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制考核实施细则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第一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获取和使用规定一、积分获取的途径和方式1. 党员应当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任务,并按照规定主动申报个人的工作、学习、居住地社区服务等情况,积极争取干部推荐,获得积分。
2. 党员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党务培训、理论学习、集体讨论等活动,积极参与组织的党务工作并取得优异业绩,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3. 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慈善捐助等公益事业,取得一定社会影响的,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4. 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党员标准获得积分。
5. 党员参与经济建设、科技创新、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取得重要成果,享有相应积分嘉奖。
二、积分使用和奖励规定1.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提拔、调整职务、申请享受党组织提供的各类培训或学习机会。
2.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国内外参加学习、考察、交流等机会,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3.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表彰、表扬和奖励,党组织将按积分情况评选先进党员、优秀党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4. 党员积分可用于在党组织允许的范围内购买党旗、党徽、党刊等相关物品或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
5. 党员积分可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公益积分,用于支持党组织的慈善事业、公益项目,以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
第二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监督和考核评定一、积分监督机制1. 党员积分使用应当向所在党支部或党组织申报,由党支部或党组织审核和颁发相应证明。
2. 党员积分的获取和使用情况将在党组织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监督和群众评议。
3. 党员在申报个人情况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党组织可以进行核查和审查。
二、考核评定机制1. 党员积分将作为评定党员先进性和优秀程度的重要指标,用以确定党员的岗位职责、职级晋升和奖惩等。
2. 党员积分评定周期为一年,每年底由党组织进行集体评议和决定,党员积分将作为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评判依据。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1.积分制的原则:
(1)公平性和公正性;
(2)基于绩效评估的奖惩机制;
(3)注重激励和激励后果;
(4)诚信、透明、规范,确保操作程序透明化;
(5)适应制度的调整和改变。
2.积分制的具体内容:
(1)实行月度积分评估,评估项目包括党费缴纳、组织生活
参与度、志愿活动参加度等;
(2)积分分值设定应根据党员行为的积极程度和对党组织特
别贡献的评价;
(3)建立优秀党员评选机制,利用积分制度为候选人作出准
确评价;
(4)采取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方式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和表现;(5)管理和设计积分制度时应根据党员特点和组织需求定制,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3.积分制的运作流程:
(1)设立积分制的组织,明确积分的管理权和审核权;
(2)对党员行为进行积分分值评估;
(3)按照积分分值排名,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进行奖励;
(4)对表现不佳的党员进行惩罚;
(5)设立优秀党员月度评选机制,基于积分制结果为候选人
提供参考;
4.积分制的实施效果:
(1)能够有效提高党员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2)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和提拔优秀党员;
(3)能够促进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
(4)能够促进党支部的稳定和发展。
5.不足之处:
(1)不能用来评价个人能力和潜力,只能评价个人对党组织的贡献;
(2)可能存在个别党员对积分制度的作弊或不当利用;(3)积分制度实施的效果需要经过一个较长时间的考察和调整。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评分表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评分表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励党员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推动党组织的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我们党支部将采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积极的激励和有效的约束提高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党组织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二、管理措施1. 积分来源党员积分的来源包括:按时参加支部党员会议、参加党组织的各项学习、参加举办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扶和调查工作、参加集体组织的讨论等工作。
2. 积分评定根据党员的工作实际情况和党组织的工作需要,通过积极的激励和有效的约束,对党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积分评定,并按月公示。
各项积分评定细则如下:(1)参加党员会议积1分,担任会议主持人或记录员再加0.5分。
(2)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党课等工作,积分数由支部决定。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举办帮扶和调查工作,积1~3分。
(4)组织讨论或撰写征文等工作,积1~2分。
3. 积分激励党员根据每月积累的分数,得到相应的激励,如:(1)积累5分及以上者,支部将发放荣誉证书,表彰其工作表现,同时在评优评先中给予特殊关注。
(2)积累10分及以上者,将被推荐给上级党组织参加中青年干部培训、党建骨干培训等活动,并优先推荐参加与工作相关的学习和交流活动。
(3)积累15分及以上者,支部将通报表扬,并推荐其参加全区性党员优秀表彰活动。
三、评分表党员积分评定表姓名:入党时间:月份:当月积分总数:序号工作项目评定标准分值1 参加党员会议每次1分,主持人和记录员再加0.5分 1~1.5分2 党组织学习补课、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每类议程不限次数) 1~5分3 志愿服务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1~3分4 帮扶和调查工作党组织分配的调查或帮扶工作 1~3分5 集体讨论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座谈、讨论、撰写征文等活动1~2分备注:根据实际情况,各项工作积分数根据支部年度计划、具体情况和特殊工作任务等适当调整,每季度一次。
党员积分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管理细则一、分值设定每名党员每月基础积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根据当月积分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年度积分值为各月积分平均值。
如有加分项目,在年度总分值上直接进行累加。
二、积分内容积分内容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
(一)政治合格方面。
能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牢宗旨观念牢靠,能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
本项满分20分,扣完为止。
1.党员本人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每次扣5分;2.党员直系亲属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未主动制止的,每次扣5分;3.党员本人在各种媒介、网络上发表或转发明显有悖党员政治纪律言论的,每次扣3分;直系亲属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未及时制止的,每次扣2分;4.对村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未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妥善答复和具体落实的,每次扣2分。
(二)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组织各项决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
本项满分30分,扣完为止。
1.无故不参加当月“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每次扣5分;参加组织生活态度不积极、应付了事的,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2分。
2.未按时足额交纳当月党费的,每次扣5分;3.直系亲属非法上访、越级上访未主动制止的,每次扣5分;4.在党员设岗定责或重大活动中,不服从组织岗位分配和不执行组织决议的,每次扣5分;5. 个人主义严重,不顾大局,阻挠(包括教唆或指使他人)重点工程项目、公益事业建设或破坏企业周边环境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0分;6.未主动制止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的,扣5分;7.不遵守村规民约或单位管理规定的,每次扣2分;8.不遵守换届纪律的,扣10分。
(三)品德合格方面。
自觉践行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本项满分20分,扣完为止。
古道村党员积分制考核细则
古道村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古道村党员积分实行百分制管理,基础分占30分,党员每年的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30%;任务分占60分,奖励分占5分,民主评议占5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进行赋分。
一、基础分(30分)(一)思想政治(7分)1.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2分)①不能认真学习《党章》,了解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扣0.5分。
②不能明确党员标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扣0.5分。
③不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扣1分。
考核办法:1、查看学习记录;2、支部综合评价。
2.认真学习党的思想政治理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各项决议。
(3分)①不能及时掌握党的先进思想政治理论,不按时参加党支部学习活动的扣1.5分。
②不能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议的扣1.5分。
考核办法:1、查看学习记录;2、支部综合评价。
3.有较强的党性觉悟,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分)①不能圆满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扣1分。
②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关系扣1分。
考核办法:支部综合评价。
(二)遵章守纪(8分)1.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分)①触犯法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此项不得分;②触犯《治安处罚条例》,受到处罚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③违反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基层政策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l分,扣完为止。
考核办法:1、查看相关文件;2、走访部分群众、党员。
2.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5分)①不参加支部会议,缺席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②不参加党员会议、党课学习,缺席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③不参加党小组会议,缺席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④阻挠、扰乱“三会一课”会议,导致会议不能正常召开,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考核办法:查看村“三会一课”记录、点名册。
3.定期参加远程教育集中学习收看活动。
社区总支部党员考核办法及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社区总支部党员考核办法及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员队伍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激发党员队伍整体活力,永远保持党员先进性,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规定,经社区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大房坪社区总支部党员考核办法及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如下:一、管理对象:因社区党员人数众多,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共分为三大类:在家有正常行为能力的党员、高龄且行动不便的党员、流动党员。
二、管理内容:对总支部党员学习教育、缴纳党费、参与组织生活、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全方面进行考核评定。
三、考核方式:(分党员类别,如下)①在家有正常行为能力的党员1. 有微信的党员没有关注和美大房坪公众号的扣2分;没有加入党总支/党支部微信群的扣2分;2. 微信群中发布与工作、学习无关链接、视频、文字的扣1分/次;3. 没有加入学习强国学习的扣2分,加入后每天不登陆、学习的一月扣2分;4. 不按标准缴纳党费的扣5分/年;5. 因事不能参加学习、活动的必须写请假条,连续两次不参加学习、活动的写书面检讨并扣2分,连续三次不参加学习、活动通报批评扣5分,连续六次不参加学习、活动直接除名。
6. 不参加总支部组织的大型活动(七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及其他大型活动)扣5分,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扣10分;7. 对于包保送学的高龄党员,不按要求和时间节点送学上门的扣3分/次;8. 党员参与非法上访的扣20分;9.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驾驶无牌机动车被交警查处的扣10分/次;10. 党员手册一个季度一检查,未填写的扣3分/季度,不是自己填写的经发现扣5分;11. 违反居民公约记录到诚信档案黑榜的扣10分;12. 本人及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赌博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扣10分/次;13. 误导群众且在公众场合发表不当言论的扣5分/次;14. 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或者推诿不尽责解决群众困难的扣3分/次;15. 党员违纪违法被举报且经查实的根据情节严重扣3-10分/次;16. 与邻居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次;17. 参加一次志愿者活动加1分/次;18. 受到国家级表彰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县级加4分,镇级加2分,社区加1分(网站、证书、文件均可);19. 带动贫困户和群众发展生产,且有实质性变化的加2分/人;20. 主动向党组织检举、揭发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加5分/次。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通用6篇)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通用6篇)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一)一、总则1.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指根据党组织的要求,将党员的党建工作及其他相关活动进行积分,并对积分进行统计和评定的管理制度。
2.党员积分制管理的目的是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激励党员主动参与党建工作,推动党组织活力和战斗力的提升。
二、积分标准1.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可以积分,其中,参加党组织例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等)积2分,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志愿活动积3分,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培训活动积4分。
2.党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可以积分,其中,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积2分,参加学校邀请的社会实践积3分,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积4分。
3.党员积极参与学习可以积分,其中,参加党性教育培训积2分,参与学习党的理论积3分,参与学术研讨会积4分。
4.党员的表彰奖励可以积分,其中,被评为优秀党员积2分,被评为优秀党干积3分,被评为优秀党支部积4分。
5.党员的处罚处理可以扣分,其中,轻度违纪可以扣除1-3分,中度违纪可以扣除4-6分,重度违纪可以扣除7-10分。
三、积分统计与评定1.每个党员的积分由党支部负责统计,并在一个季度末进行评定。
2.党支部通过党政工作会议对党员的积分进行公示,并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3.党员的积分评定由党支部根据党员的参与情况、工作贡献和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四、积分奖励与处罚1.积分达到一定要求的党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和经验交流等。
2.积分不达标或积分严重不足的党员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和留党察看等级别。
五、监督和检查1.党支部应设立党员积分制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积分统计和评定工作,并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检查。
2.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自查和互查,并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附则1.本细则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可根据党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积分管理,可以根据党组织的要求进行灵活变通,但必须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制度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制度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提高党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制定了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管理制度。
该制度由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指数为80分,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反向扣分指数根据党员现实表现情况予以减分,经评定后,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
一)基本指数(80分)1、每月不参加村“两委”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的,每次扣5分,有事请假的每次扣1分,能及时进行补课的可不扣分。
(10分)2、每月不缴纳党费的,扣10分,不按工资标准或不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扣5分。
(10分)3、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处分,给予警告处分的,本月扣3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本月扣5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本月扣10分。
有其他违法行为,未给予党纪处分的,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参照党纪处分扣分情况予以扣分。
(10分)4、不赡养老人或打骂老人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分)5、有打架斗殴、谩骂等行为的,每次扣10分。
(10分)6、不执行村里红白理事会有关规定的,每次扣5分。
(10分)7、有私搭乱建、违法建筑行为,不限期拆除整改的,每次扣5分;有污染养殖项目,不限期拆除整改的,每次扣5分。
(10分)8、由村党支部根据村里实际情况,每月确定1—2项重点工作,比如秸秆禁烧、征地拆迁等,党员不能带头执行的,酌情扣分。
(10分)二)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1、积极为村里党员群众提供致富信息、技术等,使党员群众受益致富或村集体增收的(至少带动5户以上),每个项目加5分。
2、积极参与村集体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每累积参加1天的,加3分;为村里或群众办理1件实事好事的,加1分。
3、主动帮助化解村内矛盾,每帮助化解1起镇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矛盾的,分别加3分、5分、10分、15分、20分,同一项目加分只计算一次,以最高分为准。
4、其他情形。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评分表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评分表一、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为有效推进党建工作,推进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党支部制定了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具体如下:1. 积分的获取方式:(1)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学习、讨论、培训、志愿服务等)。
(2)积极参加社区及党支部组织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3)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4)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并对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 积分的计算标准:(1)参加党组织活动:1个积分/小时。
(2)参加社区及党支部组织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2个积分/小时。
(3)完成工作任务:5个积分/任务。
(4)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5个积分/次。
3. 积分的使用方式:(1)党员积分可用于参加党组织、党校或其他相关培训以及调整党费,每个积分可抵扣1元。
(2)积分可累积,但不以物质形式给予奖励。
4. 积分的管理和公示方式:(1)党员积分由支委会统一管理,每月汇总上报。
(2)党员可通过公示渠道查询个人积分。
(3)支委会每月公示积分排名前五名的党员名单。
二、党员积分制评分表姓名:日期:等级:积分获取方式积分参加党组织活动参加社区及党支部组织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工作任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总积分: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对于推进党建工作,提升党员服务水平,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活力,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通过党员积分制管理,可以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更加深入地参与党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并通过互动交流、知识学习、分享经验等方式,更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应有作用。
积分的获取方式和计算标准充分考虑党员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既定量化又充满真正含义,能够有效鼓励党员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提高党员贡献和服务水平。
其次,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可以强化党员的观念意识和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作用,推动党员更加自觉自愿地参与到社会服务、公益慈善、文化科技等方面,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区委组织部党员分类管理积分制考核细则
区委组织部党员分类管理积分制考核细则(试行)根据《党章》及相关规定,结合区委组织部工作实际,特制定党员分类管理积分制考核细则如下:一、考核对象本细则考核对象为区委组织部全体党员(包括帮助工作人员)。
二、党员分类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岗位,将区委组织部全体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领导班子成员为A类,科级领导干部为B类,普通党员为C 类,退休党员为D类。
三、积分分类(一)共项积分(100分)主要反映党员遵纪守法、履行基本义务等方面的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章程,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10分)。
有违反情况的,扣10分;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制度与自律相结合,明确办事程序、规范自身行为(10分)。
有不严格落实,违反相关规定的,扣10分;3.按时参加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其他党内活动(20分)。
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4.按时足额缴纳党费(20分)。
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出现一次扣5分;5.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情趣健康、生活乐观,远离黄赌徒(10分)。
如有不良反映,经核查核实后,扣10分;6.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10分)。
如有服务态度恶劣经查实的,出现一次扣2分;7.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严格遵守《云南省组工干部“十必须、十不准”》(20分)。
违反一条扣2分;(二)分类积分(100分)主要反映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等方面的情况。
A类党员积分1.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相互配合,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制度(20分)。
不执行的一次扣5分;2.对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安排落实,不推诿、扯皮(20分)。
工作推进不力、敷衍了事,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20分;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统筹安排部署分管工作(20分);分管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受到区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4.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参加讲党课等党内学习教育活动(20分)。
县政务服务中心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县政务服务中心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总支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党员管理工作实际,现对党员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目标要求对党员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以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目标,以激励激发全体党员主动发挥作用为核心,定期检查和评价党员的思想政治、遵守纪律、道德品行、发挥作用、履行职责、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情况,及时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员意识、纯洁党员队伍,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
二、考核对象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总支全体党员。
三、考核内容对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的考核内容主要由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和突出事迹加分三部分构成,共设置分值100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75分)。
包括基础分和履职分两项,分别占45分和30分。
1.基础分(45分)。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行三个方面内容。
思想政治方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牢固树立“四种意识”;顾全大局,认真执行上级和总支的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在政治思想、言论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明辨是非,政治立场坚定,不信谣,不传谣,维护党的形象。
遵纪守法方面:带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党章党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的各项要求,没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举的有关行为,带头遵守职业道德,以身作则,廉洁从政,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带头抵制各类非法组织,协助党组织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道德品行方面: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党性原则强,作风严谨,注重操守;自觉遵守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八小时之外社会形象良好;克勤克俭,情趣健康,反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带头弘扬社会传统美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为切实加强对全公司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量化积分考核办法。
一、量化考核对象公司全体党员。
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特殊类四个层次。
支部委员成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无职党员为普通类;长期外出流动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为特殊类,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
二、量化积分考核标准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80分)和年度民主评议积分(20分)两部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80分)为各类党员都适用的项目,内容为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情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带头发挥作用情况。
(1)履行党员基本义务(20分)1、按时参加会议(5分)。
能够按时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2、服从组织安排(5分)。
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对完不成分配工作任务的扣分,不做分配工作的不得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不得分。
基础分2分。
3、主动交纳党费(5分)。
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扣2分;超过半年补缴的该项不得分,不交纳党费的扣5分。
4、热心公益奉献(5分)。
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文体宣传活动。
热心扶贫帮困事业,积极参加助困、助学、助残慈善事业活动。
联系结对困难家庭、规正人员、其他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的独居老人。
基础分2分,有以上行为的酌情加分。
(2)带头发挥作用(60分)1、带头研究提高(12分)。
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研究活动,认真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包括:远程教育集中研究、个性化研究、读书日活动、外出参观等。
基础分12分:骨干类党员以个人的研究笔记或研究手册为准,并结合日常的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缺席一次扣2分;普通类、流动类党员以主动向党组织汇报研究心得体会为准,无汇报研究心得扣2分。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是为考核党员而制定的。
整理了党员积分管理的评定细则,欢迎阅读!为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章》、《准则》、《条例》)作为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医院党组织基础,为实现创建“三甲”医院和“河西区域医疗中心”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根据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当前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党员先锋引领活动要求,结合“建强支部、严管党员”大讨论活动,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党员实绩量化考核基础上,以支部组织管理为主,党委监督指导为辅,进一步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强化党支部管理党员意识,实行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
现制定《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开展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为基本原则,以推动医院发展、促进医患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医院各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一)党支部、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1.积分设置。
党支部、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40分、任务分50分和奖励分10分。
当年党支部、党员基础分为上年党支部、党员个人考核分的40%,以此类推。
2.积分构成。
(1)党支部基础分(40分):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附件2),基础分采取倒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
当年第一个月基础分为上一年度党支部考核得分40%。
每月依次为上月考核总分的40%。
以此类推。
任务分(50分):由党办按照党支部当月完成院党委安排部署任务情况进行量化,量化标准依据《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量化得分占每月积分50%。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指党组织通过对党员的日常言行、工作、学习、交往等方面进行评估,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积分,以此来确定党员的先进程度、岗位能力水平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从而对党员实施综合评价和规范管理。
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有助于激励党员增强党性意识和荣誉感,促进党员群众观念、党的观念和民主意识的增强,增强党员在思想、工作、品德、作风等各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一、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的基本原则(一)公平性原则:党员积分制管理应坚持公正公平原则,所有党员在积分管理上应当享有同等的机会和权利。
要求积分制管理应是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确保各个环节的公正性和足够的透明度,避免任何个人或小团体的恶意操作和不公。
(二)先进性原则:积分制管理应根据党员表现和工作成效,实行先进典型为表率,激励党员向先进典型看齐,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追求卓越,努力成为优秀党员。
先进典型的评选应充分考虑党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注重以榜样引领群众。
(三)动态性原则:积分制管理需要不断的新陈代谢和完善。
由于党员的工作和职务、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都存在变化,积分制管理也应当不断的调整和完善。
积分制管理应充分考虑到各种变化因素,保持灵活性和动态性,不断提高管理和激励的有效性。
(四)科学性原则:积分制管理应建立在科学、合理、系统的评价指标和体系上。
评价指标应当考虑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多个方面,并结合党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统计。
评价体系应当具有科学性,考虑党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并避免指标互相牵连和扭曲的情况出现。
(五)激励性原则:通过合理的激励方式,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党员应当根据自己的积分等级和工作表现获得相应的晋升和荣誉。
激励形式可以是口头表彰、荣誉称号、技能证书、物质奖励等多种形式,既能够激励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也能够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性。
二、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具体方法(一)制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党员积分制管理应当根据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积分制管理是指把积分制度用于对人的管理,以积分来衡量人的自我价值,反映和考核人的综合表现,然后再把各种物资待遇、福利与积分挂钩,并向高分人群倾斜,从而达到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
下文是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欢迎阅读!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全文一、基本原则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1.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
2015年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
(1)基础分(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
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
(2)任务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5-6分。
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
(3)奖励分(10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
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
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件1)。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15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15篇】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为提高党员的素质和凝聚力,明确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党组织的有效管理,特制定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一、积分计算规则1. 出席党组织会议:每次出席党组织主题会议、组织生活会议评议述职等,可获得0.5积分。
2. 签到:每次参加部门或党组织组织的集体活动需进行签到,缺席须请假,未请假者将扣除一分,并记录在档案中。
3. 宣传工作:参与组织宣传、学习讨论活动通报、撰写宣传稿件、制作海报等,按实际工作量工时计算,每1小时可获得0.5积分。
4. 参与志愿服务: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志愿活动,每次可获得1积分,每年累计不超过5分。
5. 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议,每次可获得5积分。
且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否则将被扣除积分。
6. 学习培训:组织参加各种党组织、部门、社区等级别的学习和培训活动,每次参加1小时以上的活动,可获得1积分。
7. 个人行为:表现出积极进取的个人行为,如提出好的建议、帮助其他党员、担任义务工作等,6个月内每次可获得0.5积分,累计不超过2分。
二、考核方法1. 每月向党组织汇报积分情况,由党组织管理员进行统计,汇总评定个人积分。
2. 通过年度评选,选出积分最高的党员,作为该年度优秀党员,并由组织予以表彰。
3. 对于积分不及格的党员,应进行谈话并纳入考核管理名单,对其进行约谈等必要的督促措施。
三、积分奖励和处罚1. 获得优秀党员称号和组织肯定的党员,可获得奖项和物资奖励。
2. 积分不及格的党员,将被限制参与党组织的活动及岗位,直至积分恢复合格标准。
3. 违反组织纪律、涉及违法犯罪等情况,将被视为失去党员资格。
四、其他事项1.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应与党员考核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紧密结合。
2. 党组织应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积分情况,并将其写入党员档案之中。
3. 如果任何党员对本积分管理制度有异议,可向党组织提出,组织应及时回复并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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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每次积1分。
3.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月学习笔记在1000字以上的,积分;500字以上的,积分;500字以下的积分;结合学习教育认真撰写心得体会、理论文章和党性分析材料的,每篇积分。
2.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和谈心谈话制度,定期找帮扶对象或党员、群众谈心,每次积分;对发现群众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有实际困难并提供切实帮助的,每次积分。
3.发扬奉献精神,在夜间休息或公休日期间来院参加会诊、急诊手术、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的,并保质保量完成好工作任务的,每次积分。
由支部书记征求所在科室主任或相关科室意见考核积分(本项积分每月最高不超过1分)。
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为医院技术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
3.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等取得单项奖励的,院级每项加1分、地市级每项加2分、省部级每项加5分;作为主要成员组织实施科研项目的,地市级每项加2分、省部级每项加5分。在中华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加3分,省部级核心期刊每篇加2分。
违
规
扣
分
不出色履职尽责的
1.发生工作延误和质量差错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因不认真履职尽责而被组织问责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3.临床医生岗位:严格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的,积1分;模范遵守各项诊疗常规,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医疗责任事故的,积1分;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无乙级及以下病历的,积分;服务态度和作风优良、无患者投诉的,积分。
4.临床护士岗位:严格落实各项护理核心制度的,积1分;模范遵守各项护理规程,无护理差错事故,的积1分;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病历记录完整的,积分;服务态度和作风优良、无患者投诉的,积分。
在中层管理岗位的党员,由支部书记征求分管院领导意见考核积分;兼任支部书记的须同时征求党委书记意见考核积分。
在其它岗位的一般党员由支部书记征求所在科室主任意见考核积分。
2.临床医技中层管理岗位:科室行政业务管理规范有序,无延误、影响医院整体工作等现象发生的,积1分;科室医疗技术指标达标的,积分;科室医疗安全管理达标的,积分;自身诊疗行为规范良好的,积1分。
7.行政后勤岗位: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在科室工作和本职岗位上,模范履行职责的,积1分;积极主动为临床一线服务,得到临床普遍认可的,积分;所负责工作未出现影响医院整体工作的情况的,积分;非客观原因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的,积1分。
基
础
积
分
带头服务群众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参加党组织和各科室、部门组织的志愿服务和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每参加一次积分。
不履行党员义务的
2.在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袖手旁观、退缩不前,影响较坏的扣20分;不能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在应知应会抽考中成绩不足70分的,扣2分;不及格的扣5分。每月不按时上报《党员积分自评表》的,扣1分。
违犯医院管理制度的
3.违犯医院劳动纪律,发生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脱岗的每次扣2分,旷工的每次扣3分;被患者举报、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在每月质控考核中被通报处罚的,每次扣3分。
4.对患者和群众献爱心,为患者和群众捐款捐物,提供切实帮助的,每次积1分。
带头遵纪守法
1.严格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无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旷工和违纪违法现象的积分。
由支部书记征求所在科室主任意见考核积分。
2.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坚定理想信念,拥护党的形象,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宣传党的主张,不在公开场合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言论的,积分;抵制和辩驳错误言论的,积分。
3.按时、主动、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积分。
带头弘扬正气
1.按要求作出服务承诺、作风建设承诺、廉洁自律承诺,承诺内容与本职岗位结合紧密、实在具体的,每项积分。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态度优良,清正廉洁的,积分;患者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积分。
3.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不吃拿卡要,拒收“红包”的,每次积分。
5.医技岗位:严格遵守各类操作规范的,积1分;及时、准确为临床提供检查、检验报告的,积1分;积极配合临床工作,得到相关科室认可的,积分;文明服务、关爱患者,正确采集、使用和处置标本的,积分。
6.药剂岗位: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政策法规,认真坚持查对制度,保障用药安全有效的,积1分;严格履行调剂和审查职责,科学指导合理用药的,积1分;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制度规定,文明礼貌服务临床科室和患者的,积1分。
由支部书记征求所在科室主任意见考核积分。
7.认真利用“学习强国”手机平台学习,月积分在900分以上,且在支部排名前三分之一的,积1分;在支部排名中间三分之一的,积分;其余积分。利用“支部宝”学习,月积分在支部排名前三分之一的,积分;在中间三分之一的,积分。
基
础
积
分
带头争创佳绩
1.职能科室中层管理岗位:团结带领科室成员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无延误和影响医院整体工作等情况发生的,积3分。
4.积极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学术讲座和业务学习活动,参加自治区级的每次积分,市级和院级的每次积分,科内的业务学习每次积分;作为学术活动或业务培训主讲人的,每次积分。
由支部书记征求所在科室主任或相关科室意见考核积分(本项积分最高不超过分)。
5.参加各种知识竞赛和技术比武活动的,每次积1分。
6.外出参加短期培训、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时间在一周或一周以内的积分;在一个月以内的积分;在三个月以内的每月积分。
违犯党纪国法的
4.违犯党规党纪,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分别扣15分、20分、25分和30分;违犯国家的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的扣20分,构成刑事犯罪的扣30分。
合 计
奖
励
加
分
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表现突出的
1.在抗击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或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锋在前,模范发挥带头作用,每次加2分;积极宣传、带头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检举揭发不良行为,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每次加2分;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年度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中被定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受到医院及以上命名表彰的,院级每项加2分、地市级每项加3分、省部级每项加5分。
宁夏第五人民医院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积分
类别
积分项目
积 分 标 准
党员自评得 分
党支部考核得分
备 注
基
础
积
分
带头学习提高
1.积极参加院党委和所在党支部的理论学习、党课教育、专题讲座、道德讲堂、“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每次积分;因工作或其它原因未参加但向院党委或党支部请假、之后完成补课任务的,每次积分;党员讲党课或为专题讲座、“道德讲堂”主讲人的,每次积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