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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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

2020年上海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

2020年上海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根据上海市人社局最新发布,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770元调整到1815元;青年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从1936元/月提高到1984元/月;对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进行上调,对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进行上调,对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上调,有效期至2021年,调整后上海失业金的领取标准为:1、领取失业金的时间为1-12个月的,每月可以领取1770元;2、领取失业金的时间为13-14个月的,每月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也就是1416元;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为第13-24个月领取标准的80%,也就是1133元。

此外,不同的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能够领取失业金的时间也不一样,累计缴费时间越长,能够领取失业金的时间也越长。

上海失业金调整政策一、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从4月1日起,本市2019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770元调整到1815元,增加45元。

具体调整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增加45元/月,调整为1815元/月。

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即1452元/月。

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即1162元/月。

二、调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本市对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一是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致残一级的,增加618元/月;致残二级的,增加563元/月;致残三级的,增加523元/月;致残四级的,增加491元/月。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7044元/月、致残二级6599元/月、致残三级6195元/月、致残四级5810元/月。

北京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1994年6月至2020年新调标准前)(标准版)

北京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1994年6月至2020年新调标准前)(标准版)

449
476
503
531
422
2008.7-2008.12 502
529
556
583
611
502
2009.1.1
562
589
616
643
671
562
政策依据
京劳管发字【1994】369号 京劳就发【1995】309号 京劳就发【1996】165号 京劳就发【1997】 89号 京劳就发【1998】 88号 京劳就发【1999】 74号
失业人员(2000年7月至2020年新调标准前)
领取失业金的前12个月标准
执行期限
累计缴费年限
领取失业金的第13个月起月标准
不满5年 满5年不满10年 满10年不满15年 满15年不满20年 满20年以上
2000.7-2001.6
300
321
334
356
385
300
2001.7-2002.6
305
327
2010.7.1 2011.1.1 2012.1.1 2013.1.1 2014.4.1 2015.4.1 2016.9.1 2017.9.1 2018.9.1 2019.5.1
632 752 842 892 1012 1122 1212 1292 1536 1706
659 779 869 919 1039 1149 1239 1319 1563 1733源自348370392
305
2002.7-2004.6
326
349
372
396
419
326
2004.7-2005.6
347
371
396
421
446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失业保险是指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失去工作的劳动者可以向国家提出申请,获得一定的生活保障金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和标准是面向全体劳动者的,下面将对2024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做详细介绍。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必须是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对象,即在失业保险制度的规定范围内。

2.劳动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前必须是已经被解雇或因企业停业而失业的。

3.进行失业登记,并且符合当地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的审核标准。

4.在失业期间要求劳动者积极寻找工作,接受再就业服务和培训。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根据劳动者的缴纳基数和失业时间来确定。

一般来说,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劳动者过去一年的平均缴纳工资80%左右。

2.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一般是根据劳动者的失业时长确定的,一般为失业时长的30%~80%。

3.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周期一般为每个月一次,直至劳动者找到新工作或者失业期限到期为止。

三、2024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政策变化及趋势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变化和经济形势的调整,2024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政策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1.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可能会有所调整,政策可能更加注重对失业者的就业帮扶和培训,以促进失业者尽快重新就业。

2.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和失业率做出相应的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失业者的生活需求。

在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就业形势的变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和标准也将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和劳动者的实际情况。

四、失业保险金的作用和意义失业保险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不仅可以有效地帮助失业者度过失业期间的生活困难,还可以为失业者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减轻其经济压力,增强其再就业的信心。

同时,失业保险金还可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减少失业对社会的不利影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疫情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疫情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疫情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1】对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城镇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领金期间为其代缴医疗保险费,物价上涨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在领金期间死亡的发放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如果参加了培训,还要发放培训补贴。

【2】对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3】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另外,失业人员可以凭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无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失业登记证明。

并且地(市)均能实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可直接在手机进行申领。

以北京市为例,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

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如下: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还处于失业状态的。

据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能够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408元/月;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80元/月。

另外,符合条件的朋友可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等途径申领失业补助金。

2020年深圳失业保险新规

2020年深圳失业保险新规

2020年深圳失业保险新规
根据2020年深圳失业保险新规,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变化和政
策调整:
1.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提高了,最低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原来的每月960元提高到每月
1395元。

2. 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延长: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期限从最长
24个月延长到最长30个月。

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
可以获得更长时间的失业保险金支持。

3. 失业保险待遇计算方式调整:失业保险待遇的计算方式也有所调整。

原来是按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现在改为
按失业前24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4. 失业保险金缴费基数调整:失业保险金的缴费基数也有所调整。

失业保险金的缴费基数上限取消,原来的上限为28672元,现在可以按实际工资缴费。

5.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放宽: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也有所放宽。

原来要求在失业前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现在改为在失业前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即可。

总的来说,2020年深圳失业保险新规的调整主要是提高了失
业保险金待遇水平,延长了发放期限,调整了待遇计算方式,并放宽了申领条件,以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生活。

深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深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深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深户失业保险金是指深圳市居民因失业而无法继续从事劳动工作时,根据相关规定享受的经济补偿。

深户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和标准在2020年有一定变化,下面将具体介绍。

一、深户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1.遗失工作或被辞退:申请人须通过合法途径失去工作,如因公司破产、经济困难、经营现状等原因遭到辞退。

2.具备参保资格:申请人须是深户居民,即在深圳市有正式的居住登记,且有连续12个月以上的本地社保缴纳记录。

3.支付社会保险费:申请人需要在失业前连续24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失业后30天内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4.符合法定工作年限:申请人需满足深圳市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

以2020年为例,深户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社会保险缴费满2年的,最低工作年限为1年;社会保险缴费满6年的,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社会保险缴费满15年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

5.年龄要求:通常来说,深户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

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劳动关系解除后第二年方可领取,且不得超过65周岁。

二、深户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1.失业金基数:失业金的领取金额以个人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础。

2020年的失业金基数调整为个人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

2.失业金的缴费时长:根据缴费时长的不同,失业金的发放分为基础失业金和多退少补。

a.基础失业金:以累计缴费月份为基数,缴费1年至5年的每月发放基础失业金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50%;缴费6年至15年的每月发放基础失业金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16年及以上的每月发放基础失业金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70%。

b.多退少补:对于缴费满2年以上但不满6年的失业申请人,根据其缴费时长和基础失业金的差额给予多退少补。

3.失业金的发放期限:基础失业金的发放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期满后没有再就业或已领取24个月的,将不再享受失业金的发放。

2020年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报告

2020年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报告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报告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一类地区:万州、黔江、涪陵、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875元/月,比现行的标准735元/月上调140元。

二类地区:梁平、城口、丰都、垫江、武隆、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805元/月,比现行的标准670元/月上调135元。

提醒您注意: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2、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4、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5、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从市人社局获悉,自20XX年3月1日起,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实现就业创业的,可申请给予一次性补助。

补助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能申请从补助对象来看,有两类人员可申请。

一是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被用人单位吸纳,并且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了3个月失业保险的人员。

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间,实现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参加了3个月失业保险的人员。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规定中要求“按规定参加了3个月失业保险”是指,申请人在进入公司或实现创业后,需重新缴纳失业保险满3个月。

“已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即使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也不能申请一次性补助。

”该工作人员说,可以理解为退休人员不能申请上述补助。

可一次性领剩余期限失业保险基金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2020年失业保险政策

2020年失业保险政策

2020年失业保险政策一、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的基本生活费用,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2020年,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将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并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进行计算。

对于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的失业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于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4%。

二、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是指失业保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的医疗费用补助。

2020年,对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将可以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具体标准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核和发放。

三、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指失业保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的丧葬和抚恤费用补助。

2020年,对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去世后,其家属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具体标准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核和发放。

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指失业保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费用补助。

2020年,对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将可以申请领取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具体标准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核和发放。

五、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是指政府在特定时期内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额外的补助金。

2020年,政府将继续实施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以帮助更多的失业人员度过难关。

具体标准和条件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核和发放。

六、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是指政府在特定时期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额外的价格临时补贴。

2020年,政府将继续实施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政策,以帮助更多的困难群众度过难关。

具体标准和条件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核和发放。

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镇职工身份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所在地区最低工资的90%计发。

西安市2020年度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20元/月。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年≤累计缴费时间<2年可领3个月2年≤累计缴费时间<3年可领6个月3年≤累计缴费时间<4年可领9个月4年≤累计缴费时间<5年可领12个月5年≤累计缴费时间<10年可领18个月10年及以上≤累计缴费时间可领24个月四、申领渠道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身份证、银行卡或社保卡通过线下或线上申报等方式申领失业保险金。

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一)网上申领流程1.个人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网(:8615/)2.输入联系电话,点击查询。

3.符合申请条件,会加载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月数。

4.选择银行类别,输入个人银行账号,点击保存即可。

(二)一体机申领流程1.登录进入自助查询机-->职工个人菜单-->个人失业金申领。

2.符合领取条件的,选择银行类别。

3.个人填写联系方式、银行账号,点击申请即可。

(三)柜台申领流程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由单位经办人或本人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相应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五、失业保险相关待遇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除领取失业保险金外,还可享受以下相关待遇:(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医疗保险费,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及大额医疗补助费。

(二)失业人员生育补助费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三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费。

惠州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2024年度

惠州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2024年度

惠州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2024年度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惠州市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度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公布如下:
一、发放范围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包括主动辞职、被单位解雇、裁员等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失业人员。

二、发放标准
1. 缴费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80%。

2. 缴费满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85%。

3. 缴费满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90%。

三、发放期限
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根据失业人员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四、其他规定
1.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3.
失业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否则不予补发。

4.
违反国家及省、市有关失业保险规定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处理。

请广大失业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自己的生活和医疗保障。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发放标准和政策实施细节,还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说明。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根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天津失业金领取标准1、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60元;2、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0元。

失业金领取期限:1、失业保险缴纳1年以上不满2年,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2、失业保险缴纳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金;3、失业保险缴纳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金;4、失业保险缴纳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金;5、失业保险缴纳5年以上,超过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最长为24个月。

失业金领取流程及材料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是需要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在7天内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备案,之后在60天内员工木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中请领取手续的。

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明;(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天津失业金发放H期一般是在月中或者月尾,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

首先失业金都是有规定的每个月的特定时间拿,而且一般都是月中或者月末可以拿。

2020年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

2020年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

2020年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关于《2020年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有关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应当按月发放。

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2019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2019年及其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一、2022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与领取标准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单位和有关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中断就业,但因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的;3、他们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有找工作的要求。

综合以上三个条件,满足其中一个,才能满足要求。

二、失业救济金领取标准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五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的,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2、满五年不满十年的,自第五年起,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较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

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当地较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较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较低工资标准的880%发放。

三、失业保险金相关问题的答疑网友提问:正在领失业保险金,买了商保,会影响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律师回复:您好,您这种情况是会有影响的。

网友提问:如本人自愿辞职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律师回复:自愿辞职的,也是说你不辞职的话是有工作的,不存在失业一说。

网友提问:参加了失业保险,请问失业保险金一共可以领取多少次?律师回复:在我国,对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次数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参保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即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参保人再次失业,那么缴费时间将会清零重新计算,重新领取的时间与上一次失业应当领取却没有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合并计算,较长不能超过24个月。

综上所述,一个人的一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没有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即可领取。

但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跟缴纳期限有关,如果领取过一次失业保险金,则缴纳时间清零,重新计算。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法律常识:失业保险金领取有如下要求: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

济南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济南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济南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济南市失业保险是由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失业人员渡过失业期间的困难,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和职业培训援助,促进就业稳定和社会和谐。

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和标准在2020年有一些变化,下面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一、失业保险领取条件1.参加失业保险的要求:失业保险是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来实施的,因此,领取失业保险需要满足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口头劳动合同,并签订劳动保障协议。

同时,需要在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2.取得失业地的户籍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需要在失业地拥有相应的户籍。

3.失业的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需要失业登记,即在失业后及时到就业局进行登记。

二、失业保险的标准济南市失业保险的标准主要包括失业金和培训补贴两部分。

1.失业金标准:失业金是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经济补偿,按照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根据济南市2020年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期间的前两个月享受80%的月平均工资,第3至第11个月享受50%的月平均工资,从第12个月起享受40%的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

2.培训补贴标准:为了帮助失业人员提高就业能力,济南市对参加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提供培训补贴。

培训补贴的标准根据培训费用的实际支付情况,由就业局进行核实报销。

三、失业保险申领流程1.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后要及时到就业局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和劳动合同等材料。

2.失业待遇申请:失业人员在登记备案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失业证明、工资记录等。

3.资格审核:就业局根据提供的材料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包括是否满足失业保险的参保条件和失业时间等。

4.发放失业金:审核通过后,就业局会根据失业金的标准和公式计算出应发的失业金金额,并进行发放。

5.培训补贴报销:对于参加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就业局会核实报销培训费用的金额,并进行补贴。

济南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济南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济南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标题:济南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在今天的社会中,失业保险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备用的经济保障,尤其是在济南这样一个快速发展和变化的城市。

了解济南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及标准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接下来,我将针对这一主题进行全面的评估,为大家带来一篇深度和广度兼具的文章。

一、济南失业保险的基本概念失业保险是国家对失业人员给予的一种社会保障,它主要通过失业保险金、再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式,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经济保障和就业帮助。

二、济南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1. 个人身份条件:持有有效唯一识别信息件,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个人失业条件:被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因非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自己辞职原因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

3. 缴纳失业保险费条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其中个人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三、济南失业保险的领取标准1. 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我国社会保险法和济南地方相关规定确定。

可按照上一年度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平均月工资杠杆系数,确定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2.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期限:根据《济南市失业保险金领取领导实施办法》,失业人员可以在失业登记之日起的24个月内享受失业保险金。

回顾本文,我们可以看到济南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及标准具有明确性和灵活性。

它为失业者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安全,也同时鼓励了个人的就业积极性。

在未来,我们希望济南的失业保险制度能够更加完善,为更多的失业者提供更为全面的保障。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我个人的观点和理解,我认为济南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及标准的制定是符合现实需求的。

它为失业者提供了及时的经济援助,也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需要更多地关注失业者的再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帮助他们尽快重新融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

三种情形,失业保险金究竟应当怎么领

三种情形,失业保险金究竟应当怎么领

劳动保障世界维权攻略虽然许多人知道,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却并不知道有什么法定条件、最长能领多少时间、重新就业后又失业该怎么算?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案例】因准备另图发展,林女士曾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解除尚有一年到期的劳动合同。

岂料,林女士从公司离职后,由于期望破灭而失业。

当林女士以公司和自己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两年为由,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却遭到拒绝。

这是为什么?【点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指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正因为本案所涉情形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决定了林女士的确无权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最长只能领24个月【案例】朱女士曾在一家公司工作11年,其和公司共缴纳10年的失业保险费。

后由于种种原因,公司破产。

朱女士虽然有求职要求,但因年龄偏大加之身有残疾且无一技之长而未能如愿。

进行失业登记后,至2020年4月,朱女士共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朱女士此后还能领取吗?【点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2022年南京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2022年南京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2022年南京失业⾦领取标准是什么
在进⾏领取失业⾦的时候肯定有⼀定的领取标准,这样我们才能按照标准领取⾃⼰的失业⾦补贴。

那么在南京对于具体的标准是什么呢?这就需要⼤家通过本⽂的内容进⾏详细了解,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0年南京失业⾦领取标准
1、失业⼈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失业⾦;
2、满5年不⾜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的失业⾦,最长为18个⽉;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

失业保险⾦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资标准⼀定⽐例确定。

3、失业⼈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累计缴费满1年不⾜10年的,按最低⼯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作标准的80%发放。

⼆、失业保险⾦领取期限
1、被保险⼈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失业保险⾦。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失业保险⾦。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失业保险⾦。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失业保险⾦。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年增发⼀个⽉失业保险⾦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数。

对于这个问题⼤家都清楚了吧,在进⾏领取失业⾦的时候我们就要知道⾃⼰可以领取多少钱,这是按照⼀定标准进⾏发放的。

对于失业者来说就要做好详细了解,关于发放是按照缴纳保险的年限决定的。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2022杭州失业金标准

2022杭州失业金标准

2022杭州失业⾦标准
在每个地⽅都有关于失业⾦的相关政策,对于其中的领取条件,流程以及标准都是有规定的。

那么在杭州关于失业⾦的标准是什么呢?这就需要⼤家在这⽅⾯进⾏详细了解,才能清楚具体是什么回事。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0杭州失业⾦标准
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失业保险⾦标准已从原来的1448元/⽉调整⾄1608元/⽉,医疗补助⾦由原来的236.74元/⽉调整⾄243.74元/⽉。

⼆、杭州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失业⼈员申领失业⾦期间,⾃核准的次⽉起由本⼈每⽉10、11⽇(节假⽇顺延)携带本⼈私章到失业登记所在社区(村)⼈⼒社保室办理失业状态确认⼿续(连续2个⽉不办理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领取失业保险⾦)。

经确认后,每⽉22⽇起失业保险⾦将发放⾄失业⼈员提供的借记卡中。

三、杭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杭州市区城镇失业⼈员或选择在杭州市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市区以外城镇失业⼈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失业保险⾦:
1、失业前⽤⼈单位和本⼈已按照规定在杭州市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年的;
2、⾮因本⼈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因此,在进⾏领取失业⾦的时候⼤家就要在这⽅⾯有详细的了解,其中关于领取的条件流程都有介绍,最重要的就是关于领取的⾦额是多少需要我们根据最新的政策来看,看了本⽂你就能清楚这个问题。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2020年失业金最新规定

2020年失业金最新规定

2020年失业金最新规定
2020年失业金最新规定是根据中国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的意见》而定。

根据该文件,2020年失业金最新规定如下:
首先,缴纳失业保险的工作参保人员在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

失业金的发放标准根据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和累计缴费年限来确定。

一般来说,个人缴费基数越高、累计缴费年限越长,失业金的发放标准就越高。

其次,失业金的发放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或者按月领取。

一次性领取可以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决定,但是按月领取是更为常见的方式。

按月领取的失业金金额通常是根据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和累计缴费年限以及失业期间的实际失业月数来确定的。

此外,根据最新规定,失业金的发放期限为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在24个月的失业保险领取期内,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失业金的待遇。

如果超过24个月仍未找到工作,则失业金的发放将终止。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个人所在地的具体情况,还可能存在区域差异。

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失业金的发放标准进行一定的调整,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形势。

总之,2020年失业金最新规定是根据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基
数、累计缴费年限以及失业期间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失业金的发放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或者按月领取,最长发放期限为24个月。

具体的规定还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来了解细节。

2020年漯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2020年漯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2020年漯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摘要:
1.2020 年漯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概述
2.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满足的条件
3.漯河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4.失业保险金领取注意事项
正文:
2020 年漯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失业保险缴费满1 年:在失业前,失业人员需在漯河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 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人员失业的原因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例如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等。

3.失业登记:失业人员需在失业后30 日内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4.求职要求:失业人员需有求职要求,并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满足以上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照以下流程领取失业保险金:
1.准备材料:失业人员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失业登记证明、银行卡等材料。

2.申请审核: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漯河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3.领取失业保险金:审核通过后,失业人员可以通过银行卡领取失业保险
金。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过程中,失业人员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 个月。

2.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漯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2020 年标准为每月1000 元左右。

3.继续缴纳医疗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需继续缴纳医疗保险,以确保医疗保障。

总之,2020 年漯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包括失业保险缴费满1 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登记和求职要求等。

失业人员需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请,并注意领取期限、标准和医疗保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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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20063
2020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Unemployment insurance payment standards in 2020
2020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额有多少?
我们都知道失业保险是五险一金的其中一项,那么,失业保险金是如何领取的,领取程序是怎样的呢?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遵循以下的程序:
第一,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办理方是公司,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15天道缴纳失业保险的社保局办理。

第二,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公司为志愿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超过一年。

而失业的原因不是个人造成的,在这之前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还要有再就业要求,最后一个条件就是个人愿意接受关于再就业的培训。

第三,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几项材料,方可办理失业报备: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4联)、失业登记表(2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以上均要求出具社保局统一格式的材料。

第四,在办理了失业登记之后,是社保局对失业的审查时间。

审查合格之后,失业人员要前去参加在就业培训,领取失业金,办理下岗证。

领取时间是这样规定的:交一年可领取三个月,在此基础上每多交一年可多领取两个月。

关于失业
期间的医疗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可以报销六成到八成的医药费。

第五,失业人员个人还有一些后续手续还要办理,到社保局去提交一些文件材料办理手续之后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

那么,失业保险金有多少呢?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短与之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有密切关系。

连续缴费时间在一年到两年之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三个月;缴费两年到三年的,可以领取六个月;缴费三年到四年的可以领取九个月...缴费5年以上,每多缴费一年可以多领取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是最长领取时限为24个月。

【相关规定】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第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三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
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章失业保险金发放
第十四条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第十五条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第十六条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第十八条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经办机构有权即行停止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准备书面资料、开设服务窗口、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十条经办机构应按规定负责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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