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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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仲裁
第一节 行政处罚
1. 行政处罚的涵义(what) 2.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形式(why)
3. 行政处罚的原则(why)
4.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与管辖(who)
5. 行政处罚的程序(why)
6. 行政处罚违法的责任追究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一) 行政处罚的种类
1.人身自由罚:短期剥夺或限制自由的处罚。
如:行政拘留(1-15天):公安、安全机关 实施
2.行为罚(能力罚):限制或剥夺某种行为能 力或资格。 如: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 3.财产罚:使被处罚人的财产权利和利益受到 损害。如:没收、罚款等
4.声誉罚:使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 神上的利益受到损害。如:警告(书面裁决、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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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
《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本案技术监督局在对张某实施行政处罚前, 虽然进行了告知程序,但是未通知行政相对人 亲自到场听取告知。张某母亲虽然到场听取了 告知内容,但她不是行政相对人,也不是张某 在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同时技术监 督局没有证据证明张某授权其母前去处理行政 处罚相关事宜,因此技术监督局不能依此认为 张某母亲到场就代表张某接受告知。技术监督 局以此为由坚持张某母亲的行为,属于代理张 某的行为,证据不足,不能采信。
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应当直接将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 有的权利告知当事人或者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技术监督局在对张某实施行政处罚前进行 的告知工作,因为张某没有到场听取告知,事 后技术监督局也未再另行告知张某,应当认定 技术监督局对张某实施的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 序。因此技术监督局针对张某作出的行政处罚 决定,不论实体处理是否正确,该行政处罚决 定都不能成立,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返
五、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处罚有许多种类,对行政相对 人的利益影响也程度不一,因此,就像 行政立法程序一样,应该适用不同的程 序。
【简易程序】
(1)适用范围: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 依据;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 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2)基本步骤:表明身份——确认违法 事实、告知处罚事由和依据——听取陈 述和申辩——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 场交付——备案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 条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执法 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 三十三条、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 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行政处罚的涵义
行政处罚是指法定行政机关或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基于行政职权对违反 行政法规范,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制裁行为。
1、构成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基本条件
该行为已实际实施; 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 犯罪并达到了行政处罚的程度的行为 ; 对象是外部行政的相对方 ; 该行为的实施者具有责任能力的相对人;
甲与邻居乙发生争执,将乙打伤,当时鉴定为轻微伤。 市公安局决定对甲处以行政拘留10天。6个月后,乙以 鉴定结论有误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甲故意 伤害的刑事责任。经重新鉴定,乙的伤情构成轻伤。 某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甲拘役一个月。关于甲 刑罚的执行,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甲被行政拘留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B、行政拘留决定是公安机关作出的,而拘役的判决是 人民法院作出的,故甲被行政拘留的时间不能折抵刑 期 C、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措施,拘役是刑罚,二者性质 不同,不能相互折抵 D、甲的行政拘留时间,能否折抵刑期、应由人民法院 酌定
【执行程序】
•申诉不停止执行;
•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 ; •当场收缴程序 ;
•强制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
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 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 行应当收受 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案例:2001年11月20日,某市某区公安分局查 证了刘某在1999年2月3日盗窃他人一辆自行车 的违法行为,证据确凿,刘某也供认不讳。2001 年11月22日,某市某区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 理处罚条例》第23条第1项的规定,依法定程序 做出对刘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 问题:西市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是否有效。
本人送达和宣布)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
1、法律——设定任何种类; 2、行政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处罚 外的其他种类; 3、地方性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处 罚、吊销营业执照外的其他行政处罚; 4、行政规章——法律、法规未作规定 的,只可设立警告、一定数量罚款这两 种行政处罚。
某县人民政府为确保其辖区白水乡的水利修复 工程如期竣工,根据上级口头指示,作出如下 决定:白水乡凡有劳动能力者除在校学生外, 都必须上堤参加水利修复工程。违者每一劳动 力缺工一天,罚款50元。罚款达200元者,可 以强行收缴,并拘留10天。该乡以此决定为依 据,对农民张某作出罚款300元,当场收缴, 并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遂向 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评价本案中县人民政府决定的合法性。
【听证程序】
(1)适用范围: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2)基本步骤
告知——要求听证(告知后3日内)——通 知(听证的7日前)——听证(听证中需要注意 的几个事项: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职能分离与回避,非本案 调查人员为主持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回避; 代理权,委托1-2人;交叉质证)——审核听 证笔录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合并适用,不 能以罚代刑; 但两种处罚相类似时,可 以刑罚折抵行政处罚;以刑折罚,比如, 处于罚金即不再处以罚款,判处徒刑则 不再处以拘留。 《行政处罚法》第28条:“违法行为 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 徒刑,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 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罚。违法行 为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 行政机关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 相应的罚金。”
行政处罚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 定,该县仅依据上级口头指示所作出的决定中是不能设 置行政拘留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方式的。因此, 该乡对张某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无效的。 返回
三、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
导入案例
1.行政处罚与纠正违法并行 原则 2.公开公正原则 3.一事不再罚原则 4.行政处罚折抵刑罚原则 5.行政处罚追诉限时原则 行政处罚适用的具体情形
行政处罚适用的具体情况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 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 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行政处罚。
四、实施机关与管辖
我国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包括以下 三类: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和行政机关 委托的组织。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 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
1、级别与职能管辖 2、地域管辖 3、指定管辖
案例1 县一糕点厂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糕点。 县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发现该厂从 原料到成品出库仅一间20平方米房屋,连最 基本的卫生设施都没有,两名食品从业人员 无健康证,食品原料生虫、发霉。县食品卫 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该糕点厂违反了 《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并依据该法第 41条的规定给予罚款200元,停业整顿 5天、 销毁变质的食品原料的行政处罚。 问:该处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处罚的诉讼时效
《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
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追罚时效为6个 月; 《海关法》规定追究走私行为的处罚时效为3 年。 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 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 ,从行为终了之 日起计算。
【一般程序】
(1)立案
(2)调查取证(第37条) (3)决定(第38条) (4)拟制行政处罚决定书 (5)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6)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7)正式决定
(8)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
案例 张某系长虹摩托车配件商店业主,因涉嫌造假 被技术监督局查处。2000年3月24日上午,该局告知 张某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内容,但因张某未到场, 而其母亲到场,故由张某母亲代为领取处罚告知书, 并于不久后作出行政处罚。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提出被告在进行行政处罚前没有依法告 知处罚的内容和依据,被告的告知程序不合法;请 求法院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技术监督局 认为自己在进行行政处罚过程中,进行了告知程序, 故程序合法。因为进行告知程序的当天,张某的母 亲到场,实际代表张某听取告知。事后张某又写了 认识材料和申请减免报告,说明张某明确知道技术 监督局告知的行政处罚内容,同时技术监督局也听 取了张某的申辩意见,并减轻了对张某的处罚,因 此技术监督局进行的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请求法院 依法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 问题:本案中技术监督局针对张某作出的行政 处罚决定是否成立。
分析:《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行为处罚时效为 6 个月,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发生后6个月内未被发现的, 以后何时何地再发现,均不再予以处罚。本案中某市某区 公安分局对刘某的处罚显然已超过6个月的处罚时效,因 此是违法无效的。
思考题:2000年9月15日,张某经人介绍购进 一批盗版影碟在某出售,截止9月20日全部售 完。2002年9月17日被他人告发,工商机关经 过调查核实,于次日作出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的处罚决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该处罚决定是对该违法行为的追究,应予 以支持 B、该处罚决定是工商机关滥用职权的表现 C、该处罚决定是工商机关越权的表现 D、作出该处罚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
返
案例
2001年8月,刘某驾驶一辆超载货车运送 一车煤从A省开往C省。刘某在A省被路政管理 人员依照法定程序罚款200元;行驶到在C省H 县时,同样被路政管理人员拦住,虽然刘某出 示了在A省的罚单,但仍然被依照法定程序罚 款200元。于是,刘某不服,与路政管理人员 争吵,激怒了路政管理人员王五,随即把开出 的罚单200元改为400元。随后,刘某因超载过 重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问题:H县路政管理人员对刘某的罚款行 为违反了行政处罚的哪些原则?
2、行政处罚与刑罚
(1)处罚适用的依据不同。行政处罚适用的依据有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而刑事处罚适用的依据只 能是法律。 (2)处罚实施机关不同。行政处罚在我国的实施主体是行 政机关;而刑事处罚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权范畴,因此只能由 人民法院实施。 (3)处罚的种类不同。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 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行政处罚包括: 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 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拘留等。 (4)违法者主观状态对承担责任的影响不同。在刑事处罚 中,行为人的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对其所承担的刑事责任 影响很大,但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和 过失就显得不那么重要,只要主观上有过错,就可以认为 是已构成了行政违法,就可以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仲裁
第一节 行政处罚
1. 行政处罚的涵义(what) 2.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形式(why)
3. 行政处罚的原则(why)
4.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与管辖(who)
5. 行政处罚的程序(why)
6. 行政处罚违法的责任追究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一) 行政处罚的种类
1.人身自由罚:短期剥夺或限制自由的处罚。
如:行政拘留(1-15天):公安、安全机关 实施
2.行为罚(能力罚):限制或剥夺某种行为能 力或资格。 如: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 3.财产罚:使被处罚人的财产权利和利益受到 损害。如:没收、罚款等
4.声誉罚:使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 神上的利益受到损害。如:警告(书面裁决、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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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
《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本案技术监督局在对张某实施行政处罚前, 虽然进行了告知程序,但是未通知行政相对人 亲自到场听取告知。张某母亲虽然到场听取了 告知内容,但她不是行政相对人,也不是张某 在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同时技术监 督局没有证据证明张某授权其母前去处理行政 处罚相关事宜,因此技术监督局不能依此认为 张某母亲到场就代表张某接受告知。技术监督 局以此为由坚持张某母亲的行为,属于代理张 某的行为,证据不足,不能采信。
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应当直接将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 有的权利告知当事人或者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技术监督局在对张某实施行政处罚前进行 的告知工作,因为张某没有到场听取告知,事 后技术监督局也未再另行告知张某,应当认定 技术监督局对张某实施的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 序。因此技术监督局针对张某作出的行政处罚 决定,不论实体处理是否正确,该行政处罚决 定都不能成立,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返
五、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处罚有许多种类,对行政相对 人的利益影响也程度不一,因此,就像 行政立法程序一样,应该适用不同的程 序。
【简易程序】
(1)适用范围: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 依据;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 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2)基本步骤:表明身份——确认违法 事实、告知处罚事由和依据——听取陈 述和申辩——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 场交付——备案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 条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执法 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 三十三条、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 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行政处罚的涵义
行政处罚是指法定行政机关或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基于行政职权对违反 行政法规范,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制裁行为。
1、构成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基本条件
该行为已实际实施; 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 犯罪并达到了行政处罚的程度的行为 ; 对象是外部行政的相对方 ; 该行为的实施者具有责任能力的相对人;
甲与邻居乙发生争执,将乙打伤,当时鉴定为轻微伤。 市公安局决定对甲处以行政拘留10天。6个月后,乙以 鉴定结论有误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甲故意 伤害的刑事责任。经重新鉴定,乙的伤情构成轻伤。 某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甲拘役一个月。关于甲 刑罚的执行,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甲被行政拘留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B、行政拘留决定是公安机关作出的,而拘役的判决是 人民法院作出的,故甲被行政拘留的时间不能折抵刑 期 C、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措施,拘役是刑罚,二者性质 不同,不能相互折抵 D、甲的行政拘留时间,能否折抵刑期、应由人民法院 酌定
【执行程序】
•申诉不停止执行;
•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 ; •当场收缴程序 ;
•强制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
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 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 行应当收受 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案例:2001年11月20日,某市某区公安分局查 证了刘某在1999年2月3日盗窃他人一辆自行车 的违法行为,证据确凿,刘某也供认不讳。2001 年11月22日,某市某区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 理处罚条例》第23条第1项的规定,依法定程序 做出对刘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 问题:西市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是否有效。
本人送达和宣布)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
1、法律——设定任何种类; 2、行政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处罚 外的其他种类; 3、地方性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处 罚、吊销营业执照外的其他行政处罚; 4、行政规章——法律、法规未作规定 的,只可设立警告、一定数量罚款这两 种行政处罚。
某县人民政府为确保其辖区白水乡的水利修复 工程如期竣工,根据上级口头指示,作出如下 决定:白水乡凡有劳动能力者除在校学生外, 都必须上堤参加水利修复工程。违者每一劳动 力缺工一天,罚款50元。罚款达200元者,可 以强行收缴,并拘留10天。该乡以此决定为依 据,对农民张某作出罚款300元,当场收缴, 并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遂向 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评价本案中县人民政府决定的合法性。
【听证程序】
(1)适用范围: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2)基本步骤
告知——要求听证(告知后3日内)——通 知(听证的7日前)——听证(听证中需要注意 的几个事项: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职能分离与回避,非本案 调查人员为主持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回避; 代理权,委托1-2人;交叉质证)——审核听 证笔录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合并适用,不 能以罚代刑; 但两种处罚相类似时,可 以刑罚折抵行政处罚;以刑折罚,比如, 处于罚金即不再处以罚款,判处徒刑则 不再处以拘留。 《行政处罚法》第28条:“违法行为 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 徒刑,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 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罚。违法行 为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 行政机关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 相应的罚金。”
行政处罚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 定,该县仅依据上级口头指示所作出的决定中是不能设 置行政拘留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方式的。因此, 该乡对张某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无效的。 返回
三、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
导入案例
1.行政处罚与纠正违法并行 原则 2.公开公正原则 3.一事不再罚原则 4.行政处罚折抵刑罚原则 5.行政处罚追诉限时原则 行政处罚适用的具体情形
行政处罚适用的具体情况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 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 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行政处罚。
四、实施机关与管辖
我国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包括以下 三类: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和行政机关 委托的组织。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 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
1、级别与职能管辖 2、地域管辖 3、指定管辖
案例1 县一糕点厂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糕点。 县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发现该厂从 原料到成品出库仅一间20平方米房屋,连最 基本的卫生设施都没有,两名食品从业人员 无健康证,食品原料生虫、发霉。县食品卫 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该糕点厂违反了 《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并依据该法第 41条的规定给予罚款200元,停业整顿 5天、 销毁变质的食品原料的行政处罚。 问:该处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处罚的诉讼时效
《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
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追罚时效为6个 月; 《海关法》规定追究走私行为的处罚时效为3 年。 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 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 ,从行为终了之 日起计算。
【一般程序】
(1)立案
(2)调查取证(第37条) (3)决定(第38条) (4)拟制行政处罚决定书 (5)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6)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7)正式决定
(8)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
案例 张某系长虹摩托车配件商店业主,因涉嫌造假 被技术监督局查处。2000年3月24日上午,该局告知 张某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内容,但因张某未到场, 而其母亲到场,故由张某母亲代为领取处罚告知书, 并于不久后作出行政处罚。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提出被告在进行行政处罚前没有依法告 知处罚的内容和依据,被告的告知程序不合法;请 求法院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技术监督局 认为自己在进行行政处罚过程中,进行了告知程序, 故程序合法。因为进行告知程序的当天,张某的母 亲到场,实际代表张某听取告知。事后张某又写了 认识材料和申请减免报告,说明张某明确知道技术 监督局告知的行政处罚内容,同时技术监督局也听 取了张某的申辩意见,并减轻了对张某的处罚,因 此技术监督局进行的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请求法院 依法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 问题:本案中技术监督局针对张某作出的行政 处罚决定是否成立。
分析:《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行为处罚时效为 6 个月,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发生后6个月内未被发现的, 以后何时何地再发现,均不再予以处罚。本案中某市某区 公安分局对刘某的处罚显然已超过6个月的处罚时效,因 此是违法无效的。
思考题:2000年9月15日,张某经人介绍购进 一批盗版影碟在某出售,截止9月20日全部售 完。2002年9月17日被他人告发,工商机关经 过调查核实,于次日作出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的处罚决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该处罚决定是对该违法行为的追究,应予 以支持 B、该处罚决定是工商机关滥用职权的表现 C、该处罚决定是工商机关越权的表现 D、作出该处罚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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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1年8月,刘某驾驶一辆超载货车运送 一车煤从A省开往C省。刘某在A省被路政管理 人员依照法定程序罚款200元;行驶到在C省H 县时,同样被路政管理人员拦住,虽然刘某出 示了在A省的罚单,但仍然被依照法定程序罚 款200元。于是,刘某不服,与路政管理人员 争吵,激怒了路政管理人员王五,随即把开出 的罚单200元改为400元。随后,刘某因超载过 重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问题:H县路政管理人员对刘某的罚款行 为违反了行政处罚的哪些原则?
2、行政处罚与刑罚
(1)处罚适用的依据不同。行政处罚适用的依据有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而刑事处罚适用的依据只 能是法律。 (2)处罚实施机关不同。行政处罚在我国的实施主体是行 政机关;而刑事处罚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权范畴,因此只能由 人民法院实施。 (3)处罚的种类不同。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 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行政处罚包括: 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 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拘留等。 (4)违法者主观状态对承担责任的影响不同。在刑事处罚 中,行为人的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对其所承担的刑事责任 影响很大,但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和 过失就显得不那么重要,只要主观上有过错,就可以认为 是已构成了行政违法,就可以对其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