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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_1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_1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1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我系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财产和人身安全,保护环境,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开发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体制我院易制爆化学品实行学院、系(中心)、实验室三级管理。

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保卫部负责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实验中心负责教学科研用易制爆化学品日常管理及采购供应工作;系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易制爆化学品的监管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各实验室在本单位领导下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二、计划与供应1.易制爆化学品的计划、采购、供应、储存,统一由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实验中心办理。

2.各教学课程组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提出易制爆化学品申请计划,报实验中心办理。

进口化学试剂由实验中心统一办理订货及申请免税手续。

计划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未及时申报的单位负责。

3.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工作应严格参照天津市经济委员会与天津市公安局有关许可制度规定办理,采购人员要严格按规章办事,不准超量购买易制爆化学品,不得违反供应管理规定。

三、管理与使用1.储存、供应和使用易制爆化学品要切实加强有关管理工作,做到分类储存、分类领取、安全使用。

2.对易制爆化学品实行集中管理,由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实验中心限量储存、供应,各实验室不得储存易制爆化学品或私设易制爆化学品库。

3.易制爆化学品要由两位实验教师统一领用,领用量不得超过当次实验用量。

毕业设计实验若要使用易制爆化学品,应由指导教师和学生本人一同申请、领用。

领用时需留下身份证复印件。

4.领用易制爆化学品应按需领用,随用随取,并做好出入库台账记录,当次实验未使用完的易制爆化学品应及时归还易制爆化学品仓库。

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1. 概述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实验室中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存储和管理,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和环境保护。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实验室内易制爆化学品的操作和管理。

2. 定义2.1 易制爆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指那些具有爆炸性质,并且容易被错误使用或滥用从而造成爆炸危险的化学物质。

2.2 实验室实验室是指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的场所,包括学校实验室、工业实验室以及其他科研机构的实验室等。

3. 管理要求3.1 采购和领用- 所有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和领用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规程,并经过合法授权的人员操作。

- 采购时必须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和危险性,并妥善保存相应的安全数据表。

- 领用时应填写领用登记表,并说明使用用途和预计使用期限。

3.2 存储和标识- 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的存储区域应设立固定的存储柜,并配备合适的安全设施(如防爆柜)。

- 存储柜内应按照化学品的性质和危险等级进行分类,采取分层分仓储存,并标识清晰明确。

- 存储柜的使用和钥匙管理应严格控制,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

3.3 使用和操作- 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 在使用易制爆化学品时,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

- 在操作过程中,应严禁使用明火,并保持操作区域的良好通风。

3.4 废弃物处理- 废弃的易制爆化学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不能随意倾倒或丢弃。

- 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并交由专业单位进行安全处理或合法处置。

4. 监督和检查4.1 监督机构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工作由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4.2 检查内容- 定期对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的存储、标识、使用和废弃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

- 检查时需核对相关文件记录,并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措施。

4.3 处理措施对于发现的违反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实验室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或教育警告。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易制爆化学品是指能够通过物理、化学反应释放出大量热能、气体或产生其他强烈危害的化学制品。

第四条全体员工都应当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人员不留、物品不丢,确保安全。

第五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和管理,并及时解决安全管理中的各种问题。

第六条职责分工:(一)生产责任人负责本企业的易制爆化学品生产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二)销售责任人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销售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销售环节的安全。

(三)储存责任人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储存环节的安全。

(四)使用责任人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使用环节的安全。

(五)运输责任人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运输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运输环节的安全。

第二章易制爆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第七条易制爆化学品按照其危险性分为六类,分别标记为A 类、B类、C类、D类、E类、F类,具体分类目录和标识标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当标有易制爆化学品的名称、分子式、危险类别、危险性标志、安全贮存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等信息。

第三章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管理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要求,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实施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制定明确的易制爆化学品生产工艺流程,定期对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实验室易制爆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易制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实验室人员的安全,预防易制爆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从事易制爆化学品研究、实验、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活动的相关人员。

三、管理职责1. 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确保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建立健全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3)组织实验室人员进行易制爆化学品安全教育和培训;(4)监督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 实验室研究人员负责实验过程中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了解并遵守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按照实验要求,正确使用易制爆化学品;(3)实验结束后,妥善处理剩余的易制爆化学品。

四、管理制度1. 采购与验收(1)实验室需采购易制爆化学品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并报实验室主任审批。

(2)采购的易制爆化学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包装完好。

(3)验收人员应核对采购的易制爆化学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2. 储存与使用(1)易制爆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储存室,储存室应具备通风、防火、防爆等条件。

(2)储存室内的易制爆化学品应分类存放,并设立明显的标识。

(3)使用易制爆化学品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3. 废弃处置(1)废弃的易制爆化学品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2)废弃的易制爆化学品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 安全教育与培训(1)实验室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易制爆化学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

(2)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经过易制爆化学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防范化学品危险,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活动。

第三条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应遵循“谁存、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应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依规进行管理,保证易制爆化学品的合法经营和使用。

第二章易制爆化学品的分类管理第五条根据易制爆化学品的危险性,将易制爆化学品分为易制爆炸品、潜在易制爆品、易制爆化合物等三类。

第六条易制爆炸品是指对冲击、摩擦、火源等有一定敏感性,可能在恶劣条件下发生爆炸的化学品,如雷汞、黑索金等。

第七条潜在易制爆品是指具有易制爆特性,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时可能引发爆炸的化学品,如硝酸甘油、三硝基苯等。

第八条易制爆化合物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易制爆物质经化学反应而成的稳定的化合物,如TATP等。

第九条对易制爆化学品的分类应进行详细的标识和说明,以便于相关单位进行正确的操作和管理。

第三章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管理第十条生产、经营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储存场所,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专门的储存区域,并配备专职的监管人员。

第十二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应分类储存,不同类别的化学品应分开储存,避免混装混储。

第十三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设置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理设施,确保储存场所的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并建立台账进行记录。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制定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储存责任人和管理操作规程,确保储存环境的质量。

第四章易制爆化学品的运输管理第十六条进行易制爆化学品运输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质证书,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运输安全。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术语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易制毒化学品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规定分类的可以用于制毒的第三类化学配剂,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易制爆化学品指公司使用或生产销售的符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中的化学品,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章类别、范围第四条公司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类别和范围如下:(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车间:硫酸、盐酸、二甲苯化验室:盐酸试剂、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硫酸试剂、三氯甲烷。

(二)易制爆化学品。

生产车间:硝酸、硝酸镁。

化验室:高锰酸钾、硝酸、硝酸铋、高氯酸、硝酸银、重铬酸钾、过氧化氢、六次甲基四胺。

第四章各部门职责第五条易制毒化学品对外沟通协调事宜由采购部牵头负责;易制爆化学品对外沟通协调事宜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由安环部牵头负责,并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管理职责(一)对外牵头配合公安机关对现场及台账进行检查,对内督办各部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并进行督导检查、考核。

(二)传达落实公安机关对易制毒、易制爆最新政策要求。

(三)检查责任车间台账及《山东省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山东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是否及时、齐全、准确。

(四)接到易制毒、易制爆信息系统不能使用的报告后,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五)接到车间、部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丢失的报告后,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

(六)负责检查核对进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五证”是否齐全、有效;牵头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车辆在厂内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安全科管理职责(一)负责定期检查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二)负责监督检查使用、生产、储存单位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一书一签的应知应会情况。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为了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保证危险品运输、贮藏、使用安全,服务企业的生产、试验、化验等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1、化验室要认真贯彻公司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积极做好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

2、本条例中所指的危险品,系指国标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中所规定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物品、自燃物体、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剂、毒害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等。

3、危险品统一归口管理,质检部长负责理化中心的危险品管理工作,理化中心化验员是危险品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4、从事危险品运输、保管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并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应证件。

5、危险品的购买、搬运、运输,应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并办齐各种手续。

6、危险品贮藏时,应按不同特性分类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7、购买剧毒品进出公司,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由质检部主管专人负责。

8、剧毒品购买和搬运时,质检部主管全过程参与,剧毒品到公司,由化验员应立即放入专用保险箱,做好记录。

公司的任何其他场所不得存放剧毒品,存放剧毒品的专用保险箱并加锁。

9、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制度,对所有的危险品出入库必须办理手续。

10、危险品在领用和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剧毒品使用过程中,必须至少有掌握相关知识的专业人员在场,全过程参与。

11、危险品使用中生成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废气物品不得随意丢弃或直接排放,应由化验员进行回收处理。

12、危险品库房要建立和完善管理、使用制度,指定安全条例和岗位责任制度。

切实做好危险品库房的防火、防爆、防事故等有关安全措施。

发生失盗、短缺及其它意外情况,要立即向主管上报。

13、严禁公司的危险品随意转送和非法交易,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14、对违反本条例者,公司将追究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1、依据国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制度。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學實驗室易制爆化學品管理制度1 目の為了加強對易制爆危險化學品の安全管理,規範實驗室の檢測行為,有效預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造成の事故及危害,保障實驗室人員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做好易制爆危險化學品の購買、儲存、領用、使用和處置廢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工作,保證實驗室安全,特製定本制度.2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本實驗室及其暫存點(公司化學品庫)。

3 術語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指其本身不屬於爆炸品但是可以用於製造爆炸品の原料或輔料の危險化學品.種類見《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 2011 年版。

4 職責4。

1 實驗室是負責其所採購使用の所有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管理の責任單位,負責涉及實驗室の危化品採購申請、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險化學品の入庫、儲存、出庫登記工作;編制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4.2 資材管理負責實驗室暫存於公司化學品庫房の危化品の監管工作;防止暫存化學品の遺失.4。

3 採購部在採購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時,應向取得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の單位採購,並向供應商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

5 管理要求5.1 實驗室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實驗室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國際化工管理制度の要求。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國際化工管理制度,結合本實驗室實際制定相應の管理辦法,並對本實驗室易制爆危險化學品の安全負責。

5.2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の從業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管理制度和相應易制爆危險化學品の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應急救援知識の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作業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5。

3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應根據實驗過程中の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採取必要の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自動聯鎖和自動報警等設施。

5.4 實驗室從事易制爆危險化學品の經營、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取得上崗證。

5。

5 公司採購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時,應向供貨方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標籤.5.6 盛裝腐蝕性物品の容器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類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混裝。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易制爆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运输等管理活动,并适用于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易制爆化学品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责任分工、管理流程、安全措施等。

第四条易制爆化学品指的是那些具有爆炸性质或可能制造爆炸物的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硝化油、硝酸甘油、硝酸铵、三硝基甲苯等。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设立易制爆化学品专门管理机构,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本单位易制爆化学品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实施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运输等管理工作;(三)制定易制爆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四)定期开展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第七条本单位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登记、备案、盘点等工作;(二)配合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三)培训员工正确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四)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易制爆化学品的库存情况和使用情况;(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易制爆化学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证书资质。

第三章采购和存储第九条本单位采购易制爆化学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有生产许可证、质量安全认证的合法厂家或经销商进行采购,并保留采购记录。

第十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存放仓库应当设置专门的易制爆化学品存放区域,确保易制爆化学品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第十一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存储环境应当符合相关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火等条件,并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巡查。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易制爆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2019〕第154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8〕第70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科研、教学实验中采购、储存、使用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确定。

未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如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有害等危险性,亦按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根据国家机关对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要求,考虑到学校实际管理情况,将易制爆、易制毒和剧毒危险化学品等称为管制类化学品,除此之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称为非管制类化学品。

本办法所称易制爆化学品(下称易制爆品),是指列入公安部公布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化学品。

本办法所称易制毒化学品(下称易制毒品),是指列入国务院公布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可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试剂和化学品。

本办法所称剧毒化学品(下称剧毒品),是指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备注为“剧毒”、具有剧烈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还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学品。

其他有特殊管制要求的危险化学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第四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下称国资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校内各单位易制爆品和非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易制爆品的采购审批。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国务院令第 591 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 年国务院令第 445 号)、《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 年公安部令第 87 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 年公安部令 154 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具体分类和品种见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附件 1)现行版。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的易制爆化学品是指公安部编制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附件2)现行版所公布的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可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章申购管理第四条我校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实行购前审批制度,基本程序如下,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备案、管理流程见附件 3:(一)申购人据实提出购置申请;(二)实验室责任人审核购置申请,确认拟购置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及储存条件、防护措施、个体防护用品、安防设施、应急物资等均已落实;(三)学院(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学校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依次审核购置申请;(四)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相关报批材料向学校所在辖区的主管部门申报购买许可,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将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转让易制毒化学品,因与外单位科研协作确需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须向申请方和调拨方分别出具书面申请报告,经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备案,并报公安部门批准后方可接收和转拨。

第六条严禁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七条存储、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实验室可使用储存室或者储存柜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个储存室或者储存柜储存量应在50 公斤以下。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的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及其暂存点(公司化学品库)。

3术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22年版。

4职责4.1实验室是负责其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实验室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资材管理负责实验室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

5管理要求5.1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5.4实验室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上岗证。

5.6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

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5.7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以下是一份可能的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进行规范。

第二章管理范围和责任第二条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管理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

第三章许可和备案第四条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第五条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六条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使用。

第七条生产、销售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进行产品质量监控,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第八条储存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储存设施,做好防火、防爆、泄漏等安全措施。

第九条运输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当符合运输安全规范,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十条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得超过安全标准和范围。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一条监管部门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对违反规定、不按照许可和备案要求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监管部门对严重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进行严肃追责,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督举报,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后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国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注意:此为示例,具体的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确保其合法性和可行性。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

One reason for suffering, is the pursuit of the wrong thing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11.认真组织理化测试中心所有教职工和研究生学习《易制爆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爆化学品管理部门各项制度,在日常实验室易爆品购买和使用中坚决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定期组织相关工人员召开会议,讨论购买、使用、库存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调整,并确定具体措施以消除隐患。

3.购买易制爆化学品时,由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必须手续齐全,经测试中心领导审批,报学校派出所批准备案,得到购买许可证明后,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的化学品供应商进行采购。

实验室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4.易制爆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

应指派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易制爆危险物品。

6.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储存房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落实防火防盗等工作措施,主动配合公安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修整,以确保安全。

7.易制爆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8.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采购等工作的,必须在遵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的基础上进行。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21、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存放、领用),请在每周三上午9:00—11:00在B区106室存放、领用。

2、线上申请通过后并把已拿到手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入库存放B区106室,同时线上点下申请领用。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模版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模版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管理,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易制爆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以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三条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应当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六条易制爆化学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监督执法水平。

第二章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管理第七条易制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取得生产许可证,并明确负责人。

第八条易制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安全控制措施。

第九条易制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易制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包括生产设备、原辅材料配送、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等。

第三章易制爆化学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取得储存许可证,并明确负责人。

第十二条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储存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第十三条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储存管理制度,制定储存安全规范,并进行监测与检测。

第十四条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制定火灾、泄露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

第十五条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加强对储存场所周边环境的监管,及时排查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四章易制爆化学品销售管理第十六条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单位应当取得销售许可证,并明确负责人。

第十七条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包括购销合同、发票等。

第十八条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购买者身份登记制度,并保留购买记录。

第十九条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单位应当对购买者进行身份验证,并核实购买目的。

第二十条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单位应当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

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1. 法律依据:制定本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别是《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依据。

2. 目标: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销售
和废弃等全过程的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
置和应对事故。

3. 责任分工: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
责任和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涉及易制爆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其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和能力。

5. 风险评估和控制:对易制爆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
环节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6. 安全设施和装备:规定易制爆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场所必须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和装备,如防爆设备、安全阀等。

7. 安全培训和教育:要求企事业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 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规定易制爆化学品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要求,以及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

9. 监督检查和惩处制度:建立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惩处,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10. 沟通和协作机制: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机构之间建立沟通和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是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精选内容,准确的制度内容应根据具体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2023年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2023年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2023年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管控,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对新制度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影响进行阐述。

背景:易制爆化学品是指那些具有易燃、易爆、剧毒等性质,可以用于制造爆炸物的化学品。

由于其危险性和潜在的恶意使用可能性,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发生了多起涉及易制爆化学品的恐怖袭击和破坏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各国不断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监管并修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1. 易制爆化学品分类:明确易制爆化学品的分类,将其分为不同级别和危险性,根据其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2. 许可制度:设立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的许可制度。

责任人需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才能从事相关业务。

3. 安全防范措施:要求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

包括建立安全隔离区域、安装监控设备、使用安全包装等,确保易制爆化学品不被非法获取和滥用。

4. 记录制度: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等环节建立详细的记录制度,包括货物来源、去向、数量等信息。

以便监管部门进行溯源和风险评估。

5. 监管力量加强:增加监管部门的人员配备和技术装备,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企业的检查和监督力度。

对违规行为进行打击,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影响:1. 提升安全意识:新制度的实施将提升企业和个人对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意识,加强化学品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

2. 减少恶意使用:通过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管控,降低了易制爆化学品被恶意使用的可能性,提高了社会安全水平。

3. 促进产业发展:新制度将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有助于优化行业结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4. 提高国际合作:易制爆化学品管理是国际合作的重要领域。

新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犯罪和恐怖威胁。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二篇)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二篇)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规范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购买、运输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指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易制爆化学品交易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严禁无证经营。

第三条从事易制爆化学品经营人员必须接受政府规定的教育、培训并取得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公司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购买、运输实行分类管理。

公司经营的易制爆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见附表。

第五条公司经营的易制爆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时,有公司主要负责人提出方案,报国家有关部门申报审批。

公司负责人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公司内的易制爆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问题。

第六条公司在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购买、运输过程中,除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易制爆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经营、购买、运输易制爆化学品。

第二章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管理第一条公司经营的易制爆化学品的产品包装上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化学分子式和成分、生产商、生产日期、危险性概述、急救措施等内容。

主动向客户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二条从事易制毒化学品前,必须严格验证购买单位《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并对其信用进行审核,缉拿里供销单位档案。

凡未通过本公司审核的单位不得与其从事业务活动。

第三条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合同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安全主观审核并登记备案。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____年备查。

第五条公司原则上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的运输,危险物品运输有供货方直接发送至客户单位,遇特殊情况必须由本公司负责送货时,必须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从事危险货物的运输,任何人不得随意委托普通车辆运送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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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的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及其暂存点(公司化学品库)。

3 术语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2011 年版。

4 职责
4.1 实验室是负责其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实验室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 资材管理负责实验室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

4.3 采购部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 管理要求
5.1 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5.4 实验室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上岗证。

5.5 公司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5.6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

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5.7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5.8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实验室负责联系环境保护库交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5.9 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10 使用瓶装压缩气体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5.11 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5.1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

5.13 应指派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5.14 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的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
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5.15 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采购等工作的,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应遵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附录: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
注: 1.“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栏列出的化学品分类,是根据《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GB20576~20591)》等国家标准,对某种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性进行的分类,每一类由一个或多个类别组成。

如,“氧化性液体”类,按照氧化性大小分为类别1、类别2、类别3三个类别。

2.CAS是Chemical Abstract Service的缩写。

CAS号是美国化学文摘社对
化学物质登录的检索服务号。

该号是检索化学物质有关信息资料最常用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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