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总结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

详细总结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

原因何在?我们从结算金额、建设工程特点、施工管理、监理环节、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等多个角度来查找,看看有无戳中要害?

1、从结算金额来看

案例:某市中学工程标底价1378.62万元,中标金额1110.21万元,下浮率为19.47%。施工单位送审造价为1879.39万元,核减87.51万元,核定结算价为1791.88万元,结算价超合同价681.67万元,占合同价的61.4%。其中人工费调整总额为60.50万元,材料价补差为20万元、暂定材料价补偿为27万元,工程量清单误差复核审定价为62.82万元,工期延误补偿费为39.38万元、设计变更增加造价为216.17万元、联系单变更增加造价为56.79万元,增加附属工程146.88万元。除补差107.5万元外系正常原因,其余574.17万元,都属于管理不规范造成的。2、从建设工程自身的特点来看

建设工程建设流程多,每一个流程都涉及不同的参与主体。前一阶段工作质量对后一阶段的工作有很大影响。每一环节质量不到位,往往意味造价的增加。

2.1政策处理环节不彻底,直接拖延了工期,造成资源浪费,工程成本大幅加大。

2.2地质勘查环节:如果地质勘探公司在地质钻探勘查中不详细、不科学、不具体,将引发连锁反应,设计、施工都会遭受影响,工程造价变更在所难免。

建筑工程分包类标准合同(固定单价)

XXXXXXXXXX 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时间以现场项目经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达至U—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币种:人民币 合同总价暂定(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丫:_ —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①____ ③询标纪要、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补充④施工图纸⑤工作联系单及有关会议 纪要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投标书及附件。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及风险范围 1.1本合同价款采用_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合同管理审计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王勇孙艺鹄(审计署长沙办) 摘要:合同管理审计是基建投资审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亦具有重要的意义。伴随我国对国际通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推广,基建投资领域合同管理逐步规范,但亦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本文结合审计实践,对当前合同管理审计中常见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审计方法。 关键词:合同管理审计常见问题对策 近年基建投资领域合同管理在逐步规范的同时,亦涌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引起审计机关的重视,并在合同管理审计实践中对审计方式和方法进行更新。 一、基建投资审计中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类型 1、合同内容对具体事项约定不明确,实践中缺乏指导性。虽然当前不少部门都推出了各自基建投资领域的合同范本,但由于项目不同的背景条件,通用合同条款往往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造成部分合同条款约定不规范,或者必须依靠补充合同(或条款)来另行约定。 2、合同内容对招投标结果形成实质上的变更,成为参建各方规避招投标监管的重要手段。实践中,承包单位往往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施工管理各个环节、施工风险和交付的建筑产品做出各种承诺以方便中标,一旦中标后却经常出现不按照中标内容签订协议,或者在未提高标准的情况下,另行签订各种目标和质量管理等补充协议,使得合同与招投标结果出现实质变更。 3、部分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内外勾结,以虚假合同(或虚假合同内容)、重复合同、让利合同等形式损害国家利益。 (二)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类型 1、未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施工条款。按照合同内容的区别,这种情况又可以分为四大类型:一是承建单位在施工时偷工减料,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二是承建单位因种种原因(包括业主要求),不按照设计工程设计内容施工,该建内容不建,不该建设的乱建;三是项目建设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四是项目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进行施工,工程建设延期。 2、未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实践中这种情况主要有几种表现:一是不严格履行合同专用条款,按通用条款进行结算,增加工程造价;二是变更单价不依据合同条款约定原则确定,增加工程造价;三是工程量计量原则违反合同约定,增加工程造价;四是业主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建单位结算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 3、责任分摊不按合同约定,承建单位通过各种手段向业主转嫁风险。虽然理论上参建各方都存在向其他方转嫁风险的情况,但出于保护国有资产的考虑,国家审计较多关注的由承建单位向业主单位转嫁风险的情况。审计实践中,这种情况主要表现为:一是承包单位未充分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分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相应的工程损失或者后续处理费用却由业主承担;二是通过工程变更和索赔,将应由承包单位承担风险转嫁给业主承担。通常承包合同的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对各个工程清单子项的施工流程、措施、工艺标准及相关施工规范

浅谈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及对策

浅谈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及对策 浅谈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及对策 【摘要】长期以来,在工程结算审核中,结算价超合同价的现象较普遍;本文从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分析开始,最后提出避免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对策建议。 【关键字】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对策 一、工程结算中超合同价原因分析 1、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一般小工程不要求招投标,甚至没有施工图,建设单位一般不懂施工技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口头描述的施工内容进行预算编制,随意性很大,编制内容不全,缺漏项较多;有时施工单位为了能够接到工程,编制预算时故意遗漏工程内容、压低单价和总价,等到具体施工时将工程内容再扩大,并提高材料档次及单价,至使结算价远远超过合同价;抢修工程一般工期较急,来不及设计施工图和编制预算,签订合同时采用暂定价,到结算时常常出现结算价超合同价的情况;少数建设单位为规避招投标,故意不进行施工图设计,故意压低合同价,实际上工程造价远远超合同价;有些建设单位为赶工期,不计成本,边设计边施工,致使变更频繁,返工较多,必然增加工程造价。 2、建设单位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有些建设单位为了方便报批,或项目批准后使预算不超概算,在编制预算主观故意压低合同价,导致竣工结算时结算价超出合同价;有的建设单位互相攀比、追求豪华、不管概算或计划指标,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3、设计质量不好。建设单位不懂或不审核设计施工图,只追求速度,要求不合理的设计期限,设计人员为赶时间,对一些细部节点不做处理,有的仅以文字代替,设计深度达不到施工要求,使得施工过程变更频繁,增加了工程实际造价;设计人员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注重设计质量,不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设计图纸与现场实际不符,节点详图不全,有的甚至相互漏洞百出,致使工程量难以准确计算,

合同谈判技巧的培训总结

合同谈判技巧的培训总结 合同谈判技巧的培训总结 1.尊重别人的劳动。往往别人准备一份标书或者什么文件都是要花很长时间的劳动的,我 有时候会犯这样的毛病,比如我们工程一切险谈判的时候,对方是当地的一个国有保险公司,员工非常牛气,给我们保险报的费率超高(高出60万美元)、免赔额超高、条款奇差(基本属于发生任何事情他都不用赔),而且他们的代表来到我们的办公室嚼着口香糖,边 走边晃悠,进了办公室就往我们的老板椅上一靠,还架起二郎腿,我研究工程一切险有四五个月了,接到过八九家的保险经纪和保险公司的报价,对工程一切保险的各条各款非常熟悉,看到他们给我们报这样的价格还这么趾高气昂,我的心里面就给堵得死死的,后来他 又trymypatience,我给他来了一句:yourpremiumistoohigh,yourpolicyisrubbish!他非常生气,跟我偷换概念还上纲上线,跟我说:wearethegovernmentcompany,wearenotrubbish,wehavespent2monthsdiscusswithyourclientfortheexactpolicyyoucalledrubbish(我们的业主也是政府机构,他们之间有2个月的沟通,我前一天才知道的),youareforeignercametoourcountrytoworkforourgovernmentproject,howcanyousayweareru bbish?howcanyousayyourclientisrubbish?那么他在这儿偷换了概念,我说他的保单不好并 不是说他公司不好,更不是说他的国家不好。我非常生气他这么这么做,我同事把我打断了,我就没有继续说下去。谈完了后,他临走的时候倒是很礼貌得跟我打招呼,据同事说,同事送他出门时,他号称如果我这么说话,他可以向他们国家移民局报告把我递解处境。 我这儿就犯了一个不尊重别人劳动的错误。原则是“谈判桌上不要刺激对方。” 2.决策人不要参与整个谈判过程。决策人就是拍板儿的,如果决策人参与了谈判,他说的 每一句话都要算数的,如果再要变卦就不好变了,即使决策人决议要参与谈判,也要声明 自己的总公司,集团,副总,某某人才是决策人,自己不是决策人,好让我们也有个变卦、食言的缓冲余地。当然要把握一个度,合理授权就可以了,不然也很难谈出进展,毕竟谈 判是一个双方互相妥协让步的过程。那么在我的这个事情中,我们项目经理坚决不参与谈判,并让我们说这个事情是由我们公司北京总部决定的,对方的谈判代表也不是decisionmaker,其实这件事情上我不应该生气,犯不着跟不能拍板的人生气。 3.谈判的时候别做傻逼,少说话,多听,说了你也做不了主。我们项目经理经常跟我说, 年轻人什么都不懂,喜欢装懂,往往的后果就是话太多,导致把自己的什么底牌都给提前 泄露出去了,“谁说得多谁傻逼”,这是对这种行为的最好的描述。这件事情上我有时候会 傻逼一把。其实你傻逼一把,公司就要贴很多钱进去的。别人说得越多,你就对他们的底 牌了解得越多。人家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你如果不知彼,谈判桌上让他们多说话,说 着说着他就漏嘴了。 4.如果是几家共同和你谈判,给别人看他的竞争者的报价和条款来压价。这儿我说一个案例,我谈过一个hiv社会责任分包合同,那么共有4家报价,三家都在300万,最后一家是以前和我们的一个项目合作过的,我拿出以前和他们签订的合同给他们看,合同上有他们公司盖章签字,109万,他们很快就了解我们知道他们的底牌了,我故意在我桌子上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综合单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综合单价)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 三、承包方式: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各分项工程完工时间: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六、合同价款 暂估金额(大写):(含税)(人民币)元,以发包方审定价款为本合同最终价款。¥: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及其附件(澄清函) (四)本合同专用条款 (五)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图纸 (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九)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九、. 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 E-mail: QQ: QQ: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执行。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及解释

协议合同审计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审计工作,加强风险防范,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集团内部审计制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过程及合同管理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四条通过合同审计,有助于完善合同各条款;有助于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相关业务部门责任;有助于确保合同合法合规,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防范合同风险;有助于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组织或其关联组织的内部合同审计机构、内部合同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合同审计活动。 第二章范围 第六条合同审计涉及到公司及所属单位或个人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

(一)建设工程合同 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土建及安装施工、建设工程所需设备购置等合同。 (二)投资联营合同 投资各方(当事人)为共同利益进行投资,并就投资有关事项和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合同。投资联营合同包括:合资经营合同、合作经营合同等。 (三)技术合同 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 (四)买卖合同 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五)经营租赁合同 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六)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七)劳务承揽合同 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付给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

工程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成因分析及防范策略

工程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成因分析及防范策略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数量也随之逐年攀升,为规范工程项目结算的流程,保证工程项目结算的准确性,我国专门出台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三项基本管理制度,制度施行后,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所提升,特别是在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方面的效果尤为突显。但在资金管理控制方面,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的现象仍较为突出。为不断提升工程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本文主要从工程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成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范策略,希望能对相关参阅人员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工程项目结算价合同价成因防范策略 工程建设项目的含义是按照预计总体计划进行的各项单体工程所形成的整体,也可以叫做基本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中,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是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将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是否可以取得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使用效果。因此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做好资金分析、使用规划,以保证工程结算保持在合理的预期之内。 一、工程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成因分析 造成工程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的因素大体有以下几种: (一)工程前期准备不充分 一般而言,建设规模较小的工程项目在建设前期大多没有招投标过程,有些甚至没有建设施工图纸。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大多不具备施工专业技术。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负责人口头描述进行施工项目预

算,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预算编制内容不全面,漏项、缺项较多。部分施工单位贪图小利,为顺利承接工程,在进行预算编制时,会故意压低单价或故意遗漏工程建设项目,待工程项目施工后再随意扩大工程内容,抬高原材料单价及档次,这就使工程结算价远远超过合同价;部分抢修工程大多工期较急,项目预算和设计图来不及编制和设计,在签订项目建设施工合同时价格无法明确,只能使用暂定价格,这也是造成工程结算价超过合同价的重要原因之一;部分施工单位为逃避招投标过程,故意不设计施工图,在施工前期故意压低合同价,但在工程结算时实际的工程造价却远远超过合同价;另有部分单位为缩短工期,在施工过程中边设计边施工,导致项目变动频繁,出现多次返工,此种行为,极大地增加了施工成本,导致工程结算超过了合同价。 (二)项目承包商擅自增加工程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部分项目承包商和施工单位为方便项目报批,或项目批准建设后项目预算不超出概算,在进行工程项目预算编制时会故意压低工程合同价,最终导致工程结算超过合同价;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建设承包商和项目施工单位存在盲目攀比的心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盲目追求工程的外观,不考虑工程项目预算和设计规划,擅自增加建设项目,提高工程建设标准,最终导致工程结算超出合同价。 (三)设计质量较差 部分工程建设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在项目施工建设中未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细致分析,只一味追求建设速度,工程设计人员为赶工期,在部分细节上粗枝大叶,对重点难点项目未做好标注,有的直接以文字代替,设计图纸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的实际需求,造成施工过程中频繁变动,

工程承包合同价格

工程承包合同价格 总价合同是指支付给承包方的工程款项在承包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它是以设计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由承包方与发包方经过协商确定的。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承包方实施全部工程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拟实施项目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基本确定。显然,总价合同对承包方具有一定的风险。通常采用这种合同时,必须明确工程承包合同标的物的详细内容及其各种技术经济指标,一方面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时要仔细分析风险因素,需在报价中考虑一定的风险费;另一方面发包方也应考虑到使承包方承担的风险是可以承受的,以获得合格而又有竞争力的投标人。 在所有形式的总价合同文件中,施工说明书尤为重要。施工说明书的条款只有在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修改。总价合同一般在能够完全详细确定工程任务的情况下采用。但在实践中,合同标的物往往包括可定性质的工程量部分和不可定性质的工程量部分。因此,承包工程中往往出现工程量变更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签订合同时都写进专用条款,即规定工程量变化导致总价变更的极限,超过这个极限,就必须签订附加条款或另行签订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填报单价,并据此签订承包合同,而实际总价则是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合同单价计算确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变更单价。单价合同的执行原则: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允许有上下的浮动变化,但分部分项工程的合同单价不变,结算支付时以实际完成工程为依据。因此采用单价合同时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预计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得到的合同价格,并不一定就是承包方圆满实施合同规定的任务后所获得的全部工程款项,实际工程价可能大于原合同价格,也可能小于它。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固定价 固定价,是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即在合同的实施期间不因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的价格。 固定总价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设计图纸、工程量及规范等为依据,发承包双方就承包工程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即承包方按投票时发包方接受的合同价格实施工程,并一笔包死,无特定情况下不作变化。 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作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一般不能变动。因此,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要承担合同改选过程中的主要风险,要承担实物工程量、工程单价等变化而可能造成损失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承包包双方均不能以工程量、设备和材料价格、工资等变动为理由,提出对合同总价调值的要求。因此,作为合同总价计算依据的设计图纸、说明、规定及规范需对工程做出详尽的描述,承包方因为可能要为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付出代价,所以往往会加大不可 预见费用,致使这种合同的投标价格可能较高。 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 (1)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图纸完整齐全,项目范围及工程量计算依据确切,合同改选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承包方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的差异。 (2)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承包方一般在报价时可以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3)合同工期较短,一般为工期在 1 年之内。 固定单价

增加工程超合同价1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增加工程超合同价10% 篇一:浅谈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及对策 浅谈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及对策 【摘要】长期以来,在工程结算审核中,结算价超合同价的现象较普遍;本文从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分析开始,最后提出避免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对策建议。 【关键字】结算价超合同价,原因,对策 一、工程结算中超合同价原因分析 1、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一般小工程不要求招投标,甚至没有施工图,建设单位一般不懂施工技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口头描述的施工内容进行预算编制,随意性很大,编制内容不全,缺漏项较多;有时施工单位为了能够接到工程,编制预算时故意遗漏工程内容、压低单价和总价,等到具体施工时将工程内容再扩大,并提高材料档次及单价,至使结算价远远超过合同价;抢修工程一般工期较急,来不及设计施工图和编制预算,签订合同时采用暂定价,到结算时常常出现结算价超合同价的情况;少数建设单位为规避招

投标,故意不进行施工图设计,故意压低合同价,实际上工程造价远远超合同价;有些建设单位为赶工期,不计成本,边设计边施工,致使变更频繁,返工较多,必然增加工程造价。 2、建设单位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有些建设单位为了方便报批,或项目批准后使预算不超概算,在编制预算主观故意压低合同价,导致竣工结算时结算价超出合同价;有的建设单位互相攀比、追求豪华、不管概算或计划指标,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3、设计质量不好。建设单位不懂或不审核设计施工图,只追求速度,要求不合理的设计期限,设计人员为赶时间,对一些细部节点不做处理,有的仅以文字代替,设计深度达不到施工要求,使得施工过程变更频繁,增加了工程实际造价;设计人员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注重设计质量,不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设计图纸与现场实际不符,节点详图不全,有的甚至相互漏洞百出,致使工程量难以准确计算,造成预算造价不准确,进而影响合同价;设计单位资质专业不对口,设计图纸达不到施工要求,造成施工时修改变更。 4、预算编制质量不佳。预算编制人员经验不足,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少算项目较多;预算编制时未进行现场踏勘,没有充分考虑现场情况;没有考虑特殊施工技术的施工措施费用;建设单位招标前对无价格信息材料市场调查不

合同协议书谈判技巧

合同协议书谈判技巧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合同谈判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更是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关键一环。合同谈判技巧很多,与时俱进的操作方法因项目和谈判对象而异。总结了如下几点合同谈判技巧。? 技巧之一:造势? 目前,施工企业相对于业主处于劣势地位。在合同谈判中怎样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地位是一个重要问题,笔者的体会是要“依法造势”。 所谓依法造势,在合同谈判中,客户与业务经理的地位便是平等的,业务经理不必有低人一等的心态,要有大度的气势和平等谈判的态势。 例如:前段时间南京代理投入六十万也就只是这个政策, 首先先声夺人,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施舍者的架势(我们的业 务经理恰恰相反),让其知道比他大的代理商也只是这个政 策,侧面体现公司的公平公正。 合同谈判双方都应以“先小人后君子”的姿态投入谈判,。对客户的无理要求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赢得了对方的理解。? 公司目前谈判缺少造势环节,个人建议:1,谈判十五分钟 左右,电话造势。2,半小时左右,进货单造势。

技巧之二:抓大放小? 施工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上要实现收益最大化,首先必须把住合同关,合同一旦签订,就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即使亏损,也要百分之百地履行合同,这样才能树立起重合同、守信用的品牌。因此在合同谈判中,要保证企业效益最大化和合同的全面执行,笔者认为要“抓大放小”。? 所谓抓大放小,就是大的原则不能放弃,小的条款可以协商,达到“求大同、存小异”的结果。例如在娄底某一上千万元的工程项目的合同谈判中,业主不同意采用建设部GF-1999-0201标准合同文本,拿出了一个简易合同文本与我们进行合同谈判,我们仔细研究了该合同文本,认为其中有几个问题,一是标准合同文本中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场地噪声费、文物保护费、临建费等小费用要求我们承担,二是业主实行了固定合同价包干,不因其他因素追加合同款。为此我们进行了现场考察,因施工场地在郊外,不会产生环保与文物保护费等,因此我方认为第一条在谈判时可以松动,但固定价格包干的条款决不能答应。在此基础上,我们依据《合同法》和建设部颁布的标准合同文本条款,逐条与业主进行沟通,最后达成共识:业主因设计修改、工程量变更、材料和人工工资调价导致增加的工程款由业主承担,且按实结算;我方承担环保、文物保护费、临建费等小费用。从而实现了预定的抓大放小的目

工程造价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工程造价合同(标准版) Engineering cost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工程造价合同(标准版) 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 2.服务类别: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第三条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四条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

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五条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第六条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结。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咨询人(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帐号: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______电B63:B72话:______

合同谈判技巧培训总结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谈判技巧培训总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XX年4月8至9日在广州某学院组织的招投标专题培训课题,本次培训学员是来自电力行业负责投标的学员组成。两天的时间学院安排了两个老师完成内容,4月8日由盛老师主讲《招投标实务》,4月9日有我主讲《竞争性谈判技巧与合同管理》里,两天的课程由两位老师搭配各有千秋和特点° 两天课程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天:(盛老师) 一、招投标背景知识及最新法律法规介绍 1、招标投标相关法律及其效力 2、基本概念及重点条款解析 3、重点关注环节及有效地进行投诉 4、案例分析 二、如何准确阅读理解招标文件 1、资格预审与资格候审的区别 2、招标文件的总体架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理解 4、评分表的解读及合同条款的解读 5、案例分析三、招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制作技巧 1、投标团队如何分工 2、公开招标的投标文件制作 3、投标文件检查要点 4、报价注意事项

5、投标小技巧及述标技巧 四、招投标文件案例分析 1、招投标案例分析 2、招投标案例分析答疑 第二天:(刘小明老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重点解读 1、法律条例简介 2、重点疑难解读 二、竞争性谈判技巧与策略 1、竞争性谈判概述 2、竞争性谈判的目的 3、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方法 4、竞争性谈判的策略 三、合同谈判与管理规范 1、合同定义、合同类型 2、合同管理特点和必要性 3、合同管理的内容 4、合同管理考核与奖惩 四、现场答疑 1、学员问题答疑 2、互动式提问及老师解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价款对于建筑工程施工领域可谓是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因为这正是施工企业的利润所在,是施工企业的生存命脉。工程最终是否能够实现盈利,除了受市场风险影响之外,没有一个好的法律风险防范的保障也是很难实现的。甚至可以说,市场风险可能只是影响工程项目能否产生利润,但法律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是否能结算工程款并最终得到偿付,那就不仅仅是利润问题了,可能连成本都无法得到保障,尤其是在垫资施工的工程项目中风险更为严重。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形成的原则是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 形成。在2013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中合同价款的价格形式分为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和其他价格形式三种合同,而其他价格形式一般包括成本加酬金和按照定额计价两种计价方式。新颁布实施的2017 版《示范文本》也延用了这种分类,并没有对此进行修改。 一、单价合同 根据2017 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定义,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该合同所称单价为综合单价,即为完成每一项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在约定的条件和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再调整。在条件和风险范围之外允许调整,但风险范围及调整的方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加以明确约定。 在固定单价合同中,工程量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在竣工结算时最终合同价款以约定的综合单价与工程量计算来确定。而工程量则以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时产生的现场签证而确定。但固定单价合同也并不意味着工程量可以任意计量,上述所谓“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所指即是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单位工程量。而对于没有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建筑工程,也可以施工图等文件作为工程量的基本依据。因此,承包人在审查合同时对工程量清单或者施工图纸等文件应予仔细认真核对,避免工程量清单错漏时产生风险,最终在工程款结算时造成纠纷和损失。 二、总价合同 根据2017 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定义,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 不作调整。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区别在于: 单价合同是合同综合单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作调整;总价合同是合同总价在合同签订时即已确定且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 定的,不作调整。 就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关于价款的风险内容及范围的规定而言,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第 3.4.1 (强制性条文)规定,在用词上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施工合同中的价格风险, 其目的也是为了避免在市场地位不平等的情况下使合同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利于其中一方。就风险承担来说,上述规范也规定了在相应风险发生时的承担主体。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并不是合同

不平衡报价、变更价款结算价与合同价确定

不平衡报价、变更价款结算价与合同价确定 曹金江 ■工程投标中的不平稳报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50500-2003)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合同计价方式由以往的总价合同向单价合同的转变。它既代表着我国工程计价技术的重大进步,同时也给投标人尽早收回工程款,提升治理效益,进行不平稳报价提供了平台。所谓不平稳报价是有关于常规的平稳报价而言,它是在总的报价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与正常水平相比,提升某些分项工程的单价,同时,降低另外一些分项工程的单价的一种报价方法。其目的是为了尽早收回工程款,增加流淌资金,有利于施工流淌资金的周转;另一方面是为了获得额外的利润。 一、不平稳报价的原则 不平稳报价的差不多原则是保持正常报价水平条件下的总报价不变。由于工程设计深度或设计单位等各方面的缘故,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清单工程数量的精确度往往不高。分析投标报价时,对那些估量实际工程数量将增加的分项工程适当调增单价,对那些估量实际工程数量将减少的分项工程适当调减单价;关于早期完成的分项工程适当调增单价,关于后期完成的分项工程适当调减单价。 二、不平稳报价的数学模型 假设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存在n个分项工程可进行不平稳报价,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为:A1,A2,…,An,正常报价为:U1,U2,…,Un,经研究分析后,其相应的分项工程估量工程数量为:B1,B2,…,Bn,报价经不平稳调整后为:V1,V2,…,Vn,则不平稳报价的数学模型为:

不平稳报价的估量额外收入为(不含因早期额外收入工程款而获得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不平稳报价的方法 1、提升早期工程单价,降低后期工程单价。在投标报价中,关于那些需要分摊到各个分项工程中去的各项费用,如投标期间的费用、工程贷款和利息、开办费等等,尽量分摊到早期完成的分项工程中;甚至对某些分项工程的直截了当成本也适当地进行调增、调减。如某单位在某特大桥工程投标中,其临时工程没有在工程量清单中单列,将临时工程的费用大部分分摊到了钻孔桩和下部工程中,少部分分摊到了板梁预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成效。 2、按工程量变化趋势调整分项工程单价。因为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差不多上为暂定数量,实际工程量按施工图纸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如此,某些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这也是进行不平稳报价的一个前提条件。因此,投标人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找出估量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文件清单工程量差别较大的若干分项工程,来适当调增、调减其投标单价,在我们多次的投标代理服务实践中,一样单价浮动应操纵在10%以内。 3、其他单价调整。关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给出工程量的项目而要求报单价时,因其单价不阻碍总的报价,可高于正常水平,以备施工中发生该项目时,可获得较高的收入;关于计日工的报价,因其数量一样较小,其总计日工的价值对总的工程报价阻碍不大,也可适当提升单价。 四、运算机应用于不平稳报价 当采纳不平稳报价的项目较多时,我们可利用CCED制表软件或LOT US电子表格软件中的函数运算和汇总运算来进行快速运算,专门是对单价进行多次调整时,尤为方便。其表格形式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平稳报价不 平稳报价 数量单价合价数量单价合价

工程合同谈判技巧(共5篇)

篇一:施工合同谈判技巧 施工心得—乙方合同谈判技巧总结 (龙建) 合同谈判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更是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关键一环。合同谈判技巧很多,与时俱进的操作方法因项目和谈判对象而异。结合几年来合同签订前谈判工作的经验,总结了如下几点合同谈判技巧。 技巧之一:依法造势 目前,乙方相对于甲方处于劣势地位。在合同谈判中怎样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地位是一个重要问题,我的体会是要“依法造势”。所谓依法造势,就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合同谈判中制造合同双方平等谈判的声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强调,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既然我们通过程序而走到了这一步,在合同谈判中,乙方与甲方的地位便是平等的,乙方不必有低人一等的心态,要有大度的气势和平等谈判的态势。例如我以前在贵安新区北斗湖路(一期)施工项目的合同谈判中,甲方首先抛出一本合同,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施舍者的架势。在这种僵局中,我方采取依法造势的策略,首先强调在合同谈判时,甲乙双方都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第二强调我们企业以及队伍的实力以及干过的工程业绩,并强调是依法守法的重合同守信誉的单位;第三强调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平等、自愿、等价、公平的原则,在合同谈判时双方必须在平等的基础上诚信协商,任何霸道行为都会造成合同谈判的破裂。况且为保证合同的 顺利实施,合同谈判双方都应以“先小人后君子”的姿态投入谈判,否则,造成合同无法签订。 通过依法造势对业主的无理要求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赢得了对方的理解,保证了合同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开始谈判,从而使合同谈判得以顺利进行。 技巧之二:抓大放小 乙方在竞争激烈的建设市场上要实现收益最大化,首先必须把住合同关,合同一旦签订,就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即使亏损,也要百分之百地履行合同,这样才能树立起重合同、守信用的品牌。因此在合同谈判中,要保证企业效益最大化和合同的全面执行,我个人认为要“抓大放小”。 所谓“抓大放小”,就是大的原则不能放弃,小的条款可以协商,达到“求大同、存小异”的结果。例如2012年在湖南省化工农药基地工程项目的合同谈判中,甲方不同意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标准合同文本,拿出了一份简易合同文本与我们进行合同谈判,我们仔细研究了该合同文本,认为其中有几个问题,一是标准合同文本中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场地噪声费、文物保护费、临建费等小费用要求我们承担,二是甲方实行了固定合同价包干,不因其他因素追加合同款。为此我们进行了现场考察,因施工场地在郊区,不会产生环保与文物保护费等,因此我方认为第一条在谈判时可以松动,但固定价格包干的条款决不能答应。在此基础上,我们依据《合同法》和建设部颁布的标准合同文本条款,逐条与甲方进 行沟通,最后达成共识:甲方因设计修改、工程量变更、材料和人工工资调价导致增加的工程款由甲方承担,且按实结算;我方承担环保、文物保护费、临建费等小费用。从而实现了预定的“抓大放小”的目的。最终合同顺利签订,最后的结算价高于合同价的30%,我们求得了效益最大化。 技巧之三:针锋相对 合同谈判中的重大原则问题,应采用“求大同、存小异”的办法,而不能无原则地为保持合同顺利签订放弃原则。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我的体会就是要“针锋相对”。 所谓针锋相对,并不是讲在谈判桌上与对方争论得面红目赤,从而影响下一步合同的顺

关于某合同单价与实际施工不同时结算争议的案例

关于某合同单价与实际施工不同时结算争议的案例某河底铺砌,原预算图纸,设计为600*300*200 664#条石铺砌。原预算报告中该河底铺砌项目清单编号为“040304001001”,清单特征描述为“干砌块料毛条石厚度30cm”,原预算中河底铺砌材料为整毛石,单价为290元/立方米。竣工图纸中河底铺砌为600*300*200 664#条石铺砌。 结算送审资料中,施工单位报送结算书中,石材单价为790元/立方米。报审定价单中业主、监理依据询价记录研究后确定单价,其中664#河底铺砌600*300*200石材单价为790元/立方米。 一、争议的问题 该项目在结算审核过程中,河底铺砌条石的审核单价是采用合同约定的预算单价,还是按现场签证确认的664#条石计价。原预算采用整毛石290元/立方米计价。施工单位报审采用664#石材,清单的结算价为853.66元/M3,石材单价为790元/立方米,两种单价涉及差额为326万元。 二、预算的基本情况 送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为600*300*200 664#条石铺砌。预算编制时河底铺砌项目时,编制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干砌块料毛条石厚度30cm”,预算河底铺砌材料为整毛石,整毛石信息价单价为290元/立方米,河底铺砌预算价为257.44元/M3。 三、合同中涉及造价部分内容 合同约定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具体金额以预算价下浮7%作为最终结算金额。 在合同专用条款中15.4变更估价原则明确:工程量清单内项目单价,按预算

价中该清单项目的综合价乘下浮率计算。合同16.1条款约定“砌筑用石方如施工期材料信息价变动超出原合同价10%,对原合同单价予以调整,信息价依据施工当期的价格确定。 四、结算资料情况 施工单位报送结算书中,石材单价为790元/立方米,送审资料中提供了业主监理的询价后的确定单价,664#河底铺砌600*300*200石材单价为790元/立方米,送审的竣工图关于河底铺砌部分为664# 600*300*200石材。 建设单位于关于此说明情况,函中阐述:原预算清单中关于河底铺砌材料与设计的图纸要求的材料不符。设计要求铺砌的材料为664#条石,而预算清单按毛条石单价编列。施工现场实际是按设计要求使用664#条石铺砌,毛条石与664#条石单价差异很大。因当时积极响应市里号召,在预算清单尚未编制情况下就进场施工,预算清单的编制滞后于施工时间,同时合同中未约定预算清单核对。现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河底铺砌的材料单价,。 五、业主、施工单位的意见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同意河底铺砌采用原预算价,即按毛条石290元/立方米计价。施工单位、业主的意见为因河底铺砌材料,原预算中特征描绘错误,现场施工材料按设计664#条石铺砌,应按664#条石经多方询价并经业主确认后的单价计取,即按设计664#条石铺砌。 六、百家争鸣 咨询业内人士,各持己见: 1、有的认为预算价不是施工方编制,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无效。 2、有的意见为按现场实际施工的计。 3、有的应按合同约定计,河底铺砌可用条石,对颜色无要求。

2016年二级建造师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2Z102030 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续表 ?历年没有出过考题或出题很少的内容: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及调整程序;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误期赔偿;合同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质量保证金;最终结清。 2Z102031 合同价款约定 第一个考点: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 1.合同类型选择的依据:设计图纸深度、工期长短、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 2.对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且在实践中最常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但也可以采 用总价合同。 3.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时 (1)工程量可调。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一般不具备合同约束力(量可调)。 (2)其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下单价不可调;在约定条件外,允许调整。 4.采用总价合同时,工程量不可调,工程量以合同图纸的标示内容为准。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 程量具备合同约束力(量不可调)。 第二个考点:合同价款的约定 ?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 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计量:?按月计量;?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划分分段计量 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 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8.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扣留方式及时间 9.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2Z102032 工程计量 第三个考点:工程计量 一、单价合同的计量 1.施工中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2.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 3.发包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4.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核实后的计量结果有误,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 书面意见;发包人收到书面意见后,应在7天内对承包人的计量结果进行复核后通知承包人。 二、总价合同的计量 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参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定。 2.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3.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算应以合同工程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量的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进行计量。 4.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发包人提交达到工程形象目标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的报告。 5.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 2Z102033 合同价款调整 第四个考点:法律法规变化、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一、法律法规变化 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 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二、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第五个考点:工程量清单缺项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变更价款确定方法确定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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