。

原自治区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藏交发[2002]90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西藏自治区公路路产占用、损坏赔(补)偿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交通厅
二00九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西藏自治区公路路产占用、损坏赔(补)偿。

辽宁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辽宁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辽宁⾼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修⾼速公路占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速征地补偿项⽬有哪些呢?⾼速公路征地补偿款是按照《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辽宁省实施〈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严格⼟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详细内容请阅读下⽂了解!⾼速征地补偿(⼀)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根据《⼟地管理法》第四⼗⼋条征收⼟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活⽔平不降低、长远⽣计有保障。

征收⼟地应当依法及时⾜额⽀付⼟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征收农⽤地的⼟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地原⽤途、⼟地资源条件、⼟地产值、⼟地区位、⼟地供求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平等因素,并⾄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次。

征收农⽤地以外的其他⼟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相应的养⽼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主要⽤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的筹集、管理和使⽤办法,由省、⾃治区、直辖市制定。

被征地农民可以在当地⾃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相关征地⽂件。

(⼆)征地⼯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律不予补偿。

辽宁省高速公路征地动迁补偿方案

辽宁省高速公路征地动迁补偿方案

辽宁省高速公路征地动迁补偿方案第一篇:辽宁省高速公路征地动迁补偿方案辽宁省高速公路征地动迁补偿方案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同意省交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三月一日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为落实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做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动迁工作,为工程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

一、征地动迁补偿实施原则1,高速公路是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先导性产业,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基础上,对高速公路建设实行政策倾斜。

2,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省交通厅全面负责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征地工作的组织实施,沿线各市政府负责动迁工作的组织实施,林业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省交通厅与省国土资源厅签订征地补偿投资协议,与工程沿线各市政府签订动迁补偿投资协议。

3,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建设项目用地(包括铁路、军事、林地等)的预审、报批、征地实施、占补平衡造地、施工期间服务、补充扩大征地、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及涉及征地的协调服务工作。

征地补偿费要严格执行实施本方案所定标准,并足额及时补偿到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4,各市政府负责地上地下附着物的动迁、地方协调等项工作。

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在动迁投资范围内可细化补偿标准,合理调剂使用资金。

5,凡由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原则上减免。

涉及国有资产的电力、电信、铁路、水利、管道及军用设施等构造物的动迁,按成本价给予适当补偿。

6,因工程需要扩大征地以及动迁增加的费用,在相应补偿投资协议的不可预见费中列支。

增加的补偿项目由建设单位与国土资源部门和各市核定。

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路产赔(补)偿协议

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路产赔(补)偿协议

附件1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路产赔(补)偿协议(许可文本样式)乙方拟于国道XX 线(Gxx )Kxxx+xxx 处,实施 涉路施工活动,经现场勘查确定,乙方需要占用公路(造成公路路产损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乙方进行施工应缴纳公路路产赔(补)偿费。

根据《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路产赔(补)偿费管理办法》(辽交财审发〔2023〕**号)等文件,乙方同意甲方按照《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路产赔(补)偿费基准价格表》计算公路路产赔(补)偿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详见下表: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内一次性向指定税务机关缴纳上述路产赔(补)偿费。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过程中占用公路的范围不超过前述表格中载明的项目。

否则,必须停止施工,重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上述标准支付路产赔(补)偿费。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个人签字按手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路产赔(补)偿协议(案件文本样式)乙方于国道XX线(Gxx)Kxxx+xxx处,发生(案由)路产案件,已造成公路路产损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乙方需缴纳公路路产赔(补)偿费。

根据《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路产赔(补)偿费管理办法》(辽交财审发〔2023〕**号)等文件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路产赔(补)偿费基准价格表》计算公路路产赔(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详见下表: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内一次性向指定税务机关缴纳上述路产赔(补)偿费。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个人签字按手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路产赔(补)偿协议(许可项目评估后文本样式)乙方拟于国道XX线(Gxx)Kxxx+xxx处,实施涉路施工活动,经双方现场勘查确定,乙方需要占用公路(造成公路路产损坏)。

省级公路补偿标准

省级公路补偿标准

一、省级公路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省级公路补偿标准
二、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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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百米桩

100
3.轮廓桩

100
4.界碑

500
5.示警桩

120
6.宣传碑
立方米
1000
7.防撞护栏

500
8.标志牌面
平方米
500
铝合金
9.标志杆

5000
铝合金版面反光标志
10.常温标线
平方米
25
11.热熔标线
平方米
70
12.反光道钉

170
13.用地内取土
立方米
100
二、占、利用
1.占用路面、路肩
辽宁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收费标准
项目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一、损坏、挖掘
(一)路面
1.水泥混凝土路面
平方米
290
腐蚀路面按
20-50%计收
2.沥青混凝土路面
平方米
170
3.普通沥青路面
平方米
100
4.砂石路面
平方米
50
5.路面基层(不含砂石路)
平方米
100
6.污染(无腐蚀性)
平方米
20
散落砂石、垃圾等
米/年
60
8.设置管线(路基以内)
米/年
40
9.设置管线(路基以外)
米/年
20
10.顶管施工
平方米
500
计费面积按占用路基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11.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平方米/年
40
12




国省
干线
补偿费

300
增设道口的使用单位在2个以上的,由使用单位平均分摊有关费用。增设经营性道口的养护费按6年收取;增设非经营性道口的养护费按三年收取
平方米/天
3
2.标志、广告
平方米/天
1
3.利用边沟上下水
米/天
10
项目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5.以下的按标准的50%收取;占用期限2—5年的按标准收取;占用期限5年以上的按标准的2倍收取,最多收取10年费用
6.利用桥梁、隧道设置管线(直径10CM及以下)
米/年
40
7.利用桥梁、隧道设置管线(直径10CM以上)
维修费
米/年
400
县级
公路
补偿费

200
维修费
米/年
300
乡级公路
补偿费

100
维修费
米/年
200
13.设置龙门架
座/年
2500
14.跨空架设管、线
米/日
3
未达到国家规定高度建设要求的。各种缆、线按组计算,管道按单管计算。
项目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15.倾倒残土、垃圾

500
按车额定载重计收
16.履带车、铁轮车上路
(不含砂石路)

50
无有效防护措施
说明:1、本标准所列项目如发生部分损害且可进行部分修复的,按实际修复造价
计算,但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
2、阜新、 铁岭、朝阳地区按上述收费标准的90%执行。

200
(四)绿化
1.珍贵路树

130+20×树龄
雪松、龙柏、银杏等
2.一般路树

40+15×树龄
杨、柳、槐树等
3.灌木

20+10×树龄
水腊、忍冬、红瑞木等
4.损坏树头、树枝

整树20%—50%
5.绿篱

150
黄杨、榆树、水腊等
项目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6.草皮
平方米
100
(五)其他
1.里程碑

350

100
石制

60
混凝土
11.挡土墙
立方米
400
12.护坡
平方米
200
13.铁丝笼添石防护
立方米
250
(三)桥涵、隧道
1.端柱、桥栏杆柱
立方米
800
钢筋混凝土
2.钢管扶手

300
3.桥栏扶手

200
钢筋混凝土
4.墙式护拦

400
5.防撞墙

900
项目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6.桥面人行道
平方米
400
7.桥护轮带
(二)路基、路肩、防护
1.路基、边坡
平方米
60
2.土路肩
平方米
60
3.土边沟

60
4.石砌边沟
立方米
400
5.石砌边沟盖板
平方米
80
6.平交道口圆管涵
节(2米)
800
直径75CM以下
7、平交道口圆管涵
节(2米)
1200
直径75CM以上
8.平交道口圆管涵缘石

100
9.混凝土泄水槽

400
10.路缘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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