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银财富:警惕非法集资骗局瞄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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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银财富:警惕非法集资骗局瞄上你

年底是非法集资骗局、跑路潮的高峰,最近,海银财富小编特意收集了一下非法集资骗局的事件,短短一个月时间内仅仅p2p行业至少有26家平台出问题,海银财富小编不得不感叹年底事故多发,注意安全驾驶!言归正传,海银财富带你解析非法集资骗局,警惕非法集资骗局瞄上你!

非法集资是我国经济金融领域长期存在的痼疾,有着复杂的经济金融成因。特别是近两三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不法分子借机活动等各种因素影响,非法集资问题日益凸显,案件频发高发,花样翻新,风险蔓延。随着新的金融创新模式出现,一些违法分子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偏离合法经营轨道,非法吸收资金,甚至卷款走人。

关于非法集资的数据

近期海银财富针对非法集资数据进行了收集整理,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1%、57%、120%。达历年最高峰值,跨省、集资人数上千人、集资金额超亿元案件同比分别增长73%、78%、44%。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仍是非法集资重灾区,民办教育、地方交易场所、相互保险等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问题逐步显现。2016年一季度,公安部公布的立案数高达2300余起,涉案金额超亿元案件明显增多,特别是近两年发生的“e租宝”、“泛亚”、“快鹿系”等案件危害巨大。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海银财富认为非法集资应主要包括以下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在2016年4月份的报道,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温馨提醒应警惕以下情况:

(1)以境外公司名义,虚假宣传所谓投资境外理财、黄金、期货等项目,有的在境外,如港澳台、东南亚国家的高档酒店召开“投资”推介会;

(2)收款账户系以外国人名义在境内开立的账户,用于接收投资人的投资款;

(3)公司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系外国人,进行虚假宣传的;

(4)以网络虚拟货币升值、现货交易、资金互助、黄金、贵金属、期货、外汇交易等为噱头,引诱投资人投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

(5)频繁变换网站名称、投资项目;

(6)公司网站无正式备案;

(7)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8)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

(9)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10)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海银财富整理了今年比较大的非法集资骗局案例分享:

(一)南京假合作社非法吸储4.23亿

今年1月4日,南京中院向社会公布了2016年南京法院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其中,曾勇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涉案金额达4.23亿元,实际造成131名群众损失1.49亿多元,是2016年南京市单个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曾勇等人以支付10%-15%高额贴息为诱惑,以盟信合作社作为平台,使用存款单对外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何绪彬等人通过微信群、QQ 群、发放宣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对外宣传盟信合作社高息吸储的信息,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在曾勇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曾勇等人成立的“盟信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除了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手续外,其他各方面包括营业场所、外观、存款流程、手续等都与正规银行一模一样,蒙蔽了大量参与集资的人。

(二)深圳融资城非法集资49亿

深圳融资城网络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注册于2009年3月27日,是一家成立较早开展类P2P借贷业务的网络平台。从2009年初至2016年1月份,以董某为首的犯罪集团,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利用融资城平台,从事公开吸收、募集资金、股权上市等业务。以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方式,承诺高额稳定回报。该公司以新还旧、截留投资款、发布虚假项目等手段,非法吸收五千余名投资人投资款(本金)约人民币49亿元。

2016年8月,公安机关历时半年多的调查取证,对29名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利用融资城平台,从事公开吸收、募集资金、股权上市等业务。

(三)广东e速贷非法集资巨款

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打着网络P2P旗号,以自融、设立资金池、发虚假标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共利用“e速贷”平台非法吸收的资金累计达数亿元。自2010年9月成立广东汇融投资公司以来,该公司除了非法吸存和放贷,基本没有合法营利收入的业务,处于长期亏损状态,公司主要依靠不停吸收新加入投资者本金的方式来维持公司运作。

2016年5月,经提请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法人代表简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最后,海银财富再次提醒,警惕非法集资骗局瞄上你,小心谨慎,平安过年。

特别声明:本文所涉及的数据及案例均为公开资料、互联网资料整理所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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