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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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第一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获取和使用规定一、积分获取的途径和方式1. 党员应当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任务,并按照规定主动申报个人的工作、学习、居住地社区服务等情况,积极争取干部推荐,获得积分。

2. 党员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党务培训、理论学习、集体讨论等活动,积极参与组织的党务工作并取得优异业绩,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3. 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慈善捐助等公益事业,取得一定社会影响的,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4. 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党员标准获得积分。

5. 党员参与经济建设、科技创新、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取得重要成果,享有相应积分嘉奖。

二、积分使用和奖励规定1.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提拔、调整职务、申请享受党组织提供的各类培训或学习机会。

2.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国内外参加学习、考察、交流等机会,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3.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表彰、表扬和奖励,党组织将按积分情况评选先进党员、优秀党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4. 党员积分可用于在党组织允许的范围内购买党旗、党徽、党刊等相关物品或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

5. 党员积分可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公益积分,用于支持党组织的慈善事业、公益项目,以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

第二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监督和考核评定一、积分监督机制1. 党员积分使用应当向所在党支部或党组织申报,由党支部或党组织审核和颁发相应证明。

2. 党员积分的获取和使用情况将在党组织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监督和群众评议。

3. 党员在申报个人情况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党组织可以进行核查和审查。

二、考核评定机制1. 党员积分将作为评定党员先进性和优秀程度的重要指标,用以确定党员的岗位职责、职级晋升和奖惩等。

2. 党员积分评定周期为一年,每年底由党组织进行集体评议和决定,党员积分将作为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评判依据。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一、积分对象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

(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二、积分标准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

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积分办法1、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

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

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x1+“一般”的票数x0.8+“差”的票数x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1.奖分(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2)年内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区级表彰加4分、所在党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党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表彰的不能累计加分,一般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1.积分制的原则:
(1)公平性和公正性;
(2)基于绩效评估的奖惩机制;
(3)注重激励和激励后果;
(4)诚信、透明、规范,确保操作程序透明化;
(5)适应制度的调整和改变。

2.积分制的具体内容:
(1)实行月度积分评估,评估项目包括党费缴纳、组织生活
参与度、志愿活动参加度等;
(2)积分分值设定应根据党员行为的积极程度和对党组织特
别贡献的评价;
(3)建立优秀党员评选机制,利用积分制度为候选人作出准
确评价;
(4)采取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方式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和表现;(5)管理和设计积分制度时应根据党员特点和组织需求定制,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3.积分制的运作流程:
(1)设立积分制的组织,明确积分的管理权和审核权;
(2)对党员行为进行积分分值评估;
(3)按照积分分值排名,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进行奖励;
(4)对表现不佳的党员进行惩罚;
(5)设立优秀党员月度评选机制,基于积分制结果为候选人
提供参考;
4.积分制的实施效果:
(1)能够有效提高党员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2)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和提拔优秀党员;
(3)能够促进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
(4)能够促进党支部的稳定和发展。

5.不足之处:
(1)不能用来评价个人能力和潜力,只能评价个人对党组织的贡献;
(2)可能存在个别党员对积分制度的作弊或不当利用;(3)积分制度实施的效果需要经过一个较长时间的考察和调整。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4
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每次扣1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4、积极参与定期走访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4
?不参与联系走访的扣2分,走访中不能及时反映或解决问题的扣3分。
5、积极参与单位特色活动
4
酌情加分
8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
2、积极参加“京口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党员群众“微心愿”
10
?按一个加一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爱心捐款、缴纳特殊党费等活动。
2
未订阅扣2分。
4、参加书香进机关、自学读书活动
2
每年至少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未完成不得分。
5、认真配合填写《党员手册》
2
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每次扣2分。
6、廉洁办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8
?利用工作岗位、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
5
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2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
12、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5
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党员或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
贡献积分
(30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9、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
15
党员违纪违法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按下列规定扣分:受提醒谈话者、信访谈话者、批评教育者扣5分;受通报批评者扣10分;受诫勉谈话者扣15分。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积分制管理是指把积分制度用于对人的管理,以积分来衡量人的自我价值,反映和考核人的综合表现,然后再把各种物资待遇、福利与积分挂钩,并向高分人群倾斜,从而达到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

下文是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欢迎阅读!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全文一、基本原则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1.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

2015年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

(1)基础分(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

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

(2)任务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5-6分。

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

(3)奖励分(10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

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

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件1)。

农村支部积分制实施方案

农村支部积分制实施方案

农村支部积分制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革,农村支部的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村支部在基层治理和组织建设中的作用,我们制定了农村支部积分制实施方案。

二、积分制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积分制的实施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公正评价。

2. 激励奖惩原则:积分制要能够激励支部成员积极参与工作,同时对于工作不力的成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3. 综合考评原则:积分制要综合考评支部成员的工作表现,不仅仅局限于某一项工作。

三、积分制的具体内容1. 工作积分:根据支部成员在农村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制定相应的工作积分标准,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2. 学习积分:支部成员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将获得相应的学习积分。

3. 荣誉积分:对于在农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支部成员,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励,同时获得荣誉积分。

4. 失分项:对于工作不力、懈怠等行为,将扣除相应的积分,以此进行惩罚。

四、积分制的实施方法1. 制定积分标准:由支部成员共同商定并制定相应的积分标准,明确各项工作的积分值。

2. 实施考核:定期对支部成员进行工作表现的考核,将积分制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

3. 公示透明:将各项工作积分公示在支部内部,做到公开透明,让每个成员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表现。

4. 激励奖惩:对于工作出色的成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成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五、积分制的预期效果1. 激发工作积极性:通过积分制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激发支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 提升工作质量:通过对工作表现的综合考评,能够促使支部成员提升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3. 增强团队凝聚力:积分制能够促使支部成员更加团结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4. 优化支部结构:通过积分制的实施,能够逐步优化支部成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

六、总结农村支部积分制的实施对于提高农村支部工作效率、促进农村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通用6篇)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通用6篇)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通用6篇)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一)一、总则1.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指根据党组织的要求,将党员的党建工作及其他相关活动进行积分,并对积分进行统计和评定的管理制度。

2.党员积分制管理的目的是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激励党员主动参与党建工作,推动党组织活力和战斗力的提升。

二、积分标准1.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可以积分,其中,参加党组织例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等)积2分,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志愿活动积3分,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培训活动积4分。

2.党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可以积分,其中,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积2分,参加学校邀请的社会实践积3分,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积4分。

3.党员积极参与学习可以积分,其中,参加党性教育培训积2分,参与学习党的理论积3分,参与学术研讨会积4分。

4.党员的表彰奖励可以积分,其中,被评为优秀党员积2分,被评为优秀党干积3分,被评为优秀党支部积4分。

5.党员的处罚处理可以扣分,其中,轻度违纪可以扣除1-3分,中度违纪可以扣除4-6分,重度违纪可以扣除7-10分。

三、积分统计与评定1.每个党员的积分由党支部负责统计,并在一个季度末进行评定。

2.党支部通过党政工作会议对党员的积分进行公示,并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3.党员的积分评定由党支部根据党员的参与情况、工作贡献和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四、积分奖励与处罚1.积分达到一定要求的党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和经验交流等。

2.积分不达标或积分严重不足的党员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和留党察看等级别。

五、监督和检查1.党支部应设立党员积分制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积分统计和评定工作,并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检查。

2.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自查和互查,并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附则1.本细则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可根据党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积分管理,可以根据党组织的要求进行灵活变通,但必须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制度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制度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管理制度一、分数设置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分数,由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三部分构成。

其中基本指数为80分,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反向扣分指数根据党员现实表情情况予以减分。

经评定后,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

(一)基本指数(80分)1、每月不参加村“两委”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的,每次扣5分,有事请假的每次扣1分,能及时进行补课的可不扣分。

(10分)2、每月不缴纳党费的,扣10分,不按工资标准或不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扣5分。

(10分)3、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处分,给予警告处分的,本月扣3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本月扣5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本月扣10分。

有其他违法行为,未给予党纪处分的,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参照党纪处分扣分情况予以扣分。

(10分)4、不赡养老人或打骂老人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分)5、有打架斗殴、谩骂等行为的,每次扣10分。

(10 分)6、不执行村里红白理事会有关规定的,每次扣5分。

(10分)7、有私搭乱建、违法建筑行为,不限期拆除整改的,每次扣5分;有污染养殖项目,不限期拆除整改的,每次扣5分。

(10分)8、由村党支部根据村里实际情况,每月确定1—2 项重点工作,比如秸秆禁烧、征地拆迁等,党员不能带头执行的,酌情扣分。

(10分)(二)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1、积极为村里党员群众提供致富信息、技术等,使党员群众受益致富或村集体增收的(至少带动5户以上), 每个项目加5分。

2、积极参与村集体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每累积参加1天的,加3分;为村里或群众办理1件实事好事的,加1分。

3、主动帮助化解村内矛盾,每帮助化解1起镇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信访矛盾的,分别加3分、加5分、加10分、加15分、加20分,同一项目加分只计算一次,以最高分为准。

4、其他情形。

由镇党委、村党支部根据党员在落实本村党建各项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和所作的贡献,予以加分。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为了更好地管理党员,提高党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我们制定了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该细则包含三个积分类别:基础分、日常行为积分和民主评议分。

基础分(60分)包括参加党员主题活动日、按时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和研究教育培训等项目。

日常行为积分(80分)包括加分项和扣分事项。

加分项(20分)包括促进质检事业发展、志愿服务、建言献策、见
义勇为、科研创新、优秀表彰和其他。

扣分事项包括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迟到、早退、未参加党员主题活动日等。

民主评议分(20分)由党支部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投票
确定得分。

但如果违反党纪法规受到处分,则实行一票否决。

每个项目的积分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1次扣2分,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1次扣1分等。

同时,加分项也有具体的加分标准,如见义勇为做好事1次,酌情加
2-5分等。

最后,我们将每个党员的积分情况记录在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台账中,以便及时跟踪和管理。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是为考核党员而制定的。

整理了党员积分管理的评定细则,欢迎阅读!为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章》、《准则》、《条例》)作为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医院党组织基础,为实现创建“三甲”医院和“河西区域医疗中心”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根据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当前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党员先锋引领活动要求,结合“建强支部、严管党员”大讨论活动,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党员实绩量化考核基础上,以支部组织管理为主,党委监督指导为辅,进一步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强化党支部管理党员意识,实行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

现制定《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开展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为基本原则,以推动医院发展、促进医患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医院各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一)党支部、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1.积分设置。

党支部、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40分、任务分50分和奖励分10分。

当年党支部、党员基础分为上年党支部、党员个人考核分的40%,以此类推。

2.积分构成。

(1)党支部基础分(40分):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附件2),基础分采取倒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

当年第一个月基础分为上一年度党支部考核得分40%。

每月依次为上月考核总分的40%。

以此类推。

任务分(50分):由党办按照党支部当月完成院党委安排部署任务情况进行量化,量化标准依据《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量化得分占每月积分50%。

关于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十五篇】

关于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十五篇】

关于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十五篇】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是指针对党员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开展各项工作时的表现,进行积分管理,以此促进党员的积极性和履职能力,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

一、党员积分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对党员工作表现的积分管理,激励党员更好地发挥积极性、创造力和凝聚力,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率,推动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2.评分条例(1)积极参加组织活动。

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具体包括组织活动会议、支部会议、党课、学习讨论等,根据参加次数和质量给予积分。

(2)开展群众工作和宣传工作。

积极参与群众工作和宣传工作,具体包括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宣传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根据工作量和质量给予积分。

(3)履行党员职责。

党员需要认真履行党员职责,具体包括认真听取组织安排、积极参与选举、参加党员组织生活等,根据履职情况和出席次数给予积分。

(4)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参加社区或者集体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工作量和质量给予积分。

3.实施方案(1)积分奖励。

党员因个人贡献获得一定的积分后,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或者其他形式。

(2)积分约束。

党员因个人不当行为获得一定的扣分后,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撤销党内职务或者惩戒性组织处理。

二、评分标准1.参与度党员应积极参与组织活动和支部活动,以此体现其对组织的认同和忠诚度。

评分标准为:每参与一次组织活动可获得1分,因事假请假旷会等原因无法参加组织活动则无法获得该项积分。

2.奉献度党员应承担起党的工作和任务,展现出自己的奉献精神和工作热情,以此体现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团队精神。

评分标准为:每完成一个政治任务、完成一次志愿服务或为党组织提供其他有效帮助,可获得相应分数奖励,具体分数奖励由党支部按照实际情况定量评估。

3.学习度党员应始终保持学习的热情,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思想素质,以此反映出党员的学习态度和素质水平。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指党组织通过对党员的日常言行、工作、学习、交往等方面进行评估,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积分,以此来确定党员的先进程度、岗位能力水平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从而对党员实施综合评价和规范管理。

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有助于激励党员增强党性意识和荣誉感,促进党员群众观念、党的观念和民主意识的增强,增强党员在思想、工作、品德、作风等各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一、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的基本原则(一)公平性原则:党员积分制管理应坚持公正公平原则,所有党员在积分管理上应当享有同等的机会和权利。

要求积分制管理应是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确保各个环节的公正性和足够的透明度,避免任何个人或小团体的恶意操作和不公。

(二)先进性原则:积分制管理应根据党员表现和工作成效,实行先进典型为表率,激励党员向先进典型看齐,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追求卓越,努力成为优秀党员。

先进典型的评选应充分考虑党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注重以榜样引领群众。

(三)动态性原则:积分制管理需要不断的新陈代谢和完善。

由于党员的工作和职务、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都存在变化,积分制管理也应当不断的调整和完善。

积分制管理应充分考虑到各种变化因素,保持灵活性和动态性,不断提高管理和激励的有效性。

(四)科学性原则:积分制管理应建立在科学、合理、系统的评价指标和体系上。

评价指标应当考虑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多个方面,并结合党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统计。

评价体系应当具有科学性,考虑党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并避免指标互相牵连和扭曲的情况出现。

(五)激励性原则:通过合理的激励方式,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党员应当根据自己的积分等级和工作表现获得相应的晋升和荣誉。

激励形式可以是口头表彰、荣誉称号、技能证书、物质奖励等多种形式,既能够激励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也能够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性。

二、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具体方法(一)制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党员积分制管理应当根据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5篇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5篇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5篇1. 全面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促进党员发挥更大作用,2020年起,党员积分制管理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落实。

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的要求,每个党员应该以履行党员职责为前提,完成一定数量的积分任务,通过考核,获得相应的积分,并依据积分情况进行奖惩。

2. 积分制任务的内容党员积分制管理的任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必须完成的部分,另一个是可选的积极参与部分。

必须完成的任务包括:参加组织生活会、参加集体学习、认真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参加义务劳动等,可选的积极参与部分包括:参加组织安排的志愿活动、参与社区建设、参与咨询政策等。

根据不同的任务设置不同的积分,保证每个党员都有机会得到积分。

3. 积分制考核方法党员积分制管理的考核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个人自主填报积分,另一个是组织审核确认积分。

个人填报积分时,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组织审核确保积分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此外,组织还需对积分不足的党员进行帮助、指导和督促,帮助党员正确认识、认真履职。

4. 积分制奖惩措施根据积分制规定,党员的积分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级别。

获得优秀积分的党员可以获得相应的表彰和荣誉,同时,各级党组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获得不合格积分的党员应该进行组织谈话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搭配改正。

5.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党员积分制管理,各级党组织可以实现对党员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

同时,还能更好地促进党员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水平,更好地履行党员职责,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制度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制度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管理制度一、分数设置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分数,由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三部分构成。

其中基本指数为80分,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反向扣分指数根据党员现实表情情况予以减分。

经评定后,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

(一)基本指数(80分)1、每月不参加村“两委”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的,每次扣5分,有事请假的每次扣1分,能及时进行补课的可不扣分。

(10分)2、每月不缴纳党费的,扣10分,不按工资标准或不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扣5分。

(10分)3、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处分,给予警告处分的,本月扣3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本月扣5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本月扣10分。

有其他违法行为,未给予党纪处分的,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参照党纪处分扣分情况予以扣分。

(10分)4、不赡养老人或打骂老人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分)5、有打架斗殴、谩骂等行为的,每次扣10分。

(10 分)6、不执行村里红白理事会有关规定的,每次扣5分。

(10分)7、有私搭乱建、违法建筑行为,不限期拆除整改的,每次扣5分;有污染养殖项目,不限期拆除整改的,每次扣5分。

(10分)8、由村党支部根据村里实际情况,每月确定1—2 项重点工作,比如秸秆禁烧、征地拆迁等,党员不能带头执行的,酌情扣分。

(10分)(二)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1、积极为村里党员群众提供致富信息、技术等,使党员群众受益致富或村集体增收的(至少带动5户以上), 每个项目加5分。

2、积极参与村集体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每累积参加1天的,加3分;为村里或群众办理1件实事好事的,加1分。

3、主动帮助化解村内矛盾,每帮助化解1起镇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信访矛盾的,分别加3分、加5分、加10分、加15分、加20分,同一项目加分只计算一次,以最高分为准。

4、其他情形。

由镇党委、村党支部根据党员在落实本村党建各项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和所作的贡献,予以加分。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15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15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15篇】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为提高党员的素质和凝聚力,明确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党组织的有效管理,特制定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一、积分计算规则1. 出席党组织会议:每次出席党组织主题会议、组织生活会议评议述职等,可获得0.5积分。

2. 签到:每次参加部门或党组织组织的集体活动需进行签到,缺席须请假,未请假者将扣除一分,并记录在档案中。

3. 宣传工作:参与组织宣传、学习讨论活动通报、撰写宣传稿件、制作海报等,按实际工作量工时计算,每1小时可获得0.5积分。

4. 参与志愿服务: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志愿活动,每次可获得1积分,每年累计不超过5分。

5. 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议,每次可获得5积分。

且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否则将被扣除积分。

6. 学习培训:组织参加各种党组织、部门、社区等级别的学习和培训活动,每次参加1小时以上的活动,可获得1积分。

7. 个人行为:表现出积极进取的个人行为,如提出好的建议、帮助其他党员、担任义务工作等,6个月内每次可获得0.5积分,累计不超过2分。

二、考核方法1. 每月向党组织汇报积分情况,由党组织管理员进行统计,汇总评定个人积分。

2. 通过年度评选,选出积分最高的党员,作为该年度优秀党员,并由组织予以表彰。

3. 对于积分不及格的党员,应进行谈话并纳入考核管理名单,对其进行约谈等必要的督促措施。

三、积分奖励和处罚1. 获得优秀党员称号和组织肯定的党员,可获得奖项和物资奖励。

2. 积分不及格的党员,将被限制参与党组织的活动及岗位,直至积分恢复合格标准。

3. 违反组织纪律、涉及违法犯罪等情况,将被视为失去党员资格。

四、其他事项1.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应与党员考核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紧密结合。

2. 党组织应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积分情况,并将其写入党员档案之中。

3. 如果任何党员对本积分管理制度有异议,可向党组织提出,组织应及时回复并解决相关问题。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为切实加强对全公司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量化积分考核办法。

一、量化考核对象公司全体党员。

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特殊类四个层次。

支部委员成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无职党员为普通类;长期外出流动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为特殊类,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

二、量化积分考核标准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80分)和年度民主评议积分(20分)两部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80分)为各类党员都适用的项目,内容为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情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带头发挥作用情况。

(1)履行党员基本义务(20分)1、按时参加会议(5分)。

能够按时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2、服从组织安排(5分)。

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对完不成分配工作任务的扣分,不做分配工作的不得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不得分。

基础分2分。

3、主动缴纳党费(5分)。

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扣2分;超过半年补缴的该项不得分,不缴纳党费的扣5分。

4、热心公益奉献(5分)。

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文体宣传活动。

热心扶贫帮困事业,积极参加助困、助学、助残慈善事业活动。

联系结对困难家庭、规正人员、其他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的独居老人。

基础分2分,有以上行为的酌情加分。

(2)带头发挥作用(60分)1、带头学习提高(12分)。

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包括: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个性化学习、读书日活动、外出参观等。

基础分12分:骨干类党员以个人的学习笔记或学习手册为准,并结合日常的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缺席一次扣2分;普通类、流动类党员以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心得体会为准,无汇报学习心得扣2分。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学习教育培训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集中培训,发现1次扣2分。
服从组织安排
对完不成党组织分配工作任务的1次扣1分,不执行组织分配工作的1次扣2分;传播,散布,发表同上决定精神相悖言论的,发现1次扣2分
加分项
(20分)
促进质检事业发展
带头促进事业发展,起到模范引领作用,酌情加2-5分。
志愿服务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1次加2分
其他
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公认,酌情加2-5分
民主评议分(20分)
由党支部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投票确定得分。
一票否决事项
因违反党纪法规受到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台账
党员姓名: 联系方式:
月份
日常行为积分
民主评议积分
年度总分
基础分
扣分事项
加分项
扣分事项
本月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党员本人签字:党支部书记签字: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台账(XX年)
党支部: 支部书记签字:
序号
党员姓名
日常行为积分
党员本人签字
支部书记签字
基础分
扣分事项
加分项
扣分事项
本月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Leabharlann 11121314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积分类别
积分项目
积分标准
日常行为积分(80分)
基础分
(60分)
参加党员主题活动日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1次扣2分,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1次扣1分。未参加党员主题活动日,不参加集中补课的,发现1次扣2分。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8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
2、积极参加“京口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党员群众“微心愿”
10
?按要求完成“6次、20小时”志愿服务的加10分,主动认领微心愿,完成一个加一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爱心捐款、缴纳特殊党费等活动。
5பைடு நூலகம்
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2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
12、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5
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党员或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
贡献积分
(30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9、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
15
党员违纪违法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按下列规定扣分:受提醒谈话者、信访谈话者、批评教育者扣5分;受通报批评者扣10分;受诫勉谈话者扣15分。
10、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
在工作、生活中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行为的视情节扣1-5分。
11、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4
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每次扣1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4、积极参与定期走访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4
?不参与联系走访的扣2分,走访中不能及时反映或解决问题的扣3分。
5、积极参与单位特色活动
4
酌情加分
2
未订阅扣2分。
4、参加书香进机关、自学读书活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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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乡龙潭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抓手,激发党员常争常创的持久热情,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经村党总支研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龙潭村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量化考核对象
村全体党员和长期生活、居住在辖区内的外来流动党员(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讨论并上报村党总支同意可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基本积分设置
1、党员划分。

结合我村实际,依据党员的职务、岗位、年龄、特长等特点,将党员划分为村干部党员、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普通居民党员。

2、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40 分)、承诺履诺积分(40 分)和民主评议积分(20 分)。

三、量化积分考核标准
(一)日常行为积分(40 分)
1、党员学习教育方面(10 分)
(1)按照村党总支和党支部要求,能按时参加支部党课和各类培训、且在学习培训中交流心得体会发言积极的,每次得1 分;
(2)参加乡级以上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包括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每次得2 分;
(3)参加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缺席一次扣0.5 分;
(4)村干部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全年不少于1 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4 篇,调研报告不少于1 篇。

2、参加组织生活(10 分)
(1)认真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满分4 分,不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2)每参加1 次党支部组织的各类主题活动或党员会议的,得1.5 分,满分6 分,无故缺席或不参加者,每出现1 次扣1.5 分;
3、缴纳党费及垃圾清运费(6 分)
(1)对党组织关系在村的党员,向所属党支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得4 分,催缴者扣2 分,拖欠或不缴纳者不得分;
(2)按时足额缴纳垃圾清运费的,得2 分,拖欠或不缴纳者不得分。

4、履行党员基本义务(14 分)
(1)能够按时积极参加村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满分3 分;
(2)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满分3 分,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根据具体情况扣相应分值;不做所分配的工作不得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不得分。

(3)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环境卫生整治、治安联防、能主动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满分4 分。

(4)积极参加村各类志愿服务、共驻共建、文体宣传活动。

热心扶贫帮困事业,有组织的参加助困、助学、助残等慈善活动。

联系结对帮扶困难家庭、村矫正帮扶人员、其他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的独居老人。

满分4 分。

(二)承诺履诺积分(40 分)
1、共性承诺(10 分)
围绕《党章》和保持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具体要求做出承诺,不承诺不得分,违反承诺规定扣5 分。

2、岗位承诺(10 分)
村干部党员主要从个人工作、学习、作风、服务居民等方面做出承诺;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普通居民党员以村认领的岗位做出承诺,酌情得分。

3、实事承诺(20 分)
结合自身特点,以“共驻共建、村服务、维护稳定、参加公益活动”为内容,每名党员至少承诺2 件实事,每件实事10 分,年底少完成一件扣相应分值。

(三)民主评议积分(20 分)
民主评议积分原则上设20 分,每季度结合评诺活动的开展,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形式,对党员季度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测评和征求意见,民主测评设“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4 次,按照“优秀”100 分、“良好”80 分、“一般”60 分、“较差”40 分的标准计算党员测评分(计算公式为:(“优秀票数”×100+“良好票数”×80+“一般票数”×60+“较差票数”×40)/参加测评人数),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记入党员积分。

四、附加积分(季度民主评议时使用)
(一)加分项
1、参与重大灾难事故、抗洪抢险救灾等,加5 分;
2、为村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照投资规模相应加分(村党总支研究决定);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乡级表彰奖励的加2 分;受县级表彰奖励的加3 分;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5 分。

4、村集体工作当年度受发文表彰或作为示范典型推广的:乡级加1 分,县级加3 分,州级加5 分,省级(含省级)以上加8 分。

5、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加分。

(二)扣分项
1、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5 分。

2、党员应珍惜党员荣誉,坚持原则,做到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子女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上每违反一项的扣3 分。

3、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每出现一次扣3 分。

4、党员与邻里不团结,经常发生矛盾纠纷,居民反映强烈,不赡养老人或不尽子女抚养义务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扣3 分。

5、无故不参加村组织的义务活动或公益性活动的,每出现
一次扣2 分。

6、其他事件,经所属党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

五、量化考核办法
1、党支部在每季度党员大会上公布全体党员积分情况,并张榜公示;
2、以党员积分为主要依据,分别设置“红星”、“黄星”、“蓝星”三种星级标识。

季度得分在80 分以上的党员评“红星”,即示范星;季度得分在60-79 分评“黄星”,即激励星,季度得分在60 分以下的党员评“蓝星”,即警示星。

3、对黄星党员,党支部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对蓝星党员,要作为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六、运用积分评星结果
对全年得4 颗“红星”的党员评为优秀格次党员,优先推荐各级党组织表彰奖励,优先享受创业优惠政策,优先参与各类培训;对全年得2-3 颗“红星”的党员评为良好格次党员,在村各党支部内通报表扬;对全年得3 颗“蓝星”的党员进行谈话诫勉,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问题得到整改的评为合格等次党员,未整改的评为不合格党员;对全年得4 颗“蓝星”的党员评为不合格党员,根据党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它得星情况的党员均为合格等次党员。

七、本管理细则由龙潭村党总支负责解释,并与2015 年
10 月30日试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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