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法律问题探讨——华鼎担保事件引发的思考
浅谈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及对策建议
浅谈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及对策建议融资担保机构是金融市场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们在金融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帮助有潜力的小微企业、创业者以及其他需要获得融资支持的个人和企业获得融资的机会。
但与此融资担保机构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挑战,如何有效地进行风险管理,成为了融资担保机构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浅谈融资担保机构面临的风险及对策建议。
一、融资担保机构面临的风险1. 信用风险融资担保机构在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服务时,面临着借款人违约的信用风险。
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借款,融资担保机构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这将给融资担保机构带来不小的损失。
2. 市场风险融资担保机构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市场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市场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资产负债管理的不稳定,从而给融资担保机构带来损失。
而汇率风险则是指由于汇率波动而导致的资产负债管理的不稳定,从而给融资担保机构带来损失。
3. 操作风险融资担保机构在业务运营中存在着各种操作风险,如人为疏忽、系统故障等,这些风险都可能给融资担保机构带来不小的损失。
4. 法规风险融资担保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违反了法规,将会面临相应的法规风险。
监管政策的变化也会给融资担保机构带来一定的风险。
1. 健全风险管理制度融资担保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明确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完善的风险管理流程、严格的风险控制指标等,从而确保对各类风险的有效管控。
2. 加强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科学确定担保额度,并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3. 做好市场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资产负债管理制度,控制资产负债匹配风险,防范市场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4. 加强操作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进行细致而严格的管理,预防各种操作风险的发生。
我国融资性担保行业有效监管的思考
中小 企业 融 资
啦 珥 ‘ m 蜘 = ~ = 一 。
低 值收取 。 另一方面 , 由于银行各期存 款利率较低 , 利 息收入 自然较少 。 而 , 机构除交纳 1%一 0 然 担保 0 2%的 保 证金外 , 还要承担 10 0%的担保 风险 。 由于《 担保 法》
对 中小企业 的后顾之忧 , 使得 中小企业 和银行之 间的
3O 00 2 0 50
200 0 l 0 50 l OO 0 50 o O
渠道变得通畅起来 。 深入研 究当前 融资性担保行业发
图 1
展现状及监管的难点 ,有利于完善我国担保体系建 设 , 融资性担 保行业 健康发 展 , 促进 防范 和化解 融资 担保风险, 最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困境。
资性 担保 行业 有 效监 管 进程 有 了 良好 开端 , 融资性
担保 行业 的监管 仍然存 在 一些难 点 。
( ) 保行 业 法律 法规 的制 定 不完善 一 担
并没有规定具体的风险分担比例, 银行方面根本不承 担任何风险 。担保 行业 的业务模式 中 , 风险与低 收 高
益的严重失衡是担保行业 违规经 营的重要 原因 。
本金规模 仅 为 2 0 0 0万元 一 0 0万元 , 30 平均 的担保 放
台。 目前 , 管层 对担保 行业 的机 构数量 、 监 发展 现状
和风 险情况 尚未 摸清 ,担保行 业 的监管也 一直 处于
大倍 数约 为 2 _ , 3倍 而根据 业 内人 士测 算 , 担保 放 大 的倍数要达 到 8 , 倍 才可盈 利 ; 到 4 达 . 以上 , 可 7倍 方 保本 ”对担保机构 而言 , 保业务 的收入不 足以支撑 。 担 公司 的运营 , 机构 自身发展遇 到困难 。 担保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风险控制实践与探索
二、 产 生 原 因
所瞩 目的话题 。 除社会 隐存 着从事 民 间高 利贷等违 法业 务外 ,
广 东省社会 科学综 合开 发研 究 中心 黎友焕 主任 ,对 当前 担保业 调查 结果表示 担忧 ,约 2 0 %的担 保企业 已经 出现 了资 金链 或业务 失控等 方面 的问题 , 如不 自律危 机或将 产生 “ 多米 诺” 骨牌效应 , 危及 社会安 定和 国家安全l 3 】 。 我 国担保 业制度体 系不 完善 , 监 管存在 漏洞 , 担保企 业不 自律 , 特别是 有 的担保 企业有 当地政 府机 构背景 , 更是加 重 了 风险 隐患 。 有一些 担保公 司与 中小 企业贷 款公 司 、 小额 贷款公
中国担 保业 是 在 2 0 0 9年 建立起 融 资性 担保 业 务 监管 部
际联席会议 制度 后 , 才开始 迈上正轨 。 为加强对 融资性担 保公
司的监督 管理 , 规 范融资性 担保行 为 , 促进 融资性 担保行业 健
康发展 ,中国银 行业监 督管理 委员会 、国家发展 和改革 委员
根据 工信 部 中小企 业 数据 , 截至 2 0 1 0年 年底 , 全 国融资
性 担保 法人 机构 共 计 6 0 3 0家 , 其中, 国有 控 股 1 4 2 7家 , 民营
及外 资 控股 4 6 0 3家 , 分别 占比 2 3 . 7 %和 7 6 . 3 %。全 行业 资 产 总额 5 9 2 3亿元 ,净资 产 4 7 9 8亿元 。在保余 额 总计 1 1 5 0 3亿 元 ,较上年 增长 6 4 . 6 %,为 1 4 . 2万户 中小 企业提供 了融资性 担保 … 。融资性 担保机构 的发展迅 速 , 为 中小 企业 “ 排忧 解渴 ”
从华鼎系担保事件窥探当前银行与忌营担保公司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自由支 配 的 现 金 , 些担 保 公 司 根 本 不具 备 这 实 际 的担 保 或 偿 债 能力 , 而 影响 其 担 保 的 从 中小 企 业 授 信 业 务 风 险。 外 , 些 担 保 公 此 有 司 不 惜 利 用 其 它 较 有 实 力的 金 融 机 构 代 持 股 份 , 成 股 东 实 力 较 强 的 假 象 , 取 银 行 造 骗
缩 与清 理 银 担 业 务 的 同时 , 其 存 在 的必 要 对
入股。
( 拆 借资 金和投 资获 利易引发经 营 一)
( 虚 假及 多套报 表导致信 息不对 称 三)
风险
担 保 机 构的 会 计 报 表 一 般 都 未 经 外 部
性 提 出全 面 质 疑 ; 山东 , 银 行 收紧 了对 风 险 在 多家
财会学 习
AC O T N E NIG C UN I G L AR N
担 保 公 司主 要 是 采 取 在 贷 款 行 存 入 一 定数 量的担保基 金, 后一般 按2 5 ( 然 至 倍 财 政 部 规 定 不 超 过 l倍 ) 0 的比例 放 大来 为中小
从华鼎系担保事件窥探当前银行与 民营担保公司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此 次 华 鼎 系 担 保 事 件 影 响 的金 额 如 此 巨大 , 原因之 一 在 于 , 相 关 授 信 银 行 的眼 其 在 中, 鼎、 富前 几 大 股 东均 为 实力 雄 厚 的 信 华 创 托 公 司, 是实 力 较 强的担 保 公 司。 但有 关 人 士 根 据 华 鼎 系实 际 控 制 人 陈奕 标 把 大 量 股 份 目前, 资 性 担 保 公 司 特 别 是 民营 担 保 平 价 转 让 给 信 托 公司 , 信 托 公 司不 入 主 华 融 而
浅谈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及对策建议
浅谈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及对策建议融资担保机构是金融体系中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
由于融资担保机构的特殊性质和高风险性质,其风险管理成为关键问题。
本文将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探讨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以及对策建议。
融资担保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担保对象无法按时履约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指融资担保机构在市场价格波动时面临的损失风险。
为了降低信用风险,融资担保机构应加强对担保对象的信用调查和评估工作,确保担保对象具有良好的还款能力和履约能力。
融资担保机构还可以采取分散化的策略,通过分散担保项目的风险,降低单个项目的风险。
对于市场风险,融资担保机构可以采取风控工具,如期权和期货等来对冲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
融资担保机构还面临的挑战是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运营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管理不善、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的风险,而法律风险则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的变化或遵守不当导致的风险。
为了降低运营风险,融资担保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
融资担保机构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合规经营,预防法律风险的发生。
融资担保机构还面临的问题是资金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资金风险是指融资担保机构无法满足客户融资需求或无法按时清偿债务的风险,而流动性风险是指融资担保机构在市场流动性不足时无法及时变现资产的风险。
为了降低资金风险,融资担保机构应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足够的资金供应。
对于流动性风险,融资担保机构可以采取多元化的资产配置策略,降低对特定市场的依赖,提高流动性。
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融资担保机构应加强对担保对象的信用调查和评估,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配置资产,确保足够的资金供应。
融资担保机构还可采取分散化的策略和风控工具来降低风险,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融资担保案件存在的问题
融资担保案件存在的问题
《融资担保案件存在的问题》
融资担保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通常用于帮助企业获得信贷资金。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融资担保案件常常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融资担保案件中存在着信用风险。
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并不意味着企业就一定能够按时还款,如果企业出现经营不善、亏损或者其他风险因素,担保机构也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担保资金的风险。
其次,融资担保案件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企业和担保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担保机构难以全面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从而难以做出准确的风险评估和担保决策。
另外,融资担保案件中还存在着法律风险和监管风险。
担保机构可能因为违规操作或者监管要求不达标而面临法律罚款或者监管处罚。
综上所述,融资担保案件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信用风险、信息不对称、法律风险和监管风险等。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各方需要加强合作,加强信息披露,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融资担保业务健康稳健发展。
担保公司运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担保公司运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三明办事处赖文明农村信用社是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业务的重点是农村广大农民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融资难,而融资难的主要瓶颈是担保难。
2007年7月份中国银监会《关于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开展合作的风险提示》明确指出:近年来部分担保企业经营情况令人担忧,担保信用不足,担保机构违规现象严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已经显现或形成事实风险,应引起高度关注。
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必须从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入手合理控制信贷风险,才能实现农信社、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共赢局面。
本文就如何解决担保公司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促进担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对策作个探讨。
一、担保公司发展的现状从担保公司的性质看,担保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从担保公司成立的条件看:一亿元注册资本以下由省经贸委审批后直接注册,注册资本一亿以上的担保公司,需先经商务部批准。
其最大风险承受能力仅限于其实际注册资本和担保公司的盈利金额;从担保公司的“出身”看,目前担保公司有二种组织形式,即政府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民营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
从担保公司人员结构上看,大多数担保公司的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从事担保业务的人员绝大部分是半路出家,聘请金融机构退休或离岗人员作总经理,而其他大部分人员对金融、法律、担保业务知识知之较少,对客户经营情况的判断能力、风险识别能力不足,且大部分管理和操作人员不能达到从业资历和经验标准,只是简单的看客户的担保物。
随着担保公司业务的发展依靠自身的能力将无法管理好公司业务,这就决定了部分担保公司在办理担保业务时不可避免地出现操作风险。
二、担保公司运作存在的问题(一)担保公司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差。
担保行业是高风险的行业,其规模直接影响它的抗风险能力,而担保公司资本金少,导致其抗风险能力不足。
论对投资担保公司的法律监管与完善
论对投资担保公司的法律监管与完善【摘要】投资担保公司在金融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法律监管存在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投资担保公司监管现状,发现法律监管不足导致风险增加。
为此,提出加强法律监管的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和加强合规培训。
通过加强法律监管,不仅可以降低风险,还能提升行业透明度和规范性。
强调了加强法律监管的重要性和完善监管制度的必要性,展望了未来监管发展方向。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投资担保公司的法律监管提供参考,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投资担保公司、法律监管、完善、现状分析、问题、措施、监管制度、合规培训、重要性、必要性、发展方向。
1. 引言1.1 研究背景投资担保公司是一种通过提供资金担保来帮助企业融资发展的金融机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投资担保公司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投资担保公司也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市场环境和风险挑战。
在过去的监管中,我国对于投资担保公司的法律监管主要集中在行政管理层面,存在监管不严格、监管措施不够完善等问题。
这些问题导致了一些投资担保公司存在违法经营、风险隐患大等情况,给投资者和市场带来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强对投资担保公司的法律监管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就对投资担保公司的法律监管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当前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法律监管的措施,探讨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以及加强合规培训的重要性。
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为我国投资担保公司的法律监管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促进投资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
1.2 研究意义投资担保公司是一种特殊类型的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是为投资者提供担保服务,使其投资更加安全和可靠。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壮大,投资担保公司在资本市场中扮演着愈加重要的角色。
投资担保公司的法律监管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导致一些投资担保公司存在违规操作、风险隐患等问题。
我国现行担保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
我国现行担保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摘要:担保制度在我国的经济体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能够提供信用支持和风险分散功能。
然而,现行的担保制度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担保制度的法律框架、风险管控、社会责任等角度出发,对我国现行担保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改进意见。
一、法律框架:我国现行的担保制度法律框架较为完善,主要包括《担保法》、《公司法》等。
然而,存在着法律规范执行不到位、法律适用不足等问题。
首先,一些地方政府在担保业务中的干预还比较普遍,导致一些担保机构的担保行为与法律规定不符。
其次,一些创新性担保产品的监管力度不够,容易产生风险。
因此,建议加强对担保业务的监管,完善担保法规,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加强对地方政府干预担保的管控。
二、风险管控:担保业务存在着风险,其中最主要的风险是违约风险。
当前,我国的担保行业违约率较高,有的担保机构存在严重的违约风险。
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对借款人进行风险评估不够精准,导致无法正确判断其还款能力。
另外,一些担保机构缺乏风险意识,过于追求规模扩张,盲目承接过高风险的担保业务,导致违约率居高不下。
因此,建议在担保业务中加强风险评估,建立科学的风险模型,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促使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三、社会责任:担保机构承担着社会责任,既要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然而,目前一些担保机构存在着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盈利至上的问题。
一些担保机构过于追求利润,缺乏对借款人的尽职调查,在借款人发生违约时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这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对整个担保行业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
因此,建议担保机构应加强社会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信息披露,保障借款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总结:我国现行的担保制度在为经济发展提供信用支持和风险分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法律框架、风险管控、社会责任等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为此,我们应加强对担保业务的监管,完善法律框架,加强风险管控,提高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同时,担保机构应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保障借款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和透明度。
融资担保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思考
融资担保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思考发展壮大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提供资信担保,对于缓解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压力、促进社会充分就业、推动商业银行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合理分解信贷风险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那么,近年来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的融资担保机构是否能够及时得到各有关方面的政策扶持与有效管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能否在可以展望的将来得有效缓解呢?对此,笔者认为,目前不能过于乐观。
我们应当从我国国情出发,以部级联席会议为平台,积极稳妥地化解融资担保业发展中面临的诸多矛盾。
一、当前我国融资担保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1、中小企业普遍融资欲望与担保机构承保能力相对不足的问题。
当前,企业贷款难和商业银行难贷款这一对矛盾越来越突出。
各家商业银行为了维护信贷资产的效益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相继建立健全了严格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跟踪检查的内控制度,并且实行严格的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我国众多的广大中小企业以家族式企业居多,法人治理结构不尽完善,缺乏一套规范的财务账本,加上缺少有效的可资担保的自有资产,往往在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遭到回绝。
顺应企业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各地相继成立了一大批以提供信用担保为目的的专门机构。
目前大概分为三类:一是由政府财政全资的信用担保机构;二是由地方政府财政控股或参股的信用担保机构,财政和投资方风险共担;三是由企业或民间组织发起成立的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完全自负。
但是,在庞大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面前,我国的融资担保机构由于兴起的时间较晚,在展业方面也往往力不从心。
首先,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自有资本小,承保能力不足。
与西方发达的担保体系相比,我国融资担保业起步较较晚,多数担保机构成立于 2000年以后,自有资本较小。
据对河南洛阳、信阳、驻马店、漯河、鹤壁等五市调查,截至2008年底,五市共有担保机构89家,合计注册资本26.5亿元,以五地市的总人口计算,人均担保基金不到100元,按1:5的比例提供担保,总计承保能力不足140亿元。
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存在问题及管理措施的思考
金 融理 论 与 实 践
康发展 。这方面, 美 国、 日本等 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 都有类似的机制和实践u 。 但 实 际上 , 各 地 政府 对 此 要求 执 行不 一 。有些 地方政府认识到融资I 生 担保公司在解决 中小企业融
【 问题探讨 】
对融资性担保公 司存在问题 及管理措施的思 考
何方 恩
( 中 国银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河南省 分行, 河 南 郑州 4 5 0 0 0 8 ) 摘要 : 近年 来 , 在 国 家大力发展 中小企 业授 信 的 背景 下 , 融 资性担 保公 司快速发 展 为解 决 中小企 业担保 难发 挥 了作 用 。但 是 , 由于 国家行 业 管理跟进 不 够及 时, 造 成担 保公 司先 天不足 , 行业 自 律 不 到位 , 担保 行 业虚假 出资 、 超 范围经 营 、 向客 户转移 保证 金 等较 多问题 。商业银 行 这 两年 引
而且 , 那些 经 过行 业 整 顿 后没 有 重新 核 发 经 营
府或者有政府背景的机构控股或者控制最大股份 , 董事会和 日常经营由政府主导 , 经营上以推动 中小 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为 目的 , 非盈利性质 ; 另一类是 商业 类 担保 公 司 , 特 征 是 由企业 或 个 人 出资 或 者 占 主要 股份 , 董事会 和 经营 由企业 或者 个人 控制 , 追求 利润 最 大化 , 具有 商 业性 。这 里仅 就 融 资性 担 保公 司发 展 中存 在 的问题 和 管 理措 施 提 出本 人 的观 点 , 而不 针 对 打着 担保 公 司牌 子而 从 事投 资 、 理 财 等超
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中的问题及法律对策研究
来形容其发展势头 。但在表面繁荣 的背后 , 断暴 露出来的一 不
些严重 问题 , 不仅损害 了行 业的整体 形象 , 也对正 常的经 济金
担保公 司 , 真正能够获得银行授信从 事融 资性担保业 务的也不 多见 。于是 , 很多担保公司就转 向那 些收益率较高 的非 融资担
保业务 , 包括 : 其一 , 采取民间借款或 高息揽存的方式来扩 充担 保基金 ,有的甚至通过非 法变 相吸 收存款来扩充担 保基金 ; 其
致 媒体报道时 , 纷纷使 用“ 井喷 ” “ 、 扎堆 ” “ 猛” “ 、迅 、 抢滩 ” 词 等
依 现行规定 , 资性担 保公司的对外担保 金额一般可以放 融 大 到其注册资本的五至十倍之间 ,而一旦 公司经营 出现 问题 , 极 易导致大量坏账烂账出现 。再加上服 务对象多为融 资难 、 信 用 较差的 中小 企业 , 公司 自身经营风险 大而利 润低 , 令银 行金 融机构丧失与其 合作 的兴 趣 , 即便那 些经过备案审批 的融资 洼
下的有 2 8家 , 4 占总量的 2 . 1 %。此外 , 4 由于监管的缺位 , 虚假注 资、 违法 出资 、 抽逃 资金和 违规 占用挪 用注册 资本 金等现象屡
见不鲜。
3 由 于主 营 业 务 收 益 率 较 低 , 离 主 业 、 范 围 经 营 现 象 、 偏 超
普 遍 化
融资 l 生担保 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 、 经营融 资担保业 务的有
_l— _● —●_ A——l _一 O' 赫 —— -I CO N TEM PO _— YECON I 端 I_ ___ ●● -- l-  ̄TC R R S — ■■ ●_
【 要 】融 资 性 担 保 是 缓 解 我 国 中 小 企 业 融 资难 的有 效 制 摘
我国融资性担保行业有效监管的思考
量 96家 ,07年末增 加到 3 2 , 6 20 7 9家 四年之 内翻 了 接近两番 ( 图 1o实际上 , 机构借登 记注册之 见 担保 便而缺少监管 之实 ,在近几年掀起 了一股 飞速发展
的浪潮 , 问题亦逐步 凸显 。 而
失, 担保市场管理太弱 , 监督管理主体不到位。
一
违规 经营 的重 要原 因。 ( ) 二 担保 行业放 大倍数 有 限
、
融资性担保 行业发展 现状堪 忧
根据工信部测算 , 我国担保行业“ 平均的注册资
担保行 业运 行 中存 在一些 问题 主要 体 现在 : 担 本金规模 仅为 20 元 ~ 00万元 ,平均 的担保 00上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 在l 亿元以下 ,O 5%的更在 l 千万以下 ; 行业规模偏
有 门槛 , 没有 监管部 门。“ 担保行 业在 缺少 监管 的情 况 下 , 规经 营 、 金 挪 用进 入 股 市 和楼 市 已不 是 违 资 业 内的秘 密 ,部 分甚至 开始发放 贷款 和介 入直 投 ” 。 作 为 中国最大 规模 的 民营 商业 担保 集 团 , 中科 智担
业风险和市场合规性的能力。 ( ) 三 管理职 能与监 管职 能混合
第2卷 1
V0. l 1 2
第 2期
N0. 2
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 u a o b i olg i a c n c n mis or l f n Hu e l eo F n n ea d E o o c C e f
20 0 9年 4月 2 5日
A r 5, 0 9 p. 20 2
的运作 能力 , 同时也 要求 监 管机 构要 有 识别 担保 行
紧张。 信用等级不够 , 银行更是不敢轻易放贷 ; 而担 保公司也难 以为真正需要贷款担保 的企业提供担
融资性担保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
融资性担保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融资性担保企业的特点融资性担保企业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风险暴露度高。
作为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企业的主要业务是对借款企业进行风险评估,为其提供担保服务。
由于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较为薄弱,因此这些企业可能存在较高的违约风险,而融资性担保企业作为担保方,其风险暴露度自然也会相应增加。
2. 资金运作压力大。
融资性担保企业通常需要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投资者筹集资金,同时又需要将资金用于担保业务的开展。
而且,由于担保业务的特殊性,融资性担保企业需要以较低的费用向客户提供担保,以吸引更多的客户。
这就要求融资性担保企业在资金运作上需要有一定的压力,以确保资金的充足性和流动性。
3. 盈利模式单一。
融资性担保企业的主要盈利方式是通过向客户收取担保费、风险管理费和服务费等。
由于在担保费用方面受到了政策限制,因此融资性担保企业的盈利模式相对较为单一,这也为其带来了一定的经营压力。
在面对上述特点的情况下,融资性担保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包括风险管理问题、资金运作问题、盈利模式问题等。
下面将从这些问题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
1. 风险管理问题风险管理是融资性担保企业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
在开展担保业务的过程中,融资性担保企业需要对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全面的评估,以降低违约风险。
对于这一问题,融资性担保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融资性担保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风险管理的责任和权限,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高效。
(2)加强风险管理技术手段。
融资性担保企业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风险模型建立等技术手段,提升风险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3)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融资性担保企业需要培养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加强培训和教育,使每个员工都能够充分理解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 资金运作问题资金是融资性担保企业经营活动的血液,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作者:郑云建来源:《青年时代》2016年第18期摘要:经济发展中,融资性担保公司日益成为中小企业得以缓解资金问题的救命草,有效的推动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但近年来,日益增长的担保公司诉讼案件的背后暴露了担保公司发展面临的的弊端的风险,这一问题已然成为阻碍中小企业以及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的瓶颈。
因此,本文从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基本理论入手,包括概念、法律性质及作用,进一步提出融资性担保公司面临的风险,并从完善风险转移机制、强化担保公司内部操作程序、健全法律三方面提出笔者相应的思考建议。
关键词: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转移一、引言在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为推动我国宏观经济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即是如何促进资金的健康流转、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银行是企业资金的重要来源,但秉着防范融资风险的原则银行贷款需要提供担保,大部分中小企业难以找到符合担保条件的保证人。
担保公司的出现解决了这一难题,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保证了企业、市场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当然,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也有其的风险,致使担保公司为其代偿的资金回笼困难,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担保公司的发展,本文将给出笔者的思考建议以期促进担保公司担保程序、制度的完善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概念、法律性质以及在担保法律关系中的作用融资性担保公司是企业与银行之间金融借贷法律关系的纽带和桥梁,一方面为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
另一方面,缓解了企业不能偿还债务时的融资风险,促进银行的资金回笼与循环。
现代经济交往中渐渐将信用推到新高度,人们更加注重金融关系双方的经济信用,而融资性担保公司正扮演着信用传导的角色。
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性质上属于独立的法人,是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解决其在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难题进行投资的组织。
因此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成立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法人成立的条件和程序,行使法人所拥有的权利义务,承担在从事金融活动中产生的责任。
担保公司问题案例
案例一:广东省华鼎担保公司危机(2012年2月)在经营业务充满风险的情况下,广东华鼎担保却在近年完成大规模扩张。
与此同时,为获取更高的利润回报,华鼎及关联的两家担保公司做了大量的“过桥贷款”业务,一般银行续贷要求是企业先还清旧贷,华鼎先用自有资金帮企业还旧贷,等新贷下放后企业再偿还,期间企业需付一定的资金费用,放款期一般为半月之内。
华鼎担保总经理黎永棠表示,代偿和过桥贷款垫付滞压的资金已达到4个亿左右。
截至目前,华鼎担保与八九家银行存在合作关系,在保余额29亿元左右。
截至去年底,虽然华鼎注册资本金高达7.6亿元,但已经垫付资金量多达5亿至6亿元,而流动资金仅一两亿元。
一位接近华鼎担保的人士透露,“华鼎目前是内外交困,银行对担保贷款收紧,通过华鼎担保贷款的部分中小企业经营也出现问题。
”华鼎担保整体运转也遇到困难。
“担保费高于同行,竞争优势减少;公司代偿率高,累计代偿已经超过1亿元。
”上述接近华鼎担保的人士称。
分析人士认为,正是代偿和过桥贷款垫付所带来的资金压力,使得华鼎及关联的两家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
此外,华鼎担保还牵涉到另外两家担保公司。
上述接近华鼎担保的人士称,董事长陈奕标除控制华鼎担保以外,实际上还是广东创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中担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控制人。
按照各种渠道公开的数据,华鼎担保、创富担保和中担担保三家公司担保总额,预计接近80亿元,可能涉及多家企业。
据了解,华鼎担保、创富担保和中担担保对客户可能采取了“资金增值服务”合作的方式,占用客户40%—50%的贷款资金。
比如客户贷款1000万,担保公司按协议占用400万,该笔钱所有权属于贷款公司,但使用权属于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利用这笔资金理财,给贷款公司带来资金增值。
而一旦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贷款公司必然也会受到较大损失。
针对目前担保公司的困局,广东省社科院教授黎友焕表示,“根据我们课题组的调研,大约有20%的担保企业已经出现资金链或业务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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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华 鼎 事件 ;融 资性 担 保 ;融 资性 担 保 公 司 ;监 管 [ 中图 分 类 号 ] D 9 l 2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 1 0 0 8— 9 3 1 4( 2 0 1 3 )O l 一 0 0 6 9— 0 6
应对这些违法行 为承担责任?第三,就这些违法行 为 ,政府监管是否存在缺陷及如何应对?
可好景不长,华鼎公司从事违法经营,将被担保
企业的贷款资金非法流向了香港两家上市公司和一家
一
、
华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事件中的违法行为
美国公司,导致 1 7亿贷款无法收回。2 0 1 2年 2月华
鼎公司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多名 高管被刑拘 ,公司无法正常运作。受此影响的中小企 业达 4 0 0 余家 , 4 0 0 余家企业 中绝大部分无法偿还贷 融资性担保是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
易处于失控状态 ,给贷款增大了风险。
再次 ,融资担保公 司制度 的建立 目的在于促 进 中
融资性担保交易的法律关系有 :一是贷款企业与银行 之间的贷款关系,亦称被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银行 是债权人,贷款企业是债务人 ;二是融资性担保公司
与银行之间的保证担保关系,融资性担保公司是保证 人 ( 担保人) ,银行是担保权人 ;三是融资性担保公
保企业制度的根本宗旨。
系: 代为理财的法律关系。规范的融资性担保交易, 只允许存在前面三个法律关系,正因为第 四个法律关 系的存在,截留和挪用了企业贷款资金①,才导致了
华鼎事件的发生。 华鼎公司与贷款企业的理财协议 ( 计划)约定,
2 . 与法律规范的冲突
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制度的建立较晚,立法层次
并形成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波及社会金融秩序,引发
引言
华鼎担保有 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华鼎公 司 )于 2 0 0 8 年8 月成立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 . 6 亿元,总部 设在广州 ,并在广州、佛山、东莞成立分支机构,为 广东省首批 “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 、广 东省信用担保协会副会长单位、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 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单位 ,曾是广东民营担保公司的引
法律规范是 2 0 1 0年七部委联合发布的 《 融资性担保
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其第三章 “ 业务范 围”第 1 8 条、第 1 9 条规定 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 范围,第 2 1 条规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 活动:吸收存款、发放货款、受托发放货款、受托投 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诺平均理财产品回报率约 1 3 %。具体操作流程是 :对 需要贷款的企业,在担保企业贷款时将企业从银行获 取的贷款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给贷款的企业投入运 营,另一部分以理财投资形式要求企业交给华鼎公司
固 家 行 政 学 院 掌 报
2 01 3 .1
法 治 政 府 礁 设
融 资 性 担 保 公 司 监 管 法 律 问 题 探 讨
华 鼎担保 事件 引发 的 思考
胡 鹏 翔
( 暨 南 大 学 ,广 东 广 州 5 1 0 6 3 2 )
[ 摘 要 ] 华 鼎担 保 事件 引发 了广 东担 保 业 的 大地 震 , 违 法 截 留和 挪 用 企 业 贷 款 、 违 法 代 人 理 财 是 导 致 该 事 件 的 直接 原 因 ,但 该 事 件 暴 露 了深层 次 问题 —— 政 府 对 融 资性 担 保 公 司监 管不 力 。 为 了预 防 类 似 事 件 再 次 上 演 ,应 将 现 行 融 资 性担 保公 司 的机 构 监 管 模 式 改 变 为 功 能监 管 模 式 , 同 时监 管机 构 应 回 归
司与贷款企业之间的关系 ( 担保、担保费及保全措施
等) 。华鼎事件中,华鼎公司除充 当贷款担保人的角
色, 还积极地扮演了理财者 ( 贷款使用者)的角色 ,
即华鼎公司与被担保企业之间还存在第四个法律关
小企业的发展 ,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将企业
贷款资金流向理财,用于非生产活动,有违融资性担
头羊 。
一
了广东担保业的大地震。华鼎事件发生后,银行业对 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合作采取了明令停止合作或观望 的措施,导致大部分融资性担保企业的业务处于停止 状态。对本来先天不足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而言,
华鼎事件无疑是雪上加霜。
该事件发人深省,值得进一步追问的问题有 : 第
,
引发华鼎事件的到底是哪些违法行为?第二 , 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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圄 家 行 政 学 院 学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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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治 政 府 疆 设
债务关系,二是担保人与担保权人之间的担保关系。
首先 , 企业之所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因为企业 缺乏用于作为生产要素的资金。而代为理财 ,华鼎公 司截留企业贷款,让真正需要资金的企业,无法使用 资金 , 这与贷款企业的根本利益相冲突。 其次 ,根据商业银行贷款安全性要求 ,银行贷款 不得改变用途,更不能挪用,贷款一旦被挪用,资金
约定 ,当债务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 的融资性债务
时 ,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一
款,银行要求提前偿还贷款,数百家企业面临破产。
般担保交易分两个法律关系有 :一是被担保的债权
[ 收稿 日期 ]2 0 1 2 — 0 8 — 2 6
[ 基金项 目]此文系广 东省人 文社会科 学研 究项 目 ( 项 目号为 1 0 J D M 8 2 0 0 1 ) 的阶段 性成果 [ 作者简介 】胡鹏翔 ( 1 9 6 9一 ) ,男,湖南衡 阳人 ,法 学博士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较低,尚无法律层次的立法,《 担保法》 、《 合同法》 、
《 公司法》没有禁止担保公司从事理财行为的规定。 到目 前为止也没有相关的行政法规 ,现行层次较高的
贷款企业将从银行获取的贷款部分或全部交给华鼎公
司或华鼎指定的企业并委托代为理财 ,华鼎公司或华 鼎指定的企业承担理财部分的本金及利息偿还,并承