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开采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露天开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 矿山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 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技术措施1. 工作帮和非工作帮的边坡角、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台阶坡面角应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影响边坡的滑体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2. 采矿方法和开采顺序合理,并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3. 采矿、铲装、运输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信号装置齐全。
4. 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采场避炮设施安全可靠。
5. 有防排水、防尘供水系统,各产尘点防尘措施及装备安装齐全、可靠。
6. 供电、照明、通讯系统及避雷装置安全可靠。
7. 按规定选择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其安装和保护装置符合要求并安全可靠。
8. 尾矿和排土场的设置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9. 按规定建立矿山救护组织,配备救护器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 对开采中产生的噪声、振动、有毒有害物质等有预防安全措施。
11. 水文、地质及有关图纸等技术资料齐全。
五、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 对重大隐患,要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露天矿山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露天矿山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矿长为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和监督。
2. 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应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3. 矿山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
2. 安全检查应覆盖矿山生产、运输、设备、环境等各个环节,确保检查全面、细致。
3.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产整改。
四、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1. 对矿山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2. 对矿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3.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矿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对新入职矿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定期组织矿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六、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2.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重大危险源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1. 对矿山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和监控。
2.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八、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对矿山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的目标1. 实现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2. 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3. 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安全责任1. 矿山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四、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
五、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1. 矿山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2.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其完好有效。
3. 职工必须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
六、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2. 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3. 严禁酒后、疲劳、带病上岗作业。
4. 严格执行高空作业、爆破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安全规定。
七、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1.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救援。
3. 事故发生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八、监督检查1. 矿山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露天采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露天采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露天采矿作业,包括开采、运输、破碎、筛分等环节。
第三条露天采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本矿露天采矿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矿长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露天采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矿露天采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组织制定和实施露天采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3.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 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5. 确保安全生产投入;6.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第七条各部门、班组安全生产职责:1.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总责;2. 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3. 各部门、班组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目标。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作业前安全检查制度1. 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设备、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可靠;2.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消除;3. 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作业。
第九条作业中安全管理制度1.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作业;3. 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4. 作业结束后,清理作业现场,确保安全。
第十条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2.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3. 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
第十一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2. 车辆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车辆安全;3. 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酒后驾驶。
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露天矿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保证露天矿山正常生产和经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的露天矿山。
第三条露天矿山的安全管理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必须落实责任、明确专责、科学防范、增强安全管理水平、保持露天矿山的安全稳定。
第四条露天矿山的安全管理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优先的原则,实现“三同时”(即生产、设计、施工等同时进行)、“四不放过”(即任何违章操作、不安全行为、事故隐患和责任状况),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露天矿山的安全管理必须与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共同管理、共同治理的良好格局,共同维护好社会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综合管理第六条露天矿山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必须经过相应的考试合格,并持有相关的岗位证书,否则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七条露天矿山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防范措施、应急处理等知识,熟悉安全设备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八条露天矿山的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执行各项安全规程,保证自身的安全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第九条露天矿山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
第十条露天矿山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一条露天矿山必须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露天矿山必须设立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露天矿山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从业人员的责任,并向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十四条露天矿山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应急设备,包括灭火器、疏散通道、救生绳索等。
露天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露天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全生产基本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结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各级负责制。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人员和班组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员工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安全生产。
二、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职责1.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接受和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
3.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
4.严格落实在计划、布置、检查中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对事故的处理,并及时如实上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6.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7.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9.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1.向法定代表人负责,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职责。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及上级指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指挥、危险作业、强令冒险作业及时制止;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作好记录;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3.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
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兼任,接受安全负责人的业务指导,服从工作安排并认真落实执行,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制止违章行为并及时上报。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生产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矿山开采的单位、个人,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员工以及相关的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制定管理、预防灾害、救援和安全检查等相关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在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应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本制度要求更加严格以确保安全。
第五条任何单位以及个人在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有责任发现并报告有关安全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制,确保各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第十一条开展露天矿山开采的个人要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并遵守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任何人员在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都有权停止违反安全规定的作业,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第三章预防性措施第十三条露天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预防事故的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并对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在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岩石爆破规程,确保安全开采。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急救能力。
第十七条露天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立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应对。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第四章安全技术标准第十九条露天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开采,并制定企业内部的安全技术标准。
2024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3篇)
2024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露天采石场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露天采石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协同发展。
第四条露天采石场应当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备案。
第五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安全岗位的工作能力。
第六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制定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严格按照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要求第七条露天采石场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第八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对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措施、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等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十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设备设施、安全措施、操作规程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及时进行设备检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依法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加强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
第十三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作业现场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并合理布置作业区域,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的管理,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证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事故和隐患,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六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职责和措施,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七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当依法对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露天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露天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露天非煤矿山作业区域及相关作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矿山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按照各自的职责,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定期进行考核。
####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定期对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操作规程;2. 事故应急预案;3. 安全培训计划;4. 安全检查制度;5.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十条对矿山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严格管理矿山作业现场,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加强对露天非煤矿山作业的监管,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 第四章作业安全第十三条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作业安全知识。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严禁酒后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十六条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其具备从事露天非煤矿山作业的健康条件。
第十七条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事故调查和处理应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露天采矿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采矿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采矿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露天采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露天采矿是指在地表开采矿石、矿砂等矿产的作业。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应当同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衔接,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法规和制度相一致。
第五条矿长为露天采矿的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负责本矿露天采矿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矿长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矿的露天采矿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
第七条矿长应当加强露天采矿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矿长应当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加强机械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与更新,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矿长负责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第十条矿长负责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一条露天采矿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露天采矿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规定。
第十三条露天采矿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安全防护装备,保证个人安全。
第十四条露天采矿作业人员在发现作业地点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等待处理。
第十五条露天采矿作业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当迅速撤离现场,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十六条露天采矿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作业纪律,不得酗酒滋事,不得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第四章安全防范第十七条本矿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设备、工作场所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本矿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本矿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防范体系,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第二十条本矿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和机械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露天矿山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露天矿山安全管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目标1. 消灭轻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2. 杜绝一般C级以上非伤亡事故;3. 杜绝爆破事故和一般火灾事故;4. 杜绝食品中毒和环境污染事故;5. 实现本质安全二级露天矿山。
三、安全目标控制措施1. 安全目标宣传与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目标,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认同安全目标。
2. 安全目标分解与责任落实:按照矿、部门、班组三级分解安全目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级安全责任。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4. 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5. 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加强安全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6.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7. 安全生产奖惩: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四、安全目标考核与奖惩1. 安全目标考核:实行季度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2. 安全奖惩:对季度、年度实现安全奋斗目标考核合格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露天矿山采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露天矿山采场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做到防患于未然。
2. 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3. 科技兴安,持续改进。
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制定安全责任书,并严格执行。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对员工进行岗前、岗中、转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3. 安全检查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重大危险源、关键岗位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4.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发生事故或险情,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2)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2)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安全防护设施制度(1)在采场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警示标志、安全通道、防护栏等。
(2)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完好,及时更换损坏的设施。
7. 应急救援制度(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发生事故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险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露天矿山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矿山车间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露天矿山车间的所有生产、施工、检修等环节,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和职工。
第三条露天矿山车间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技兴安”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各岗位职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车间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职工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第十条车间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安全防护设施第十三条车间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有效运行。
第十五条车间内禁止使用不合格、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和处理应依法进行,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奖惩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露天矿山车间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控制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其他无关人员一律谢绝进入。
二、新工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要考试合格。
若调换工作时,须按新工作岗位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三、特种作业人员(如爆破、车辆驾驶、电工、电焊工以及其他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教育和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能上岗。
四、每天工作前,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员对工作人员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的机械设备(凿岩机、水泵等)、采坑及周围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在确认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后才能开始生产,工作中必须按各工种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五、为降低采坑粉尘的浓度,采坑中凿岩工作必须采用湿式作业,同时为减低振动与噪音对凿岩工作人员的伤害,石场必须为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为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粉尘作业。
六、每天中午12:0012:30时,下午16:3017:00时为爆破作业时间,爆破前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危险区内的人员必须撤离至安全地点。
信号分有预告、爆破和解除警戒信号。
七、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员对爆破作业点以及采坑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险石、危石等安全隐患后,其他作业人员才能进入工作场所,同时爆破员做好爆破记录。
八、采坑必须按照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成水平台阶正规开采,并保证采场边坡角、工作平台阶的高度等按规范严格执行,其中工作平台阶的高度不超过6m,每个阶段的中间留2m的安全平台,台阶坡面角不超过80,最终边坡角不超过60。
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陡坡、伞檐、根底和空洞。
九、每月必须定期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同时对工作人员也进行安全教育与学习,增进并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安全生产。
十、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先进表彰会,通过对石场内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的总结与评比,用经济手段来奖励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成绩显著者,同时惩处各种违章、违制等行为,充分调动工作人员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露天矿山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露天矿山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2. 安全检查制度(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实行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3)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3.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演讲等活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制度(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3)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鉴定,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6. 劳动管理制度(1)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保障员工休息权利。
(2)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7. 边坡管理制度(1)根据地质条件,合理确定开采顺序和边坡稳定性。
(2)加强边坡监测,发现边坡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边坡施工规范,确保边坡安全。
8. 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1)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2)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露天采石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露天采石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露天采石生产、施工、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组织编制、修订、实施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四)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教育工作;(五)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整改;(六)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露天采石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生产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安全;加强生产设备、设施、工具的检查、维护、保养;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二)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安全;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三)应急救援管理: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职业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监测,确保职工健康;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降低职业病危害。
(五)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露天采石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如下:(一)矿山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三)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八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露天矿山的生产、建设、管理、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露天矿山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矿山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八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第九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矿山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山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知识等。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管理第十三条矿山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监控和治理。
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章应急管理第十五条矿山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第七章奖惩与责任追究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露天矿山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矿山生活区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露天矿山生活区的所有人员、设施和活动。
第三条生活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实行矿长负责制,设立生活区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生活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生活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组织开展生活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矿工安全意识;(四)协调解决生活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负责生活区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一)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议;(二)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矿工安全意识;(四)负责生活区安全档案管理;(五)处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住宿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住宿登记制度,确保住宿人员身份真实;加强宿舍管理,定期检查宿舍设施,确保安全;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生火等违规行为。
(二)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加强生活区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严禁在生活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交通安全管理:加强生活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矿工交通安全意识;加强生活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
(四)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五)公共卫生管理:加强生活区公共卫生设施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定期对生活区进行消毒,预防疾病传播;加强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提高矿工公共卫生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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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编制人:
审核:
审批:
2016年10月1日发布2016年10月1日实施
XX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批准令...........................................................错误!未定义书签。
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制度XX-201 (5)
2、法律法规识别、评审、变化和融入管理制度XX-202 (6)
3、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XX-203 (7)
4、收集并反馈员工关注的安全、健康事项制度XX-204 (9)
5、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XX-205 (10)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XX-206 (15)
7、外部沟通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XX-207 (16)
8、安全生产例会制度XX-208 (21)
9、标准化管理评审制度XX-209 (22)
10、供应商、承包商选择、评价管理制度XX-210 (24)
11、安全生产表现认可与奖惩制度XX-211 (28)
12、工余安全管理制度XX-212 (31)
1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XX-213 (32)
14、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XX-214 (38)
15、危险物品与物料管理制度XX-215 (42)
16、关键任务识别与任务观察制度XX-216 (42)
17、员工安全意识识别与提升制度XX-217 (44)
18、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XX-218 (46)
19、设计管理制度XX-219 (52)
20、采矿工艺管理制度XX-220 (54)
21、运输系统管理制度XX-221 (55)
22、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XX-222 (57)
23、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XX-223 (58)
24、防、灭火管理制度XX-224 (60)
25、变化管理制度XX-225 (62)
26、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XX-226 (64)
2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与维护制度XX-227 (65)
28、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XX-228 (69)
29、作业环境管理制度XX-229 (73)
30、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XX-230 (75)
31、交接班管理制度XX-231 (78)
32、穿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XX-232 (79)
33、爆破作业与爆破器材管理制度XX-233 (80)
34、铲装与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XX-234 (82)
35、边坡与排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XX-235 (84)
36、破碎作业安全管理制度XX-236 (86)
37、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XX-237 (87)
38、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危害控制、监测制度XX-238 (88)
39、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投入管理制度XX-239 (90)
40、推广运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制度XX-240 (92)
41、职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XX-241 (93)
4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XX-242 (95)
43、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保障制度XX-243 (100)
44、应急管理制度XX-244 (102)
45、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分析与回顾制度XX-245 (106)
46、安全绩效测量与评价制度XX-246 (108)
47、安全记录管理制度XX-247 (113)
48、安全检查制度XX-248 (117)
4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XX-249 (119)
50、安全教育培训制度XX-250 (122)
51、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XX-251 (123)
52、重大隐患整改制度XX-252 (125)
53、运输矿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XX-253 (126)
54、边坡、溶洞、高架头、防塌方防坠落安全管理制度XX-254 (128)
55、爆破作业一般规定XX-255 (130)
56、火工材料管理办法XX-256 (138)
57、采矿工艺管理制度XX-257 (143)
58、矿山应急演练及应急预案评审制度XX-258 (144)
5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XX-259..... .. (143)
60、推广运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制度XX-258.... . (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